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菩薩地-初持瑜伽處-3.覺分持-2.如是學-3.戒品之二

3.2.3.2.3.1.2.如應授戒
3.2.3.2.3.1.2.1.先說法藏
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理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以慧觀察自所意樂,堪能思擇受菩薩戒,非唯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以受戒法如應正授。
[解]1)又具足六波羅蜜種性相貌的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他的慈悲心動,想要授予此菩薩的菩薩戒,一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名為菩薩,為這位菩薩授菩薩戒的時候。應該要怎麼樣辦法呢?先應該為他講說菩薩法藏,就是大乘佛法,說明兩件事。一個是生死的緣起,一個是涅槃緣起。摩怛理迦,就是佛法裡面的真義,不是容易明白的,或者是佛陀自己詳細的說明開示佛法的真理,就是一問一答,或者是用問答,就是反覆的說明這個道理,叫做摩怛理迦。或者佛陀的弟子,或者得聖道的弟子,他的大智慧就開示出來佛法的第一義諦,叫做摩怛理迦。或者就說它是論藏,菩薩法藏是修多羅,摩怛理迦就是論。菩薩學處及犯處相,這兩句或者說就是律,就是大乘律。菩薩戒是菩薩所學的地方,以及你要這樣做就違犯菩薩戒,怎麼叫做持戒?怎麼叫做犯戒?處是當依止講。為什麼會犯戒呢?就是因為你有貪瞋癡的煩惱,所以叫做犯處。為什麼不犯戒呢?那是你的聞思修的智慧很強,戒定慧的功德很強,所以就不犯戒。那也是處。相就是相貌。
2)這位傳戒的菩薩,先為求受菩薩淨戒的補特伽羅,先為他講解經律論,令其聽受,就是學習,要把它深入到心裡面,所以叫做受。而那位想要受菩薩戒的人,要用他自己的智慧來觀察,就是聽這位傳戒的菩薩講的經律論,你要用智慧觀察,觀察經律論,也觀察自己的意願。意樂就是意願,我的意願是什麼情形,要觀察。觀察的結果,我能夠思擇經律論的道理,我能夠領受,稟受菩薩的戒法,我有這個能力,因為自己這樣觀察,感覺到可以。想要受菩薩戒,是經過自己內心的智慧,應該是要有一個時期的觀察思惟而後決定。不只是別人勸我受菩薩戒,我就受菩薩戒。也不是為了我要勝過別人。就是觀察經律論的道理,觀察自己的程度,我能行菩薩道,你就決定這件事。
a)犯處相者:所犯眾罪略有五種,謂他勝罪聚等。如攝事分說。是名為犯。犯罪因緣略有四種,謂無知等。如攝事分說。是名犯處,此為依處起毀犯故。又所犯罪有下中上三品差別,此之因緣亦有五種。如攝事分說。是名犯相。
a1)犯處相怎麼講?佛教徒稟受戒法,然後又犯,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所犯的重罪簡單的說有五種不同,謂他勝罪聚等有五種,如攝事分說。第一個是他勝罪聚,就是根本戒。第二種是眾餘罪聚。第三種是殞墬罪聚,就是若犯這個戒,就是要到三惡道。第四種是別悔罪聚,別別的懺悔的罪聚,就是若犯這個罪,要向一位比丘懺悔。第五是惡作罪聚,就是我犯這一條罪就後悔,叫惡作。你作這五種錯誤的事,你就叫做犯。
a2)犯罪因緣,略有四種不同。為什麼會犯戒呢?有了罪過,就是有四個原因。第一個是無知,第二個是放逸,第三是煩惱盛,第四是輕慢。因為無知而犯罪,就是受戒以後不學習戒,就不知道這條戒的開遮持犯,犯了戒的時候自己還不知道。第二是放逸,就是學習過戒,知道怎麼叫開遮持犯,但是這個時候忘掉,忘念,倒不是有意的犯戒,就是這時候我記不住,這樣作是錯誤的,因此而犯戒。第三是煩惱盛,就是這個人是學過戒的知道開遮持犯,而犯戒的時候知道這是犯戒,那為什麼會犯戒呢?這是煩惱很盛,不能自主,這是貪瞋癡太強烈。第四是輕慢,就是這個人知道這是犯戒,這是持戒,他輕慢戒,對於戒不當一回事,有高慢心,這樣而犯戒。這是四種因緣,就是犯了戒。如攝事分說。是名犯處,此為依處起毀犯故。就是由這四種因緣為依而發起犯戒的事情,這個處就當作依止講。
a3)若是由無知或者放逸而犯戒,就是下品。若煩惱盛,這是中品的犯戒。若是輕慢,這就是上品。他勝罪聚和眾餘罪聚這兩種,你若犯了這兩種,就是上品。殞墬罪聚這第三種和第四種別悔罪聚,就是中品。後邊的惡作罪聚,就是下品。五種的罪聚分三品的差別,或者可以這麼解釋。
3)如果這位傳戒的菩薩為受戒的菩薩,先講說經律論。而欲受戒的菩薩,經過一個時期的觀察,經過一個時期的學習,經過一個時期的觀察,認為自己堪能學習佛法,堪能受菩薩戒。若是不是非惟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這個人的道心會很堅固,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他有這種堪能,可以受戒。而傳戒的菩薩,就應該根據受戒的儀軌,隨其所應為他正授,慎重其事叫做正授。
a)是名堅固菩薩至如應正授者:謂彼菩薩,由自意樂受菩薩戒,於菩薩戒深生受樂,由是故說非唯他勸、非為勝他。即此說名堅固菩薩,當知其心於所受戒堅固無動故。如是菩薩堪受淨戒,是故以所應受戒律儀法,如其所應而正授與;謂是菩薩正所應作及非菩薩正所應作,如是有犯、無犯、 是染、非染。如應廣說,至下當知。
a1)這個菩薩自己的意願,要受菩薩戒,經過學習觀察的,於菩薩戒深生愛樂,對於菩薩戒法他非常歡喜,作人應該這樣偉大才是對的。由是故說非唯他勸非為勝他,有具足這樣條件,名之為堅固菩薩。為什麼稱為堅固呢?你應該知道這位菩薩的心,對於所受的戒是堅固無動,不管是什麼境界,不能動搖。守護淨戒的心,不受動搖。如是菩薩堪受淨戒,可以受淨戒。是故以所應受戒律儀法如其所應而正授與;謂是菩薩正所應作及非菩薩正所應作。都應該給他開示。如是有犯無犯是染非染等,隨其所應來廣說明這件事。到下文會說明這個道理。
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ca kartu-kāmasya bodhisattvasya purato 'syāṃ bodhisattva-piṭaka-mātṛkāyāṃ yāni bodhisattvasya śikṣā-padāni āpatti-sthānāni cākhyātāni. tāny (anu----rya) prajñayā pratisaṃkhyāyotsahate. na para-samādāpanikayā nāpi para-spardhayā dhīro bodhisattvo veditavyaḥ. tena ca pratigṛhītaṃ tasya ca dātavyam etena vidhinā etac ch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3.2.3.2.3.1.2.2.1.總標三戒他勝處法
如是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為四?
[解]這位受戒的菩薩,安住在戒律儀裡面,有輕重的不同,重戒裡面有其四種他勝處法,有四種不同。那四種呢?
a)四種他勝處法者:如下文說,一、貪,二、慳,三、忿,四、邪見,是名四法。如是四法皆屬意業,略攝為三不善業道。此中貪、慳即彼貪欲,忿即瞋恚,邪見可知。如是業道,唯於大乘制立為戒,是故說為菩薩他勝處法。又諸菩薩善淨意樂,為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而發正願;發正願已,方能受戒。若於如是貪等四法隨起一種,皆能違害自所發願善淨意樂,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安住其心身心無倦,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攝受無量菩薩所 學,不復堪能現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況起一切。由是因緣,貪等四法望與自願及自性戒,正能勝伏,一切毀犯皆從此生,是故名為他勝處法,此即惡法名為他故。復次,當知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舉法而言,故唯說四。約聚為論,應有眾多。如下廣顯所犯事相,隨應當知犯他勝罪,皆由四法為其因緣。以要言之,若由瞋起,多分他勝罪聚所攝。故世尊說:多分應與瞋所起犯。由諸菩薩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作諸菩薩所不應作,可得成犯。如下自說。今舉四法,具足說故。彼說瞋起,約多分故。文雖有別,義無相違。又此他勝處法,非唯犯重,亦有犯輕。由彼起犯意樂因緣,有軟中上品類差別。攝事分說:由下品犯,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故。
a1)如下文說,下面列出來這四種,是什麼呢?第一個是貪,第二是慳,第三是忿,第四是邪見。受菩薩戒的人要斷除這四種過失,是名四法。貪、慳、忿、邪見,在三業裡面來說都屬於意業。把這四種合之為三,就是三種都是不善業道,都是染污事情。這四種有什麼理由能變成三種呢?此中貪慳即彼貪欲,第一個貪、第二個慳,慳也是貪,所以貪和慳就合而為一,就是貪欲。忿怒就是瞋恚,邪見就是愚癡,就是貪瞋癡。a2)這個業道唯於大乘制立,就是貪、慳、忿、邪見,這是業道。什麼叫做業?就是與貪、慳、忿、邪見這樣煩惱相應的思心所。思心所究竟是什麼東西呢?就是你採取行動的那個司令官,你心裡面決定要這樣做,那個決定者,就是思。但是它不是獨立的,它和貪在一起,和慳、忿、邪見在一起的。所以貪、瞋、忿、邪見是思心所的依托處。我們意業的貪瞋癡是業道,不是業。思心所是業,思心以貪瞋癡為依託的地方,為往來的地方。人可以從那裏來往,所以說它是道。真實造業的是思心所。所以,思心所是業,貪瞋癡是道。身業的殺盜淫,語業的妄言、綺語、惡口、兩舌,採取行動是業,也是思心所的遊旅的地方是道。另外一個解釋,就是貪瞋癡也是業,為什麼呢?因為若放縱貪瞋癡的時候,它就能夠導引你到三惡道,所以它也是業,這麼說也可以。這個貪、慳、忿、邪見,佛在大乘佛法裡面制立為戒,這個戒的名字叫做他勝處法。
a3)又諸菩薩善淨意樂,善者能也,能清淨自己的意願。這是說這個菩薩是凡夫的菩薩,但是和一般的凡夫不同,有什麼不同呢?能清淨自己的意願,這是不同的地方。什麼意願呢?為求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佛的無上菩提。若是成就無上正等菩提之後,他能夠創作有情的一切義利,能為一切有情作很多的有意義的事情,能令他修學聖道,成就出世間的涅槃,得聲聞菩提,得緣覺菩提,得無上菩提,就是義利。而發正願,這是兩個願,一個為證無上正等菩提的意願,叫做菩提願。能作一切有情義利,這是大悲心。一個菩提願,一個大悲心,他就發這樣的願,這就是發菩提心。發就是建立,建立正願以後,才能夠在傳戒的菩薩那裡受菩薩戒,沒有發無上菩提心是不能夠受戒。
a4)若是這位受戒的菩薩,對於貪、慳、忿、邪見這四法,隨你發動那一種,這四種不管是那一種,都能夠傷害你所發的無上菩提願,無上菩提願就是善淨意樂。破壞善淨意樂,你就不復堪能於現在的生命體裡面,把這個心安住在佛法裡面,一直的栽培善根而不厭倦。貪瞋癡在活動,這些善法都不能成就了。上面是總說,下邊就別說。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攝受無量菩薩所學,攝受就當成就講,就不能夠成就無量菩薩所學習的事情。所學習什麼?就是經律論、就是戒定慧,就是這一些都不能學。不復堪能現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你又不學習戒定慧、經律論,也就不能夠作對於一切眾生有利益安樂的事情。貪瞋癡活動,還能作什麼好事嗎?前面是說你隨起一種,何況這四種都起呢?
a5)由前面這一段說的話的道理,所以貪等四法和自己發的善淨意樂這個無上菩提心來對比的話,及和前面自性戒說的道理來對比,就會明白,正能夠勝伏一切毀犯。正能勝伏,如果你的菩提願強,智慧強就能勝伏一切毀犯,就不犯。若是這個四法的煩惱力量大,能勝伏你的菩提願,那菩薩戒一切都毀犯。皆從此生,就是你若是作染污的事情,作罪過的事情,都是從這四法生出來。所以貪、慳、忿、邪見,叫做他勝罪聚。什麼叫做他?惡法就是他。善法大智慧是你自己,現在你自己的智慧功德軟弱,沒有力量,為惡法所勝,就是他勝,名為他故。
a6)復次當知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貪、慳、忿、邪見,這是他勝處法。非即他勝罪聚,他不就是那個他勝罪聚,就是犯了戒就一大堆的罪過,不就是那個罪。舉法而言,約戒法來說,就說這四種。約聚為論,若是約這四法所犯的罪過來說,應有眾多。由下面文說很多,就不只於內心的事情,表現於外的事相,隨其所應你就知道,那是犯他勝罪,那是犯很多的罪。由嫉,也可能犯他勝處,也可能犯輕垢罪。由貪,有可能是犯他勝處,也可能犯輕垢罪,所以有這樣的分別。隨應當知,犯他勝罪,皆由四法為其因緣。以要言之,若由瞋心造的罪過,多數是屬於他勝罪聚所攝,故世尊說多分應與瞋所起犯。你與瞋心相應的時候,所犯的罪過,這就嚴重。為什麼由瞋心犯罪就這麼嚴重呢?由諸菩薩憎諸有情,你心裡面憎惡諸有情,嫉恨諸有情,憎和嫉都是瞋心的意思。若瞋心起來的時候,自己也不能修行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也不能修行對他有利的事情,這兩種功德都不能作。作諸菩薩所不應該作的事情,所以這樣就是犯戒。下文有說。現在這裡說這個四法,是具足說,全面的說有這四種,約下文,只說一個瞋,這是約多數菩薩沒有修般若波羅蜜、四無量心,瞋心不能調伏,所以約多分故。這裡說四法,下面說一法,文是不同,但是那個意是沒有衝突。
a7)又這四種他勝處法這是犯重,但是這四法也不是完全是犯重,亦有犯輕罪的地方。同樣是瞋心,怎麼又通於輕,又通於重呢?怎麼會這樣子?由彼起犯意樂因緣,由於那位菩薩,這個瞋心一動的時候,這是犯戒的一個重要因緣。就是你心裡面有瞋心,然後才犯戒。犯戒就是有軟中上品的差別,因為瞋心有軟中上品的差別,若是上品就是重戒,軟品就是輕戒。攝事分說:由下品犯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故。就是你的瞋心有軟中上的差別。
(evaṃ śīla)-saṃvara-vyavasthitasya bodhisattvasya catvāraḥ pārājayika-sthānīyā dharmā bhavaṃti.) katame catvāraḥ.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解]1)貪法
假設這位受戒的菩薩,他的內心是欲貪求利養恭敬,貪求別人的供養他,能恭敬他,他希求這樣的事情,這是內心裡面的動機。表現於外是幹什麼呢?自讚,自己讚歎自己有道德,有神通。毀他,破壞別人,說別人都是業障鬼,這就是第一種他勝處法。
a)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等者:讚自善說正法功德,是名自讚。毀他不善說法過失,是名毀他。由自希求利養恭敬,有染愛心,是故自讚。由嫉他得利養恭敬,有瞋恚心,是故毀他。今約貪欲業道為論,由貪究竟,故唯說貪。若約方便,應具說二,謂貪及嫉。如下文是。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淨命,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一他勝處法。
a1)讚自善說正法功德,讚歎自己善於宣揚佛法的功德,叫做自讚。毀他不善說法過失,呵斥毀謗別人不善於說法的過失,叫做毀他。為什麼要自己讚歎自己呢?由於他自己希求利養,希望有財,希望人家恭敬,這樣的心情是染污的愛心,就是愛著自己,也愛著利養恭敬,這是一個染污心。什麼是染污心?有所執著有所得的心叫做染污心。沒得無生法忍的人,沒得聖道的人都有染污心,只要你不知道這是如幻如化的是畢竟空,就是有所得。有所得這個一念心就是無明,就是不清淨。這樣講這染愛心是很普遍的,遍於一切處。這個地方應該約別義說,就是愛著自己,那就是更麤重的煩惱,是故自讚。
a2)為什麼要毀謗別人呢?由於嫉恨,嫉妒別的人得到利養恭敬,自己就不高興,不耐他榮這就是嫉妒。嫉妒就是瞋恨心,怎麼辦法呢?想出個方法就是毀他。毀他的時候,也有可能那個人的利養恭敬受到影響,但是也不一定。現在這一段文,毀謗他人是嫉妒心,在這個地方沒有說嫉妒,只說一個貪,沒有說嫉。貪求利養恭敬,若自讚這是貪;毀他應該是嫉妒,但是這沒有說嫉妒,只是說貪。今約貪欲業道為論,現在只是說是貪,這麼說。因為你有貪心,就把犯戒的這個事情,自讚毀他這個事情,就到最後把這一條戒完全違犯。中間沒有停下來,沒有停止,所以叫做究竟。
a3)若是按照犯戒的方便來說,犯戒的方法,應具足說兩種,一個是貪或者是嫉。應該說這兩個字,但是這裡只說一個貪。下面的就是全面的說。為了顯示這一條戒,正是違害,就是傷害菩薩的淨命。菩薩這樣自讚毀他就是邪命,所以不是淨命。對於自己對於他都沒有利益,是故偏說名為第一他勝處法。
lābha-sat-kārādhyavasitasyātmotkarṣaṇā para-paṃsanā bodhisattvasya pārājayika-sthānīyo dharmaḥ.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捨;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解]2)慳法
這位菩薩現在有很多的財富,但是他的心慳財,於財很慳吝。有苦有情,有貧有情,無依無怙的有情,這種有苦的有情。正求財者,他是合法的沒有虛偽,不是欺騙,真實有這種需要,而說話也是誠實的,就叫做正求財。就到你這個菩薩,求你幫助。來到你這裡,顯現在你的面前。你對這個境界,你不能發哀憐心,不能夠修布施波羅蜜,不會修惠捨。正求法者,來現在前。而這個菩薩的心性對於法也是吝嗇。雖現有法而不肯布施,不肯開示他。是名第二他勝處法。這是法和財兩種都是慳吝,就犯這條戒。
a)有苦有貧無依無怙等者:謂為乞丐者、或行路者、或希求者、或盲瞽者、或聾騃者,是名有苦。若貧窮者、匱乏種種資生具者,是名有貧。無他攝受,是名無依。無他撫育,是名無怙。無情數物,名之為財。此有三種,一者、財物,二者、穀物,三者、處物。如聲聞地釋。彼諸有情,於此諸物以法乞求,不以非法,是名正求財者。菩薩於此應行布施。又此布施,其性無罪,為莊嚴心、為伴助心、為資瑜伽、為得上義應勤修習,名修惠捨。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是名為法。若嬰兒慧眾生來乞,不應施與。若堪受持能信解者而來求乞,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又性多貪,求欲衒賣經卷等者,欲祕藏者,如是等類不求勝智,不應施與。若求勝智,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若諸菩薩,於財、於法慳垢纏心,雖復現有可施財法,而於現前求乞眾生不起哀憐、不作饒益,當知能令憎背所應行施,及令闕乏妙智資糧,何況能修自他利行。為顯此正違害菩薩福智資糧,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二他勝處法。
a1)或者這個人是乞丐,就是完全是以乞丐乞討的生活。或者是行路的人,或者他現在對你有所求,或盲瞽者,這個人眼睛壞,他的眼睛像鼓似的,沒有眼珠。或聾騃者,耳朵聾還是特別愚痴的人,叫做有苦。若貧窮者,匱乏種種資生具者,生活所需的都不足的這種人,叫做貧窮者,是名有貧。沒有人照顧的老人,是名無依。年輕的小孩子沒有人來愛護他照顧他,是名無怙。
a2)無情數物,名之為財。它是沒有知覺性的。此有三種財:一者是財物,就是鈔票。二者是穀物,人的食品這一類東西。三者是處物,這個處所,房地產。穀物和財物應該是動產,處物應該是不動產。如聲聞地的解釋。那些有苦有貧的這些有情,合法的向你乞求,不是以非法欺騙你來求的,叫正求財者。
a3)菩薩於此應行布施,又此布施其性無罪,由這個布施,兩方面都是合法,來求布施的人也是合法,這個布施者也是合法,就是沒有過失的。為莊嚴心,能夠使令你的心得到莊嚴而不醜陋。為伴助心,這個布施,能對你的內心的事情有所幫助,叫做伴助,伴就是助。為資瑜伽,能幫助你修止觀的,能令你止觀得相應。為得上義,若能布施,修這個功德,能夠使令你逐漸的向上,能見第一義諦,你有這種能力。所以布施你應該這樣作,精勤的這樣作,叫做修惠捨。
a4)諸有葉紙已書正法,一頁一頁的這個紙,上面書寫上佛的法語,叫正法,是名為法。若是這個人的智慧像嬰兒似的,就是沒有智慧,這種人來向你乞求正法的話,不應該施與。若是說這個人的智慧有堪能性,能夠受持佛法而且還能信解,而來求乞的,是應該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若是這個人的心貪心很大,求欲衒賣經卷等,他的內心是要作生意,讚歎佛法怎麼好,然後把佛法的經書去賣去圖利。欲祕藏者,或者說是他求這個法,就收藏起來秘密的不流通,如是等類不求勝智,總而言之都是不希求得到出世間的聖慧,沒有這種意願,不應施與。若求勝智,是應施與,是則名為正求法者。
a5)若諸菩薩,對於財也是有慳垢纏心,對於法也慳垢纏心。雖復現有可施財法,而於現前求乞眾生不起哀憐,沒有悲愍心,不用財和法來利益對方。要知道慳吝心能令你不歡喜布施,自己也不願意修施波羅蜜,還使令對方缺少出世間妙智的資糧。你演說這樣的佛法為因,能令對方得出世間的聖智,但是你都不作,缺少這種因緣。前面是說得智慧的資糧,這些事情都不做,你還能修自利利他的功德嗎?為顯此正違害菩薩的福智的資糧,是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二他勝處法。
satsu saṃvidyamāneṣu bhogeṣu lobha-prakṛtitvāt duḥkhiteṣu kṛpaṇeṣv (a---canakeṣu) pratyupasthiteṣu nairghṛṇyād āmiṣā-visargo dharma-mātsaryāc cārthināṃ samyak pratyupasthitānāṃ dharmāṇām asaṃvibhāga-kriyā bodhisattvasya pārājayika-sthānīyo dharmaḥ.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麤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解]3)忿法
若是已經受菩薩戒的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指下邊各式各樣的忿怒心,纏就是煩惱,長養就是常常的發瞋心,瞋心就長養、就增長。以前發瞋心,在心裡面造成一個種子,栽培一個種子。第二次再發瞋心的時候,就加強前一世瞋心的種子,就滋養它,使瞋心的種子力量大一點,所以叫做長養。由於常常的長養你的瞋心、忿怒,由於此的因緣,不是說出一個麤惡的言語就停下來了,沒有停下來。由於忿怒蒙蔽你的智慧。你還是用手來打人,用足來踢人,還用塊來傷人,用石頭、用刀、用杖,來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就是各式各樣的瞋心的行動。這是外面的,內裡面懷藏猛利的,很強力的忿恨的意願,就是想要傷害人。這樣做你就是犯菩薩戒。若是有人來諫正你,你犯菩薩戒。你不是平常人,你不要忿怒。謝,或者你不高興我,我向你道歉。不接受道歉,也不接受人家的建議,心裡面不忍不饒益的事情。這個怨恨的煩惱不棄捨。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a)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等者:如下所說身語意業,一切皆是忿纏所作。指此所說,故言如是種類忿纏。於此忿纏不饒益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不生樂欲勤修對治,是名長養。麤言,謂若毀辱訶責。猛利忿纏蔽抑其心,是名忿蔽。若於忿纏正現前時,他來諫說或行悔謝,心生違拒,是名不受;心不忍可,是名不忍;心懷怨憎,是名不捨怨結。菩薩戒中,一切所作不應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何況惱害。為顯此正違害菩薩大悲,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三他 勝處法。
a1)如下所說身語意業一切皆是忿纏所作。不唯發起麤言便息,這是語業。由忿蔽故加以手足,這是身業。內懷猛利忿恨意樂,這是意業。就是由下所說身語意業的一切都是忿怒心所作的事情。長養如是種類,就指下面身口意的這個忿恨心。
a2)你有忿怒心,就有一個不饒益相,忿怒心才生起來。感覺到這件事對我無利益,對我有傷害,我的忿怒心就來。忿怒心,也表示不饒益相來傷害對方。心裡面不能夠依據佛法做正思惟,不能修無常觀,不能修無我觀,不能修畢竟空觀,叫做不正思惟。不正思惟,就是有所得,執著常、樂、我、淨,這個執著多所修習,常常的放縱自己的煩惱,放縱自己的執著。心裡不歡喜依據佛教學習對治法門,來對治自己的煩惱,叫做長養。
a3)麤言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毀辱對方,呵責對方。很猛利,很有力量的忿怒心,纏擾他,這種忿怒心蔽抑,就是震服他自己的心,叫做忿蔽。若於忿纏正現前的時候,或者對方來諫正他,或者來懺悔道歉,心生違拒這件事,不接受,是名不受。你來懺悔,他不忍可這件事。心裡面懷藏著怨憎心,叫不捨怨結。菩薩戒中一切所作,不應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高興、嫉妒都是內心的事情。惱害是表現於外有傷害有情的行動,內心裡都不應該憎不應該嫉,何況惱害呢?為顯此正違害菩薩大悲心,不利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三他勝處法。
yad api bodhisattvas tad-rūpaṃ krodha-paryavasthāna---- krodhābhibhūtaḥ pāṇinā vā loṣṭena vā daṇḍena vā sattvāṃs tāḍayati vihiṃsayati viheṭhayati krodhāśayam eva ca tīvram antarīkṛtvā pareṣām aṃtikāt vyatikrama-saṃjñaptiṃ na pratigr----dharmaḥ.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如是名為菩薩四種他勝處法。
[解]4)邪見
若諸受菩薩戒的菩薩,他有邪見謗菩薩藏,毀謗大乘佛法。心裡面歡喜宣說、開示、建立非正法,但是與正法相似,使令人看不清楚,認為它就是正法,這樣來迷惑人。他對像似的佛法,或者是他自己思惟,對於自己思惟所覺悟的像似正法信解。或者隨順別人向他宣傳像似正法,他也就隨他意,也就相信這件事,也是信解。是名第四他勝處法。如是名為菩薩四種他勝處法。就是貪、慳、嫉和邪見,這四種他勝處法。是屬於律儀戒。
a)謗菩薩藏等者:像似正法有多差別,攝事分中廣說其相。此中且說,由損減見損減實事,於無常等種種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如是如是自他習行,如是名為像似正法。此於難解大乘相應、空性相應、未極顯了密意義趣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唯假,是為真實,若作是觀名為正觀。當知是名謗菩薩藏,由彼誹謗真實及以虛偽都無有故。如真實義品中說。於像似法,深心寶翫、習近、味著,是名愛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是名宣說。解其義趣,是名開示。成所說義,是名建立。自於彼法生邪勝解,名自信解。從他聽聞隨起執著,名隨他轉。為顯此正違害菩薩正智見轉,陷墮自他,是故偏說名為第四他勝處法。
a1)有各式各樣的像似正法,在攝事分中廣說其相。這裡姑且說有損減見,有增益見、有損減見,就是它原來沒有你給它增加上去,也是搞錯,叫做增益見。它原來是有你把它減少,也是不對,叫做損減見。損減實事,就是真實有這件事,但是你就說沒有,你有這樣的思想,就是損減實事。或者這樣說:因緣所生法就是有這件事,做善惡業就有善惡業的果報,修學禪定就有色界、無色界的這種境界出現。若是修學出世間的聖道,也會有三乘涅槃,種種無量的功德的。這都是實在有這件事,但是你若說是沒有,就是損減實事。對於無常、苦、空、無我種種義門,就是色無常、苦、空、無我,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這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法,叫種種義。這是這個道理的門,你從這裡可以悟入那個道理。一切的因緣生法,都是悟入第一義諦的門,所以種種義門。現在無常、苦、空、無我這些義門,這個菩薩很廣博的為他人宣說開示無常等種種義門。這樣的這樣的,這無常的,苦、空、無我,這樣的這樣的。自己也這樣做,也叫他人這樣做,如是名為像似正法。這樣說,就是小乘為像似正法。
a2)你要為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對於不容易明了的大乘相應、空性相應的佛法未極顯了密意趣義,這種說無常、苦、空、無我,它不能圓滿的顯示出來密意的趣義,大乘佛法裡面有密意的趣義不能顯示,所以稱之為像似正法。你若是學習苦、空、無常、無我這個道理,對於甚深的大乘經典,就是不能如實的解所說義,大乘佛法的義就不能明白。不能明了空性相應的道理,就有問題,什麼問題呢?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見是在心上說,論是在語言上說,他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什麼是見是論呢?一切法都是假的,都是虛妄的。若這樣觀察一切法都是假的,這樣是正觀。當知你若認為一切法都是假的,這句話是對的、是為真實。你若這樣說,對大乘佛法有所毀謗。因為這裡面把依他起也破壞,這是有罪過的,所以叫做謗菩薩藏。因為什麼說他是謗菩薩藏呢?由於他誹謗真實義,真實義就是依他起是真實,圓成實也是真實,你說一切唯假這一句話就是把這些都否認。虛偽,就是遍計所執,它是假的,但是你若說依他起也是假的,就完全都毀謗。你說真實也是沒有的,虛偽也是沒有的,這就是毀謗大乘佛法,這和真實義有點違背。如真實義品中說。
a3)這個菩薩對相似的佛法深深的愛著,常常的歡喜和他接近、學習,叫做愛樂。別人有問題請問,他能夠為他解釋,叫做宣說。把這相似正法的意趣為人解釋那叫做開示。把自己的見,如是見如是論,能把它成立起來,就叫做建立。這位有邪見的菩薩對於他所宣說的相似佛法,生邪勝解,叫做自信解。從他聽聞隨起執著,名隨他轉。如果有這樣的邪知邪見,就是傷害菩薩的正智正見的活動,自己也是墮落,使令相信的人也墮落。是故偏說名為第四他勝處法。
bodhisattvapiṭakāpavādaḥ saddharmapratirūpakāṇāṃ ca rocanā dīpanā vyavasthā-panā. svayaṃ vā sad-dharma-pratirūpakādhimuktasya (pareṣāṃ ----dharmaḥ.) itīme catvāraḥ pārājayika-sthānīyā dharmāḥ

菩薩於四他勝處法隨犯一種,況犯一切,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意樂清淨。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
[解]1)受菩薩戒的菩薩,對這四種根本戒,隨你怎麼樣的因緣,這四條戒你違犯其中的一種,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意樂清淨。犯一種就是這樣,何況你違犯這四種菩薩淨戒呢?隨犯一種就是不具足,若犯四種就是具足。
2)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這就是攝善法戒。前面四種戒等於是律儀戒,律儀戒是攝善法戒的根本,所以若違犯,不再能於現法中,就是現在的生命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增長菩薩廣大菩提資糧,分兩句話。攝受就是成就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六波羅密。廣大菩提就是無上菩提,六波羅密是無上菩提的因緣,所以叫作資糧。資糧,糧就是我們飲食這一類的營養品。你若到一個距離幾百里幾千里的地方,要攜帶糧,然後你才能到那個地方。所以糧能夠資助你,有這個能力到那兒。你若到無上菩提那裡也要有資糧,就是六波羅密。攝受,這六波羅密要自己努力的創造,要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要成就它,叫作攝受。成就這個無上菩提的廣大菩提資糧,不是一下子就成功,要增長廣大菩提所攝受的資糧,這才可以。現在你犯這四條戒的那一種,或者是四條戒完全都犯,這件事就不能辦了,菩提資糧不能成就,也不能增長。
3)前面是屬於行,於現法中意樂清淨是屬於願,意樂也就是意願。你的意願一個是得無上菩提的願,一個是廣度眾生的願,這兩個願其中也包括無我的智慧,也叫作意願。能夠調伏煩惱,煩惱不活動,意願就能夠保持清淨。如果若犯這四條戒的一種或四種,你的意願就不清淨,你心裡面有貪,有慳,有忿,有邪見,意願就不清淨。願也不清淨,行也不清淨;願和行都不清淨。這個時候,表面上看上去好像和菩薩一樣,但事實上你不是菩薩,不是真實是菩薩了。
a)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等者:此中資糧,謂福及慧,當知即是六種波羅蜜多。施、戒、忍三,唯福所攝;慧即慧根;精進、靜慮,隨其所應通福慧攝。由諸菩薩依止福故,雖復長時流轉生死,不為極苦之所損惱,又隨所欲能攝眾生為作義利;依止慧故,所攝受福是正非邪,又能起作種種無量善巧事業,乃至究竟當證無上正等菩提;是故福慧名為菩薩廣大菩提資糧。於此資糧展轉增勝,是謂增長。隨順無違,是謂攝受。又諸菩薩增上意樂已入大地,方得名為清淨意樂菩薩。若於四種他勝處法有毀犯者,當知於如是事皆無堪能,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此義云何?若諸菩薩現前自稱我是菩薩,於菩薩學不正修行,當知是名相似菩薩,非真菩薩。若諸菩薩現前自稱我是菩薩,於菩薩學能正修行,當知是名真實菩薩。如功德品說。
a1)這裡邊說的資糧是什麼呢?就是一個福、一個慧,這兩種是成就聖道的資糧。資糧有兩類:一個是由初發菩提心到見道這個時候的資糧;從見道到無上菩提,這又是一類的資糧。一個凡位的資糧,一個是聖位的資糧,有這兩種不同。這裡應該是指凡位的時候。福和慧也就是六波羅密。怎麼知道呢?布施、持戒、忍辱這三種,唯獨是屬於福這一類。福是什麼意思﹖就是你若肯這樣作,它能夠使令你將來得到可愛的果報,它有這個功能,就稱之為福。布施,你能夠有慈悲心,幫助別人解決困難,將來你就沒困難,因果是這樣。戒,就是你不主動的傷害別人,你對別人也是有慈悲心,不傷害他。忍是什麼呢?別人傷害你,你能忍受而不報復。這些事情都屬於福,得到福報。慧即慧根,慧就是智慧,明白道理就叫作智慧,不明白道理就是沒有智慧。加個根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慧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所以叫作根。這裡就是由凡而聖,逐漸的到無上菩提,這一切善法都是要有智慧才能成就。精進波羅密和靜慮波羅密,隨那個補特伽羅的因緣,也通於福、也通於慧。所以精進的修福,精進的修慧,就是屬於福也屬於慧。在禪定裡面修四無量心,修慈悲喜捨,就是屬於福。在禪定裡面修毗婆舍那觀,觀一切法空如實相,這樣修就是屬於慧。
a2)菩薩本來修福,是饒益眾生、利益眾生的;但是對於菩薩自己也是有好處。有什麼好處呢?由諸菩薩修很多的福,依止福故,他這一念的清淨心、慈悲心,以福為住處。依止就是住處的意思。以福為他的住處,雖然長時期的在凡夫的世界流轉生死,不會有極大的痛苦來損惱他,因為他有福報,就是很多如意的事情來保護他。但是不可能是完全如意的,為什麼不能完全都是安樂的境界呢?因為發菩提心以後,你沒有作惡事,無量劫來到你發菩提心前這個階段你可能作過惡事。作過惡事因緣的果報成熟,還是有苦惱的事情的。但是,發無上菩提心以後,修六波羅密,修很多福,也會平衡一下,就不為極苦之所損惱。你有福報,福報很大,所以身體健康。修布施修福的時候,你有不住於法的智慧的時候,福報來的時候,心裡不迷惑,不會為大福德的境界所迷惑,還是很清淨自在。如果你住於法而行布施,將來福報來的時候,就為福報所迷惑,不能從那福報裡面跳出來。又隨所欲能攝眾生為作義利,你有大福德的時候,能隨你所歡喜的,能攝眾生,能夠引導眾生,叫他栽培善根。為作義利,為他們栽培善根,為他們作很多公益的事情。
a3)若是你能夠學習般若波羅密的智慧,一切法都是苦、空、無常、無我,一切法都是畢竟空寂,你有這樣的智慧,你成就的大福德的境界就是正而不是邪。正而不是邪什麼意思呢?就是如果你以前栽培過智慧,對於你的福報沒有染著心;沒有染著心隨時能用那個福報來利益眾生,你就肯作這件事。你以前栽培的福,現在能用它來利益眾生,使令眾生因此而能修學聖道,這個福報就是正。若是你沒有智慧唯有福報,為所欲為,就是造罪。所以依止慧,得到福以後,又繼續栽培福利益眾生,不會因此而造罪。沒有智慧的依止,他成就的福就是邪,就是造罪。
a4)這個菩薩因為有智慧,他所成就的福,還能作什麼事情呢?又能起作種種無量善巧事業,各式各樣很多有智慧的事情,有智慧的事業,作種種利益眾生的事情,叫作善巧事業。因為有智慧,所以他有福,由福又增長福,又增長慧,乃至到最後功德圓滿得無上菩提。是故福慧名為菩薩廣大菩提資糧。
a5)於此資糧展轉增勝,是謂增長。最初的時候,他可能是一個外凡位,曾經栽培很多的菩提資糧。菩提資糧得果報以後,他作功德的資糧就多,他又再繼續的作菩提資糧。福報大了而智慧也大了,所以展轉的增勝,是謂增長。增勝的意思,一個是在數量上是多,一個是品質上也不同,你以前歡喜作功德,那個時候貪瞋癡還在活動,慈悲心也在活動,用這樣的程度作功德。後來常常修止觀調伏煩惱,煩惱不動,只是用清淨心作功德,功德的品質就提高,也就不一樣。增勝有這兩個意思,是謂增長。
a6)隨順無違,是謂攝受。隨順佛陀的教導,不違背佛陀的教導,佛陀教我們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我們就隨順佛陀的教導,不違背佛陀的教導,我們去作種種功德,這叫作攝受。若是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有無所得的智慧的觀察,他的功德無量無邊不可窮盡。菩薩作功德以後,不失掉,凡夫用貪瞋癡作功德,這不一定的。
a7)又很多的菩薩,他有增上意樂。增上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從這裡到那邊,叫作增上;一個是有強大的力量,叫作增上。已入大地,現在這個時候,他已經得無生法忍;由外凡而到內凡,就是有增上的意思,但是這時候還是凡夫。由內凡到聖位的時候,就叫作已入大地,就不是凡夫。他在外凡的時候學習佛法,因為經過長時期的學習,他的智慧也增長,感覺到世間上的事情都沒有意義,沒有價值。唯有佛法得無上菩提,這是有意義有價值。這樣,他就會在佛菩薩,在善知識前或在佛像前發無上菩提心,所以叫作增上意樂,就是高尚的意願的意思。現在這個時候已入大地,已經得無生法忍。大地怎麼講﹖地是所行的,所走的地方,你在這裡遊行,在大地上走。現在菩薩聞思修的智慧到第一義諦那裡,在那裡走來走去,所以他成就無分別的智慧,與第一義諦相應,所以叫入大地,契入廣大的第一義諦,到這個境界,不是凡夫。方得名為清淨意樂菩薩,這個時候因為他斷煩惱,現在沒有染污的煩惱,所以他的意願是清淨的。沒有斷煩惱以前,你有增上的意樂,但不能說是清淨。因為那個時候有我我所的煩惱,有貪瞋癡煩惱的污染,所以不能說清淨增上意樂。得無生法忍的時候,他斷除我我所的煩惱,就是分別我執、分別法執,所以他的意願是清淨。
a8)若是這位菩薩的止觀修的不太好,煩惱沒能調伏,他這四條戒,四種他勝處法就毀犯,犯其中的一條,或者兩條、三條、四條。那個時候,對於作種種栽培無上菩提資糧的事情,都沒有這個能力,因為那個煩惱障礙他自己。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這道理怎麼講呢?若是這位菩薩當大眾的面前,說他是菩薩,但是他對於菩薩所應該學習的經律論的佛法,戒定慧的佛法,他不能努力的學習修行;對於經律論也不努力的學習,對於戒定慧也不努力的修行。這個人與菩薩相似就是,不是真實的菩薩。若諸菩薩現前自稱我是菩薩,他能夠遵循善知識的教導,努力的學習佛法,努力的修學聖道,當知是名真實菩薩。如功德品說。
yeṣāṃ bodhisattvaḥ anyatamānyatamaṃ dharmam adhyāpadya prāg eva sarvān abhavyo bhavati dṛṣṭe dharme vipulasya bodhi-saṃbhārasyopacayāya parigrahāya. abhavyo bhavati dṛṣṭa eva dharme (āśaya-viśuddhaye. sa) bodhisattvaḥ pratirūpakaś ca bhavati. no tu bhūto bodhisattvaḥ.

菩薩若用軟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上品纏犯,即名為捨。若諸菩薩毀犯四種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名上品纏犯。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便捨菩薩淨戒律儀,如諸苾芻犯他勝法即便棄捨別解脫戒。
[解]1)前面說犯四種他勝處法,怎麼叫作犯呢?這位受菩薩戒的菩薩,這個時候,自己的智慧作不得主,煩惱來支配他,叫作用。這個煩惱是什麼呢?軟品和中品的煩惱叫作纏。雖然是犯了戒,但是菩薩淨戒律儀的體還沒有失掉,還在他心裡面沒有棄捨,他的菩薩的身份還在。如果是上品,就是煩惱非常的厲害,力量很大,這樣的煩惱犯了四種他勝處法,菩薩的戒體沒有,這時候就是菩薩的名義也沒有。
2)什麼叫作上品煩惱呢?若諸菩薩毀犯四種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2.1)數數現行,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煩惱出來活動,犯了菩薩戒,不只犯一次。有人解釋,至少是犯過兩次,叫作數數現行。宗咯巴大師解釋,你第一次犯,犯一條、兩條或者三條、四條。第二次你心裡面想要犯,就叫作數數現行。不是說犯兩次戒,是犯一次,第二次你想要犯,心裡動要犯,這時候就叫作數數現行。
2.2)都無慚愧,犯了一次戒就應該慚愧,犯了兩次還不慚愧。慚,就是自己,我是菩薩,我怎麼可以犯戒呢?我真是太羞恥。這樣說叫作慚。愧,我若犯了戒,我的師長、同學都會訶斥我,諸天善神也會議論,佛菩薩也會訶斥我。不要犯﹗不要犯﹗有這樣心情叫作愧。這樣,數數現行是表現於外,慚愧是內心。內心裡面沒有慚愧,表現於外的就是犯戒。
2.3)深生愛樂見是功德,他對於犯戒這件事,很堅定的發歡喜心。我自讚毀他,我非常歡喜;我破壞他人的名譽,自己感覺到快樂;我在大眾裡面我自己讚歎我自己怎麼了不起,心情快樂。這就是深生愛樂。見是功德,我這樣作真是有利益的。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2.4)數數現行心裡面不慚愧,對於這樣犯了戒,心裡面歡喜,認為這是有功德所以歡喜。為什麼深生愛樂呢?他認為這件事是有功德,所以愛樂這件事。數數現行都無慚愧,老是犯戒就是無慚愧,這兩句話是一回事。深生愛樂,見是功德也是一回事。怎麼叫作中品軟品呢?犯戒但不認為是功德,認為有過失,但是還是犯戒,就是中品和下品。
a)菩薩若用軟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等者:諸煩惱法數起現行,名之為纏。此有軟中上品差別。微劣現行,是名軟品。平等現行,是名中品。增上現行,是名上品。今於此中,唯說貪等四煩惱法,有其軟中上品纏犯差別,不說所餘一切煩惱。由此貪等四煩惱法,能令毀犯所犯罪故。應作不作,作不應作,是名為犯。由此四種他勝處法是諸菩薩所不應作,於不應作而有所作及起加行,是名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佛於貪等制立所犯,若有現行,即此貪等亦名能犯、亦名所犯。從能犯邊約為因緣,名之為纏;從所犯邊約所制立,名為四種他勝處法。望義不同,是故說別。於所受戒不能安住,退失所得,是名為捨。由其纏犯品類不同,是故應說捨不捨別,如文可知。上品纏犯,由三因緣。一、由數數現行,都無慚愧,無彼對治故;二、由深生愛樂,意樂猛利故;三、由見是功德, 邪執為依故。
a1)諸煩惱法,不只一次,常常的煩惱活動,就叫作纏。此有軟中上品差別。微劣現行,是名軟品。平等現行,是名中品。增上現行,是名上品。今於此中唯說貪等四煩惱法,四他勝處裡邊,就是貪等四種煩惱。貪也有軟中上品,慳吝也是有,忿恨也有,邪見也有上中下品差別,其它的煩惱不在內。菩薩有這四種煩惱,能令菩薩毀犯所犯的戒,就有罪。
a2)應該作的事情沒有作,作了不應該作的事情,是名為犯。由此四種他勝處法是諸菩薩所不應作。於不應作,而有所作及起加行,作是發起加行,加行什麼意思﹖就是努力的作就叫作加行。是名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佛對於貪、慳、忿、邪見這四種煩惱制立所犯,就是把它安立為算戒,就是說這是所犯的戒。若有現行,假設煩惱活動出來,就是煩惱在犯戒,也叫作所犯的戒,怎麼講呢?從能犯邊約為因緣,名之為纏。能犯戒這方面來說是誰犯戒﹖就是這四種煩惱。約這四種煩惱是犯戒的因緣,名之為纏。從所犯邊約所制立,約佛制立的四條戒,名為四種他勝處法。你犯了,它就是所犯。約犯戒的因緣它就是能犯,約佛制立這四條戒,它就是所犯,所以有能所的分別。
a3)對於你所受的戒,你不能安住在清淨的戒法上面,把清淨戒體失掉,是名為捨。犯戒的因緣就是你的煩惱,你的煩惱有輕重的不同,有軟中上的差別,是故應說捨不捨別,如文可知。上品纏犯,由三因緣。一由數數現行都無慚愧,為什麼都無慚愧,數數的犯戒呢?就是沒有修四念處來對治煩惱,沒有修戒定慧來對治內心的煩惱,所以會犯戒。煩惱來的時候,你很難對治。在煩惱沒有來,就是有煩惱種而沒有現行的時候,心裡面平靜,你在這個時候要修四念處,常常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觀一切法空,你的奢摩他相應,毗婆舍那有力量來損減煩惱的種子,久了就算是沒有斷煩惱,但是煩惱沒有力量,正念一提起來煩惱就沒有,這樣就不會犯戒。若是把煩惱的種子完全消滅,就是聖人。第二個由深生愛樂,犯戒的事情他歡喜,他內心的意樂,內心的意願很有力量,猛利,所以就犯戒。第三就是認為犯戒是有功德的。犯戒是有罪過,他不認為是罪過,是功德,這是邪知邪見,還有這種執著。有這三個因緣所以犯戒。
3)不是諸菩薩暫時一現行他勝處法,就棄捨菩薩的淨戒律儀的體。如發出離心沒發無上菩提心的比丘、比丘尼,要是犯他勝法的時候,戒體就沒有。菩薩不是,菩薩和比丘不一樣。
a)如諸苾芻犯他勝法者:此與菩薩他勝處所法有別。由佛世尊,依諸所化有情,若有能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是故建立苾芻律儀。若諸苾芻受律儀已,毀犯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是則名為犯他勝法。
a1)此與菩薩他勝處所法有別。由佛世尊依諸所化的眾生根性不一樣,所化的眾生是這樣:若有能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殺、盜、婬、妄都是惡行。這個比丘能離世間的欲,不作種種惡事,能離惡行,是故建立苾芻律儀。譬如說在家居士受五戒,就是離惡行,殺盜婬妄這些惡行都不作,但是沒能離欲,這是一類眾生。若受八關齋戒是一晝夜,就是暫時一晝夜離欲離惡,過一晝夜又回復到污染的境界。若諸苾芻受律儀已,毀犯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是則名為犯他勝法,就是沒有戒體,比丘的身份就沒有。
mṛdu-madhya-paryavasthānataś ca bodhisattvaḥ ebhiś caturbhiḥ pārājayika-sthānīyair dharmair na tac-ch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vijahāti. adhimātra-paryavasthānatas) tu vijahāti. yataś ca bodhisattvaḥ eṣāṃ caturṇāṃ pārājayika- sthānīyānāṃ dharmāṇām abhīkṣṇa-samudācārāt parīttam api hrī-vyapatrāpyaṃ notpādayati. tena ca prīyate. tena ca ramate. tatraiva guṇa-darśī bhavati. iyam adhimātratā paryavasthānasya veditavyā. na tu bodhisattvaḥ sakṛd eva pārājayika-sthānīya-dharma-samudācārād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vijahāti. tad-yathā pārājayikair dharmair bhikṣuḥ prātimokṣa-saṃvaraṃ.

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芻住別解脫戒犯他勝法,於現法中不任更受。
[解]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就是上品纏犯他勝處法,這時候就棄捨菩薩淨戒律儀,這菩薩身份沒有。雖然沒有,但是現法中可以再受菩薩戒,不是說不可以再受。如苾芻受別解脫戒,安住在別解脫戒,如果他犯根本的話,不能再受戒。如果還願意不脫離佛教,算是與學比丘;與學,可以容許你再繼續學。
a)若諸菩薩由此毀犯等者:此說菩薩犯他勝法,有堪任更受及不任更受別。所以者何?由諸菩薩性是利根,意樂增上,雖發心已有退還者,然能數數更發求菩提心。由是道理,菩薩毀犯他勝處法,於現法中堪任更受,當知亦爾。若諸苾芻性是鈍根,於律儀戒要從他受方可得受,不同菩薩有自然受。是故若犯根本罪已,自無堪能更發意樂,他亦不更聽許為授,由是說言不任更受。
a1)此說菩薩犯他勝法有堪任更受及不任更受別。原因在那裡呢?由於諸菩薩的心性是利根。什麼叫利根﹖就是他學習般若波羅密,因為學習這樣的佛法他根性利,他智慧高。意樂增上,他有高尚的意願,要普度一切眾生,同得無上菩提,他有這種意願。這不是聲聞人所能及的。聲聞人沒有學習大乘佛法的般若波羅密,所以和菩薩來對比,他不是利根。聲聞只發出離心,若學習佛法自己用功修行,斷煩惱得聖道,沒有入無餘涅槃有可能還弘揚佛法,教化眾生,但是壽命到了,他就入無餘涅槃,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的眾生,他不管,所以他的意願不高尚。
a2)菩薩是根性利,意願很高尚,但是有人發無上菩提心,後來又退。退了以後,還有人能再發無上菩提心。由是道理,菩薩毀犯他勝處法,於現法中堪任更受,就是一樣可以更受。當知亦爾。若諸比丘只有出離心,沒有學習大乘佛法,他的信進念定慧的根是鈍根,就是沒有般若波羅密的學習是鈍根。於律儀戒要從他受方可得受,要從他,一個人的善知識,從他那裡受戒才可以。不同菩薩有自然的受戒。你前生前生受過菩薩戒,但是沒有捨菩提心,也沒有上品纏犯他勝處法,死了以後這戒還在,叫作自然受。比丘不同菩薩有自然受,是故若是犯根本罪以後,自無堪能更發意樂,就不許更受。他亦聽許再給你授戒。由是說言不任更受,不堪任這樣。
parityakta-samādāno 'pi ca bodhisattvo dṛṣṭe dharme bhavyaḥ punar-ādānāya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sya bhavati. nābhavya eva tad-yathā pārājayikādhyāpannaḥ prātimokṣa- saṃvara-stho bhikṣuḥ.

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若諸菩薩雖復轉身遍十方界,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由是菩薩不捨無上菩提大願,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若諸菩薩轉受餘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為欲覺悟菩薩戒念,雖數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解]1)簡略的來說,有兩個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他棄捨他的無上菩提心,不求無上菩提,沒有這個意願。第二個緣就是現行上品纏,一個嚴重的,極猛烈的煩惱,上品的煩惱現行,這樣違犯他勝處法。這兩種緣,你就沒有菩薩戒。若諸菩薩雖復轉身遍十方界,轉者捨也,得也,轉捨轉得;捨掉這個身體又得一個身體叫作轉。這個轉又得一個身是遍十方界,你在娑婆世界,那也可能到藥師佛的世界,也可能到阿彌陀佛的世界,十方世界都可能會去。在在生處,也可能到天上去,也可能又來人間。不捨菩薩淨戒律儀,他的菩薩淨戒儀沒有棄捨,在他的五蘊裡面還有戒體。為什麼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由是菩薩沒有棄捨無上菩提大願,這意願他沒有棄捨。第二,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所以他的戒還在。
a)雖復轉身遍十方界等者:此顯菩薩不同苾芻棄捨眾同分故捨戒律儀。雖復轉捨此身,轉得餘身,遍十方界所在生中、所在處所,不由彼緣捨先所受。由彼生身及與處所有眾多別,故言在在。由是當知,菩薩捨戒,唯由前說二種因緣,不同苾芻有多差別。
a1)此顯菩薩和比丘不同。棄捨眾同分故捨戒律儀,比丘若死掉,棄捨他的眾同分,他這個身體和別人一樣,都是有這個身體叫眾同分。現在棄捨這個身體,他受的比丘戒比丘尼戒都沒有,所以只是盡形壽,不是盡未來際。菩薩不同於比丘,菩薩怎麼樣呢?菩薩雖然棄捨這個身體,又得到其它的身體。遍十方界,所在的眾生裡面,所在的處所,不因為棄捨這個身體,就棄捨所受的戒體。由於你所得到的身體,所生之身,及與所生之身居住的地方,有眾多的差別。在人世間有可能你是中國人,也可能變成日本人,也可能變成新加坡的人,也可能變成個台灣人,也可能變成天上,這是沒有決定的界限的。所以說在在。由是當知菩薩捨戒,唯由前說二種因緣而捨戒的,和比丘又不同。比丘只是盡形壽不是盡未來際,所以死掉,戒就沒有。若受戒,一定從他受,而不能夠在佛像前受。
2)若諸菩薩轉受餘生,棄捨這個身體,在餘生中又得一個身體,他原來受菩薩戒的這些事情都忘掉;以前所經驗的事情,現在都忘了。但是他栽培過善根,還有好朋友;有可能是他的師長先得聖道,那就是他的善友。或者是佛菩薩就是他的善友。他好朋友為欲覺悟他,你以前是受過菩薩戒的,你應該受菩薩戒。雖然一次又一次的重受菩薩戒,不是現在才受菩薩戒,那個戒體也不是現在才得的,以前以前就得到。
a)若諸菩薩轉受餘生等者:棄捨現法眾同分故,轉受當生、或後生中人眾同分,是名轉受餘生。於餘生中,忘失本初所受戒念,是名忘失本念。值遇諸佛、或諸菩薩能為善友,於先所受能令憶念、覺了、悟入。由是因緣,於餘生中,雖復數數重作羯磨,令其更受,當知不名新有所受,於所受 相亦非新得。
a1)棄捨現在的這個身體。這個身體,現在這個菩薩是人,就是和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就叫作眾同分。或後生中人眾同分,轉受將來的那個生命體,有可能又作人,是名轉受餘生。在餘生中,忘掉前一生曾經受過菩薩戒,這個念忘掉,是名忘失本念。值遇諸佛或諸菩薩能為善友,值遇善友,善友是誰﹖值遇諸佛是他的善友,值遇諸菩薩也是他的好朋友。他的好朋友對於他前一生所受的菩薩戒,現在能叫他憶念,憶念就覺了悟入,我以前受過菩薩戒的。由是因緣,於餘生中雖復數數重作羯磨令其更受,當知不名新有所受。於所受相亦非新得,所得的戒體不是新的,早就得到了。
samāsataś ca dvābhyām eva kāraṇābhyāṃ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sya tyāgo bhavati. anuttarāyāṃ samyak-saṃbodhau praṇidhāna-parityāgataś ca pārājayika-sthānīya-dharmādhimātra-paryavasthāna-samudācārataś ca. na ca parivṛtta-janmāpi bodhisattvaḥ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vijahāty adha ūrdhvaṃ tiryak sarvatropapadyamāno yena bodhisattvena praṇidhānaṃ na tyaktaṃ bhavati. nāpi pārājayika-sthānīyānāṃ dharmāṇām adhimātra-paryavasthānaṃ samudācaritaṃ bhavati. muṣita-smṛtis tu parivṛtta-jātyā bodhisattvaḥ kalyāṇa-mitra-saṃparkam āgamya smṛty-udbodhanārthaṃ punaḥ-punar ādānaṃ karoti. na tv abhinava-samādānaṃ.

3.2.3.2.3.1.2.2.2.廣顯二戒所攝事相
如是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有違犯及無違犯,是染非染,軟中上品,應當了知。
[解]這位受菩薩戒的人,能安住在菩薩戒律儀上不違犯,或者有的時候有違犯及無違犯的差別。犯了戒,有的是染污心犯戒,有的不是染污心犯戒,有差別。犯戒是因為有煩惱而犯戒,而犯戒有軟品、有中品、有上品煩惱,應當了知。
a)於有違犯及無違犯等者:約諸事相,說有違犯及無違犯。約犯因緣,說染非染。約染差別,說軟等品。下自當說,名當了知。
a1)菩薩安住菩薩淨戒,表現於外的相貌,就是有的是沒有犯,有的是有犯,這個差別。這是約事相,表現於外的相貌說。染非染,約什麼說的呢?約犯戒的因緣說的。就是你的心有煩惱就是染污,無煩惱就是非染。由煩惱的染污而犯戒的,有軟中上的差別。下面會有解釋,名當了知。
evaṃ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vyavasthitasya bodhisattvasyāpattir api veditavyā. anāpattir api kliṣṭāpy akliṣṭāpi mṛdvī madhyā adhimātrāpi.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怛纜藏,摩怛理迦。若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讚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若不恭敬嬾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芻,恒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解]1)慳心不供三寶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每一天每一天裡面。若於如來,就是佛陀在世的時候,你對於佛應該供養。或為如來造制多所,或者是佛教徒,為了恭敬佛,為佛造一個塔廟,制多就是塔。若為如來,是佛在世;或為如來造制多所,也可以包含佛滅度後;造塔,有的裡面有舍利或者有佛像。這是屬於佛寶。若於正法,就是佛陀所說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佛滅度後,佛教徒恐怕正法滅亡,就是要用文字把佛法寫出來,或者印在紙上,或者印在樹葉上,造經卷的地方。是怎麼個情形呢?就是大乘的修多羅藏。摩怛理迦就是論藏。這一段是法。若於僧伽,就是在佛法裡邊用功修行的人,修學佛法的人。這個僧伽指什麼說的呢?就是十方世界已經悟入法性的諸菩薩眾,這是聖人,不是指凡夫說的。這樣就是佛法僧,這都是勝境。
a)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者:謂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若龕、若臺,是名制多。
a1)謂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就是塔。若龕,就是供佛像,好像一個房子似的,這是佛龕。若臺,或者一個大高的臺,上面供著佛像,是名制多。
1.1)有違犯
前面這是所供養的境界;下面是怎麼叫作供養呢?若不以其或少或多,這是在數量說。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或者是香,或者是花,或者是水,或者是燈,燈就是光明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最少以你的身體,磕一個頭,禮敬諸佛,禮敬三寶。這是說身供養。語業的供養,最少有一四句頌,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一句頌讚歎佛、讚歎法、讚歎僧的真實功德。意業的供養,最少就是你的心,有清淨的信心發出來,由這樣的清淨信,念佛的真實功德,念法的真實功德,念僧的真實功德。已證入聖道的人,與法性相應,心裡面不受一切法,就叫作清淨。但是沒證入法性,就辦不到這件事。那我們怎麼樣才能清淨信呢?我們要有所憑藉才可以。就是你念金剛經,念它一遍;經它本身是清淨的,我們依靠它,念這個經的時候,這心也是清淨,就清淨信。念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大夫、天人師、佛、世尊,這麼隨著念,這也是清淨信。念法,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你按照這樣思惟,也叫作清淨信。念僧,有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這麼念,也叫作清淨信。如果你不有所憑藉,凡夫辦不到,心很難清淨。或者少或者多,要這樣供養。若不這樣作,你就是犯戒。
a)下至以身一拜禮敬等者:此中一言,且依世俗相續道理。謂一處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有爾所身語意業轉及隨轉;總爾所時名為一故。攝決擇分說: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乃至廣說。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顯揚頌云: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讚禮。於此頌中,初句讚佛,次句讚法,三句讚僧,是名讚佛法僧真實功德。若以淨信勝解俱心,隨念如來是正等覺者,乃至廣說,是名隨念三寶真實功德。
a1)這裡面這個一言,下至以身一拜,一四句頌,一心清淨信,這個一這個字。且依一般我們沒有證悟法性的,都是在世俗諦上活動的這個境界,剎那剎那相續的道理。以一個地點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或者是佛、或者是法、或者是僧,是一境界事。有那麼多的身業、語業、意業的活動。身的活動,禮拜。語業的活動,以四句頌讚佛法僧。意業的活動,以清淨信隨三寶真實功德,就叫作轉。隨轉,相續的轉。那麼多的時間合起來,叫作一。在這裡供養三寶半小時,半小時總起來叫作一。或者在這裡拜佛,或者以四句頌讚佛法僧,或者以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坐二個鐘頭,這二個鐘頭總合起來叫作一。
a2)攝決擇分說: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就說一句話。說什麼呢?善逝大師!你說這句話,這就是對佛有讚歎的功德。善逝是什麼意思﹖逝者去也,我從這裡到那邊去。現在是說佛到涅槃那裡去,到第一義諦那裡去,叫作逝。說這個去是太好,所以叫作善逝。唯有佛能到第一義諦那裡去,所以叫作善逝。你發心念這麼一句話,善逝大師﹗善逝大師﹗這麼一發心作這功德,佛尚且說他作很多很多的善法,栽培很多的善根。何況你不只是心作功德,或者你身體在拜佛,你語業怎麼的讚歎佛,如其心的量隨順奉行,乃至廣說,其它種種功德。
a3)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顯揚聖教論的頌: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讚禮。在這個頌裡面,初句是讚佛,說佛是善逝。善說,他能善說無量無邊的佛法。妙三身,佛有微妙的法身、受用身、化身,法報應三身,這是讚歎佛的功德。次句是讚法,無畏無流證教法,佛的大無畏的智慧,為眾生說無漏的、清淨的證教法,證法就是佛所證悟的第一義諦的法,教法就是以語言文字宣揚一切佛法。這個證法教法都是清淨無染污的。三句是讚僧,上乘真實牟尼子。上乘就是大乘佛法。真實牟尼子,讚歎彌勒菩薩,就是讚歎僧。因為他也證悟法性,不是凡夫,所以是真實的牟尼子,就是真實的是佛陀的弟子。是名讚佛法僧真實功德。
a4)若以淨信勝解俱心,這位佛教徒有清淨的信心,有勝解;淨信和勝解的智慧在一起。勝解的智慧就是要對於佛法僧,你要有深入的理解,也要由學習佛法才能夠取得這個勝解,才有深刻的覺悟,叫作勝解。俱心,有清淨信心裡面還有勝解,因為有勝解才有清淨的信心。信心怎麼能建立呢?就是有勝解的智慧的關係。用這樣的心,隨念如來是正等覺者,你心裡面在觀察,佛陀是正等覺者,用這清淨心來念佛。如來是正等覺者,正覺是根本智、無分別智;等是後得智。就是佛有圓滿的大智慧境界,是正等覺者。你若這樣的觀察思惟,叫作念佛。乃至如來、應供養、正遍知,廣說念佛的功德,是名隨念三寶真實功德。
1.2)有犯、有所違越
受菩薩戒的菩薩,應該每一天都要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假設他不這樣做,是空度日夜,白天或者是夜間,晝夜六時,一點功德也沒栽培。菩薩若是這樣做,就是有罪。有所違越,就是違犯菩薩戒,他沒能夠隨順佛陀的教導。
a)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者:有犯,謂於淨戒。違越,謂於學處。下皆準知。此中為顯所化有情受歸依已,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成就此者,乃名歸依。如決擇分說。若於三寶不供養者,是自敗壞歸依正行。即由是故,不能獲得廣大福果,不能攝受菩提廣大資糧,故佛世尊於如是事制立所犯。違逆無量菩薩所學,由是說言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a1)有犯,謂於淨戒。違越,謂於學處,也是戒,或者一切的佛法都是菩薩所學處。下邊也有犯和違越的詞句,也這樣解釋。在這裡,為顯示所教化的有情受歸依已,初開始歸依三寶,就應該於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佛,不是佛像,就是你心裏面要有佛。供佛像,立刻就容易憶念佛,所以應該供養佛像。法,就是佛所証悟的涅槃,也就是諸法實相。我們沒有成就無分別智,就是不能証悟法寶。所以佛說語言文字的佛法,以它為門,才能到法寶那去。所以供養法寶,就是應該包含語言文字的佛法。僧寶,就是已入大地的這些大菩薩,寶就是証悟聖道的菩薩才可以稱之為寶。如果把小乘佛法的聖者也包括在內,就是初果以上的聖人也是寶,因為他見第一義諦,斷了煩惱。如果是每一天都對三寶有所供養,才算是歸依。
a2)若是佛教徒對於佛法僧三寶不發心供養,你就破壞自己歸依三寶應該有的正行,這件事你沒有栽培。就是這樣,你不供養三寶,就不能獲得廣大福果,福德的果報,也不能成就菩提廣大的資糧。所以佛就把這件事在戒上安立成為一條戒,你不可以不這樣做的。你若是違犯這條戒,也就是違逆無量菩薩所學習的聖道。由是說言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1.3)染違犯、非染違犯
犯有兩種,一個是有染違犯,一個是非染違犯。若是這位菩薩對於佛法僧沒有恭敬心,就是對於佛法提不起來精進心,不肯這樣做,而違犯這條戒的話,這是染污的違犯。我們所有對於佛法的信心,是因為由佛法僧的功德所建立,如果對於佛法僧沒有恭敬心,這件事太嚴重,所以是染違犯。若是錯誤的忘掉這件事,我應該每天要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但是忘掉這件事,而犯這條戒,但是不是染污,就是輕微一點。
a)若不恭敬至非染違犯者:於佛法僧無敬無憚,名不恭敬。無有羞恥,不樂所學,是名懶惰懈怠。如是違犯,皆由輕慢故起,故是染污。若非輕慢,而住忘念暫違犯者,當知此由放逸故起,故非染污。皆如攝事分說。
a1)你對於佛法僧沒有恭敬心,也沒有恐懼心,就叫做不恭敬。懶惰懈怠怎麼講呢?就是沒有羞恥,自己不去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也不感覺到羞恥。對於所學習的佛法,經律論也好,戒定慧也好,心裏不歡喜,不歡喜所學的佛法,就叫做懶惰懈怠。懶惰和懈怠,就是不恭敬,沒有羞恥,不樂所學。這些違犯皆是由於輕慢心生起,所以是染違犯。若是沒有輕慢心,現前的明了性的心在這個時候忘掉這件事,叫做住忘念。違犯這條戒,當知此由放逸故起,所以非染污犯。所以,有輕慢心而犯這條戒就是染違犯;沒有輕慢心,就是非染違犯。攝事分裏面有解釋。
1.4)無違犯
若是這位菩薩他心狂亂,沒有去供養三寶,不算犯戒。若是這位菩薩不懈怠,有正見,能夠學習聖教,學習第一義諦,也就是修學四念處,他成功証悟第一義諦。這個時候他內心有清淨的智慧,所以心清淨,他意樂也是清淨,這種人永久也不會違犯這條戒。
什麼理由呢?就是已經証入第一義諦,初得無生法忍的人,有很大的歡喜心,所以叫做樂,這個時候因為與第一義諦相應,他有更高尚的意願。這個菩薩內心清淨的境界是什麼境界呢?譬如已經成就証淨的比丘,四証淨是什麼?他對於佛的信心,對法僧對戒的信心是不可動搖的,叫做淨。清淨就是信,他清淨的信心非常的堅定。對於佛法潧有清淨信心的這個比丘,長時間很自然地,對於佛,對於法,對於僧,都是用最殊勝的供具承事供養。四証淨的比丘,就是初果須陀洹。現在由得清淨意樂菩薩,初得無生法忍的菩薩,也就和須陀洹相似,可以作譬喻,彼此間有相同的地方。這段文有二個意思,一個是得清淨意樂的菩薩內心清淨,第二他又能夠以勝供具承事供養三寶,這兩個意思。而凡夫沒得聖道的人,現在要以盛供具承事供養三寶,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天天要這樣栽培。
a)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者:若心癡狂,於所犯罪起顛倒想,謂是無犯,名心狂亂。由此因緣,從初不犯說無違犯。如攝事分說。
a1)若是這位菩薩失掉正常的態度,狂就是神經病。癡狂,愚癡狂亂。對於犯這一條戒,但是心裏面生一種錯誤的想法,說他沒有犯戒。由於有神經病的因緣,他的內心狂亂,所以,從一開始有病的時候,就是說他沒犯,就是說無違犯,他就是犯了也就是無犯。如攝事分說。這樣無違犯,是因為你狂亂,就是有神經病,不算犯戒。
b)若已證入淨意樂地至承事供養者:謂諸菩薩住極喜住,是名已入淨意樂地。於此住中,由二因緣現見諸佛;既得見已,隨力隨能興一切種恭敬供養,奉施種種上妙樂具,乃至廣說。二因緣者,謂麤淨信及正願力。如住品說。由是此說常無違犯。若諸菩薩已能見諦,於佛法僧所有淨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及淨尸羅,於惡不善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如是名為已得證淨苾芻。即四證淨,謂佛、法、僧、戒。由依淨信,設在餘生,於三寶所畢竟無轉,是故說言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b1)諸菩薩住極喜住,諸菩薩修四念處,住極喜住,從外凡到內凡,從內凡入見道,初入見道,叫極喜住,就是有極大的歡喜心,叫做淨意樂地,菩薩因為學習般若法門,這樣同時修我空觀,也修法空觀。若是由煖頂忍世第一到見道的時候,就是証入真如三昧,這個時候心裡面清淨,遠離一切戲論。在根本無分別智的時候,是無分別的境界,到後得智還是有分別,得大歡喜,所以叫極喜住。
b2)在這個極喜住這裡,也就是清淨意樂裡邊,有兩個原因,現在就能見到佛,先見法身佛,先見第一義諦,法身佛是第一義諦,先見法身佛這是一種。上面說現見諸佛,就是佛的化身佛,得淨意樂的菩薩能見到。他見到佛,隨他的心力,隨他的福德所能。隨力應該是智慧,能應該是福德。他發起各式各樣的恭敬供養佛,奉施種種上妙樂具。乃至廣說。
b3)由二因緣,初得清淨意樂地的菩薩可以見到佛,那兩個因緣呢?謂麤淨信及正願力。一個信、一個願。如住品說。什麼是麤淨信?因為初得無生法忍的菩薩只是斷分別我執,分別法執;俱生的我執,俱生的法執這些煩惱都沒斷,所以淨信還是麤。得無生法忍的菩薩,有兩個地方得無生法忍,一個是在未到地定,一個是在初禪,當然也可能會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在未到地定裡面得無生法忍,和在初禪裡面得無生法忍有什麼不同呢?在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裡面,得無生法忍比較容易,因為定力深,智慧力量隨之就大、就強一點。若是在未到地定裡面得無生法忍,未到地定的定力淺,定力淺力量就不大,你要得無生法忍就是智慧本身力量要大,這樣才能夠斷惑証真,契入第一義諦。就是這個差別。若是在未到地定裡面,得無生法忍的話,在這裡能見到佛。或者他從師長那裏,或者從經論裏面,知道十方世界有佛,他就想要見,一入定的時候,心裏面就念,想要見阿彌陀佛,心裡面念南無阿彌陀佛,他就看見阿彌陀佛。在定裡邊念彌勒菩薩,就看見彌勒菩薩。在麤淨信那裏有智慧,有証悟諸法實相的智慧在那裏,智慧相應信。就是現在一入定,想要見佛就能見,這是麤淨信。正願是什麼呢?聽他師長講或者從經論上看,西方阿彌陀佛國,我希望我將來能往生到佛世界,他就能如願,就能滿他願,這也是見佛。因為這些初入聖道的聖者,他們對於佛法僧的信心是極強的,特別強烈的。所以他們是不會違犯這條戒,他是常常要供養三寶,常無違犯。
b5)若諸菩薩已能見諦,已能得到無分別智,見到第一義諦,也是見到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他對於佛的淨信,對於法,對於僧所有的清淨信心;他清淨的信心,非常的深,就像大樹的根似不動。於餘生中亦不可引,這一生他死掉,第二生的時候他對於佛法僧的信心,也不可以動搖。他對佛法僧的信心那麼強,對他所持的清淨的戒法,對於惡不善法有罪過的事情,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決定不會再作錯誤的事情。所以四証淨,就是對戒有証淨。要達到這個程度,這叫做証淨比丘。即四証淨,就是對於佛有決定的信心叫做証淨,法、僧、戒都是有同樣的信心。初果聖人在這個世界上壽命到第二生的時候,於三寶所畢竟無轉,他的信心也是不轉動,不會動搖。是故說言,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所以無違犯就是這兩種,一個心狂亂,菩薩心狂亂。一個就是聖人他的心清淨,不會再犯這條戒。
evaṃ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thito bodhisattvaḥ prati-divasaṃ tathāgatasya vā tathāgatam uddiśya caitye dharmasya vā dharmam uddiśya pustaka-gate bodhisattva-sūtrapiṭake bodhisattva-sūtra-piṭaka-mātṛkāyāṃ vā saṃghasya vā yo sau daśasu dikṣu mahā-bhūmi-praviṣṭānāṃ bodhisattvānāṃ saṃghaḥ kiṃcid evālpaṃ vā prabhūtaṃ vā pūjādhikārikam akṛtvā aṃtataḥ ekapraṇamam api kāyena aṃtato guṇān ārabhya buddha-dharma-saṃghānām eka-catuṣ-padāyām api gāthāyāḥ pravyāhāraṃ vācā antataḥ eka-prasādam api buddha-dharma-saṃgha- guṇānusmaraṇa-pūrvakaṃ cetasā rātriṃ-divam atinam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saced agauravād ālasya-kausīdyād āpadyate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nno bhavati. sacet smṛti-saṃpramoṣād āpadyate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nno bhavati. anāpattiḥ kṣipta-cetasaḥ. anāpattiḥ śuddhāśaya-bhūmi-praviṣṭasya. tathā hi śuddhāśayo bodhisattvaḥ tad-yathā avetya-prasāda-lābhī bhikṣur nitya-kālam eva dharmatayā śāstāraṃ paricarati paramayā ca pūjayā pūjayati dharmaṃ saṃghaṃ ca.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於諸利養及以恭敬生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謂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
[解]2)貪名利戒
2.1)有違犯
若諸菩薩受戒以後,就安住在戒裡用功修行。但是這位菩薩心裡面貪欲心非常大,沒有滿足的時候。喜足,就是他所愛樂的東西已經很多,他滿足,心裏就歡喜。現在這位菩薩的貪欲心大,沒有滿足的時候,所以這不是歡喜。究竟什麼大欲呢?對於信徒對於他的供養,財的供養;對於他的恭敬心,他就愛著這件事,愛著利養,愛著人家的恭敬,在這裏面生執著心,不能捨掉執著心。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有其大欲至是染違犯者:此中違犯,由貪煩惱猛盛故起,故是染污。如攝事分說。
a1)此中犯這條戒,就是貪煩惱力量非常大,叫做猛盛,所以生起這種執著心。所以貪煩惱不是清淨的事情,就叫做染污的違犯。如攝事分說。
2.2)無違犯
凡夫菩薩沒得無生法忍,久遠以來的薰習,貪著心重,要想不違犯這條戒怎麼辦呢?就是為了要斷除大欲而無喜著的這種貪心,生起樂欲,他先現出來我要斷除這種貪心,先要有這樣的意願。樂欲,就是他要有斷煩惱的意願,就是有願。有願以後,要採取行動,就是發動特別精進的力量,不怕困難。攝彼對治,攝者取也,或者是求,或者就是學習,學習對治大欲而無喜足的這個貪著心。於諸利養及與恭敬貪著的這個心,我要學習佛法來對治這個煩惱,學習對治煩惱的法門。每一天常常靜坐,就是修四念處啊。雖勤遮遏,勤,不懈怠,精進的靜坐,修四念處。雖然這樣精進的修行,遮遏,用四念處來障礙這個大欲叫它不要動,但是他那個大欲還是很猛利的,力量很大遮蔽他的心,他的心被煩惱所蒙蔽。你雖然修四念處觀,但是你的大欲還是數數的活動,還是要貪著利養,貪著人家的恭敬。這樣,就不算你犯這條戒。但是不能說沒有罪,只是說你沒有犯罪的心,你現在常常對治它,就算你沒有犯戒,但是還是有過失。
a)猛利性惑所蔽者:此中性惑,謂俱生貪。上品現行,故言猛利。心為蔽抑,不自在轉,故言所蔽。此依初業說無違犯。
a1)此中說性惑是什麼呢?就是生來就有這個貪心就很大。上品現行,從宿世帶來到今生的時候,貪心要現行的時候,是上品的,就是很強烈。所以叫做猛利。他那一念清淨心就被煩惱所遮蔽,不自在轉,我想不要貪都不行,就是非要貪不可。所以叫做所蔽。此依初業說無違犯,這地方說你若肯這樣做,就算是沒有違犯這條戒。但是這是指初開始發心受菩薩戒的人說,是初業的人說,所以叫無違犯。
bodhisattvo mahecchatāsaṃtuṣṭiṃ lābha-sat-kāra-gardham utpannam adhivās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atprahāṇāya cchanda-jātasya vīryam ārabhamāṇasya tat-pratipakṣa-parigraheṇa tat-pratibandhāvasthitasya prakṛtyā tīvra-kleśatayābhibhūya punaḥ-punaḥ samudācāraṇā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起承迎,不推勝座。若有他來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稱正理,發言酬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非憍慢制、無嫌恨心、無恚惱心,但由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遭重病,或心狂亂,或自睡眠他生覺想,而來親附,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或自為他宣說諸法論義決擇,或復與餘談論慶慰,或他說法論義決擇屬耳而聽,或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護僧制,或為將護多有情心,而不酬對,皆無違犯。
[解]3)不敬有德同法戒
3.1)有違犯
3.1.1)這位菩薩有一天看見一個耆長,耆就是年紀很大,六十歲就可稱之為耆。長就是戒臘很高,已經受戒幾十年。有德,這位菩薩還是有道德,就是有戒定慧,真實是有戒定慧的境界。可敬,真實是有道德的人,可以恭敬。同法者來,現在安住菩薩淨戒這個人,也是學習佛法的人,有正知正見,耆長、有德、可敬也是有正知正見,所以是同法者來。而這位菩薩,心裡面驕慢,為驕慢心所制伏。懷嫌恨心,心裡面看見這個耆長可敬的人來,心裡就不高興,嫌就是不高興,就恨這個人。懷恚惱心,恚也就是恨,惱,因為恨,所以心裡面有很多憂惱。恨是對那個耆德說,惱是自己本身有很多的憂愁苦惱。這個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應該起來歡迎這位大德,但是他不起承迎,不推勝座,推者讓也,不推也就是不請,也不請這位大德坐最好的座位。
3.1.2)若有他來語言談論,這個他,不是前面耆長有德,應該是和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這個人地位是差不多,這個人來了,彼此間談話。慶慰,有什麼吉祥的事情來祝賀。或者請問,彼此間有什麼其他的什麼事情來請問。對這個人他也有高慢心,有憍慢心,憍慢所制,也是有嫌恨心,有恚惱心。他不隨順正理來說話,來酬答對方的語言。是名有犯。這兩個都不對,對於那個有德的,還是彼此間相差不多的人,你這樣態度就是犯戒,就是有罪過,有犯。你犯這條戒,這個犯是染污的違犯。
a)見諸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至是染違犯者:年德俱尊,此說耆長有德可敬。於如是輩同法者來,應正奉迎,敷座延坐,敬問、禮拜、合掌、殷勤,修和敬業。年德相似,此說名他。於如是輩,應正問訊、酬對、歡慰,以軟美言共興談論,不依等慢而自格量。義如菩提分品說。若諸菩薩,於此應作而不作者,是故成犯。此犯因緣,由憍慢制,及懷嫌恨與恚惱心,當知皆是盛煩惱攝,故是染汙。
a1)年德俱尊,年就是戒臘,德就是這位菩薩是很有修行;兩方面,戒臘很高,道德也是很高的,都是值得尊重的。此說耆長有德可敬。於如是輩同法者來,像這一類的有德的人,有同一思想的人來,應該鄭重的歡迎他,給他敷坐,準備一個坐位,要請他坐。然後敬問、禮拜、合掌、殷勤修和敬業。
a2)年德相似,大家受戒的年歲也不差多少,彼此間的修行也是差不多的,就叫做他。這種人來也應該互相問好,歡喜地大家談話,用柔和美好的言語大家談話。不依等慢,不要隨順於自己,我也不次於你。你看你了不起,我也不次於你,叫做等慢,這就是慢。而自格量,自己心裡就這樣想,我不次於你,你高過我嗎,我不次於你。義如菩提分品說。
a3)若諸菩薩於此,應該合掌、問訊、請坐,以軟美言談論,但不這樣作,所以就是有罪。此犯因緣,由憍慢制及懷嫌恨與恚惱心,當知皆是盛煩惱攝,所以這個犯是染污的違犯。若是常常的修四念處,常常修止觀,觀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就不會這樣的事情。
3.2)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假設這位菩薩沒有憍慢心,他的心沒有為憍慢所制伏;心裡面也沒有嫌恨心,也沒有恚惱心。但是由懶惰,或者是大德來,或者是同學,或者是什麼人來,心裡面就是沒有表現出來恭敬,懶惰懈怠;忘掉正念;無記之心,也不屬於好,也不屬於壞。這也是有犯,有所違越,也是犯這條戒,不是染污的違犯,過失就輕。
a)但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至非染違犯者:此中略說有四種心,謂懶惰、懈怠、忘念,及與無記。前三皆是放逸所攝,後之一種無知所攝,故非染汙。義如攝事分釋。此復云何?懶惰、懈怠是放逸果,忘念是放逸因,由是此三皆放逸攝。由無覺慧、無所知故,不能記別如所應轉,名無記心。由是無記無知所攝,非約性類名無記故。不作此釋,有多相違。聖教不說懈怠、忘念通無記故,亦不別說有無記心犯所犯故。無知成犯,總有多種。謂於所犯不審聽聞、不善領悟,彼無解了、無有覺慧、無所知故,於其所犯起無犯想而犯眾罪。今於此中,唯取無有覺慧,說為無知。謂於年德俱尊、或相似者來現前時,及興言論,都無作意,不覺知故。由是因緣,雖有違犯,而非染污。復次,此懶惰、懈怠,放逸為因,故說非染;前文所說懶惰、懈怠,輕慢為因,是故說染。染非染別,如是應知。
a1)此中略說有四種心:謂懶惰是一種,懈怠是一種,忘念是一種,及與無記是一種,有這四種心。前三懶惰、懈怠、忘念是放逸所攝。後之一種無知所攝。沒有憍慢心,就算是非染污。義如攝事分釋。
a2)這又是怎麼回事呢?懶惰、懈怠是放逸果,忘念是放逸因。由於忘記,所以就懶惰懈怠,所以有因果關係。這三種都是屬於放逸。後邊無記是怎麼回事呢?由無覺慧,心裡面覺慧沒有現前,就不知道這個事情。不能記別如所應作,他不能了別我應該這樣作。如所應轉,對任何人都應該恭敬,歡迎人家,他不能這樣作,名叫無記心。這裏說無記就是這樣講,沒有覺慧,所以叫做無知所攝。不是說這是善性,這是惡性,中間是無記,不是這樣解釋。如果不這麼解釋,這段文上有很多相違相矛盾的地方。經上不說懈怠心忘念是屬於無記,沒有這句話。經上也沒有說由無記心犯戒。
a3)怎麼樣算是無知成犯呢?謂於所犯的戒法,不審聽聞,不能夠注意地,專心地聽聞善知識的講解。他不專心,就不善領解,善者能也,不能夠領悟戒法的開遮持犯。他不能夠領悟,所以也就無所解了,也就沒有覺慧。對他所犯的戒,他認為我沒有犯,這樣犯很多罪。
a4)現在這段文,只是取其中的一樣,就是沒有覺慧,所以叫做無知。謂於年德俱尊或相似者來,現前時及興言論,他沒有作意,就是心裡面沒有動起來。有大德來,或者有同學者來,他心裡面好像沒有人來似。由是因緣,雖有違犯而非染污。
a5)復次此懶惰、懈怠、放逸為因,故說非染;前文所說懶惰、懈怠、輕慢為因,那裡面有輕慢的意思,所以叫做染污違犯。有輕慢就是染,無輕慢就是非染。
3.3)無違犯
無違犯者,就是這個菩薩有重病,身體很不對勁,有大德來,他沒有起座,沒有表示歡迎,這不算犯。或者這個菩薩心面狂亂,也不算犯。或者自己正在睡覺,對方來了認為你沒有在睡覺。而來親附語言談論,慶慰請問,這不算犯戒。或者自己這個時候為大眾,為他人在宣說諸法,在講解佛法。或者是和一些人在討論佛法,這個時候,別的人有大德來,沒有起座歡迎他們,這也不算犯戒。或者你這時候和別的人在談話,有什麼慶慰的事情。或者是別的人在講經說法,別的人在討論佛法;而這位菩薩耳注意地聽對方說法論議,這樣子也不算違犯。或有違犯說正法者,有人來的時候,你若是起座歡迎對方,和對方談話,就是違犯說法的這件事。大家都在聽經,有人來,你去和人家講話,有一點擾亂性質,就是違犯說法者。所以你有別人來,有大德來,有什麼同學的來,你相識的朋友來,為了願意保護,愛護說法人的心情,你不要動,這樣也不算犯。或者是有什麼大德來,有同學的來的時候,或者你內心裡面想,以如是為方便,我不睬你,我在這坐著不動,以如是方便來調伏那個人。調和他的煩惱,降伏他的煩惱。這樣對對方有什麼好處呢?能令對方從不善處解脫出來,安住在善處。有這樣的功德,你不起座,不談話也不算犯戒。或者是你要愛護大眾僧的規則,這個地方是由佛教團體立出規定來,講經的時候,任何人不要說話,他就這麼規定出來,你要守這個規矩,不談話也不算犯戒。或者為了愛護很多人的心情,聽經的時候你就安住著不要動;如果你若動了,你同你的朋友在那兒說話,很多當時法會大眾很多人都不高興。所以將護多有情心不要動,也不算犯戒。那時候你的朋友來,你和他不說話,他說話你不酬答,不算犯。
a)無違犯等者:初二種相,通說一切;後所餘相,唯說不酬對。如是應知。
bodhisattvo vṛddhatarakaṃ guṇavaṃtaṃ sat-kārārhaṃ saha-dhārmikaṃ dṛṣṭvā mānābhinigṛhītaḥ āghāta- cittaḥ pratigha-citto vā utthāyāsanaṃ nānuprayacchati. paraiś cālapyamānaḥ saṃlapyamānaḥ pratisaṃmodyamānaḥ paripṛṣṭaś ca na yukta-rūpeṇa vākpratyudāhāreṇa pratyupatiṣṭhate mānābhinigṛhīta ev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vā.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no cen mānābhinigṛhīto n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vā api tv ālasya-kausīdyād avyākṛta-citto vā smṛti-saṃpramoṣād vā. sāpattika eva bhavati sātisāro no tu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bāḍhaglānaḥ syāt kṣiptacitto vā. anāpattiḥ suptaḥ) syād ayaṃ prativibuddha-saṃjñī upaśliśyed) ālapet saṃlapet pratisaṃmodayet paripṛcchet.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dharma-deśanāyāṃ prayuktasya sāṃkathya-viniścaye vā. anāpattiś tad-anyeṣāṃ pratisaṃmodayataḥ.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dharmaṃ deśayatām avahita-śrotrasya śṛṇvatas sāṃkathya-viniścayaṃ vā. anāpattir dharma-saṃkathā-visaratāṃ dhārma-kathika-cittaṃ cānurakṣataḥ. anāpattis tenopāyena teṣāṃ sattvānāṃ damayato vinayataḥ a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yataḥ.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prabhūtatarāṇāṃ cittam anurakṣ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延請,或往居家,或往餘寺,奉施飲食及衣服等諸資生具,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或有疾病,或無氣力,或心狂亂,或處懸遠,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餘先請,或為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或為引攝未曾有義,或為所聞法義無退。如為所聞法義無退,論義決擇,當知亦爾。或復知彼懷損惱心詐來延請,或為護他多嫌恨心,或護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請,皆無違犯。
[解]4)不應供受襯戒
4.1)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有人來請你,請到什麼地方呢?或者往到那個居士家裏邊,或者有法師來請你到別的廟上。請到那幹什麼呢?布施你飲食,或者布施衣服等諸資生具。但是你就不高興這件事,你的心為憍慢所制伏,隨順憍慢去處理事情。懷嫌恨心,對來請你的人你不高興他;懷恚惱心,心裏面有很多很多的煩惱。不到他的地方去,不接受他的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到他那兒,不接受他的邀請,是名有犯,也是有所違越,但是非染違犯,沒有高慢心,這是有違犯。
a)他來延請者:延謂招延,為修福故。欲求果報,是故招延。請謂奉請,為修慧故。欲求解脫,是故奉請。如攝異門分說。
a1)延謂招延,就是招請。為什麼請你呢?是為了修福,目的是要求福德的果報,是故招延。延請的請字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恭敬的來邀請你。請你幹什麼呢?為修智慧,希望解脫生死,所以恭敬的來請你。如攝異門分說。這是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叫做有違犯。
4.2)無違犯
4.2.1)人家來請你,你不接受,那也不算違犯是什麼呢?或者你自己有病,或者是沒有氣力,或者你有神經病,也可以不去。或者是那個地方離你太遙遠,懸就是遠。或者是經過的道路上有恐怖,有怨敵。或者是想要以如是方便,就是不受邀請,用這來調伏對方,出不善處,安立善處,也不算犯。或者是在這個人邀請之前,有其他的人請你,你就答應他,也是合道理。或者不要間斷,長時期相續不斷的修諸善法,就是修奢摩他的止,修毗婆舍那的觀。想要保護自己所修的法門的善品,使令他暫時的都不要停下來,就是要精進才能有成就。
a)或為無間修諸善法等者:此中善法,唯說定心。精勤加行,是謂無間。定資糧等,說為善品。令不退失,是名為護。
a1)此中善法,唯說定心,就是修奢摩他說的。精勤加行,是謂無間,要精勤努力的修行才可以得禪定,所以叫做無間。定資糧等說為善品,定的資糧是什麼呢?於食知量,安住淨戒,修覺寤瑜伽,修根律儀,正知而住,這是定資糧。令不退失,是名為護。使令自己所修的奢摩他不退失叫做護。
4.2.2)或者你現在用功修行,修四念處,你的目的想要引攝,想要成就。現在引攝什麼呢?就是要引攝未曾有義,就是第一義諦。行住坐臥,眼耳鼻舌身意,一切時一切處都是第一義諦。現在要把第一義諦現前,把它引發出來。你就要有無分別智,要成就無分別智,証悟第一義諦,引攝未曾有義。未曾有怎麼講?就是離一切相的意思,要顯現離一切相的第一義諦,叫做引攝未曾有義。就是為了得無生法忍。前面是為得奢摩他的定,現在是為得毗婆舍那的觀。或為所聞法義不退,我學習這個佛法,我要溫習,若不溫習就得不到,這樣你不受他的邀請也是可以,不算犯戒。或者是同多少人約會,要討論佛法,就是論議決擇,那我就不能夠赴你的邀請,也是不算犯戒,所以是當知亦爾。或者是你知道那個來邀請你的那個人,不懷好心,想要傷害你。用欺詐的心情來請你到那去,到那去就倒楣,所以是詐來延請。或者是為了保護很多人的嫌恨心,你若答應他的邀請,很多人會嫌恨你,你就不答應也不算犯戒。或者是要遵守大眾僧的規矩,這個人來邀請,大眾僧的規矩是不准你受他邀請。大眾僧作了羯摩,覆缽羯摩,就是不到他那兒乞食。不至其所,不受所請,這也不算犯這條戒。
a)或為引攝未曾有義者:創得現觀,見實真如,是名未曾有義。於現觀前,若以分別所攝如理作意,思惟其相修習加行,令能證得,是名引攝。
a1)創得現觀,創得就是才開始得,得到現觀,得到無分別智。見實真如,就是証悟離名言相的真如,名言安立的真如不是真實的真如,實真如是離名言相。是名未曾有義。於現觀之前,就是成就無分別智之前。若以分別所攝,就是屬於心裡面要分別,這是有相這是無相,這是八正道,這是七覺支,分別所攝。如理作意,就是隨順真如理的分別去觀察的話。思惟其相,思惟我不可得,思惟因緣所生法,名言安立的一切法都是畢竟空的。修習加行,努力的這樣修毗婆舍那觀。令能證得,你這樣毗婆舍那逐漸進步,就能証得未曾有義,叫做引攝。無分別智和真如是所引攝的,能引攝的就是聞思修。為了這件事要用功修行,我不受你的邀請也是合法的,不算犯戒。
bodhisattvaḥ parair upanimantryamāṇo gṛhe vā vihārāntare vā bhojana-pāna- vastrādibhiḥ pariṣkārair mānābhinigṛhītaḥ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vā na gacchati. na nimantraṇāṃ svīkaro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gacch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kṣipta-citto vā. anāpattiḥ viprakṛṣṭo deśaḥ syān mārgaś ca sa-pratibhayaḥ.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aḥ a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yitu-kāmaḥ. anāpattir anyasya pūrvataraṃ pratijñānaṃ bhavet. anāpattir niraṃtara-kuśala-pakṣa-prayuktasya kuśala-pakṣa-cchidrīkārānu-rakṣārtham agacchataḥ. anāpattir apūrvasyārthopasaṃhitasya dharmārtha-śravaṇasya parihāṇi-hetoḥ. yathā dharmārtha-śravaṇasya. evaṃ sāṃkathya-viniścayasyāpi veditavyaṃ. anāpattir viheṭhanābhiprāyeṇa nimaṃtritaḥ syāt.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prabhūtatarakāṇām āghāta-citt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眾多上妙財利供具慇懃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捨有情故。若由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復知彼於施迷亂,或知施主隨捨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違拒不受,皆無違犯。
[解]5)不受重寶施戒
5.1)有違犯
很多的受菩薩戒的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安住就表示這位菩薩,是修四念處,心裡面沒有煩惱,所以能夠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施主拿來很多的生色可染的這些東西。末尼,就是如意,還有真珠、還有琉璃等寶,又拿來各式各樣的上妙的財利供具,最好的供具。誠懇的奉施菩薩。這位菩薩由嫌恨心,應該是彼此有過不愉快的事情,而這位菩薩心裡面還沒放下,還嫌恨這個施主,對這個施主不高興,嫌就是不高興,恨這個施主。或恚惱心,恚也就是恨,因為內心裡面有恨,內心裡面還有很多的苦惱。嫌恨是由內而外,恚惱是由外而內,偏重於菩薩自心的苦惱。因為有嫌恨,有恚惱的關係,施主拿這麼多的金銀寶物,上品的財利,他還是拒絕,不接受這位施主的供養。這樣情形,這位菩薩就是違犯菩薩戒。是名有犯,犯當作罪講,就是這個菩薩這樣做就是有罪,為什麼有罪呢?有所違越,就是違犯這個菩薩戒。現在這是有染污的違犯,就是有煩惱。為什麼他拿這麼多的寶物、財物供養不接受,還有什麼不對呢?捨眾生故,因為菩薩發大悲心饒益眾生,如果你這樣做,就和眾生結怨,就不能度化這個眾生,所以是違犯菩薩戒。
a)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至財利供具者:寶有種種,謂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硨磲、瑪瑙、琥珀、金銀、赤珠右旋,如是等類。彼彼色類成就最勝清淨光瑩,可令愛染,是名生色可染。是諸世間希有難得,故得寶稱。財利供具亦有種種,謂如飲食、衣服、臥具、什 物。非少非麤,是名眾多上妙。
a1)寶貝的東西有很多種,那幾種呢?謂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硨磲、瑪瑙、琥珀、金銀,赤珠右旋,這麼多的種類不同。各式各樣的形色的差別,都是成就最殊勝的特色,其中特色就是一個是清淨,一個是光瑩,光瑩就是光彩,這些寶物都有這種特色。這麼多美好的光彩的寶物,可能令人生愛染心,是名生色可染。
在其他地方解釋:黃金叫做生色,就是生來就是這樣的顏色,它是不變化,所以就叫做生,就是金。可染,就是白銀,白銀是可以染的,可以轉變的。生色可染,就指黃金和白銀。這些東西是我們這個世界上,很少有的東西,不容易得到,所以叫做寶。財利供具亦有種種,這是指什麼說的呢?謂如飲食、衣服、臥具、什物。非少非麤,是名眾多上妙。
5.2)非染違犯
假設這位菩薩由於懶惰、懈怠、忘念、無記的心,違拒不受,這也是犯菩薩戒,不算是染污違犯,這就比較輕微。
5.3)無違犯
什麼是無違犯?
a)或者是這位菩薩,現在心狂亂,心顛狂,就是神經病,不正常,也不算犯。
b)或者這位菩薩反省自己的時候,我若接受各式各樣的供養,以後我的心可能不清淨,我就常染著這些金銀珍寶,這樣對我自己在道業上有影響,那樣不接受,也不算違犯。
c)或者這位菩薩靜下觀察:我現在接受他的供養,他將來的時候,一定後悔,那也不好,不如現在不接受好,這樣也不算違犯。
d)或者是這位菩薩,知道那個施主,原來他這些寶物是準備自己用的,不想作布施,但是一時的搞錯,就布施,若這樣的情形的話,就叫做迷亂。若是這樣,這位菩薩不接受,也不算犯戒。
e)或者這位菩薩知道這位施主,若是這樣布施,我就接受。我若接受他的布施,他將來一定會貧窮,他生活困難也不好,不接受,也不算犯。
f)或者這位菩薩知道他所布施這些寶物是屬於大眾僧的東西,就是他有心,把這個寶物要供養大眾僧,這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是塔的,供養塔的,供養佛的物,如果你知道有這樣的消息,他有心供養大眾僧,供養塔的話,你不接受也不算違犯。
g)或者知道這些寶物,是這個人偷人家的東西,搶人家的搶過來的東西,這樣不接受也不算犯。
h)或者菩薩知道,我若接受這樣東西,我會有很多的過患,什麼過患呢?或者有人來殺害我,或者來繫縛我,或者要處罰我,或者是黜,就是來貶斥我,或者有人不高興,或者有人譏嫌,或者有訶責的事情,若是這樣違拒不受,也是不犯。上面這麼多的條,有這些理由,你不接受,皆無違犯。
bodhisattvaḥ pareṣām aṃtikaj jātarūpa-rajataṃ maṇi-muktā-vaiḍūryādikāni ca vara-jātāni vicitrāṇi prabhūtāni pravarāṇi labhamāno 'nudadhyamānaḥ)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na pratigṛhṇāti pratikṣip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sattvopekṣayā.) ālasya-kausīdyān na pratigṛhṇā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no tu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kṣipta-cittasya. anāpattis tasmiṃ pratigrahe ratiṃ cetasaḥ paśyataḥ. anāpattir vipratisāram asya paścāt saṃbhāvayataḥ. anāpattir dāna-vibhramasya saṃbhāvayataḥ. anāpattir vinirmuktāgrahasya) dānapater) dāridraṃ vighātaṃ tan-nidānaṃ saṃbhāvayataḥ.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staupikaṃ saṃbhāvayataḥ. anāpattiḥ parāhṛtam anena saṃbhāvayataḥ yato nidānam asyotpadyeta) vadho vā bandho vā daṇḍo vā jyānir garhaṇā) vā.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於是法未善通利,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或復知彼是鈍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長邪執,衰損惱壞,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
[解]6)障法施戒
6.1)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另外的補特伽羅來到菩薩這裡,向菩薩求法。求法,分兩種:一種是請他說法,或者是請求經卷,都算求法。而菩薩本身也是有嫌恨心,有恚惱心,有嫉妒心不施其法,因這三個理由:一個嫌恨,一個恚惱,還有一個嫉妒變異。就是不滿足對方的要求,我不給你說法,我有的經書也不送給你,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他來求法至不施其法者:此中求法略有二種,一、求說法,二、求經典。若懷嫌恨及恚惱心而不施者,義通二種。若由嫉妒而不施者,此說不與所寫經典,嫉他得已生勝智故。若由變異而不施者,此說不為恆說正法,或時染惱,不作義利故。
a1)此中求法略有二種:一、求說法,二、求經典。若懷嫌恨及恚惱心而不施者,這個道理是通於兩種,就是求說法、求經典,我都不滿你的願。若說由嫉妒而不布施,這句話怎麼講呢?不給他所寫的經典,怎麼叫做嫉妒呢?是嫉妒那個人得到這部經書以後,能夠生殊勝的智慧故,如果你的智慧特別的高勝,就比我強,這樣我心裡不舒服,就叫做嫉妒。若由變異而不施者,就說是不為他恒說正法。或時染惱,不作義利故,就是心裡面不清淨,有種種的煩惱,這樣就沒有義利,沒有清淨的功德。
a2)嫉妒就是有瞋心的意思,是指內心裡面有瞋恨,不耐他榮,但是這裡面也有貪心的意思,有貪、有瞋、也有愚癡的意思,三種煩惱組合起來,名之為嫉妒。變異是什麼呢?實在就是心,就是心裡面的變化,懷嫌恨心、懷恚惱心、懷嫉妒心,心裡面有這麼多的變化。懷嫌恨心,也是變異;懷恚惱心,也是變異;懷嫉妒心,也是變異,就是內心裡面沒有定慧的莊嚴,隨著貪瞋癡在變化,所以叫做變異。不施其法,不布施他佛法,這就是吝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從文相上看就是那個求法的人,和菩薩以前有過不愉快的事情,他心裡面不願意布施他佛法。懷嫉妒心,就是以前彼此沒有什麼不愉快的事,但是感覺到這個人已經有智慧,如果再學習佛法,智慧會增長,就要比我更高明,將來這個名聞利養都是他的,就沒有我的份,所以不要布施他,不要令他增長智慧。這裡面又有我我所的問題,有貪瞋癡,有愛煩惱,還有見煩惱,所以叫做嫉妒變異。
6.2)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
6.3)無違犯
a)無違犯者,就是外道,就是佛法以外的那些人,也是求道的人,但是不同於佛法。他也是有愛煩惱,也有見煩惱,不高興佛法在世間上流行,他窺探佛法中的過失。這個來求法伺求過短,菩薩不布施他佛法,也不算犯戒。
b)或者菩薩自己有重病,或者菩薩自己心狂亂,這也不算犯戒。
c)或者對方向菩薩求法,菩薩就以不布施他佛法為方便,來調伏那個眾生,讓他從不善處出離,解脫出來,安立在善處,這也不算犯戒,因為你動機是純善的。
d)或者是菩薩本身對於佛法還沒能夠通利,不是那麼純熟,也不完全通達無礙,這樣,不為他說佛法,也不算犯戒。
e)或者是對方來求法的時候,菩薩看見他沒有恭敬心,態度很傲慢,或者這種威儀,他自己都不感覺到慚愧。用很惡的威儀來求菩薩為他說法,這樣菩薩不接受,不為他說法,也不算犯戒。
f)或者菩薩知道對方,是個愚鈍的人,智慧不高。對於廣博的佛法,法即是教,這麼多的佛法,這麼深奧的佛法,學習圓滿這件事,深深的生恐怖懼心。
g)菩薩觀察這個人是鈍根性,他的信進念定慧,都是很鈍的,若布施他佛法的時候,不但不能生長智慧,而且會生邪知邪見。他原來的邪見更堅固起來。學習這樣的佛法,反倒令他有很多的罪過,就是衰損。因為罪過,將來會墮落到三惡道,故名為惱壞。這個菩薩觀察這個眾生有這樣的過失,不布施他也不算犯戒。
h)或者菩薩又能知道還有事情,佛法若到他的心裡面,他就展轉的布施給非人,就是不是載道之器,就是這些人別有希圖,不是修學聖道的人,就不布施他,也不算犯。
bodhisattvaḥ pareṣāṃ dharmārthinām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aḥ) īrṣyā-viprakṛto vā dharmaṃ nānuprayacch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dadā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o na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īrthika-randhra-prekṣī. anāpattir bāḍha-glānaḥ syāt. kṣipta-citto vā.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aḥ a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yitukāmaḥ. anāpattir dharme) na pravṛttaḥ syāt. anāpattir yady agauravo 'pratīśo durīryā-pathaḥ pratigṛhṇīyāt anāpattir mṛdv-indriyasyodārayā dharma-deśanayā dharma-paryāptyā uttrāsaṃ mithyā-darśanaṃ mithyā'bhiniveśaṃ kṣatiṃ copahatiṃ ca saṃbhāvayet. anāpattiś tad-dhasta-gatasya parebhyaḥ abhājana-bhūtebhyo visāraṃ dharmasya saṃbhāvaye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棄捨,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何以故?非諸菩薩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於暴惡犯戒有情於諸苦因而現轉者。無違犯者:謂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為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制,方便棄捨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解]7)障無畏施戒
7.1)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的有情,暴惡,這個人壞到極點,不但是輕微的罪過不算一回事,嚴重的罪過都不算一回事,這種犯戒的有情。菩薩對於極暴惡的眾生,犯很多戒的人,怎麼樣來對待他呢?菩薩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那個人的心性暴惡犯戒為因緣故,方便棄捨,他可能假藉一個理由,就棄捨這個暴惡犯戒的有情,不教化他,不會做一些對他有利益的事情,這樣的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於諸暴惡犯戒有情至不作饒益者:謂諸有情,性自成就上品不善身語意業,無少慈愍,由是因緣多起毀犯,是名暴惡犯戒有情。若諸菩薩故思加行,不欲以法攝受、調伏、成熟,及以財物種種布施而作饒益,是名方便棄捨,不作饒益。
a1)謂有很多的眾生性自成就,他心裡面生來就成就上品不善身語意業,他生來就是壞的,這個人沒有一點慈愍心。由於這個人沒有慈悲心,生起很多犯戒的事情,是名暴惡犯戒有情。若是諸多的菩薩故思加行,就是自己主動的思惟觀察,採取一種行動,什麼行動呢?就是不想要以佛法攝受他,就是同他建立良好的關係,叫做攝受。也不想調伏他的煩惱,成熟他的善根。這是不以法來攝受、調伏、成熟這是三樣事。也不願意以財物種種的布施,來利益這個眾生,是名方便棄捨不作饒益。
7.2)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棄捨,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也是有罪,有所違越的,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什麼原因對於暴惡犯戒的有情,菩薩不饒益他也是犯戒呢?不是諸多的菩薩對於持戒清淨的人,身語意業沒有煩惱的擾亂,身語意業都是寂靜的現行。煩惱的相貌,就是動亂,沒有煩惱的動亂的時候,這個人的身語意業的活動都是寂靜,不是動亂。菩薩對這樣持戒的人,有修行的人也起憐愍心,想要利益他們。對於現在正在造惡的眾生,菩薩對這類的眾生,起憐愍心,欲作饒益,是更多、更大的起憐愍心,欲作饒益,是超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能夠清淨持戒的眾生,身語意業都能寂靜,這種人一定是在人天裡面,或者是到佛世界,他們並不是那麼急於教化的人。若是暴惡犯戒有情於諸苦因而現轉者,就是現在就有種種罪過的活動,叫做現轉,這個人是要到三惡道,他們是急待菩薩的救護,所以菩薩對他們生起的憐愍心,是非常非常勇猛的。但是菩薩棄捨,不去饒益就犯這條戒。
a)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至於諸苦因而現轉者者:謂若有情其心溫潤、其心純淨,堪忍柔和,無不善業煩惱現行,由是因緣,持戒無犯,名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類。與此相違,起諸煩惱,造不善業,是名於諸苦因而現轉者。以是因緣,墮諸惡趣受諸苦故。
a1)有這樣的佛教徒,他的內心非常的溫和、柔軟,有佛法的滋潤的人,他的內心比較清淨。雖然也是凡夫,但是他的煩惱被四念處所對治,所以現行上還是清淨的。為什麼其心純淨呢?其心溫潤呢?堪忍柔和,因為他有四念處的戒定慧,所以他就能堪忍,能忍得住,不生煩惱,所以心裡面柔和。柔和,是沒有煩惱的相貌,有煩惱的是剛強的,貪煩惱起來也是剛強的,瞋煩惱起來也是剛強的,愚癡也是剛強的,都是不容易回轉,不容易調伏。現在他已經學習佛法,能調伏煩惱,所以心裡面柔和。他內心裡面沒有有罪過的事情,和煩惱的活動,所以他心裡清淨。
a2)由是因緣持戒無犯,名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類。與這個境界相違反的,就是起諸煩惱,可能是前一生帶來的煩惱非常重,也可能是現在沒有四念處的對治,煩惱就是要活動的,煩惱活動的時候,就會造作很多罪過的事情,是名於諸苦因而現轉者。以是因緣墮諸惡趣受諸苦故。因為對這一類的眾生,要發大悲心,要急急的攝化他才對,而放棄,這是違犯菩薩戒。
7.3)無違犯
a)無違犯者,這位菩薩心狂亂,當然沒有堪能性持這條戒。
b)或者菩薩有大方便,他對這個有情,就用這個方便,能調彼,能伏彼,能令他出不善處,安立善處,就沒有犯戒。
c)或者這個犯戒有情,菩薩不能度化他,為什麼不能呢?將護多有情心,就是愛護很多有情的心,菩薩若度化這個眾生,很多的有情會有煩惱,菩薩就不度化這個眾生。
d)或者是要保護大眾僧的規矩,僧團作了羯摩,就是規定出來,不准佛教徒和他有關係。如果這位菩薩若教化他,就違犯大眾僧的規矩。就是以如是因緣而棄捨這個眾生,不去利益他。
bodhisattvaḥ raudreṣu duḥśīleṣu sattveṣv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a upekṣate viceṣṭate vā raudratāṃ duḥśīlatām eva ca pratyayaṃ kṛtvā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d upekṣate smṛti-saṃpramoṣāc ca viceṣṭate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no tu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tat kasya hetoḥ. na hi bodhisattvasya(---)kāya-vāṅ-manas-karma-pracāre tathā anukaṃpā-cittaṃ ca kartu-kāmatā ca pratyupasthitā bhavati. yathā raudreṣu duḥsīleṣu sattveṣu duḥkha-hetor vartamāneṣu. anāpattiḥ kṣipta-cittasya. anāpattis tenopāyenāsya damayitu-kāmaḥ syāt pūrvavat.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prabhūtānāṃ cittānurakṣiṇaḥ. anāpattiḥ saṃgha- kriyā-kārānurakṣiṇ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諸有情類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等修學,無有差別。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尚不棄捨將護他行,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長學所學處;何況菩薩利他為勝。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得名為妙。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安住淨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有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悕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解]8)與聲聞共學戒
8.1)將護他行
8.1.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薄伽梵就是世尊,就是佛陀,它有六個意義:自在義、熾盛義、有端嚴義、有名稱義、有吉祥義、有尊貴義。第一個是自在義,是什麼意思?就是佛陀永不繫屬諸煩惱故,叫做自在義,就是若是有煩惱的時候,為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心裡不自在。所貪瞋癡的境界出現的時候,眾生的心就要動,不自在,不安忍。菩薩、佛,斷除一切煩惱,遇見一切境界心情自在,所以叫做自在義,這也是斷除煩惱的意思,煩惱障、所知障,這一切的煩惱完全清淨。第二個是熾盛義,焰猛熾火所燒鍊故,就是勇猛的大智慧境界,叫做熾盛,佛有殊勝的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都是具足的,所以叫做熾盛義。第三個是端嚴義,佛有三十二大士相所莊飾,所以叫做端嚴義。第四個是名稱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佛無量無邊的功德都圓滿,沒有不知道,所以叫做名稱義。第五個是吉祥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稱揚讚歎,這就是吉祥義。第六個是尊貴的意思,佛是具足一切功德,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懈廢故。具足這六種義,所以叫做薄伽梵。能破除四種魔,就是能破除煩惱魔、蘊魔、死魔、天魔,所以叫做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別解脫,就是一樣一樣的解脫,就是攝律儀戒裡面,也就是聲聞戒裡面。毗奈耶,就是律。將護他故建立遮罪,遮罪對性罪,不管你受戒不受戒,做這件就有罪,叫做性罪。遮罪,是為了保護性罪,不犯性罪,佛就安立這麼多的戒條,你不可以違犯,你若違犯,就是有罪,叫做遮罪。保護性罪,同時也保護其他的佛教徒,令他心裡面清淨的關係,所以為聲聞根性的人建立遮罪,這件事你不要做。是什麼呢?制諸聲聞令不造作,就是安立這樣的戒,這樣的戒你不可以做這件事,這就是叫做遮罪。佛安立這個遮罪,如果聲聞弟子能夠受持清淨的話,社會上的廣大的群眾,看見這個比丘、比丘尼有這樣的威儀,這樣的修行,沒有清淨信心的人,就會生起淨信,就會感覺到佛法不可思議。對於佛法已經有清淨信心的人,會令他加倍的增長,信心更強起來,也就會出家受戒,修學聖道。因此這叫做將護他,為此而建立遮罪。佛陀在別解脫毗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的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該平等的學習這樣的遮戒,平等的學習,無有差別。小乘佛教學者,大乘佛教學者,在這樣的遮戒裡面是無差別。
a)如薄伽梵至令倍增長者:苾芻律儀四支所攝。若諸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足,是名第三隨護他心支。由此制立,遮止毀犯,令諸有情未信生信,已信增長。所以者何?由此軌範具足、所行具足,不為世間之所譏毀,不為賢良、正至、善士、諸同法者、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是故令他生淨信等。若有毀犯,當知能令無淨信者倍增不信,有淨信者心生變異。是故世尊於此建立,為將護他,名為遮罪。
a1)比丘的戒法分四個部份。第一個是受具足支,就是你受戒的時候,白四羯摩,受比丘戒、受比丘尼戒的時候。再簡略的說,要義的說,也包含你要受持隨麤學處。什麼叫做麤呢?就是表現在語言上,表現在行為上的這些事情,叫做麤。這兩部份你也要如法如律,加上白四羯摩所受的戒,這就叫做受具足支。這是你受的戒。第二支是受隨法學處支,受戒以後,你要隨順你受的戒,要如法清淨,守護奉行。第三支是隨護他心支,若諸所有的軌範具足,若諸所有的所行具足。軌範具足,就是或於威儀路、或於所做事、或於善品加行處所,成就軌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這叫做軌範具足。所行具足,就是第一個是唱令家,就是以屠殺為業的這些事情。第二個是婬女家;第三是酤酒家,賣酒的地方;第四是國王家,國王大臣;第五個是旃荼羅羯恥那家。佛陀制止出家人到這些地方,如果你能這樣做,就叫做所行具足。除了這五個地方之外,其餘的地方,出家人是可以去,但是也要知道時間,不是隨時都可以去,這就叫做所行圓滿。由於佛陀這樣制立,遮止毀犯你不可以違犯,令諸有情未信佛法的人,會生信心,已信的會增長。因為什麼呢?由此軌範具足所行具足不為世間之所譏毀,世間社會大眾不會譏毀出家人。不為賢良正至善士諸同法者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這是佛教徒。賢良就是一切賢聖。正至是得聖道的人,正是好的意思,就是法性是最好。至,就是你到法性這裡,從世俗諦到第一義諦,到法性這裡,就能斷煩惱,就叫做正至。善士,能修十善道的人都算是善士。諸同法者,這是指出家人,同修聖道的人。諸持律者、諸學律者之所訶責,你若能這樣學習,這些人就不會訶責你,是故令他生淨信等。佛所規定的軌範具足,所行具足這些事情,若是你有毀犯,當知能令無淨信者倍增不信,有淨信者心生變異,他就不相信。是故世尊於此建立,為將護他,名為遮罪。第四個是隨護如所受學處支,你要隨時隨處,要愛護你的戒,要守護清淨。就是小小的有點罪過,你要生大恐懼,這樣不要違犯,有違犯,要還淨,要懺悔清淨。比丘戒是有這四支所攝。
8.1.2)何以故?因為聲聞聽佛說四諦這樣法門的人,自己修學聖道得涅槃,以此為最殊勝。這樣的人以自己修學聖道為宗旨的人,尚且都不棄捨愛護社會大眾的心,不要叫他們,因為我們的行為不如法,而生起罪過。聲聞的行者也遵守這個遮戒,使令有情,沒有信佛法的人會相信佛法,信者能夠增長。信心增長,他們也願意學習佛法的戒定慧。這是聲聞人自利為勝,還這樣,何況發無上菩提心、發大悲心的的菩薩,以利益眾生的這件事為最殊勝,利益眾生的事情,超過自利的功德,超過自己。何況這樣的人還不學習,還不遵守遮戒嗎?
8.2)住少事等
8.2.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也就是聲聞戒裡面,使令聲聞這一類根性的人,少事,就是事情越少越好,不要多事。少業,不要儲蓄很多的資具,生活所須的這些東西,不要弄很多,要少少的有就好。少希望住,就是衣服、飲食、臥具,這些生活所須,少少的就滿足,不要希望很多。少希望住,是約心說的;少業,是約你的衣服、飲食、臥具的事實來說的。佛陀的大智慧,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遮罪是這樣安立,就是制止這些比丘、比丘尼,不可以做這件事。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平等的學習,這一部份菩薩不與聲聞共學。
a)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者:謂於沙門莊嚴功德法中,若能成就杜多功德,是名少事,由能對治飲食、衣服、敷具貪故。若能成就易養易滿,是名少業,由能對治執受金銀等寶、買賣營為、種蒔林木所作貪故。若能成就喜足知量,是名少希望住,由能對治為活邪命非法貪故。與此相違,當知能障遠離及障寂靜。是故世尊於此建立,令諸聲聞不障沙門,名為遮罪。
a1)謂於沙門莊嚴功德法中,這位比丘若能成就十二頭陀的功德,就叫做少事。為什麼呢?這十二頭陀,你若能學習,就是對於飲食,和衣服,和臥具,在這方面的貪心能夠對治,使令我們對於衣服、飲食、臥具的貪心逐漸減少。你若能夠成就十二頭陀的功德的話,你這人就是易養易滿,少少的衣服、臥具你就能夠養活自己,而你的心很容易滿足,滿是約心說的,易養是約外面的這個生活所需來說的,名是少業。
a2)若能夠少業的話,就能對治執受金銀,執受就是擁有的意思,但是說執受,表示我們煩惱的相貌。能對治,能滅除自己對於金銀等寶的執著,什麼執著呢?如果我們不修十二頭陀行的話,我們不能易養易滿的話,心裡面多貪、多求,怎麼辦呢?就是要做買賣,做這些經營的事情。或者是種蒔林木,所做的貪故,做這些各式各樣的生財之道,做這些事情。若是你能夠放下,能夠成就喜足,心裡面小小的就滿足,知道量,知道不要太過量,是名少希望住。由能對治為活邪命,就是為了要生活,就有不合法的這些經濟上的活動,叫做邪命。在佛陀的規定,出家人就是要乞食,向人乞求,乞求少少的就知足,就叫做正命。如果你多貪、多求、還要做生意,發財去,就變成邪命,非法貪故。若能夠行十二頭陀行,於衣服、飲食、臥具方面不要貪求,這樣子修學聖道才合適。你不能夠這樣修頭陀行,就障礙你遠離一切障道因緣,及障礙你內心的寂靜,多貪、多求,事情就多起來。是故世尊於此建立,令諸聲聞不障沙門,所以佛陀制立遮罪,這樣子才能修學聖道。
8.2.2)為什麼聲聞人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這樣是對的呢?因為諸聲聞自利為勝,他就希望自己得聖道,這件事是第一件大事。他不去想要慈悲眾生,要利益眾生,這件事,他不去做顧慮。這個聲聞人唯獨是自利,不去利益眾生,所以對於利益眾生的事情,事越少越好,業也越少越好,希望也越少越好,這樣可以說是最好。那不是菩薩以利他為勝所應該做的事情。菩薩是以利益眾生為第一件大事,他不去顧慮我自己本身的事情,菩薩不認為在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樣不是妙。
8.2.3)這樣的菩薩為利益眾生的緣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長者、居士、婆羅門和菩薩不是親里。及恣施家,這一個長者、居士、婆羅門,能夠恣施,隨你要什麼,他都付給你,他都是會捐助給你。應求百千種種衣服,你向他求這麼多的衣服。但是菩薩也要觀察一下,那個長者居士婆羅門及恣施家,是不是有這種力量?他是沒有這個力量?你要觀察。隨他所布施的,如其所應的來接受,若是過份,菩薩也是不接受。如說求衣,向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求缽也是這樣子。如求衣缽是這樣,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菩薩為了利益眾生的緣故,應該積畜各式各樣的憍世耶衣,還有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這些貴重的金銀寶物,百千俱胝那麼多,復過是數亦應取積,也是應該把它拿過來,他若布施,你就把它拿過來,積聚起來。因為菩薩不是為自己,他是為了其他的人需要的。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這是聲聞人應該這樣做,菩薩不與聲聞共學習這樣,菩薩應該是多事、多業、多希望住。
a)如是菩薩為利他故至不與聲聞共學者:此中為簡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故應求百千種種衣服,乃至亦應取積。如是等事,於諸聲聞制立遮罪。菩薩不爾,是故名為不應等學。
8.2.4)這位安住淨戒律儀的菩薩,對於利益眾生的菩薩道裡面,他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樣是名有犯,那就有罪,就違背這條戒,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這不是染污的違犯,罪過就輕一點。
bodhisattvo yad Bhagavagtā prātimokṣe vinaye pratikṣepaṇa-sāvadyaṃ vyavasthitaṃ para-cittānurakṣām upādāyāprasannānāṃ prasādāya prasannānāṃ ca bhūyo-bhāvāya. tatra tulyāṃ śrāvakaiḥ śikṣāṃ karoti nirnānākaraṇāṃ. tat kasya hetoḥ. śrāvakās tāvad ātmārthaparamāḥ.te tāvan na paranitanurakṣāḥ aprasannānāṃ prasādāya prasannānāṃ ca bhūyo-bhāvāya śikṣāsu śikṣaṃte. prāg eva bodhisattvāḥ parārtha-paramāḥ. yat punaḥ pratikṣepaṇa-sāvadyam alpārthatām alpakṛtyatām alpotsuka-vihāratām ārabhya śrāvakāṇāṃ Bhagavatā vyavasthāpitaṃ. tatra bodhisattvo na tulyāṃ śikṣāṃ śrāvakaiḥ karoti. tat kasya hetoḥ. śobhate śrāvakaḥ svārtha-paramaḥ parārtha-nirapekṣaḥ parārtham ārabhyālpārthaḥ alpa-kṛtyaś cālpotsuka-vihārī ca. na tu bodhisattvaḥ parārtha-paramaḥ śobhate parārtham ārabhyālpārtho 'lpa-kṛtyaś cālpotsuka-vihārī ca. tathā hi bodhisattvena pareṣām arthe cīvaraka-śatāni cīvaraka-sahasrāṇy ajñātikānāṃ brāhmaṇa-gṛha-patīnām aṃtikāt paryeṣitavyāni pravāritena. teṣāṃ ca sattvānāṃ balā-balaṃ saṃlakṣya yāvad-arthaṃ pratigṛhītavyāni. yathā cīvarakāṇy. evaṃ pātrāṇi. yathā paryeṣitavyāni. evaṃ svayaṃ yācitena sūtreṇā-jñātibhis tantra-vāyair vāyayitavyāni. pareṣāṃ cārthāya kauśeya-saṃstara-śatāni upasthāpayitavyāni. jātarūpa-rajata-śata- sahasra-kotyāgrāṇy api svīkartavyāni. evam-ādikeṣv alpārthatām alpa-kṛtyatām alpotsuka-vihāratām ārabhya śrāvakāṇāṃ pratipakṣeṇa sāvadyena samāna-śikṣo bhavati bodhisattvo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thaḥ sattvārtham ārabhya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aḥ alpārtho bhavaty alpa-kṛtyaḥ alpotsuka-vihārī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d alpārtho bhavaty alpa-kṛtyaḥ alpotsuka-vihārī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akliṣṭhām āpattim āpad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於諸性罪
發無上菩提心,稟受菩薩戒以後,安住在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行菩薩道,一個是正常的菩薩道,一個是方便的菩薩道。現在說的善權方便,就是不是正常的,是特別的情形。權,反經而善者也。經是正常道,反經和正常之道是不一樣的,是相反的,但是也是屬於善法,所以叫作善權。方便什麼意思呢?有兩種解釋:一種是智慧叫作方便;一種是行動,採取行動的時候叫作方便。現在這裡就是指行動說的。安住在菩薩淨戒律儀的菩薩,採取善權的行動,為利他故。行動是表現於外的相貌,有相貌可見聞,為利他故是說菩薩的內心,就是他的動機。他採取這個行動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利益眾生,是利益他人。為利他故有善權方便究竟指什麼說的﹖是於諸性罪,就是很多的不管受戒不受戒,你作這件事就是有罪的。這種有罪過的事情,菩薩少分現行,就是一部分、一少分的作這種有罪過的事情。菩薩採取這個行動,作這種性罪的事情,他內心是清淨的,不是由貪欲、瞋恚、邪知邪見發動這種罪過的行為,而是用慈悲心作這件惡事。由是因緣,對於他所受的菩薩戒並沒有違犯,而且還能生出來很多的功德。用清淨的慈悲心發動作這件事,來利益這個眾生,所以他就沒有犯戒而有功德。
a)善權方便至生多功德者:不善業道所攝身語諸業,名諸性罪。謂性是不善,能為雜染損惱於他,能為雜染損惱於自。雖不遮制,但有現行便往惡趣;雖不遮制,但有現行能障沙門。如攝事分說。如是性罪,五相所攝。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如決擇分釋。今於此中,說諸菩薩性罪現行,非由煩惱,不具一切,故說少分。又諸菩薩為利他故,作所應作,皆由愛諸有情、憐諸有情增上力故,非染汙心,是故此說由是因緣。由無染污,說無違犯。由具憐愍,說多功德。以能修行自他利行,攝受隨與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a1)不善業道所攝身語諸業,名諸性罪。不善業道,就是有罪過的業道。這裡面說,就是屬於身語這兩方面,不是意業,菩薩的內心沒有貪瞋癡,他是用慈悲心,用智慧作這件事。不善業道所攝的身語諸業,或者是身表現出來的行動,或者是表現在語言上的事情,都是業,就是有了行動,就叫作性罪。身就是殺、盜、婬,語就是妄言、綺語、惡口、兩舌,這些事情是有罪過。性罪這句話怎麼講呢?這件事的體性就是有罪過,它不是好事情。這種事情一造作,它就有污染,就能傷害到對方,使令對方也有苦惱。它的污染不但是傷害到對方,也損害自己,兩方面都有苦惱,所以叫作性罪。
a2)因為它是屬於身、語,不是內心。我不控制,不約束我自己身語清淨。雖然是不遮制,不控制它,可是你若是表現出來行動,說出來有罪過的語言,作了有罪過的事情,你將來就是要到三惡道受苦。雖然你不控制自己,只要是你現出來行動,它就障礙你得聖道。沙門,就是指無漏的戒定慧,有無漏的戒定慧名為沙門。你若作這種有罪過的事情,就障礙你得聖道。如攝事分說。
a3)如是性罪,這十不善業道,它有五個相貌,那五種呢?一是事,二是想,三是欲樂,四是煩惱,五是方便究竟,如決擇分解釋。一是事,或者是屬於有情的境界,或者是屬於無情的境界,你在這上面造種種惡,這叫作事。二是想,就是你內心的思想。就是我想要傷害某甲,結果傷害某乙,就是你那個想和那個事實不符合。或者是相符合的,我要傷害某乙,就是某乙,就是那個事實和你的心想相符合;一個有不符合、有相符合的差別,這叫作想。三是欲樂,就是你作這件事情你歡喜,你歡喜作這件事。四是煩惱,就是作這件事的時候,你用貪心作,或者是瞋心,或者是愚癡邪知邪見來作這件事,一定要是這樣。五是方便究竟,就是採取行動以後,把這件事作圓滿,作到最後你自己滿意。如是性罪要具足這五個條件,其中有一個不具足,這個罪業也就是不圓滿。如決擇分釋。現在這裡面說的,於諸性罪總開無犯這段文,是說諸菩薩的性罪現行,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行菩薩道的時候,他有性罪這一方面的罪過的事情的活動。表面上看是有罪過的,但是他發動這件事,不是由煩惱發動的,他沒有貪心,也沒有瞋心,也沒有邪知邪見,非由煩惱。這五個條件不是完全都具足,就是這件事他不是由煩惱,所以說於諸性罪少分現行,就是其它的他都具足,事、想、欲樂、方便究竟都具足,就是第四個煩惱他不具足。
a4)又諸菩薩的大悲心,為了利益眾生故,作所應該作的事情,都是能利益眾生。都是因為菩薩有慈悲心,愛諸有情,就是願意饒益眾生,令眾生得樂。憐諸有情,憐愍眾生有苦,要他離苦。增上力故,由於菩薩對眾生有離苦得樂的饒益心,由這樣的心的強大力量故,不是用染污心來發動,來作這件事,他是有慈悲心作這件事。他不是用染污心作這件事,所以說他沒有犯罪。因為他有憐愍心,所以作這件事不但沒有犯戒,而且還有功德。菩薩作這個性罪的少分現行,但是由於慈悲心的關係,他是修行對於自己對於眾生都有功德的行為。攝受、隨與無上正等菩提果故,在因是攝受,果是隨與;攝受因,將來就給你無上菩提果。
asti ca kiṃ-cit prakṛti-sāvadyam api yad bodhisattvas tad-rūpeṇopāya-kauśalena samudācarati yenānāpattikaś ca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謂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1)於殺生
9.1.1)詳細來說,就是譬如菩薩見劫盜賊,劫就是明搶,奪取他的財富;盜是偷偷的,在你不知道的時候來偷東西叫作盜。劫也是賊,盜也是賊。這個賊為了貪求財富,所以想要殺害很多的眾生。或復欲害有大功德的聲聞,就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這些聖人,或者得辟支佛道的獨覺,或者得無生法忍的菩薩。或者還想要造更多的嚴重的罪過,就是五無間罪。
9.1.2)菩薩看見這件事以後,觀察思惟這件事。我要是斷了那個眾生的命以後,那我就會下地獄。若我不斷他眾生的命的話,這個眾生的無間罪業就造成功,造成以後,當受無間地獄的大苦。我若斷他命,我自己下地獄,他就不下地獄;我若不斷他的命,他就要下地獄。怎麼辦呢?這個菩薩發大悲心,我寧可殺掉這個眾生,我下地獄,不令那個眾生墮落地獄,他因為無間業造不成。這是思惟所作,菩薩這樣思惟,來觀察這件事。
9.1.3)這位受菩薩戒,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菩薩,內心裡面有大悲心和大智慧的思惟觀察,對於那個想要造無間業的眾生,或者是用善心,或者是無記心。菩薩的智慧觀察這件事,決定以後,作這件事以後將來的後果,菩薩自己感覺到很慚愧,以憐愍心而把那個眾生殺害。這是加行所作。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a)見劫盜賊至多無間業者:殺生因緣略有三種,謂貪瞋癡。此中且舉貪為因緣,起殺欲樂,說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乃至廣說。當知所餘諸有情類,由其猛利瞋癡為因緣故,非無如是欲殺多生等事,略不具說。若於一時頓殺多類,名殺多生,此由方便,殺生成重。若諸聲聞、獨覺、菩薩,由田廣大,名為大德。此有五相,如決擇分釋。若殺害彼,此由事故,名重殺生。若業能感無間大地獄果,名無間業,此有五種,謂害母等。又有無間同分業,亦名無間業,由是種種,是故名多。菩薩於如是事現見在前,故名為見。
a1)殺生的因緣,就是有三種因緣會有殺生的事情。那三種呢?或者貪心殺生,或者瞋心殺生,或者愚癡心殺生。這一段文,就是姑且舉貪是殺生的因緣,他發起殺害生命的欲樂,有這種意願要殺生,有這樣的歡喜心。怎麼知道是貪因緣起殺欲樂?文上是說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乃至廣說。當知所餘諸有情類,由其猛利瞋癡為因緣故,所餘的或者是瞋心,或者是愚癡心,諸有情類由其猛利的瞋癡為因緣故,他們也是這樣,內心的煩惱不一樣,也同樣都有殺生的事情。只說貪,瞋癡沒有具說。
a2)若於一時頓殺多類,名殺多生,此由方便殺生成重,這是由於他有這個行動,他殺害眾生,就造成重大的罪過。若諸聲聞、獨覺、菩薩,是廣大的福田,就是能生廣大的福德的境界,所以叫作大德。他本身有聖德,也可以名之為大德。眾生對這樣的聖者,能恭敬供養,也能夠得大福德。此有五相,決擇分有解釋,一、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謂慈等至,就是他能在色界四禪裡邊修四無量心的三昧,所以有這樣的功德是大德。二、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將護他心住起,謂無諍等持,就是學習無諍三昧成功的這些聖人,這也是大德,就是成就無諍三昧的人是大德。三、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就是和涅槃相似的境界,就是滅盡定,他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裡出來這個人,也是可以名之為大德。四、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謂預流果。初果聖人已經成就一切惡事不作,他有這樣的無漏的律儀,這也是大德。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如是名為田廣大性。就是大阿羅漢的身口意清淨,乃至到佛的境界,乃至大眾僧的無量功德,都叫作大德。
a3)若是這個眾生有這麼樣猛利的惡心,想要殺害這個大德的人,這就是事故名重殺生,就是屬於有情。若是你造這個罪業,將來使令你招感無間的大地獄的苦果,就叫作無間業。就是不間隔。間隔有二種,一個是業力的間隔,一個生的間隔。譬如說這個人修學戒定慧,修學四念處,應該是得聖道,但是沒得,他破戒的話,就先要受破戒的果報,就和你得聖道這件事有間隔,這是生間隔。也是業力的間隔,罪業使令你由無漏的業得聖道的果,中間有有漏業的間隔。這五種無間業,害母、害父、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又有無間同分業,亦名無間業。譬如說佛滅度以後,你破壞佛像,這件事也有點相似的。由是種種,是故名多,就是多無間業。菩薩對於這些事情現見在前,叫作見。就是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這些事情菩薩都看見,看見這件事情要現前。
b)見是事已至生多功德者:世親攝論釋云:謂諸菩薩若如是知,如是品類補特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心智了知 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如實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如是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自往,必當脫彼;於彼現在雖加少苦,令彼未 來多受安樂。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多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今依彼釋,正解此文。彼云他心智,此云善心、或無記心。當知他心智,即善、無記心自性;善、無記心,即他心智差別。由他心智,若定力起,名為善心;若通力起,名無記心。文雖有別,其義是一。非餘善心、或無 記心能知彼欲墮決定故。餘隨所應,一切當知。
b1)攝大乘論上世親解釋,諸菩薩若這樣知道,就是你碰到這個因緣,知道這件事。如是品類補特伽羅,就是他是那一類的人。於此不善無間等事,這是有罪過的無間業。將起加行,將要發動,發起這種行動。以他心智了知彼心,這位菩薩有他心通,所以知道那位眾生的心,他要發動這件事。無餘方便能轉彼業,菩薩周遍的觀察以後,感覺到沒有其它的方法能轉變那個人造罪的這種行動。如實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真實的會知道那個眾生,由於他造這個無間的業力,決定是從人天的善趣退出去,退失這個善趣。定往惡趣,一定是到三惡道。這樣知道以後,菩薩自己心裡面就這樣作念:我作這件事以後,我會下地獄了。我寧可自己下地獄,決定要叫那個眾生不要下地獄。現在我若殺他的時候,他也有點苦,那還比較少一點,將來能受安樂,就不受地獄苦。譬如良醫給病者治病的時候,病者也有點苦的。以利益心,以饒益心雖然殺掉他,但是沒有罪過,多生其福。因為這是屬於菩薩道,是無上菩提的因緣,所以將來能得無上菩提。現在這個文就依據《攝大乘論》世親釋來解釋。
b2)世親釋上說是他心智,這裡說是善心,以善心來殺那個眾生,或者無記心殺眾生。那個他心智也就可以說是善心的自性,或者無記心的自性,不同的名稱。由他心通的智慧,若是從定力發動的,就叫作善心。若是通力起,名無記心。由禪定發出神通,由神通來發他心智,就叫作無記心。定是善法,神通發出來就叫作無記。文雖有別,其義是一。不是其它的散亂的善心,散亂的無記心,能知道彼欲,墮決定故。那個眾生想要造無間業這件事,不是散亂心能知道,一定是有禪定、有神通的才能知道這件事。所以這裡面說善心、無記心,是指禪定或發神通來說,不是指散亂心說。
yathāpi tad bodhisattvaḥ coraṃ taskaraṃ prabhūtānāṃ prāṇi-śatānāṃ mah'ātmanāṃ śrāvaka-pratyeka-buddhabodhisattvānāṃ vadhāyodyatam āmiṣa-kiṃcitka-hetoḥ prabhūt' ānantarya-karma-kriyā-prayuktaṃ paśyati. dṛṣṭvā ca punar evaṃ cetasā cittam abhisaṃskaroti. yady apy aham enaṃ prāṇinaṃ jīvitād vyaparopya narakeṣūpapadyeya. kāmaṃ bhavatu me narakopapattiḥ. eṣa ca sattva ānantaryaṃ karma kṛtvā mā bhūn naraka-parāyaṇa iti. evam-āśayo bodhisattvas taṃ prāṇinaṃ kuśala-(citto 'vyākṛta-citto vā) viditvā ṛtīyamānaḥ) anukaṃpā-cittam evāyatyām upādāya jīvitād vyaparopayati.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2)於廢黜
發無上菩提心,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菩薩,看見有增上,這個增上是指國王。增上宰官,就是有權力的這些大臣。上品暴惡,國王和大臣非常的暴惡。對於他國家裡面的人民,沒有慈愍心。專一的作一些傷害老百姓的事情。這位受菩薩戒的菩薩,看見國王和國王的大臣,有這麼多的罪過,就發慈悲心,慈能與樂,就是安樂意樂。悲能拔苦,就是利益的意樂。隨力所能,就是隨順菩薩的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的力量所能辦得到,把國王大臣作廢、打倒。或者把他貶低,不作國王也不作大臣。增上等位,就是那個王位,增上宰官的這個身份,把這個身份降低,或者是取消。由於菩薩這樣作,就是利益廣大的人民,也是利益國王大臣,使令他不再造罪。所以,對菩薩所受的戒是沒有違犯,是能生多種功德。
a)見有增上增上宰官等者:初一增上,謂是國王,以彼攝受一切所統僚庶,位最尊勝,得增上名。次一增上,謂彼宰官,即諸大臣。若輔相等,於宰官中位為尊勝,故名增上宰官。由是差別,故下文說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等言,等取增上宰官,不說所餘。菩薩見彼逼惱有情,由是因緣,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無餘方便能轉彼業,作是思惟:寧自成就瞋恚業道,故惱害他,廢黜彼位,終不令其當受如是長夜無義利苦,是名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此於瞋恚業道相似有犯,然實無犯;於其大悲相似障害,然實無害;由是說言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又此瞋恚業道,雖非聲聞性罪所攝,然於有情能為惱害,是諸菩薩所不應作,故次殺生說如是事。
a1)這上有兩個增上。頭一個增上指誰說的﹖是國王說。因為國王他攝受,就是組織一個政府,他就控制他所統治的這些僚庶,就是他的部下,文武大臣,都是官。僚者官也,庶是很多。位最尊勝,他的地位是最尊,最殊勝。所以叫作增上。這個增上就是位最尊勝的意思。
a2)第二個增上,是指國王所攝受的宰官說。即諸大臣若輔相等,諸大臣是一般的這些大臣,若輔相就是宰相。於宰官中位為尊勝,在很多的宰官中,中央政府的這些宰官,這些大臣,他們是最尊勝的,叫增上宰官。由是差別,就是在這裡是有差別的。故下文說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等就是宰官,增上就是皇帝。其餘的地方政府就不說。
a3)這位發大菩提心的菩薩,最低限度有四禪八定的道力,有神通的菩薩,得無生法忍的聖者。這個菩薩見彼國王大臣苦惱廣大的人民,由於他們苦惱老百姓的因緣,將來會長夜無義無利,長時間沒有光明的地方,在三惡道裡受苦。無義無利,就是沒有離苦得樂的事情。菩薩沒有別的辦法能轉變國王和大臣逼惱有情的罪過的事情。所以菩薩自己內心裡這樣思惟說:寧可我自己成就瞋恚的業道。所以要惱害那個國王大臣,廢就等於是把他打垮;黜是降低彼位。菩薩想盡辦法,到最後不叫他將來會受到三惡道的長夜無義無利之苦,是名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
a4)此於瞋恚業道,菩薩作這種事情,就屬於瞋恚業道,不同意國王大臣造這麼多的罪苦惱眾生,這算是瞋恚業道。相似有犯,作這件事,和十不善業道的瞋恚有點相似,就是有點犯菩薩戒。但實在來觀察,菩薩是用慈悲心作的,所以還是沒有犯菩薩戒。於其大悲相似障害,對於菩薩有大悲心,不令眾生有苦惱的,現在他令國王大臣受很大的苦惱,對於菩薩本身的大悲心好像是有點障礙,有點傷害。然而實在是沒有傷害。由是說言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這個瞋恚業道雖然不是小乘佛法裡面那個性罪所攝。然於有情能為惱害,就是惱害少數的眾生。是諸菩薩所不應該作的,故次殺生說如是事。這是為多數人民的利益著想,就是苦惱少數的眾生,但是饒益多數的人民。
yathāpi tad bodhisattvaḥ ye sattvā rājāno vā bhavaṃti rāja-mahā-mātrā va adhimātra-raudrāḥ sattveṣu nirdayā ekāṃta-para-pīḍā-pravṛttāḥ. tāṃ satyāṃ śaktau tasmād rājyaiśvaryādhipatyāc cyāvayati yatra sthitās te tan-nidānaṃ bahv-apuṇyaṃ prasavaṃty anukaṃpā-citto hita-sukhāśayaḥ.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又見眾主或園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解]9.3)於不與取
9.3.1)又如菩薩見劫賊、盜賊奪取他人的財物。誰的財物呢?若是大眾僧的財物,或是佛塔的財物,就是佛的物。他奪取很多的財物以後,就認為是他所有,放縱他的貪心瞋心來受用這個財物。菩薩見已,對於他生慈悲心。菩薩對於這個賊,就是發生利益他、安樂他的一種慈悲心,令他捨惡住善,就叫作利益意樂。捨惡對他有利益,行善就會得安樂。隨菩薩的心力,隨他的智慧力所能辦得到的,對那個劫盜賊他盜取大眾僧的東西,或者佛塔的東西,逼迫他,把那個物奪回來。不要讓他受用這個財物,將來會受到三惡道長夜的無義無利之苦。
9.3.2)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歸還給大眾僧。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是他盜取一般社會大眾人的財物,也就歸還給有情。
9.3.3)又見眾主、或園林主,眾主是什麼呢?眾是大眾僧,大眾僧的主人,就是寺廟的住持。或園林主,園林主應該說是窣堵波物,佛塔的周圍有園林。大眾僧的住持人,取大眾僧的財物,或窣堵波物,就認為這是他自己私人所有的。放縱自己的煩惱,來受用大眾僧的物,窣堵波物。菩薩看見這件事情以後,就觀察思惟,這是有罪過的,就發起慈悲心。不要叫他因此不合道理的受用大眾僧的東西,受用窣堵波的財物,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菩薩的力量所能辦得到,把他撤職,取消。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ye ca para-dravyāpahāriṇaś caurās taskarāḥ sāṃghikaṃ staupikam ca prabhūtaṃ dravyaṃ hṛtvā svīkṛtyopabhoktu-kāmāḥ. teṣām aṃtikāt dravyaṃ bodhisattva ācchinati. mā haiva teṣāṃ sa dravya-paribhogo dīrgha-rātram anarthāyā-hitāya bhaviṣyatīti. etam eva pratyayaṃ kṛtvā ācchindya sāṃghikaṃ saṃghe niryātayati staupikaṃ stūpe. ye ca vaiyāpṛtya-karā vā ārāmikā vā sāṃghikaṃ staupikaṃ vā dravyaṃ vipramādayaṃty anayena. svayaṃ ca paudglikaṃ paribhuṃjate. taṃ bodhisattvaḥ pratisaṃkhyāya mā haiva tat karma. sa ca mithyā-paribhogaḥ teṣāṃ. bhaviṣyati dīrgharātram anarthāyā-hitāyeti tasmād ādhipatyāc cyāvayati. tad anena paryāyeṇa bodhisattvaḥ adattaṃ ādadāno 'py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繫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解]9.4)於欲邪行
又如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屬於在家菩薩,他沒有出家。這個菩薩見有女人,現在就是沒有嫁給人,沒有丈夫,習婬欲法。心裡面對這個菩薩想要求非梵行。這個菩薩感覺到有這麼回事,心裡面就在思惟這件事。菩薩若不隨他的意,這個女人的心就忿怒,就會引生很多罪過的事情。菩薩若是能夠隨順他的意願,菩薩就會有自在力引導他來到佛法裡面。用善巧方便的智慧,引導他安處在善法中,使令他在佛法裡邊栽培善根。也可以勸導他,棄捨習婬欲法這個不善業。菩薩作這樣的思惟以後。於是就安住在慈愍心,和這個女人行非梵行。菩薩雖然是這樣作,但是沒有犯戒,還是生多功德。出煩惱家的菩薩,就是有菩薩比丘,或者菩薩比丘尼,或者是有菩薩的沙彌沙彌尼。為了守護屬於聲聞的律儀,是佛所制定的;要守護清淨,不能破壞這個戒。出家的菩薩不能作這件事。
a)處在居家等者:此說在家菩薩於如是事應可修學,而非出家。若有母邑非已適他,非他所攝,是名現無繫屬。習近婬欲,愛樂味著,是名習婬欲法。由此為先,繼於菩薩生欣慕欲,期心求與行鄙穢行,是名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若諸菩薩不隨其欲,定當心生恚惱。如諸有情親近菩薩,生福無量;若令恚惱,所生非福無量亦爾。是故菩薩作是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善法種子,說名善根。無貪瞋等,亦名善根。菩薩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由是說言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令當來永不習近欲邪行業,由是說言捨不善業。
a1)處在居家這句話,就是在家菩薩,不是出家菩薩。在家菩薩,他作這件事也是可以的,而非是出家菩薩。假設有的女人,並沒有嫁給人,不是另外有人來保護他,是名現無繫屬。習近婬欲愛樂味著,是名習婬欲法。因為這個人沒有繫屬,是習婬欲法的女人,他先來是這樣子。現在對於菩薩有這樣的意願,繼續對於菩薩生欣慕的欲。期心求與行鄙穢行,是名繼心菩薩求非梵行。
a2)若諸菩薩不隨其欲,不隨順他的意願,定當心生恚惱。諸有情想要親近菩薩,菩薩會令他栽培很多的功德,就會有很大的福。假設令這個眾生心裡面恚惱的時候,所生非福無量亦爾,也會造很多的罪業。是故菩薩作是思惟以後,勿令心恚,因為心恚,就會多生罪過。什麼叫作善根呢?善法的種子就叫作善根。就是你修行善法的時候,在你的心裡面就栽培種子,那個種子就叫作善根。如果佛教徒修學四念處,來對治自己的貪心,對治自己的瞋心,對治自己的邪知邪見的話,這也叫作善根。你和菩薩親近,菩薩的意願就是作這件事,教化眾生從不善處解脫出來,安立在善處,安立在善法中。由是說言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令當來永不習近欲邪行業,由是說言捨不善業。
yathāpi tad gṛhī bodhisattvaḥ abrahma-caryaiṣaṇārtaṃ tat-pratibaddha-cittam apara-parigṛhītaṃ mātṛgrāmaṃ maithuna-dharmeṇa niṣevate. mā haivāghāta-cittatāṃ pratilabhya bahv apuṇyaṃ prasoṣyati. yathepsita-kuśala-mūla-saṃniyoge ca vaśyā bhaviṣyaty akuśala-mūla-parityāge cety anukaṃpā-cittam evopasthāpya. abrahma-caryaṃ maithunaṃ dharmaṃ pratiṣevamāṇo 'py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pravrajitasya punar bodhisattvasya śrāvaka-śāsana-bhedam anurakṣamāṇasya sarvathā na kalpate abrahmacarya-niṣevaṇaṃ.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正知說於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以要言之,菩薩唯觀有情義利,非無義利;自無染心,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說是語時,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5)於虛妄語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很多的有情有生命的災難,菩薩為求多有情解脫生命的苦難。囹圄縛難,或者是多有情,不知道什麼因緣犯法,被人家逮補,放在牢獄裡面。囹是指牢獄,圄是有人看守,繫縛住你不得自由,他有這樣的苦難。刖手足難,多有情有可能被人家把他的足,把他的手給斷掉,有這種可能的災難。劓鼻,把他鼻子割掉。刵耳,把他耳朵割掉。剜眼,挖他的眼睛等等的災難。多有情有這些災難,而菩薩為了多有情解脫這麼多的苦難。諸菩薩為自己的命難,亦不正知說於謊話,連生命都沒有,菩薩還是說真實話,不說謊話。對自己是這樣,但是現在為了救脫這麼多的有情的苦難故。知道現在說這個話和事實不符合,但是還是說謊話,來救脫這麼多眾生的苦難。簡要的來說,菩薩唯獨觀察有情的義利,能令眾生離苦得樂,能夠遠離一切惡法,修行善法栽培善根,只有這樣的義利。若沒有義利,菩薩不說這話。他對於自己並沒有所求,若是為自己的名利,那就是染污,他對於自己沒有這些希求。「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覆想怎麼講﹖是隱藏自己的思想。菩薩他的智慧很高,他知道這件事是怎麼回事,但是他要說謊話,就把這真實的情形隱藏起來,叫作覆想。正知,明明了了的,並不糊塗。而說異語,而就和有關的人,說出來不符合事實的話,來救護這麼多的苦難。菩薩說這樣妄語的時候,對於菩薩所受的真實語的戒,並沒有違犯,而且有很多的功德。
a)雖諸菩薩為自命難至而說異語者:如自下文難行戒中作如是言:又諸菩薩受淨戒已,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無少闕,何況全犯。是名菩薩第二難行戒。是故菩薩終不為自解脫命難,覆想正知而說妄語。然於有情諸所作事,雖能正知無有乖違,然為解脫彼彼難苦,要審思擇而作義利,故思加行說於妄語,唯為饒益諸有情故。又此妄語,亦名異語,謂與自真實想及與正知不同分故。
a1)戒裡面有自性戒,一切戒,一共有九種戒;下面難行戒裡邊有說。作如是言:又諸菩薩受淨戒已,他在傳戒的菩薩那裡受淨戒以後。若遭遇到急難的時候,危險的境界達到失掉了命,這樣危險的境界。於所受的菩薩戒不會有一點缺少,就是不會說謊話,何況把戒全犯,是名菩薩第二難行戒。所以菩薩不會為了自己解脫生命的苦難而隱藏自己的真實情況,明明了了的說謊話。
a2)菩薩為自己不說謊話;然於有情所作的事情。菩薩明明了了的知道這件事是怎麼情形,沒有搞錯的地方。然為解脫彼彼有情的苦難,菩薩自己要靜下心來,深入地觀察這件事。藉這個機會,作對於眾生有義利的事情。所以故意的這樣思惟,採取行動說妄語。唯為饒益諸有情故,又此妄語,亦名異語,謂與自真實想不一樣,與自己的正知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叫作異語。
yathāpi tad bodhisattvo bahūnāṃ sattvānāṃ jīvita-vipramokṣārthaṃ bandhana-vipramokṣārthaṃ hasta-pāda-nāsā-karṇa-ccheda-vipramokṣārthaṃ cakṣur-vikalībhāva-paritrāṇārthaṃ yāṃ bodhisattvaḥ sva-jīvita-hetor api saṃprajānaṃ mṛṣā-vācaṃ) na bhāṣeta. tāṃ teṣāṃ sattvānām arthāya pratisaṃkhyāya bhāṣate. iti samāsato yena yena) bodhisattvaḥ sattvānām (artham eva) paśyati. nānarthaṃ paśyati. svayaṃ ca nirāmiṣa-citto bhavati. kevala-sattva-hita-kāmatā-nidānaṃ ca vinidhāya saṃjñāṃ saṃprajānann anyathā-vācaṃ bhāṣate. bhāṣamāṇaḥ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說離間語,令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長夜無義無利。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6)於離間語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這個補特伽羅為那個壞人所攝受,所控制,這個有情對那個壞朋友,有親愛的感情,大家不分離。菩薩看見這件事也生起慈悲心,發生利益安樂的意樂。隨菩薩的能力所及,說離間的話,說這些破壞他們感情的語言。使令他遠離惡知識,棄捨互相親愛的關係。不要令這個眾生,由於親近惡知識,當受長夜的無義無利。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來破壞他們中間的感情。這樣並沒有犯戒,生多功德。
a)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者:謂有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若弟子眾為所攝受,當受長夜無義無利,是故於此名為惡友。由重現法,不重當來故。
a)外道的大老師對弟子眾自立為師,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收很多徒弟,專求名聞利養,專求人家對他們的恭敬,專求自利。若是這一類的弟子被他控制住,當受長夜無義無利,是故於此名為惡友。由於這些外道只看見現在得到一些財富,得到一些名聞利養,只重視這點,而不知道將來有三惡道因果的問題。
yathāpi tad bodhisattvaḥ ye sattvā akalyāṇa-mitra-parigṛhītā bhavaṃti. teṣāṃ tebhyaḥ akalyāṇamitrebhyo yathāśakti yathābalaṃ vyagrakaraṇīṃ vācaṃ bhāṣate. vyagrārāmaś ca bhavati tena prīyamānaḥ. anukaṃpā-cittam evopādāya mā bhūd eṣāṃ sattvānāṃ pāpa-mitra-saṃsargo dīrgharātram anarthāyā-hitāyeti. anena paryāyeṇa mitrabhedam api kurvaṃ bodhisatttvaḥ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麤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麤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7)於麤惡語
又如菩薩看見很多的補特伽羅,為行越路,就是他們走的道路都是不安全的道路。什麼叫作不安全呢?非理而行,都是不合道理的事情,就是十惡業。菩薩入定觀察眾生的根性,認為出麤惡語來教訓這些人,應該有力量,所以猛利訶擯,就是很嚴厲的來訶斥眾生,你不可以作惡事。以出麤惡語的方便,來教訓這些眾生,叫他們從不善處走出來,安立在善處,修學善法。菩薩這樣以利益安樂眾生的心,於諸有情出麤惡語呢,無所違犯,還會生多功德。
a)為行越路非理而行者:若諸有情行不應行,違越世間威儀、軌則,是名為行越路。違越世間諸有所作,是名非理而行。
a1)若諸有情作一些不應該作的,有罪過的事情。違越世間威儀軌則,如走路的時候,違越世間上大眾公共的儀則,特別有個怪樣兒,是名為行越路。違越世間諸有所作,是名非理而行。若原來是學習大乘佛法,放棄大乘學習小乘,就叫作非理而行。不學習佛法而學習世間法,也叫作為行越路,非理而行。
yathāpi tad bodhisattvaḥ utpatha-cāriṇo 'nyāya-cāriṇaḥ sattvāṃ paruṣayā vācā tīkṣṇayāvasādayati yāvad eva tenopāyenā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nārtham. evaṃ pāruṣiko bodhisattvaḥ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伎、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菩薩於中皆悉善巧,於彼有情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為作綺語相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飲食、婬衢等論,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獎導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解]9.8)於諸綺語
又如菩薩看見這個有情,就是歡喜倡妓的這些事情,吟詠歌諷,唱歌跳舞這些事情。或者有的眾生,就是歡喜王論、賊論、飲食論,婬蕩街衢這些戲論。都是無義之論,就是不能令人栽培善根,使令人放逸,作種種惡事。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對佛法是善巧,對於這些戲論也是善巧通達。菩薩對於歡喜戲論,歡喜綺語的有情,就發出來慈愍心,發出來利益安樂的意樂。怎麼辦呢?就和這些人在一起,菩薩也就現出來綺語相應的種種的倡妓、吟詠、歌諷,菩薩也會作這個事。菩薩也能夠王論、賊論、飲食論、婬衢等論。菩薩這樣表現,就使令那一類的有情發歡喜心,因此菩薩就把他引攝,就把他接引過來。自在隨屬,菩薩和他建立關係以後,菩薩就會很自在的,無障礙的來引導他。菩薩把他接引過來以後,用種種的善巧方便來引導他,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a)信樂倡妓吟詠歌諷至無義之論者:此中綺語,二事所攝。謂戲笑遊樂之語,及處眾雜語。如決擇分說。初即倡妓、吟詠、歌諷,謂或依舞而發歌詞,或依作樂而發歌詞,或復俱依、或不俱依而發歌詞,皆是此類。後即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謂若種種王 論、賊論、食論、飲論、妙衣服論、婬女巷論、諸國土論、大人傳論、世間傳論、大海傳論,如是等類皆名能引無義之論。如聲聞地說。
a1)此中綺語,屬於兩件事。謂戲笑遊樂的語言,及處眾的雜語,沒有道理這些語言,如決擇分說。初即倡妓、吟詠、歌諷,或根據跳舞而發出來的歌詞,或依音樂而發出來的歌詞。或也依跳舞或依作音樂,而發出來的歌詞。或不俱依而發歌詞,都屬於綺語。前邊是信樂倡妓吟詠歌諷,下邊信樂王賊,分這麼兩段。後即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謂若種種王論」,這就是政府的事情,或者是賊論,或者是食論,或者是飲論,或者妙衣服論,或者婬女巷論,巷裡面都是婬女的地方。婬蕩街衢就是婬女巷論。諸國土論,大人傳論,還有世間的傳論,還有大海的傳論。如是等類皆名能引無義之論,如聲聞地說。
b)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者:謂為菩薩之所引導及與攝受,心生歡喜,任運自在隨順繫故。
yathāpi tad bodhisattvo nṛtta-gīta-vāditādhimuktānāṃ sattvānāṃ rāja-corānna-pāna-veśyā-vīthī-kathādy-adhimuktānāṃ ca sattvānāṃ nṛtta-gīta-vāditena vicitrābhiś ca saṃbhinnapralāpapratisaṃyuktābhiḥ saṃkathābhir anukaṃpāśayena) toṣayitvāvarjya vaśyatāṃ vidheyatāṃ copanīyā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yati. evaṃ saṃbhinna-pralāpī api bodhisattvaḥ an-āpattiko bhavati bahu ca puṇyaṃ prasū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生起詭詐,虛談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無有羞恥,堅持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解]10)味邪命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不能調伏煩惱,從他的分別心裡面生起詭詐,就是有意的要欺騙人。詭詐是他內心裡面的事情,表現於外的就是虛談,就是說謊話,說謊話的目的就是要騙人家的財。現相,身體現出來一個有道德的相貌;虛談,是他的語言。方便研求,以生起詭詐虛談現相為方便,用這個為手段來希求得到利養。研,如果不達到目的是沒有完的意思,還繼續同你纏。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生起詭詐就是他內心根本是搞錯,所以他的談話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都是不如法的,都是屬於邪命。味就是愛著的意思,他歡喜用這種不正當的手段,用騙人的方法來求財,就叫做邪命。無有羞恥,他自己不感覺到不對,沒有羞恥。能受菩薩戒就是一個很高貴的身份,但是現在有意的騙人而自己不感覺到慚愧,就是沒有羞恥。堅持不捨,因為他佔到便宜,心情很快樂,所以不肯放棄這種騙人的手段。這就是有罪,就是違犯這個菩薩戒,這是染污的違犯。如果是沒有違犯的?若是這位菩薩為了除遣自己的這種邪命法,感覺不對,能夠把所學的佛法在內心裡面修止觀來對治的話,現起這種好的意願,發勤精進,就採取行動,精進地來對治。但是這種味邪命法的貪心,這種煩惱很有力量,這個力量很強大,蒙蔽他的慚愧心,時時地現起這種味邪命法。這樣情形,就不算犯。
a)生起詭詐虛談現相至堅持不捨者:謂若方便顯己有勝功德,矯詐構集非常威儀,由是令他謂己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所謂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及諸資具。是名詭詐。或復凶悖、彊口、矯傲、修飾其名、執恃種姓,乃至宣說己實有德,或復增益,是名虛談。若於他前方便現相,為求衣服,或求隨一沙門資具。或為求多,或求精妙,雖無匱乏,而現被服故弊衣裳,為令他知有所匱乏,給施眾多上妙衣服,乃至廣說。是名現相。 若於他所,如其所欲不得稱遂,或彼財物有所闕乏,求不得時,即欲彊逼、研磨麤語,而苦求索,是名方便研求。若彼財物無所匱乏,得下劣時,便對施主現前毀棄所得財物,如是告言:咄哉男子!某善男子、某善女人,方汝族姓及以財寶,極為下劣,又極貧匱,而能惠施如是如是多妙悅意資產眾具;汝望於彼,族姓尊貴,財寶豐饒,何為但施如是少劣非悅意物?是名假利求利。如是等相,名邪命法。由非法故,說名邪命。如聲聞地說。若於如是味邪命法現生起時,無慚無愧,不思對治,是名無有羞恥。不生樂欲速疾除遣,是名堅執不捨。
a1)假借一個手段,顯示自己有殊勝的道德。矯詐,就是內心裡面是虛偽的,是有意的欺騙人。構集非常威儀,就是表現出來,構集可以當作表現出來不平常的威儀。由是令他謂己有德,由於他表現出來不是一般的威儀,所以由此令他人認為他是有道德的人。當有所施,因為他有道德會怎麼樣呢?他就會布施他。當有所作,就有可能會做一些對他有利益的事情。當有所施、當有所作究竟是什麼呢?所謂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承事就是為他作事,供養他的衣服,供養他飲食,供養他臥具,和病緣醫藥及諸多的資生之具,叫做詭詐。
a2)或者他又有些事情,兇悖是很兇惡的那種態度,悖也就是兇,有兇悖的相貌。強口矯傲,他說話說得很強硬的,就是很高傲的境界。修飾其名,總是他說他有很多的功德。執恃種性,就是他執著他有所仗勢,他是高貴的種性。乃至宣說,他也就直接說他是有道德的人。或復增益,也可能有一點功德,有一點道德,但是他說的或者是過頭,增益,叫做虛談。
a3)或者在別人的面前方便現相,現出來一個相貌,目的就是要為求衣服,或者求隨某一種沙門所需要的資具。或者是求不但是多,而且是精妙的。雖然這位菩薩並不缺少什麼,但是表現出來,他的衣服都是破舊而現被服,或者說是臥具都是破舊的,還有衣裳。為令使令別人知道他,他有所不足,給施眾多上妙衣服乃至廣說,叫做現相。
a4)若是在那位居士的家裡面是滿其所願。若是在那位居士那個地方,按他所希望的沒能夠如意。或者他的財物有所闕乏而求不得的時候,他就想要強力地逼迫人家,研磨就是和人家一個勁兒地要求,或者說麤惡的語言而苦苦地要求,是名方便研求。
a5)若是齋主的財物無所匱乏,就有所布施給他,但是他感覺到所得的布施是下劣的,便對施主現前毀棄所得,所得的把它丟掉,不要。就這樣說:咄哉男子!咄是呵斥的意思。另外的某善男子善女人若和你來比較,他的族姓也不如你,他的財富也不如你,都是很下劣的,又極貧匱,而能惠施如是如是多妙悅意資產眾具。你對那一位居士來對比的話,你的族姓也是高貴的,財寶也是豐饒的,何為但施如是少劣非悅意物呢?是名假利求利。如是等相,名邪命法,這就叫做邪命法。因為這樣子不合道理,所以叫做邪命。
a6)若是這位菩薩這樣的愛著這個邪命法,現前的時候,要生起的時候。他現起這樣醜陋的思想行為,他沒有慚愧心,他不思惟應該對治我的這種醜陋,是名無有羞恥。
他不歡喜趕快地由學習的佛法來除遣自己的這些無慚愧心,叫做堅執不捨。
bodhisattvaḥ utpannāṃ (kuhanāṃ lapanāṃ naimittikatāṃ naiṣpeṣikatāṃ) lābhena lābhaṃ) niścikīrṣutāṃ) mithyājīva-karāṃ dharmān adhivāsayati. na tai ritīyate. na vinod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ś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at-prativinodanāya cchanda-jātasya yatnam ārabhamāṇasya kleśa-pracuratayā cittam abhibhūya samudācaraṇā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諠譁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忘念起,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廣說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惱,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解]11)掉動嬉戲戒
11.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為掉所動,就是這一念明了性的心,為掉所動搖,掉就是動,是什麼呢?就是以前經過的事情,有些令他滿意的這些事情,有一些色聲香味觸滿意的事情。這些滿意的事情一回想起來,心就在那裡掉動,心就不能夠寂靜住。煩惱的相貌就是動亂,煩惱一出現的時候,心就不寂靜,心也不歡喜寂靜。高聲嬉戲,就是在集會的時候,他高大的聲音就在那裡歡喜,高大的聲音在說話。諠譁,就是很多人在吵鬧的說話,很多的聲音。紛聒,紛者亂也,聲音有點混亂,來擾亂他的心,叫做聒。輕躁,他的身口意都是輕浮躁動。騰躍,可能是他還會跳躍的。望他歡笑,他表現出來這樣的境界,希望別的人能夠歡笑。這個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菩薩表現出來這樣動亂的境界,就是有罪,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忘掉正念,有這些事情,不算染污違犯。
a)為掉所動等者:掉謂掉舉;令心散動,不證寂靜,是名為掉所動,心不寂靜;即依此相立掉舉蓋。不樂遠離,樂相雜住,是名不樂寂靜。戲者,謂雙陸、摴蒲、弄珠等戲。於此處所高呼召聲、大集會聲,令意躁擾、令意不安、令意不靜,是名諠譁紛聒。習近愛樂諸所行事,謂相執持手臂髮等。或相摩觸隨一身分,或抱或嗚,或相顧盼,或作餘事,是名輕躁騰躍,由此令心諠動騰躍故。復有所餘種類歡樂。謂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或由同處,或因戲論,歡娛而住,是名為歡。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是名為笑。義如三摩呬多地說。由此不樂寂靜乃至望他歡笑為因緣故,能生掉舉,障住寂靜,依此建立名染違犯。
a1)掉,謂掉舉,什麼叫做掉舉呢?就是回憶過去如意的事情,心裡面在動亂,就不能出現寂靜的境界,是名為掉所動心不寂靜。就從這個相貌,佛陀建立為掉舉蓋。
a2)這位菩薩不歡喜遠離,歡喜和很多人在一起雜住,是名不樂寂靜。
a3)戲者,謂雙陸、摴蒲、弄珠等戲,這是中國古代的遊戲的事情。
a4)這位菩薩在這個處所,高大的聲音在呼召,召呼這個聲音,就是很多人在集會的這個聲音。這樣出現這個境界,也就容易使令心裡面躁動擾亂,使令自己的心意不安定,令意不寂靜,叫做諠譁紛聒。
a5)這樣的人數數地親近他所愛樂的這些事情,什麼事情呢?互相執手、執臂、執髮等。或相摩觸隨一身分,或抱或鳴或相顧盼,或作餘事,叫做輕躁騰躍,由此令心諠動騰躍故。
a6)復有所餘種類歡樂,謂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或由同處,或因戲論歡娛而住,是名為歡。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是名為笑,義如三摩呬多地說。由此不樂寂靜乃至望他歡笑為因緣故,能生掉舉障住寂靜,因為掉舉而造成這麼多雜亂的境界,境界出現,更能夠引生掉舉的境界,就障礙你安住在寂靜裡邊,依此建立名染違犯。
11.2)怎麼樣才算是沒有犯這條戒?若是為了除滅內心的這些掉動,這些身口意的掉動,而生起除遣的樂欲,廣如前面說。
a)若是這位菩薩和別的人中間的關係有一點不正常,對方對他有點嫌恨,他願意以掉動為方便,解除他人所生的嫌恨,令他息滅這個嫌恨。
b)對方有什麼不快樂的事情,心裡面很憂愁苦惱,這位菩薩想要破除對方的愁惱。
c)若是對方歡喜這些掉動的事情,這位菩薩以掉動為方便來攝受那個人。敬慎將護,他內心並不掉動,他心裡面還是很恭敬,很謹慎的,來將護對方的心情,就是愛護對方的心情。隨那個人掉動的心情而出現這些掉動的事情。
d)若是另外的有情猜阻菩薩,阻也就是猜,就是疑惑的意思,疑惑菩薩。內懷嫌恨,表面上好像很好,但是心裡面還是恨的,彼此相恨的。惡謀憎背,心裡面打壞主意,要怎麼樣來憎恨對方,棄捨對方。外現歡顏表內清淨,菩薩為了對治解決這個問題,在外表上顯現出來這個歡顏的態度,表示內心是清淨的,內心沒有嫌恨惡謀憎背的事情。像前面說的這麼多的理由,菩薩若是掉動的話,就不算違犯戒。
bodhisattvaḥ auddhatyābhinigṛhītena cetasā avyupaśāṃtaḥ avyupaśamārāmaḥ) uccais saṃcagghati saṃkrīḍate saṃkilikilāyate auddhatyaṃ dravaṃ prāviṣkaroti pareṣāṃ hāsayitu-kāmo ramayitu-kāmaḥ. etam eva pratyayaṃ kṛtvā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smṛti-saṃpramoṣād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ad-vinodanāya cchanda-jātasya pūrvavat. anāpattiḥ pareṣām utpannam āghātaṃ tenopāyena prativinodayitu-kāmaḥ syāt. anāpattiḥ pareṣām utpannaṃ śokam apanetu-kāmaḥ syāt.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tat-prakṛtikānāṃ tad-ārāmāṇām saṃgrahāya vā praṇayānurakṣaṇāya vā tad-anuvartanārthaṃ.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bodhisattve manyu-saṃbhāvanā-jātānām āghāta-vaimukhya-saṃbhāvanā-jātānāṃ saumukhyāṃtarbhāva-śuddhy-upadarśanārth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忻樂涅槃,應於涅槃而生厭背;於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如諸聲聞於其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於大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唯為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為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於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解]12)倒說菩薩法戒
12.1)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行菩薩道的這樣的菩薩,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什麼見,什麼論呢?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應該愛樂涅槃的寂靜,對於無餘涅槃,應該生厭背的心,應該生厭離心,不歡喜涅槃。菩薩對於貪瞋癡的根本煩惱,及隨順根本煩惱所生起的枝末的煩惱,就是輕微的煩惱,不應該有恐怖心而求斷滅這些煩惱,不應該只是一方面厭離世間。什麼原因不要忻樂涅槃,不要害怕煩惱呢?以諸菩薩三個無數劫在生死裡流轉,來求大菩提,來行六波羅蜜,廣度眾生,求無上菩提。這樣你才是行菩薩道,如果你歡樂涅槃,到涅槃那兒,怎麼能夠度化眾生呢?如果說受菩薩戒,發菩提心的菩薩要這樣宣說的話,這個人就是有罪,犯菩薩戒,是染污的違犯。
a)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等者:為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是名起如是見。為顯授他當所說義,是名立如是論。謂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雖於涅槃見有微妙勝利功德,而不深願速證涅槃,是則非於涅槃不應忻樂,非於涅槃應生厭背。又於煩惱及隨煩惱,雖復棄捨雜染過失,然於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是則非於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非於生死不應一向心生厭離。若作是說,是名正說。與此相違,是名邪說,成染違犯。
a1)這顯示菩薩的自心忍可欲樂,他接受這個思想,非常歡喜這個思想,所以叫當所說的思想,叫做起如是見。見是他一個很堅定的、很愛樂的思想,才名之為見。如果你並不很堅定,很容易就棄捨,不能名之為見。顯示你要授給他人你當所說的道理,就叫做立如是論,就是用語言把你的思想傳授給他人,所以叫做論。
a2)這一切發心的菩薩,三大阿僧祇劫流轉生死裡邊,求無上菩提。雖然認識到這個涅槃是有微妙勝利的,就沒有生死苦,有這樣的功德,而不深深地願意速證涅槃。這樣說就不是於涅槃不應忻樂,還是對涅槃有忻樂的意思。不是對於涅槃有棄捨的意思。
a3)菩薩雖然是棄捨雜染的過失,雜染的過失就是煩惱,然於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不觀生死是無常苦,就厭離生死的事情。因為菩薩觀察這一切事都是名言安立的,都是畢竟空的,在畢竟空上沒有厭離心可得,沒有厭離的事可得,所以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是則非於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因為這是沒有煩惱可斷滅。也不是於生死不是一向心生厭離。菩薩若於唯識觀修得相應的話,心裡面沒有生死可厭離,也沒有煩惱可斷滅,所以他能三無數劫在生死裡流轉,流轉即非流轉。若作是說,是名正說,與此相違,是名邪說,成染違犯。
12.2)何以故?譬如發出離心的聲聞人,對於這個涅槃忻樂親近,對於世間上的惑業苦完全都寂滅,入於沒有惑業苦,離一切相,不生不滅的境界,在這裡沒有生死苦,他們非常歡喜,願意親近,願意證得涅槃。眾生不能入於涅槃的障礙就是煩惱和隨煩惱的關係,所以即然忻樂涅槃,也自然是身心厭離煩惱。聲聞人是觀察煩惱在心裡面活動的時候,心就是染污,而菩薩觀察一切法都是寂滅相,煩惱就不動。因為,煩惱是在假名安立的一切法上活動,現在菩薩觀察這一切法是畢竟空,引生煩惱的因緣沒有,就是沒有煩惱可厭離,和小乘學者不同。
12.3)如是菩薩於大涅槃,大涅槃就是無住涅槃,也不住於生死,也不住於涅槃,還是有色受想行識,有眼耳鼻舌身意,就在這個現實的人世間的境界,在菩薩心裡面就是涅槃的境界,他有這個心情。忻樂親近,他的心就歡喜到這個境界,在苦惱的境界不苦惱。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過彼聲聞人於涅槃的忻樂親近,於煩惱的深心厭離超過他百千萬倍。什麼理由呢?以諸聲聞,唯為自己的一身要證得涅槃的義利,為此涅槃的義利,勤修正行,不懈怠,減少睡眠,減少飲食,修覺寤瑜伽,正知而住,這樣修學四念處的正行。菩薩普為一切眾生要證得涅槃的義利,所以勤修正行,這是不同。所以菩薩應該精進,不要懈怠,修集無雜染心,修集就是一點一點的進步,一點一點的積聚。無雜染心,就是菩薩修唯識觀,就是觀一切假名安立的一切法都是畢竟空的,在修舍摩他裡面修毗缽舍那,今天也觀,明天也觀,時間久了就知道,是有點進步。這樣,這一念心還是在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意雜染的世界,但是心裡面就是不雜染。對於世間上眼見色,耳聞聲這一切的境界還隨順這樣做,也照樣吃飯,也睡覺,也說話,也作這些事情,但是心是清淨。這時候這個菩薩這樣修行,他所成就的是超過阿羅漢的清淨,因為阿羅漢只是斷煩惱障,所知障他沒斷,所以菩薩能斷煩惱障,也能斷所知障,就超過阿羅漢的清淨。
a)當勤修集無雜染心等者:謂諸菩薩,於生死中棄捨煩惱及隨煩惱,修集福德、智慧資糧,是名修集無雜染心。以無染心流轉生死,不深願樂速證涅槃,是名於有漏事隨順而行。由是方便,得大菩提,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是名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以阿羅漢唯能成就不住生死無雜染法故。
a1)謂諸菩薩於生死中棄捨煩惱及隨煩惱,棄捨就是觀一切法空的時候,煩惱就沒有。若把有所得的煩惱棄捨,一切的煩惱、隨煩惱也都沒有。若是你不能夠破壞有所得心,煩惱、隨煩惱沒有辦法斷。諸菩薩於生死中修唯識觀,修畢竟空觀棄捨煩惱及隨煩惱,他還有大悲心行六波羅蜜,廣度眾生,所以也有福德,也有智慧的資糧,是名修集無雜染心。
a2)這個時候,這位菩薩雖然還在生死裡流轉,但是他心裡是清淨,以無染心流轉生死,不深願樂速證涅槃,他也願樂,但是不是深願樂,因為他就在這裡隨時這個正念提起來,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色不可得,受想行識不可得,眼耳鼻舌身意不可得,是離一切相的,他的心就是與這個境界相應,就是與第一義諦相應的,和阿羅漢不同。是名於有漏事隨順而行。
a3)由是方便得大菩提,也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不住涅槃是大悲心,不住生死是般若的智慧。菩薩是在生死裡,但是般若現前的時候,生死不可得,所以不住生死。但是還是在生死裡,所以不住涅槃,是名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阿羅漢只能成就不住生死,就是沒有雜染法。他還沒有不住涅槃這個無雜染法,這一法他還沒有成就,所以菩薩是勝於小乘佛法的學者。
yaḥ punar bodhisattvaḥ evaṃ-dṛṣṭiḥ syād evaṃ-vādī. na bodhisattvena nirvāṇārāmeṇa vihartavyaṃ. api tu nirvāṇavimukhena vihartavyaṃ. na ca kleśopakleśebhyo bhetavyaṃ. na caikāntena tebhyaś cittaṃ vivecayitavyaṃ. tathā hi bodhisattvena trīṇi kalpā-saṃkhyeyāni saṃsāre saṃsaratā bodhiḥ samudānayitavye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tat kasya hetoḥ. yathā khalu śrāvakeṇa nirvāṇābhiratir āsevitavyā. kleśopakleśebhyaś ca cittam udvejayitavyaṃ. tataḥ śata-sahasra-koṭī-guṇena bodhisattvena nirvāṇābhiratiḥ kleśopakleśebhyaś ca cetasa udvego bhāvayitavyaḥ. tathā hi śrāvako) 'sya ātmano 'rthāya prayuktaḥ. bodhisattvas tu sarva-sattvānām arthāya prayuktaḥ. tena tathā cittāsaṃkleśābhyāsaḥ samudānayitavyo) yathāyam anarhann api tat-prativiśiṣṭenā-saṃkleśena samanvāgataḥ sāsrave vastuni anuvicare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謗聲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解]13)不護雪譏謗戒
13.1)有違犯
這個菩薩受菩薩戒,也行菩薩道,這個時候,有的補特伽羅對於菩薩自己能發不信重言,對你沒有信心,不尊重你,發出這樣的言論,什麼叫做不信重言呢?所謂惡聲,就是說你的壞話。惡稱,也就是各式各樣的事情來呵斥你。惡譽,在外邊也還是說你的壞話。不護,而菩薩對於這件事,不睬這件事。別人譏嫌你,應該有個原因,你自己應該來護念你的身口意,要它清淨,不要造成一個藉口給人家,不要有污點給人家,應該愛護自己的清淨。不護,我願意怎麼就怎麼地,我不管你。不雪,不去滅除那個惡聲、惡稱、惡譽。對方說你的壞話,可能是真實的,照理說你應該改變過來,使令自己清淨,但是這位菩薩不避護,不遠離這些不清淨的事情,不對自己有所保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是對方惡聲、惡稱、惡譽,不是真實的,是冤枉你,但是你不管,不去解決這個問題,是名也是犯,有所違越的,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
a)於自能發不信重言等者:謂自不能安住淨戒,不能守護別解律儀,軌則、所行不悉圓滿,由是令他不生淨信、不生敬重,謗聲流布,是謂於自能發不信重言。心懷厭惡,出麤惡語,是名惡聲。現前譏誚,是名惡稱。周遍誹毀,是名惡譽。此染違犯略由二種,一、由觀自過失,謂不避護; 二、由觀他過失,謂不清雪。
a1)你自己不能安住在清淨的菩薩戒,你不能守護你的別解脫律儀,軌則所行不悉圓滿,就是你的軌則所作的事情,比如說你走路,行住坐臥,或者是你拜佛,或者是讀經,或者是靜坐,修學善法,他都有軌則,這些事情你不是完全圓滿,就是有些地方有點紕漏,不圓滿。因為你本身是有些問題,有些不對的地方,所以令他不生清淨信心,對你沒有敬重的心,就會謗毀你的聲音,流布到各地方,是謂於自能發不信重言。
他對這位菩薩的行為心懷厭惡,就發出麤惡的語言,叫做惡聲。現前譏誚,就是當你面來呵斥你,誚就是責備的意思,叫惡稱。周遍誹毀,遍一切處來誹毀你,是名惡譽。這是染污的違犯,這裡面主要有兩個意思。一由觀自過失,由觀察自己是有錯誤,但是你不改,這是一個,二由觀他過失,觀察他人對你有一些惡聲、惡稱、惡譽,你不想辦法把他解除這件事。
13.2)無違犯
如果說這件事是沒有犯戒,若是對方不是佛教徒,是外道,憎嫉佛教徒,憎恨佛教徒,這個地方你就不算犯戒。若是這位菩薩是出家的菩薩,因為出去乞食,有所乞求,這樣他毀謗你。或者是你修學善法,因此毀謗你,流布到各地方,這也不算犯戒。若忿弊者,說那個人就是忿恨心非常強的人。若心倒者,那個人是顛倒迷惑的。謗聲流布,這個菩薩不算犯戒。
a)若自出家因行乞行等者:捨商農等世間事業,從他乞求衣服、飲食及臥具等,名行乞行。盡壽遮止人間諸欲及與嬉戲,名修善行。因自出家行如是行,他不同分,故有謗毀。如是謗毀知無違犯。
a1)出家菩薩自己不生產,棄捨商,不作生意,也不會種田,這些生產的世間的事業都沒有,從他乞求衣服飲食及臥具等,名行乞行。出家的菩薩是盡形壽遮止人間的這一切的欲,色聲香味觸一切欲都停下來。及與人間嬉戲的事情,菩薩也都沒有,這就叫做修善行。因為自己出家,修學戒定慧這些事情,行如是行,和社會上廣大的群眾是不一樣的,他們就有虛妄分別來謗毀。這些謗毀菩薩是不算犯戒。
bodhisattvaḥ anādeya-vacana-karam apaśabdam ātmanaḥ ayaśo 'kīrtiṃ na rakṣati na pariharati bhūta-vastukāṃ.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bhūta- vastukāṃ na parihar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īrthikaḥ paraḥ syāt. iti yo vā punar anyo 'py abhiniviṣṭaḥ. anāpattiḥ pravrajyā- bhikṣāka-caryā-kuśala-caryā-nidānenāpa-śabdo niścaret. anāpattiḥ krodhābhibhūto viparyasta-citto niścāraye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觀由此緣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解]14)不折伏眾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菩薩,在禪定裡面看見諸有情,應以各式各樣辛楚的加行,就是苦惱的事情來教訓這個眾生,或者是特別猛利的加行。若這樣教化眾生,眾生才能夠得到栽培善根,才能夠得大功德的。但是菩薩若這樣作,辛楚加行、猛利加行,這樣的教導眾生,眾生會憂愁苦惱,菩薩就護念眾生,他有憂惱也不好,而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去教導眾生,這就是犯戒,有所違越,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這一條戒如果沒有違犯的話,是什麼情形呢?菩薩在禪定裡面觀察,由於辛楚加行、猛利加行的因緣,就是這一生中,少少的栽培一點善根,但是生出來很大的憂惱,這樣菩薩就不作這件事,就不算違犯。
a)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者:身業所作,名辛楚加行,如治罰等。語業所作,名猛利加行,如訶責等。
bodhisattvo yena kaṭuka-prayogeṇa tīkṣṇa-prayogeṇa sattvānām arthaṃ paśyati. taṃ prayogaṃ daurmanasyārakṣayā na samudācar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a-klist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yat parīttam arthaṃ dṛṣṭa-dhārmikaṃ paśyet prabhūtaṃ ca tan-nidānaṃ daurmanasy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瞋報瞋,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解]15)瞋打報復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對方這個補特伽羅來毀罵菩薩,菩薩也報之以罵,這個罵就是語言方面的。他瞋報瞋,有的補特伽羅對於菩薩心裡面忿恨,就是瞋,而菩薩也是報之以瞋。他打報打,補特伽羅若是來打擊菩薩,菩薩也報之以打。他弄報弄,就是那個補特伽羅來戲弄菩薩,菩薩也報之以弄,這就是犯戒,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菩薩如果是不修止觀的話,別人罵你、瞋怒你、打你、來激弄你,你心能夠不動嗎?你能夠不動心嗎?所以菩薩受菩薩戒,若能持戒清淨,非要修止觀不可。
bohisattvaḥ parair ākruṣṭaḥ pratyākrośati. roṣitaḥ pratiroṣayati. tāḍitaḥ pratitāḍayati. bhaṇḍitaḥ pratibhaṇḍ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放逸不謝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若是外道,若彼悕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若彼有情性好鬥諍因悔謝時,倍增憤怒,若復知彼為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解]16)不行悔謝戒
16.1)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菩薩對於有情有所侵犯,就是惱亂眾生,菩薩自己的行為惱亂人家。或者自己並沒有惱亂眾生,但是眾生疑惑菩薩侵犯他,這樣情形他怎麼辦呢?菩薩自己觸惱眾生,菩薩對於那個眾生還有嫌恨心,還有高慢心,瞧不起對方。菩薩自己的心為嫌嫉心、為高慢心所控制,菩薩自己的一念心被煩惱所控制,為煩惱所控制怎麼的呢?不如理謝,你侵犯眾生,應該向人道歉,但是菩薩不道歉,就算道歉,但是態度不好,不如理的道歉。而生輕捨,而引起輕慢對方,就棄捨這件事,我不道歉。菩薩是有罪過的,違越菩薩戒,是染違犯。菩薩侵犯人家也好,沒有侵犯,人家疑惑你侵犯,你都應該向他道歉。
a)不如理謝而生輕捨者:若不如法、不平等謝,是名不如理謝。於諸下劣形色、憶念、精進、智等,生輕懱想、生變異想,不作義利,名生輕捨。
a1)你不能夠依法,如法就是依法,不平等的向人道歉,原來是有慢心的,就是不平等,現在不要有慢心,要尊重對方,就叫做平等。你不能這樣做,是名不如理謝。怎麼叫做生輕捨呢?菩薩對於那個眾生,感覺那個眾生是下劣的,形色也是下劣,他的憶念也是下劣,他的精進、他的智慧都是下劣的。形色就是他的身相、相貌。憶念、精進這就是他內心的境界。生輕懱想,就是瞧不起對方。生變異想,就是內心有所變異,有所變異就是有分別,心裡面有那些虛妄分別,不能夠與法性相應,叫生變異想。不作義利,不會作一些對對方有義利的事情,瞧不起對方,不肯為對方作一些有功德的事情,是名叫做生輕捨。由於輕慢而棄捨這個眾生,不利益他。
16.2)非染違犯
若是沒有嫌嫉心,也不是為慢所制,而是因為懶惰、懈怠、放逸,不向對方道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污的違犯。
a)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者:懶惰、懈怠是放逸果,如前已說。由是當知,此中違犯,唯說懶惰、懈怠為其因緣,即放逸攝,非離懶惰、懈怠別說放逸故。
a1)懶惰、懈怠,是放逸的結果,所以叫懶惰、懈怠,就是不肯作這件事,不肯向對方道歉。前面是說過這件事。由是當知此中無犯,唯說懶惰、懈怠為其因緣,這樣是犯戒,屬於放逸的範圍內,非離懶惰、懈怠別說放逸故。
16.3)無違犯
無違犯者,菩薩是有心向對方懺悔,但是菩薩又有大的智慧想要以不懺悔為方便,來調伏對方,調伏對方作什麼呢?能令對方出不善處安立善處,這樣,就不算違犯。
a)若對方是個外道,若是對方希望,你菩薩很明顯地作一些非法的事情,有大罪過,對眾生有罪過的事情出現,那個時候眾生才受你這個菩薩的悔謝。若這樣,菩薩就不能去,菩薩不會現行非法,不會作這些有罪的事情,就不能向他悔謝。
b)若是那個補特伽羅的心性就是歡喜鬥諍,因悔謝的時候,倍增憤怒,又引起更嚴重的事情。這樣,就不需要向他悔謝。
c)若是菩薩知道那個補特伽羅,他的性格能堪忍這一切不如意的事情,體無嫌恨,體者心也,他的心裡面沒有恨意,心裡還是很平靜。不去悔謝也可以,也不算犯。
d)若是決定知道對方因謝侵犯,對方反倒心裡面有羞恥之心,這樣,你菩薩不悔謝,皆無違犯。
bodhisattvaḥ pareṣāṃ vyatikramaṃ kṛtvā vyatikrameṇa vā saṃbhāvitaḥ āghāta-citto mānābhinigṛhītaḥ saṃjñaptim anurūpaṃ nānuprayacchaty upekṣate.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st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d vā na saṃjñaptim anuprayacch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aḥ akuśalāt sthānād vyutthāpya kuśale sthāne pratiṣṭhāpayitu-kāmaḥ. anāpattis tīrthikaḥ syāt. anāpattir a-kalpikena sāvadya-samudācāreṇa saṃjñapti-pratigrahaṇam ākāṃkṣet. anāpattiḥ sacet prakṛtyā kalaha-kāraḥ syād ādhikaraṇikaḥ. saṃjñapyamānaś ca bhūyasyā mātrayā krudhyetādhyārohet. anāpattiḥ paraṃ kṣamaṇam anāghāta-śīlaṃ ca saṃbhāvayet parato vyatikramam ārabhya saṃjñapti-lābhenātyarthaṃ ritīyamān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雖復於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稟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解]17)不受悔謝戒
17.1)有違犯
前面是說菩薩侵犯眾生,這裡是說眾生侵犯、觸惱菩薩。那個眾生觸惱菩薩,又後悔,能夠依法地很尊重菩薩地道歉。菩薩心裡面恨這件事,想要借這個機會傷害對方,不受他的道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菩薩受到眾生的觸惱,而菩薩本身對於彼補特伽羅沒有恨意,不想要損惱對方。然而菩薩生來他的心性不能堪忍,不能夠忍受別人向你道歉,所以你就不受別人的道歉,這也就是犯。因為稟性不能堪忍,就是菩薩本身的身口意還有一點不足,就是你的色受想行識這果報有所不足,這也是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17.2)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這樣也是可以,就是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若是對方向你道歉的時候,他不能依法懺悔,還是不平等的道歉,他不是尊重你,你不接受他的道歉,亦無違犯。
bodhisattvaḥ pareṣāṃ kasmiṃś cid adhikaraṇe visṛtānāṃ dharmeṇa samena saṃjñaptim anuprayacchatām āghāta-cittaḥ paraviheṭhanābhiprāyaḥ saṃjñaptiṃ na pratigṛhṇā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no ced āghāta-cittaḥ api tv akṣamaṇa-śīlatayā na pratigṛhṇāti.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enopāyena paraṃ damayitu-kāmaḥ syāt pūrvavat sarvaṃ veditavyaṃ. anāpattiḥ adharmeṇāsamena saṃjñaptim anuprayacche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為斷彼故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解]18)懷忿不捨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對於對方心裡面忿恨對方,這個忿恨的心情相續地堅持,相續不斷地有懷恨在心。這種心生起來以後,不知道把自己這一念的瞋心棄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菩薩自己反省自己,自己有瞋心是不對的,為了斷除彼的恨心,生起樂欲,想要用佛法來對治它,像前面說。但是煩惱重,一時的不能對治,也不算犯。
a)於他懷忿至是染違犯者:於他所作不饒益事,懷念其相,相續堅固意樂現行,持此意樂,不思對治,故彼生已不能棄捨。由是因緣,說染違犯。
a1)於他所作不饒益的事情,就是對方作一些對於菩薩有傷害的事情。菩薩的心一直憶念那個不饒益的相貌,這個恨心相續地、堅固地這樣的意願現行。他不棄捨這樣怨恨的心,不想要用四念處來對治。他就不能棄捨這個瞋心,由是因緣說染違犯。
bodhisattvaḥ pareṣāṃ krodhāśayaṃ vahati dhārayaty utpannam adhivās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prahāṇāya cchanda-jātasya pūrvava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御徒眾。
[解]19)染心御眾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人是已經發無上菩提心,已經稟受菩薩的淨戒,有這樣的身份的人,就會有人拜他做師父,隨他出家修學聖道,但是他收徒弟的動機何在?他內心裡面不是攝受徒眾修學聖道,不是這樣的動機,他是貪著徒弟的供事,給他做事情,就是這樣的貪著心的增上力,這個貪著心有很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什麼呢?就是愛染徒弟的供事,用這樣的心管御徒眾,來教導他的弟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污的違犯。菩薩是為了攝受眾生,能夠修學聖道或者能住持佛法、廣度眾生,而攝受徒眾的,現在違背這個原則,是自己的愛染心,貪著供事而收徒弟,這是犯這條菩薩戒。無違犯者,不貪供侍,沒有這種心情,對於徒眾也沒有愛染心,若這樣來管御徒眾,就沒有違犯,沒有犯戒。
a)貪著供事至是染違犯者:謂諸菩薩或是出家,便有營為衣鉢等業;或是在家,俱有無倒商賈、營農、事王等業。由此發生種種勤苦,菩薩一切皆應忍受。若貪供事,管御徒眾,由此不能忍受自所作處種種勤苦,成染違犯。
a1)謂諸菩薩,或者是出家的菩薩,便有營為衣缽等業,就要做這件事,或是在家菩薩,俱有無倒商買、營農、事王等業,就有這些事情。有這些事業就會有種種的勤苦的事情發生,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有這麼多的事情要做,他要忍受這些事情的勤苦。要是這位菩薩,由於自己所做的事情的種種的勤苦,他忍受不了,一定要收徒弟代勞,這樣的心情,就是犯戒。
bodhisattvaḥ upasthāna-paricaryā-parigardham adhipatiṃ kṛtvā sāmiṣeṇa cittena gaṇaṃ parikarṣ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nirāmiṣa-cittasyopasthāna-paricaryāṃ svīkurv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嬾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遭疾病,若無氣力,行路疲極,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解]20)耽著睡眠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愛著睡眠的快樂,睡眠有兩種,一個是臥樂,一個是倚樂,非時、非量。非時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白天,晝三時、夜三時,這個白天的時候也睡眠,不是睡眠的時候。非量,就是是睡眠的時候,但是過量,初、中、後夜,中夜應該休息,但是初夜、後夜也在睡覺,就是過量,這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是有病的時候,可以例外,就沒有非時非量的規定。若沒有氣力,行路疲倦到極點。自己知道自己耽睡、眠樂是不對,要斷掉睡眠的煩惱,生起要斷睡眠樂的這種放逸,你有這樣的心情,一直的在對治這件事,但是還沒有成功,就不算犯,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a)懶惰懈怠至非時非量者:謂寢臥時,執取睡眠為樂,由是便為上品惛沈睡眠纏所制伏,令於起時身無堪能應時而起,是名耽睡眠樂。偃臥為樂,是名臥樂。脅臥為樂,是名倚樂。不能以時修習悎寤瑜伽,是名非時。放縱其心,不知其量,是名非量。
a1)謂寢臥時,睡覺的時候,感覺睡眠很快樂,很執著這件事,由是便為上品的惛沈睡眠纏所制伏。上品,就是很殊勝的惛沈睡眠,惛沈睡眠也算是一個煩惱,所以叫做纏,為這樣的煩惱所制伏,使令他從床上起來的時候,沒有堪能性,就願意繼續的在那裡睡,不能夠在適當的時候起來,是名耽睡眠樂。偃臥為樂,叫做臥樂。脅臥為樂,是名叫做倚樂。不能以時修習覺寤瑜伽,是名非時。放縱其心,不知其量,叫做非量。
bodhisattvaḥ utpannam ālasyaṃ kausīdyaṃ nidrā-sukhaṃ śayana-suhhaṃ pārśva-sukhaṃ cākāle amātrayā svīkaro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bāḍha-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r adhva-pariśrāṃtasya. anāpattiḥ prahāṇāya cchanda-jātasya pūrvavad veditavy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忘念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若事希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無所違犯。
[解]21)虛談棄時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懷愛染心談說世事,愛染什麼呢?愛染世事,對於世間的事情,心裡面很有興趣、歡喜,就是愛著這件事,由這樣的愛染心發出來的語言,就是談說世間的事。虛度時日,這個時間就空過,沒有栽培善根,叫做有犯,有所違越,這是染違犯。若由忘念虛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若由忘念,若是這個人不是有意,只是一時的忘掉正念,談說世事,虛度時日,這也是犯,有所違越,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無違犯者,看見他人在那裡談說世事,愛護那個人的心意,所以安住正念,短時間聽聽他說世間的事,若是完全不聽他談論世事,怕引起他的虛妄分別、引起煩惱,所以愛護那個人的心意不生起煩惱,所以安住在正念裡來聽那個人說話,這樣也不算犯。要是他們談論那件事是很稀奇的事情,你聽一聽也不算犯,或者有稀奇的事情問他人,或者是別人來問你,這些稀奇的事情,談論這個事情不算犯。
a)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者:謂諸王論、賊論、食論、飲論,乃至一切無義之論,是名談說世事。由是世間樂相雜住談說事故。
a1)謂諸王論,談論政府的事情。賊論,談論盜賊的事情。食論,談論飯、菜的事情。飲論,是飲湯、飲水。乃至一切無意義的議論,叫做談說世事。由於這件事,世間上的人多數歡喜在一起住,能方便大家隨便談話,因此而虛度時日,這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bodhisattvaḥ saṃrakta-cittaḥ saṃgaṇikayā kālam atinām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muṣitayā smṛtyā atināmay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ṃ āpadyate. anāpattiḥ para udāharet. sa ca parānuvṛttyā muhūrtam api sthita-smṛtiḥ śṛnuyāt. anāpattiḥ kautuka-jātasya paripraśna-mātre pṛṣṭasya ca pratyudāhāra-mātr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嬾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遇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其師顛倒教授,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而不請者,無所違犯。
[解]22)不求禪法戒
22.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位菩薩為求自己的心,叫它安住不動,想要修禪定,修奢摩他定,為求令心住,想要叫我的心不要散亂、動亂,叫它能安定下來,就是想要修學禪定,應該到師長那裡求請教授。但是他心裡面對於師長有嫌恨心,瞧不起師長,他的心為嫌恨所持,為憍慢所持,就不到師父那裡,請求教授修禪的方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這就是染污的違犯。這個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菩薩,有心為令心住,欲定其心,但是懶惰懈怠,就不請求教授,他沒有心懷嫌恨憍慢所持,只是懶惰懈怠,而不到師長那兒求請教授,這樣也是犯戒,但是不是染違犯。
a)為令心住欲定其心至求請教授者:謂於九種心住中,從初內住乃至最後等持,漸次修習,證根本定。九種心住如聲聞地釋。此說心住,通彼九種。此說定心,即彼等持。總攝一切,是故說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若隨信行補特伽羅,要依止他教誡教授,方於其義得奢摩他、毗鉢舍那,乃至廣說。如解深密經說。依此道理,說諸菩薩不詣師所求請教授,名有違犯。
a1)謂於九種心住中,從初內住,就是九種心住的第一個住,最後的等持,就是第九個住。按照這個次第,能努力的修習,就可以達到色界的四禪,叫根本定,這九心住是屬於欲界定,中間有個未到地定。九種心住如聲聞地釋。這裡說為令心住,應該包括九種都在內的,哪九種?內住、等住、安住、靜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欲定其心,就指最後一個等持。是故說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這一句話包括那九種都在內的。
a2)要是這個人的根性屬於隨信行,就是隨順他人的教誡教授而建立信心。學習佛法,你要聽別人講解,你能夠認真的學習,而後對於佛法有信心。你自己能深入的學習佛法,不須要聽人講,自己能深入學習,學習得很圓滿,這是隨法行。自己不能夠深入經藏,就聽別人說,別人說什麼,我就相信,叫隨信行。這種人要依靠別人來教授、來教誡,才能在第一義諦這裡、或者苦、集、滅、道,四諦這裡,才能知道怎麼樣修止、才能怎麼樣修觀,沒有人教授,自己就不知道,乃至廣說,如解深密經說。因為這個道理,沒有人教授,你就不知道怎麼樣修止、修觀,所以你想要修止觀,一定求請教授。但你不求請教授,就不能夠修止觀,所以依這個道理說,不詣師所求請教授,就是有違犯。要是隨法行的補特伽羅那就不必求請教授,自己可以依據經論的學習,就能知道怎麼樣修止、修觀,這樣人不求請教授,不犯。
22.2)怎麼樣情形不詣師所求請教授,而沒有犯這條戒呢?這個時候他有病,有病就不能求請教授,或者是沒有氣力。若知道其師是顛倒教授,不能教人家怎麼樣修奢摩他、毗婆舍那,不去求請,也不算犯。若自多聞自有智力,這個人就是隨法行的補特伽羅,他原來是多聞,學習很多的佛法,他有大智慧力量,他有奢摩他、毗婆舍那這個法門,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若這個人不是隨法行,但是他以前遇見善知識,得到所應教授,就不用再請求教授,就不算犯。
a)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者:此說隨法行補特伽羅,能隨所受、所思法相,而於其義得奢摩他、毗鉢舍那。亦如解深密經說。
bhodhisattvaś cittasthitim ārabhya citta-samādhātukāma āghāta-citto mānābhinigṛhīto nopasaṃkramyāvavādaṃ yācate.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d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r viparītam avavādaṃ) saṃbhāvayet. anāpattiḥ svayaṃ bahu-śrutaḥ syāt pratibalaś cittaṃ samādhātuṃ. kṛtaṃ cānenāvavāda-karaṇīyaṃ syā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欲蓋,忍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行。如貪欲蓋,如是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及與疑蓋,當知亦爾。
[解]23)不除五蓋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菩薩起貪欲蓋,心裡面有貪欲,有可意的色、聲、香、味、觸。在靜坐的時候,有這樣的煩惱之後,內心裡面忍受這件事,而不棄捨貪欲蓋,沒有心棄捨這個蓋,叫做有犯,就是犯這條戒,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這個菩薩有貪欲蓋,不忍受這件事,想要斷掉貪欲蓋,而生起來斷貪欲蓋的意願,有這樣的意願,然後採取行動。發勤精進,就是採取行動,精進的來對治這件事。但是貪欲的煩惱很猛利,就是蔽抑他的心,蒙蔽住、控制住、鎮壓他的心,時時有貪欲蓋的現行,這就算無違犯。如貪欲蓋是這樣,瞋恚蓋、昏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及與疑蓋,當知也是這樣,你要忍受不捨,就犯戒。發心能對治,就不算犯戒,但是不能說你沒有過失。
a)起貪欲蓋忍受不捨至當知亦爾者:謂於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覆真實義,故名為蓋。何等為五?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如三摩呬多地釋。於此五蓋正現行時,忍可執受,不欲棄捨,是名忍受不捨。餘義可知。
a1)謂於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種蓋,修止觀可能要得定,將要成就色界四禪,或者將要成就未到地定的時候,貪欲蓋這五種蓋,能障礙。覆真實義,障礙你的真實義現前,或者說是指四禪就是真實義,或者指聖道是真實義。蓋就能障礙你,故名為蓋。何等為五?一是貪欲蓋,二是瞋恚蓋,三是惛沈睡眠蓋,四是掉舉惡作蓋,五是疑蓋。如三摩呬多地釋。於此五蓋正現行的時候,忍可執受,不想要棄捨,叫做忍受不捨。餘義可知。
bodhisattva utpannaṃ kāmacchanda-nivaraṇam adhivāsayati na virodh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ṃ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tat-prahāṇāya cchanda-jātasya vyāyacchamānasya tīvra-kleśatayā cittam abhibhūya smaudācaraṇāt. yathā kāma-cchandaḥ. evaṃ vyāpādaḥ styāna-middham auddhatyaṃ kaukṛtya-vicikitsā ca veditavyā.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解]24)貪味靜慮戒
破除蓋應該是得未到地定,由未到地定修七種作意就得四禪,得到四禪以後的情形,是怎麼樣呢?叫貪味相應。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成就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愛著這個禪味。對於這個有味的靜慮,就是裡面有殊勝的樂受,認為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有意義的事情就會怎麼樣呢?就是常常入定來享受這個禪味,愛著禪味這是一個貪心。其中有幾種煩惱,愛、見、慢、無明,一共有四種煩惱,一個是愛,貪味就是愛。見就是我、我所見。得禪定以後,他的我慢是不得了,見到任何人都瞧不起。無明,只是有點禪定而已,沒有智慧,很多事情都不明白。見為功德,得到禪的時候,認為這件事有意義,沒有以前求名利的苦惱。一入定,禪的境界就出現,這是一個很高尚的享受,很殊勝的享受,就安住在這裡。安住這裡,愛、見、慢、無明煩惱在那裡活動,就是不清淨,就是障礙你修學聖道,不能得聖道。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斷彼貪味靜慮,斷愛著三味樂的這種愛著心,而生起勇猛的對治,廣說如前,這樣就不算犯。
a)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者: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而不聞彼出離方便。於彼一向見勝功德,勇猛精勤;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如是入已,後生愛味。如三摩呬多地說。今於此中,義可準知。
a1)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而不聞彼出離的方便,不知道得禪是聖道的前方便,這不是一個最終的目的。對於得的四靜慮,一向,唯獨認為它是有殊勝功德,勇猛精進的修奢摩他,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者剩餘的二禪、三禪、四禪,如是入已,後生愛味如三摩呬多地說,今於此中義可準知。
bodhisattvo dhyānam āsvādayati. dhyānāsvāde ca guṇadarśī bhav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prahāṇāya cchanda-jātasya pūrvava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解]25)不學小法戒
25.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是他的內心裡邊的執著。立如是論,把他的執著發表成言論。什麼見?什麼論呢?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應該聽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不應該學習小乘佛法,不應該受持小乘佛教的文,不應修學小乘佛教的義。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必學習聲聞乘的佛法,不必聽聞、不必受持、不必精勤修學,就是聞、思、修,不必對於小乘佛法學習,學習它有什麼用呢?要是菩薩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的話,這就是犯戒,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等者: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雖不愛樂,然應讀誦、受持、聽聞、思惟,及與聲聞應共學者,非不純熟修行。為於聲聞種姓補特伽羅,如其所應令成熟故。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
a1)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與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就是小乘佛法。這位菩薩,雖然對於小乘佛法沒有愛樂心,可是應該讀誦小乘佛法,應該受持,應該聽聞,這是聞所成慧。思惟,就是思所成慧。與聲聞應共同學習,就是在戒裡邊,也有共同學習的,菩薩不應該不純熟的修行小乘佛法,也應該修行。為的是對於聲聞乘種姓的人,隨著小乘佛教學者所相應的,應該種、熟、脫,種善根,令善根成熟、令得解脫,隨著他的程度的深淺,菩薩應該教授他,令他的善根成熟得解脫,這樣的話,你也就應該學習小乘佛法。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這個人輕視小乘佛法,這是不對。
25.2)什麼原因菩薩應該學習小乘佛法呢?菩薩尚且對於外道書論,還要精勤的學習,何況是佛說的法呢?更應該學習,小乘佛法還是佛說,所以不應該輕視,也應該學習。
a)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者:此中外道書論,謂如十六異論及諸外論皆此所攝。十六異論者,如有尋有伺地釋。菩薩於彼尚應讀誦、受持、聞思純熟,為立論時於所立論多所作故。又外論者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以諸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法教。
a1)十六異論及諸外論,都叫做外道書論。十六異論是什麼呢?如有尋有伺地那裡的解釋,不如理作意裡面的解釋。菩薩對彼外道的十六異論,還應該讀誦受持,還應該聞思,達到純熟的程度,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要是同外道辯論的時候,於自己所建立的理論,能夠有很多的辯才。又外論者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以諸佛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的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的法教呢?更應該學習。
25.3)菩薩不應該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這種話,說這種話也沒有犯戒,那是什情形呢?為使令一向,就是唯獨的意思,他不學習大乘,唯獨的學習小乘佛法的,要叫這種人棄捨他原來的這種意願,希望他學習大乘,就會這麼說。
a)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者:此約不定種姓,一向修習聲聞乘法補特伽羅,為令捨彼聲聞下劣樂欲,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是說。
a1)此約不定種姓一向修習聲聞乘法補特伽羅,不定種姓就是這個補特伽羅也有聲聞種姓、也有大乘的種姓,所以他能夠學習小乘、也能學習大乘,所以叫做不定種姓。現在一向學習聲聞乘的這位補特伽羅,為令捨彼聲聞下劣的樂欲,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前面這個說法,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這樣情形就不算犯。
yaḥ punar bodhisattvaḥ evaṃ-dṛṣṭiḥ syād evaṃ-vādī. na bodhisattvena śrāvaka-yāna-pratisaṃyukto dharmaḥ śrotavyo nodgrahītavyo na tatra śikṣā karaṇīyā. kiṃ bodhisattvasya śrāvaka-pratisaṃyuktena dharmeṇa śrutenodgṛhītena. kim tatra śikṣayā prayojanam i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tathā hi bodhisattvena tīrthika-śāstreṣv api tāvad yogaḥ karaṇīyaḥ. prāg eva buddha-vacane. anāpattiḥ aikāntikasya) tat-parasya vicchandanārth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解]26)背大向小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就是於大乘佛法未精研究,未能深入的學習,這個時候,對於大乘佛法完全棄捨,對於小乘佛法,專心的修學,這樣就是犯這條菩薩戒,有所違越,不是染污的違犯。你是大乘佛教的學者,但是不學習大乘佛法,專心的學習小乘佛教,你是犯這一條菩薩戒,但不是染污的違犯。
a)於菩薩藏未精研究等者:謂於十二分教,方廣一分,唯菩薩藏;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如力種性品說。
a1)謂於十二分教方廣一分,方廣是十二分之一分,唯菩薩藏。方廣,是指菩薩藏說。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如力種性品說。
bodhisattvaḥ bodhisattva-piṭake sati (bodhisattva-piṭake) akṛta-yogyaḥ sarveṇa sarvaṃ bodhisattva-piṭakam adhyupekṣya śrāvaka-piṭake yogyāṃ karo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
[解]27)捨內學外戒
27.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佛教現在流傳在世間,小乘佛教也是佛說的,也稱為佛教;大乘也是佛說的,也是佛教,所以這一句話包含著南傳、北傳都在內。對於佛法沒能深入的學習,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異道就是不同於佛法的外道的書論。及很多的這些外道的書論,精勤的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現有佛教等者:謂佛所說菩薩、聲聞一切法教,展轉傳來,現住世間未滅未沒,是名現有佛教。十六異論,名異道論。因論、聲論及醫方論,名諸外論。如前已釋。
a1)謂佛所宣說的菩薩藏和聲聞藏,就是大乘佛法、小乘佛法,這一切法教都在內,展轉傳來現住世間。就是從有佛教以來,佛在世的時候宣揚佛法,佛滅度以後,佛法還繼續住在世間,流傳到各地方,展轉的傳來到現在,還存在在世間。未滅未沒,就是佛法在世間還在流傳,沒有熄滅,沒有失掉,就是還有人學習、有人弘揚,是名現有的佛教。十六異論,名異道論。因論、聲論及醫方論,名諸外論如前已經解釋。
27.2)無違犯者,學習外論,而不違犯這條戒,是怎麼個情形呢?這位菩薩的聰敏很殊勝,很特別的聰敏,他學習佛法很迅速的就能夠受持,經過時間很久他也不忘,他還能夠記憶不退,這位菩薩對於佛法能思、能達。前邊都算是聞所成慧,能思就是思所成慧,能達就是修所成慧。這樣的人學習異道論,不算違犯。要是這位菩薩,對於佛教能如理的觀察、思惟,就是應該聞、思、修三慧具足。他成就清淨的智慧,身、口、意在活動的時候,同時有清淨的智慧在裡邊。一切時,他的智慧不失掉,常常智慧在活動,以智慧為主,而發動身、口、意業,這成就俱行。無動覺者,就是不動搖的大智慧境界,境界雖然有種種變化,但是不影響他的智慧。我們沒有修行的人,智慧隨時會失掉,隨時沒有智慧,隨時都是煩惱的境界,就是動搖。現在說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應該就是指聖人說。這個人在每一天、每一天裡邊,常以二分的時間修學佛法,一分的時間學習外典,這樣就不算犯戒,還是容許佛教徒學習外典,但是這是要這種人是可以。
a)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者:此中覺言,謂真實義覺。一切所作智與俱行,故名俱行。所得勝解不可引奪、不從他緣,故名無動。由四尋思證如實智,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
a1)此中覺言謂真實義覺,就是你覺悟第一義諦,對於第一義諦你有覺悟。一切所作,智與俱行,身、口、意在一切時有所做為的時候,都是有智慧和它同時活動的,故名俱行。他對於佛法的學習,所得到的勝解的智慧,有深入的認識,有深刻的智慧的領解,這個智慧不可引奪,其他的世間上的言語、世間上的邪知邪見,乃至小乘佛法,不能動搖他的智慧。不從他教,他不會相信其他的人隨便云云的,叫做無動。由四尋思,就是名、義、自性、差別,這四尋思,四如實智還是這四種。如實智,是決定無疑的時候,叫如實智。尋思,還在推求的時候。你能夠學習四尋思,從這裡向前進一步,成就四如實智,決定通達一切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畢竟空寂的,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
bodhisattvo buddha-vacane sati buddha-vacane akṛta-yogyas tīrthika-śāstreṣu bahiḥ- śāstreṣu yogyāṃ karo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adhimātra-medhasaḥ āśūdgrahaṇa-samarthasya cireṇāpy avismaraṇa-samarthasyārtha-cintanā-prativedha-samarthasya buddha-vacane yukty-upaparīkṣā-saha-gatayā avicalayā buddhyā samanvāgatasya tad-dvi)-guṇena pratyahaṃ buddha-vacane yogyāṃ kurv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翫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解]28)專習異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越菩薩法,把這個大乘佛法拋棄,不學習。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研求的很有心得。深心寶翫,他的心用的很深,用的很周密,認為這說的是很寶貴,是很可愛。愛樂味著,對於外論很愛樂,特別的染著、執著;初開始是寶翫,進一步是愛樂,再進一步是味著。不是像這個辛辣的藥,實在是不好吃,但是有所求的關係,而勉強的和它接近,學習外論,你要在這個世界上度化眾生,非要有一些知識不可的,所以應該學習,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果佛法不學習,而學習外論,深心寶玩愛樂味著的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evam api ca bodhisattvo vidhim anatikramya tīrthika-śāstreṣu bahiḥ-śāstreṣu kauśalaṃ kurvaṃn abhirata-rūpaḥ tatra karoti. tena ca prīyate tena ca ramate na tu kaṭu-bhaiṣajyam iva niṣevamāṇaḥ karo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
[解]29)不信深法戒
29.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沒有信心。菩薩藏,就是大乘佛法。聽聞,也就是聽人講解,或者是自己閱讀,都可以說是聞菩薩藏。於甚深處,就是法。最勝甚深,就是義。法就是語言文字這樣的佛法;雖然是語言文字,但是也是很深奧的。最勝甚深,就是文字的佛法所詮顯的第一義諦,是離文字相。這兩種甚深,一個是法,一個是義。諸佛菩薩所示現的不可思議的神通力,如果是看見,應該是能有信心,若沒有看見,就不一定。現在這裡舉出這兩件事,一個是法義,一個佛菩薩的神通力,對於這兩件事不生信解,他不相信這件事,所以也就是不解。
29.2)不生信解的相貌是什麼?憎背毀謗,憎背就是不高興這件事,而且發出言論來謗毀這件事。怎麼樣謗毀呢?不能引義、不能引法。聖人所見的第一義諦叫作義,若能引發出來第一義諦,就是要有智慧。說不能引義,也等於說是不能成就聖道,不能成就聖慧。沒有無分別智,也就不能見第一義。而義就是所詮顯的。不能引法,法就是能詮顯的法。如果能在法上有所修學,也能栽培很多的福德,能長養很多的功德。他不相信的關係,認為這些事情不能得聖道,也不能夠栽培功德,所以叫作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大乘的這些事情,不是佛說的,所以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這樣大乘的佛法,諸佛菩薩難思神力這些事情,不能利益眾生,不能安樂一切眾生。世間的大福德境界是安樂,出世間的聖道是利益,這樣世出世間的功德都不能成就。這位菩薩受菩薩戒,而對大乘佛法沒有信心,而這樣的毀謗是有罪的事情,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29.3)前面這位假名菩薩毀謗大乘佛法,什麼原因呢?或由於他自己在那裡思惟觀察,不合理的作意而有這件事。或者隨順其他的人,相信其他邪知邪見的人說的話,也就作這種毀謗的言說。
a)於甚深處等者:甚深經典,名甚深處。於此經典所說諸法離言自性真實義相,是名真實法義。唯是諸佛菩薩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故名最勝。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故名甚深。又復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一者、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三者、教誡神變所攝,是名諸佛菩薩神力。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相,故名難思。若有於此不能解了,誹謗毀讟,於是義中撥為非義,於是法中撥為非法,唱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所說,由是不能利益安樂有情。如決擇分廣釋其相。是名成犯。
a1)甚深經典,名甚深處,就是語言文字的佛法。在這麼多的經典裡邊所宣揚的,就是離文字相的真實義相,就是圓成實性。所說諸法離言自性,就是那上面沒有語言文字。因為有為法它是有彼此的差別,互相對待,可以安立言句。無為法無差別相,不能對待,所以是離言相。離言的自性,那個法性,是真實義相,是真實不虛妄。言語所表達的一切法,就不一定,是名真實法義。
a2)離言自性真實義相,唯獨是諸佛及一切菩薩,所成就的無分別的智慧。有的是無分別而沒有智,現在是無分別而又是智慧。所行境界,離言法性是無分別智所契證的,所證悟的境界,所以這是最殊勝的。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所以叫作最勝。
a3)甚深怎麼講法呢?有及非有二俱遠離,也不是有也不是非有,這兩方面都遠離,所以叫作甚深。就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乃至到涅槃,乃至到無上菩提,這都是語言文字說的。語言文字所詮顯的這一切境界,叫作有,同時他也是非有。言說所詮示的一切法,也就是內心裡面所思惟的一切相、一切法,用語言文字去表示。你內心裡面有語言文字的時候,你憑藉語言文字去思惟的時候,也就會出現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到涅槃,也都是這樣子。這些法也可以名之為有,但是也可以說是非有。這個言說所詮顯的那個法,並不像言說所說的那樣子,實在言說的那些法,本身是空無所有,所以就是非有。現在說有、說非有,這兩方面都沒有;因為說有、說非有都是言說,沒有能夠離文字相。這兩方面都遠離,這個是無分別境界,所以叫作甚深。
a4)又復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的神變威力,神是不可思議的意思,是不可思議的變化。怎麼會有這樣的變化呢?有大威德的力量,能有這種神變。現在說有三種不同。一者神境神變所攝,神境就是不可思議境界,就是佛菩薩所現的神通的境界,這境界不可思議。像水火的境界,沒有水就能出來水,沒有火也可以出來火,由火可以變成沒有火,沒有水可以出來水,這種無障礙的境界,叫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記說就是他心通的境界。就是你心裡面思惟什麼,你過去栽培過什麼樣的善根,你作過什麼罪過的事情,佛菩薩能記說,能給你說出來這件事。這也是一種神變,也是佛菩薩的威力,能夠記說這件事。三者教誡神變所攝,教誡就是為眾生說法,教導你不可以作這件事,你應該作這件事。這個也是佛菩薩的大威德力,所以叫作教誡神變所攝。這三種都屬於諸佛菩薩的神通力量。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界,不是我們沒得聖道的人虛妄分別心的境界,所以叫作不可思議。
a5)若是有這樣的人,或者是受菩薩戒,或者沒有受菩薩戒,對於此不能解了,不明白這件事。誹謗毀讟,不明白,進一步認為這是在騙人,就是誹謗毀讟。讟就是毀謗的意思。於是義中撥為非義,這是真理,但是他就撥為非義,不合道理。於是法中撥為非法,這是正法,但是認為不是正法。宣唱出來這種語言,這樣毀謗。怎麼毀謗呢?這不是佛說的,是魔所說,由此所以不能利益安樂有情。如決擇分廣釋其相。若這樣毀謗,就是犯這條戒。
29.4)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之前,他對佛法的學習不多,有一點信心,但是不多。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裡面不相信這件事,當然也不明白這個道理。這位菩薩應該怎麼樣辦法呢?這位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那個時候應該勉強自己相信這件事,接受這件事。應無諂曲,接受是接受,但不要諂曲,表面上是相信,對你說他相信,但心裡面還是不相信,這就叫作諂曲。所以不要諂曲,說相信就是由內心和表現外面的態度要一致的。應該這樣學習大乘佛法。
29.5)應彊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這三句話內容是怎麼樣呢?我為非善,我是一個生死凡夫,沒有什麼智慧。盲無慧目,雖然我有眼睛,等於是沒有眼睛。怎麼說沒有眼睛呢?你沒有智慧的眼睛。這個肉眼如盲,沒有智慧的眼睛。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佛法不管是小乘佛法、大乘佛法,實在是智慧境界。現在這位聽聞大乘佛法甚深、最甚深處,要怎麼樣來安立自己呢?我為非善,我是一個身不清淨,口不清淨,心也不清淨,三業污穢的一個凡夫人,是非善。盲無慧目,實在沒有智慧的眼睛,不明白道理。於如來眼隨所宣說,對於佛的眼所看見的境界,隨佛眼所見的境界,為眾生宣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佛所宣說的,就是佛的智慧眼所見的,是真實不虛。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佛為眾生所說的語言,也有淺也有深。淺的我們容易明白,就不會毀謗。但是一部分密意語言,密意就是深意,裡面有甚深的道理,我們不容易見出來,不容易明白。對於這一部分的語言,我盲無慧目,我不明白,所以我就搞錯而生毀謗,我說這些不應該說的話。
29.6)菩薩如是自處無知,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的菩薩,應該這樣安處自己,處於無知的地位,就是我什麼也不懂。佛說的甚深最甚深處,我沒有智慧不懂,我不明白,這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應該很恭敬的推讓給佛,這是佛的境界。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佛的智慧對於一切佛所宣說的法,沒有不現前知道的,就是所說的就是所現見的,所現見的就是所說的。等隨觀見,等是普遍的意思。一切一切的境界,都是隨順佛的眼睛所看見的,佛的智慧所觀察的。就是佛所證悟的,這樣為眾生宣說。所以佛說的都是真實不虛的,我們不應該有疑惑。
29.7)要是這位菩薩肯這樣自處無知,仰推如來,能這樣來調伏其心的話,就不犯這條戒。雖然對於佛說的話究竟是怎麼回事還是不明白的,然而他不會說一些毀謗的話。
a)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等者:謂於所聞甚深秘密言說,雖無力能如實解了,然於此法能生勝解,發清淨信。信此經典是如來說,是其甚深、顯現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不可尋思,非諸尋思所行境界、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是名應彊信受。於此經典所說義中,菩薩應無諂曲,如實顯發,自輕而住,作如是言:諸佛菩提為最甚深,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來能善了達,非是我等所能解了。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名如來眼。若有於此隨所宣說甚深經典密意語言生誹謗者,是則由自盲無慧目,不能解了。如是誹謗,應獲衰損及諸業障,故說非善。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諸佛如來為彼種種勝解有情轉正法教,諸佛如來無邊智見,由此無邊智見,於能引攝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遍一切種現前等覺,是名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等謂等遍,遍於三聚一切種故。隨謂隨一,隨於能引有義聚法現前覺故。是即如來一切種妙智。
a1)謂於所聞甚深秘密言說雖無力能如實解了,雖然沒有智慧,沒有智慧就沒有能力如實地解了甚深最甚深的道理。然而還是對佛所說的甚深最甚深處,還是能生出信解,和發清淨信心的。勝解就是清淨信,清淨信就是勝解。因為你要深入的認識,然後才有信心,所以勝解就是淨信。相信這部經是佛說的,這個是佛的無分別智所顯現的道理,因為空性是有及非有二俱遠離,就是甚深。凡夫就是在表面上有虛妄分別,都還搞錯,因為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實,我們認為是真實的。現在這裡面說的空性要超過這個境界,超越一切,超越假名,我們所見的一切境界通通是假名字,不是真實的,所以叫作甚深,超越假名,所以叫作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你不容易能見到它的真實相,你不容易覺悟它的真實相。不可尋思,不能用虛妄分別心去思惟。非諸尋思所行境界,甚深最甚深處,不是虛妄分別心的境界所活動的地方。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微細就是他心的思惟很微細。詳審,就是特別深刻詳細的觀察思惟,這樣的聰明智者所能解了。若這樣思惟,自己就能勉強自己接受。
a2)對於這樣甚深空性相應的經典所說的道理,菩薩應該沒有諂曲心,真實的來顯示自己,我為不善盲無慧目,這就是真實顯示自己。自輕而住,自己認為自己很膚淺,不是特別尊重的聖人,自己安住在這個境界。作如是言,這麼說。怎麼說呢?諸佛菩薩的智慧是最深奧,所以能見到第一義諦。諸法法性亦最甚深,一切因緣生法,在這裡邊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這法性上所顯示的道理也是特別深奧。諸佛菩提為最甚深,這是經過三大阿僧袛劫修行成就無分別智,這個智慧是甚深的。現在諸法法性亦最甚深,這個就是一切因緣生法都在內,它的法性也是深奧的。
a3)諸法法性亦最甚深,怎麼甚深呢?是唯獨佛能善了達,他才能夠恰到好處的通達諸法的法性。不是我們非善盲無慧目的人所能明白的。佛出現世間以後,觀待就是觀察。待,也可以說是等待,就是要有可化的眾生的因緣,佛才能說法,就叫作待。彼彼所化有情,各式各樣的情形所教化的眾生。說正法眼,為眾生宣說正法,宣說諸法是因緣有的,有善有惡的因緣,有世間有出世間的因緣,有小乘有大乘種種不同的因緣;為這麼多所化的有情宣說正法。正法眼也就是佛的眼,也就是佛的智慧,由佛的智慧宣說正法;眾生能如是學習也能得眼,也可以得到法眼。現在這裡是說佛的眼,名如來眼,這就是佛的智慧。
a4)若有於此隨所宣說甚深經典密意語言生誹謗者,這就是由於眾生自己本身沒有智慧眼,就是個盲者,不能夠明白。如果這樣毀謗大乘佛法的話,他應該得到一些不吉祥的事情,衰損就是現在得到一些不吉祥的事情。諸業障,毀謗以後,在阿賴耶識裡面熏習種子,那就是個業障,將來還有苦惱的果報在後邊,故說非善。所以說我為非善盲無慧目。
a5)菩薩如是自處無知,要仰推諸佛如來。為彼,各式各樣的勝解有情,就是有智慧的眾生。轉正法教,宣揚佛法。諸佛如來無邊智見,佛為眾生宣揚正法,是因為諸佛如來有無邊的智慧,有無邊的正見。由此無邊智見,由於佛具足無邊際的廣大知見的關係。於能引攝義利法聚,法聚就不是單獨一法,它是很多的法組成一個法門。就是八正道是個法門,它不就只是正見,下面一共還有七種;說三十七道品,這也可以算是一個法門;六波羅密,就是各式各樣的法門,所以叫作法聚。這個法聚如果你肯學習的話,能引義利,就是能夠成就,能引出來很多的功德。現在得到很多的功德叫作義,將來還能得到很多功德叫作利。佛的智慧對於這個能引攝義利的法聚通達無礙。
於能引攝非義利法聚,惡法也不是單獨一件,也是眾多的法組成一個惡法。這個惡法你若歡喜去作這件事,就能引非義利,能引出來對現在也有罪過,將來還有罪過,能引攝這些苦惱的事情。佛有無邊知見,對這件事也是通達無礙的。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就是也不是善也不惡,佛也是通達無礙的。無記的事情也是很多,但是阿賴耶識是無記。遍一切種現前等覺,普遍一切種類現在就知道,是名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
a6)等謂等遍,等就是普遍的意思。遍於三聚一切種故,遍於前面這三種法聚,或者一切類的事情;這三聚就包括一切法。等隨觀見的隨是什麼意思﹖就是隨一,就是一切種裡面,或者是三種法聚其中隨那一種。隨於能引有義聚法現前覺故,隨於這裡舉出個例子來,能引有義聚這一類法,佛也是現前覺故。是即如來一切種妙智,這一句話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就是說佛的一切種智。上面就是說,對發無上菩提心,學習少分的佛法,生歡喜心;受菩薩戒以後,再接觸到甚深經論的時候又沒有信心,又毀謗佛法。
bodhisattvo bodhisattva-piṭake gaṃbhīrāṇi sthānāni śrutvā parama-gaṃbhīrāṇi tattvārthaṃ vā ārabhya buddha-bodhisattva-prabhāvaṃ vā anadhimucyamāno 'pavadate. naite arthopasaṃhitā na dharmopasaṃhitā na tathāgata-bhāṣitā na hita-sukhāya sattvānām i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svena vā ayoniśo-manaskāreṇa parānuvṛttyā apavadamānaḥ. bhavati khalu bodhisattvasya gaṃbhīrāṇi (parama-gaṃbhīrāṇi) sthānāni śrutvā cetaso 'nadhimokṣaḥ. tatra śrāddhenāsaṭhena bodhisattvenedaṃ prati saṃśikṣitavyaṃ. na me pratirūpaṃ syād andhasyācakṣuṣmataḥ tathāgatacakṣuṣaivānuvyavaharataḥ tathāgata-saṃdhāya-bhāṣitaṃ pratikṣeptum. iti evaṃ sa bodhisattvaḥ (ātmānaṃ cājñaṃ) vyavasthāpayati tathāgatam eva ca teṣu buddhadharmeṣv aviparokṣatāyāṃ samanupaśya. ity evaṃ samyak pratipanno bhavati anāpattir anadhimucyamānasyāpratikṣip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人所有染愛心有瞋恚心,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摧伏諸惡外道,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解]30)愛恚讚毀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對他人那個地方,有染愛心,不是清淨的愛心,清淨的愛就是慈悲。有瞋恚心。因為有染愛心和有瞋恚心這樣的關係,他就自己讚歎自己有很大的智慧,有很大的功德,毀謗他人有種種罪過,就會這樣,這就是有罪,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假設你也是自讚毀他,但是沒有犯這條戒,是什麼情形呢?若為摧伏諸惡外道,這些很罪惡的外道,你要降伏他的時候,你有所自讚毀他,讚歎佛法,毀謗外道,喝斥外道,不算犯戒。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而自讚毀他,也不算犯戒。若欲以自讚毀他的方便,來調伏那個人,叫他出不善處,安住善處,也不算犯,廣說如前。或者是目的是令那個補特伽羅,沒有清淨信心,能發生清淨信心,而自讚毀他。已淨信者倍復增長,增長淨信,能得解脫。由自讚毀他,也不算犯,不是為個人的利養恭敬的事情,所以不算犯這條戒。
a)於他人所至自讚毀他者:謂為貪求利養恭敬,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是名有染愛心,由是自讚有勝功德。若嫉他得,不生隨喜,是名有瞋恚心,由是毀他有多過失。
a1)這個菩薩,貪求利養、恭敬,希望別人有利養於他,還要恭敬他,對於這件事有大欲,他這個欲心很大,而無喜足,是名有染愛心,貪求利養恭敬是染愛心。因為有這樣的染愛心,希望得到利養恭敬,有什麼辦法呢?要自己讚歎自己有勝功德,這樣別人就來利養,就恭敬供養。若嫉他得,但是別人真實是有道德的,當然也有人利養恭敬,他就不高興,不耐他榮叫做嫉。不生隨喜,你要對別人有恭敬心,他就不歡喜,你供養別人,他也不歡喜,不歡喜怎麼辦呢?就是有瞋恚心,就是來毀謗他。由是毀他有多過失,就說他這個人有什麼罪過,這樣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bodhisattvaḥ sāmiṣa-cittaḥ pratigha-cittaḥ pareṣām aṃtike ātmānam utkarṣayati parāṃ paṃs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īrthikān abhibhavitu-kāmasya śāsana-sthiti-kāmasya. anāpattis tenopāyena tam eva pudgalaṃ damayitu-kāmasya vistareṇa pūrvavat. anāpattir aprasannānāṃ prasādāya prasannānāṃ ca bhūyo-bhāvāya.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說正法論議決擇,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嬾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不覺知,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倒說,若為護彼說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引發菩薩勝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不往聽者,皆無違犯。
[解]31)不聽正法戒
31.1)若諸菩薩安住在菩薩的清淨戒法中,聽人家說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有什麼樣的人,在那裡講述宣說正法,或者是彼此間討論佛法。而這個菩薩聽見這件事,不想參加,什麼原因不參加呢?是他輕視那些人,他的心為憍慢心所制伏。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到那個地方聽人家說正法、論議抉擇,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那也是不對,也是犯這條戒,但是不是染污的犯戒。
a)聞說正法論議決擇等者:此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謂依說正法者及與論議決擇補特伽羅處所而起,說染違犯。
a1)這個嫌恨心、恚惱心怎麼生起來的呢?就是對那個說正法者,他有嫌恨心、有恚惱心,對於那個論議抉擇的補特伽羅,他有嫌恨心、有恚惱心,從這裡生起的,所以叫做說染違犯。
31.2)沒有犯這條戒是怎麼樣情形呢?我不知道他們說正法、論議抉擇,不知道這件事。說知道,但是他自己有病,或者是病也不太明顯,但是沒有氣力,精神就不好,不去。或者知道那個說正法的人、論議抉擇的人,都是顛倒宣說佛法的,不去也沒有過失。
a)若知倒說者:謂若知彼說法補特伽羅,於正法教不能以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如理宣說;由不如理,故名倒說。
a1)若知彼補特伽羅,那個人於正法教,不能以相應的文句,就是文句安排的好,說得非常好,叫做相應文句。不能以相應文句,言辭不是那麼美妙。助伴怎麼講呢?就是他說一段相應的文句,然後再說一段,來資助前面的相應的文句,來幫助前面的文句,發揚道理。隨順是什麼?就是把前面這兩段話,再把它解釋,這就是他說法的這個次第有略、有廣,先略說一個大意,然後下邊再加以解釋,就叫做隨順。清亮,就是這些文句、這些言句特別明顯,不是說老半天還不知道說什麼?不是這樣意思,這叫清亮。有用,就是他這樣說法,能入到你的心裡面,就是有作用。相稱,就是他說這個法能和當時的法會大眾相稱,當時法會大眾的程度,和他說的這一段佛法是相稱。應順,於時間上也不多不少。
a2)常委分資糧,長時期的用功修行,叫做常。委,就是你得到的修行的方法很詳細、很深刻,你說的佛法能幫助他長時期的用功修學聖道。分,就是正見等,八正道那個正見,就是你說的佛法,都是符合佛法的真義,就是正見。所以,聽法的人,也這樣學習,可以長時期的用功修行,就可以得聖道,這叫做常委資糧。如果是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這就是如理宣說。由於你不能夠隨順佛法的真理宣說,所以叫做顛倒說法。顛倒說法你不去聽,也沒有過失。
31.3)若為護念那個說法的人的心,是什麼意思?可能說法那個人不同意你去,你不去,也就沒有事,不算犯戒。要是你正確、沒有搞錯,知道他們那個集會,所說的正法,所說的道理,你是已經知道。是數所聞,是你所聞,還不止一次,聽過很多次。所持,聽聞以後,而不忘失,不會忘掉。所了,聞是聞慧,持就是思所成慧,所了是修慧,是你常用功修行的境界,你很熟悉。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達到這個程度,你不去聽,也不算犯戒。
a)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者:無量經典初中後分皆能聽受,故名多聞。隨所聞義皆能憶持,令不忘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名其聞積集。
a1)無量的經典,每一部經都有初中後這三個部份,或者說一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你都能夠聽而能受,叫做多聞,這是聞所成慧。隨你所聞佛法的道理,你都能憶念、攝持,令不忘失,叫做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你聽聞的文、聽聞的義,能使令它堅固的安住在你心裡面,是故說名其聞積集。得禪定的時候,記憶力是特別強。
31.4)要是你現在想要不間斷的靜坐,修奢摩他的,修毗婆舍那,修止觀來調心,不間斷這件事,不去也是可以。若是你不懈怠、精進,由於修止觀能引發出來菩薩所成就的殊勝的禪定,得四禪可以說是勝定,得滅盡定,也是殊勝定,或者是有無量無邊的三昧。若自己知道是上品的愚鈍的人,這個智慧很慢,而且心也不清淨,於所聞法難受難持,也不容易領受,也不容易憶念不忘,難於所緣攝心令定,這樣不去聽也可以。
前面這麼多的因緣,你不去聽,也不算犯。
a)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者:謂於定境令心安住,發起樂欲勤修加行。
b)若自了知上品愚鈍等者:謂於所聽聞法難可信受,難不忘失。由是自知上品愚鈍,又於所緣所知事境難可攝心令住於定,由是自知其慧鈍濁以是因緣而不往聽,故無違犯。
bodhisattvaḥ dharma-śravaṇa-sāṃkathya-viniścayaṃ mānābhinigṛhīta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nopasaṃkrām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opasaṃkrām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apratisaṃvedataḥ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r viparītāṃ deśanāṃ saṃbhāvayet. anāpattir dhārmakathika-cittānurākṣiṇaḥ. anāpattiḥ punaḥpunar anuśrutām avadhṛtāṃ vijñātārthāṃ kathāṃ saṃjānānasya. anāpattir bahuśrutaḥ syāc chrutādhāraḥ śruta- saṃnicayaḥ. anāpattir niraṃtaram ālaṃbana-citta-sthiti-bodhisattva-samādhy-abhinirhārābhiyuktasya. anāpattir adhimātra-dhandha-prajñasya dhandbaṃ dharmam udgṛhṇataḥ dhandhaṃ dhārayataḥ dhandham ālaṃbane cittaṃ samādadh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說法師故思輕毀,不深恭敬,嗤笑調弄,但依於文不依於義,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解]32)輕毀法師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位菩薩對於說法的這位阿闍黎,故意的思惟,故意的心裡面作念,來輕毀這個法師,輕視這位法師。不深恭敬,不是深深的恭敬,就是內心裡面不恭敬,表面上有一點虛偽的事情。嗤笑調弄,嗤笑這個法師,來譏弄他。有什麼理由來譏笑這個法師呢?感覺這個法師說話很笨,辭句也不好,而且不是那麼微妙。依於文,就是執著文句,這個說法要說得文句要好,才可以去聽,說得文句不好就不願意聽。不依於義,不尊重道理。能顯示道理的文句不是那麼好,但是所顯示的道理,還是有意味,還是值得尊重的,那也應該去聽。但是輕視這位說法師的人,他依於文而不依於義,你文弄得不好我就不想,我就要譏笑你,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a)但依於文不依於義者:謂諸菩薩為求義故,從他聽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菩薩求義不為求文而聽法時,雖遇常流言音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如菩提分品說。與此相違,名但依文不依於義。
a1)因為菩薩想要修學聖道,為求得這個羲,佛法的真理,從這個義上聞、思、修,你就可以得聖道。為求義故,從他聽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菩薩學習佛法,是希求能明白佛法的真義,不為求文,不是文上好壞的問題。可是在學習佛法的時候,雖然遇見一位法師,他是平常的境界,他說法的時候,用的言辭很平常。但是平常的言句裡邊還是有佛法的道理的,為了尊重這一點,他還是恭敬聽受。如菩提分品說。與此相違,名但依文不依於義。
bodhisattvaḥ dharma-bhāṇakaṃ pudgalaṃ saṃciṃtyāvamānayati asat-karoti avahasati avaspaṇḍayati vyaṃjana-pratisaraṇaś ca bhavati nārtha-pratisaraṇaḥ.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謂於能辦所應作事。或於道路若往、若來,或於正說事業加行,或於掌護所有財寶。或於和好乖離諍訟,或於吉會,或於福業,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嬾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餘為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制,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解]33)不為助伴戒
33.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對於有情應該作的這些事情,都是有意義的事情,增長善根、滅除一切過失。這個菩薩對於那有情做的有功德的事情,心裡面嫌恨,心裡面恚惱,不幫助他做這件事。那個眾生做有意義、有功德的事情,菩薩能幫助他辦這件事,菩薩有這個能力,你不去,就犯這條戒。或於道路若往若來,那個眾生辦這件有意義的事情,要到一個地方,或者從那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來,有往有來,你應該助伴,但是你不肯去。或於正說,這個地方的方言,要學習這個地方的方言,叫做正說,菩薩也應該幫助他做這件事。或者事業的加行,就是做什麼事情,這個菩薩做什麼事情,這個事業要這樣做,這叫做加行,你也應該助伴,但是不去。或者是對於那個眾生,他要掌護他的財寶這件事,你能幫助他做件事,而你不去助伴。或者對於某甲和某乙乖離有諍訟,有糾紛,應該加以和好,還要把它調解,不要有糾紛,但是你不去助伴。或者吉祥的集會,做些福業的事情,或者是增長智慧的集福的法會,這些事情,不去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要是這位菩薩沒有懷嫌恨心,沒有懷恚惱心,只是因為懶惰懈怠所蒙蔽,所以不去做助伴,也是犯而不是染違犯。
a)謂於能辦所應作事等者:謂若是事是所應作,及有力能成辦彼事,是名能辦所應作事。一切種相,如前住饒益有情戒中已釋,唯前後譯文略有不同。前說無倒事業加行,此云正說事業加行。前說義會,此云吉會。譯雖不同,而事無別,其義應知。
a1)謂若是事是所應作,這件事應該作,像六波羅蜜的這一切事情,或者三十七道品這些事情,或者種種的應該做的事情。及有力能成辦彼事,還要一個條件,那個事情是有意義,但是菩薩本身有能力,能成辦那件事。這就叫做能辦所應作事。一切種相如前住饒益有情戒中已說。唯前後譯文略有不同,前說無倒事業加行,此云正說事業加行。前說義會,此云集會。譯雖不同,而事無別其義應知。
33.2)無違犯者,就是若有疾病,不去做助伴也不算犯。若沒有氣力,不去助伴也不算犯。若知道那個補特伽羅,自己有能力能成辦這件事,菩薩不去助伴也不算犯。若知道來求菩薩做助伴的人,他自己有人幫助他,你不去也不算犯。要是你知道求你做助伴的那件事,所做的事情,能引非義,這件事是不合道理,能造成很多的罪過,你不去做助伴,也是可以。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餘為作助伴,若這個人來求他做助伴,但是在這件事之前,菩薩已經答應別的人做助伴,不去也不算犯戒。若轉請他有力者助,或者是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有力量的人去幫助,也不算犯。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要是這位菩薩自己,做有一種功德的事情。正勤,正是精進的用功的時候,不想要暫時的停止,不能去做助伴。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很多的眾生不同意,你給那個人做助伴,隨順多有情的意思,不去也不算犯。若護僧制,若是愛護、守護大眾僧的規定的規則,這個人做的事情,你這個菩薩不可以到那裡做助伴,不為助伴就無違犯。
a)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等者:此簡自無力能。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者,此簡非定應作。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者,此簡非所應作。餘如文知。
a1)這兩句話簡別自己沒有能力幫助。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者,這簡別不是決定應該去做助伴。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者,這簡別這件事不應該做,餘如文知。
saṃvarastho bodhisattvaḥ sattvakṛtyeṣv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na sahāyībhāvaṃ gacchati. yad uta kṛtya-samarthe vā adhva-gamanāgamane vā samyag-vyavahāra- karmānta-prayoge vā bhoga-rakṣaṇe vā bhinna-pratisaṃdhāne vā utsave vā puṇya-kriyāyāṃ vā.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sahāyībhāvaṃ gacch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ḥ svayaṃ kartuṃ samarthaḥ syāt. sapratisaraṇāś ca yācakaḥ. anāpattir anarthopasaṃhitam adharmopasaṃhitaṃ kṛtyaṃ syāt.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stareṇa pūrvavat.anāpattir anyasya pūrvataraṃ abhyupagataṃ syāt. anāpattir anyam adhyeṣeta pratibalam. anāpattiḥ kuśala-pakṣye nairantaryeṇa samyak prayuktaḥ syāt. anāpattiḥ prakṛtyā dhandhaḥ syād dhandham uddiśet pūrvavat. anāpattir bahutarakāṇām anyeṣāṃ cittam anurakṣitu-kāmasya.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itu-kāmasya.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嬾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餘為作供事。如於病者,於有苦者為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解]34)不往事病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位菩薩看見很多的有情有很重的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去照顧這個病人,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菩薩自己有病,沒氣力,也不算犯。若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人,那個人有這種智慧力,也有體力,也有智慧力,能隨順病人的意思,能去照顧,令往供事。若知道有病的人,他有親愛的人照顧他。若知道這有病的人,自己的體力還行,還不是太壞,能自己供事自己。若了知道那個人長期的有病,為病所困,但是他還能支持,你不照顧也可以。若是菩薩自己為了勤修廣大無上的殊勝善品,修學聖道。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你不能做助伴。若自己知道自己是上品的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這樣的話,自己智慧不夠,還是不要去好。若是在這件事之前,答應別的有病的人,為作供事,就不能再為這個病人作供事。如於有病的這樣子,於有其它的苦惱的事情的人,也應該為作助伴,欲除其苦惱,當知也是和這個有病的情形一樣。要是有嫌恨心、恚惱心,不往助伴,你就是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bodhisattvo glānaṃ vyādhitaṃ sattvam āsādya nopasthāna-paricaryāṃ karoti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aḥ.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 kausīdyān na karo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ie. anāpattiḥ svayam eva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ḥ paraṃ pratibalam adhyeṣato 'nukūlaṃ. anāpattir glānaḥ sanāthaḥ syāt sapratisaraṇaḥ. anāpattiḥ svayaṃ pratibalaḥ syād ātmana upasthāna-paricaryāṃ kartum. anāpattiḥ yāpyena dīrgha-rogeṇa spṛṣṭaḥ syāt. anāpattir udāra-nir-aṃtara-kuśala-pakṣa-cchidrānurakṣaṇārtham. anāpattiḥ adhimātra-dhandha-prajñasya dhandhaṃ dharmam uddiśato dhandhaṃ dhārayato dhandham ālaṃbane cittaṃ samādadhataḥ. anāpattir anyasya pūrvataram abhyupagataṃ syāt. yathā glānopasthānaṃ. evaṃ duḥkhitasya duḥkhāpanayanāya sāhāyyaṃ veditavy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餘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怡-台+龍]悷,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解]35)非理不為說法戒 
35.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見諸有情,為希求現在得到一些如意的事情,為求將來得到什麼如意的事情故。你的目的求現法、或者是求後世,怎麼樣才能得到如意的事情呢?廣行不合道理的罪過的事情。這位菩薩看見這個事情以後,對於那個眾生有嫌恨心,有恚惱心,不去告訴他,你求現法如意的事情,應該合法的去求,將來得如意的事情,應該依循正法去尋求,不應該做惡事,不應該做罪過的事情,但是這個菩薩不為宣說如實正理,告訴他做惡事,將來得惡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
a)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等者:謂若有情,於現法中不以正法追求諸欲,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是名為求現法事故,廣行非理。若求生天及邪解脫,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或修苦行,如祠祀外道、宿作因論者等是,是名為求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由不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名非理故。
a1)謂若有情於現法中不以正法追求諸欲,追求更豐富的色、聲、香、味、觸,為求諸欲,歡喜做種種惡事,是名為求現法事故廣行非理。若求生到天上,或者求外道生到無想天,這些事情,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或修苦行,如祠祀外道宿作因論者。祠祀外道,就是供養天,因為人間的禍福都由天來決定,就供養天,求天給我福。宿作因論,就是宿命論者,今生的不如意都是過去的罪過,現在多修苦行,來消除自己的罪過,將來就解脫,是名為求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由不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名非理故。
35.2)無違犯者,若自無知,你自己不知道,不知道求福應該怎麼樣才能求福。若知是知,但是沒有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慧力量,若那個人有其他的好朋友照顧他。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要是知道那個眾生,你要為他宣說正法,他不高興,起嫌恨心,又發出惡言。你說出來是正法,但是在他心裡面,不是正法,變成一個錯誤的感覺,就叫做顛倒受。若是對於你宣說的正法,他沒有愛敬心,他認為不值一個錢。若是這位菩薩知道那個人的性格很壞,攏悷就是很暴惡的,他自己固執己見,不會聽你的話,所以不為宣說,就無違犯。
a)若知為說如實正理等者:由說正理令斷惡行,不獲彼心,故起嫌恨。或心忿勃,故發惡言。或住見取,故顛倒受。或心憎背,故無愛敬。由是不能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知已,故不為說。
a1)由說正理令斷惡行,他不能認同這件事,心裡面反倒嫌恨心你。或者他的心特別的忿怒,故發惡言。或住見取,你說正法,他認為不是正法,認為他自己的見地是最殊勝的,所以這就是顛倒、不如正理的接受。或心不高興你說的話,故無愛敬。由是不能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知已故不為說。
b)若復知彼性弊[忄+龍]悷者:自性弊下,難令離欲。自性[忄+龍]悷,難令調伏。菩薩知已,亦不為說。
bodhisattvo dṛṣṭadhārmike sāṃparāyike cārthe 'nayaprayuktāṃ sattvān drṣtvā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o nyāyaṃ nayaṃ na vyapadiś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vyapadiś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svayam ajñ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ḥ paraṃ pratibalam adhyeṣate. anāpattiḥ sa eva svayaṃ pratibalaḥ syāt. anāpattir anyena kalyāṇa-mitreṇa parigṛhītaḥ syāt.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stareṇa pūrvavat. anāpattir yasya nyāyopadeśaḥ karaṇīyaḥ. sa āghāta-cittaḥ syāt durvaco viparīta-grāhī vigata-prema-gauravaḥ khaṭuṃka-jātīy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嬾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無違犯者: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欲報恩而彼不受,皆無違犯。
[解]36)有恩不報戒 
36.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儀,這位發菩提以前有恩的諸有情的地方,就是他曾經接受過諸有情的恩。不知恩惠,就是現在,他不知道這件事,就是不想要報恩。不了恩惠,在他心裡面也沒有這件事,就是不憶念所要報答的恩這件事。懷嫌恨心,就是這位菩薩和那位有恩的有情,彼此間有比較嚴重的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心裡面對那個有恩的人恨,懷恨不捨。不願意現在能夠如其所應酬謝他的恩,不想這樣作。這就是有罪,就是違越菩薩戒,而這是屬於染污的違犯。若是這位菩薩是知恩、了恩,也沒有嫌恨心。他的心是想要報恩,但是為懶惰懈怠所障礙,不現酬報,沒有作這件事。也是犯這條戒,但是不是染違犯,就是輕微一點。
a)於先有恩諸有情所等者:有恩有情,如前已解。於其恩惠不如實知,是名不知;不能明記,是名不了。如前已說,暫見申敬,乃至若等若增財利供養現前酬答,非以下劣,是名現前酬報。又如前說,於彼事業應作助伴,乃至廣說,是名如應酬報。
a1)有恩有情,前邊那個文上已經講過。不知,就是恩惠的事情不真實知道。不能夠明明白白的記住這件事,就叫做不了。前面的文曾經說了,怎麼報恩呢?其中一個態度就是暫見就要表示恭敬。乃至若等,或者是一樣,你以前贈送給我多少,我現在一樣的還報於你。或者是增加財利的供養,我還報於你。現前酬答,不是經過中間人,就是和有恩的人現前酬答他。酬答的時候,不是用下劣的事情,下劣的財物,應該是更好的。是名現前酬答,都是前面的文解說。前面說報恩的時候,說有恩的那個人他有事業,你報他的恩也就可以幫助他的事業,就算是報恩。前面的文說的很多,是名如應酬報。
36.2)無違犯者,這位菩薩內心裡面一直的想要想辦法報他的恩德,但是沒有能力報恩,這也不算犯戒。或者這位菩薩,有心報恩,也有能力報恩,但是發覺這個有恩的眾生有問題,而菩薩願意想要用不報恩為方便,來調伏這個有恩的眾生。像前面文解釋過,這樣不報恩也不算犯戒。若欲報恩而彼不受,也不算犯戒。
bodhisattvaḥ upakāriṇāṃ sattvānām akṛta-jño bhavaty akṛta-vedī āghāta-cittaḥ. na pratyupakāreṇānurūpeṇa pratyupatiṣṭhate.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pratyupatiṣṭhate.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yatnavataḥ aśaktasyā-pratibalasya.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t pūrvavat. anāpattis sa eva na saṃpratīcchet pratyupakāra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墮在喪失財寶、眷屬、祿位、難處,多生愁惱,懷嫌恨心不往開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開解,非染違犯。無違犯者:應知如前於他事業不為助伴。
[解]37)患難不慰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看見很多的眾生,原來的生活情況很正常,心情很自在,但是忽然間失掉,心情改變,墮在喪失財寶的苦惱的境界裡面,墮落到喪失可愛的眷屬,心情苦惱。喪失祿位,這個人在政府作官,是一個有身份的人,現在喪失祿位,被人家撤職,所以心情很苦惱。這裡有幾個難,一個財寶喪失、眷屬喪失、祿位喪失,這三種苦惱的事情。多生愁惱,有情遇見這樣不如意的事情,晝夜六時心裡面多數是憂愁苦惱。受菩薩戒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人,看見眾生有這樣的苦惱,應該開解他,同他談談話,解除他的愁惱。但是這位菩薩懷嫌恨心,和他以前有問題,就是心裡還放不下,不到那個地方開解這個愁惱的眾生,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個菩薩和喪失財寶眷屬祿位的有情沒有嫌恨,但是他也沒有去開解,為什麼呢?為懶惰懈怠所障礙,不往開解,非染違犯。如果沒有犯這條戒,應該如前面,於他事業,不為助伴那條戒所說的,就不算犯。
bodhisattvo jñāti-bhoga-vyasana-sthānāṃ sattvānām āghāta-citta utpannaṃ śokaṃ na vinod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n na prativinoday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pūrvavad anāpattir veditavyā tad-yathā kṛtyeṣv asahāyībhāvam ārabhya.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飲食等資生眾具,見有求者來正悕求飲食等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給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現無有可施財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意,若護僧制,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解]38)希求不給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菩薩有很多財富,就是有很多的飲食、衣服、臥具,就是有很多動產、不動產,有很多財富,都是資生的眾具,生命所需這些眾多的財富。這時候菩薩看見,有人來求他,正希求飲食等事,正是合法的意思,希望菩薩給他飲食、衣服、臥具,各式各樣的生活所需品。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菩薩不肯布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那也是違犯,但是不是染污。無違犯者,菩薩這個時候,沒有可布施的飲水、衣服、臥具等財物,不能布施,也不算犯戒。菩薩有很多財物,可是那個人向菩薩要求的是不如法的東西,菩薩不給他也不算犯戒。他要求的所不宜物,對他不合適,菩薩不布施,也不算犯。菩薩有財物,他希求的也是如法物,也是合適的東西,但是菩薩另外別有用心,別有大智慧境界要調伏他,使令他從有罪過的地方解脫出來,到有功德的地方,菩薩目的是這樣而不布施他,來調伏他,就不算犯戒,廣說如前。若是來向菩薩請求一種東西,是國王所不相宜的東西,這個菩薩愛護王的心情,使令他不要煩惱,這個東西不能送給他。或者他要造反,向菩薩要求核子彈,就是國王是不高興,所以將護王意。若是這個時候,大眾僧規定對這個眾生,不能布施他,菩薩要愛護大眾僧的規則,遵守大眾僧的制約,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a)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者:若彼希求屬他非同意物,是名不如法物。若有來求種種能引戲樂、能引無義所施之物,是名所不宜物。由令憍逸,行諸惡行,墮惡趣故。若有來求罩羅、罝、弶,為害眾生及為習學,是名不如法物。若有病者來求非量、非宜飲食;及有性多饞嗜,更復來求珍妙飲食;是名所不宜物。如是等類,如施品中說。
a1)那個有情,希望菩薩給他,不屬於菩薩所有,是別人所有。菩薩於那個希求的物沒有所有權,菩薩不能同意這件事,是名不如法物。若有補特伽羅,來到菩薩這裡求種種,很多樣。這樣的東西能引戲樂,能令人得到很多遊戲的境界,心情快樂的那種事情。能引無義,但是沒有真實的功德,有罪過的所施之物,是名所不宜物。這些所不宜物、不如法物,如果送給你的話,就會令你憍逸,令你放逸,作種種有罪過的事情。你現在作有罪過的事情,將來就是墮惡趣故,若是這樣,菩薩就不布施你,也不算犯戒。
a2)若是這位眾生來到菩薩這裡,要求菩薩送給他罩,就是捕魚的東西;羅是捕鳥的東西;罝,是抓兔子的東西;弶,就是捉一切鳥獸的那種機器。這個眾生向菩薩要求,送給他這些東西。他要求得到這樣的東西的目的,是為了殺害眾生。或者是他拿到這個器具以後,學習怎麼樣捕捉鳥獸,是名不如法物。
a3)若有有病的人,來向菩薩請求送給他非量,數量不對,還是不是相應的飲食,這個飲食對他的病是有害處。及有性多饞嗜,那個人的心就是歡喜吃東西,嗜欲特別強。更復來求珍妙的飲食,這樣是名所不宜物。如是等類如施品中說。
bodhisattvaḥ bhojana-pānādīny upakaraṇāni bhojana-pānādikārthibhyaḥ samyag yācito nānuprayacchaty āghāta-cittaḥ pratigha-cittaḥ.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n nānuprayacch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asatsv asaṃvidyamāneṣu bhogeṣu. anāpattir apathyam akalpika-vastu yācamānasya.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āḥ pūrvavat. anāpattī rājā-pathy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攝受徒眾,懷嫌恨心,而不隨時無倒教授、無倒教誡;知眾匱乏,而不為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誠、不為追求如法眾具,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有疹疾,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轉請餘有勢力者,若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若隨所應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若知眾內有本外道為竊法故來入眾中,無所堪能,不可調伏,皆無違犯。
[解]39)不如法攝眾戒 
39.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攝受徒眾,就是收徒弟的意思,或者廣義的說,菩薩發大悲心,教化一切眾生,修學聖道,得三乘道果,一切眾生都是菩薩弟子,叫做攝受徒眾。這個時候發無上菩提心,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饒益一切眾生的時候,你發這個心,就是攝受徒眾。但是菩薩沒得聖道,他的止觀修的不太合適,沒能調伏自己的煩惱。不能夠隨時的不顛倒的教授,不顛倒的教誡。教授他修學善法,教誡他不可以作惡事,都是要不顛倒。不顛倒就是要學習佛法,才能夠符合這個要求,如果受菩薩戒而不學習佛法,怎麼教授一切眾生?攝受徒眾有兩個責任:第一個責任,有法的教授教誡;第二個責任就是財,你要供給他財。菩薩知道自己的徒眾,生活所需有所匱乏。菩薩就應該給他解決這個問題,但是他不為彼從諸淨信三寶的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有病的關係,需要醫、需要藥,還有資生的什物,各式各樣的東西,生活所需的東西。菩薩應該從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那裡化緣,隨時供給徒眾的生活所需,不這麼作,是名有犯。就是一個法攝受,一個財攝受,這兩件事都沒能夠盡責任,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誠、不為追求如法眾具,這也是犯,但是不是染污,是輕微的。
a)攝受徒眾等者:菩薩攝受徒眾由二因緣。一者、以無染心正攝徒眾;二者、於自義利正教修習,非邪加行而陷逗之。然復不應於一切時攝取徒眾,亦非不攝,亦非變異,是名略說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於時時間,隨入勞倦,如其所宜為說正法;於時時間,為令繫念於所緣境,與正教授;是名隨時無倒教授。於他毀犯,隨時正舉令其覺悟,應時如理訶責、擯罰,是名隨時無倒教誡。於他所為財利因緣,成就上品經營遽務,過於自事,是故為彼追求資財眾具,隨時供給。如是等事,是諸菩薩攝受徒眾正所應作。義如攝受品說。不作應作,成有違犯。
a1)菩薩收徒弟的時候,要有兩個條件:一者、以無染心正攝徒眾,你收他作徒弟的時候,要沒有染污心,心要清淨。怎麼叫做染污心呢?你收徒弟的目的,要徒弟來侍奉我,來給我作雜事,你是為你私利來收徒弟,這就是叫做染污心。如果說你沒有這個心,他來拜你作師父,你內心裡面的目的是為了教導他修學聖道,或者是將來能夠弘揚佛法,廣度眾生,你的目的是這樣,就是沒有染污心。二者、於自義利正教修習,第二個條件,就是你自己學習佛法的戒定慧,就是自己的義利。如果是在色聲香味觸上去發動貪瞋癡的活動,這不是自義利,這是魔王的義利,這是一般社會大眾的在家人的義利。菩薩自義利是戒定慧,收徒弟的時候,要用你自己所學習的所修學的戒定慧,如法的教導這個徒弟也修學戒定慧。就是這兩個條件,收徒弟這兩個程序。第一個程序,就叫做攝取;第二程序,就叫做攝受,攝取、攝受。非邪加行,你收他做徒弟以後,不能夠教他作有罪過的事情。而陷逗之,你收這個徒弟,叫他作有罪過的事情,他歡喜作這件事,是有罪過,造罪過以後,就陷在惡的因果裡面,將來有苦報。不能夠用錯誤有罪過的事情,來傷害這個徒弟。
a2)前面說攝受徒眾,收徒弟要這兩個程序。說是你這位菩薩,來者不拒,一切時都收徒弟、教導徒弟,你不應該這樣。為什麼?就是你這位菩薩,自己也要拿時間用功修行,不能說所有的時間都給徒弟用,不應該這樣。你自己也要修學聖道。也不是說不收徒弟,也是收徒弟。亦非變異,收徒弟的時候不能有變異,一切時用哀愍心、用饒益心,來教授、教誡你的徒弟,你這個慈愍心、哀愍心不能夠變異。什麼意思呢?徒弟有的時候聽話,有的時候不聽話。聽話的時候,我的慈悲心可以發動,哀愍心發動;徒弟不聽話的時候,作師父的就沒有慈悲心就是有變異。菩薩如果發菩提心、發大悲心、發哀愍心收徒弟的時候,徒弟聽話你也是有慈悲心,不聽話的時候還是要有慈悲心。徒弟聽話的時候,我很歡喜這個徒弟;徒弟不聽話我就忿怒,就叫做變異。是名略說菩薩於諸有情攝取攝受。
a3)你教導徒弟,要時時的,或者是為寺廟裡做種種事,為大眾僧服務,或者是為聖道修學戒定慧、修止觀靜坐,或者是其他種種有意義的事情。隨入勞倦,隨其因緣各種情形辛苦,這些辛苦。當師長的有怎麼辦法呢?隨著那個人的程度,隨著那個人的心裡各式各樣的情形,要為他宣說正法來安慰他。於時時間,就是這個時候、這個時候,各式各樣的情況。為令繫念於所緣境,要勸導他、警覺他,還要提醒他,要不忘掉所緣境,令繫念於所緣境。所緣境應該說有兩種:若初開始還不能修止觀,就以經律論為所緣境,要學習經律論,是他的所緣境。修止觀又有個所緣境,這是不同。開始學習佛法的時候,這個時候的程度不明白什麼是佛法,止觀是修不來。這個時候所緣境就是經律論,等到達到一個程度的時候,要修止觀,另外有個所緣境。與正教授,這位菩薩給徒弟要有合法的教授,是名隨時無倒教授。
a4)對於你的徒弟有毀犯淨戒,你隨時就要知道這件事,要如法的舉出他犯戒的事情,令其覺悟,這是錯誤。應時如理訶責擯罰,就在那個時候要合理的訶斥他,你是錯誤。你訶責他,他還不肯改,就要處罰他,或者是擯,驅逐他,是名隨時無倒教誡。
a5)對於這個徒弟,這個地方,好像這個菩薩是在家菩薩,他有在家的徒弟。財利因緣,發財的這些事業。你要幫助他成就極好的經營遽務,你也要有這個知識幫助他這個事業有成就。遽務,就是特別匆忙的事情。過於自事,你幫助他發財的事情,你努力超過你自己的事業,是故為彼追求資財眾具隨時供給。如是等事,是諸菩薩攝受徒眾正所應作,這是應該作的事情。義如攝受品說。應該作你不作,就是違犯這條戒。
39.2)你又沒有為他教授教誡,也沒有為他追求生活所需的事情,想要以此為方便來調伏他,令他出不善處安立善處,不算犯戒,廣說如前。若護僧制,也不算犯戒。若菩薩自己有病,若無氣力,不堪任隨時無倒教授、無倒教誡,不堪任這些生活所需的事情,也不算犯戒。自己有病、沒有力量,教授教誡徒弟,轉請其他有這種力量的人教授教誡,供給他的生活所需,也不算犯戒。若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這樣你沒有盡這個責任,也不算犯戒。若隨所應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你已經盡責任,也不算犯戒。若是你的徒眾裡面,原來他是外道,現在到你的這個團體,目的是為盜取佛法。這個人你沒有能力調伏他,這也就不算犯戒。
bodhisattvaḥ parṣadam upasthāpya na kālena kālaṃ samyag avavadati samyak samanuśāsti. na ca teṣām artha-vighātināṃ śrāddhānāṃ brāhmaṇa-gṛha-patīnām aṃtikād dharmeṇa cīvara-piṇḍa-pāta-śayanāsana-glāna-pratyaya-bhaiṣajya-pariṣkārān paryeṣate āghāta-cittaḥ.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d vā nāvavadati na samanuśāsti na paryeṣate.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pūrvavat.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r glānaḥ syād aprayogakṣamaḥ. anāpattir anyaṃ pratibalam adhyeṣate. anāpattiḥ parṣaj jāta-mahā-puṇyā syāt. svayaṃ pratibalo vā cīvarādinā paryeṣaṇāya. kṛtaṃ caiṣāṃ syād avavādānuśāsanyāṃ avavādānuśāsanī-karaṇīyaṃ. anāpattis tīrthika-pūrvaḥ dharma-steyena praviṣṭaḥ syāt. sa ca syād abhavya-rūpo vinayāya.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於他有情不隨心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彼所愛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護僧制,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於多眾非宜非愛,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不隨心轉,皆無違犯。
[解]40)不隨順眾生戒
40.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懷嫌恨心,不隨那個有情的心作事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菩薩本身沒有嫌恨心,但是怎麼沒有於他有情不隨心轉呢?若有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不隨他的心作事情,非染違犯。
40.2)無違犯者,若彼所愛非彼所宜,不隨心轉,不算犯戒。菩薩本身有病,或者沒有氣力,沒有這個能力,不堪任隨其心轉作這種事。若護僧制,若是他所愛的事情,對他是合適的,他是一個人。若是這樣做以後,對於很多的人,非宜非愛,菩薩不做也沒有犯戒。若為降伏諸惡外道,不能隨其心轉,也不算犯戒。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這樣也不算犯戒。
a)若彼所愛非彼所宜者:謂諸菩薩,欲隨所化有情心轉,應審觀察。若於如是如是相事現行身語生他喜樂,如是喜樂令他憍逸,行諸惡行,身壞已後墮諸惡趣,於如是事不隨其轉。雖彼所愛,然非宜故。
a1)諸菩薩想要隨順所教化的眾生心轉,他歡喜這樣,菩薩就隨他的心這樣做事。隨心轉這件事,菩薩應該入定觀察這個眾生的情形。若是這位菩薩,對於這樣這樣的事情。現行身語,發出來這樣的行動,發出來這樣的語言,那個所化的眾生心裡歡喜,這可以說是隨心轉。若是這位菩薩,這樣隨所化眾生心轉的話,令眾生有喜樂,使令那個眾生放逸,做種種有罪過的事情。等到壽命到,身體結束,墮落到惡趣去。這樣的情形,你不應該隨他的心轉。這件事雖然是所化眾生所歡喜的事情,但是對他不合適,他會因此而做惡,下地獄。
b)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於多眾非宜非愛者:謂於如是一有情事現行身語令生喜樂,雖彼所愛及是所宜,然餘有情非宜、非愛,於如是事,為欲將護多有情意,亦不隨轉。如一有情,為所應作來求助伴,菩薩爾時若應許彼,雖彼所愛及彼所宜,然餘多眾由是因緣非宜、非愛,是故菩薩於如是事 現行身語,應審思擇,令不現行。如求助伴,求飲食等一切應知。
b1)菩薩為了這一個眾生,表現出來的行為,表現出來的語言,使令那個眾生生喜樂。雖彼所愛及是所宜,然餘有情非宜非愛,於如是事,菩薩為了愛護大多數人的道心,就不能隨那一個有情的心轉。就是有一個人,為求他所應作的事情,來求菩薩幫忙。菩薩爾時若是答應幫他的忙。雖彼所愛及彼所宜,然餘多眾由是因緣非宜非愛。是故菩薩於如是事現行身語,應審思擇令不現行。如求助伴,求飲食等一切應知。
bodhisattvaḥ āghāta-cittaḥ pareṣāṃ cittaṃ nānuvartate.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n nānuvartate.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pareṣāṃ yad abhipretaṃ. tad apathyaṃ syāt. anāpattir glānaḥ syād aprayoga-kṣamaḥ.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s tasyābhipretaṃ pathyaṃ ca syāt pareṣāṃ prabhūtatarakāṇām anabhipretam apathyaṃ ca syāt. anāpattis tīrthiko nigrāhyaḥ syāt.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aḥ pūrvavat.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讚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顯揚等,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知由此顯揚等緣起彼雜染憍舉無義,為遮此過,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為待他言論究竟,不顯揚等,皆無違犯。
[解]41)不隨喜讚揚戒 
41.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懷嫌恨心,有一個真實是有道德的人,在佛法裡面修止觀的事情有成就,你心裡面恨這個人,不願意在大眾裡面顯揚這個人的道德,你就是犯戒。那個人有道德,很多的人都讚歎他好,你偏要在大眾中不想讚歎他,你就是犯戒。那個人實在宣揚佛法有微妙的辯才,但是你不讚歎他善哉,不去說他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菩薩沒有嫌恨心,但是是懶惰、懈怠、放逸,他有德、有譽、有妙說,但是菩薩沒有稱揚讚歎,也是違犯,但是不染污。
a)他實有德等者:真實功德略有五種,謂信、戒、聞、捨、慧,如前已解。戒、見、軌則、正命圓滿,具足悲愍,無倒無動,由是名稱遐邇流布,名實有譽。能為有情善說正法,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又能宣說苦等聖諦相應言論,名實妙說。是為賢聖之所稱讚,故言善哉。 菩薩於此實有德等而不顯揚、稱美、讚歎,成有違犯。
a1)真實功德略有五種,什麼五種呢?謂信、戒、聞、捨、慧。對於佛法僧有信心,而他也有戒的功德。廣學佛法,叫做聞。捨,就是有慈悲心,同情他人的困難,能夠捨自己所有,解除他人的困難。慧,就是通達苦集滅道的道理,修學聖道。對於佛法有信心是開始,然後能夠持戒,然後能夠多聞佛法。多聞佛法以後,有兩個反應,一個是捨,一個是慧。捨就是慈悲,一個慈悲、一個智慧。在聲聞地裡面已經解釋過。
有德,就是有信戒聞捨慧這個五種功德,是有深有淺的。
a2)戒、見、軌則、正命圓滿。這個人持戒清淨,或是在家的戒、或是出家的戒,或者小乘戒、大乘戒,持戒清淨。見,就是大智慧,也可能得無生法忍。軌則,就是做事情的軌則。正命,生活所需來的都是合法,就叫做正命圓滿。這個人戒的功德有,又有正知正見,做事情都是有軌則的,生活所需都是合法。具足悲愍,這個人有慈悲心,看見眾生在世界上惑業苦流轉很可悲愍。具足正見叫無倒,正見不失掉叫做無動。由於有這麼多的功德,有戒、見、軌則、正命圓滿、具足悲愍、無倒無動,遠近的人都知道,他的名稱普聞流布到一切的地方,就是有很多人讚歎他,名實有譽。
a3)這位善知識能為眾生善說正法,這位善知識於諸欲中能廣博的開示欲的過患,使令你的品德逐漸的都污染。能開示欲的過患,也能開示你從欲裡面出來,欲是染污的,從染污法出來學習戒定慧的清淨品法。這位菩薩又能夠宣揚讚歎苦集滅道四諦相應的言論,使令眾生修學聖道得大涅槃,名實妙說。這樣的事情,一切賢人、一切聖人都是讚歎,所以叫做善哉。他實妙說,應該稱揚讚歎。菩薩於此實有德等而不顯揚稱美讚歎,成有違犯,就是違犯。
41.2)無違犯者,若是菩薩知道這個人性好少欲,菩薩愛護這個少欲的心意,就不加以讚歎,這樣不算犯。菩薩自己有病,也就沒有能力讚歎。若沒有氣力,不讚歎也可以。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也不算犯。若護僧制,大眾僧為這個人有特別的規定,不可以讚歎這個人。若是你讚歎他有德、讚歎有譽、他是妙說,讚歎這些事情,就生起來他的煩惱,什麼煩惱呢?憍舉無義,就是高慢起來,高慢起來以後,就有過失,無義。為了避免這樣的過失,不讚歎也沒有過失。假設你這位菩薩知道那個有情,他的功德雖然似乎是功德,而非真實的功德,你不讚歎也沒有過失。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都不是真實的,你不讚歎他也沒有過失。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若為降伏諸惡外道,你不讚歎。若為待他言論究竟,等到他說完話的時候再讚歎,他人正在說話的時候,你也不要讚歎,是皆無違犯。
bodhisattvaḥ āghāta-cittaḥ pareṣāṃ bhūtān guṇān nodbhāvayati bhūtaṃ varṇaṃ na bhāṣate subhāṣite sādhu-kāraṃ na dadā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d vā na bhāṣate.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ḥ prakṛtyā alpeccho 'bhūt saṃbhāvayatas tad-anurakṣayaiva. anāpattir glānaḥ syād apratibalaḥ. anāpattis tenopāyena damayitu-kāmaḥ syād vinetu-kāmaḥ pūrvavat. anāpattiḥ sāṃghikaṃ kriyā-kāram anurakṣataḥ. anāpattis tato nidānaṃ saṃkleśaṃ madam unnatim anarthāya saṃbhāvayataḥ tasya ca parihārārtham. anāpattir guṇapratirūpakā guṇāḥ syur na bhūtāḥ. subhāṣitapratirūpakaṃ ca subhāṣitam syān na bhūtaṃ. anāpattis tīrthikaḥ syān nigrāhyaḥ. anāpattiḥ kathā-paryavasāna-kālam āgamayataḥ.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麤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若觀待時,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解]42)不行威折戒
42.1)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看見眾生做很多罪過的事情,應該訶斥他,教他不要做這個有罪過的事情。他造罪,你訶責他,他不改,就應該處罰他。你處罰他,他也不改,就應該驅逐。而菩薩對於這個眾生,懷染污心,或者是有特別的心情,或者這個菩薩對他有一點愛心,就不能訶責他;或者菩薩對他有恨,他現在做惡,將來下地獄很好,就不要訶責他,這就是犯戒。或雖訶責,但是應該治罰他不治罰,如法的教誡。或你如法教誡治罰,他還不改,你就應該驅擯,是應該驅擯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a)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者:若諸有情有其過失違犯,隨下中上品類差別,如其所應而訶責之、或治罰之、或驅擯之,由是說言應可訶責、治罰、驅擯。
a1)若諸有情有其過失,過失有下中上品類的差別。下品的應該訶責,中品的應該治罰,上品的應該驅擯。如其所應而訶責之,或治罰之,或驅擯之;由是說言應可訶責、治罰、驅擯。
42.2)無違犯者,若是菩薩知道那個眾生做種種罪過,他是不可以對治,不可以教導,不可與語,你不能和他說話勸導他的。那個眾生歡喜說出麤惡的語言,你教導他、你訶責他、處罰他,他的恨心是更多了。故應棄捨,或者觀待,等待將來有機會的時候再教導他、再訶責他,再處理這個問題。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是觀察我現在要訶責他,或者處罰他,或者驅擯他,因此這個團體裡面互相有鬥訟,或者大家大打起來,或者是到法庭上去,大家有很多的諍競,很多的糾紛,這樣你就不要訶責、治罰、驅擯。若是觀察因為你訶責、治罰、驅擯的關係,使令大眾僧都吵鬧起來,引起來更大的過失,令僧破壞,所以就不訶責、不治罰、不驅擯,就不算犯。若是菩薩有神通,知道那個有過失的有情,心裡面沒有諂曲,他是很誠實的,內外一如這樣。成就增上猛利慚愧,那個眾生內心裡面成就特別有力量的,猛利的慚愧心。他有過失,會疾疾的懺悔,恢復清淨,這樣你不須要訶責他、也不要處罰他、也不要驅擯,就沒有違犯。
a)知彼有情不懷諂曲等者:此通前三所觀察事。謂觀待時,及復知彼能速還淨,具二因緣,而不訶責乃至驅擯。如是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等,具二因緣,當知亦爾。此中不覆己惡,如實自顯,是名不懷諂曲。於所毀犯心不忍受,深生羞恥,是名成就增上猛利慚愧。如法速疾發露悔除,防護當來終不重犯,是名疾疾還淨。
a1)前面觀察的事,若觀待時,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這三個事,這個地方通於知彼有情不懷諂曲,這個知,就是通於前面,若觀待時你知道這件事,你也知道因此鬥訟諍競,你也知道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所以通於前面三個。下面說謂觀待時及復知彼能速還淨,具二因緣而不訶責乃至驅擯,就不算犯。如是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宣雜等具二因緣當知亦爾,你不訶責、不處罰驅擯,也不算犯。這裡面,自己的罪惡不隱藏,真實的把自己的過失發露出來,是名不懷諂曲。這個人對於自己毀犯的過失,自己不忍受這個過失,深深的生起來羞恥心,是名成就增上猛利的慚愧。他就是依戒律上所規定,很快的就把自己犯的戒發露、懺悔,除滅這個犯戒的罪過。這個有情現在犯戒,發露懺悔以後,將來不會再犯這條戒,是名疾疾還淨。
bodhisattvaḥ avasādanārhān sattvāṃ daṇḍa-karmārhān pravāsanārhān kliṣṭa-citto nāvasādayati. avasādayati vā na ca daṇḍa-karmaṇā samanuśāsti. samanuśāsti vā na pravās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ālasya-kausīdyāt pramādān nāvasādayati yāvan na pravāsayati.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asādhya-rūpam akathyāṃ durvacasam āghāta-bahulam adhyupekṣamāṇasya. anāpattiḥ kālāpekṣiṇaḥ. anāpattis tato nidānaṃ kalaha-bhaṇḍana-vigraha-vivāda-prekṣiṇaḥ. anāpattiḥ saṃgha-raṇa-bheda-prekṣiṇaḥ. anāpattis te sattvā aśaṭhā bhaveyus tīvreṇa hrī-vyapatrāpyeṇa samanvāgatā laghu-laghv eva pratyāpadyeran.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應引攝者能引攝之,避信施故不現神通恐怖引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是惡外道,誹謗賢聖成就邪見,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又一切處無違犯者:謂若彼心增上狂亂,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淨戒律儀,當知一切皆無違犯。
[解]43)不神力折攝戒
43.1)若諸菩提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就是具足成就色界四禪,在四禪裡面修神通,成就神通,所以成就種種的神通變現的威力。有神通,就能夠有種種的變現,有變現就表示他有大威德力。對於很多的眾生,在佛法裡面有很多罪過,應該現神通來恐怖,這位菩薩有能力,能恐怖之。這個眾生有善根,還可以引導他來到佛法裡面栽培善根的,這位菩薩有能力,能引攝之。但是這位菩薩得神通,就是得色界四禪,得色界四禪的人都是離欲,對於欲界的色聲香味觸沒有愛心,欲界的煩惱都沒有,世間上這些事情他不愛著,所以躲避眾生的這一些名聞供養的事情,不歡喜這些事情。如果你現神通,就會引起信施的問題,就會引起這些事情。這位菩薩不歡喜信施的事情,他有神通但是不願意現,不願意現是應恐怖的沒有恐怖,應引攝的沒有引攝,這樣作,就是犯這條戒,有所違越,但是沒有染污心。因為他沒有貪心,因為離欲。
a)具足成就種種神通等者:種種神通若變若現諸所有相,已如前釋。隨其所欲一切事成,是名威力。於樂惡行無信有情,為恐怖彼而現神通,是名應恐怖者能恐怖之。為諸有情歡喜踊躍,方便引令入佛聖教,由是示現種種神變,是名應引攝者能引攝之。若諸菩薩,為避有情於如是事生希奇想,信順於己而行奉施,不為現通恐怖、引攝,成有違犯,捨有情故。
a1)種種神通,若變,就是原來這裡是一個高山,但是菩薩神通把它變成一個大海,這叫做變。現,原來什麼也沒有,忽然間現出來一個東西。由無而有叫做現,改變原來的形相叫做變。神通可以分成這麼兩類,若變、若現。諸所有相,變也有諸所有相,現也有諸所有相。像前面威力品也有解釋過。這個有神通的人,隨他的所欲,所欲辦的事情都會辦成功,叫做威力。
a2)對於歡喜作惡事的眾生,對於因果都不相信的這個有情。這位有神通的菩薩,因為要改變這個,不要他做惡,要相佛法的話,就恐怖他,而現神通,是名應恐怖者能恐怖之。他的神通有的時候目的是這樣:為求諸有情對於佛法有歡喜踴躍的關係,就是以神通為方便引導他來到佛教。由是示現種種神變,是名應引攝者能引攝之。若諸菩薩為了躲避,有情對於現神通的事情生希奇想,對於自己有神通,眾生的信心就強起來,對於菩薩有種種的供養,菩薩不高興這些事情,所以就不現神通恐怖、引攝,就是犯這條戒。怎麼算是犯這條戒呢?捨有情故。你對於應恐怖、應引攝的有情,你沒有用神通度化,把這個有情棄捨,你的大悲心不強,所以有過失。
43.2)如果菩薩不現神通恐怖、引攝,還是沒有犯戒,應該是怎麼樣情形呢?就是看你現神通的眾生,很多的都有邪知邪見。僻者邪也,執著邪知邪見,而這些眾生都是很惡的外道。誹謗賢聖,如果你要現神通,那這個人非賢即聖,如果沒得聖道就是賢,可能得聖道就是聖。誹謗這個現神通的人,輕視這個菩薩現神通的事情,這個眾生有邪知邪見。這樣的眾生,你現神通也不能折伏他,他是有邪見不能改轉,菩薩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
43.3)前面一條戒一條戒,各式各樣的有染違犯、非染違犯,或者是無違犯,都已經說過。現在總說這麼多的戒。所有的戒都不算違犯,這個菩薩得神經病,都不算犯戒。這個菩薩有很大的苦惱,來逼切他,也不算犯戒。或這個菩薩沒有受戒,原來根本沒有受菩薩戒,當知一切皆無違犯。
a)又一切處無違犯者:於有違犯及無違犯,是染非染,已於前文一一具說,今更總顯於一切處說無違犯,如文易知。
bodhisattvo vicitra-rddhi-vikurvita-prabhāva-samanvāgataḥ uttrāsanārhāṇāṃ sattvānām uttrāsanāyāvarjanārhāṇāṃ sattvānām āvarjanāya śraddhā-deya-parihārāya ṛddhyā nottrāsayati nāvarjayati. sāpattiko bhavati. sātisāraḥ. akliṣṭām āpattim āpadyate. anāpattir yatra sattvā yadbhūyasābhiniviṣṭā bhaveyus tīrthikā āryāpavādikayā mithyā-dṛṣṭyā samanvāgatāḥ. sarvatra cānāpattir adhikacitta-kṣepato duḥkhābhivedanābhinunnasyāsamātta-saṃvarasya veditavyā.

復次,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呾履迦,綜集而說。菩薩於中應起尊重住極恭敬,專精修學。
[解]在輕重戒法之外又有,所以是復次。前文所說的所起的諸事,就是菩薩還沒有成佛,他有所違犯,或者是重戒,或者輕戒,然後佛有制定不可以犯,這兩方面合起來叫所起諸事。而這些事是菩薩所學習的地方,應該學習怎麼叫做持,怎麼叫做犯這些事情。這個所學處,就是這些戒法,是佛說的。佛在一部一部的經裡邊,隨順所教化眾生的程度;這地方說幾條戒,那個地方又說幾條戒,分散地說這個菩薩戒。雖然分散,還是有原則的。什麼呢?謂依律儀戒這是一類,攝善法戒是一類,饒益有情戒是一類。就是根據這三類來為菩薩制立菩薩戒。現在,在菩薩藏,就是大乘佛法裡邊的論藏,綜集而說,就是統一在一處,把菩薩戒,這是攝律儀戒,這是攝善法戒,這是饒益有情戒,把他宣說出來。凡是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於戒品裏面所說的菩薩戒,應該生起尊重心,不可以輕視這件事。心裏面要安住在特別的恭敬怖畏,有這樣的心情。心裏面不要有其他的雜念,專一地深入地學習菩薩戒。
a)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者:如前所顯一一事相,皆依三戒開示建立,故下自釋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是名諸所作事菩薩學處。
a1)像前文說的的四種他勝處法,後來有很多的輕戒,一樣一樣的事相,因緣生法的相貌,或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種種自讚毀他這一切事情。都是佛陀依據這三條大意來開示,來講說,來安立這件事。原來是沒有這件事的,沒有這件事不可以,所以佛就安立這件事,所以叫建立。怎麼安立呢?就是佛的慈悲心或者大智慧宣說,就是安立,就是建立。所以下邊的文他本身就加以解釋。怎麼解釋呢?謂依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是名諸所作事菩薩學處。
itīmāny utpanna-vastukāni bodhisattvānāṃ śikṣā-padāni teṣu teṣu sūtrānteṣu vyagrāṇi Bhagavatā ākhyātāni saṃvara-śilaṃ kuśala-saṃgrāhakaṃ śīlaṃ sattvārtha-kriyā-śīlaṃ cārabhya. tāny asyāṃ bodhisattva-piṭaka-mātṛkāyāṃ samagrāṇy ākhyātāni yeṣu bodhisattvenādara-jātena parama-gauravam upasthāpya śikṣā karaṇīyā.

3.2.3.2.3.1.3.明不應犯
是諸菩薩從他正受戒律儀已,由善清淨求學意樂、菩提意樂、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生起最極尊重恭敬。
[解]這麼多的菩薩發無上菩提心,發無上菩提心以後,從另外一位發大菩提心,有六波羅密功德的菩薩,依法來稟受菩薩戒律儀,受戒以後,就是不要犯戒。有什麼樣的成就才能不犯戒呢?就是由於發菩提心、受菩薩戒的這個人,有善清淨求和學的意願。因為先有清淨心來求傳戒的菩薩為他受戒,這是求。而傳戒的菩薩,也清淨的為你授菩薩戒。最初求也好,受了菩薩戒也好,一直的都用清淨心來學習。你有這樣的意願就應該不違犯菩薩戒。第二個意樂,你為什麼要受菩薩戒?菩提意樂,就是想要得無上菩提,你有這樣的意願。求無上菩提你有這樣的意願,當然就會持戒清淨而不違犯。因為你一犯戒,對於得無上菩提會有障礙。饒益一切有情意樂,這是第三個意願,就是發無上菩提心,同時還有大悲心,要無窮無盡的利益一切眾生,你有這樣的意願。有這樣的意願,本身要持戒清淨,如果違犯菩薩戒,度化眾生就受到影響。由於你受了菩薩戒,具足這三種意願的關係,你對於菩薩戒會生起最極,沒有再能高過它,那麼偉大的尊重恭敬。對於菩薩戒有尊重心、有恭敬心。
parataḥ saṃvara-samādānaṃ kṛtvā suviśuddhena śikṣitu-kāmāśayena bodhy-āśayena sattvārthāśayena ādita eva cāvyatikramāyādara-jātena bhavitavyaṃ.

3.2.3.2.3.1.4.明還淨法
從初專精不應違犯,設有違犯,即應如法疾疾悔除,令得還淨。
[解]發心是有清淨的意願,但是沒有斷煩惱,在五濁惡世的大環境裏面,有的時候也還會失掉正念,就會有違犯。有違犯怎麼辦呢?就應該如法,隨順佛所規定,趕快的懺悔除滅所犯的罪,使令你的菩提心,使令你的身口意又恢復原來的清淨。
a)由善清淨求學意樂等者:此中意樂總有三種,如其次第配屬三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菩薩自性戒中略有四德,從他正受,如前廣說。今此更顯善淨意樂及與深敬專念無有違犯,如文可知。
a1)此中意樂總有三種不同,如其次第配屬三種淨戒,那三種呢?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就是由善清淨求學意樂,這就是攝律儀戒;菩提意樂就是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這是饒益有情戒。戒品說到菩薩戒有九種不同,第一個就是自性戒。自性戒裏邊它說得略,略就是要的意思,精要,有四種功德。四種功德就是第一種就是從他正受,第二種就是善淨意樂,第三種犯已還淨,第四種深敬專念無有違犯,就是四種。從他正受,如前邊第四十卷初解釋。這一段文又再說出來善淨的意樂,及與深敬專念無有違犯。如文可以知道。
vyatikrāṃtena ca yathā-dharma-pratikaraṇatayā pratyāpattiḥ karaṇīyā.

又此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悔滅。
[解]這位受菩薩戒的菩薩,他所有的違犯,所有的犯戒,當知皆是屬於惡作。你犯戒以後,應該面向一個有大智慧的人,這個人於語表義能覺、能受。語表義,語裏邊有義,有義用語表達出來,能表達的是語,所表達的就是義。義要假藉語言文字才能表示出來,若沒有語言文字表示就沒有辦法溝通。這個有大智慧的人,你說的話他能懂,也能覺;而且還能受,不會忘掉。這個人究竟是誰呢?學習小乘佛法的學者,這裏邊包括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這都是小乘補特伽羅。大乘補特伽羅,就是前面說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發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他就是大乘的補特伽羅。你要向這些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的人。發露悔滅,就是顯示出來你犯那一條戒,要向他懺悔,就滅除這個罪過,這是由惡作攝。
a)又此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者:所犯罪聚略有五種,一者、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五者、惡作罪聚。如是罪聚攝一切罪,是名一切違犯。隨所犯罪心不忍受,便生惡作,是故說言皆是惡作所攝。此有五種差別,如攝事分釋應知。
a1)怎麼叫作惡作呢?所犯罪聚略有五種,菩薩乃至比丘所犯的罪聚,聚就是很多。他勝處這裏列出來四條就算一聚,下邊很多的違犯是屬於攝善法戒,這一大聚。攝善法戒裏面有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佈施也是一聚,持戒,忍辱都是一聚一聚的,後面住饒益有情戒也並不是一條戒,也是很多,也是一聚一聚的。所違犯的罪聚略有五種,簡要的來說有五種不同。第一種一者他勝罪聚,就是前面那四種他勝罪聚,就是自己的正念沒有力量,煩惱的力量很大,所以為煩惱所戰勝,自己的正念失敗,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就是前邊的他勝罪,除了他勝罪所餘的罪聚,這一共分五種。從比丘戒來對論的話,眾餘罪聚就是第二篇,僧殘,僧伽婆尸沙,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就是犯這條戒你就墮落,所以叫做隕墜。按比丘戒來說,就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和九十波逸提隕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就是第四個波羅提提舍尼的,比丘戒的這個。五者惡作罪聚,就是一百眾學法。這五種罪聚,就包括佛教徒所有的犯戒的罪過都在裏邊,叫做一切的違犯,所以他包括一切。
a2)菩薩犯這個罪以後,心裏面不接受這件事,我怎麼可以犯戒呢?心裏面就是後悔的意思,心裏面不忍受這種罪過。心裏面就生起這種心裏上的反應,就是不高興我所作的事情,厭惡我所作的事情,叫做惡作。菩薩所犯的罪都有這種心情,所以都稱之為惡作。菩薩所犯的都有這種後悔的意思,原來失掉正念做錯事,然後有後悔,惡作。這個惡作有五種的不同,攝事分有解釋。
sarvā ceyam āpattir bodhisattvasya duṣkṛta-saṃgṛhītā veditavyā. yasya kasyacic chrāvaka-yānīyasya vā mahāyānikasya vā aṃtike deśayitavyā yas tāṃ vāg-vijñaptiṃ prati-balaḥ syād avaboddhuṃ pratigrahītuṃ.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若中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毘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是於犯還出還淨。
[解]1)若諸菩薩以上品纏,纏就是煩惱,為煩惱所纏繞,所以叫做纏。就是煩惱的現行叫做纏。違犯如上那四條他勝處法,你是用上品煩惱犯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就沒有後悔的意思。要是這樣的煩惱犯戒的時候,就不能名之為惡作,罪就是重。你的菩薩戒就失掉,沒有這個戒,也不能名之為菩薩。因為上品纏,你的無上菩提心也不存在,所以這個戒也沒有,你就不能名之為菩薩。怎麼辦呢?你應該再受菩薩戒,還要再經過一個時期的學習,發無上菩提心。
2)若是你的煩惱不是上品,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這些你不具足,就是中品纏,就是中品煩惱。上面四種他勝處法,你犯一種,不管那一種,你的菩薩戒還在你的心裏邊,你的菩薩的名義還在。不過這個時候,犯戒就是有罪過,怎麼辦呢?應該面對三個人,小乘的比丘或者大乘的菩薩三位,向他求懺悔。先要請求他同意做你的懺悔者。或者超過三個人也可以,但是最低限度要三個人。懺悔罪的儀軌,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就向那個比丘懺悔突吉羅罪,像那個樣子。你懺悔的時候,先要請求他的同意,然後你要向他頂禮,跪在他前面,向他表示所犯罪的名稱,應該這樣說。長老,或言大德,一心念,一心念也叫專志,就是你老人家慈悲注意。我的名字叫什麼,我犯菩薩戒,這句話是總說。四種他勝處法,你犯那一條戒你要說出來。你現在我犯罪不對,我不見是功德,這樣就不是上品纏犯,所以你要向他懺悔。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前邊說到上品犯,說到中品犯,還有的犯沒有說,所以叫做餘。
a)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至犯惡作罪者:當知此中,他勝處法上品纏犯,不可還淨。以於所犯不生惡作,數數現行,無慚愧故。由是失戒律儀,應當更受,是故不說發露除惡作法。中、下品纏容可還淨,發露悔法,如文易知。
a1)當知此中他勝處法,你是上品煩惱,犯菩薩戒,犯他勝處法,不可以懺悔還淨。因為對於所犯的罪你沒有悔心,沒有我犯戒不對這個想法,就不能名之為惡作。因為上品煩惱是數數現行沒有慚愧心,就是沒有後悔的意思。由於你的煩惱重,菩薩戒失掉,應該再重新的發動這件事,要請一個菩薩給你作羯摩,同你受戒。所以這個地方只是說失菩薩戒要更受,沒有說你要發露罪,你要懺悔這件事,沒有這麼說。若是中品煩惱、下品煩惱犯他勝處法,容許可以懺悔,恢復清淨。懺悔的方法就像文所說的,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毗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
b)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者:五罪聚中,犯眾餘罪及犯麤罪,是名為餘。若犯麤罪,應對於四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是即四眾所作羯磨。若眾餘罪,應於二十眾前發露悔除,是即二十眾所作羯磨。如攝事分說。是名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此亦如前作如是說:長老專志!乃至犯惡作罪,是名應如是說。
b1)五罪聚中,第一個是犯他勝處,第二是犯眾餘罪,應該指僧殘說。及犯麤罪,應該是偷蘭遮,是名為餘。餘就是指眾餘罪和犯偷蘭遮說,是名為餘。如果你犯偷蘭遮罪,也有輕有重不同。犯這個罪應該對四個補特伽羅,或者大乘的菩薩比丘或者小乘比丘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應對於四補特伽羅,就是四眾所作羯磨,就是四個人就名之為眾。若眾餘罪,就是僧殘,應於二十眾前發露悔除,是即二十眾所作羯磨。如攝事分上這麼講。是名餘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此亦如前作如是說,長老專志,乃至犯惡作罪,是名應如是說。
3)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若是下品纏違犯上邊的他勝處法,你不是數數現行,也不是都無慚愧,犯四種他勝處法,就是下品煩惱。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的違犯,應當對一個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那個詞句和前面一樣。
a)若下品纏至當知如前者:此中餘言,謂別悔罪、或隕墜罪、或惡作罪。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是即二眾所作羯磨。此悔除法,當知如前,先當稱述所犯事名,乃至廣說。
a1)這一段文裏面,餘違犯這個餘字怎麼講呢?餘言就是餘這個字,謂別悔罪或隕墜罪。別悔罪,就是四波羅提提舍尼。隕墜罪,就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或者是九十波逸提。或惡作罪,是一百眾學法。應對一個比丘或者是一個菩薩比丘,是即二眾所作羯磨。二眾就是對首,犯罪的這個人,面向一個比丘或者是菩薩比丘,就是對首羯磨。此悔除法當知也和前面的文一樣,先當稱述所犯事名,乃至廣說。
4)若是你找不到能夠隨順小乘,能夠隨順大乘。或隨順就是修學的意思,修學小乘聖道,或者修學大乘聖道的人都叫做隨順。若沒有這樣隨順聖道的補特伽羅可面對他發露悔除所犯,怎麼辦法呢?那個時候犯戒的菩薩應該是在佛像前,以清淨的意願,自己發動自己,決定不再犯戒這種心情,這種意願。我決定將來不再犯這條戒。你若能這樣自誓的話,就對於所犯的罪就消滅。從罪過裏面解脫出來,又恢復清淨。
a)若無隨順補特伽羅至終不重犯者:謂若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於自所犯,堪令除遣所生惡作,是故名為隨順補特伽羅。應對於彼發露所犯,滅除惡作。若無彼人,應以當來無犯意樂,起自誓心,斷滅犯罪因緣,生起猛利慚愧。由是因緣,防護當來終不重犯。
a1)這是小乘大乘的補特伽羅,對於你所犯的罪,有堪能使令他除遣所生的惡作罪,是故名為隨順補特伽羅。應對於彼發露所犯。滅除惡作。若是沒有這種人怎麼辦呢?應以我將來不犯戒這樣的意願,起自誓心,誓就當決定講。斷滅犯罪的因緣,生起猛利的慚愧心,由是因緣防護當來,決定不會再犯,要這樣決定,你所犯的罪就算清淨。
saced bodhisattvaḥ pārājayika-sthānīyaṃ dharmam adhyāpanno bhavaty adhimātreṇa paryavasthānena tena tyaktaḥ saṃvaraḥ. dvir api punar ādātavyaḥ. sacen madhyena paryavasthānenāpanno bhavati tena trayāṇāṃ pudgalānām aṃtike tato vā uttari duṣkṛtā deśayitavyā. pūrvaṃ vastu parikīrtayitvā purato niṣadyedaṃ syād vacanīyaṃ. samanvāharatv āyuṣmā aham evaṃnānā bodhisattva-vinayātisāriṇīṃ yathā-parikīrtite vastuni duṣkṛtām āpattim āpannaḥ. śiṣṭaṃ yathā bhikṣor duṣkṛtāṃ deśayataḥ tathaiva veditavyaṃ. pārājayika-sthānīyasya ca dharmasya mṛdunā paryavasthānena tad-anyāsāṃcāpattīnām ekasyaiva purato deśanā veditavyā. asati cānukūle pudgale yasya purato deśyetāśayato bodhisattvena punar anadhyācārāya cittam utpādayitavyam. āyatyāṃ ca saṃvaraḥ karaṇīyaḥ. evam asau vyutthito vaktavyas tasyāḥ āpatteḥ.

3.2.3.2.3.2.由自受
又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應如是受,遍袒右肩,右膝著地,或蹲跪坐,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說已應起,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解]1)又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若是你遇不見,找不到,請不到具足六波羅密功德的人。那個時候,就對佛的像前,受菩薩的淨戒律儀。應該這樣受戒,儀軌是怎麼樣呢?把右肩露出來,右膝著地,或者是蹲著,或者是跪在那裏。
2)跪在佛像前,你就這樣說。我這樣的名字,仰啟,我很恭敬的報告,啟有報告的意思。十方一切如來,十方一切佛。已入大地諸菩薩眾,已經証悟法性的大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我要稟受一切菩薩所學的淨戒。學,就是你要時時地學習,不能夠說受以後,不再憶念這件事,所以叫做學。誓受一切菩薩淨戒,受了戒要保持清淨,要有這樣的意願。一切菩薩學處,一切菩薩淨戒是什麼呢?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這三種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以前已發菩提心的菩薩,已經具足這種學處、這種淨戒。未來一切菩薩當來具足這個菩薩淨戒。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現在也都是具足這樣的戒。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都是不斷地在學習這個淨戒。就是跪在佛像前,向十方佛,十方入大地証悟法性的菩薩這樣敬白。這是說一遍,第二遍、第三遍也是這樣說。說完了就站立起來。其餘的事情,像前邊所說的應該知道。
a)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者:謂若同法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如是等相,是名具足功德補特伽羅。
b)所餘一切如前應知者:受律儀戒,已如上說。戒律儀法,應如前知。謂即四種他勝處法,乃至廣說諸事處相,是名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b1)前邊在具足六波羅密功德的菩薩前受菩薩戒,受戒的儀軌已經說了,所受的戒法在前邊已經一條一條都說。謂即四種他勝處法,乃至廣說諸事處相,叫做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etad api bodhisattva-saṃvara-samādānaṃ. yadī tair guṇaiḥ yuktaḥ pudgalo na saṃnihitaḥ syāt. tato bodhisattvena tathāgata-pratimāyāḥ purataḥ svayam eva bodhisattva-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karaṇīyaṃ. evaṃ ca punaḥ karaṇīyam. ekāṃsam uttarāsaṃgaṃ kṛtvā dakṣiṇaṃ jānu-maṇḍalaṃ pṛthivyāṃ pratiṣṭhāpya purataḥ uthkṭuka-sthitena idaṃ syādv ācanīyam. aham evaṃ-nāmā daśasu dikṣu sarvāṃs tathāgatān mahā-bhūmi-praviṣṭāṃś ca bodhisattvāṃ vijñāpayāmi. teṣāṃ ca purataḥ sarvāṇi bodhisattva-śikṣā-padāni sarvaṃ bodhisattva-śīlaṃ samādade saṃvara-śīlaṃ kuśala-dharma-saṃgrāhakaṃ sattvārtha-kriyā-sīlaṃ ca yatrātītāḥ sarva bodhisattvāḥ śīkṣitavaṃtaḥ anāgatāḥ sarva-bodhisattvāḥ śikṣiṣyaṃte pratyutpannā daśasu dikṣu sarva-bodhisattvā etarhi śikṣaṃte. dvir api trir apy evaṃ vaktavyam. uktvā utthātavyaṃ. śiṣṭaṃ tu sarvaṃ pūrvavad veditavyaṃ.

3.2.3.2.4.起犯差別
又於菩薩犯戒道中,無無餘犯。如世尊說:是諸菩薩多分應與瞋所起犯,非貪所起。當知此中所說密意,謂諸菩薩愛諸有情,憐諸有情增上力故,凡有所作一切皆是菩薩所作,非非所作,非作所作,可得成犯。若諸菩薩憎諸有情,嫉諸有情,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作諸菩薩所不應作,作不應作,可得成犯。又諸菩薩軟中上犯,如攝事分應當了知。
[解]1)又於菩薩犯戒道中,這個菩薩犯菩薩戒,但是這件事他還是菩薩道。說是菩薩道,但是又是犯了戒,合起來名為犯戒道中。無無餘犯,沒有無餘犯的這件事。犯戒有兩種,一個是有餘犯,一個是無餘犯。現在菩薩犯戒,只有有餘犯,沒有無餘犯。
a)又於菩薩犯戒道中無無餘犯者:謂如前說: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現行業,可名犯戒;然由方便能作他利,名菩薩道;總說彼事名犯戒道。由是菩薩正所應作,不犯他勝處法,是故說言無無餘犯。五罪聚中,四種罪聚,名有餘罪;他勝罪聚,名無餘罪故。如攝事分說。
a1)謂如前說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這是前邊已經講過的文。由現行業可名犯戒,你作了殺盜淫妄的這種事情,就是犯戒,就是有罪過,可名犯戒。然而由於菩薩的內心有大慈悲心,菩薩表面上他也是殺盜淫妄,但是他內心不是用煩惱殺盜淫妄的;他是用大悲心,用般若波羅密的智慧,諸法實相的智慧,大悲心為方便,犯這個罪,作這個事情。
a2)然由方便能作他利,他用大悲心、大智慧來作殺盜淫妄的時候,能利益眾生。若是我們沒有大慈悲心,沒有般若波羅密的智慧,我們作殺盜淫妄只有傷害眾生,而沒有利益眾生的功德。這個犯戒的事情,但是在菩薩來說就是菩薩道,菩薩度眾生的大道,菩薩度眾生的一種清淨功德道。總說彼事名犯戒道,犯戒道是這個意思。
a3)由於菩薩他內心裏面有如是方便,有大悲心,有諸法實相的智慧,這個是菩薩正所應作。他的大悲心和諸法實相的智慧作這件事,是完全是有意義的。不犯他勝處法,表面上看,他殺盜淫妄,但實在沒有犯根本戒。由這是他應該做的事情,不犯他勝處法,所以他沒有無餘犯。無餘就是沒有剩餘,菩薩作殺盜淫妄的事情,大悲心沒有現行,般若的智慧也不現行的時候,他犯這個罪,就叫無餘犯。若說犯戒的時候有大悲心,有般若的智慧,也做殺盜淫妄,叫有餘犯。就是他表面上是有罪,但是還有剩餘的功德在那裏邊,沒有完全是過失,不完全是染污的,裏邊還有清淨的成份,所以叫做有餘犯。所以菩薩有這樣的大悲心、大智慧,所以叫做無無餘犯,沒有那個無餘犯戒的事情。這樣菩薩犯的戒都是惡作攝,沒有犯根本戒。這個地方有點特別,和聲聞人不同。是故說言無無餘犯。
a4)前面說五種罪聚,第一種是他勝處,其餘的那四種罪,叫做有餘罪,就是他還是不對,有一點過失,但是裏面有大悲心,還有般若的智慧的,所以叫做有餘。四種罪聚叫做有餘罪。他勝罪聚名無餘罪故,如果是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心愛樂見是功德,就是無餘罪,完全是罪過,沒有清淨的功德。這段文攝事分有講。
2)如世尊說:是諸菩薩多分應與瞋所起犯,犯戒的時候,多數是瞋心發動的犯戒的事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是貪心生起的犯罪。瞋心所起,就是犯戒;若是貪心所起不算犯戒。
a)如世尊說至非貪所起者:此引教證成無餘犯道理。由諸菩薩,於諸有情多所作業。若以憎嫉增上力故而等起者,是名有犯。若以愛憐增上力故而等起者,應名無犯。由是說言多分應與瞋所起犯,非貪所起。此中貪言,非謂煩惱,假說愛憐名為貪故,由是當知是密意說。
a1)這是引佛說的話來証明這件事,成立前面說菩薩犯戒無餘犯的道理。這個菩薩和眾生有關係的時候,做的事情,若以憎恨,嫉妒也是恨,用這種增上煩惱的力量故,而等起者,等就是各式各樣的,各式各樣的情況生起犯罪的事情,是名有犯。你用憎恨,用瞋心發起的犯罪,就是犯罪。若是菩薩有愛憐心,不憎恨眾生,有愛憐心。由愛心、悲憫心這個心是很大的力量故,而各式各樣的犯戒事情生起,應該說他沒有犯這條戒。由是說言多分應與瞋所起犯,非貪所起。
a2)此中貪言,不是指我們凡夫起貪心那個貪,不是那樣的愛。就是愛憐心又假名為貪。由是當知是密意說。這段文是引佛說的話,下邊解釋佛說的那句話的深意。是諸菩薩多分應與瞋所起犯,瞋心是犯戒,若是貪心不算犯戒,這裏面有深意,把那個深意解釋。
3)你要知道這裏邊的深意是什麼呢?謂諸菩薩愛諸有情,對於諸有情,菩薩看一切眾生都是載道之器,現在雖然是生死凡夫,無邊的惑業障,但是菩薩看他是能成佛的,他能得聖道的,能得無上菩提,能得三乘聖道,從這裏生歡喜心,菩薩生愛憐心,愛諸有情。憐諸有情,但是事實上這些有情在惑業苦流轉,很多的煩惱,很多的罪業,很多的苦惱,所以菩薩也生愛憐心。這是兩個心情,一個愛諸有情,一個憐諸有情。這個愛一切眾生的心情和憐憫諸有情的心情都是有力量的,不是凡夫的虛妄分別,所以他是有力量。由於這樣有力量的動機,他發起來的事情,教化眾生的時候,就是菩薩所應該作的事情。非非所作,兩個非就是是,是所作,是菩薩所作。非作所作,不是用惡心,不是用瞋心做所應作的事情,他是用慈悲心,用大智慧來作這件事。可得成犯,用惡心作這件事,就是犯戒。非作所作,可得成犯。若是用瞋心、用惡心作這件事,就是可得成犯。但是菩薩不用瞋心作這件事,就不能說他犯戒。
4)若是諸多的菩薩,他的止觀修行得沒有力量,也和一般的凡夫一樣也是憎恨,對於諸有情的事情也嫉妒,自利行、他利行都不能作。他自已也不能修學六波羅密,也不能勸導眾生修六波羅密。作諸菩薩所不應該作的事情,也做凡夫做的事情。他作的事情是不應該作,你就是犯戒。這個地方就是從他的內心說,內心是用慈悲心,用清淨心,用饒益眾生的心情作這件事,所以他不算犯戒。這只是內心的事情,不是表面上的事情。這是解釋這個密意。密意就是一定要有大悲心,還要有般若波羅密的智慧,這兩個功德去造罪,說他不是犯根本戒。這種事情,一定要常常修學聖道,使令慈悲心、般若波羅密的智慧,不論什麼境界也不失掉,用這樣的清淨心做事才行。如果你修行不夠,慈悲心失掉,智慧也失掉,那就是犯戒。
5)又諸菩薩用軟品煩惱,中品煩惱,上品煩惱犯戒的時候。什麼叫做軟品、中品、上品煩惱?如攝事分應當了知。
a)又諸菩薩軟中上犯等者:此說犯罪意樂貪瞋癡纏,有軟中上品類差別。若由軟品貪瞋癡纏所犯眾罪,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即攝事分中調伏事攝。
a1)此說犯罪的意樂,犯罪的動機,內心怎麼回事。犯罪的時候是因貪心而犯罪,因瞋心而犯罪,因愚痴心而犯罪,纏就是煩惱。有軟品、中品、上品的差別。若由軟品貪瞋痴纏所犯眾罪,是下品罪。譬如說是他沒有嫌恨心,沒有恚惱心,但是懶惰懈怠或者是無知,就是所犯的罪就是下品罪。若由中品煩惱犯罪,不是懶惰懈怠,心裏面有貪瞋痴的煩惱,用這個犯罪,就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就是高慢心,對於佛所制定的菩薩戒不尊重,有高慢心,就是上品煩惱,就是上品罪。即攝事分中調伏事攝。
nāsti ca bodhisattvasyāpatti-mārge niravaśeṣā āpattiḥ yad api coktaṃ Bhagavatā yad-bhūyasā bodhisattvasya dveṣa-samutthitā āpattir jñātavyā na rāga-samutthiteti. tatrāyam abhiprāyo draṣṭavyaḥ. bodhisattvaḥ sattvānunayaṃ sattva-premādhipatiṃ kṛtvā yatkiṃ-cic ceṣṭate. sarvaṃ tad bodhisattva-kṛtyaṃ. nākṛtyaṃ. na ca kṛtyaṃ kurvataḥ āpattir yujyate. sattveṣu tu dviṣṭo bodhisattvaḥ nātmano na pareṣāṃ hitaṃ carati. na caitad bodhīsattvasya kṛtyam. evam akṛtyaṃ kurvataḥ āpattir yujyate. mṛdu-madhyādhimātratā ca bodhisattvasyāpattīnāṃ veditavyā tadyathā Vastu-saṃgrahaṇyāṃ.

3.2.3.2.5.所學差別
如是菩薩依止一切自毘奈耶勤學所學,便得成就三種圓滿,安樂而住。一者、成就加行圓滿,二者、成就意樂圓滿,三者、成就宿因圓滿。
[解]這位菩薩依止一切自毗奈耶,依止在這裏說就是基礎的意思,你受菩薩戒,你就是以菩薩戒為你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面增長自己的功德。一切自毗奈耶,所有的都包括在內,自毗奈耶是什麼?就是你是發無上菩提心,是大乘佛教學者,大乘佛法的戒律叫做自毗奈耶。小乘佛教學者所學的毗奈耶就是他毗奈耶。勤學所學,精進地來學習所學習的菩薩戒。你能常常地學習戒而不違犯的話,就成就三種功德,這三種功德你就圓滿。功德圓滿,功德成就,你心裏安樂自在,住在這個安樂的境界裏面。那三種呢?一者、成就加行圓滿,二者、成就意樂圓滿,三者、成就宿因圓滿。
a)依止一切自毗奈耶至宿因圓滿者:菩薩自乘所攝戒藏,是名自毗奈耶。此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故名一切。依此三種淨戒差別勤學所學,如其次第便得成就三種圓滿。謂依律儀戒,成就加行圓滿;依攝善法戒,成就意樂圓滿;依饒益有情戒,成就宿因圓滿。由此圓滿,得安樂住。此中住言,謂善法可愛生展轉住。此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力,能令後後往善趣生,乃至能得大般涅槃,由是故說安樂而住。
a1)菩薩自己所學的大乘佛法所攝的戒律,是名自毗奈耶。這個自毗奈耶有三種不同,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叫做一切。一切就是包括這三種,三種戒包括一切的菩薩戒。依此三種淨戒的差別勤學所學,如其次第便得成就三種圓滿。那三種圓滿呢?謂依律儀戒成就加行圓滿;依攝善法戒成就意樂圓滿;依饒益有情戒成就宿因圓滿。由這三種功德圓滿,你就會有安樂的境界。
a2)此中住言謂善法可愛生展轉住,善法就是可愛的境界,因為他會成就可愛的果報,能得到可愛的果報,所以這個果是可愛的,是由可愛的因來的,所以因也名為可愛。這個因是展轉的增上,然後就安住在展轉增上的果報裏面。此由於諸善法的因緣出現的時候,你心裏面不放逸,肯這樣學習,這樣修行。因為逐漸做很多善業,所以將來的生命,都是在善趣裏邊生存。乃至能得大般涅槃,由是故說安樂而住。
evaṃ ca punaḥ svavinye śikṣā-prayukto bodhisattvaḥ tisṛbhiḥ saṃpattibhiḥ samanvāgataḥ sukhaṃ sparśaṃ viharati prayoga-saṃpattyā āśaya-saṃpattyā pūrva-hetu saṃpattyā ca.

云何名為加行圓滿?謂諸菩薩於淨戒中行無缺犯,於身語意清淨現行不數毀犯,發露自惡,如是名為加行圓滿。
[解]1)云何名為加行圓滿?這麼多的菩薩,對於所受的清淨戒法,行無缺犯,什麼叫做行?就是你的心,在動作的時候,若離開心,會動嗎?身口意都不能動,由心才能動,所以行無缺犯。你的心裏面對於這個戒,守護清淨,而沒有違犯。這個時候你身也清淨,語也清淨,意也清淨,顯現出來的行動都是清淨的。不會常常的犯戒的,若一犯就得要發露自惡懺悔,不數毀犯也就不會發露自惡。如是名為加行圓滿,就是持戒清淨。
tatra prayoga-saṃpat katamā. yathāpi tad bodhisattvaḥ śileṣv a-khaṇḍa-kārī bhavati pariśuddha-kāya-vāṅ-manaḥ- samudācāro nābhīkṣṇ'āpattiko vivṛta-pāpaś ca bhavati. iyam ucyate prayoga-saṃpat.

云何名為意樂圓滿?謂諸菩薩為法出家,不為活命;求大菩提,非為不求;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如是求者不住懈怠,下劣精進,不雜眾多惡不善法,雜染後有,有諸熾然眾苦異熟,當來所有生、老、病、死,如是名為意樂圓滿。
[解]2)云何名為意樂圓滿?
2.1)諸菩薩出家的時候,是為求法而出家的,為成就第一義諦,成就無為法而出家的。不是為了出家有人供養,生活沒有問題,不是為這件事出家。什麼叫為法出家?就是求大菩提,求無上菩提。菩提是聖人的智慧。聲聞菩提,緣覺菩提,佛菩提,這三乘聖人都是聖人,他有清淨的智慧。什麼叫做聖人?就是有清淨的智慧叫做聖人。清淨智慧是什麼?就是般若,就叫做菩提。非為不求,不是說我不求無上菩提,這是聖人的智慧。先要求得聖人的智慧,就是得無生法忍的智慧,先要求得這個智慧。得這個智慧的時候,一切時處都能向道上會。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有這樣的意願,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a)為求沙門為求涅槃者:貪瞋癡等畢竟斷義,是沙門義。證惑解脫及苦解脫,是涅槃義。
a1)為求沙門,內心裏面,貪心、瞋心、愚痴心究竟地把它消滅,就叫做沙門義。為求沙門,就是為求滅除貪瞋痴,叫做為求沙門義。証惑解脫及苦解脫是涅槃義。有兩個解脫,一個煩惱迷惑的解脫,一個是生死苦的解脫。生死苦是果報啊,貪瞋痴是因,是生死之因,這兩種苦惱都解脫,叫做涅槃。証惑解脫是有餘依涅槃,苦解脫是無餘依涅槃。
2.2)如果你內心有這樣的意願的話,你就不會懈怠,不會提不起勁來修學聖道。下劣精進,一般的事情,修學有漏的功德的事情,他很努力,很有勁兒,叫下劣精進。他求聖道,不是世間的人天福報,對這件事,越超這個境界,很精進而沒有下劣精進,是殊勝的精進。不雜眾多惡不善法,求無上菩提也好,求沙門求涅槃也好,心裏面就是不容許有眾多的惡不善法。不雜就是不容許,我的身口意不容許有眾多的惡不善法。我是身清淨,口清淨,意清淨。雜染後有,也不容許我的後有是雜染的,現在的生命叫做今有,就是現有。這個生命結束以後還有個生命叫做後有。不容許我後有,有諸熾然。不容許我將來的生命,還有很多的苦惱果報,異熟是果報。當來所有生老病死,當來就是後有,後有也有生老病死,我現在決定要成功,不容許我將來還有生老病死,如是名為意樂圓滿。就是他的意願有這麼高尚。
a)不住懈怠下劣精進等者:謂為求大菩提,故說不住懈怠下劣精進。為求沙門及與涅槃,故說不雜眾多惡不善法乃至當來所有生老病死。此中惡不善法,即謂貪瞋癡等。眾苦異熟生老病死,即謂苦所依身。別配為求沙門及與涅槃,其義應知。
a1)因為你求大菩提這樣的高尚的意願,他沒有懈怠,他不是下劣精進,精進是特別殊勝的。求沙門,求涅槃,就叫做不雜眾多惡不善法,雜染後有,有諸熾然,眾苦異熟,當來所有生老病死。此中惡不善法,即謂貪瞋痴等。貪瞋痴是惡不善法的根本。由貪瞋痴才發出來很多的惡不善法。眾苦異熟生老病死,即謂苦所依身。身體就是眾苦所依的果報,果報上有生老病死是苦所依身,因為有這個身體才有這麼多的苦惱。別配為求沙門及與涅槃。其義應知。不住懈怠下劣精進,是配求大菩提,非為不求;不雜眾多惡不善法,就是為求沙門。不雜雜染後有,有諸熾然眾苦異熟,當來所有生老病死。這是為求涅槃,這叫做意樂圓滿。就是有求無上菩提的意願,有求沙門的意願,求涅槃的意願。這個意願常常現前,叫做意樂圓滿。
āśaya-sampat katamā. dharmābhiprāyaḥ pravrajito bhavati na jīvikābhiprāyaḥ. arthī bhavati mahā-bodhyā nānarthī. arthī śrāmaṇyena nirvāṇena nānarthī. sa evam arthī na kusīdo viharati na hīna-vīryo nāvīryo na vyavakīrṇaḥ pāpakair akuśalair dharmaiḥ sāṃkleśikaiḥ paunarbhavikaiḥ sajvarair duḥkhavipākair āyatyāṃ jāti-jarā-maraṇīyaiḥ. itīyam ucyate āśaya-saṃpat.

云何名為宿因圓滿?謂諸菩薩昔餘生中修福修善,故於今世種種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自無匱乏;復能於他廣行惠施,如是名為宿因圓滿。菩薩如是依毘奈耶勤學所學,成就如是三種圓滿,安樂而住。與此相違,當知成就三種衰損,危苦而住。
[解]3)云何名為宿因圓滿?這個菩薩以前過去生中也修過福,也修過眾多的善法。善,就是沒有做種種罪過,對於自己對於他人都有利益的事情叫做善。這個善法將來能得到可愛的果報所以叫做福。菩薩過去生中曾經修過福,也就是修過善。故於今世種種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葯,資身什物自無匱乏。所以到今生的時候,就得到果報,所以不缺少生活所需的事情。而這位菩薩,還能夠對於眾生廣行惠施。如是名為宿因圓滿,就是過去曾經修過福。菩薩能這樣隨順佛所制定的毗奈耶的戒律,勤學所學,不要懈怠,常常學習,成就如是三種圓滿安樂而住。與此相違,你不學習戒,也就沒有持戒清淨這件事。成就三種衰損危苦而住,加行也不圓滿,意樂也不圓滿,宿因也就不圓滿,這樣是怎麼情形呢?就是苦惱而住,在苦惱裏面生活。
pūrva-hetu-saṃpat katamā. yathā pi tad bodhisattvaḥ pūrvam anyāsu jātiṣu kṛta-puṇyo bhavati kṛta-kuśalaḥ. yenaitarhi svayaṃ ca na vihanyate cīvara-piṇḍa-pāta-śayanāsana-glāna-pratyaya-bhaiṣajya-pariṣkāraiḥ. anyeṣām api pratibalo bhavati saṃvibhāga-kriyāyaiḥ. itīyaṃ bodhisattvasya pūrva-hetu-saṃpad veditavyā. ābhis tisṛbhiḥ saṃpattibhiḥ samanvāgato vinaye śikṣā-prayukto bodhisattvaḥ sukhaṃ sparśaṃ viharati. etad-viparyayāt tisṛbhir vipattibhiḥ samanvāgato duḥkhaṃ saṃsparśaṃ viharatīti vedhitvayaṃ.

3.2.3.3.難行戒
如是略廣宣說菩薩,若在家品、若出家品一切戒已。自斯已後,即於如是一切戒中,分出所餘難行戒等差別之相,應當了知。
[解]第一個是自性戒,第二個就是一切戒,自性戒是略宣說菩薩戒,一切戒就是廣說。一共是九種戒,難行戒後邊一共有七種戒。前邊是略宣說、廣宣說菩薩戒,菩薩戒分兩種,約在家品,約出家品分這麼兩類。略、廣宣說菩薩戒以後,從這裡以後,即於如是,就是略廣宣說菩薩戒裏邊一切戒中,還分出來剩餘的其它,就是難行戒等七種戒。有差別的相貌應當了知。
idaṃ tāvad bodhisattvasya samāsa-vyāsataḥ sarva-śīlam ity ucyate gṛhi-pakṣa-gataṃ pravrajita-pakṣa-gataṃ ca. asyaiva ca sarva-śīlasya pravibhāgas tad-anyāny api duṣ- kara-śīlādīni veditavyāni.

云何菩薩難行戒?當知此戒略有三種。謂諸菩薩現在具足大財大族自在增上,棄捨如是大財大族自在增上,受持菩薩淨戒律儀,是名菩薩第一難行戒。又諸菩薩受淨戒已,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無少缺,何況全犯,是名菩薩第二難行戒。又諸菩薩如是如是遍於一切行、住作意,恒住正念,常無放逸,乃至命終,於所受戒無有誤失;尚不犯輕,何況犯重,是名菩薩第三難行戒。
[解]什麼叫作難行戒?應該知道難行戒略說有三種不同。
1)棄捨增上
就是諸菩薩,現在具足廣大的財富,也是具足大族,族姓很高貴。自在,因為他具足大財、具足大族的關係,他的情況非常的自在,沒有什麼壓力。增上,就是很高尚,地位自然是很高尚的。菩薩有這樣的條件,高貴的因緣,但是他棄捨,不要大財、大族、自在增上,棄捨這個身份。來到佛教裡邊,先發無上菩提心,在大智慧的菩薩邊受持菩薩清淨律儀,以戒來約束他的身口意,是名菩薩第一難行戒。
2)於難無虧
又有那麼多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受淨戒以後。若是遇見危急,有苦難的境界,乃至失掉生命。這麼樣的危急,對於他所受的戒,都不會有一點違犯,何況完全違犯呢?到這麼危急的時候,寧可失掉生命也不犯戒,是名菩薩第二難行戒。
3)恒無失念
又諸菩薩這樣這樣遍於一切行,動的境界;遍於一切住,就是靜的境界。內心的作意,內心的分別,內心遇見什麼境界都會有了別性,會了知這是怎麼回事,就叫作作意。作意是遍於一切行、住,不管是行住坐臥一切一切的時候,都是由內心在那裡了別。一切時的行住作意,你完全是安住在正念,保護內心的清淨,一切時都是這樣子。長時期的不放縱自己。從開始受菩薩戒,乃至到壽命結束的這個時候,對於所受的戒,沒有說是失掉這條戒,或者作錯誤的事情。尚且不違犯輕微的戒,何況違犯重戒呢?是名菩薩第三難行戒。
a)如是如是遍於一切行住作意等者:如前所說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今唯依二而作是說。謂先時所作不放逸行、俱時隨行不放逸行。謂我定當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令無所犯;乃至廣說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不起毀犯。由是此說 如是如是遍於一切行住作意,義應準知。
a1)如前所說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不放逸行歸納成為五種。現在這裡說的第三難行戒,就是依五種不放逸中的兩種而作是說的。那兩種呢?謂先時所作不放逸行,這是一種;俱時隨行不放逸行,這是第二種,就是根據這兩種說的。一共是五種不放逸行,就是一、前際俱行不放逸行,二、後際俱行不放逸行,三、中際俱行不放逸行,加這兩種合起來就是五種。
a2)這兩種不放逸行是什麼意思呢?謂我定當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令無所犯;乃至廣說。如如所應行,如如所應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不起毀犯。就是菩薩在事情沒到來的時候,先作意,就是要求自己決定是:身清淨、口清淨、心清淨,先有這樣的如理作意,等事情到來的時候就保持清淨。由是此說如是如是遍於一切行住作意,這句話就照前面兩個不放逸行思惟就好了。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duṣkaraśīlaṃ. tat trividhaṃ draṣṭavyaṃ. mahā-bhogasya bodhisattvasya mahaty aiśvaryādhipatye vartamānasya prahāya bhogāṃ prahāya mahad aisvaryādhipatyaṃ ś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bodhisattvasya duṣkara-śīlam ity ucyate. kṛcchrāpanno 'pi ca bodhisattvaḥ samātta-śīlaḥ (āprāṇair) vipadyamānaḥ tac chīlasaṃvarasamādānaṃ na cchidrīkaroti. kutaḥ punar vipādayiṣyati. idaṃ bodhisattvasya dvitīyaṃ duṣkara-śīlam ity ucyate. tathā tathā bodhisattvaḥ sarvācāra-vihāra-manasikāreṣūpasthita-smṛtir apramatto bhavati yathā yāvaj-jīvenāpi pratanukām apy āpattiṃ nāpadyate na śīle ca skhalati. kutaḥ punaḥ gurvīm. idaṃ bodhisattvasya tṛtīyaṃ duṣkara-śīlam ity ucyate.

3.2.3.4.一切門戒
云何菩薩一切門戒?當知此戒略有四種。一者、正受戒,二者、本性戒,三者、串習戒,四者、方便相應戒。正受戒者,謂諸菩薩受先所受三種菩薩淨戒律儀,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本性戒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本性仁賢,於相續中,身語二業恒清淨轉。串習戒者,謂諸菩薩昔餘生中,曾串修習如先所說三種淨戒。由宿因力所住持故,於現在世一切惡法不樂現行,於諸惡法深心厭離;樂修善行,於善行中深心欣慕。方便相應戒者,謂諸菩薩依四攝事,於諸有情身語善業恒相續轉。
[解]云何菩薩一切門戒?當知此戒略有四種:一者、正受戒。二者、本性戒。三者、串習戒。四者、方便相應戒。
1)正受戒者,就是很多的菩薩,秉受前文所說的所受的三種菩薩淨戒律儀,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就是菩薩受戒。
2)本性戒者,就是這麼多的菩薩,安住在種性位的時候,是說他還沒有發無上菩提心,也沒有受菩薩戒,也可以說沒有學習佛法。這個時候,他在種性位的階段,是什麼樣子呢?是本性仁賢,原來他的心性就是仁賢,就是很慈善的。仁者慈也;賢者善也,這個人的心性很慈善。本性仁賢是意業,下面身語二業,加起來就是三業。在這個生命體裡面,在色受想行識裡面,在眼耳鼻舌身意裡面,身業和語業這二業,長時期都是很清淨的活動,他遇見什麼境界,都是很清淨,都是很慈善的。
a)本性戒等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性。於此位中雖未串習三種淨戒,然性仁慈於諸有情不極損惱。又性賢善於同法者易可方住,是名本性仁賢。約所依身,名為相續,從無始來流轉不息故。此說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如其所說,當知身語二業恒清淨轉。
a1)謂諸菩薩六處殊勝,六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一切眾生都有眼耳鼻舌身意,菩薩也有眼耳鼻舌身意,但是他的眼耳鼻舌身意比一般的眾生就是殊勝,就是高尚。什麼不同呢?有這樣的相貌。從無始世,時間向前推,沒有開始那天,叫作無始。展轉傳來,眼耳鼻舌身意的果報有生老病死,就是有變化。以後又有一個生老病死出現,所以叫作展轉。生命的展轉,就傳到現在來。法爾所得,就是自然地就得到這種功德,不是經過善知識的教導,自然地本來擁有這種東西。法爾所得就是本來有這種東西。叫本性住種性。就是他原來的心裡面,就有這種種性安住在裡面。種性就當作因講也可以,或者當作堪能性講也可以。有的眾生他是菩薩種性,就有堪能性能發菩提心、有堪能性修六波羅密,有堪能性大慈悲心廣度化眾生,有堪能性得無上菩提,是名為本性住種性。
a2)在種性這個階段,雖然他還沒有來到佛法裡面,學習三種淨戒。然而他的心就是仁愛慈悲。對於眾生,隨時也可能會侵犯菩薩,但是菩薩本身不會有大的惡心要侵惱眾生,傷害眾生。不極,不是有極大的損害眾生的心和行為,表示也有損惱,也可能對眾生有不友善的事情,但是不會太嚴重。又性賢善,和同法的人在一起同住的時候,容易共住,有一點什麼事情他不計較,就叫作本性仁賢。
a3)相續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約這個身體說,叫作相續。約所依身,身是所依。什麼是能依﹖就是一切的活動,不管作什麼事情,都要靠這個身體,這個身體死掉,你什麼事也不能作。所以,所有的事情都是這個身體作的,這個身是所依身。約這個所依身叫作相續。為什麼呢?從無始以來,久遠以來,一直在這裡流轉,就是相續不斷,停不下來。我們眾生在這三界裡面流轉,沒有停止的時候,所以叫作相續。
a4)這是說菩薩還沒有發菩提心,還沒有學習佛法,原來具足的種性相貌就是這樣子,就是本性仁賢。 於相續中身語二業恆清淨轉,這是本性的相貌,就是他本性沒有菩薩戒波羅蜜的相貌。像前面這一段文,也像種性地那個地方說,當知身語二業常常的清淨轉。這是還沒有受菩薩戒行菩薩道的時候,就是這樣。
3)串習戒者,謂諸菩薩,昔餘生中,是過去的時候,在餘生,在現在生的所餘,就是過去生中。過去生中或者是在人間,或者在天上。曾經不斷的修習如前所說的三種淨戒,學習過、受持過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由過去生栽培的戒波羅密多的功德力,那個功德的力量所控制,誰是所控制的﹖就是這一念心。這有什麼相貌呢?就是現在這時候,他的眼耳鼻舌身意,也是面向很多的惡事情,但是他不願意作惡事,不歡喜作這些惡事。他看見這些染污的境界,深深的不高興,厭惡這些事情。他歡喜作種種好事,利益眾生的事,修學聖道的事,他歡喜作這個事。於善行中,深心欣慕,他很誠懇的,有很大的勇猛心,心就是歡喜,仰慕,也是歡喜,這就叫作串習戒。
4)方便相應戒者;謂諸菩薩,依四攝事,於諸有情,身語意業恒相續轉。
什麼叫作方便相應戒呢?謂諸菩薩受菩薩戒的時候,就會學習四攝的這件事。依四攝事,依是遵循的意思,隨順佛陀教導菩薩學習四攝的事情。怎麼樣學習呢?對於諸有情,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是饒益諸有情,所以身業、語業、意業,常常相續的要利益眾生,這就是四攝。串習戒是說過去栽培這樣的功德,那個功德就是傳到現在來的相貌。方便相應戒,是受菩薩戒以後,行菩薩道的相貌。
a)方便相應戒等者:約四攝事,說名方便。此復有四:一、隨攝方便,二、能攝方便,三、令入方便,四、隨轉方便。方便所攝身語意業,於諸有情能正攝受調伏成熟;由是故名方便相應戒,如力種性品說。
a1)約四攝事,說名方便。四攝就是四個方法,用四個方法來接引眾生,到佛法裡面來。四攝就叫作方便,方便就是接引眾生的方法。四攝就是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a2)這個方便有四種不同。
一、隨攝方便,就是用財接引眾生,以財作媒介物。隨順那個因緣,用財來引導眾生。二、能攝方便,就是愛語,就是為他宣說佛法,佛法叫作愛語。因為佛法叫眾生,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這真實是愛護眾生的語言。能攝方便,這個是有堪能、能引導他來,悟入聖道。用錢來接引眾生只是和他建立一個良好的關係而已,真實能讓他得到佛法的好處,是要宣揚佛法才可以。
三、令入方便,令入方便是利行,利就是出世間的涅槃,行就是修八正道,修學六波羅蜜,修學戒定慧。由這樣的戒定慧的學習,就能悟入聖道。能攝方便屬於解,能讓他明白佛法,破除他的疑惑,令他對佛法有信心。令入方便,他對佛法明了以後,他修學戒定慧,由聞思修得無生法忍,就叫作入。
四、隨轉方便,菩薩依四攝,用佛法來引導眾生,菩薩自己也是隨順這樣用功修行,大家共同、一樣的活動,都是隨順佛法,學習佛法,也修學聖道,叫作隨轉。
a3)這四種方便所攝的身語意業,都是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菩薩能這樣作的話,就對於一切有情能有這種功德,能正引導他們相信佛法,然後學習佛法來調伏煩惱,然後修學聖道能成熟善根。由是故名方便相應戒,如力種性品說。就是行菩薩道。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sarvato-mukhaṃ śīlaṃ. tac catur-vidhaṃ draṣṭavyaṃ. samāttaṃ prakṛti-śīlam abhyastam upāya-yuktaṃ ca. tatra samāttaṃ śīlaṃ yena tri-vidham api bodhisattvaḥ śīla-samādānaṃ kṛtaṃ bhavati saṃvara-śīlāsya kuśala-saṃgrāhakaśīlasya sattvārtha-kriyā-śīlasya ca. tatra prakṛti-śīlaṃ yad gotra-sthasyaiva bodhisattvasya prakṛti-bhadratayaiva saṃtānasya pariśuddhaṃ kāya-vāk-karma pravartate. tatrābhyastaṃ śīlaṃ yena bodhisattvena pūrvam anyāsu jātiṣu tri-vidham api yathānirdiṣṭaṃ śīlam abhyastaṃ bhavati. sa tena pūrva-hetu-balādhādhānena na sarveṇa sarvaṃ pāpa-samācāreṇa ramate. pāpāḍ udvijate. kuśala-samācāre ramate. kuśala-samācāram evābhilaṣati. tatredam upāya-yuktaṃ śīlaṃ yac catvāri saṃgraha-vastūni niśritya bodhisattvasya sattveṣu kuśalaṃ kāya-vāk-karma pravartate.

3.2.3.5.善士戒
云何菩薩善士戒?當知此戒略有五種。謂諸菩薩自具尸羅,勸他受戒,讚戒功德,見同法者深心歡喜,設有毀犯如法悔除。
[解] 云何菩薩善士戒呢?當知這個戒簡略的說,有五種不同。謂諸菩薩,自具尸羅、勸他受戒、讚戒功德、見同法者深心歡喜、設有毀犯如法悔除,這五種戒叫作善士戒。第一種自具尸羅,就是他自己歡喜要受菩薩戒。然後第二種勸別的眾生也受菩薩戒。 第三種讚歎受戒的功德。第四種見同法者深心歡喜,看見大家同一志願學習佛法,心裡面是特別的歡喜。第五種設有毀犯如法悔除,自己受戒,也勸別人受戒,難免有的時候失掉正念,有違犯戒的事情,如法毀除,隨順佛的教導懺悔,除滅犯戒的罪過。
a)自具尸羅等者:謂自離殺生乃至離邪見,是名自具尸羅。若以此事勸進他人,是名勸他受戒。若即於彼以無量門稱揚讚述,是名讚戒功德。若見離殺生者乃至離邪見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見同法者深心歡喜。如決擇分說。此由善行所攝而受律儀,是故得名善士戒。於五種中,已說前四,餘後一種,如文易知。
a1)自己遠離殺生乃至邪見,這是離十惡業,不殺生、不偷盜,若是在家菩薩就是不邪婬,還有妄語、惡口、綺語、兩舌,遠離這四種過失,內心不貪欲、瞋恚、不邪知邪見,加起來十種,是名自具尸羅。遠離十惡法,修學十善法,也可以在佛前舉行一個儀式,也可以先懺悔,然後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然後我弟子從今日始,不殺生不偷盜、不婬欲。
a2)若是這位菩薩勸導其他人進一步遠離惡法,修學善法,叫作勸進他人受戒。到佛教裡邊來,要有簡別,惡法不可以作,善法才可以作,這就是進步,來到佛法裡就是進步。所以叫作勸進他人。
a3)若是這位菩薩有大智慧,於彼,遠離十惡法,修學十善法叫作彼。依無量門,依無量不同的立場,稱揚善法的功德,讚歎十善法的功德,是名讚戒的功德。
a4)若見離殺生者,乃至離邪見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見同法者深心歡喜。如決擇分說。
a5)此由善行所攝而受律儀,是故得名善士戒。這是世間的善法,不管有沒有佛法,而這個善法是世間常有的事情,是故得名善士戒。於五種中,已說前四。餘後一種,就是設有毀犯如法悔除,如文易知。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sat-puruṣa-śīlaṃ. tat paṃca-vidhaṃ veditavyaṃ. iha bodhisattvaḥ svayaṃ ca śīlavān bhavati. parāṃś ca śīle samādāpayati. śīlasya ca varṇaṃ bhāṣate. saha-dhārmikaṃ ca dṛṣṭvā sumanā bhavati. āpattiṃ cāpanno yathādharmaṃ pratikaroti.

3.2.3.6.一切種戒
云何菩薩一切種戒?當知此戒以要言之,六種,七種,總十三種。言六種者:一、迴向戒,迴向大菩提故。二、廣博戒,廣攝一切所學處故,三、無罪歡喜處戒,遠離耽著欲樂自苦二邊行故。四、恒常戒,雖盡壽命亦不棄捨所學處故。五、堅固戒,一切利養恭敬他論本隨煩惱不能伏故;不能奪故。六、尸羅莊嚴具相應戒,具足一切戒莊嚴故。尸羅莊嚴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解]云何菩薩一切種戒?當知此戒以要言之,六種,七種,總十三種。
a)六種七種總十三種者:此菩薩戒,從其自性乃至清淨總有九相;然於一切相中分數漸增,乃至最後增為十種,如文可知。今於此中一切種相,依次第數,增六增七皆此所攝,是故說言六種七種總十三種。由是次第乃至增十,總成九相。
a1)這個菩薩戒,從第一種就是自性戒,第二種一切戒,第三是難行戒,第四是一切門戒,善士戒、一切種戒、遂求戒、二世樂戒、清淨戒,這菩薩戒總有九個相貌。可是在這九種戒裡邊,就是一切相中,每一種都不是單一的,或者是十種,或者是五種,或者六種,或者七種,乃至最後,就是清淨戒,最後增為十種,由一二三四五這樣增加到十種,這文上都列出來。現在在一切種戒這個地方,依一二三四的數目,向前增增到六,又增到七,還都是屬於一切種戒所攝的。是故說言六種七種總十三種。由是次第乃至增十,總成九相。
1)言六種者,
一、迴向戒,什麼叫作迴向戒呢?就是你持戒心裡面要有一個意願。什麼意願呢?是大菩提,就是無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是你想要成就的。迴向,向就是志向,就是人的志願。現在來到佛法裡邊的時候,你要有一個更偉大的意願,要把原來的意願迴轉一下,不要有我我所,是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要饒益一切眾生的,是用誠心發這個願,這叫作迴向大菩提故。迴向戒,就是你為什麼要持戒﹖為得無上菩提故。
二、廣博戒,一切所學的戒,都能夠攝受在這裡。聲聞道次第所學習的戒,就是一個攝律儀戒,沒有饒益有情戒,也沒有攝善法戒,都不具足。若是菩薩戒是廣說一切所學處故,就是很多的善法都要學習,要饒益一切眾生,所以菩薩戒是廣攝一切所學處。
三、無罪歡喜處戒,就是也沒有罪,也沒有歡喜,這個戒。遠離耽著欲樂,就是沒有罪。也遠離自苦,自己給自己苦頭吃,就是外道修苦行。遠離耽著欲樂,遠離自苦,苦和樂是二邊,遠離這兩邊行故,所以叫作無罪歡喜處戒。
a)三無罪歡喜處戒等者:遠離耽著歡樂行邊,由是得名無罪處戒;遠離受用自苦行邊,由是得名歡喜處戒。
a1)遠離耽著歡樂行邊,耽著就是愛著,愛著歡樂行邊,就是欲樂這些世間上的色聲香味觸法。耽著歡樂行邊,就是一個罪過的境界,現在你遠離,由是得名無罪處戒。遠離受用自苦行邊,由是得名歡喜處戒,你不受苦惱就是歡喜。歡喜是對於修苦行說的。這個罪是對耽著欲樂說的,沒有罪。不去修苦行,叫作歡喜。
四、恒常戒,長期的要持戒。雖然盡了壽命,也不棄捨所持的戒。雖然這時候要死,還是持戒清淨。
五、堅固戒,持戒持的堅固,就是利養恭敬的事情,也不能動搖你持戒的清淨心。他論,別人有特別的一種異論,這也能動搖你持戒的清淨心。本隨煩惱,煩惱有兩種,一是根本煩惱,一個隨煩惱。根本煩惱是特別重的煩惱,隨煩惱是輕微的煩惱,就是根本煩惱的等流,所以叫作隨煩惱。這兩種煩惱不能屈服你持戒的清淨心。利養恭敬是引起貪煩惱生起的一個境界;他論就是佛法以外邪知邪見的異論,就是見論。利養恭敬是愛論,他論是見論,也都是煩惱,但是引起你生起煩惱的境界。本隨煩惱,正是說你內心的煩惱。不能奪故,不能奪你持戒堅固的意願。
a)五堅固戒等者:謂此淨戒不為一切之所摧伏,不為一切之所引奪,名堅固戒。言一切者,略有三種:謂一切利養恭敬、一切外道異論、一切本隨煩惱。由堅力持,說不能伏;由具勝解,說不能奪。
a1)就是你持戒清淨這樣的德行,不為一切的境界所摧伏、所破壞。不為一切之所引奪,不能把你的心奪去,名堅固戒。言一切者,略有三種:謂一切利養恭敬是一種,一切外道的異論是一種,一切本隨煩惱是一種。由於你持戒的心力特別的堅固,所以三種境界不能屈服你。由於你對於持戒,是你自己有高深的智慧,認為你應該要持戒,所以外邊的邪知邪見,不能夠奪取你持戒的意願。
六、尸羅莊嚴具相應戒,具足一切戒莊嚴故,受戒的人,能具足的守護所有的戒,這就叫作莊嚴。如果犯戒就是醜陋。這個道理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a)六尸羅莊嚴具相應戒等者:聲聞地中作如是言:問:何緣世尊宣說尸羅名莊嚴具?答:諸餘世間耳環、指環、腕釧、臂釧及以寶印、金銀、鬘華、妙莊嚴具,若有成就幼稚黑髮少年、盛壯、姝妙、形色而服飾之;少增妙好。乃至廣說戒莊嚴具於一切類於一切時若有服者,皆為妙好,是故尸羅名莊嚴具。
a1)聲聞地中這樣說。問:何緣世尊宣說尸羅名莊嚴具?什麼因緣佛這麼說呢?答:就是佛法在世間的流行,相信佛教的在家佛教徒,出家的佛教徒,這也是世間。諸餘世間,就是佛教以外。莊嚴具,什麼莊嚴具呢?耳環,耳上戴著環。指環,手指上戴個環。腕釧臂釧,手腕上戴個環,臂也是戴個環。或者用寶作印,或者是金的或者銀的鬘華,金花銀花組成鬘華,就叫作妙莊嚴具。
a2)假設有的在家人,這個時候是成就幼稚,就是幼童的時候,或者頭髮是黑的還沒有白,這時候年紀是少年,或者少年再幾歲就是盛壯的壯年。少年壯年的時候,這個身相莊嚴姝妙,特別美好,有美好的形色。身形也美妙,顏色也是莊嚴,這樣的人服飾耳環、指環、腕釧、臂釧及以寶印金銀鬘華等妙莊嚴具,少少地增加多少好,這個看上去感覺滿意。乃至到後面又說很多戒莊嚴具。佛教徒也不戴耳環也不戴指環,這些莊嚴具都沒有,但是我們也有莊嚴具,什麼呢?就是戒,戒就是莊嚴具。對於世間上的一切類,各式各樣人戴的莊嚴具,於一切時,佛教徒若是服戒的莊嚴具,都是好,要強過超過世間的莊嚴具,是故尸羅名莊嚴具。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sarvākāraṃ śīlaṃ. tad ṣaḍ-vidhaṃ sapta-vidhaṃ caikadhyam abhisaṃkṣipya trayodaśa-vidhaṃ veditavyaṃ. (mahā-bodhau pariṇamitaṃ. vistīrṇa-śikṣā-pada-parigṛhītatvād viśadaṃ. kāma-sukhallikātma-klamathānta-dvaya-vivarjitatvāt an-avadya-moda- sthānīyaṃ. yāvaj-jīvenāpi śikṣā'pratyākhyānāt satataṃ. sarva-lābha-sat-kāra-para-pravādi-kleśopakleśair an-abhibhavanīyatvād ahāryatvād dṛḍhaṃ. śīlālaṃkāra-yuktaṃ ca. śīlālaṃkāro veditavyaḥ. tadyathā Śrāvakabhūmau. 

言七種者:一、止息戒,遠離一切殺生等故。二、轉作戒,攝一切善故,饒益有情故。三、防護戒,隨護止息轉作戒故。四、大士相異熟戒。五、增上心異熟戒。六、可愛趣異熟戒。七、利有情異熟戒。
[解]言七種者,
一、止息戒,止息就叫作戒。什麼原因呢?遠離一切殺生、偷盜這些惡事故。
二、轉作戒,就是一樣一樣的你去活動,去作這件事,這也是戒。我作了這樣的功德以後,展轉的又作另外一種功德,所以叫作轉。攝一切善故,就是你能成就很多的善法,這也叫作轉作戒。饒益有情故,作一切善,同時也是作一切饒益有情的善法,這都叫作轉作戒。
三、防護戒,預防、保護自己的戒,不要違犯。隨護止息、轉作戒故,隨順各式各樣的因緣,要保護這止息戒清淨,保護這轉作戒的清淨,就叫作防護戒。防護戒有深有淺,深一點就是修止觀,修止觀調伏煩惱,煩惱調伏、斷滅,持戒自然就是清淨。
四、大士相異熟戒,大士就是大人,一切大菩薩,佛稱之為大士。他那個莊嚴相的果報,也是由戒而成就的,所以叫作大士相異熟戒。
a)四大士相異熟戒者:即大士相名為異熟。此略有八:一者壽量具足、二者形色具足、三者族姓具足、四者自在具足、五者信言具足、六者大勢具足、七者人性具足、八者大力具足,如自他利品釋。由戒是此異熟之因,是故名大士相異熟戒。
a)即大士相名為異熟,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就是果報,所以名為異熟。此略有八種不同。一者壽量具足,就是壽命長而沒有缺少。二者形色具足,形貌顏色也是具足,眾所樂見。三者族姓具足,就是生豪貴家。四者自在具足,就是有大財富、有大眷屬的人,自在力就具足。五者信言具足,他說出來的話人家都相信,這是一種果報,他前生常說真實語,所以今生他說出來的話人家都相信,不說謊話。六者大勢具足,有大勢力特別具足,在社會上地位高,財富特別多,而且他有各式各樣的技能。七者人性具足,單指男人,就是你勸女人厭離女身,歡喜得男身,你就人性具足。或者一個男人要失掉男性的話,你幫助他不要失掉,那麼你就容易人性具足,你保持男身不失壞。八者大力具足,就是身體特別健康,病痛特別少。如自他利品釋。這些令人滿意的境界,一共是說了八種,都是由戒成就。這八種令人滿意的境界都是果報,從那兒來的呢?由持戒來的,戒是此異熟之因,是故得名大士相異熟戒。這是約果報說,持戒將來會得到這果報。
五、增上心異熟戒,戒就是定共戒。
a)五增上心異熟戒者:由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安定,由是得名增上心異熟戒。
a1)由於這個補特伽羅持戒清淨的關係,若犯戒,心裡面就憂悔,你不犯戒,心裡面就不憂悔這件事。沒有憂悔,心情就是安樂自在。由於持戒清淨,沒有憂悔而有安樂,所以也就容易得定。由增上戒,得增上心,戒能增上心,若持戒清淨,使令你容易得定。由這個理由,就叫作增上心異熟戒,就是你得到定。什麼叫作增上心﹖就是得定。定異熟戒,就是定共戒;定是一個果報,由因而得定。你由修止而得定,止就是因,定就是果。得定以後,你的戒自然是清淨的,所以叫作增上心異熟戒。
六、可愛趣異熟戒。
a)六可愛趣異熟戒者:謂由此戒增上力故,唯於可愛趣中受增上生,若在凡地,即於人中生剎帝利大富貴家,若婆羅門大富貴家,若諸長者大富貴家,若生所餘豪貴大富多諸財榖庫藏等家,乃至能生天趣所當生處。若已入地,始從第一極歡喜住乃至第十最上成滿諸菩薩住,如其所應差別受生,如住品中廣釋。由是得名可愛趣異熟戒。
a1)由於持戒清淨的增上力,就是強大的力量;持戒清淨它有強大的力量。這個強大的力量是什麼意思呢?由於有這個力量,你唯獨在可愛樂的果報中受增上生,就是不會到三惡道受苦,一定是在人間或天上,你得到這樣果報,這果報是特別殊勝的,就叫作增上生。
a2)若是你現在還沒有得聖道,還在凡夫的地位,你的可愛趣異熟戒的力量,即於人中生剎帝利,就是到王族裡邊,或者是大富貴的家。若婆羅門大富貴家,就是讀書的人大富貴家。若諸長者大富貴家,就是有道德的人的大富貴家。若是持戒清淨,這個力量或者生其它所餘的,前面那幾種剩餘的豪貴大富,多財多穀,庫藏等家。你在凡地的時候有兩種可能,持戒清淨是在人間剎帝利大富貴家等。或者是生到天趣,生到天的果報中。所當生之處,如果你持戒清淨,有欲界定或者未到地定,能夠生到欲界天。如果沒有靜坐的功夫,就是四王天或帝釋天。
a3)若是持戒,同時能修止觀,見到法性,入初歡喜地,入法性地,就是從第一極歡喜住,就是歡喜地,乃至第十最上成滿諸菩薩住,這是第十法雲地。如其所應差別受生,隨你所修行的差別境界,你現在的這個境界是初得無生法忍,你就到初地;若再用功修行,到二地、到三地、到四地,乃至到第十地。如你所修學的聖道成就的差別境界所適應的,就到那地方受生。如住品中廣釋。由是得名可愛趣異熟戒。
七、利有情異熟戒。
a)七利有情異熟戒者:謂諸菩薩由戒為先,修十一種利有情業,於諸有情有哀憐心、有悲愍心、有親愛心,即由如是串習增上力故,於今現在安住自性能利有情,由是得名利有情異熟戒。
a1)謂諸菩薩由戒為先,約有情戒一共分十一條戒,就是利有情戒。對於諸有情作惡事,看見有情作惡事,你有哀愍心。有悲愍心,看見有情受苦的時候,有悲愍心。有親愛心,對於這一些有情不管是作惡事受苦,或者是作善事得善果報,都有親愛心。即由如是串習增上力故,串習就是連續不斷地學習,這樣你才能夠有強大的清淨的力量。於今現在安住自性」,不必要特別的觀想,自然心裡面就清淨,自然心裡面就有慈悲,就是安住自性能利有情。由是得名利有情異熟戒。
prāṇātipātādi-viratyā nivṛtti-śīlaṃ. kuśala-saṃgrahāt sattvārthā-karaṇāc ca pravṛtti-śīlaṃ. pravṛttinivṛttiśīlānurakṣaṇād ārakṣakaṃ śilam. mahāpuruṣa-lakṣaṇa-vaipākyaṃ śīlaṃ. adhicitta-vaipākyaṃ. iṣṭa-gati-vaipākyaṃ. sattvārtha-vaipākyaṃ ceti.

3.2.3.7.遂求戒
云何菩薩遂求戒?當知此戒略有八種。謂諸菩薩自諦思惟:如我悕求,勿彼於我現行斷命,不與而取,穢欲邪行,虛妄,離間,麤惡,綺語,手塊杖等諸非愛觸,加害於我;我求是已,他若相違而現行者,我求不遂,我意不悅。如我悕求,他亦如是,勿我於彼現行斷命,廣說乃至惡觸加害;彼求是已,我若相違而現行者,彼求不遂,彼意不悅。我之所作,若有令他,所求不遂,意不悅者,何現行為。菩薩如是審思惟已。命難因緣,亦不於他,現行八種所求不遂、不悅意事。如是八種,說名菩薩遂求戒。
[解]云何菩薩遂求戒?遂求戒的含義是什麼呢?當知這個戒的差別有八種不同。
1)遂求戒的含義,就是諸菩薩,在自己這一方面很認真的思惟觀察,怎麼樣思惟呢?遂是成就的意思,我有所求,能夠成功,叫做遂求。如我自己的心,有一件我希望的事情,也就是有所求的事情,求什麼事情呢?那些人他不要對我現行斷命,不要殺死我,我希望那些人對我不要做這件事,不要中斷我的生命。不與而取,我有一些財富,我沒有與,他就拿走,我希望不要對我這樣。穢欲邪行,不希望有欲邪行的這件事。虛妄、離間、麤惡、綺語,不希望那些人對我說謊話、說離間語、說麤惡語、說綺語,都不要這樣。手塊杖等諸非愛觸,我也不希望別人用手來打我,或者是用塊來打我,或者是用杖,或者是用刀,或者是用什麼這些不可愛的攻擊,加害於我,都不要來傷害我。這個地方一共就是八種。我對於別的人希望這樣,但是對方不滿我意,不隨我意,和我的希望是相違的,也現出來行動,這樣我的希望就沒成就,我心裡也不歡喜。
2)如我有這樣的希求,別的人和我一樣也是這麼想,我不要對他,現行斷命廣說乃至惡觸加害,也和我有同樣的希望。他希望我不要做這些事情,但是我不隨順他的意思,與他的願望相違,我就殺盜淫妄這些事情,他的希望也就沒成功,彼意也就不喜悅,就是自己是這樣子,別人也是這樣子,彼此都是一樣的。我所做的事情,影響別人的意願,我做的事情,假設有幾種事情,使令別人所希求的不能兌現,別人心裡不歡喜,我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3)菩薩如是審思惟已,前面這兩段合起來,叫做審思惟,就是很深刻地思惟這件事,這樣觀察以後,不要說是輕微的事情,就是生命都保不住,這樣災難的因緣,也不會對於別人現出來這種行動,就是八種所求不遂,不悅意的事情,不做這個事情。如是八種,說名菩薩遂求戒。
a)勿彼於我現行斷命等者:謂於身語惡不善業有所造作,是名現行。此中前七不善業道,如文易知。諸非愛觸,略有八種。謂手觸觸、塊觸觸、杖觸觸、刀觸觸、冷觸觸、煖觸觸、饑觸觸、渴觸觸。如意地說。今舉前三,等取所餘,故置等言。
a1)謂於身語惡不善業有所造作,身有三種惡,語有四種,加起來就是七種惡不善業有所造作,叫做現行。此中前七不善業道,前七種就是身三、口四,如文所說的是容易知道。
a2)非愛觸有八種,那八種呢?謂手觸觸,手名之為觸,就是能觸,還有一個所觸,用手攻擊那個所觸的地方,叫做手觸觸。還有塊觸觸,或者用石頭,或者用土塊在攻擊對方,也叫做觸觸。或者是杖觸觸,或者刀觸觸,還有冷觸觸、軟觸觸,還有飢觸觸,還有渴觸觸,這就是八種。如意地說。現在這個文就說到手、塊、杖,這是前三,其餘的五種觸沒有提,所以這有個等字。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vighātārthika-śīlaṃ. tad aṣṭa-vidhaṃ veditavyaṃ. iha bodhisattvas svayam evaivam anuvicintayati. yathāham arthī jīvitena na me kaś-cij jīvitād vyaparopayet adattam ādadyāt kāmeṣu mithyā caret mṛṣā-vācaṃ bhāṣeta paiśunyaṃ pāruṣyaṃ saṃbhinna-pralāpaṃ kuryāt pāṇi-loṣṭa-latā-saṃsparśaś cāniṣṭair vihiṃsā-saṃsparśaiḥ samudācared iti. tasya me evam arthinaḥ sacet pare viparyayeṇa samudācareyuḥ. tena me syād vighātaḥ. tan me syād amanāpaṃ. pare 'py arthino yathāsmākaṃ pare na jīvitād vyaparopayeyuḥ vistareṇa yāvan na vihiṃsā-saṃsparśaiḥ samudācareyur iti. teṣām apy evam arthināṃ saced ahaṃ viparyayeṇa samudācareyaṃ. tena te syur vighātinaḥ. tat teṣāṃ syād amanāpaṃ. iti yan mama pareṣāṃ cāmanāpaṃ so 'haṃ kiṃ tena parāṃ samudācariṣyami. iti pratisaṃkhyāya bodhisattvo jīvita-hetor api parān aṣṭa-vidhenāmanāpena na samudācarati. idaṃ bodhisattvasyāṣṭākāraṃ vighātārthika-śīlam ity ucyate.

3.2.3.8.此世他世樂戒
云何菩薩此世他世樂戒?當知此戒略有九種。謂諸菩薩為諸有情,於應遮處而正遮止,於應開處而正開許,是諸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應調伏者正調伏之,菩薩於中身語二業常清淨轉,是則名為四種淨戒。復有所餘施、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俱行淨戒,則為五種。總說名為九種淨戒。如是菩薩所有淨戒,能令自他現法後法皆得安樂,是故說名菩薩此世他世樂戒。
[解]云何菩薩此世他世樂戒?此世也快樂,他世也快樂。當知此戒略有九種。
1)謂諸菩薩為諸有情,應該遮止的地方,菩薩就是鄭重的告訴:這件事不可以做。應該同意這樣做,就是正式地告訴他:這件事可以做。這個菩薩發大悲心,教化眾生的時候,觀察這個眾生應攝受者,應該用佛法引導他來栽培善根,這是經過觀察,可能是在禪定裡面作觀察,應該用佛法來攝受他,就正攝受之。菩薩在禪定裡面看見這個眾生,造很多罪,做很多惡事,不容易引導他來到佛法裡面栽培善根。但是在禪定裡面看,可以調伏,可以警告他:不可以做惡事。可以這樣做,菩薩就會主動的調伏他。這個菩薩在這四種情況裡面,表現於外的身業,表現於外的語業,都是沒有過失,沒有污染,是則名為四種淨戒。
a)為諸有情於應遮處而正遮止等者:謂諸有情,若有所作能往惡趣,或障善趣,或障如法所得利養,或障壽命,或障沙門,如是等類,如來遮制不令現行,名應遮處。與此相違,名應開處。菩薩見已,應正遮止、或正開許。若諸菩薩於諸有情增上攝受,或攝取攝受,彼諸有情如其所應,說名應攝受者。攝受品中廣釋其相。又於所犯若有過失違犯,或應訶責、或應治罰、或應驅擯,是名應調伏者。菩薩於此諸有情類,隨攝受儀、隨菩薩儀正攝受之,以調伏法正調伏之;不行欺誑,所言 誠諦,遠離一切殺縛、捶打、治罰、逼迫、斷截等事;於他毀犯雖有訶責、擯罰,然懷親愛無損惱心;由是說言身語二業常清淨轉。
a1)諸有情有所做的事情,會有一種功能,能使令這個眾生往惡趣受苦。或這個眾生做這件事,發出來的作用,能障礙他往生到好的地方,不能在人天裡面享福。或者眾生所做的事情,這個事情的作用,能障礙他如法所得利養,就是合法的能得到財富,能得到很多的如意的事情。或者做這個事情,障礙他的壽命的存在,能令他短壽。能往惡趣,就是惡業,你造惡業,就障礙你往生善趣。或障壽命,或障沙門,你做這種事情,不能夠斷除貪瞋癡煩惱。前面舉這個例子,佛陀就是大慈大悲告訴你:不可以做這些事情,不准許你這樣做,制定這條戒,不可以做這個事情,不可以有這種行動,名應遮處。
a2)與此相違,就是善法,善法就是開許,把這門開開,可以出入,名應開處。若是菩薩見已,也是和佛一樣,遮止或正開許。
a3)若諸菩薩於諸有情增上攝受,增上攝受是什麼意思?譬如你是國王,你的地位在眾人之上,有很大的權威,你怎麼樣統治國家來領導老百姓?這個地方叫做增上攝受。如這個國王,受菩薩戒,他可能弘揚佛法,修學十善法,大家都修學十善法,不要做惡事,這就是以法攝受,也用財來攝受,就叫做增上攝受。或者你這位菩薩,在這個團體是領導人,你也是用佛法來攝受,有法攝受,有財攝受,不以非禮來虐待老百姓,來迫害其他的一切人,叫做增上攝受。或攝取,就是不要用染污心為人做依止,就是你不要為私利、個人的利益收徒弟。我收徒弟的目的是來給我做侍者,給我做雜事,用這樣的心叫做染,就是染污。或攝受,我收你做徒弟的目的,就是希望你修學聖道,在佛法裡面有高尚的成就。
a4)彼諸有情如其所應說名應攝受者。如果你能夠學習聖道,你就可以出家。第二、你能學習也能修行,也可以出家。第三樣,你能夠為大眾僧做事,使令大眾僧安心辦道,也可以出家。如其所應說名應攝受,就是會在佛法裡面,能做種種功德,而沒有過失,這樣就可以攝受。攝受品中廣釋其相。
a5)又於所犯,對於佛所制定的戒,這條戒你違犯,叫做又於所犯的戒。若有過失違犯,若是你這個眾生,正念失掉,有過失,違犯這條戒。或應訶責,你犯戒以後,菩薩應該訶斥這個犯戒的人。或應治罰,或者他若是不聽話,不肯改過,應該處罰他。或應驅擯,處罰還是無效,就應該驅逐他。是名應調伏者。
a6)菩薩對於各式各樣的眾生,隨攝受的儀式,就是剛才說應以財攝受、應以法攝受,或者是應該是訶責,或者是應該讚歎,這都是攝受的儀式。隨攝受的儀式,正攝受之。以調伏法正調伏之,就是訶責這些事情都算是調伏。不行欺誑,這樣調伏,這樣攝受,菩薩用慈悲心,用大智慧,而不是用煩惱來做。菩薩對於所攝受的眾生,所調伏的眾生,所言誠諦,是真實的。遠離一切殺縛,對於眾生雖然有處罰,但是不是殺,也不是繫縛,也不是捶打治罰,也不是特別什麼逼迫、斷截等事,不行這些非法的事。對於眾生有違犯淨戒,雖然有訶責、擯罰,但菩薩本身還是親愛,沒有傷害的意思,由是說言身語二業常清淨轉。
2)除了前面這四種之外,還有所剩餘的:施相應戒、忍相應戒、精進、靜慮、般若相應的戒,這五波羅蜜相應的戒。俱行淨戒,就是在布施的同時,也有戒,在忍的同時也有戒,精進、靜慮、般若同時都有戒,都有淨戒,就是五種。和前面這四種加起來,就是九種淨戒。
3)這位菩薩,能夠學習這九種戒,能令他自己,和他所攝受、折伏的眾生,現法得安樂,後法也得安樂。現法,就是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現在的眼耳鼻舌身意裡面,也得到安樂;將來也能得到安樂。是故說名菩薩此世他世樂戒。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ehāmutra-sukhaṃ śīlaṃ. tan nava-vidhaṃ draṣṭavyaṃ. iha bodhisattvaḥ sattvānāṃ pratiṣeddhavyāni sthānāni pratiṣedhayati. abhyanujñeyāni sthānāny abhyanujānāti. saṃgrahītavyān sattvān saṃgṛhṇāti. nigṛhītavyān sattvān nigṛhṇāti. tatra bodhisattvasya yat kāya-vāk-karma-pariśuddhaṃ pravartate. idaṃ tāvac catur-vidhaṃ śīlaṃ. punar anyad dāna-sahagataṃ śīlaṃ kṣāṃti-sahagataṃ vīrya-sahagataṃ dhyāna-sahagataṃ prajña-sahagataṃ ca paṃca-vidhaṃ. tad aikadhyamabhisaṃkṣipya navākāraṃ śīlaṃ bhavati. tasya ca bodhisattvasya paresāṃ ca dṛṣṭa-dharma-saṃparāya-sukhāya saṃvartate. tasmāt ihāmutra-sukham ity ucyate.

3.2.3.9.清淨戒
云何菩薩清淨戒?當知此戒略有十種。一者、初善受戒,唯為沙門、三菩提故,非為命故。二者、不太沈戒,於違犯時,遠離微薄,生悔愧故;及不太舉戒,遠離非處,生悔愧故。三者、離懈怠戒,於睡眠樂、倚樂、臥樂,不耽著故,晝夜勤修諸善品故。四者、離諸放逸所攝受戒,修習如前所說五支不放逸故。五者、正願戒,遠離利養恭敬貪故,不願生天而自要期修梵行故。六者、軌則具足所攝受戒,於諸威儀所作眾事善品加行妙善圓滿,如法身語正現行故。七者、淨命具足所攝受戒,離矯詐等一切邪命過失法故。八者、離二邊戒,遠離受用欲樂自苦二邊法故。九者、永出離戒,遠離一切外道見故。十者、於先所受無損失戒,於先所受菩薩淨戒,無缺減故,無破壞故。如是十種,是名菩薩清淨戒。
[解]云何菩薩清淨戒?當知此戒略有十種的不同。
1)一者、初善受戒,初開始受戒的時候,你的心非常的良善,所以叫做善受戒。怎麼叫做良善?怎麼叫做善受戒呢?,唯為沙門,就是能斷貪瞋癡煩惱的,能畢竟斷除貪瞋癡的煩惱,名之為沙門。就是我出家,是為了斷煩惱。三菩提,正覺,就是清淨的智慧,阿羅漢、辟支佛、佛這三乘聖人都有這種智慧,就是為斷煩惱、為得聖道的清淨智慧而出家。不是為了有人供養活命,為這件事而受戒。受戒的動機是非常良好,所以叫做初善受戒。
a)初善受戒等者:此說菩薩意樂增上,為法出家,不為活命;求大菩提,非為不求;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由是得名初善受戒,從其最初意樂善故。言三菩提,猶云正覺,如前所說為求大菩提故。
a1)這是說這位菩薩,內心的意願,特別高尚,他是為了成就佛法而出家,不是為了活命而出家。怎麼叫做為法出家呢?希求得無上菩提,所以叫做法。非為不求,不是說我不求無上菩提,是大乘佛教學者。為求沙門、為求涅槃,非為不求,這是小乘佛教學者,小乘佛教學者能有這樣意願,都是很高尚。但是大乘佛教學者,在小乘佛教學者,求沙門、求涅槃的基礎上,還要求無上菩提,所以是更高尚。由是得名初善受戒,就是受戒的時候,你有這樣高尚的意願。所以自己不斷地學習佛法,不斷地栽培自己的意願,你是求無上菩提,是求沙門,求涅槃,都可以,把這個高尚的意願要不斷地栽培,你才能夠出現這件事,這個意願才能建立起來。當初受戒的時候,你有一個良好的意願,所以叫做初善受戒。三菩提怎麼講?就是正覺,通於三乘聖人。如前所說為求大菩提故,就不同於二乘,唯有大乘佛法的學者,求大菩提。
2)二者、不太沈戒,這個菩薩受菩薩戒,他違犯的時候,犯戒的時候有慚愧心,但是這個慚愧心很微小很薄,小小的生起一點慚愧心,就叫做太沈。現在是生很重大的後悔心,慚愧,不應該,就叫做不太沈戒。不太舉戒,就是這個人,懺悔心、慚愧心很強,很強,就不算沈?但是於非處,不應該慚愧的地方生慚愧,就是慚愧的太過頭,所以叫做不太舉戒。
a)不太沈戒不太舉戒等者:沈謂惛沈,舉謂掉舉。由惛沈故,順生煩惱、壞斷加行。由掉舉故,起惡尋思,心生躁擾。由戒加行,善修治心,遠離惛掉,是故得名不太沈戒、不太舉戒。謂有毀犯,速能還淨,發起猛利惡作及慚愧故,於犯不犯能正了知,不於非處生惡作及慚愧故。
a1)沈,謂惛沈,就是靜坐的時候,失掉所緣境,沒有明了性,就是昏沈。舉,謂掉舉,掉動,就是心裡面妄想起來。舉者,起也,妄想起來,東想西想,想很多事情。由惛沈故,順生煩惱,你一昏沈,就會生種種的煩惱,貪瞋癡的煩惱就會起來。壞斷加行,就破壞、中斷你的修行,就不修止觀。由於你內心裡面有掉動、掉舉,起惡尋思,心裡面生起很多有罪過的分別心: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各式各樣的尋思。心生躁擾,心裡面本來是修奢摩他止,是寂靜的,現在躁動、擾亂,就動亂起來。由於你持戒,你努力地修止觀的時候,善巧的修止觀,對治心,叫它遠離惛沈掉舉,是故得名不太沈戒、不太舉戒。
a2)這個菩薩違犯這條戒,但是很快的能夠懺悔清淨,能懺罪,能恢復清淨。發起猛利惡作及慚愧故,他就會發出來猛利的,不是微薄的惡作,就是後悔。惡就是厭惡,就是厭煩,我不高興我做這種事情,做的不對。及慚愧,我犯這條戒,我感覺到羞恥。對於自己,我犯那條菩薩戒,我不犯那一條戒,自己知道我是犯是不犯。不會在那個不應該生慚愧的地方,不應該生後悔的地方,生起後悔的心,及慚愧故,這就叫做不太沈戒,不太舉戒。
3)三者、離懈怠戒,於睡眠樂,歡喜睡覺,睡覺感覺到快樂,越減少睡眠的人,越感覺到睡眠快樂,靠在那裡,或者臥在那裡,叫睡眠樂。不耽著,不愛著這件事,就非要得定的時候,才能夠避免這件事,因為你得到未到地定,對於睡眠的事情自然減輕,就不會有這個懈怠。晝夜勤修諸善品故,他自然能減少睡眠,白天勤修諸善品,夜間也能勤修諸善品,也能夠宴坐、經行,修學止觀,睡眠會減少,這是離懈怠戒。
4)四者、離諸放逸所攝受戒,就是受菩薩戒,但放逸,這是放逸所攝受戒。怎麼叫做離諸放逸所攝受戒呢?就是修習如前面所說的五支不放逸戒,前際、後際、中際俱行不放逸行,還有兩個,加起來是五種。
5)五者、正願戒,對於別人有利養,有財富,有財的供養,或者有其他的恭敬心,對於這件事不很執著,這位菩薩遠離利養、恭敬的貪著心。他不願意生到天上,而自己要求自己修學聖道,這叫做正願戒。如果說,我好好用功修學聖道,好好持戒,我不要犯戒,將來生到天上,享受天上的五欲樂,就不叫做正願戒。
a)正願戒等者:謂於現在不為貪求利養恭敬,又於未來不願往生天魔王宮受諸妙欲,唯為要期正修梵行,由是得名正願戒。言梵行者,謂八聖支道,及與遠離非正梵行習婬欲法。如攝異門分說。
a1)現在修學聖道,並不希求利養恭敬。修學聖道,也並不是希求將來生到天魔王宮,欲界最高的一層天,他化自在天,是魔王宮。受諸妙欲,享受很特別微妙的欲,沒有這種意願。為什麼要修學聖道、要受戒呢?只是希望自己,要求自己希望正修梵行,就是修學聖道,願得涅槃,這是正願戒。什麼叫做梵行?謂八聖支道,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精進、正定,八支聖道。及與遠離非正梵行,要遠離非正梵行,非正梵行是什麼?就是習婬欲法。如攝異門分說。
6)六者、軌則具足所攝受戒,於諸威儀,行住坐臥這個威儀,要保持正常,不能夠有個特別的怪相。所作眾事,或是做各式各樣的事情,或是剃髮、洗衣服、或者是到齋主家乞食、或者在吃飯的時候,這些所作的事情,要保持正常的態度。善品加行,或者是你到禪堂靜坐、或者是拜佛、或者誦經,這些都是善品修行的事情,也要保持正常,不要現出來怪相,就是沒有軌則。妙善圓滿,就是威儀也是妙善圓滿,所作眾事也是妙善圓滿,善品加行也是妙善圓滿。如法身語正現行故,就是隨順佛陀的教導,身、語的現行,都是很良好。正者好也,就是表現出來的行動,都是很恰到好處。
a)軌則具足所攝受戒等者:此中軌則略有三種,謂於威儀路,或於所作事,或於善品加行處所,是即律儀戒中軌則圓滿。如聲聞地說。由是軌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若能如所說相悉皆具足,是名如法現行身語,由是得名軌則具足所攝受戒
a1)此中軌則略有三種,謂於威儀路,行住坐臥,這是威儀路;或於所作事,也要有軌則;或於善品加行處所,也要有軌則。是即律儀戒中軌則圓滿,如聲聞地說。由是軌則隨順世間,你走路也隨順世間,正常的人這麼走路,你也這麼走路,不要有特別的邁方步。不越世間,不超越世間,隨順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就是要學習律,從這裡學習,佛告訴我們這個規矩應該這樣。若能像佛所說的這些軌則相,你都能隨順不違,是名如法現行身語,由是得名軌則具足所攝受戒。
7)七者、淨命具足所攝受戒,出家以後,自己不生產,生活所需就是要向人乞求,向人乞求要誠實,不要矯詐,不要說謊話。若說謊話騙人家的錢,就叫做邪命過失,就不對,這是不合法來的錢,你生命都受到染污,這就叫做邪命過失。現在遠離矯詐等一切邪命過失法故,就叫做淨命具足所攝受戒。
8)八者、離二邊戒,受用欲樂這是一邊,就是要求太高,住的地方要特好,穿的衣服也好,吃的東西也特好,一切的衣食住都要特別好。自己給自己苦頭吃,這也是一邊。遠離二邊法故,這個時候,你所受的戒,你所守的戒,就叫做離二邊戒。
9)九者、永出離戒,永久地從生死苦解脫。什麼叫做永出離戒呢?是遠離一切外道見故,外道見你沒有,外道的思想,你能遠離。外道的見,就是說有我。我們要遠離外道見,就是要學習無我。所以永出離怎麼講呢?若有我,修定,頂多到非非想天,暫時的出離生死苦,頂多八萬劫。再過八萬劫,又回來,沒有能夠永久出離,若永出離,一定要無我才可以。為什麼能永出離?要遠離外道見。若是你自己不知道,不看經論的話,能遠離外道見嗎?
a)永出離戒等者:諸外道類皆執實我,名外道見。依世間道雖能離欲,乃至上生非想非非想處,然非真實究竟能解脫故。遠離彼見,依淨尸羅,得定、修慧,能永出離,由是得名永出離戒。
a1)外道的特徵就是執著生命體裡面有個真實的我,真實的我性,名外道見。依世間的法,沒有出離世間的聖道的法門,感覺欲界是很苦,色界天是最快樂的,厭離這個苦,然後深修禪定,得色界禪。再厭離色界的禪定,歡喜無色界的禪定,這樣修最高的是上生非非想處。到非非想天,也沒真實得解脫。若是能夠遠離我見,不執著色受想行識裡面,即色受想行識沒有我,離色受想行識也沒有我,離開這個我見。依止清淨戒法,修奢摩他定,然後修四念處的智慧,苦集滅道的智慧,就能永久地出離生死得涅槃,而不是暫時,叫做永久出離的戒。
10)十者、於先所受無損失戒,以前在善知識邊,受這樣的菩薩戒,受戒以後,沒有失壞,從來沒有破過。什麼叫做無損失戒呢?因為你於先所受的菩薩戒,從來沒有缺減,就是圓滿的守護清淨戒法而沒有所缺,沒有一條戒是破壞了的,都是清淨的守護。如是十種,是名菩薩清淨戒。
a)於先所受無損失戒等者:戒無虧損,名無闕減。戒不棄捨,名無破壞。
a1)戒無虧損,沒有缺少,叫無缺減戒。破戒是一時的沒有正念,煩惱現行,就是沒有遵守這條戒,就把這條戒破壞。若是棄捨,並沒有破,但是思想轉變,不願意守這條戒,把這條戒棄捨,又不同。
b)如是十種名菩薩清淨戒者:聲聞地說:尸羅律儀,由十因緣,當知虧損;即此相違十因緣故,當知圓滿。云何十種虧損因緣? 一者、最初惡受尸羅律儀,二者、太極沈下,三者、太極浮散,四者、放逸懈怠,五者、發起邪願,六者、軌則虧損所攝,七者、淨命虧損所攝,八者、墮在二邊, 九者、不能出離,十者、所受失壞。今此十種文義正同,唯二、三、四開合有異,如文易了。當知此與聲聞共學,是故亦名菩薩清淨戒。
b1)聲聞地說:尸羅律儀由十因緣,當知戒虧損。這裡有十條清淨戒,就和這十條清淨戒相違反的,就是十種因緣故。就是與虧損的十種因緣相違,就名為圓滿。云何十種虧損因緣?一者、最初惡受尸羅律儀,你的動機不對,受戒的動機不是求沙門,也不是求涅槃,也不是求大菩提。二者、太極沈下,三者、太極浮散。四者、放逸懈怠,五者、發起邪願,六者、軌則虧損所攝,七者、淨命虧損所攝,八者、墮在二邊,九者、不能出離,十者、所受失壞。這十種文義和前面十種說法正是相同;唯二三四開合有點差別,如文易了。當知此與聲聞共學,是故亦名菩薩清淨戒。
tatra viśuddhaṃ śīlaṃ bodhisattvasya katamat. tad daśa-vidhaṃ veditavyaṃ. ādita eva sugṛhītaṃ bhavati śrāmaṇya-saṃbodhi-kāmatayā na jīvikā-nimittaṃ. nātilīnaṃ bhavati vyatikrame manda-kaukṛtyāpagatatvāt. nātisṛtaṃ bhavaty asthāna-kaukṛtyāpagatatvāt. kausīdyāpagataṃ bhavati nidrā-sukha-pārśva-sukha-śaayana-sukhāsvīkaraṇatayā rātriṃ-diva-kuśala-pakṣābhiyogāc ca. apramāda-parigṛhītaṃ bhavati pūrvavat paṃcāṃgā-pramāda-pratiniṣevaṇatayā. samyak-praṇihitaṃ bhavati lābha-sat-kāra-gardha-vigamād devatvāya praṇidhāya brahma-carya-vāsān-abhyupagamāc ca. ācāra-saṃpattyā parigṛhītam īryā-patheti-karaṇīya-kuśala-pakṣa-prayogeṣu susaṃpanna-pratirūpa-kāya-vāk-samudācāratayā. ājīva-saṃpattyā parigṛhītaṃ kuhanādi-sarva-mithyājīva-karaka-doṣa-vivarjitatayā. aṃta-dvaya-vivajitaṃ kāma-sukhallikātma-klamathānuyoga-vivarjitatvāt. nairyāṇikaṃ sarva-tīrthika-dṛṣti-vivarjitatayā. samādānā-paribhraṣṭaṃ śīlaṃ bodhisattvānām acchidrīkaraṇā-vipādanatayā. ity etad daśākāraṃ śīlaṃ bodhisattvānāṃ viśuddham ity ucyate.

如是菩薩大尸羅藏,能起當來大菩提果。謂依此故菩薩淨戒波羅蜜多得圓滿已,現證無上正等菩提。乃至未證無上菩提,依此無量菩薩戒藏,正勤修習,常能獲得五種勝利。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護念。二者、將捨命時,住大歡喜。三者、身壞已後,在在所生,常與淨戒若等若增諸菩薩眾為其同分,為同法侶,為善知識。四者、成就無量大功德藏,能滿淨戒波羅蜜多。五者、現法後法常得成就自性淨戒,戒成其性。
[解]前面說的這九種戒,就是大乘佛法的戒,這裡面有無量無邊的功德集聚,所以叫做藏。有什麼功德成就呢?你能受菩薩戒,如法地守護,能生起將來的無上菩提果,就是能得無上菩提。菩薩能隨順這個大尸羅藏,能夠逐漸地圓滿守護這清淨戒,現證無上正等菩提,就得無上菩提,無上菩提就現前。因為這個戒裡面,就包括一切佛法,所以戒圓滿,就得無上菩提。若是在得無上菩提之前,一直到初發心的時候,在這個階段都是未證無上菩提。沒得無上菩提的人,能隨順這個無量功德菩薩戒藏,正勤地修習菩薩戒的話,常能獲得五種殊勝的利益。
1)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護念,若這樣持戒清淨的話,十方諸佛神力會加持你,得到佛清淨的加持,使令你容易遠離過失,成就功德。
2)二者、將捨命時,你將要棄捨命的時候,果報要轉變的時候,你心裡面歡喜。
a)將捨命時住大歡喜者:謂自了知戒增上力,當生善趣,不往惡趣。無惡趣畏,故住歡喜。
a1)因為你自己知道,我沒有破戒,戒的功德力,使令你將來能生到善趣,或者人間,或者天上。不往惡趣,沒有惡趣的恐怖,所以叫做住大歡喜,心情在歡喜裡面住。
3)三者、身壞已後,這個身體四大不調和,壞了以後,生到各地方各地方。你生到各地方去的時候,和持戒清淨的菩薩在一起住,和善人在一起住。淨戒若等,就是沒有增減,持戒清淨。若增,他持戒的境界更高尚。這樣的菩薩眾,為其同分。什麼叫做同分?就是為同法侶,就是大家共同的學習佛法,互為伴侶,這叫同分。為善知識,這樣持戒清淨若等、若增的諸菩薩是你的善知識,就是和你做朋友。
a)常與淨戒若等若增菩薩眾等者:等謂平等,無勝劣故。增謂增上,即勝異名。同勤修學菩提資糧,說名同分。同修六種波羅蜜多,名同法侶。於所化生能為善友,名善知識。
a1)等是什麼意思?就是平等,不超過你,也不是不如你。增,是殊勝的不同的名字。你持戒清淨,往生到那個地方,還有和你同樣清淨的菩薩和你做善知識,也有更高的境界的菩薩,就是若增,即是勝的異名。同勤修學,共同精進的修學菩提資糧,修六波羅蜜,三十七道品,叫做同分。這樣同勤修學菩提分資糧,叫做同分。分也可當作因講,由如是因,得無上菩提的果。同修六種波羅蜜多,叫做同法侶。而這個六波羅蜜多也是無上菩提的因,菩提資糧也就是六波羅蜜多。同分,和同因,和同法侶的意義是一樣的。對於所教化的眾生,能為好朋友,所以叫做善知識。
4)四者、成就無量大功德藏,因為你持戒,戒裡面有五波羅蜜,布施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所以你持戒,也就是學習六波羅蜜。所以修六波羅蜜,就成就無量的大功德藏,就在你一念心裡面有無量的大功德莊嚴,有無量大功德藏。你有無量大功德藏,能夠圓滿淨戒波羅蜜多,使令達到無上菩提境界。
5)五者、現法後法常得成就自性淨戒,就是現在或者將來的生命,常得成就自性淨戒,就是不用加以增長,你的心就是持戒清淨。戒成其性,這個戒成了你的心,你的心和戒成為一體,所以能夠持戒清淨。
a)常得成就自性淨戒戒成其性者:謂諸菩薩,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防護淨戒令能無犯,是名成就自性淨戒。若入第二增上戒住,於此住中性戒具足,極少邪惡業道所攝諸惡犯戒尚不現行,況中上品,是名戒成其性。
a1)諸菩薩到什麼地方去,都不棄捨這個菩薩淨戒,能防護淨戒,使令清淨戒繼續地清淨,使令自己不會違犯菩薩戒,是名成就自性淨戒。若入第二增上戒住,由初歡喜地,初歡喜住,第二離垢地,就是增上戒住。常得成就自性淨戒,就是菩薩的第二地。於此住中性戒具足,佛所制定的性戒,對遮戒說的,受戒不受戒,你作這件事,是有過失的,所以叫做性戒。現在這位菩薩,在這個第二增上戒住的時候,他的性戒具足清淨。諸惡業道所攝的惡犯戒極少,菩薩犯戒是很少。極少的惡戒,尚不現行,況中上品的那種戒,是名戒成其性。
ity eṣa bodhisattvasya mahāṃ cchīla-skandho mahābodhi-phalodayo yam āśritya bodhisattvaḥ śīlapāramitāṃ paripūryā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udhyate. yāvac ca nābhisaṃbudhyate. tāvad ayam asminn aprameye bodhisattva-śīla-skandhe śikṣamāṇaḥ paṃcānuśaṃsāṃ pratilabhate. buddhaiḥ samanvāhriyate. mahā-prāmodya-sthitaḥ kālaṃ karoti. kāyasya bhedāt tatropapadyate yatrāsya samānādhika-śīlā bodhisattvāḥ sabhāgāḥ sahadhārmikāḥ kalyāṇa-mitra-bhūtā bhavaṃti. aparimāṇena ca puṇya-skandhena śīla-pāramitā-paripūrakeṇa samanvāgato bhavati. dṛṣṭe dharme saṃparāye 'pi prakṛti-śīlatāṃ śīla-tan-mayatāṃ pratilabhate.

如是如上所說一切自性戒等九種尸羅,當知三種淨戒所攝。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三種菩薩淨戒,以要言之,能為菩薩三所作事。謂律儀戒能安住其心,攝善法戒能成熟自佛法,饒益有情戒能成熟有情。如是總攝一切菩薩所應作事。所謂欲令現法樂住,安住其心,身心無倦,成熟佛法,成熟有情。如是菩薩唯有爾所菩薩淨戒,唯有爾所淨戒勝利,唯有爾所淨戒所作。除此,無有若過若增。過去菩薩求大菩提,已於中學;未來菩薩求大菩提,當於中學;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現在菩薩求大菩提,今於中學。
[解]1)如是如上所說一切自性戒,一切戒、難行戒,乃至最後的清淨戒,就是九種戒。這九種淨戒,要知道是三種淨戒所攝,都屬於這三種戒,那三種戒呢?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2)如是三種菩薩淨戒,以要言之,能為菩薩三種所做的事情,什麼三種事呢?若律儀戒能遵守的清淨,能令你得定,對於得定有幫助。攝善法戒是六波羅蜜,能令你成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是自佛法。饒益有情戒,能成熟有情的三種聖道。攝律儀戒是自利利他的基礎。攝善法戒,能成熟自佛法,自己所成就的功德。饒益有情戒,能成熟有情,是菩薩的慈悲心教化眾生的功德。能成就菩薩的這三種事。
3)這三種事也能總收攝一切菩薩所應該作的事,都包括在這三種裡面。一切菩薩所應作事,是什麼呢?所謂欲令現法樂住,現法樂住是什麼呢?就是色界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你若成就,現在在色受想行識裡面就有樂住,有安樂住。有安樂住,你做什麼事情,身體和你的內心不感覺疲勞。因為定能長養你的四大,能令你身語意、色受想行識都能夠清淨、安祥、自在。若是已經成就色界四禪的現法樂住,你的心安住在現法樂住上,身也不疲倦,心也不疲倦,用這個定,能長養你的身心。定令你身心無倦,你行六波羅蜜,廣度眾生的時候,就成就無上菩提,也能成熟一切眾生的聖道。這就是攝一切,能攝一切戒,攝一切功德。
4)前面說這個菩薩,所受持的菩薩戒,就是這麼多。淨戒所得到的功德,就是前面說五種。你持淨戒,淨戒持的清淨,也就這三種所作事,就這麼多。除了所說的這麼多之外,就沒有說再超過這一點,沒有再增加幾條,就這麼多。
5)過去菩薩求大菩提,已經在這個戒法裡面學習。未來菩薩求大菩提,當來也是在這個菩薩戒裡面學習無上菩提。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現在菩薩求大菩提,現在也是在這菩薩戒裡面學習佛法。一切一切的菩薩都是這麼做。
sarvaṃ caitac chīlaṃ yathānirdiṣṭaṃ sva-bhāva-śīlādikaṃ nav'ākāraṃ tri-vidhena śīlena saṃgṛhītam veditavyaṃ. saṃvara-śīlena kuśala-dharma-saṃgrāhakeṇa sattvārtha-kriyā-śīlena ca. tat punas trividhaṃ śīlaṃ samāsato bodhisattvasya trīṇi kāryāṇi karoti. saṃvara- śīlaṃ citta-sthitaye saṃvartate. kuśala-saṃgrāhakam ātmano buddha-dharma-paripākāya saṃvartate. sattvārtha-kriyā-śīlaṃ sattva-paripākāya saṃvartate. etāvac ca bodhisattvasya sarvaṃ karaṇīyaṃ bhavati. yad uta 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āya citta-sthitiḥ. aklāṃta-kāya-cittasya ca buddha-dharma-paripākaḥ. sattva-paripākaś ca.etāvad bodhisattva-śīlam. etāvāṃ bodhisattva-śīlānuśaṃsaḥ. etāvad bodhisattva-śīla-kāryaṃ nāta uttari nāto bhūyaḥ.  yatrātītā bodhisattvā mahā-bodhi-kāmāḥ śikṣitavaṃtaḥ. anāgatā api śikṣiṣyaṃte. vartamānā api daśasu dikṣv anaṃtā-paryaṃteṣu loka-dhātuṣu śikṣaṃte. Bodnisattva-bhūmāv ādhāre yoga-sthāne daśamaṃ śīla-paṭala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