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有尋有伺等三地-5.雜染施設-5.2.業雜染-5.2.2.業分別-5.2.2.1.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

5.2.2.業分別
業分別云何?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麁惡語、離麁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解]什麼是業分別?各式各樣的業,是怎麼樣的情形呢?業的差別從兩種相可以明了,哪兩種呢?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就是由造業的人,來看業的差別。補特伽羅,翻數取趣,就是造業的人。造業的人不同,造的業也就不同。二、由法相差別故,從業法的相貌上有差別。不管是從人、從法上都有兩種差別,就是善的十種業道,和不善的十種業道。人有善不善的不同,業法上也有善不善的不同。所謂殺生、離殺生,殺生就是不善,離殺生就是善。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粗惡語、離粗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karma-prabhedaḥ katamaḥ / pudgala-lakṣaṇa-prabhedataḥ / dvābhyām ākārābhyāṃ draṣṭavyaḥ / dharmalakṣaṇaprabhedataś ca / te punar akuśalāḥ kuśalāś ca daśa karma-pathāḥ / prāṇāti pātaḥ prāṇa atipāta-viratiś ca / adatta ādānam adatta ādānaviratiś ca / kāma-mithyā ācāraḥ kāma-mithyāacāra-viratiś ca / mṛṣā-vādo mṛṣā-vāda-viratiś ca / paiśunyaṃ paiśunya-viratiś ca / pāruṣyaṃ pāruṣya-viratiś ca / saṃbhinna-pralāpaḥ saṃbhinna-pralāpa-viratiś ca / abhidhyā abhidhyā-viratiś ca / vyāpādo vyāpādaviratiś ca / mithyā-dṛṣṭir mithyā dṛṣṭiviratiś ca //

5.2.2.1.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
5.2.2.1.1.殺生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殺生者者此是總句。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因論生論破外道所執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繫,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
[解]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相貌。就是佛說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1)殺生者,這一句話是總說。
2)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這是殺生的一個相貌,就是暴惡達到極點,什麼意思?就是那個補特伽羅他殺害眾生的惡心,正在顯現出來。
3)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就是那個補特伽羅心裏面為了成就殺害生命的這件事,當時他的相貌就轉變成這樣子,就是殺害的時候有血流在手上。
4)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把那個眾生的命終斷,不能夠相續的活下去,叫做害。斷命之後,還要一支一支,一節一節的把它斷開,叫做極害。他的心裏面歡喜、願意用殺生為職業,來養活他的生命,叫做執。
5)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就是他自己願意造這種罪,這種罪已經造出來,有罪的時候是個醜陋的事情,但是他不以為恥,叫做沒有羞恥。
6)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就是從無哀愍心裏面,引發出來一個怨家,創造出來一個不可愛的事情。把那個眾生殺害,就是制造出一個不可愛的果報。
7)有出家外道,叫做無繫,就是尼犍子外道。 a)外道這樣說:在一百由旬這麼廣大的地區之內,所有的有情眾生,能夠受持清淨的不殺生戒,就是成就律儀。若是不這樣做,在這麼大的範圍內殺害眾生,就沒有律儀的功德。一百由旬內的眾生不要殺,這個話說的不圓滿,應該說無限量的一切眾生所,都不要殺,這樣才圓滿。
b)即彼尼犍子外道,又有一個邪說,就是山河大地上面一切的花草樹木,這些外物也有生命。佛說守護律儀是在真實的有情眾生。草木,這不是真實的眾生,真實的眾生是有情。對有情來說律儀、不律儀,應該是這麼說。在佛法上說,殺害有情的眾生,就是性罪;破壞草木,這是遮罪,這不同性質。
c)在一切眾生所發慈悲心不要殺害,就表示出來,若這樣做的話,會有真實的福德,遠離殺害眾生的罪過,就是對治,遠離就是對治。就是用慈悲心,對治殺害的罪過,這是真實福德的成就,遠離殺生的過失,有這樣對治的功德。
d)以及顯示對於草木,對它們愛護,雖然也是好,但是那不是真實福德的遠離對治。因為它們沒有心識,沒有知覺,沒有苦樂。如是所說諸句,表示這個沒有慈悲心的眾生,由惡心發動出來殺害眾生的行動,很努力做種種殺害眾生的事情。
8)人、天、鬼、神乃至或者一個大牛,或者一條蛇,乃至捃多蟻等諸眾生所。捃多蟻,就是螞蟻的腳壞了,或是蟻的卵。等,或者乃至到其他的蚊蟲,或者一些很小、蠕動的眾生。極下,就是極微小的動物。這個暴惡的有情,看見蛇、猛虎、人,就殺掉他。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也是殺害。表示那個眾生沒有簡別這個眾生不要殺,而是無所不殺,這叫無擇殺害。
9)這個眾生對於殺害眾生生命的事情,沒有遠離殺害眾生的事。什麼叫做遠離呢?就是不做殺生的事,感覺殺害生命是一個罪過的事情,不願意做罪過的事情。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若遇見三寶的因緣,就有可能從殺生的罪業裏面跳出來。但是沒有遇見因緣呢?就不行。所以,乃至尚未遠離殺生以來,都稱為殺生者。
tatra pudgalalakṣaṇa-vyavasthānaṃ yathā uktaṃ yathā prāṇa atipātikaḥ khalu bhavati vistareṇa yathā-sūtraṃ [tatra] prāṇa atipāt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m idaṃ / raudro vadha-hiṃsā-citta-pratyupasthānāt / rudhira-pāṇis tadvadha-sampādanāt kāya-vikāra āpatteḥ / hataprahata(niviṣṭo jīvitād vyavaropya angaśo vibhajya ājīvakalpanāt / alajja ātmano avadya utpādanāt/akṛpa āpannaḥ pareṣām aniṣṭa upasaṃhāram upādāya santi nirgranthā nāma pravrajitāḥ / ta evam āhuḥ / yojana-śatasya arvāg ye prāṇinas tebhyaḥ saṃvṛtā vā bhavanty asaṃvṛtā vā iti / tat-pratipakṣeṇa sarva-sattveṣv ity āhuḥ ta eva punar evam āhur yathā vṛkṣa ādayo bāhyabhāvāḥ prāṇibhūtā iti / tatpratipa-kṣeṇa āhuḥ prāṇibhūteṣv iti iti satpuṇyaviratipratipakṣaś ca khyāpito bhavati asat- puṇyavirati-pratipakṣaś ca khyāpito bhavati // ebhir yathā-nirdiṣṭaiḥ padair abhisaṃskāra-vadhaḥ paridīpito antataḥ pippilakam api prāṇinam upādāya / tena padena aparihāra-vadhaḥ paridīpito bhavati // prāṇa atipātād aprativirato bhavati iti / sati pratyaye vyutthāna avakāśaḥ paridīpito yāvad aviratas tāvat prāṇa atipātika iti samāsa arthaḥ //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解]1)又把要義再重說。就是為顯示殺害眾生的相貌,就是最極暴惡、血塗其手。殺生的作用,就是害,把眾生命殺掉,然後結解支節。殺生因緣,就是無有羞恥,無有哀愍心,或者最極暴惡也是殺生的因緣,就是由此而殺生。及與殺生事用差別,就是一切有情所、真實眾生所、無擇殺害、遇緣容可出離。事差別,一切有情所、真實眾生所,這是殺生的差別。用差別,就是無擇殺害、遇緣容可出離。
2)又略義者,就是為顯示殺生的真實情形,就是一切有情所,一切有情都是所殺害的對象,都是有罪過,這是殺生如實。殺生的差別,就是真實眾生所,草木是無情物,那是有差別不同。殺所殺生,就是無擇殺害。名殺生者,就是遇緣容可出離。
3)又此諸句,顯示能殺害眾生生命的人的相貌,這人怎麼殺生。不是說殺生那個相貌,這裏是講殺生的人,能殺者的相貌。
punaḥ sarvair ebhiḥ padaiḥ prāṇa atipātikaṃ liṅgaṃ prāṇa atipāti-kriyā prāṇa atipāta-nidānaṃ prāṇa atipāta-vastu-kriyā-prabhedaś ca paridīpito bhavati // aparaḥ samāsa arthaḥ / prāṇa atipātaṃ kurvan yathābhūto bhavati / yathā ca prāṇinaṃ ghātayati / yac ca prāṇinaṃ ghātayataḥ prāṇa atipātikatvam asya bhavati tad etat paridīpitam iti / prāṇa atipātika-pudgala-lakṣaṇaṃ ca etat paridīpitaṃ na prāṇa atipāta-lakṣaṇaṃ //

5.2.2.1.2.不與取
復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物。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謂劫盜他,欲為己有。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若彼物主,於彼取者 而不捨與,是名不捨。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不淨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所餘業道亦爾。
[解]復次,不與取者,這句話是總句,就是所有的大意,都屬於這一句。
1)什麼是於他所有?什麼是他人的所有權的東西?就是屬於他所有的財穀等事。財,就是金銀寶物,各式各樣珍寶,或者衣服,或者房地產,各式各樣的東西。穀物,就是五穀,這些可以飲,可以食的這些東西,大麥、小麥、稻穀、粟穀、糜黍、胡麻、大豆、小豆等,甘蔗、蒲桃、乳酪等果汁,種種的漿飲。等,牛馬豬羊,乃至國城,妻子,奴婢這一些的事情都包括在內。
2)什麼是若在聚落?這是指財穀的處所,就是彼財或者穀這些東西,於聚落中,很多人居住的地方,或者是村落,或者是城邑、城市。財或者穀這些東西,把他積集在一起,就是積集。有情物,如把馬偷來,離開原來的地方,叫做移轉。
3)什麼是若閑靜處?就是所想要盜取的東西,就在閑靜處那裏。或者是人所種的五穀在那裏生,你能偷它,叫做生。若積集,或者移轉。
4)什麼是即此名為可盜物數?就是前面這麼多的東西,或者聚落中,或者閑靜處,或者是財、或者是穀,或者是牛馬這些東西。物的主人他沒有說給你,也沒有布施的心情,也沒有棄捨,你就沒有所有權。不與,我沒有給你。不捨,是沒有放棄所有權。不棄,我沒有丟掉。
5)什麼是若自執受?自己把它拿過來,或者下命令,叫別人拿。拿了以後,心裏面認為這是我的,這個罪過就成立。
6)什麼是不與而取?或者偷盜那個人,他的生活所須缺少這個東西,他為了滿足自己所須,就把別人東西偷過來,認為這是我的。
7)什麼是不與而樂?人家不給我,也拿過來,歡喜做這件事。就是他歡喜接受這種職業,以偷盜為職業的這種人。
8)什麼是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就是物主不與、不捨、不棄,而我要,就生出來希望心,他不與、不捨、不棄是他的事,我還是可以把它拿過來,有這種要求。什麼是生希望?就是劫盜他,你不知道的時候偷過來,或是明明地搶過來。別的東西就是想搶過來屬於我的。什麼是不與?若是那個物的主人,以前沒有答應這個東西給你。如酬債法,就是解釋非先所與的意思,我欠你的錢,現在答應還給你,你來拿,我就給你,這叫做酬債法。現在說,我以前沒答應給你,你就是把它搶過來,是名不與。什麼是不捨?那個取者把東西搶走,那個物主沒有布施的心情,你還是犯罪。若是他同意,你搶走,好,我送給你,那他不犯罪。什麼是不棄?若是那個物的主人,有很多的財富,他同意說,你們隨便拿,隨便受用,你拿去就不犯盜。現在那個物主,沒有這個意思,不隨所欲受用而棄,你若拿去,就犯罪,是名不棄。棄,就是對大眾說,我這些東西你們誰願意,隨意地拿去受用。
9)什麼是自為而取?為了我自己的生活,或者什麼原因,人家沒有給你,就拿去。不給,而你歡喜取。
10)什麼是饕餮而取?饕,是貪財,就像財物這些東西。餮,是貪食,就像食品或是樂飲、樂食這一類的東西。這裡是說那個貪求心特別強的人,對於人家不與、不捨、不棄的東西,而生起偷盜的心,這個時候拿到人家的東西,叫做饕餮而取。
11)什麼是不清而取?就是你拿到的這個東西不是那麼順利,彼此間大家有諍論。兢,就是諍,大家諍這個東西,大家在辯論的時候,我說是我的,你說是你的,他說是他的,大家在辯論。你沒有辯論過,但是你的力量大,東西你還是拿走。不清雪的意思,還是你有道理,這個物是應該屬於你的,只是你的辯才不夠,輸給人家。表面上就是沒有道理,你現在要拿的時候,還是有過失。沒有智慧,把這個過失取消,你把這個東西拿走,還是有過失,叫做不清而取。這個東西是你應該拿去,這是對的,但是大家有諍的時候,你說不過人家,也是拿走,這叫做不清而取。不清,還是有點過失。
12)什麼是不淨而取?這個東西大家爭論,口頭上的辯論,你勝利,把東西拿走。雖然拿走,你用辯才把別人辯倒,還是有過失,這個東西還是有點不清淨。
13)什麼是有罪而取?就是拿這個東西,會令你成就現法罪、後法罪,得到苦惱的果報。表面上不能說是盜,但是你拿到這個物以後,現在會造罪,或者是造後法罪,將來會得惡報,這叫做有罪而取。
14)什麼是於不與取若未遠離?像前面殺生相的最後那一段容可出離,應知。就是這個人隨順他自己的環境、背景,就是順手牽羊,做這種事。但是這個人的本心,如果遇見好因緣,就會不做這個事。還沒有遇見這種好因緣,所以他沒能遠離這種罪過。其他的淫欲的事情,乃至說謊話的事情,就是一些罪惡的事情,也有這種情形。
adatta āday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 apareṣām iti paraparigṛhītaṃ dhana-dhānya-ādi vastu / tad eva yad grāme sthāpitaṃ sañcāritaṃ vāraṇya-gataṃ vā iti / yad araṇye jātaṃ vā saṃkṣiptaṃ vā sañcāritaṃ vā tad eva steya-saṃkhyātam iti / yad adattam atyaktam amuktam ādadāni iti svīkaroti / adatta ādāyī kadācid upakaraṇa-vaikalyena svīkaraṇataḥ / adattarata iti tac ca uryakarma samādāya vartanataḥ / adatta atyakta amukta-pratikānkṣīti para āhṛta-svī-karaṇa abhilāṣataḥ / tatra yad dāyakena svāminā na pūrvaṃ dattaṃ dāna-yogena tad adattam aty ucyate / yat svāminā pratigrāhakaṃ praty aparityaktaṃ tad atyaktam ity ucyate / yat svāminā eva sarva-janatāṃ prati yathākāma upādānaparibhogāya anisṛṣṭaṃ tad amuktamity ucyate / stena-ātmānaṃ pariharati adatta ādāyitayā adatta-ratatayā ca / lolupaṃ pariharati adatta atyakta amukta-pratikānkṣaṇatayā aśuddhaṃ pariharati adhikaraṇa-parājaya aśuddhatayā / aśuciṃ pariharati aparājitasya api tad-doṣa-malinatayā / sa avadyaṃ pariharati dṛṣṭa-dharma-sāmparāyika aniṣṭa-phala-hetu-parigrahatayā / adatta ādānāt prativirato bhavati iti prāṇa atipāta-vadasya api vibhāgo draṣṭavyaḥ / tad-anyeṣu ca karma-patheṣu samāsa arthaḥ //

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當知餘亦爾。
[解]此中略義者,這一共是十四句。
1)由盜此故,成不與取。就是於所有這一句。
2-3)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就是若在聚落,若閑靜處,這是兩個地方。如其差別,一個聚落和閑靜處有差別。
4-10)如實劫盜。就是即此名為可盜物處以下到饕餮而取。
11-14)由劫盜故,得此過失。就是不清而取、不淨而取、有罪而取、於不與取若未遠離這四句。這幾句話就是前面一大段文的要義。這裏面也是顯示不與取的人的相貌,非不與取法的相貌,偷盜的那個法的相貌,在後面再說。當知其他的業道也是這樣子。
[punar yataḥ] adatta ādāyī bhavati yatra-sthaṃ yathābhūta upāyo apaharan tataś ca apahārād yaṃ doṣam avāpnoty ayaṃ piṇḍa arthaḥ //idam apy adatta ādāyikalakṣaṇaṃ na adatta ādāna-lakṣaṇaṃ veditavyaṃ / tathā pariśiṣṭeṣv api //

5.2.2.1.3.欲邪行
復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餘共為鄙穢。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此若無者,復為餘親之所守護。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他妻妾者,謂已適他。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若由強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強逼。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解]復次,欲邪行者,這一句話是總句,總括大義的法句。
1)什麼是於諸父母等所守護?
a)就像父親和母親對於他自己沒有出嫁的女兒,為了出嫁侍奉別的人的緣故,父母特別注意的要守護這個女兒。時時的要觀察她,不令與其餘人共為鄙穢。
b)若彼父親、母親死沒以後,這個女兒誰來守護呢?特別有感情的人,就是親兄弟姐妹來保護他這個親愛的人。
c)至親的同一個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守護,這些人也沒有呢?還有他父親的哥哥、弟弟、兄弟姐妹,這些人還是會守護。
d)若是這個也沒有?如果自己不謹慎,有些不名譽,家族都受到損害,所以自己要守護自己。
e)或者她母親的哥哥、弟弟、姐妹這些人,也等於就是他自己的兒女,所以勤加守護。
2)什麼是有治罰?就是國家的政府,或是執行法律的律師、法官這些人。以一條條成文的法律,來守護這個人,違犯這個法律是不容許。
3)什麼是有障礙?就是這個地區,這個門有人守護,要從這通過,要經過他同意,這也是有守護的力量,非法的人不可以通過。這一段文簡要的大義是表示未適他者,就是沒有出嫁的女孩子,有這三種的守護,於諸父母等所守護,再來就是法律的守護,再就是有障礙的守護。這三種守護,第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就是父母是所尊重,和至親的兄弟姐妹、眷屬、自己的守護。第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國王的執法官,就是法律上的守護。第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4)什麼是他妻妾?就是已經嫁給別的人。
5)什麼是他所攝?就是前面那一段,沒有嫁人的女人,為三種守護所守護。
6)什麼是若由凶詐?凶,就是惡,就是那個人不懷好意,用詐術來欺騙。用怎麼辦法?謂矯亂己而行邪行,矯就是欺詐,內心裏面是要欺騙他,表面上就好像是愛護似的這種行為來惑亂他。如果你相信是真的,就中計。然後就與之行邪行,就是受欺騙。
7)什麼是由強力?就是那個人不講道理,野蠻的一種態度,對他的父親、母親,公然的強逼做這件事。
8)什麼是由隱伏?就是不對他父母有這種強力的行為,但是他們兩方面私下,互相歡喜,同意。所以,隱伏,就是偷偷,不是公開。
9)什麼是行欲行?就是兩兩交會。
10)什麼是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就是男、女兩方面,不合道理的欲心而行邪行,這是什麼意思呢?他們是夫妻,但是,不是道、也不是處、也不是時。雖然是合法的夫妻,合法的妾侍,但是非道、非處、非時也還是有過失,屬於欲邪行之類。現在明大略的要義,就是簡略地顯示這個大義,若彼所行,父母守護乃至到舅姑守護 ,他妻妾、他所攝,就是前五句。若行差別,就是由凶詐、由強力、由隱伏這三句。若欲邪行,就是行欲行,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這二句。略義就是分這麼三類。
kāma-mithyācār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yās tā mātā-pitrādi-rakṣitā iti / yathā api tan-mātā-pitarau svāṃ duhitaraṃ patipariṇayana-nimittaṃ tad-anyena saha maithunato gopayati rakṣati kālena kālam avalokayati / uparate vā punas tasmin sambandhena bhrātrā vā bhaginyā vā rakṣitā bhavati / tasmin vāsati jñāti-rakṣitā bhavati / tasminn asati svayam eva kule apratirūpam etad iti viditvā svayam ātmānaṃ rakṣati / śvaśrū-śvaśurābhyāṃ vā rakṣitā bhavati svaputra-nimittaṃ /sadaṇḍā / rāja-yuktakula-daṇḍāni iti rakṣitatvāt / sa āvaraṇā dvāra-pāla-rakṣitatvāt / sā khalv eṣā pariṇītāyās trividhā ārakṣā paridīpitā bhavati samāsataḥ / guru-snigdha-jana avalokana ārakṣā rāja-yukta-kula ārakṣā dvāra-pāla ārakṣā ca // parabhāryā bhavati / sā eva pariṇītā paraparigṛhītā / sā eva apariṇītā apy arakṣitā / tribhir arakṣā etadvapāsu / sahasā iti / bhrāntaṃ janayitvā / balena iti paśyatāṃ sarveṣāṃ mātāpitra ādīnāṃ prasahya anicchantīmanuskandyeti/ [ākramaṇena iti] anicchantīmapaśyatāṃ ca urayanti//] kāmeṣu cāritram āpadyata iti dvaydvayasamāpattir iha kāmo abhipretaḥ /mithyācā āritram āpadyata iti anaṅgā-deśā-kaleṣu(?) ye svasyām api bhāryāyāṃ sa avadyā bhavanti [iti] samāsa arthaḥ // punar yāṃ gacchato yathā-gacchataḥ kāma-mithyā ācāro bhavati tad etat paridīpitaṃ //

5.2.2.1.4.妄語
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若王者,謂王家。若彼使者,謂執理家。若別者,謂長者、居士。若眾者,謂彼聚集。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如由自因,他因亦爾。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因味著者,謂為財穀珍寶等故。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解]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若王?就是國王,也包那個族類的人。
2)什麼是若彼使?執法官是王所委派,所以是王的使者,執理審判合法或違法。
3)什麼是若別?另外,就是長者,有道德的人。居士,就是有財富、有地位的人。
4)什麼是若眾?就是王,也有執理家,也有長者、居士,這些人聚集在一處。
5)什麼是若大集中?就是四面八方的人聚集在一處,很多的人。
6)什麼是若已知?六根,合起來是見、聞、覺、知,分成四個。見是眼,聞是耳,覺就是鼻、舌、身,意識是知。若已知者,就是聞、覺、知,這三個。隨前三所經語言,就是前面王家和執理家,這算一。長者居士這是一類。若眾者,謂彼聚集,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在這麼多的人眾裏面,聞、覺、知。在前面這麼多的人眾之中,你所知道的語言,他們怎麼說,你知道。
7)什麼是若已見?就是隨你自己在前面這麼多的地方,王家、執理家、長者居士、大眾聚集、四方人眾聚集處,所見、所經過的這些語言。
8)什麼是若由自因?就是見、聞、覺、知,所知道的一切的語言,要向外講說的時候,你本身有什麼原因要這樣說話呢?就是心裏面恐怖,有人有力量命令你,一定要這樣講,不可講別的說法。因為你怕他,說出來的話就不真實,和真實性有違反,這叫怖畏。或者是因為自己愛著,自己有所求,不是別人威脅我,為了完成目的,所以,不能照實說。自己的因是這樣子,他人也是這樣子。什麼是因怖畏?就是由於怖畏,有恐怖。什麼恐怖呢?若不聽命令,就會殺掉你,繫縛你,治罰你,撤職、責罰你。所以,怕受到傷害,不能說老實話。什麼是因味著?就是為財富,或者是穀,或者珍寶等故,貪求種種財物,不能照實說,就說謊話。自己是這樣子,他人也是這樣子。他人就是那個人,為了財富,叫你說謊話。
9)什麼是知而說妄語?就是覆想欲見而說語言。想,就是心與事實接觸的時候,事實是這樣。欲,嘴裏願意像我心裏想的這樣講。見,就是對心所想、所欲的境界,有深一層的看法,認為這件的事情的真實的情形是怎麼樣。想、欲、見,都是對所要說的話的情況,有真實性的認識。現在覆,就是把真實性隱蔽、隱藏起來,說出來與事實不相合的另一種語言,和所想、所欲、見的不同。或者由自己貪心說這種話,或者是由怖畏說這種話,或是各式各樣的原因。這麼多的說法,簡要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於王家、於執理家、於長者居士、於彼聚集、於四方人眾聚集處,這五句是依處。已知、已見這兩句,是異說。自因、他因這兩句,這是因緣。知而說妄語,就是壞想。說出來的話,和心裏面想的是一致,就是真實語。有欺騙人的意思,說的和想的不一樣,明明白白的知道怎麼樣,就是妄語。
mṛṣā-vād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apṛthaccheṇyaḥ paripad(?) tāsāṃ samavāyaś cātur-diśasya jana-kāyasya tribhir vyavahārair anubhūtaṃ yat-taj-jñānaṃ / dṛṣṭena anubhūtaṃ dṛṣṭam eva / ātmahetor iti bhaya-hetor vā āmiṣa-kiñcitka-hetor vā/ yathā ātmahetor evaṃ paraheto[ḥ] ubhayahetoḥ / [bhayahetor iti] / vadha-bandhana- jyānigarhaṇa-ādibhayāt / āmiṣa-kiñcitka-hetor iti dhana-dhānya-hiraṇya-ādinimittaṃ mṛṣāvācaṃ bhāṣata iti vinidhāya ruciṃ dṛṣṭiṃ bhāṣaṇāt / samāsa arthaḥ punar adhika- raṇato anyathā bhāṣaṇato nidānataḥ saṃjñā-vivādataś ca mṛṣā-vādo veditavyaḥ //

5.2.2.1.5.離間語
復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憙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污故。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污故。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污心、及他方便,應知。
[解]復次,離間語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若為破壞?就是心裏面有這樣的意願,有這樣的動機要破壞對方的和合。
2)什麼是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聞某甲的說話之後,向某乙宣說。聞某乙的說話,向某甲說。隨他自己在某甲那裏所聽聞的話,在某乙那裏所聽聞的話,這個話能隨順乖離,能夠破壞他們的感情。有這個作用的話,他就向某甲說,向某乙說。若為破壞,是動機,這第二句就是有行動。
3)什麼是破壞和合?某甲和某乙聽見那個人說出來這個話以後,心裏面歡喜同那個人分開,同他不做好朋友,生出這種心情。
4)什麼是隨印別離?前面是聽見這種話,心裏面就想要離開,同他分離,還只是內心。隨印別離,事實上同他乖違,同他不合,心裏歡喜,所以說又生一番歡喜。印,信也,就是相信那個破壞者的話,採取行動,某甲和某乙分裂,分裂以後,心情快樂。
5)什麼是喜壞和合?就是這個破壞者,把離間語說給某甲、某乙以後,某甲、某乙心情就是要分裂。這個時候,這個破壞者生歡喜心,這叫做染污心,就是罪過的心。
6)什麼是樂印別離?謂就是某甲、某乙相信他的話,他們分裂,就是已經乖違。某甲、某乙心裏面很歡喜,破壞者心也歡喜,就是染污,就是罪過。
7)什麼是說能離間語?這個人破壞某甲、某乙的團結,另外又有某丙、某丁知道這件事,來勸合,不要分裂,不要聽那個人破壞的話。或者是另外有一個情形,有什麼方便呢?就是把這個道理說開,就不分裂。說離間語那個人沒有成功,還是有離間語的罪過。想要對方破裂,滿願,罪過大;沒有滿願,罪過是輕。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這一句,就是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說離間語,但是還沒有破壞,但是已經採取行動叫方便。這是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這是第二句。離間語已壞方便,這是第三句和第四句。離間語說完以後,已經發生作用。離間染污心,這是破壞者本身滿願,心裏生歡喜,這是第五句和第六句。及他方便,使令離間者原來的目的沒成功,是第七句。
paiśun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bheda abhiprāyatvād vibhedakaḥ / eṣāṃ śrutvā teṣām ārocayati /teṣāṃ vā śrutvā eṣām ārocayati iti /yathāśrutabheda anukūlaṃ vacanaṃ / samagrāṇāṃ bhettā bhavati viprīti-saṃjananatayā / bhinnānāṃ ca anupra- dānāt prītiḥ sambhavati /gopanatayā vyagra ārāmo bhavati viprītisaṃjanane kliṣṭa- cittatayā /vyagrarataḥ prītisambhavavilopane(?) kliṣṭa-cittatayā vyagrakaraṇīṃ vācaṃ bhāṣate aśrutvā vā paraprayojanatayā vā / samāsa arthaḥ punar bheda abhiprāyatā abhinna-bheda-prayogatā bhinna-bheda-prayogatā bheda-kliṣṭa-cittatā paraprayojanatā ca paridīpitā bhavati //

5.2.2.1.6.麁惡語
復次,麁惡語者者,此是總句。此中,尸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文句美滑故,名悅耳。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趣涅槃宮故,名先首。文句可味故,名美妙。善釋文句故,名分明。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解]復次,粗惡語者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語無擾動?因為能守護佛的戒法,心裏面與法相應,說出來的話就沒有擾動、浮動、動蕩的這種氣氛,所以叫做語無擾動。由於持戒的人恐怕犯戒,所以說話很謹慎,避免有過失,所以說出的話不擾動。什麼是擾動呢?就是說出來的話叫你心裏面不平,會生出來各式各樣的煩惱。
2)什麼是悅耳?這個佛教徒說出的言句都沒有鄙陋,都是很高尚,所以美。而說出來的道理非常的流暢,不是很勉強,所以叫做滑。這樣說話使人聽起來歡喜,叫做悅耳。
3)什麼是稱心?增上欲解所發起故,什麼是增上欲解?按照增上生道說出來的語言,就是勸人學習人天的善法。或者對於所說的話的這個道理,曾經努力學習過,有深刻的認識,叫做增上欲解,就是有特別的歡喜心。用這樣的增上欲解,發出來的語言,就有真實的內涵,不是虛偽。也不是有諂誑,特別要取悅於人。這樣說出來的道理,真實有研究,說出來是令人心服,令人聽起來也歡喜,所以叫做稱心,稱合他的心意。
4)什麼是可愛?就是如量而說,就說那麼多,不增加。能夠順於那個時間,那個時間也合適。機,就是聽眾的根機,聽眾的程度,而說這個話。而這種語言能引出來義利,能令人得大利益,能開發你的智慧、知識,對你的思想行為有所利益。這樣理智的語言,是人所歡喜,所以叫做可愛。
5)什麼是先首?趣涅槃宮,就是決定勝道,就是三乘聖道,得聖道以後永久是不會再失敗。學習佛法的時候要明明了了,這是人天善法,這是出世間的聖道。為人講的時候,先要決定,是勸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呢?是勸人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呢?先要確定。趣涅槃宮,就是近趣到涅槃那裏。涅槃,比喻宮殿,是一個安樂的地方。要勸導眾生厭離生死苦,要發心進趣佛的涅槃,以此為先首,以此為中心,以此為最重要,就叫做先首。
6)什麼是美妙?就是為人說法的時候,言句很高尚、很文雅、有意味,叫做美妙。
7)什麼是分明?就是這一段的法語,有總句、有別句。總句,就把這一段的大意列出來,然後用別句加以解釋。所以,能夠很善巧、很恰當,用很多的文句,解釋總句的意義,令你非常的明了,故名分明。
8)什麼是易可解了?文句裏面有所詮顯的道理,講者須要把裏面隱藏的道理,分明的顯示出來,能引發聽的人的歡喜,就是容易明白。
9)什麼是可施功勞?攝受正法,離一切言說相的第一義諦,叫做正法。凡夫想要證悟正法,要採取行動,叫做攝受正法。可施功勞,就是為他講說這樣的佛法,學習的人就憑借你說的佛法,就可以修止觀,可以攝受正法。
10)什麼是無所依止?說法者為人說法的目的,為求名聞利養,就是愛味心之所發起。心裏面有所著,為人說法,就是有所依止,有所執著。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是不可以有所執著的心,應該用無所得的慈悲心,就是無所依止,這樣為人說法才是清淨。
11)什麼是非可厭逆?度量,那個時候、那個地方,那個聽眾、那個學法者,就是這麼多就好,你不可以過量,不可以生厭煩心。
12)什麼是無邊無盡?為人說法的時候,能夠不間斷的演說佛法,所以說無盡。意味是廣大的,不可限量的,所以叫做無邊。
pāruṣ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tatra śīla aṅga-parigṛhītatvād vān nelety ucyate madhura-ślakṣṇa-pada-vyañjanatvāt karṇa-sukhā / adhyāśaya-prayojitatvād akṛtrimatvād aśāṭhya upahatatvād hṛdayaṅ-gamā ity ucyate /asamāropitatvāt kāla- mātra artha upasaṃhitatvāc ca premaṇī / nirvāṇa-pura adhikṛtatva apaurī / madhura-pada-vyañjanatvād valguḥ / sunirukta-pada-vyañjanatvād vispaṣṭā / gamakatvād vijñeyā / / dharmyatvāc chravaṇīyā / nirāmiṣa-cittatvād aniśritā / parimitatvād apratikūlā / prabuddhatvād viśadatvāc ca aparyādattā /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一、尸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二、等歡喜語,謂三種。三、說法語,謂其所餘。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餘。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即尸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此中毒螫語者,謂毀摩他言,縱瞋毒故。麁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所餘麁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解]1)又從無擾動語,乃至到最後一句無邊無盡語,一共是十二句。若用要義收攝,可以歸成三種語,就是分三類。
第一、尸羅律儀所攝語,就是說法這個人,為人講說佛法的時候,有尸羅律儀的功德。
第二、等歡喜語,大家都一樣的聽聞這樣的佛法,發歡喜心,就是悅耳、稱心、可愛。
第三、說法語,就是所講說的佛法,就是從第五句先首以下,一直到第十二無邊無盡。
2)後面說法語這一句,又能分出來三種語,應該知道。哪三種呢?
第一、所趣圓滿,就是趣涅槃宮故名先首這一句法語。所趣圓滿語,就是一切佛教徒學習佛法的時候,內心的意趣、內心的意願,就是到涅槃。
第二、文詞圓滿語,就是美妙和分明這二句。文句可味,文圓滿。善釋文句,詞圓滿。
第三、方便圓滿語,就是易可解了以下共五句。方便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善巧方便的智慧,這個智慧很圓滿。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離愛味心之所發舉起故名無所依止,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3)等歡喜語,有三種。
第一、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在未來世的時候這樣講說,還是可愛樂。現在聽聞這種語言感覺到可愛,到未來世的時候,還是感覺到可愛。
第二、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這樣的語言,佛在過去世這樣講的時候,也是令你發歡喜心的。
第三、於現在世所有的事情,在事實上來體驗這句話的意義的時候,還是感覺到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可欣,就是令你可以歡喜。可意,就是令你滿意。這三種語應該就可以知道,就叫做等歡喜語。這個語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平等的歡喜,名無量眾生可愛語,可樂語,可欣、可意語。
4)即說法語,就是趣涅槃宮故名先首底下這幾句話,這是法語,名為三摩呬多語。三摩呬多,就是等引。由這樣的法語,能引導一切眾生趣證涅槃,能到達涅槃的安樂處,有這樣的作用。
5)即尸羅支所攝語,能夠隨順這樣的戒律修行,會得到什麼功德呢?能得到心裏面不會後悔。若犯戒就後悔,不犯戒心裏面不悔恨,心裏面就會喜悅。悅意故心喜。心歡喜故,四大調適,這是身安。身體的調適,繼續的增長,就快樂。安和樂都指身說,悅和喜都指心。因為第六識一直的喜,身就安、樂。這是由於戒律的作用。因為悅、喜、安、樂的關繫,心就能得三摩地的定,由欲界定到未到地定,進一步到色界四禪。
6)什麼是毒螫語?就是這個人說出來的話是毀辱別人,為什麼要毀辱人家呢?就是放縱他的瞋心,這個瞋心在語言上動出來,就是毀辱別人。瞋就是毒。所以,瞋心發動出來的語言,就叫做粗惡語。
7)什麼叫做粗獷語?就是說他內心裏面有瞋,說出野蠻的語言,來惱亂別人。那個人心裏本來是平靜的,聽見這種粗獷語,就發出來苦的感覺。苦觸,感覺到苦惱。剩餘的粗惡語是什麼呢?就把前面白品的法語翻過來,就是粗惡語。前面說是語無擾動,掉過來,就是擾動語,不悅耳語,不稱心語,不可愛語,不以涅槃為首的語,不美妙,不分明,不易可解了,不能夠施功勞,有所依止,可厭逆,有邊有盡,這就是粗惡語。
sā khalv eṣā nelām upādāya yāvad aparyādatta antā trividhā veditavyā / śīlasaṃvara- saṃgṛhītā ekena ākāreṇa saṃmodikā / paścimā punar adhikāra-sampannā prathama ākāreṇa / dvābhyāṃ vyañjana-sampannā / pariśiṣṭaiḥ prayoga-sampannā veditavyā / anāgatam adhvānam upādāya abhipretatvāt kāntā [atītam adhvānam upādāyābhipre- tatvāt priyā / vartamānam adhvānam upādāya vastuto anubhavataś ca abhipretatvāt priyā manāpā ca veditavyā / yā sammodikā sā bahujana sya iṣṭā kāntā priyā manāpā ca / yā dharmadeśikā sā samāhitā / yā śīla aṅga-parigṛhītā sā vipratisādhyā anupūrvyā samādhi-saṃvartanī // tatra ādaśā-dīptā yā para abhidrohiṇī dveṣa-viṣa-mokṣaṇāt / karkaśā yā paraṃ [prati] kaṭukā duḥkha-saṃsparśāt / śiṣṭaṃ śukla-pakṣa-viparyayeṇa veditavyā //

5.2.2.1.7.綺語
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言麁獷故,名非法語者。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又,於邪說法時,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解]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1)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什麼是邪舉罪?就是另外一個同梵行的人,違犯戒法,這個同梵行的人,要把他的罪舉發出來,揭發出來,懺悔令罪清淨。在舉罪的時候,不合道理,就有五種過失。哪五種?
第一、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舉罪的說話時間不對,這個時候不應該舉罪。要找一個適當的時間,舉他的罪,而不是一切時都可以舉人家的罪,這叫做非時語。
第二、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就是舉罪,舉的不真實,他沒有犯這個過,你說他犯這個過,你誣賴他,這叫做非實語者。
第三、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本來舉發那個同梵行者的罪,是能引出來義利,他能夠承認、能夠懺悔,罪就清淨,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事情。但是這樣舉罪的時候,說出來的語言,反倒引出來很多過失,名為非義語者。
第四、言粗獷故,名非法語者。就是你舉罪的時候,說出來的這個語言是粗獷,就是很野蠻的這種語言,名為非法語者。不符合法語的第一義諦,也很難有效。
第五、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你舉罪的時候,不是用慈悲心舉,而是用瞋恚心。語言裏面有瞋恚的力量在那裏,而舉人家的罪,就叫做非靜語者。不是寂靜的語言,不能靜息他人的煩惱,而能引發別人的煩惱。所以,舉發同梵行者的過失的時候,要應時語,要真實語,引義語,要是法語,要是靜語,才可以。
2)又於邪說法時,就是為人說法是對的,但是這個人有過失,所以叫做有過失的為人說法。什麼過失呢?
第一、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為人說法之前,心裏面要靜下來,要正確的思惟、審核自己為人說法的內容,然後再為人宣說。你沒有正審、思察,就為人說法,名為不思量語,就變成綺語,不是說法。
第二、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就是在聽法的人裏面有些特別有身份、有道德的人,你在說法的時候,心裏面不寂靜、浮動,名為不靜語。
第三、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說法的時候,有初、中、後的分別。初應該說什麼,中間應該說什麼,最後應該說什麼,有一個次第。但是你說的不對,初時說的不應該初時說,中時說的沒有在中時說,後時說的沒有在後時說。前面的義趣、後面的義趣,不連貫、不相契合,互相有點矛盾,名為雜亂語。
第四、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不中理因,不符合道理的因。說這一段話,有一個中心的道理,然後再用眾多的理由,來解釋這個道理,來支持這個道理的成立。能建立的就是因,中心思想就是理,理和因,要相符合。不中理因,就是這個因和理不符合,這樣為人說法,名為非有教語。譬如說聲音是無常,這是理,也就是宗旨。用什麼理由來說明它,用因緣生故,來支持聲音是無常,當然是對。但說是非因緣生故,就不合道理。非因緣生,怎麼說是無常呢?就是不對。
第五、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理和因說過以後,還要說譬喻,用譬喻表達這個理因的正確。但是這個譬喻,要和它相合、要相應。若不相應,就不足以教化人。如聲音是無常的,是什麼原因,是因緣生的,如瓶子。瓶子是無常的,瓶子是因緣生的,所以它也是無常,容易壞。聲音是因緣生的,所以也是無常。這樣譬喻,和這個理和因是相合、是相應,就是有譬喻的語。如果不相合,非有喻語。
第六、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說法的時候,若是說一些污穢的事情,說染污的事情,名為非有法語。哪些呢?說王論,政府的事情是王論。說賊論,土匪怎麼強劫的事情。男論、女論、飲食論、衣服論,這是不對。
3)又在唱歌、笑,又歌,又笑,又嬉戲,有其他種的這些事情。這個時候,還有舞可觀,還有種種的音樂,名式各樣的遊戲,嬉戲、嬉笑的事情。還有俳說,就是演戲的人,說種種的笑話,逗人樂這些事情。說這種語言,會引起來很多的過失,能引發人的放逸,這也是綺語。這裏面分這麼幾大段,若是用略義來說,像前面一共有三個時間,這三個時間內的語,都是綺語。第一、於邪舉罪時,第二、邪說法的時候,第三、於歌笑嬉戲等事。
saṃbhinna-pralāp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 pañcavidhā ca udanā / adhi- kṛtya mithyā ca udanā kāle akāle vāditayā akālavādī / abhūtavāditayā abhūtavādī / anartha upasaṃhita-vāditayā anartha-vādī / paruṣa-vāditayā adharma-vādī / dveṣa antara-vāditayā niśamya-vādī / mithyā-dharma-deśanā-kāle acintayitvā samyag- upanidhyāya deśanayā niśamya vācaṃ bhāṣitā bhavati // paribhūya śṛṇvate deśanā parakāle na pūrveṇa aparasambaddha arthatayā prakīrṇā / ayukti-patitahetv-apadeśatayā na sa apadeśā /ananuśliṣṭadṛṣṭa anta upasaṃhāratayā na sa avadānā / hāsya-gīta-ādi-krīḍā-kāle naṭa-nartaka-hāsa-kalāsaka ādi-prekṣā-kāle anartha-saṃhitā // samasa arthaḥ punar yathā nirdiṣṭa-kāla-traye saṃbhinna-pralāpa eva paridīpitaḥ //

5.2.2.1.8.貪欲
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於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欲生起行相。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解]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由猛利貪?就是對於別人所擁有的財物,自己心裏面起貪心,而且特別強烈,這貪特別強、特別有力量,想把它歸屬於我,而且內心想:我決定把他的財物拿過來,屬於我。心裏要達到這個程度的話,名為猛利貪。
2)什麼是於財?就是社會上所施設的流動貨幣,像鈔票一類。什麼是於具?就是日常生活上受用的衣、食、住等。這個財和具兩種合起來,就叫做物。
3)什麼是凡彼所有定當屬我?凡是那個人所有的財富,決定要屬於我。這是顯示貪欲生起的行相。什麼是行相?行,就是內心,心在活動的相貌,就叫行相。內心動的什麼行相呢?就是凡彼所有財具,定當屬我,就是這麼一個分別心,就是貪欲的行相。此中簡略的要義是,前面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這是貪欲的自性,貪欲的性質是這樣。中間一句的財、具,就是貪欲的所緣,貪心就是想這些事情。第三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這是貪欲的行相。
abhidhyālu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parasve rāgam adhipatiṃ kṛtvā svīkaraṇa-niścaya utpatty-adhivāsanatayā tīvra-saṃrāgaḥ / vittaṃ yad vyāvahāri dhanajātaṃ / upakaraṇaṃ yat pārabhogikaṃ / tad ubhayam abhisamastaṃ draṣṭavyaṃ / yat pareṣāṃ tan mama syād ity abhidhyāyāḥ pravṛtty-ākāra eṣa paridīpitaḥ samāsato abhidhyā-svabhāvata ālambanata ākārataś ca veditavyaḥ //

5.2.2.1.9.瞋恚心
復次,瞋恚心者,此是總句。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解]復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惡意分別?就是內心裏面有惡心。什麼叫做惡心呢?就是對於別的有情的地方,由於內心裏面有強大的瞋恨心,瞋恨心很勇猛,想要傷害那個人。傷害的心情達到什麼程度呢?我決定要損害他,沒有猶豫不決,達到這樣程度的時候,就叫做瞋恚。
2)什麼是當殺?心裏面想要傷害那個人的生命,或者是要殺害他。
3)什麼是當害?內心想要損惱他一下。這樣害是輕一點,殺是重一點。
4)什麼是當為衰損?就是心裏面在想辦法,如何令那個人的財物損減、耗費、損失。這是惡的咒願,或者計劃想一個方便,叫他損失財物。
5)什麼是彼當自獲種種憂惱?就是說想辦法,讓他自動的失掉財物。像前面的貪心一樣,惡意分別,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這是瞋的自性。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當為衰損者謂欲令自財物損耗,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這都是瞋心的所緣,瞋心發動時候,就是緣這個事情。達到決定要損害他的程度,就是瞋心的行相。
vyāpanta-citt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para-sattveṣu vyāpādam adhipatiṃ kṛtvā upaghātaniścaya utpattyadhivāsanatayā praduṣṭa-manaḥ-saṅkalpaḥ / hanyantām ity āśraya-bandha-vipatti-kāmatā / vadhyantām ity āśraya-vadha-kāmatā / jīyantām iti parabhogavipattikāmatā / anayena vyasanam āpadyatām iti svayam eva bhogavipatti-kāmatā / samāsa arthaḥ pūrva-vad draṣṭavyaḥ //

5.2.2.1.10.邪見
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非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三、祀天意樂,供養火天名為祠祀。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又,顯非撥彼所託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又,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
[解]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1)什麼是起如是見?這表示那個人自己的心裏面忍可、欲樂。對這個邪見,他忍可、同意。什麼是忍可?就是經過一個時期的學習、思惟、分別,他同意這樣的邪知見,能接受,他心裏認為這樣的思想是對的,這是忍可。什麼是欲樂?就是特別歡喜這樣的思想。他忍可當所說義、欲樂當所說義,當為演說這個道理。還沒有說,但是心裏同意,叫起如是見。
2)什麼是立如是論?這是顯示他要把內心裏面的執著,教授給他人。
3)什麼是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這個有邪見的人,他有禪定,有天眼通,看見一個人在一生中常常的布施。對於自己有親愛關繫的人,有恩德的人,他也能夠布施,也能夠供養。對於死去的人,對於他是他所尊重,或者是親愛、有恩德的人,他也常能夠追念,也能夠供養。但是他死掉以後,生到貧窮家。於是乎這個人就執著,布施是沒有果報,愛養也沒有得到應得的果報,祠祀也沒有得到應得的果報,這叫做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就是因為有三種內心裏面的看法,意樂就是內心有這樣忍可的一種看法,不同意施與是有果報。哪三種意樂呢?第一、財物意樂,由天眼通看不見布施得大富貴的果報,所以不願布施。另一種,對於財物,他特別的愛著、慳吝,所以也不肯布施。第二、清淨意樂,就是斷見或者各式各樣的邪見的意樂,認為這樣的思想是最清淨,所以也不肯布施。人死就完了,布施什麼呢?他認為這是清淨。第三、祀天意樂,供奉天,祭祀天,認為得不到什麼好的果報,也不願意布施。所以駁斥布施有果報的道理。什麼是祠祀?就是供養火天,火是天的口,供養天的食品或衣物,用火來燒,天就得到受用。
4)經上又顯示那個邪見論者,非撥戒所生善、修所生善。
a)若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各式各樣的戒,能夠持戒,就能得尊貴身。現在這個有邪見的人,不同意持戒會有功德。什麼是能治、所治?能治就是戒,所治就是犯戒。這個人認為,作種種殺、盜、淫、妄的罪過的事情,不會得果報。那麼能治的戒,也是不存在。所以能治的戒,和所治的破戒,都是不承認。
b)戒是人天善法,修是超過欲界,是色界、無色界天的人修的禪定,是超過散亂的善法。修所生的善法,有能治,也有所治。能治,就是色界定、無色界定;所治,就是欲界的欲被對治,散亂的境界被消除。這個有邪見的人,認為沒有這回事。所以,戒、修,這二種善法所生的善就是能治,能夠消除所對治的這些不如意的罪過的因果。這些他都否定。
c)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他不同意布施有功德,布施是能治,所治的慳吝、貧窮,都是布施所治。施、戒、修,這三種善法他都不承認。所以他說:無有妙行,無有惡行。沒有妙行,就是沒有施、戒、修。沒有惡行,就是施、戒、修所對治的這些惡行都沒有,不承認這件事。沒有妙行、沒有惡行,這是謗毀因。
5)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這是謗果。因不承認,當然果也不承認,所以就謗毀果報的不成立。所以,他說: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妙行所得果、惡行所得果,這叫做果。異熟,是造作妙行、惡行,在內心裏面熏成種子,後來又有愛煩惱、取煩惱滋潤妙行、惡行的種子,使令它變異而熟得到果報,叫做異熟。所以,沒有愛、取煩惱來滋潤業力得果之前,叫做果;滋潤以後,叫異熟。就是說一個大概,叫做果;說詳細,就叫異熟。
6)又顯示非撥流轉的依止處的因緣故,說如是言:沒有此世,沒有他世。不是說現在這一世是剎帝利,來生又做剎帝利,不是的。今生剎帝利,來生可能做個婆羅門,也可能做個乞丐,也可能到餓鬼道。今生是個乞丐,來生可能做皇帝,做剎帝利。剎帝利不是決定為剎帝利作緣,婆羅門也不是決定就是婆羅門的緣,都是變化性很大。此世不管是人、是天、是貧、是富、是貴、是賤,都是不決定;來生也是不決定。過去世不決定,現在世不決定,未來世也是不決定,所以叫做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7)又顯示那個邪見者,謗毀沒有彼所托緣。眾生流轉生死的時候,或者在人間,或者到三惡道,或者是天人,都有寄托的地方,若約人來說,是要有個母親。及非撥彼種子緣故,就是不同意有父親,父親是種子緣。所以,他說如是言:無母、無父。她不是決定是母親,因為第二生可能做她的女兒。不同意他決定是父親,第二生可能做兒子,就是互相的變化,沒有決定性,所以說無母、無父。不是不同意有母親、父親,是有父親、有母親,但是不決定。
8)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流轉士夫,就是欲界和色界,這兩個世界的眾生死亡以後,是有中有,由中有到另一個地方得果報,叫流轉士夫。就是中有是個流轉士夫,這是一個情形。第二個情形,流轉士夫,就是下一生的果報,初起的那個形相。下一個果報初開始有,就叫生有。一剎那間是生有,第二剎那以後,就叫做本有;等最後死亡的時候,叫死有;死有以後,就是中有。這四個有。流轉士夫也包括生有在內。比如說人間得色界第四禪的無想定的人,死以後,到無想天受生。這裏面有二個事情,一個是中有、一個生有。而這位有神通的外道邪見者,沒看見中有,也沒看見生有,所以就非撥流轉士夫。在人間得無色界四空定的人,死以後,沒有中有,也沒有生有,所以他沒有辦法看見。若是入無餘涅槃的聖人,當然死以後,也沒有中有,也沒有生有,他也看不見這些事情。所以,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無而忽有的有情是沒有,就等於說是斷滅論,說生死的流轉這件事是不成立。
9)又顯示那個邪見者不同意流轉對治還滅故,若能夠修學無漏的戒定慧,就能夠對治流轉生死的貪瞋癡,成功就還歸於不生不滅的涅槃的境界,這件事他不承認,就說:世間沒有真實的阿羅漢。阿羅漢是對治生死的流轉,成功就還滅到諸法寂滅相。他說沒有真阿羅漢,就等於說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乃至廣說,佛教徒得色界四禪的時候,認為是初果;二禪是二果、三禪是三果;得到第四禪的時候,認為是阿羅漢果。但是他不聽佛說法,所以他一直有這種過失而不能夠改變。臨命終的時候,有中有。所以他認為佛是欺騙他,就有謗佛的這種瞋恨心出來,於是又有地獄的中有出來。
mithyādṛṣṭikaḥ khalu bhavati ity uddeśapadaṃ evaṃdṛṣṭir ity ātmano vivakṣita artha- kṣānti-ruci-paridīpanam etat / evaṃ-vādii iti pareṣāṃ vivakṣita artha-grahaṇa-paridīpanam etat / tri-vidhā abhiprāyasya dānasya apavādād bhoga abhiprāyasya śuddhy-abhiprāyasya devatā-pūjā abhiprāyasya nāsti dattaṃ nāstīṣṭaṃ nāsti hetum ity āha / hutam agnidevatāpūjā abhiprāyasya draṣṭavyaṃ/savipakṣa-pratipakṣasya śīlamayasya bhāvanā-mayasya kuśalasya apavādād dāna-maya-vipakṣasya ca / nāsti sucaritaṃ nāsti duścaritam ity āha / tasya trividhasya savipakṣa-pratipakṣasya kuśalasya apavādān nāsti sukṛta-duṣkṛta-karmaṇāṃ phala-vipāka ity āha / pravṛtty-adhiṣṭhāna-pratyaya apavādān nāsty ayaṃ loko na asti paraloka ity āha / tat-phala-pratyaya apavādāt tad-bīja-pratyaya apavādāc ca nāsti mātā na asti pitā ity āha / pravṛtti-puruṣa apavādān nāsti sattva upapāduka ity āha / pravṛtti-pratipakṣika- nivṛtty-apavādān na santi loke arhanta iti vistareṇ āha / tatra pratyātmaṃ saṃkleśa samapagamāt samyag- gatāḥ / sattveṣu mithyā-pratipatti-vivarjita-pratipatteḥ samyak-pratipannāḥ /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因時,名此世間。果時,名彼世間。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通慧者,謂第六。已證者,謂由見道。具足者,謂由修道。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我生已盡等,當知如餘處分別。
[解]怎麼知道有真實阿羅漢呢?
1)什麼是正至?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若是能隨順佛教,修四念處成功,就是已經到達聖人的境界,因為見煩惱滅,愛煩惱也滅,另外一個人修行,也能夠把見、愛煩惱滅。比如初果聖人,把見煩惱中的分別我執滅;二果聖人能夠盡斷六品愛煩惱;三果聖人又盡斷剩餘的三品煩惱。阿羅漢果,就把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也都寂靜。所以,煩惱消除,就能達到涅槃的境界,叫做正至。
2)什麼是正行?對於所有的一切眾生,若能遠離一切愛、見煩惱的邪行,修行四念處,這是沒有常、樂、我、淨顛倒的行。
3)什麼是此世間?就是因時,修行對治道的時候,修學四念處的時候,修學戒定慧的時候,叫做因,就在此世間。
4)什麼是彼世間?就是果時,這時候得到寂滅涅槃,就是彼世間。因的時候,修對治道,還沒有滅煩惱,所以是此世間,就是繫縛的世界。聖道成就,名彼世間。
5)什麼是自然?能夠得初果,得二果,得三果,得四果阿羅漢,為什麼能夠成就這樣的聖道呢?他自己肯努力。自士夫力之所作故,他自己肯努力、肯創造,所以他就有成就,叫做自然。自然,憑借自家努力而有這樣的成就,叫做自然。或是出無佛世,他就能修三十七道品,得辟支佛,是自士夫力之所作故。乃至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出無佛世,自然的能夠修三十七道品得無上菩提。
6)什麼是通慧?就是第六通,漏盡通。就是以無常、苦、空、無我智慧,滅除見煩惱、愛煩惱,成就這個通達無礙的智慧,就是阿羅漢的境界。
7)什麼是已證?見道,就是初開始成就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他證實這件事,就是初果須陀洹。
8)什麼是具足?見道以後,聖道還沒有圓滿,為了圓滿無漏功德,繼續修學四念處,就是修道,最後圓滿,就是阿羅漢的功德具足。
9)什麼是顯示?自所知故,為他說故。自所知故,就是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他自己知道得悟聖道。為他說故,能夠為他人開示他所覺悟的真理。
10)什麼是我生已盡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所作已辨,一共有四句。當知如別的地方所講。什麼是我生已盡?是指須陀洹果。生,指生死,還有七番生死,但是第八番生死已盡,所以叫我生已盡。什麼是梵行已立?是得聖道,成就以後不退轉,不會再失掉。什麼是所作已辦?就是一切的煩惱都沒有,一切道果都成就,應該作的事情都已經作好。什麼是佛教徒應該作的事情呢?斷煩惱是應該作的事情。什麼是不受後有?就是阿羅漢果。另外一個解釋,我生已盡,就是心裏面有煩惱就叫做生。初果、二果聖人還是有煩惱,但是煩惱不重、輕微,也就名之為我生已盡,就是指初果和二果。梵行已立,就是指三果聖人,對於非梵行的欲沒有,就是欲界的欲沒有。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指阿羅漢果。
hetu- [iti] imaṃ kālaṃ / phala-kāla iti para-kālaṃ / [svasya iti] sva-puruṣa-kāratvāt svayam abhijñāya [iti] / ṣaṣṭhyā sākṣāt kṛtya [iti] / darśanamārgeṇa / bhāvanāmargeṇa upasampādya [iti] svayaṃ ca jñānāt pareṣāṃ ca āropaṇāt svasya adhigamasya prave- dayante [iti] kṣīṇā me jātir ity evam-ādi pūrvavad vibhāgo veditavyaḥ / tatra ayaṃ samāsa arthaḥ / hetv-apavādaḥ phala apavādaḥ kriyā apavādaḥ sad-vastv-apavādaś ca paridīpitaḥ // tatra kriyā bīja upanikṣepaṇa-kriyā dhāraṇākriyā āgamana-gamana-kriyā upapatti-saṃvartanīya-karma-kriyā //

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功用者,謂殖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 功用。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解]1)這裏面略說它的要義。沒有施與、沒有愛養、沒有祠祀、沒有妙行、沒有惡行,就是謗因。沒有妙行、惡行的果,是謗果。沒有從此世到彼世的功用,這是誹功用,沒有化生有情,也是誹功用。誹謗沒有真實的阿羅漢,謗真實事。什麼是功用?就是植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分成四種功用。
第一、植種功用,就是父親,有種子的這種作用。第二、任持功用,就是母親,有長養身體的這種功用。第三、來往功用,就是從此世到彼世。第四、感生業功用,就是中有,成就後一生的生命體,是由於業力的關係。而這個業出現的作用,就是中有,中有去得那個果報。所以,有這樣的功用,就是中有。
2)又有略義的差別,表示有邪見的這個人,又謗毀因,又謗毀果。斷滅論者僅僅是謗毀果,認為死掉以後,我斷滅,所以也沒有人受果報,果報也沒有。而現在這個邪見論者,又謗因、又謗果。若流轉緣,就是從此世往彼世,五道裏都有流轉的緣。若流轉士夫,就是沒有化生有情。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就是謗沒有真實的阿羅漢。
3)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沒有善、惡行,從此世往彼世,這流轉因。不誹謗有父母的這一方面,還是承認有父母,不是有決定的父母。
4)謗還滅者,應知謗毀彼成就的功德,他沒有非撥那個修行人。
aparaḥ piṇḍa arthaparyāyaḥ / sahetu phalāyāḥ sapratyaya-pravṛtti-puruṣāyāḥ pravṛtter apavādaḥ / tatpratipakṣikāyāś ca nivṛtter apavādaḥ paridīpitaḥ / tatra pravṛtty-apavāde hetv-apavādo draṣṭavyo na svalakṣaṇa apavādaḥ / nivṛttyapavāde punar guṇa apavādo draṣṭavyo na pudgalavāda iti //

復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所有差別我今當說,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此是總句。當知此由三種清淨而得清淨,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淨。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此中或有清而非淨,應作四句,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婬欲。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解]復次,白品的一切善法,和前面的黑品相反,就是白品。白品本身有各式各樣的行相,還是要再說一說。就是和前面的欲邪行相反。一切淨行者的功德,這是總句。
1)當知這個梵行,有三種梵行才算是梵行,才是成就清淨的功德,哪三種呢?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第一、什麼是時分清淨?經文中的盡壽行故,久遠行故,就是在顯示時分清淨。盡他的壽命存在一天,都是修梵行,叫做盡壽行。時間很久,一直的修梵行,叫做久遠行。
第二、什麼是他信清淨?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什麼是諍處雪故名清?諍,就是彼此有諍論,諍的時候我能夠有力量,把你加上我的罪名消除,恢復我的清淨,這叫做清。雪,就是消滅、清洗的意思。什麼是無違越故名淨?真實沒有犯戒,叫無違越,所以是淨。這樣顯示別人對你的信心也清淨。你說持戒清淨,但是大家都說你犯戒,很多人不相信你是清淨,這樣也是不圓滿。
2)此中或是清但是不淨,所以應該由四句話來說,才是圓滿。
第一句,他真實是犯戒,但是大家在諍論的時候,犯戒者有辯才,所以犯戒者勝利,這是不合道理的事情。
第二句,他真實沒犯戒,很清淨,但是大家作羯磨,判他罪的時候,他持戒清淨,但是辯才不夠,不能反駁,所以大家羯磨就是:你犯罪。這事也不圓滿。
第三句,他真實沒有犯戒,大家在諍論的時候,他也勝利。
第四句,他實在是犯戒,大家諍論的時候,他輸,只好承認他犯戒。
3)正行清淨也可有四句。
第一句,不以愛染的身體,就是不以愛染心,接觸女人,名遠離生臭。身體就叫生臭。
第二句,不行兩兩交會的鄙事,所以名為遠離淫欲。
第三句,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
第四句,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這三種清淨這一大段文的要義,就在這三句之中,時分清淨,他信清淨,正行清淨。
tatra śukla-pakṣa etad viparyayeṇa sarvo veditavyaḥ / yat tu viśeṣaṇaṃ tad vakṣyāmi / kāma-mithyā ācāram upādāya brahma-cārī ity uddeśa-padaṃ / tad etat tisṛbhiḥ pariśuddhibhiḥ śuddhaṃ veditavyaṃ / kālaśuddhyā para-sambhāvanā-śuddhyā pratipatti-śuddhyā ca /yāvaj-jīvaṃ caraṇād ārāc cārī bhavati / eṣā ca kālaśuddhiḥ / adhikaraṇa-śuddhitaḥ śuddhaḥ / avyatikramaṇataḥ śuciḥ / iyaṃ ca para-sambhāvanā-śuddhiḥ // tatra syāc chuddho na śucir iti catuṣ-koṭikaḥ / tatra prathamā koṭir adhyā-pannasya adhikaraṇe jayaḥ / dvitīyā koṭir anadhyāpannasya adhikaraṇe parājayaḥ / tṛtīyā koṭir anadhyāpannasya adhikaraṇe jayaḥ / caturthī koṭir adhyāpannasya adhikaraṇe parāja- yaḥ // tatra mātṛgrāmasya kāyasaṃsarga asvīkaraṇān nirāmagandhaḥ / dvaya-dvaya-samāpadanād virato maithunāt / tad-anyena hasta-saṃsarga-ādikena upāyena śukra-śoṇitavi mokṣaṇād apraṇidhāya ca brahma-caryā abhyupagamād virato grāmadharmāt / iyaṃ ca pratipattisampad ity ucyate // samāsa artho atra eva antarbhūto draṣṭavyaḥ //

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可委者,謂可寄託故。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誷故。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解]又與妄語相反的就是不妄語,就是誠實語。
第一句,可信,就是可以信賴,可以信任。
第二句,可委,就是你有重要的事情可以托他辦理。
第三句,應可建立,就是說在各式各樣糾紛的事情裏面,可以舉這個人做中間人。因為他不虛偽,不會袒護那一邊,能說真實語,可以算是一個中正不偏袒的證人。
第四句,無有虛誑,就是你委托他辦什麼事情,他到時候不會說虛誑,不欺瞞你。這一段文的略義,有三種攝受的力量,就是一種可以信賴的力量。第一、欲解攝受,就是可信、可委。第二、保任攝受,就是可建立。第三、作用攝受,就是不虛誑。
mṛṣā-vādm ārabhya śraddheyo bhavati pratyayitatvāt / pratyayito viśvāsyatayā /
tatra tatra adhikaraṇe prāmāṇikatvena sthāpyate tathā ca viśvāsam āpanneṣv avisaṃvādanād anabhidrohaṇād avisaṃvādakaḥ // samāsatas tri-vidha upagrahaḥ paridīpito bhavati / āśaya upagraho viniyoga upagrahaḥ kriyā upagrahaś ca ///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雜阿含-1-32論釋

cs1-2

I. 解說世尊為何要觀無常、苦、空、無我?

[論說]有四種所化有情,先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何等為四?謂於先有、先世、先身、先所得自體中,聽聞常見增上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增上力故,於今由彼為因,由彼為緣,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如說由常見,如是由斷見,由現法涅槃見,由薩迦耶見,廣說亦爾。此中,世尊由種種勝解智力(T30,569c),種種界智力(T30,571b)增上力故,尋求彼先勝解及彼後界。如其所應,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多分為轉四種法教。或為餘智未成熟者,令彼智成熟故;智已成熟者,令彼解脫諸煩惱故。為初邪界有情,說因滅故行滅,由行盡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二邪界有情,說因集故行集,由行起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三邪界有情,由諸行苦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四邪界有情,若離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諸行空門轉正法教;若即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無我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T30,773a

[解]1)有四種所教化的有情,因為過去世一次又一次的學習錯誤的勝解、知見,而聚集成為不同的種姓。這裡的界?就是由於錯誤的勝解、見而薰習成為種姓。哪四種?第一、在過去生的存在、過去世、過去生的身、過去生所得的自己的生命體中,因為聽聞為常見所強化的不正確的道理,以及因為不合道理的作意思惟的強大力量。一次又一次的學習這樣的思想,薰習成為種姓。因此,在現在這一生,由彼聽聞、不合道理的作意思惟為因、為緣。所以稱為一次又一次的學習錯誤的勝解、知見,而聚集成為不同的種姓。如同上面所說,由於常見,同樣的第二、由於斷見。第三、由現法涅槃見。第四、由薩迦耶見,詳細的說明也是如此。

2)在這裡,世尊經由他的智慧的力量,如實了知眾生欲樂、勝解種種差別,如實了知眾生的本性、素質、行為等種種差別。尋求彼所要教化的有情,過去的勝解及彼後來的種姓。如其所相對應的四種思想,為了調伏彼錯誤的勝解、界的緣故,大部分會為這些有情宣說無常、苦、空、無我這四種法教。或是為其餘智慧尚未成熟的有情,令彼智慧成熟的緣故。智慧已經成熟的有情,令彼解脫種種煩惱的緣故。

3)a)為了第一種常見的有情,宣說因滅的緣故,五蘊諸行滅。由諸行滅盡作為入門,宣說無常的性質,為了調伏彼常見的錯誤勝解、界的緣故。b)為了隨順第二種斷見的有情,宣說因集起的緣故,五蘊諸行集起。由諸行集起作為入門,宣說無常的性質,為了調伏彼斷見的錯誤勝解、界的緣故。c)為了隨順第三種現法涅槃見的有情,由諸行是苦作為入門,宣說正法的教導,為了調伏彼現法涅槃見的錯誤勝解、界的緣故。d)為了隨順第四種薩迦耶見的有情,若是離開諸行,生起有一個我的思想的修行者,由諸行是空作為入門,宣說正法的教導。若是就是諸行,生起有一個我的思想的修行者,由無我作為入門,宣說正法的教導,為了調伏彼薩迦耶見的錯誤勝解、界的緣故。

II.解說什麼是解脫?

[論說]復次、善說法律,略由三種不共支故,不共外道,墮善說數。一者、宣說真實究竟解脫故,二者、宣說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云何真實究竟解脫?謂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此中見道果,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於一切解脫,猶有所應作故。又解脫有三種:一、世間解脫,二、有學解脫,三、無學解脫。世間解脫,非是真實,有退轉故。有學解脫,雖是真實而非究竟,猶有所作故。當知所餘,具足二種。T30,773b

[解]復次,世尊善說的法律,大略地說,由於三種獨特的部分,所以,跟外道有所不同,墮入善說的數目。哪三種?一者、宣說真實究竟解脫故,二者、宣說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什麼是真實究竟解脫?就是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就是見道的果,及從此見道果之後所得世、出世修道的果。在這裡,見道的果,由於畢竟的緣故,得名為真實,而不是究竟,因為對於一切煩惱的解脫,猶有所應該作的事的緣故。又,解脫有三種。哪三種?一、世間解脫,二、有學解脫,三、無學解脫。什麼是世間解脫?不是真實,因為還有退轉的關係。什麼是有學解脫?雖然是真實,而不是究竟,猶有所應該作的事的緣故。應當知道所剩餘的無學解脫,具足二種,就是真實且究竟。

III.解說如何得解脫

[經文]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論說]云何方便?謂於諸行中,依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修無常想,依無常修苦想,依苦修空、無我想,因此得入諦現觀時,由正觀察所知境故,獲得正見。由此正見為依止故,修道位中,遍於諸行住厭逆想。彼於住時,雖由彼相應受憶念思惟,不現前境明了現前而不生喜。由不生喜增上力故,彼於行時,即於彼受所緣境界不生染著。彼於一切所求境界得處中故,尚不希求,何況耽著!彼由如是若住、若行,於喜、貪纏速能滅盡,心清淨住。又即於彼,如所得道極多修習為因緣故,永拔彼品麤重隨眠,獲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即是心善解脫。T30,773b

[解]1)什麼是真實解脫的方便?就是在諸行中,依據無常等如所有性,及五蘊性類各各不同的盡所有性,修習無常的想法。依據無常的概念,修習苦的想法。依據苦的概念,修空、無我的想法。因此無常、苦、空、無我,證得、悟入四諦現觀的時候,由於能正確地觀察所應該知道的五蘊境界的緣故,獲得正確的見解。

2)什麼是究竟解脫的方便?a)由於這個正確的見解為依止的緣故,在修道的階段中,心周遍地對於諸行,安住厭逆的想法。b)那位修行者在住於禪修的時候,雖然由於彼相應的受憶念、思惟,能令不是出現在眼前的境界,顯明清楚的出現在眼前,但是,心理不會對於這個境界生起歡喜。c)由於不會生起歡喜的強大力量的緣故,彼修行者在乞食等行動的時候,就是對於他領受所緣的境界,不會生起染著。他對於一切所追求的境界,能得處於平等、不偏不移的緣故,尚且不會希望尋求,更何況會耽著!他由於這樣或是住於禪修時,或是行動時,對於心的歡喜與貪著的現前活動,很快的能夠消滅、窮盡,因為沒有喜與貪的現行,所以,心清淨而住。d)又,就是對於彼如所得道的四念處,極多修習為因緣的緣故,能永遠拔除彼愛品的麤重隨眠,獲得真實究竟解脫,應當知道就是心得完善的解脫。

IV.解說已解脫者能自知

[經文] 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論說]云何自內所證?當知有四種相。若於有學解脫轉時,由二種相內慧觸證。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又我已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若於無學解脫轉時,即由如是二種相故,內慧觸證。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我今尚無餘一生在,況二、況七!又隨所樂,亦能為他如實記別。如是名為自內所證。T30,773c

[解]什麼是自己內心所體證?應當知道有四種相貌。

1)若是在有學解脫轉起的時候,由於二種相貌,知道內心的無我智慧觸證滅諦,就是現前見到滅諦。哪二種?

第一、我生已盡。我已經滅盡種種惡趣中所生起的五蘊諸行,就是我不會再投生到三惡趣中。又,我已經滅盡,扣除掉七生、二生、一生所剩餘的後有所生起的五蘊諸行。就是說,初果最多七生,第八有已滅盡。二果最多二生,第三生已滅盡。三果,只有一生,已滅盡第二生。

第二、梵行已立。我已經安住在能夠究竟滅盡煩惱,且不會退轉的八聖道。

2)若是在無學解脫轉起的時候,就是由這樣二種相貌的緣故,知道內心的無我智慧觸證滅諦。哪二種?

第一、所作已辦。就是我已經作完,為了斷除剩餘的一切煩惱,所應該學習的事情。因為一切結永遠滅盡沒有剩餘,一切道與果已經以無我智慧體證,得到涅槃。

第二、不受後有。我現今尚且沒有剩餘一生存在,更何況二生、七生。又,隨其所歡喜,也能夠為他人如其真實記別。這樣稱為自內所證。

cs3-6

I.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

[經文] 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

[解說] rūpañca bhikkhave, abhijānaṃ parijānaṃ virājayaṃ pajahaṃ bhabbo dukkhakkhayāya. s22.24 諸比丘!於色知、明、離欲、斷,則能導致苦盡。

[論說]復次、為欲證得所未得解脫故,應觀察八事,謂於諸行中,愛味、過患、出離觀察,及聞、思、思擇力、見道、修道觀察。於諸行中觀察愛味時,能善通達諸行愛味所有自相。即於諸行觀察過患時,能善了知三受分位過患共相,謂於是中甚少愛味、多諸過患。如是了知愛味染著、多諸過患共相應已,於所愛味一切行中,隨所生起欲貪煩惱,即能除遣、制伏、斷捨。於此欲貪不現行故,說名為斷,非永離欲故名為斷。又於彼事心未解脫,若於隨眠究竟超越,乃永離欲,心得解脫。是名一門觀察差別。又修行者,於彼諸行正觀察時,先以聞所成慧,如阿笈摩,了知諸行體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空及無我。彼隨聖教如是勝解,如是通達,既通達已,復以推度相應思惟所成微細作意,即於彼境如實了知。即由如是通達了知增上力故,於彼相應煩惱現行現法、當來所有過患,如實觀察,由思擇力為依止故,設復生起而不實著,即能捨離。彼由如是通達了知及思擇力多修習故;能入正性離生。既入正性離生已,由修道力漸離諸欲。彼由思擇、見道二種力故,隨其所應,斷諸煩惱,謂不現行斷故,及一分斷故,由修道力,究竟離欲。如是由前二種漸離欲貪,由修道力心得解脫。

[解]復次,為了想要證得尚未得到的解脫的緣故,應該觀察八件事情。哪八件?就是在五蘊諸行當中,愛味、過患、出離觀察,及聞、思、思擇力、見道、修道觀察。

1)什麼是愛味的觀察?在五蘊諸行中,當觀察愛味的時候,能夠善巧的通達五蘊諸行的愛味所有的各自的相貌。

2)什麼是過患的觀察?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當觀察過患的時候,能夠善巧的了知苦受、樂受、不苦不樂這三種受的時分與地位,他們的過患共相是苦,因為苦受本身就是苦。樂受,變壞的時候是苦。不苦不樂受,無有恆常,苦、樂受隨時都會生起,所以也是苦。在這樣三種受中,令人生起愛著的滋味很少,但是卻有許多苦的過患。

3)什麼是出離的觀察?這樣了知愛味染著很少,卻有許多種種的過患與愛味一起活動之後,對於所愛味染著的五蘊一切行中,隨順根對境時,所生起的欲貪煩惱,就能除遣欲貪,制伏欲貪,斷捨欲貪。

a)什麼是斷捨?在這裡,因為欲貪不會現前活動的緣故,說為斷,不是永遠捨離欲的緣故,而稱為斷。

b)什麼是離欲?對於彼五欲的事情,內心尚未解脫欲貪。若是對於隨眠,能究竟超越,才算是永遠捨離欲貪,內心得以解脫欲貪。這樣這三種觀察,稱為第一種入門觀察的不同。

4)什麼是由聞慧來觀察?又,這位修行者,對於彼五蘊諸行正在觀察的時候,首先,以聽聞佛法所成就的智慧,如聽聞阿笈摩聖典,而了知五蘊諸行本體是無有恆常,因為無有恆常的緣故,所以是苦。因為苦的緣故,所以離開五蘊沒有我是空及五蘊不是我。

5)什麼是由思慧來觀察?那位修行人,隨順聖典的教法,對於五蘊諸行是無常、苦、空、無我有深刻的體認,對於這無常、苦、空、無我,能通達無礙。既然通達無礙之後,還能用與推度相應的思惟所成就的微細作意,就是說對於彼五蘊境,能如實了知是無常、苦、空、無我。

6)什麼是由思擇力來觀察?就是因為這樣通達無常、苦、空、無我,沒有障礙。且對於彼五蘊境,能如實了知是無常、苦、空、無我。因為這二種強大力量的緣故,對於與他相順的煩惱現前活動,煩惱活動的現在、未來所有的過患,能夠如其真實的觀察,由於思惟決擇的力量為依止的緣故,假設還是生起,但是不會真實的染著,就能夠捨離。

7)什麼是由見道來觀察?那位修行人,經由這樣聞慧通達無常等沒有障礙,經由思慧了知五蘊境是無常等。以及經由思擇力能不染著於欲貪。因為一次又一次,反覆地實踐的緣故,所以,能夠進入正性離生。

8)什麼是由修道來觀察?既然能進入正性離生之後,由於修道的力量,逐漸的捨離三界的欲。那位修行人,由於思擇與見道這二種力量的緣故,隨著與他相順的欲貪等,能斷種種欲貪等煩惱,就是因為欲貪等不現行稱為斷的緣故,這是思擇的力量。以及一部分見煩惱斷除的緣故,這是見道的力量。經由修道的力量,能究竟捨離三界的欲。這樣經由前面思擇與見道這二種力量,逐漸捨離欲貪。經由修道的力量,心得解脫三界的欲。

復次,有兩種煩惱斷果及苦滅果。一者、見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已永盡捺落迦、傍生、餓鬼,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乃至廣說。二者、修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最後身暫時支持,第二有等永不復轉。復有兩種苦滅。一者、現在為因,未來苦滅;二者、過去為因,現在苦滅。復有兩種苦滅。一者、心苦滅;二者、身苦滅。復有兩種苦滅。一者、壞苦、苦苦苦滅;二者、行苦苦滅。復有兩種苦滅。一者、非愛業果苦滅;二者、可愛業果苦滅。

[解]復次,還有兩種煩惱斷除所得的成果,以及兩種苦惱滅盡所得的成果。

1)哪二種煩惱斷除所得的成果?

第一、由於見道而斷除見煩惱,而體證彼成果的緣故,a)能自了知我已經永遠斷盡地獄、傍生、餓鬼這三惡趣中所生起的五蘊諸行,就是我不會再投生到三惡趣。b)我現今證得預流果,我已經安住在能夠究竟滅盡煩惱,且不會退轉的八聖道。c)乃至廣說,就是我已經滅盡,扣除掉七生、二生、一生所剩餘的後有所生起的五蘊諸行。

第二、由於修道而斷除愛煩惱等,而體證彼成果的緣故,a)能自了知我最後身,暫時支持。b)第二有的生老病死等苦法,永遠不會再生起,就是有餘涅槃。

2)哪二種苦滅除所得的成果?這裡是說明無餘涅槃。

a)第一、現在見愛煩惱斷盡為原因,未來五蘊諸行的苦滅盡。第二、過去惑業為原因,感得現在的異熟苦滅盡。

b)還有兩種苦滅。第一、意識相應的苦滅。第二、五識相應的苦滅。

c)還有兩種苦滅。第一、變壞而生的苦、苦惱本身的苦,這二種苦滅。第二、行苦苦滅。

d)還有兩種苦滅。第一、非愛業所感得的惡趣果的苦滅。第二、可愛業所感得的善趣果的苦滅。

[論說]復有少分已見諦跡諸聖弟子,雖已超過諸惡道苦所有怖畏,由未永盡一切結故,其心猶有於當來世共諸異生老死怖。為斷彼故,而能發起猛利樂欲,乃至正念,及無放逸,勤修觀行。

[解]還有少部分已經見到四聖諦的路跡的諸聖弟子,雖然已經超過諸惡道苦的所有怖畏,由於尚未永遠斷盡一切結的緣故,在未來世裏面,還會與諸異生一樣有生老死等,他的心還有這種恐怖。為了斷除那種恐怖的緣故,而對於涅槃,能發起猛利樂欲,乃至正念於涅槃,以及於斷其餘煩惱沒有放逸,精勤修習對於五蘊觀察無常等行相。

此四經的差別,不知道為何cs.3沒有心解脫?

cs.3.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cs.4.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cs.5.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cs.6.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五(二)正思惟,cf. s22.52 dutiya nandikkhay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於五蘊當正思惟---如實知---欲貪斷---心解脫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如是受……。想……行……。識,當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惟,觀識無常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3.自證

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正思惟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4.結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解脫的前行

[論說]復次,即彼解脫有二種前行法:一者、見前行法,二者、道果前行法。見前行法者,謂由解脫及彼方便,自內所證增上力故,從他言音,起聞、思、修所成妙善如理作意,未入正性離生能入正性離生,得如實見,出世正見。道果前行法者,謂得如是正見已,復起所餘正思惟等,或同時生,或後時生道前行法,為斷所餘諸煩惱故。T30,773c

[解]復次,就是彼真實究竟的解脫有二種前行法。哪二種?一者、見前行法,二者、道果前行法。1)什麼是見前行法?就是見道的方法,或是見道之前的活動有哪些?就是因為善說法律的緣故,因為佛法具足不共外道的三支,就是解脫及彼方便、自內所證的強大力量的緣故。從善知識他的言語法音,生起聞、思、修所成的微妙善巧的如理作意,尚未進入正性離生,能夠進入正性離生,得到如其真實的無我見,出世的正確見解。2)什麼是道果前行法?就是已得到這樣正見,之後生起修道斷惑的其餘正思惟等七聖道。正思惟等或是與正見同時生,因為正見生起的時候,八聖道是同時具足的。或是見道後的時候,生起修道之前行法,就是正思惟等,為了斷除所剩餘的種種煩惱的緣故。

II.正思惟

[經文]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

[解說]此中若依瑜伽論的解說,應有二種前行:如理作意、正思惟。如理作意可引生正見,之後引起正思惟;此正思惟推動修道的運作。所以,若依巴利為:如理作意,應指生起正見之前行。若依漢譯:正思惟,則為正見之後的正思惟。 然而在瑜伽師地論的解說好像二者又有關係,如卷11(T30, 330c):若不如理而強作意,其如理者而不作意。總說此二,名不正思惟。若於是中應合道理,應知是處名為如理,謂於闇中作光明想,由此方便,如理作意,非不如理。

rūpaṃ bhikkhave, yoniso manasikarotha, rūpāniccatañca yathābhūtaṃ samanupassatha, rūpaṃ bhikkhave, bhikkhu yoniso manasikaronto rūpāniccatañca yathābhūtaṃ samanupassanto rūpasmiṃ nibbindati. s22.52

諸比丘!你們應該如理作意色,及如實觀色的無常性。諸比丘!當比丘如理作意於色時,及如實觀色無常性時,厭離於色。

III. 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經文] 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解說]漢譯的欲、貪,在巴利文為喜、貪,且說明二者的關係。

nandikkhayā rāgakkhayo, rāgakkhayā nandikkhayo, nandirāgakkhayā cittaṃ vimuttaṃ suvimuttanti vuccati. s22.52 因喜盡故,貪盡;因貪盡故,喜盡;因喜、貪盡故心解脫,稱為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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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經文] 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解說] yo bhikkhave, rūpaṃ abhinandati, dukkhaṃ so abhinandati, yo dukkhaṃ abhinandati aparimutto so dukkhasmāti vadāmi. s22.29.

諸比丘!若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若於苦愛喜者,我說:彼於苦不得解脫。

[論說] 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二?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非所求者,謂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解]復次,有二種愚夫的相貌。哪二種?一者、對於所應該追求的事情,不能如其真實的了知。二者、對於不是所應該追求的事情,反而生起追求。

1)什麼事情才可以稱為這件事是所應該追求,不能如其真實的了知?就是涅槃,五蘊諸行永遠滅盡,這件事是所應該追求。而眾多的愚癡凡夫,對於當來世的五蘊諸行不再生起,都沒有歡喜、希求。對於當來五蘊諸行的生起,唯獨有歡欣、喜樂。由於這樣的因緣,對於所應該追求的涅槃,及諸行的生起所有眾多苦,不如實知。

2)什麼事情才可以稱為這件事不是所應該追求的事情,反而生起追求?不是所應該追求的事情,就是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愚夫對於這樣的眾多苦的諸行生起,反而生起歡欣、喜樂。對於以生為根本的一切五蘊諸行中,深刻地生起歡喜、染著。對於以生為根本的所有種種業,造作、積集。由是惑與業的因緣,對於有生的苦,及以生為根本的老、病、死等眾苦不同,不能得到解脫。這樣稱為不是所應該追求的事情,反而生起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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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總說四決定:無常、苦、空、無我

[論說]復次,於諸行中,有四決定:一、無常決定,二、苦決定,三、空決定,四、無我決定。

II.解說無常

[經文] 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

[解說] rūpaṃ bhikkhave, aniccaṃ atītānāgataṃ, ko pana vādo paccuppannassa. s22.9 諸比丘!過去、未來色無常,更何況說現在色!

evaṃ passaṃ bhikkhave, sutavā ariyasāvako atītasmiṃ rūpasmiṃ anapekkho hoti, anāgataṃ rūpaṃ nābhinandati, paccuppannassa rūpassa nibbidāya virāgāya nirodhāya paṭipanno hoti. s22.9 諸比丘!多聞聖弟子如是見時,不顧戀過去色,不欣求未來色,對於現在色,行向厭、離欲、滅盡。

[論說]1.云何諸行無常決定?由三種相,當知過去、未來諸行尚定無常,何況現在!何等為三?謂先無而有故,先有而無故,起盡相應故。若未來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即應非先無而有,如是應非無常決定。由彼先時施設非有,非有為先,後時方有,是故未來諸行無常決定。若現在行從緣生已決定有者,是即應非先有而無,未來諸行便應非是無常決定,現在諸行亦應不與起盡相應。由現在行從緣生已,非決定有,以有為先施設非有,是故過去諸行無常決定。如是現在諸行,因未來行先無而有,因過去行先有而無,由此施設起盡相應。是故說言:當知去、來諸行無常性尚決定,何況現在!是名諸行無常決定。云何諸行苦性決定?謂去、來諸行尚是生等苦法,何況現在!所以者何?過去諸行是已度苦,未來諸行是未至苦,現在諸行是現前苦,是名諸行苦性決定。云何諸行空性決定?謂去、來諸行尚定空性,何況現在!所以者何?未來諸行其性未有,由此故空;過去諸行其性已滅,由此故空;現在諸行雖有未滅,諦義、勝義性所遠離,由此故空,是名諸行空性決定。云何諸行無我決定?謂去、來諸行尚定無我,何況現在!所以者何?未來諸行非我之相,未現前故;過去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現在諸行非我之相,正現前故,是名諸行無我決定。

[解]1)什麼是諸行無常決定?經由三種相貌,應當知道過去、未來的五蘊諸行尚且決定是無常,更何況是現在!哪三種?就是先前沒有而後來有的緣故,先前有而後來沒有的緣故,生起與滅盡相合的緣故。

第一、若是未來五蘊諸行,先前所沒有,將來決定沒有的話,這就應該不是先前沒有而將來有,這樣應該不是無常決定。為什麼?由於彼先前的時候,施設、安立沒有,沒有為先,後來的時候才有,因此,未來五蘊諸行無常是決定。

第二、若是現在五蘊諸行,從因緣生起之後,決定存有的話,這就應該不是先前有而後來無,未來諸行就應該不是無常決定,現在諸行也應該不與生起、滅盡相應。為什麼?由於現在諸行從因緣生起之後,不是決定存有,以存有為先,施設後來沒有,因此,過去五蘊諸行無常是決定。

第三、這樣現在的諸行,因為未來諸行先前沒有而後來存有,因為過去諸行先前存有而後來沒有,由此未來、過去施設生起與滅盡相應。因此,說應當知道過去、未來諸行無常的體性尚且決定,更何況現在!是名諸行無常決定。

2)什麼是五蘊諸行苦性決定?就是過去、未來諸行,尚且是生等苦法,更何況是現在。為什麼?過去五蘊諸行是已經度過的苦,未來五蘊諸行是尚未來臨的苦,現在五蘊諸行是現在眼前的苦,是名諸行苦性決定。

3)什麼是五蘊諸行空性決定?就是過去、未來諸行,尚且決定是空性,更何況是現在。為什麼?未來諸行他的體性尚未存有,由於這個緣故是空。過去諸行他的體性已經滅盡,由於這個緣故是空。現在諸行雖然存有,尚未滅盡,諦義、勝義性所遠離,由於這個緣故是空,是名諸行空性決定。

4)什麼是五蘊諸行無我決定?就是過去、未來諸行,尚且決定是無我,更何況是現在。為什麼?未來諸行非我的相貌,尚未現在眼前的緣故。過去諸行非我的相貌,已經超越、度過的緣故。現在諸行,雖然有種種行相,但不是我,只有種種行相正現在眼前的緣故,是名諸行無我決定。

2.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常。一、由過去世已滅壞故,二、由未來、現在世是應滅壞法故。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苦:一、是生等苦法故,二、是三苦性故。此諸苦相,如前應知。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空:一、畢竟離性空故,二、後方離性空故。畢竟離性空者,謂諸行中我我所性畢竟空故。後方離性空者,謂於已斷一切煩惱心解脫中,一切煩惱皆悉空故。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我:一、諸行種種外性故,二、諸行從眾緣生不自在故。

[解]1)又,由於二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決定無常。哪二種?第一、由於過去世的五蘊諸行已經滅壞的緣故。第二、由於未來、現在世五蘊諸行是將會滅壞法故。

2)又,由於二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決定是苦。哪二種?第一、是生等苦法的緣故。第二、是三種苦性的緣故。這個眾多苦的相貌,如前面應知。

3)又,由於二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決定是空。哪二種?第一、畢竟離性空故,二、後方離性空故。什麼是畢竟離性空?就是在五蘊諸行中,我、我所的體性畢竟是空的緣故。什麼是後方離性空?就是在已經斷除一切煩惱心得解脫中,一切煩惱都空的緣故。

4)又,由於二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決定無我。哪二種?第一、五蘊諸行種種外性故,離開五蘊諸行沒有我。第二、五蘊諸行,從眾多條件生起,不自在的緣故,所以五蘊本身不是我。

3.復由十相,當知諸行四相決定。謂由敗壞、變易、別離、相應、法性相故,非可樂、不安穩、相應、遠離、異相相故。如是等相,如前聲聞地已廣分別。

[解]還有可由十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四種相是決定。哪十種?敗壞,就是滅壞無常。變易,就是變異無常。別離,就是別離無常。相應,就是合會無常。法性,就是法性無常。非可樂,就是不可愛苦。不安穩,就是不安穩苦。相應,就是結縛苦。遠離,就是無所得空。異相,就是不自在無我。這些等等的相貌,如同前面聲聞地已經詳細分別。

III.解說厭、離欲、滅盡

[經文] 厭、離欲、滅盡

[論說] 復次、依出世道作意修中,有五離繫品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即此五界,由一切行永寂靜故,名諸行止。由我、我所、我慢、執著及與隨眠皆遠離故,說名為空。由一切相皆遠離故,名無所得。於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名為愛盡。於無欲界,所有欲貪皆遠離故,名為無欲。於滅界中,及於有餘依、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其所應皆永滅故,皆寂靜故,隨其次第,說名為滅,亦名涅槃。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

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

[解]復次,依照出世間道作意修中,有五種離繫品界。什麼是離繫品類的五種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

1)什麼是斷界?因為見道所斷諸行斷的關係,名為斷界。

2)什麼是無欲界?因為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無欲界。

4)什麼是有餘依涅槃界?就是見修二道已斷煩惱,這個修行人尚有剩餘的所依身的關係,名為有餘依涅槃界。

3、5)什麼是無餘依涅槃界?這個所依的身心滅盡的緣故,名為滅界,也稱為無餘依涅槃界。

6)什麼是諸行止息?就這五種界,由於五蘊諸行永遠寂靜的緣故,名為諸行止息。

7)什麼是空?由我、我所、我慢,執著就是纏,隨眠就是粗重,都遠離的緣故,說名為空。

8)什麼是無所得?由於一切有為相,都遠離的緣故,名為無所得。

9)什麼是愛盡?就是在見道所斷煩惱的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的所有貪愛都遠離不現行的關係,名為愛盡。就是不希望、不尋求未來的五蘊事的關係。

10)什麼是離欲?對於現前受用的五欲境界,沒有歡喜、快樂。或是在無欲界,所有色界與無色界的欲貪都遠離的關係,名為無欲。這愛盡與離欲這二項顯示說明是有餘依涅槃。

11)什麼是滅、涅槃?在滅界中,以及在有餘依、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其所相應都永遠滅盡的關係,都寂靜的關係,隨其次第,說名為滅。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說為涅槃。

12)又,對於斷界,尚未得到,為了得到,精勤修習的緣故,稱為對於諸行修習厭。

13)對於無欲界,尚未得到,為了得到,精勤修習的緣故,稱為對於諸行修習離欲。

14)對於滅界,尚未得到,為了得到,精勤修習的緣故,稱為對於諸行修習滅。

cs09-10

I. 色無常...名真實正觀

[經文]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

[解說] rūpaṃ bhikkhave, aniccaṃ, yadaniccaṃ taṃ dukkhaṃ, yaṃ dukkhaṃ tadanantā, yadanattā taṃ "netaṃ mama neso'ham asmi, na me so attā"ti evametaṃ 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daṭṭhabbaṃ. s22.15

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彼不是我的,彼不是我,彼不是我的我。應以平等慧如實見彼如是。

[論說]復次,為心解脫勤修習者,有二種漸次:一、智漸次,二、智果漸次。云何智漸次?謂於諸行中,先起無常智,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故。次後於彼生相應行,觀為生法、老法,乃至憂、苦、熱、惱等法。由是因緣,一切皆苦,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又彼諸行,由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故,即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無有我,此則依先苦智生後無我智。如是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名智漸次。

[解]復次,為了令心得到解脫,而精勤修習的人,有二種逐漸的次第。哪二種?一、智漸次,二、智果漸次。什麼是智的漸次?

1)就是在諸行中,首先生起無常的智慧,如何生起呢?經由思惟決擇彼五蘊諸行生滅道理的緣故。

2)接著後面,對於彼五蘊諸行中,與生相順的活動,觀察為生的現象、衰老的現象,乃至憂愁、苦、熱、惱等法。由這些因緣,一切五蘊諸行都是苦,這就是依照先前的無常智,生起後面的苦智。

3)又,彼五蘊諸行,由於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的緣故,就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的活動相貌的道理,所以,沒有我,這就是依照先前的苦智,生起後面的無我智。這樣觀察無常的緣故是苦,苦的緣故是無我,是名智漸次。

II. 智果漸次

[經文] 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論說]云何智果漸次?謂厭,離欲,解脫,遍解脫。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如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一差別。復有差別,謂於厭位,斷界極成滿故名厭。即依止厭,除非想非非想處,於餘下地得離欲時,施設離欲位,故名離欲。於非想非非想處得離欲時,施設解脫位,故名解脫。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二差別。云何遍解脫?謂由如是煩惱雜染解脫故,生等諸苦雜染亦普解脫,是名遍解脫。如是由智增上力故,於諸行中起厭,由習厭故得離欲,由習離欲故得解脫及遍解脫,如是名為智果漸次。

[解]什麼是智果漸次?就是厭,離欲,解脫,遍解脫。

1)什麼是厭?就是對向治理現前煩惱的緣故,生起厭逆想,使令諸煩惱不復現行。

2)什麼是離欲?就是由於修治薰習厭逆心的緣故,雖然於對治的方法,不去作意思惟,但是對於一切雜染、可愛事的境界,貪著的心不會現前行動,這是由於伏斷的強大力量的緣故。什麼是伏?制伏所生起的煩惱,而使他暫時不會生起。什麼是斷?斷絕煩惱的種子,而使他畢竟不再生起。

3)什麼是解脫?就是對於這個制伏、斷絕對治多次的修治薰習的緣故,永遠拔除隨眠煩惱。這樣就是厭、離欲、解脫,第一種差別。還有不同的意思,就是在厭的階段中,見道所斷的煩惱斷的時候,能達到極至成就圓滿,因此稱為厭。就是依止這個厭,扣除非想非非想處,對於其餘下面的種種地,得到離欲的時候,施設為離欲的階段,因此稱為離欲。對於非想非非想處,得到離欲的時候,施設為解脫的階段,因此稱為解脫。這樣稱為厭、離欲、解脫的第二種差別。

4)什麼是普遍的解脫?就是由於這樣的煩惱雜染能得到解脫的緣故,生等種種的苦雜染,也能得到普遍的解脫,稱為遍解脫。這樣由於無常等智慧的強大力量的緣故,在五蘊諸行中,生起厭逆。由於薰習厭逆的緣故,能得離欲。由於薰習離欲的緣故,能得到解脫,以及遍解脫,這樣稱為智果漸次。

III. 四種邪執

[論說]此中復有四種邪執,何等為四?一、見邪執,二、慢邪執,三、自內邪執,四、他教邪執。見邪執者,謂於諸行中執我、我所。慢邪執者,謂於諸行中起我慢執。前見邪執,障諦現觀。後我慢邪執,障修所斷煩惱等斷。自內邪執者,謂獨處空閑,不正分別為依止故,執有實我,或見邪執,或慢邪執。他教邪執者,謂由他教起邪執者,謂此是我,此是我所,我慢行轉。又於內起不正分別,執我、我所名內邪執,亦名非他教邪執。如是一切邪執永斷,當知是名智果。

[解]在這裡,還有四種錯誤的執著,哪四種?一、見邪執,二、慢邪執,三、自內邪執,四、他教邪執。

1)什麼是見邪執?就是在五蘊諸行之中,執著為我、我所。

2)什麼是慢邪執?就是在五蘊諸行之中,生起我慢的執著。前面的我見邪執,能障礙對於四聖諦的現前觀察。後面的我慢邪執,能障礙修道所斷煩惱等的斷除。

3)什麼是自內邪執?就是一個人獨自在空閑的地方,不能合理分別為依止的緣故,執著五蘊中有真實的我,或是我見邪執,或是我慢邪執。

4)什麼是他教邪執?就是由於他人的教導,生起邪執,就是這個五蘊是我,這個五蘊是我所。由於我見,我慢的行相轉動。又,對於自己內身,生起不合理的分別,執著我、我所,名為內邪執,也名為非他教邪執。這樣一切錯誤的執著永遠斷除,應當知道稱為智果。

cs11-12

I.無常因

[論說]復次、由三種相,應知諸行非斷、非常。何等為三?一、以無住行為因故,二、生已無住因故,三、未來諸行因性滅故。此中諸行因無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當知諸行非常。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解]復次、經由三種相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不是斷、不是常。哪三種?一、以無住行為因故,就是過去。二、生已無住因故,就是現在。三、未來諸行因性滅故。什麼是未來諸行?能生未來諸行的種子。現在諸行能薰習,所以是未來諸行的因。在這裡,生起諸行的因是無常的緣故。生起之後,常住的因不可能找得到的緣故,應當知道五蘊諸行不是常。現在諸行已滅的緣故,然而能生起未來諸行種子,令其相續,應當知道五蘊諸行不是斷。

II.無常緣

[論說]復有四緣,能令諸行展轉流轉。何等為四?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即此四緣,略有二種:一、因,二、緣。因唯因緣,餘三唯緣。

1)又因緣者,謂諸行種子。

2)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

3)所緣緣者,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

4)增上緣者,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解]還有四種緣,能令五蘊諸行展轉流轉。哪四種?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就是這四種緣,簡略的說可歸為二種,一個是因,一個是緣。因只有因緣,其餘三個只是緣。

1)什麼是因緣?就是五蘊諸行的種子。

2)什麼是等無間緣?就是前面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什麼是相應法等無間滅?就是說前五識望後五識,為等無間緣。

3)什麼是所緣緣?就是五識身等是以五種各別的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是以一切法為所緣。

4)什麼是增上緣?就是五識等是以眼等各別所依根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是以四大種身,以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又先前所造的業,望向所生起的可愛、不可愛果,應當知道也是增上緣。這樣資糧望向見道,修道望向得涅槃,應當知道也是屬於增上緣。

Cs13-14

I.如實知味、患、離

[經文] 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

1.復次,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解]復次,經由三種事情,二種相貌,應當觀察雜染,以及清淨。什麼是經由三種事情,觀察一切雜染、清淨?第一、在五蘊諸行中,觀察雜染的因緣,就是觀察彼五蘊的愛味為愛味的緣故。第二、在五蘊諸行中,觀察清淨的因緣,就是觀察彼五蘊的過患為過患的緣故。第三、在五蘊諸行中,觀察清淨,就是觀察彼五蘊的出離為出離的緣故。這樣三種,一切總合略為一項,稱為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2.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如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離。盡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是名於彼愛味,又此愛味極為狹小;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愛味。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是名於彼過患,又此過患極為廣大;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此出離寂靜無上,畢竟安隱;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又即此愛味,即此過患,即此出離,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解]什麼是經由二種相貌,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什麼是如所有性?就是在五蘊諸行中,如彼愛味、過患、出離的特性而觀察。什麼是盡所有性?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盡其所有愛味、過患、出離,都觀察。

1)在這裡,以觀察五蘊諸行為條件,生起歡樂,生起喜悅,是名於彼愛味。又,這種愛味極為狹小。這樣,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中所謂愛味。

2)又,觀察五蘊諸行是無常、苦、變壞的現象,是名於彼過患。又,這種過患極為廣大。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

3)又,還觀察在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這種出離是寂靜,是無上,是畢竟安隱。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

4)又,就是這個愛味,就是這個過患,就是這個出離,在五蘊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仔細、真實的觀察,應當知道是名於彼觀察盡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3.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應知三種有情眾別:一、於諸欲染著眾,二、於諸欲遠離眾,三、於諸欲離繫眾。於此三處,復有三種世間愚癡:謂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如是三種世間,由三因緣應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謂若魔、若梵世間;二、由勤修得彼因故,謂若沙門、婆羅門;三、趣種種業因果故,謂若諸天、人。

[解]1)又,為了能了知味、患、離這三種事的本體、本性是有,應該知道三種有情眾的差別。哪三種?一、對於諸欲染著的眾生,就是愛味。二、對於諸欲遠離的眾生,就是觀過患。三、對於諸欲離繫的眾生,就是出離。

2)在這三個地方,還有三種世間愚癡。哪三種?就是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這樣三種世間,經由三種因緣,應該知道是這樣安立。哪三種因緣?第一、由於得欲自在及淨自在的緣故,所以安立魔、梵的世間。為什麼?因為,魔王在欲界中,得自在的關係。梵王在離欲惡不善,得自在的關係。第二、由於外道沙門、婆羅門尋求、希望能生於魔、梵天,所以精勤修習生於彼魔梵天因的緣故,所以安立沙門、婆羅門。第三、趣種種業因是能趣,異熟果是所趣的緣故,就是扣除前面這二種之外,其他所有的天、人。

II.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

[經文]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又於此三處,隨其所應,能斷、作證。有二種道,離四倒心,謂已入見地,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又此二種道,有四種相心解脫果:一、貪、瞋縛解脫相,二、欲貪滅、斷、出離相,三、九結離繫相,四、生等諸苦解脫相。此中前三相,顯示因處煩惱解脫;後一相,顯示果處諸苦解脫。

[解]1)又,在這三種地方,隨順於五蘊諸行的味、患、離,所相對應,能斷、作證。有見道、修道這二種道,可以遠離常樂我淨這四種顛倒心,就是已經進入見道的階段,以及對於見道之上的修道,能多次修習而住。

2)又,見道、修道這二種道,有四種相貌可以顯示心得解脫的成果。哪四種?一、貪、瞋的束縛能解脫的相貌。二、欲貪滅、斷、出離的相貌。三、九種結捨離繫縛的相貌,什麼是九結?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結。四、生等種種苦,能解脫的相貌。這裡的前面三種相貌,明顯表示是因處的煩惱,能得到解脫,就是有餘涅槃。最後一種相貌,明顯表示是果處的種種苦,能得到解脫。就是無餘涅槃。

2.於此義中,譬如有人處在囹圄,為種種縛之所繫縛:所謂或木、或索、或鐵;又置餘人令其防守;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還執將來;或有尚不令彼轉動,況得逃避;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令彼自然心生樂著,無欲逃避。

[解]在這個道理當中,譬如有一個人處在監獄,1)被種種縛所繫縛,就是所謂或是用木頭,或是用繩索,或是用鐵鍊所綁住,這是第一個譬喻,三毒所繫縛。2)又安置其他人,使令他防備守衛。這是第二個譬喻,為三毒隨眠及不正作意之所防守。

3)或假設有這種情況,那個人從幽暗縶縛的地方,逃跑到遙遠的地方,還是能拘捕,將他帶回來。這是第三個譬喻,雖然能以世俗的禪定來伏除貪等,但是那些貪等的隨眠,還是能拘捕,將他帶回來。4)或假設有這種情況,尚且能令那個人轉換姿勢,活動手腳都不可能,更何況得以逃避。這是第四個譬喻,說明不正思惟的力量,不能使令那個人捨棄貪縛等。5)或假設有這種情況,在幽暗縶縛的地方,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屬的妙五欲,使令那個人自然內心生起歡樂、染著,不會想要逃避。這是第五個譬喻,心生樂著九結所繫。

3.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為善方便守之所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復為怨家隨欲加害,所謂打拍,或復解割,或加杖捶,或總斷命。若有能脫是四縛者,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解]這樣那個人,1)被一切種種的繫縛所縛,2)以善巧的方法守備所守衛,3)是最堅固牢靠繫縛之所繫。4)還要為怨家隨時想要的方法,加以傷害,就是打拍,或還要分解、割開,或是以杖來捶打,或是總歸斷其性命。若是有人能夠脫離這四種繫縛的話,才能稱為從一切繫縛得到解脫。為縛之所縛者,總結譬喻三毒。為善方便以下,總結前面的令其防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總結譬喻九結。復為怨家以下,總結譬喻生等諸苦。打拍者,譬喻蘊魔;或復解割者,譬喻死魔;或加杖捶者,譬喻天魔;或總斷命者,喻煩惱魔。

4.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為種種縛所繫縛者,當知即譬貪、瞋、癡縛。其守禁者,譬不正尋思,及未永拔煩惱隨眠;不正尋思故,尚不令動,況得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未永拔故。雖世間道方便逃避,遠至有頂,復執將還。可愛妙欲,譬之九結,由彼結故,令於生死自然樂著,於自繫縛不欲解脫。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復四魔怨,隨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解]這樣在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1)為種種縛所繫縛者,應當知道就是譬喻貪、瞋、癡縛。2)其守禁者,譬喻不合理的尋思,以及尚未永遠拔除的煩惱隨眠;不合理的尋思故,尚且不能令其活動,更何況得以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尚未永遠拔除的緣故。雖然以世間道的方法、行動,逃避,最遠到有頂天,還是被拘捕,將其帶還。3)可愛的微妙五欲,譬喻為九結,由於彼九結的緣故,令其對於生死,自然樂著,對於自己的繫縛,不想要解脫。他既然這樣被種種縛,極大程度的被嚴密繫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還有四種魔怨,隨其所想要,以生等苦而加以傷害他。若是能從彼四種繫縛,完善的解脫的人,才可以稱為從一切繫縛而得以解脫。

cs15-16

I. 略說法要

[經文] 今當為我略說法要。

[論說]由三因緣,有諸聲聞往大師所,請略教授。何等為三?謂唯多聞為究竟者,於諸 餘行而厭背者,生如是解;但略聞法,足得自義,何藉多聞以為究竟!要修正行為貞實故。又棄 捨多聞究竟欲故;又有怖畏於所入門多所作者,為善方便而得入故。或有即彼已於多法善聽、善 思,彼作是念:我於多法已善聽、思,若我今者盡已聽、思所得諸法以為依止,於住心境及解脫 境欲繫心者,將不令我作意散亂!若爾,住心尚不能得,何況解脫!又於如是所聞、所思一切法 中,不得決定,當依何者速證通慧?當依何者速得出離?當緣何境而得住心?當緣何境而得解脫 ?彼既如是自不決定,若於大師,或眾所識如來弟子現前見已,便即往詣請略教授。

[解]由於三種因緣,有些聲聞弟子會前往大師所在的地方,請求簡略的教授。哪三種?第一、先前唯獨多聞就認為是究竟,對於種種其餘的法隨法行反而生起厭背。現在生起這樣的勝解:但是簡略的聽聞教法,足夠得到自己的目標,何需假藉多聞以為究竟!因為重要的是修習正行,才能成就真實解脫的緣故。又,因為棄捨多聞是究竟的欲求的緣故。

第二、又有些聲聞弟子,對於所趣入的法門,有眾多的不同項目要修行,所以內心恐怖、害怕,為了得到適合自己趣入的法門,請求簡略教授,因為世尊善巧的方法,而令此弟子得以趣入法門的緣故。或是有些聲聞弟子,就是他已經對於眾多的教法,善聽、善思。他生起這樣的心念:我對於眾多的教法,已經善聽、善思,若是我現今將已經聽到、思惟所得到的諸法,全部作為修行的依止,對於令心安住的所緣境及令心解脫煩惱的所緣境,想要以這些來繫住我的心,豈不是會令我的作意散亂,注意力無法集中嗎?若是這樣的話,令心安住尚且不可能得到,更何況解脫呢!

第三、又對於這樣所聽聞、所思惟的一切法當中,不能得到決定,應當依照什麼法才能迅速地體證通慧?應當依照什麼法才能迅速地得到出離?應當緣慮什麼所緣境,而得以住心?應當緣慮什麼所緣境,而得以解脫?彼聲聞弟子既然這樣自己不能決定,若是在大師,或是眾所識的如來弟子出現在眼前,看見之後,就馬上前往他所在的地方,請求簡略的教授。

II. 思惟所以

[經文] 善哉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論說]復次、當知正教授有四種自義果得,謂為此出家,及如此出家,即形相具足,事 業具足,意樂具足,處捨取具足。依此故得無上得,現法得,自然得,內證得。

[解]復次、應當知道正確、合理的教授,有四種自己目標的成果可以得到。就是為此目標而出家,以及如此方式出家。什麼意思?a)就是形相具足,誓受下劣形相,剃除鬚髮,身著法服。b)事業具足,於所作事成就軌則,或是三學,就是經文的信家非家,出家學道。c)意樂具足,唯為涅槃而出家,就是經文的為究竟無上梵行。d)處捨取具足,捨不善法,修集善法。為此出家,就是意樂具足。其餘都是解說如此出家。依賴這四個具足的緣故,能得到四種得,哪四種?第一、無上得,得到無餘涅槃。第二、現法得,就在這一生,能得無餘涅槃。第三、自然得,依照菩提道品,自然能體證解脫。第四、內證得,解脫的時候,自己能知道已解脫。

III. 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

[經文] 比丘!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若隨(使)死者,為取所縛。比丘若不隨使使,則不隨使死;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論說]復次、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 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又此六種死,當知有二種相:謂諸行流轉過患相,及諸行還滅勝利相。若於過去及於現在,不調、不伏,同分而死,復於未來取生等苦,及為貪等煩惱縛者,名諸行流轉過患相。若於現在已調、已伏,不同分死,又於未來不取眾苦,解 脫一切煩惱縛者,名諸行還滅勝利相。

[解]1.有六種死。哪六種?就是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

1)什麼是過去死?就是過去五蘊諸行沒盡,一直到命根滅盡的緣故死。

2)什麼是現在死?就是現在五蘊諸行沒盡,一直到命根滅盡的緣故死。

3)什麼是不調伏死?就是在過去世不清淨,不解脫死,所以是不調、不伏。由於這樣不調不伏為因緣,五蘊諸行相續流轉,為煩惱種子所隨逐,所以,稱為有隨眠行,從無始以來,展轉隨逐。世俗說言士夫隨眠,就是我執種子,在過去世命終之後,在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的自體而得生起。在現在世,一直到壽命滅盡,也還是這樣不調、不伏,廣說一直到而命終之後,未來五蘊自體還是得以生起。又,能夠攝取有隨眠行。由於攝取彼五蘊諸行以為原因的關係,就為生等眾苦所繫縛,也為貪等大的繫縛所縛。

4)什麼是調伏死?就是在現在世已調、已伏,沒有隨眠而壽命終沒之後,未來五蘊自體不再生起,也不攝取有隨眠行。因為不攝取彼五蘊諸行以為原因的關係,就能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也能解脫貪等大縛。

5)什麼是同分死?就像過去世不調、不伏,曾經捨棄身命,在現在世也還是這樣捨棄身命,應當知道這樣的情況,名為同分死,也可名為相似死,也可名為隨順死。

6))什麼是不同分死?若是在過去世不調、不伏,捨棄身命之後,在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棄身命,應當知道這樣的情況,名為不同分死,也可名為不相似死,也可名為不隨順死。所以,若是在現在世,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的時候,如同過去世死的情況,名為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像過去世的情況,而命終的時候,這時候,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名為不同分死及不隨順死。

2.又,這六種死,應當知道有二種相貌。哪二種?就是五蘊諸行流轉的過患相貌,以及五蘊諸行還滅的勝利相貌。

1)什麼是五蘊諸行流轉的過患相貌?若是在過去,以及在現在,不調、不伏,這二世相同,都是有不調、不伏這部分,而死亡,還是會在未來世攝取生等苦,以及會為貪等煩惱繫縛的情況,名為諸行流轉過患相。

2)什麼是五蘊諸行還滅的勝利相貌?若是在現在世已調、已伏,與過去世不相同,因為有已調、已伏這部分,而死亡,所以,在未來世不會攝取生等眾苦,且能解脫一切煩惱繫縛的情況,名為諸行還滅勝利相。

IV. 增諸數

[論說]復次、由八種相,得入於彼諸行生起,世俗言說士夫數中。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如是諸相,於菩薩地宿住念中(T30,493c),當知如前已廣分別。

[解]復次,由於八種相貌,得以趣入於彼五蘊諸行生起,世俗言說的士夫數中。哪八種?就是這樣的名稱,這樣的種類,這樣的父母,這樣的飲食,這樣領受苦惱或歡樂,這樣長的壽命,這樣久的時間的安住,這樣的所擁有壽量的邊際。這樣種種相貌,在菩薩地宿住念中,應當知道如同前面已經詳細分別。

二三( 一七)非汝所應之法, cf. s22.69 anattaniya suttaṃ;cs.269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作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汝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斷彼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所解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所應,宜速斷除。受、想、行、識,非我所應,宜速斷除,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世尊!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言:善哉!善哉!比丘!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除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結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二四(一八)非餘人所應,cf.s22.68 anatt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卻住一面。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作如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時彼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如來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比丘!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結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非汝所應之法

[經文] 比丘!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論說] 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何等為三?T30,777ab

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所謂諸行都無有我,無有我所,亦無有餘互相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此中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所有隨眠,得畢竟斷。當知此中,為於諸行未得遍智者,令得遍智故,如來大師說正法要。若於諸行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為令唯於如先所得遍智數習得永斷故,復加勸導。

[解]1)復次,經由三種相貌,在五蘊諸行中,應該知道是無我完全盡知及分別生的我見隨眠斷。哪三種?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也如此,隨其所對應。

第一、於內遍智,對於自己的五蘊諸行都沒有我,完全盡知。

第二、於外遍智,對於五蘊諸行以外的有情或非有情物,不是我所,完全盡知。

第三、於內外遍智,對於己身中眼等五處相應根所依住所有色等外處,或是對於他身中所有內色處,也都沒有其餘互相的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

2)在這裡,由於法住智,能得決定遍智,一次又一次修習此遍智的緣故,捨離與彼我見相應的所有隨眠,得以畢竟斷。

3)應當知道在這裡,為了對於五蘊諸行尚未得到無我完全盡知的人,使令他能得到遍智的緣故,如來這位大老師宣說正確、合理的法要。若是對於五蘊諸行已經得到無我遍智,但是尚未永遠斷除煩惱的人,為了使令他唯獨對於如同先前所得到的遍智,一次又一次修習此遍智的緣故,捨離與彼我見相應的所有隨眠,得以畢竟斷。還要加以勸導。

[參考資料]

1.遍智(cf.佛光大辭典)

又作遍知,完全盡知,原意指周遍了知四諦道理的無漏智。之後稱如是周遍了知之智為智遍知。另外又立一斷遍知,以智遍知為因而斷除煩惱,此乃遍知之果,係藉其因為名,故稱為遍知。亦即以周遍了知之智來斷除煩惱之過程,稱之為遍知,通常特稱為「遍知所緣斷」,意謂執著於所緣之境,原本是人之常情,然若能徹底解脫此種執著,即是遍知之真義,故阿含經亦說遍知即貪、瞋、癡之滅。

2.斷遍知(cf.佛光大辭典)

周遍了知四諦之境,由此而斷除見、修二惑。即於果(斷)附以因之名,稱為斷遍知。斷遍知以擇滅為體,共有九種,稱為九遍知。

一、欲見苦集斷結盡遍知,繫屬於欲界之法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二、欲見滅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三、欲見道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四、上二界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五、上二界見滅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六、上二界見道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七、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八、色愛結盡遍知,繫屬於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九、一切結盡遍知,繫屬於無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3. 法住智(cf.會編頁96)

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解]什麼是法住智?就是能了知五蘊諸行的各自相貌種類的差別,以及諸行共同相貌過患的差別。什麼是過患差別?就是隨順苦的感覺、快樂歡喜的感覺、不苦不樂的感覺,這三種情況的諸行,以這些活動了知三種苦的性質。如何了知?a)樂的感覺是樂,為什麼說它是苦呢?因為不會常樂,破壞的時候,心裏面痛苦,所以也叫做苦。b)苦受為什麼是苦呢?苦本來就是令人苦惱。c)不是苦受,也不是樂受,怎麼叫做苦呢?行苦故苦。行,就是遷流變化,不停止的在變化,不停止的在流動。行,它就是苦,為什麼?就是裏面有很多的煩惱種子,隨時會出現壞苦,隨時也會出現苦苦,所以行也是苦。樂受,令人生貪心、生愛心。苦受,令人生出瞋心、憤怒、不平。不苦不樂受,令人愚癡。在樂受的時候也有行苦,在苦受的時候也是有行苦。但是樂受的時候,有貪心;苦受的時候,會有瞋心。貪心、瞋心所擾亂,不覺知有行苦的相貌;若沒有樂受也沒有苦受的時候,行苦的相貌才現出來。為什麼稱為法住智?觀察諸法因果緣起的智慧,因為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有佛無佛,這樣的因果是恆常而住,所以此語詞是法就是住,知道此法的智,稱為法住智。或是說對於此緣起法,有深刻的了解,所以內心安住,不會動搖。

二五(一九)結所繫法 ,cf. s22.70 rajanīy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結所繫法,宜速除斷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結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結所繫法

[經文] 比丘!結所繫法,宜速除斷。

[解說] yaṃ kho bhikkhu, rajanīyasaṇṭhitaṃ, tatra te chando pahātabbo (s22.70)

比丘!若結所繫法,應於彼中斷除欲。

二六(二0)

染經亦如是說。

二七(二一)動搖,cf. s22.63 upādiyamānasuttaṃ; s22.64 maññamānasuttaṃ; s22.65 abhinandamāna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若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

7.結

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縛

復次,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何等為三?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於此三縛,由三因緣,心難解脫。謂初、由種種故,第二、由堅牢故,可愛樂故;第三、由微細故。復由五相,為後有縛所繫縛者,當知有五我慢現行。謂由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自性故,因果故。當知此中,薩迦耶見以為依止。計我未來,或當是有、或當非有,以有非有為所緣境。此中非有為所緣境,唯有一種;有為所緣,乃有五種,謂我當有色,我當無色,我當有想,我當無想,我當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六種所緣境界。言助伴者,謂動亂心。言自性者,恃舉行相為其自相,戲論自性為其共相,一切煩惱戲論性故。因果性者,謂能感生為因性故,造作業行愛隨逐故。

[解]1.復次,在生死中而流轉的人,有三種束縛,由於這三種束縛的緣故,心很難解脫。應當知道這三種束縛,唯獨善說法律的佛法,能令心解脫,不是由惡說的外道。哪三種?一者、扣除愛結,屬於其餘八結的種種有漏事。哪八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 、疑結、嫉結、慳結。二者、愛結所染污的種種諸有漏事。三者、能生起當來的後有五蘊諸行。

2.對於這三種束縛,由於三種因緣,心難以解脫。哪三種?最初,由於八結種,所以是種種。第二、由於愛著,能令束縛堅牢的緣故,因為對於可愛的境界樂著的緣故;第三、由於五慢微細的緣故。

3.還有由於五種相貌,為後有束縛所繫縛的人,應當知道有五種我慢的現前行動。哪五種相貌?就是由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自性故、因果故。

1-2)應當知道在這裡,以有身見為依止處,虛妄計度,若是五蘊中有我,在未來,這個我將來是有,或是將來沒有,這是以有與沒有作為所緣的境界。

a)在這裡,以這個我在未來是沒有,作為所緣的境界,唯獨有一種情況。b)以這個我在未來是有,作為所緣,可以有五種情況,就是這個我將來有色,這個我將來無色,這個我將來有想,這個我將來沒有想,這個我將來非有想非無想。這五種情況,整個收為一類。所以,以有、無有為所緣境,總合起來,有六種所緣境界。

3)什麼是助伴?以有身見為依止處,虛妄計度我的時候,伴隨這樣的情況,內心是動蕩擾亂。

4)什麼是各自的體性?依靠這樣的我見,內心高舉為其活動的相貌,就是我慢自己的相貌,以戲論的自性為我慢的共通相貌,因為一切煩惱都是以戲論為自性的緣故。什麼是戲論?就是一切因緣生法,都是空無所有,虛妄不真實,但是執著它是真實,這就是戲論。在執著的一切法相上,安立種種的名句文。依名句文而有種種的語言分別,從語言分別上,又引起種種的執著煩惱,不斷的這樣虛妄分別,都叫做戲論,都是不真實。不斷的這樣樂著戲論,就在阿賴耶識裏面,熏習名言種子。名言種子,是親生一切法的力量,就叫作因。戲論是一切法生起的原因。

5)什麼是因果性?就是煩惱能夠招感五蘊諸行的生起,就是諸行的生起,是以煩惱為因性的緣故。造作善惡種種業活動的時候,愛著心會跟隨追逐的緣故。

II.五種我慢:T30,842c:

1.何等名為五種我慢?謂於我見未永斷故,得有如是我慢現行,於其六處計我起慢,1)乃至未為衰老所損,諸行相似相續而轉,作是思惟:是我如昔;2)彼若復為衰老所損。3)或於一時成就好色,或於一時成就惡色,或於一時成就大力、安樂、辯才,或於一時乃至無辯。彼若成就好色、大力、安樂、辯時,作是思惟:我今美妙。4)若違於此,作是思惟:我非美妙。5)若為衰老所損敗時,作是思惟:我今變異。

2.云何名為自性差別?謂此五種我慢為依,發起有愛及無有愛。又彼有愛,軟、中、上品差別而轉;於其無有,由審思擇方能起愛,非由意樂任運而住,是故於中無有三品差別建立。1)當知此中軟有愛者,謂於當來願我當有,即於六處願我當有,即如是類願我當有,於同類生有希求故。異如是類願我當有,於異類生有希求故。若先自體是可愛者,願彼相應,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如今所有;若先自體不可愛者,願彼離隔,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異今所有。2)中有愛者,謂於無有不生希欲,為治彼故,願我得有,即於六處願我得有,如前所說,即如是類願我得有,異如是類願我得有,如是一切,應知皆名中品有愛。3)上有愛者謂即如是行相差別,作是念言:願我定有猛利思求四種相愛,應知說名上品有愛。

[解]1.什麼是五種我慢?就是因為對於我見尚未永遠斷盡的緣故,就有這樣五種我慢現前行動,對於其內外六處,妄計是我,而生起我慢。哪五種?

1)一直到這個五蘊尚未為衰老所損害,五蘊諸行前後相似,相續不斷而活動,所以,會這樣思惟:這個我如同過去一樣,沒有任何變化。

2)那個五蘊如果還是為衰老所損害,五蘊諸行前後不相似,相續不斷而活動,所以,會這樣思惟:這個我與過去不一樣,現在有變化、不同。

3)或是在某一個時候,成就妙好的色身。或是在某一個時候,成就醜惡的色身。或是在某一個時候,成就大力、安樂、辯才。或是在某一個時候,乃至無辯。他若是成就好色、大力、安樂、辯才的時候,生起這樣的想法:我現今美妙。

4)若是與這個相違背,生起這樣的想法:我現今不美、不妙。

5)若是被衰老所損害、敗壞的時候,生起這樣的想法:我現在有變化、不同。

2.什麼是自性差別?就是以這五種我慢為依止,發動生起有愛及無有愛。又,彼有愛,有軟、中、上品的不同而活動。對於其自體的無有,經由詳細思擇,方能生起貪愛,不是經由意樂,自然任運而住,所以,在這無有中,沒有三品不同的建立。

1)應當知道在這裡,什麼是軟有愛?a)就是在當來世,願求我將有,就是願求我的存在。b)就是在內六處,願求我將有,就是願求我所,希望自己有這些六處。c)就是這樣類別,願求我將有,因為對於同類的內六處,生起有的希求故。現在,得到美好的色身種類,還希望將來再得到這樣的色身。d)不同這樣類別,願求我將有,因為對於不同類別,生起有的希求故。現在,得到不好的色身種類,希望將來不要再得到這樣的色身。若是先前的生命體是可愛的話,願求與彼相合,因此,造作善業,生起這樣的想法:願求我將來的有,是這樣種類,如現在的生命體所有。若是先前的生命體是不可愛的話,願求與彼遠離隔開,因此,造作善業,生起這樣的想法:願求我將來的有,是這樣的種類,不同與現在的生命體所有。

2)什麼是中有愛?a)就是對於無有,不生起希望、欲求,為了對治彼無有的緣故,願求我得到有。b)就是對於內六處,願我得有,這是我所。如同前面軟有愛所說,c)即如是類願我得有,d)異如是類願我得有。這樣一切類別,應知皆名中品有愛。

3)什麼是上有愛?就是這樣四種行相不同,生起這樣的想法:願我決定有,猛利思求四種相的愛,應知說名上品有愛。

[參考]1.九結(cf.佛光大辭典等)

九種結縛,一切眾生因此妄惑,造作諸業,而為眾苦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云結也。

一、愛結,謂諸眾生為貪愛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愛結。廣行不善者,謂廣作殺盜婬妄等惡業也。

二、恚結,謂諸眾生為瞋恚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恚結。

三、慢結,謂諸眾生為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慢結。慢者,同類相傲也。過慢者,相似法中,執己為勝也。慢過慢者,他本勝己,強謂勝他也。我慢者,恃己凌他也。增上慢者,未得之法,自謂已得也。下劣慢者,己本無能,反自矜誇也。邪慢者,執著邪見,凌慢他人也。

四、無明結,謂諸眾生為無明所覆,於苦法、集法,不能解了,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無明結。苦法者,三界生死眾苦之法也。集法者,積集三界有為之法,即惑業也。

五、見結,謂諸眾生於身見、邊見、邪見,妄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見結。身見者,謂於五陰身中,強作主宰,計著有我也。邊見者,謂於身見中,計斷計常,各執一邊也。邪見者,謂執有執無,及撥無因果也。

六、取結,取即取著。謂諸眾生於見取、戒取,妄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取結。見取者,即身見、邊見、邪見也;外道取著此等邪見,以為正見也。戒取者,謂外道妄計自身前世從牛狗中來,即便食草噉穢,取以進行,以為戒也。

七、疑結,謂諸眾生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不修正行,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疑結。

八、嫉結,謂諸眾生,耽著利養,見他榮富,起心嫉妒,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嫉結。

九、慳結,謂諸眾生耽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吝惜,不能捨施,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慳結。

cs22

I.心善解脫

[論說] 復次、由三種相,當知心善解脫;a.謂於諸行遍了知故;b.於彼相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c.煩惱斷已,於一切處離愛住故。又於此中,由四種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如所有性,謂無常等。由十一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盡所有性,謂過去、未來等,如前廣說。T30,777b

[解]復次、經由三種相貌,應當知道心得完善的解脫。哪三種?第一、因為對於五蘊諸行周遍了知的緣故。第二、對於與彼五蘊諸行相合的種種煩惱斷盡,能得到親身體驗的緣故。第三、見愛煩惱斷盡以後,對於一切處所,捨離貪愛而住的緣故。又,在此周遍了知中,因為四種行相,在五蘊諸行中,能周遍了知如所有性,就是無常、苦、空、無我。因為十一種行相,在五蘊諸行中,能周遍了知盡所有性,就是過去、未來等,如前廣說。

cs23

I.我、我所、我慢、執著、隨眠

[經文] 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論說]復次、有二種、五種雜染,并五種因相。如是二種,諸有學者應知、應斷,諸無學者已知、已斷。何等為二?謂見雜染,及慢雜染。此二當知五種差別,謂由行故,纏故,隨眠故。何等為五?一者、計我,二者、計我所,三者、我慢,四者、執著,五者、隨眠。當知此中,計我、我所、我慢三種為所依止,於所緣事固執取著,唯此諦實,餘皆愚妄。當知此中由纏道理,說名執著;即彼種子隨縛相續,說名隨眠。又有識身及外事等,當知是彼五種因相,謂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即此因相,復有二種:一者、所緣因相,二者、因緣因相。計我、我慢,以有識身為所緣因相;計我所,通以二種為所緣因相。彼執著,以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彼隨眠為因緣因相;彼隨眠,以不如實了知諸行,煩惱諸纏數數串習為因緣因相。

[解]復次,有二種雜染,或是五種雜染,以及五種因的相。

1)這樣二種雜染,眾多的有學聖者應該知道,應該斷除。眾多的無學聖者已經知道,已經斷除。哪二種?就是見雜染,以及慢雜染。

2)這二種雜染,因為行、纏、隨眠的緣故,應當知道可以有五種不同。哪五種?一者、計我,二者、計我所,三者、我慢,四者、執著,五者、隨眠。如何說?應當知道在這裡,計我、我所、我慢三種為所依止,對於所緣的五蘊事,固執自己的看法,取著不離,唯獨這個是諦實,其餘都愚癡、虛妄,這三個就是行,內心的活動。應當知道在這裡,由於我、我所、我慢現前活動的道理,說名執著。就是彼我、我所、我慢的種子隨時繫縛身心相續,說名隨眠。

3)又,自己這個生命體,就是有識身,以及外境的無情物、有情等,應當知道是彼五種的因相,就是計我的因相,乃至隨眠的因相。

4)就是這五種因相,還有二種不同,哪二種?一者、所緣因相,二者、因緣因相。

a)計我、我慢,是緣慮自己五蘊識身為所緣因相,以有識身為因緣相。

b)計我所,通計識身及外山河等為我所所緣因相,以有識身為因緣相。為什麼?因為有識身中,持有我、我所、我慢的種子的緣故。

c)彼執著,以聽聞不合道理的教法,不合道理的作意、思惟,這是所緣因相。彼隨眠種子為因緣因相。

d)彼隨眠,以不能如實了知五蘊諸行是無我,所以見慢煩惱一次又一次的生起,薰習為種子,所以煩惱的現行為因緣因相。不能緣慮外境的緣故,沒有所緣因相。

II.觀十一相

[經文] 當觀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

[論說]復次、有四種有情眾,當知於中安立雜染。何等為四?一者、外道有情眾,二者、此法異生 有情眾,三者、有學有情眾,四者、無學有情眾。外道有情眾中,具有一切。此法異生有情眾中 ,四種可得及彼因相,并執著因相一分,然執著不可得。有學有情眾中,計我、我所二種及我因相,執著、隨眠皆不可得;及我慢、執著并彼因相,然有我慢、隨眠可得。無學有情眾中,一切皆不可得。又外道有情眾,凡所有行,不為斷彼。此法異生有情眾,所修諸行,正為斷彼而未能斷,未見如實故。有學有情眾,已斷一分,為斷餘分復修正行;雖見如實,而不自稱我已能見,猶未獲得盡、無生智故。無學有情眾,一切已斷,於諸行中而自稱言我如實見。

[解]1.復次,有四種有情眾,應當知道可以安立我、我所、我慢、纏與隨眠這五種雜染。哪四種?一者、外道有情眾,二者、此法異生有情眾,三者、有學有情眾,四者、無學有情眾。

1)外道有情眾中,具足有一切,就是五種通通有。

2)這個內法異生有情眾中,除去執著之外,其餘我、我所、我慢、隨眠這四種可得,以及彼四種所緣因相、因緣因相,還有執著、隨眠的因緣因相。因為沒有聽聞不合道理的教法,不合道理的作意、思惟,所以說一分。

3)有學有情眾中,計我、我所二種及我、我所的所緣因相,我、我所的現行,我、我所的隨眠,這些都不可得,因為已經斷見道所斷的分別我、我所見。以及我慢現行,以及彼我慢所緣因相,也不可得。然而還有我慢的隨眠可得。

4)無學有情眾中,一切皆不可得。

2.又,1)外道有情眾,凡是所有的行動,不是為了斷彼見慢雜染。

2)此內法異生有情眾,所有修習的種種行動,正就是為了斷彼見慢雜染,而尚未能夠斷除,因為對於五蘊諸行,不能見到如其真實的情況。

3)有學有情眾,雖然已經斷除分別我見這一部分,為了斷除其餘的部分,再修習正確、合理的行動。雖然,對於五蘊諸行,能見到如其真實的情況,而不會自己稱說:我已經能夠見。因為,還尚未獲得煩惱隨眠的滅盡,尚未獲得無生智的緣故。

4)無學有情眾,一切見慢煩惱已斷,對於諸行當中的種種真實情況,而能自己稱說:對於五蘊諸行,我能如其真實的情況見到。

cs24

I. 清淨說句

[經文] 超越疑心,遠離諸相,寂靜,解脫

[論說]復次、有八種清淨說句,何等為八?謂由超過見、慢故,名二種超過意清淨說句;由斷彼因相故,名除相清淨說句;由斷彼執著故,名寂靜清淨說句;由斷彼隨眠故,名善解脫清淨說句。復次、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止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八種清淨說句。

[解]復次,有八種清淨說句,哪八種?

1)就是由於超過我、我所見、慢煩惱的緣故,稱為二種超過。因為超過這些煩惱的緣故,稱為意清淨。所以,稱為二種超過意清淨說句。

2)由於斷除彼見慢雜染的所緣因相的緣故,名為除相清淨說句。

3)由於斷除彼見慢雜染的執著的緣故,名為寂靜清淨說句。

4)由於斷除彼見慢雜染的隨眠的緣故,名為善解脫清淨說句。

5-6)還有,有學有二種清淨說句。哪二種?

第一、就是對於一切處後有的愛,不在現前行動的關係,名為已割貪愛。

第二、轉三結,就是斷三結。

7-8)無學有二清淨說句。哪二種?

第一、止慢現觀故。無學在現觀中,斷彼慢的隨眠的關係,慢永遠寂靜,所以稱為止。也可以稱為正慢現觀,為什麼?因為無學聖者會說:我生已盡等。還是有我的言語,所以稱為慢。但不是邪慢,所以稱為正慢。或是,彼行者在後來的時候,一次又一次,薰修生滅隨觀,所以能永遠斷盡慢等隨眠沒有剩餘,因此說,能夠正確、合理的修習生滅隨觀,永遠斷除諸慢。

第二、一切生老苦等的根本,就是貪愛隨眠永遠拔除的緣故,名為已作苦邊。為什麼稱為已作苦邊?因為真實現觀的緣故,彼愛隨眠一切永遠斷除。由此隨眠斷盡的因緣,未來的種種苦,種種後有的五蘊諸法,不可能再得到,所以稱為能究竟作苦邊際。為什麼稱為苦邊際?因為到這一生為止,之後再也沒有苦,後面的苦不會相續,所以稱為苦邊際。或是苦邊際,就是涅槃。這樣一切總收為一,就是將這八種,總稱為清淨說句。

II.遠離四具

[論說]復次、由四支故,具足遠離,名善具足。何等為四?一者、無第二而住,二 者、處邊際臥具,三者、其身遠離,四者、其心遠離。謂於居家境界所生諸相,尋思、貪欲,瞋恚悉皆遠離,依不放逸防守其心。又由五相發勤精進,速證通慧:謂有勢力者,由被甲精進故;有精進者,由加行精進故;有勇捍者,由於廣大法中無怯劣精進故;有堅猛者,由寒熱蚊虻等所不能動精進故;有不捨善軛者,由於下劣無喜足精進故。又為斷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如其次第奢摩他、毗舍那品隨煩惱故,願正止觀無有失壞。

[解]1)復次,由於四種條件的緣故,具備滿足遠離,名為善具足。哪四種?

一者、無第二而住,就是沒有伴,獨自一個人而住。

二者、處邊際臥具,住於空閑處、樹下等,使用那些不好、品質很差的臥具。

三者、其身遠離,不和在家人同住,也不和其他的出家人在一起住,是名為身遠離。

四者、其心遠離,就是在家人的生活境界中,所生起的種種現相。以及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親里尋思、國土尋思,各式各樣的惡尋思,貪欲、瞋恚全部都遠離,恆修善法,捨離惡法,依照這樣的不放逸,防守其心。

2)又,由於五種相貌的發勤精進,迅速能體證無漏通的智慧。哪五種?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不下精進,四、無動精進,五 、無喜足精進。

第一、什麼是有勢力?由於被甲精進的緣故。就是最初的時候,自己鼓勵:我應當作這樣的事。發動生起猛利的喜樂、欲求。

第二、什麼是有精進?由於加行精進的緣故。接著,隨著自己所欲求、所想要,發動生起堅固、勇悍的方便,就是以堅固與勇悍作為方法。

第三、什麼是有勇捍?由於在廣大法中,沒有膽怯、低劣精進的緣故。接著為了體證、得到從師長那裡所接受的止觀等種種法 ,不會看輕、蔑視自己,也沒有膽怯懼怕。

第四、什麼是有堅猛?由於寒冷、暑熱、蚊虻等都不能搖動他的精進故。接著,縱使在惡劣的環境下,也能堪忍寒熱等苦惱的事情。

第五、什麼是有不捨善軛?由於得到下劣的成就,但是不會歡喜、滿足,而是欣喜、欲求後面愈來愈殊勝,愈來愈微妙的種種諸功德,而繼續他的精進的緣故。什麼是軛? 牛馬拉車的時候,駕在脖子上的橫木。用這個譬喻來說明,精勤修行善法,不捨善法,如同牛馬駕重物,長途努力,繼續前進。

3)又,為了斷除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如其次第是奢摩他、毗舍那品隨煩惱的緣故。如何說?惛沈、睡眠能障礙奢摩他,所以稱為奢摩他品隨煩惱。掉舉、惡作能障礙毗舍那,所以稱為毗舍那品隨煩惱。願求正確合法的止觀,不會有過失、敗壞。

Cs25-29

I.三圓滿

[論說]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有三圓滿。何等為三?一、行圓滿,二、果圓滿,三、師圓滿。一、行圓滿者(cs25聽聞、cs26說法師、cs27法次法向),謂為觸證斷、無欲、滅界故,聽聞正法,為他演說,自正修行,法隨法行,是名行圓滿。二、果圓滿者(cs28得見法涅槃),謂即由此法隨(法)行增上力故,心善解脫;又能證得現法涅槃,是名果圓滿。三、師圓滿者(cs29),謂能引發一切梵行之法,皆用世尊為根本故,皆由世尊轉法眼故,皆以世尊為所依故。由如來出世,有彼教可知故,說世尊為彼根本。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師及弟子展轉傳來,故說世尊轉正法眼。轉法眼已,若有於中生諸疑惑,唯依世尊乃能決了,故說世尊為所依止。

[解]復次,在善說的法與毘奈耶中,有三種圓滿。哪三種?一、行圓滿,二、果圓滿, 三、師圓滿。

第一、什麼是行圓滿?就是為了觸證斷界、無欲界、滅界的緣故,聽聞正法,為他人演說正法,自己合理的修行,為了涅槃法,修行隨順涅槃的八正道等法,這稱為行圓滿。

第二、什麼是果圓滿?就是由於這個法隨法行的強大力量的緣故,心得完善的解脫。又在現在的生命體中,能證得有餘依涅槃,是名果圓滿。

第三、什麼是師圓滿?就是能引發一切梵行的正法,就是三十七道品,都是以世尊作為根本的緣故,都是由於世尊轉法眼的緣故,都是以世尊作為所依的緣故。

a)為什麼是以世尊作為根本?由於如來出現在世間,有彼的教導,才可以知道八正道的緣故,所以,說世尊為彼教法的根本。

b)為什麼是由於世尊轉法眼?佛出現在世間之後,觀待各別不同的所要教化的有情,為他宣說正確的教法,令他能如實現證唯有法,沒有我的智慧,老師教導弟子,弟子又再教導他的學生,這樣展轉傳來,所以,說世尊轉正法眼。

c)為什麼是以世尊作為所依?世尊令弟子現證諸法無我的智慧之後,若有弟子對於其中的道理,生起種種的疑惑,唯獨依靠世尊才能決定、明了,所以,說世尊為所依止。又宣說正法的教導者,簡略的說有二種。哪二種?一者、由教,二者、由證。什麼是由教?這是由於從他人聽聞正法之後,而宣說正法的緣故。什麼是由證?依照體證到有學道、無學道之後,而宣說正法的緣故。

cs30

I. 無常,變易,不安隱

[經文] 無常,變易,不安隱

[論說]於諸行中,修無常想行有五種:謂由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此中,剎那剎那壞故無常。自體繫屬有限住壽故無恆。外事劫後決定無住故非久住。壽量未滿,容被緣壞非時而死故不可保。乃至爾所時住,於其中間不定安樂故變壞法。

[解]在五蘊諸行中,修習無常想的內心活動有五種不同。哪五種?就是由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在這裡,第一、因為剎那剎那敗壞的緣故,所以是無常。第二、因為屬於生命本體的壽命的時間是有限的緣故,所以是無恆。第三、外在的器世間,在壞劫之後,決定沒有有情存在的緣故,所以是非久住。第四、壽命的時間尚未滿,可能會被種種因緣敗壞,非時而死,所以是不可保。一直到他生命所能活的時間,在這中間,不會一定是安樂的緣故,所以是變壞法。

II. 我勝、我等、我劣

[經文] 若諸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色,變易,不安穩色,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故沙門、婆羅門作如是想而不見真實?

[論說] 復次,愚夫略有三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三?謂諸愚夫,於一切行,如上所說五無常性,不能思惟;於非真實勝、劣性中,分別勝、劣,稱量自他,謂己為勝,是名第一愚夫之相。如謂己勝,謂等,謂劣,廣說亦爾。與此相違,當知智者亦有三種智者之相。

[解]復次,愚癡無聞凡夫,簡略地說有三種愚夫的相貌。哪三種?就是眾多的愚癡凡夫,對於一切五蘊諸行,如同上面所說的五種無常的性質,不能夠思惟。對於非真實的勝、劣性中,五蘊諸行的勝劣是互相對比而說,實際上,沒有,所以是非真實的勝劣。但是,內心卻分別勝、劣,來稱量自己與他人,認為自己是勝過他人,是名第一愚夫之相。這樣認為自己比他人殊勝,認為自己與他人是相等,認為自己比他人低劣,詳細的說明也是如此。與此愚夫相違,應當知道智者也有三種智者的相貌。

III.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經文]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論說] 復次,由二種相,當知聖者慧眼清淨,謂由遠塵及離垢故。由見所斷諸煩惱纏得離繫故,名為遠塵。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離垢。又現觀時,有麤我慢隨入作意間無間轉,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彼即斷滅,彼斷滅故,說名遠塵。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解]復次,由於二種相貌,應當知道聖者的慧眼清淨。什麼是慧眼?智慧有識別、洞察事物的功用,猶如眼能辨色一樣,因此稱智慧為眼,就是能觀照諸法空無我的智慧。哪二種?就是由遠塵及離垢的緣故。什麼是遠塵?由於見道所斷的分別我見的現行煩惱,得以離繫的緣故,名為遠塵。什麼是離垢?由於彼分別我見的隨眠,得以離繫的緣故,說名離垢。又,現觀四聖諦的時候,會有麤而明顯的我慢,隨順止觀,而進入止觀的作意,有間斷或是無間斷的活動。這時候,應該如何遣除?若是能周遍了知所取的五蘊,能取的心,這二種能所都當作所緣來觀察,都是無常、苦、無我,所以能所是平等。若是生起這樣的智慧,彼麤而明顯的我慢就會斷滅,因為彼我慢斷滅的緣故,說名遠塵。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參考] 1.遠塵離垢 T30,763c

遠塵離垢者,塵,謂已生未究竟智,能障現觀,有間、無間我慢現轉。垢,謂彼品及見斷品所有麁重,令永無故名遠塵離垢。又復塵者,所謂我慢及見所斷一切煩惱。垢,謂二品所有麁重。

[解]什麼是遠塵離垢?塵,就是已生未究竟智,就是加行位中諸無漏智。就在煖頂位中,能障現觀,有間斷或無有間斷的粗我慢會現前活動,就是塵。垢,就是彼粗我慢品類,以及見道所斷的分別我見品類的所有麁重隨眠。現今入於現觀,令這二品永遠沒有的緣故,名為遠塵離垢。又,還有其他解說,塵,就是我慢,以及見所斷一切煩惱。垢,就是這二品的所有麁重隨眠。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66,T27, 343c

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者,說前三果。謂諸具縛及離欲界五品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預流果。若離欲界六、七品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一來果。若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已,入正性離生,生淨法眼,得不還果,令盡諸漏及得無漏。

[解]什麼是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這是說前三果。如何說?就是這些完全為五欲所繫縛,以及能捨離欲界五品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預流果。若是捨離欲界六、七品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一來果。若是捨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不還果,使令盡斷種種漏以及得無漏智。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2,T27, 913b

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此中遠塵者,謂遠隨眠。離垢者,謂離纏垢。於諸法中者,謂於四聖諦中。生淨法眼者,謂見四聖諦淨法眼生。

[解]什麼是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這裡的遠塵者,就是遠離隨眠。離垢者,就是捨離纏垢。於諸法中者,就是在四聖諦中。生淨法眼,就是見四聖諦的時候,清淨法眼生起。

4.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5,T31, 683a

如契經言:遠塵離垢於諸法中正法眼生者,此依見道說。諸法忍能遠塵,諸法智能離垢。遍知故,永斷故,道得清淨。

[解]如經上說:遠塵離垢於諸法中正法眼生者,這是依照見道來說。就是對於四聖諦法忍可的時候,能遠塵。對於四聖諦法智慧生起的時候,能離垢。為什麼?因為對於四聖諦法,周遍了知的緣故,因為永遠斷除見道所斷的煩惱的緣故,所以因為見道的緣故,聖道成為清淨。

IV. 見法、得法、極通達法、究竟堅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

[經文] 見法,得法,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得無所畏

[論說] 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時,當知即得十種勝利。何等為十?

一者、於四聖諦已善見故,說名見法。

二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

三者、於己所證,能自了知,我今已盡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我證預流,乃至廣說,由如是故說名知法。

四者、得四證淨,於佛、法、僧如實知故,名遍堅法。

五者、於自所證無惑。

六者、於他所證無疑。

七者、宣說聖諦相應教時,不藉他緣。

八者、不觀他面,不看他口,於此正法、毘奈耶中,一切他論所不能轉。

九者、記別一切所證解脫,都無所畏。

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

[解]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的時候,應當知道就能得到十種勝利。哪十種?

一者、什麼是見法?因為,對於四聖諦已經見的很完整的緣故。

二者、什麼是得法?因為,隨順修行者是不是離欲,獲得三果中其中一種沙門果的緣故。若是完全為五欲所繫縛,以及能捨離欲界五品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預流果。若是捨離欲界六、七品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一來果。若是捨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著之後,進入正性離生,生起清淨法眼,得不還果。

三者、什麼是知法?因為對於自己所體證,能自己了知:我現今已經斷盡前往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的原因,因為我已經體證預流,不會退墮到三惡趣,乃至詳細說明。由於這些緣故,說名知法。

四者、什麼是遍堅法?因為,得四證淨,對於佛、法、僧、戒能如實知道的緣故。

五者、什麼是無惑?對於自己所體證的四聖諦沒有惑。

六者、什麼是無疑?對於他人所體證的四聖諦沒有疑。

七者、什麼是不藉他緣?宣說與聖諦相順、相合的教法的時候,不需要藉由聽聞其他的說法為因緣,才能宣說。

八者、什麼是一切他論所不能轉?因為自己親身體證無我智,所以不觀他面,不看他口,對於這個正法、毘奈耶中,一切外道的論說,都不能轉變他的見解。

九者、什麼是無所畏?對於自己所親自體證的法,若是他人來詰問,沒有恐怖、懼怕的緣故,能夠肯定明確地說明一切所體證的解脫,都沒有任何怖畏。

十者、由於二種因緣,隨順而進入聖教。哪二種?就是正確的世俗道理,以及第一諦的道理。能詮說的教法,就是稱為正俗,所詮說的道理,就是名為第一義。

[參考] 1.於諸法中生淨法眼,T30,763c

於諸法中者,謂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

言法眼者,謂如實現證,唯有法慧。

言見法者,謂於苦等如實見者。

言得法者,謂隨證得沙門果故。

言知法者,謂證得已,於其所得能自了知:我是預流,我已證得無退墮法故。

至誠法者,謂諦現觀增上力故,獲得證淨。於佛、法、僧及自所得聖所愛戒,以正信行,如實至誠故。

越渡惑者,謂於自所證。

越渡疑者,謂於他所證。

非緣於他者,謂於此法內自所證,非但隨他聽聞等故。

非餘所引者,謂於大師所有聖教,不為一切外道異論所引奪故。

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謂於自所證,若他詰問無悚懼故。

言逆流者,謂已登聖道故。

言趣向者,謂記神通究竟往趣,無退還故。

復有差別,當知建立世俗、勝義二種法故。

[解]1)什麼是於諸法中?就是在自相、共相所安住的五蘊法中。

2)什麼是法眼?就是如其真實能現前體證,唯有五蘊諸法,其中沒有我的智慧。

3)什麼是見法?就是對於苦集滅道十六行相等,能如其真實的見到。

4)什麼是得法?就是隨順十六行相的觀察,能證得沙門果的關係。

5)什麼是知法?就是證得沙門果之後,對於他所得到的果位,能夠自己了知:我是預流果,我已經證得無我智,不會退墮到三惡道的緣故。

6)什麼是至誠法?就是因為對於四聖諦能現前觀察的強大力量的緣故,獲得證淨。就是對於佛、法、僧及自所得聖所愛戒,能以正確合理的信心而活動,如其真實至誠的緣故。

7)什麼是越渡惑?就是對於自己所證的無我智,沒有惑。

8)什麼是越渡疑?就是對於他人所證的無我智,沒有疑。

9)什麼是非緣於他?就是對於此四聖諦法,自己內心所親自體證,不是僅隨順他人聽聞而了知的緣故。

10)什麼是非餘所引?就是對於大師所有的聖教,不為一切外道異論所引奪的緣故。

11)什麼是於諸法中得無所畏?就是對於自己所親自體證的法,若是他人來詰問,沒有恐怖、懼怕的緣故。

12)什麼是逆流?就是已經登上八聖道的緣故。

13)什麼是趣向?就是記神通究竟往趣,無退還故。這裡的神通,就是漏盡智通,因為得到漏盡智,所以能正確記別所有能得漏盡的方法,以此漏盡智為依,能趣證圓滿的解脫,不再退還。

14)還有差別不同,應當知道建立世俗、勝義二種法,也稱為趣向,因為對於能得漏盡的方法,如實覺了的緣故。

2.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5,T31,683a; 735c

如契經言:見法、得法、極通達法、究竟堅法、越度一切悕望疑惑、不假他緣、於大師教餘不能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此亦依見道說。

見法者,謂諸法忍。

得法者,謂諸法智。

極通達法者,謂諸類忍。

究竟堅法者,謂諸類智。

越度一切悕望者,由諸忍智於自所證無有悕慮。

越度一切疑惑者,於此位中於他所證無有猶豫。

不假他緣者,於所修道中無他引道自然善巧。

於大師教餘不能引者,於佛聖教不為邪道所化引故。

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於依所證問記法中,諸怯劣心永無有故。

[解]1)如同契經說:見法、得法、極通達法、究竟堅法、越度一切悕望疑惑、不假他緣、於大師教餘不能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這一段經文,也是依照見道來說。

2)什麼是見法?就是對於四聖諦諸法的忍可。

3)什麼是得法?就是對於四聖諦諸法的智慧。

4)什麼是極通達法?就是對於四聖諦類似的忍可,就是色界、無色界。

5)什麼是究竟堅法?就是對於四聖諦類似的智慧,就是色界、無色界。

6)什麼是越度一切悕望?就是由於種種的法忍、法智,類認、類智,對於自己所證悟的無我,無有悕求、顧慮。

7)什麼是越度一切疑惑?在這個階段中,對於他人所證悟的無我智,無有猶豫。

8)什麼是不假他緣?對於所修道中,不需要他人的引導,對於修道,自然能善巧。

9)什麼是於大師教餘不能引?對於佛的聖教,不為錯誤的外道所改變,所引導。

10)什麼是於諸法中得無所畏?對於依照自己所體證的法中,若有人來質問,能確實說明所證悟的法,內心不會有種種膽怯、低劣。

Cs31-32

I.如實知苦集滅、味、患、離

[經文] 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

[論說] 復次、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謂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此中諸行流轉智者,略有三種因緣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謂憙集故,觸集故,名色集故,隨其所應,若色集,若受等集,若識集。即此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滅,是名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者,謂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能速證後四聖諦智,由證彼故,能於諸行如實了知。又若於前諸智有闕,必定不能以諦道理遍知諸行,要當證得,方能遍知。若於諦理遍知行智有所闕者,必定不能於上修道,以對治力斷諸煩惱,超一切行。與此相違,乃能超越,是故說言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

[解]復次、有九種智慧,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周遍了知、超越。哪九種?就是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1)什麼是諸行流轉智?簡略地說,由於三種因緣集起的緣故,所以五蘊等一切行集起,對於此有故彼有的正確的智慧。哪三種因緣?憙集起的緣故,色集起;觸集起的緣故受等集;名色集起的緣故,識集起。

2)什麼是諸行還滅智?這三種因緣滅盡的緣故,三種有為滅盡。

3-5)什麼是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就是對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會編頁18)。

6-9)什麼是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就是在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聲聞地卷34)

10)什麼是遍知?a)在異生的階段,修習前面的五種智慧,能夠速證後面四種聖諦的智慧,由於體證彼四聖諦的緣故,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如其真實了知。b)又,若是對於前面五種智慧有所闕少,必定不能以四聖諦的道理,周遍了知五蘊諸行,一定要當先體證得道前五種智,才能周遍了知五蘊諸行。

11)什麼是超越?若是以四聖諦的道理,周遍了知五蘊諸行的智慧有所闕少的話,必定不能在向上的修道中,以對治力斷除種種煩惱,超越五蘊一切行。與這種情況相違背,才能夠超越,因此,說有九種智慧,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周遍了知、超越。

[參考]

1.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會編頁89)

[解]五蘊等一切行的因,簡略地說有二種,共同的因與不共同的因。什麼是共同的因?因為喜樂五蘊,熏成種子,以此喜種子為五蘊生起之前的原因。由於喜樂各式各樣的出生地方,所以對於五蘊的厭離,形成障礙,滋潤各自生命的本體。受生的時候也有其他煩惱為因,為何只說喜耶?因為將要出生在所想要出生的地方的時候,雖然也有其他眾多煩惱為因,但是對出生的地方生起歡喜,才能出生在那裡,若是對於彼將出生的地方,生起厭逆想的人,就不能生於彼處。前面說喜是色集,觸為受集,名色為識集,為何這裡說喜為因生起五蘊?喜為合理因,能普遍地生起將來五蘊。什麼是喜為色集?又,因為色只要有過去生的喜為因,就能生起,而且生起之後,不需要觀待其他的原因,流轉不息。其他則不同,受想行蘊,更需要藉著觸,才能生起;識蘊,要藉著名色,方得生起故。什麼是不共因?就是隨順苦、樂、非苦樂觸,對望於受想行等所有一切心所法。識生起的因緣,是名色。名,就是無間滅意及同時生起的三蘊,共有四蘊,此為六識生起的等無間緣。色,就是五根、五塵等十種色,五根為增上緣,五境為所緣緣。因此以名色對望於六種識。受想行蘊與識蘊都是從過去因而生起,為何又復要說觸及名色為因?因為彼四蘊,雖然從過去因所生起,各別觀待其他等無間緣、增上緣、所緣緣,方得生起,而且這些緣是剎那剎那轉變不同。

2.問:諸蘊集為是一為有異耶?設爾何失?若是一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憙集故,有色集;觸集故,有三蘊集;名色集故,有識集。若有異者,施設論說復云何通?如說此愛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皆是苦因、苦根本、苦道路、苦由緒、苦能作、苦生、苦緣、苦有、苦集,及苦等起。

1)答:應作是說:有別緣故,諸蘊集是一;有別緣故,諸蘊集有異。謂依遠因故,諸蘊集是一。依近因故,諸蘊集有異。如依遠、近,在彼、在此,不現前、現前,餘身眾同分、此身眾同分,應知亦爾。

2)復次,契經中說三種集異:一煩惱集、二苦集、三業集。謂憙集故,有色集者,說煩惱集。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苦集。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業集。此經中說業名色故。如說煩惱苦業集煩惱。苦業有煩惱。苦業生煩惱。苦業路應知亦爾。

3)復次,契經中說三時有異:一積集時、二受用時、三守護時。謂憙集故有色集者說,積集時。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受用時。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守護時。

4)復次,此中別說三時有異:一將和合時、二正和合時、三不別離時。謂憙集故有色集者,說將和合時。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正和合時。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不別離時。

5)復次,此契經中說三有異:一中有、二本有、三生有。謂憙集故有色集者,說中有。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本有。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生有。

6)復次,喜集故有色集者,說名緣色。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名緣名。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名色緣名。

7)復次,以愛希求未來諸有身分自體故,世尊說憙集故有色集。觸能長養心心所法,任持、牽引令現在前,故世尊說觸集故有三蘊集。識依名色增長廣大故,世尊說名色集故有識集。

[解]問:五蘊集起是同一?還是有不同?假設這樣一異有何過失?若是相同一個的話,契經所說的經文,應當如何解說?譬如說: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起;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若是有不同的話,施設論說的內容,又如何說的通?譬如說:這愛,若是過去、若是未來、若是現在,都是苦的因、苦的根本、苦的道路、苦的來由、能創造苦、苦的生、苦的緣、苦的有、苦的集,及苦等起。
1)答:應該這樣說:因為有各別的緣,五蘊的集起是同一。因為有別的緣,五蘊的集起有不同。如何說?因為依照久遠的因,五蘊的集起是同一。因為依照最近的因,蘊的集起有不同。這樣依照遠、近,在彼、在此,不現前、現前,餘身眾同分、此身眾同分,應知亦爾。
2)復次,契經中說:三種集的不同。哪三種?一煩惱集、二苦集、三業集。什麼是煩惱集?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什麼是苦集?因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什麼是業集?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這經中說業就是名色的緣故。如是說:煩惱、苦、業集,煩惱、苦、業有,煩惱、苦、業生,煩惱、苦、業路,應當知道也是如此。
3)復次,契經中說:三時有不同。哪三種?一積集時、二受用時、三守護時。什麼是積集時?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什麼是受用時?因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什麼是守護時?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
4)復次,這裡各別說:三時有不同。哪三時?一將和合時、二正和合時、三不別離時。什麼是將和合時?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什麼是正和合時?因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什麼是不別離時?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
5)復次,此契經中說:三有的不同。哪三種?一中有、二本有、三生有。什麼是中有?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什麼是本有?因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什麼是生有?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
6)復次,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說名緣色。因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說名緣名。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說名色緣名。
7)復次,因為貪愛、希求未來種種有的身分自體,所以世尊說因為憙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色集。因為觸能長養心心所法,任持、牽引令現在前,所以世尊說為觸集起的緣故,就會有三蘊集。因為識依照名色,增長、廣大,所以世尊說因為名色集起的緣故,就會有識集。
3.復次,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如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離。盡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是名於彼愛味,又此愛味極為狹小;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愛味。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是名於彼過患,又此過患極為廣大;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此出離寂靜無上,畢竟安隱;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又即此愛味,即此過患,即此出離,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會編頁18)
[解]復次,經由三種事情,二種相貌,應當觀察雜染,以及清淨。
1)什麼是經由三種事情,觀察一切雜染、清淨?第一、在五蘊諸行中,觀察雜染的因緣,就是觀察彼五蘊的愛味為愛味的緣故。第二、在五蘊諸行中,觀察清淨的因緣,就是觀察彼五蘊的過患為過患的緣故。第三、在五蘊諸行中,觀察清淨,就是觀察彼五蘊的出離為出離的緣故。這樣三種,一切總合略為一項,稱為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2)什麼是經由二種相貌,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什麼是如所有性?就是在五蘊諸行中,如彼愛味、過患、出離的特性而觀察。什麼是盡所有性?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盡其所有愛味、過患、出離,都觀察。
2.1)在這裡,以觀察五蘊諸行為條件,生起歡樂,生起喜悅,是名於彼愛味。又,這種愛味極為狹小。這樣,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中所謂愛味。
2.2)又,觀察五蘊諸行是無常、苦、變壞的現象,是名於彼過患。又,這種過患極為廣大。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
2.3)又,還觀察在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這種出離是寂靜,是無上,是畢竟安隱。經由這二種相貌,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
2.4)又,就是這個愛味,就是這個過患,就是這個出離,在五蘊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仔細、真實的觀察,應當知道是名於彼觀察盡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雜阿含-261

四四(二六一)富留那;s22.83 ānand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尊者阿難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

2.生法計是我,非不生
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年少初出家時,常說深法。作如是言: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受、想、行、識生,生是我,非不生。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是故阿難!色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如是受、想、行、識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

3.無常、苦、無我
云何阿難!色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又問:無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若無常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

4.觀十一種
阿難!是故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5.生厭,離欲,解脫
如實知,如實觀察,如是觀者,聖弟子於色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6.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諸比丘!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我從是來,常以此法為四眾說,非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出家者說。
I.生法計是我
[經文] 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
[解說] upādāya āvuso ānanda, '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kiñca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rūpaṃ upādāya'asmi'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因為取,「我是」(才生起),非不取。云何因為取,「我是」(才生起)?因為取色,「我是」(才生起),非不取。
upādāya 有這些意義:取著、所生、依於。此中,漢譯為「生」,可能是採用所生之義。關於所生,如四大所造中的所造。Cs.43有相類似的經文,大概可知,可能為取。若依論的解說,upādāya是依止。
[論說]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 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
[解]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夠生起我慢。哪四種?一、有分別我見,就是種種外道所生起。二、俱生我見,就是下至禽獸等也能夠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就是對於各別的內身所生起。四、緣他依止我見,就是對於他身所生起,不計度這個身心為我,但是分別他身,計度如此我為好、不好等。

II.明鏡及淨水鏡
[經文] 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
[解說] seyyathāpi āvuso ānanda, itthī vā puriso vā daharo yuvā maṇḍanajātiko ādāse vā parisuddhe pariyodāte acche vā udakapatte sakaṃ mukhanimittaṃ paccavekkhamāno upādāya passeyya, no anupādāya. (s22.83)
道友!阿難!譬如女人或男人、少男、少女裝飾後,在清淨光明的鏡中或清澈的水器中,看到自己的面相時,因為取而見,非不取。
 evameva kho āvuso ānanda rūpaṃ upādāya asmīti hoti, no anupādāya. (s22.83)道友!阿難!如是,取色故,計我是,非不取。
[論說] 1.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T30,779c
2.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所餘如前應知其相。T30,779c
[解]1)什麼是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就是由於這個我見,是觀察自己、他身,分別計度有一個真實的我。由於緣自、他依止這二種我見為依止,發動生起我慢。
a)譬如清淨的圓鏡,表面上的質像為依止,發動生起影像。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質像就是對於自己身心計度為我。發生影像,就是依照這個自所計我,還會分別他人身心,計度為我。所以,這個譬喻說明緣自依止的我見,能生起緣他依止的我見。
b)影像為依止,對於自己身心依止,發動生起劣 、中、勝的想法。這個譬喻是什麼意思?影像,就是緣他依止所生起的我見。還會依照他所計我,與自己互相比較,所以,生起我是劣 、中、勝的想法。
c)總之,這樣由於錯誤分別的緣故,緣慮自己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為條件,發動生起緣慮他身心依止而生起我見。如同依止表面上的質像,發動生起影像。
d)又此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慢,與他人比較,認為自己或是殊勝、或是相等、或是低劣。
2)什麼是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應當知道譬喻與前面有所差別。有什麼不同?依照分別我見所起的我慢,是與他人比較而起。依照俱生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是依照自己本身而生起的高慢,可以稱為憍慢,因此,有差別。如同眼力很好的人,臨近清淨的水器,自己從水器中,看到眼、耳。以這樣的影像為緣,發動生起我是這樣的好看、不好看,應當這樣知道他的相貌。鏡子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為分別見,水不是人功所造,所以譬喻俱生見。

III.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經文] 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論說] 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毘奈耶方 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T30,779c
[解]這一切四種薩迦耶見,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就是佛法,才能永遠斷盡,不是其餘錯誤的教法。這樣如來及眾人共同熟知的同梵行者,或是眾多的佛弟子同梵行者,對於修行的人,有大恩德,為什麼?因為佛及弟子教導、開示修行者如何斷盡有身見。
1)唯獨依照善說法、毘奈耶,永遠斷盡薩迦耶見。唯獨這樣斷盡有身見的因緣的緣故,稱為對於大師或是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的報恩。為什麼?就是依照佛及弟子的教導與開示,如何斷盡有身見的方法。修行者以這些法為依據,體證無我智慧,斷盡煩惱,才是真實報答三寶的恩德。
2)又,由於第二種因緣,若是有人能夠依照這些差別句的道理,為了解脫的利益的緣故,精勤修習正確、合理的止觀,這樣也可以稱為隨分報恩,因為這位修行人所希望的斷除我見,尚未滿足的緣故。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雜阿含-260

四三(二六0)滅; s22.21 ānand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云何為滅耶?誰有此滅?
爾時、尊者舍利弗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時尊者舍利弗問尊者阿難言: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阿難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舍利弗言:阿難!所謂滅者,云何為滅耶?誰有此滅?

3.阿難言: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
阿難言:舍利弗!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4.舍利弗
舍利弗言:如是!如是!阿難!如汝所說:此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阿難!此五受陰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願者,云何可滅?阿難!以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5.結
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I.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
[經文] 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解說] rūpaṃ kho ānanda, aniccaṃ, saṃkhataṃ paṭiccasamuppannaṃ khayadhammaṃ vayadhammaṃ virāgadhammaṃ nirodhadhammaṃ. tassa nirodhā nirodhoti vuccati. (s22.21)
阿難!色是無常、有為、緣生、盡法、離貪法、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論說]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解]復次,由於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哪三種?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1)什麼是先前所生起的五蘊諸行滅盡?就是在過去世裡,造作能感後有種種業與煩惱,以及由於過去世有思求的願,因為這些因緣生起五蘊諸行,現在五蘊永滅。
2)什麼是自性滅壞諸行滅盡?就是彼五蘊諸行生起之後,自然而然就是會滅盡、敗壞,不是究竟的安住,所以五蘊諸行永滅。
3)什麼是一切煩惱永離繫?就是種種煩惱沒有剩餘的斷滅,因為現今滅盡的緣故,之後不會再生起。因此,由於這三種相貌,五蘊諸行滅盡的緣故,說名寂滅。不是永遠沒有的相貌,因為他的相貌不同的緣故;若是永遠沒有的相貌,不可以施設,說名寂滅。為什麼?五蘊諸行滅故,證得寂滅,修習一切白法,才能顯發,所以不是沒有,只是他的相貌與五蘊諸行不同。

2.T30,766a
言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
言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
言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
言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
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
又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解]1)什麼是無常?就是各自的體性是會破壞,腐朽、敗壞法的緣故。
2)什麼是有為?就是依於過去世,有所尋思的緣故。
3)什麼是造作?就是依於未來世,有所希望的緣故。
4)什麼是緣生?就是依於現在世,因為眾多因緣的力量所生起的緣故。
5)什麼是有盡法?就是一分盡故,就是過去。什麼是有沒法?謂全分滅故,墮在三世,三世俱沒。又什麼是有盡法?謂全分滅故,過去已盡,未來當盡,現在正盡。什麼是有沒法?就是前後連續無間斷,會變壞故。
6)什麼是有離欲法?就是與過患相應、相和故。
7)什麼是有滅法?就是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

雜阿含-259

四二(二五九) 摩訶拘絺羅四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2.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云何方便求?思惟何等法?
爾時、尊者舍利弗,共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時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云何方便求?思惟何等法?

3.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須陀洹果證。

4.欲得斯陀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
又問舍利弗: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已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亦當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斯陀含果證。

5.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
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阿那含果證。

6.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
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法精勤思惟,得阿羅漢果證。

7.得阿羅漢果證已,復思惟何等法?
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得阿羅漢果證已,復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阿羅漢亦復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見法樂住故。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I.四勝進
[論說]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
[解]復次,在五蘊諸行中,如佛所教的道理而修習的人,有四種殊勝的進步。就是殊勝進步的想法,簡略地說有三種。哪三種?一、未得為得,二 、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
1)什麼是未得未得?最初的時候,能夠得到先前所尚未得到的預流果的關係,應當知道,就是名為未得為得。
2)什麼是未會為會?就是以這個預流果為依止,還能契會、領悟更上層的有學果位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會為會。
3)什麼是未證為證?就是以這個有學果位為依止,還能體證得到阿羅漢果,對於種種煩惱的斷除能親身體證的緣故,應當知道,是名為未證為證。
4)什麼是為獲得現法樂住?若是已經體證無我智慧,得到阿羅漢果,更沒有尚未證得為得,一直到未證為證的緣故,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但是為了現法樂住,而正確合理的精勤修習。

II.三勝進想
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
1.厭背想者,復可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
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
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
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
2.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
3.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
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解]又,依照自己本身的學習目標,有三種殊勝進步的想法。哪三種?就是在五蘊諸行中,生起厭背想、過患想、 實義想。
1.什麼是厭背想?還可以分成四種內心活動。哪四種?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如同疾病,如同癰,如同箭、惱害。
1)什麼是如病?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地水火風四界錯亂,所生起的疾病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疾病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如癰?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過去世的罪業,所生起的癰腫的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癰腫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3)什麼是如箭?就是譬如有一人,因為他人怨恨而射箭,為箭所中的痛苦,五蘊也是如此,常常為老病死所隨逐的痛苦,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
4)什麼是如惱害?就是在親屬有所衰亡,或是錢財有所衰失,或是無病有所衰損的情況,因為自己錯誤地思惟分別,所生起的種種苦惱,五蘊也是如此,常常會生起種種惱害,所以對五蘊修習厭背的想法。這樣四種內心活動,名為修習觀的行者,在五蘊諸行中,修習厭背的想法。
2.什麼是過患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無常以及思惟苦。
3.什麼是實義想?還有二種內心的活動。就是對於五蘊諸行,思惟空性以及無我性。在這裡,先要對於過患想以及真實道理的想法,能夠正確合理的修習之後,然後才能夠安住厭背的想法。應當知道,在這裡,首先說明其果,然後說明其因。

III.如病,乃至廣說T30,764a
復次,如說如病,云何顯示彼如病等,非但說彼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修行者,先以如實無常等行,於彼事中如實訶毀作是思惟:此如病等甚可厭逆,為欲與彼不和合故,是故次說無常行等,如實顯示觀察彼果。
1.言無常者,顯現生身及與剎那皆展轉故。剎那展轉者,由彼彼觸起盡故,彼彼受起盡此相續見,由非不現見,非緣他智故。
2.所言苦者,有二種苦:謂生等諸苦,及諸所有受皆說為苦。
1)此二種苦如其所應,由見生身展轉有故而得悟入,謂死無間有生身生,生已復有老等諸苦,是故說言:無常故苦。由見生身展轉有故悟入苦性。
2)云何諸所有受皆說為苦?謂諸樂受變壞故苦,一切苦受生、住故苦。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故,說之為苦。此中,樂受由無常故,必有變壞。一切苦受由無常故,生住相續皆起於苦。非苦樂受已滅壞者,由無常故,說之為苦。已生起者,滅壞法故,亦說為苦。此滅壞法彼二所隨逐故與二相應,故亦名為苦。云何當觀樂受為苦?謂由此受貪所隨眠,由隨眠故,取當來苦,於現法中能生壞苦。如是當觀樂受為苦。云何當觀苦受如箭?謂如毒箭乃至現前常惱壞故。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者,謂已滅者即是無常,其未滅者是滅壞法。若無常者從此復生若樂若苦,滅壞法者終不解脫苦樂二種。
3.所言空者,無常、無恒、無不變易、真實法故。
4.言無我者,遠離我故,眾緣生故,不自在故。
[解]復次,如經文所說如病。為什麼明顯開示彼五蘊如病等,不是但是說彼五蘊猶如重病,乃至廣說?然而修習觀行者,首先,以如其真實是無常、苦、空、無我等四種內心活動,在彼五蘊的事情中,如其真實責罵、詆毀,作這樣的思惟:這些五蘊諸行如病等,極度可以厭逆。所以,為了想要與彼病等過患不和合的緣故,因此,接著說無常行等,如其真實明顯開示觀察彼果。這一段文,主要是說明,修習與宣說的次第,有不同。修習的時候,無常等為先,如病等為後,先修其因,後得其果的緣故。若是宣說的時候,如病等為先,無常等為後,先顯觀果,後說其因的緣故。
1.什麼是無常?顯現父母所生的肉身展轉生與滅,以及內心剎那展轉生滅的緣故。什麼是剎那展轉?由於各式各樣的觸生起、滅盡的緣故,各式各樣的受生起、滅盡。這種的內心前後連續無間斷的活動,因為可以現前見到,不是不能現前見到,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了知,不是因為他人而了知的緣故。
2.什麼是苦?有二種苦。就是生、老、病、死等諸苦,及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1)這二種苦,如其所相應的,由於見到生身展轉有的緣故,而得以悟入苦。如何悟入?就是這一期的生命死亡之後,沒有間斷,又有新的生身生起,生起之後,還有老、病、死等種種苦,因此,說沒有恆常的緣故,所以是苦。這就是由於見到生身一生又一生展轉而有的緣故,體悟、進入五蘊是苦的體性。
2)為什麼諸所有受都說為苦?
a)就是種種樂受,因為變異、敗壞的緣故,所以樂受是壞苦。
b)一切苦惱的感覺,生起的時候,安住的時候,都是苦,所以是苦苦。
c)不是苦惱也不是快樂的感覺,因為本體是無常、滅失敗壞的法,說不苦不樂受為行苦。
d)在這裡,快樂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必定會有變異、敗壞。
e)一切苦惱的感覺,由於無有恆常,生起、安住,前後連續無間斷都是生起苦。
f)非苦非樂的感覺,已經滅失、敗壞的情況,由於無有恆常的緣故,說捨受為苦,這是過去。已經生起的情況,因為屬於滅失、敗壞的法,也說捨受為苦,這是現在。這個滅失、敗壞法,為彼苦與樂二種受隨時追逐的緣故,若這苦與樂受正現前活動,就是與二受相應,因此,也名捨受為苦。
g)應當如何觀察樂受為苦?就是由於此樂受,貪種子隨逐不斷,由於隨逐不斷的緣故,取當來的五蘊苦。在現法中,會因為敗壞而生起苦。應當這樣觀察樂受為苦。
h)應當如何觀察苦受如箭?就是如同毒箭,乃至現前恆常苦惱、敗壞的緣故。
i)應當如何觀察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若是已經滅壞的情況,就是無常。若是尚未滅壞的情況,就是屬於滅壞法。若是無常的情況,從此捨受,還會生起或是樂受,或是苦受,若是屬於滅壞法的情況,始終不能解脫苦與樂這二種受。
3.什麼是空?無有常、無有恒住、無有不會變易的真實法的緣故。
4.什麼是無我?遠離我的緣故,眾多的因緣所生起的緣故,不能自在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