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聞所成地-2.內明處-2.1.事施設建立相


2.內明處
云何內明處?當知略說由四種相。 一、由事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三、由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解]什麼是內明?內明就是佛法。應當知道大略地說,可由四種相來說明內明處,哪四種相呢?一、由事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三、由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2.1.事施設建立相
云何事施設建立相?謂三種事,總攝一切諸佛言教。一、素怛纜事。二、毘奈耶事。三、摩怛履迦事。如是三事,攝事分中當廣分別。
[解]什麼是事施設建立相?有三樣事情能夠總攝所有的諸佛的言教。一、素怛纜事。二、毗奈耶事。三、摩怛理迦事。這三樣事情在攝事分裡邊,當廣分別。
《披尋記》四六四頁:
事施設建立相等者:此中事言,謂各別說色等、眼等諸法體教。如下抉擇分說。(陵本六十四卷六頁)或復事為依處,方起言說,從所依事,彼能依言,亦得事名。此中事依處略有三種差別:一者、根本事依處,二者、得方便事依處,三者、悲愍他事依處。攝釋分中廣釋其相。(陵本八十一卷六頁)於彼彼事由語及欲次第編列名句文身,是名施設。次第編列已,略為他說,是名建立。梵素怛纜,此云契經。梵毗柰耶,此云調伏。梵摩怛理迦,此云本母。如是三事,普攝一切所應說義,是故說言總攝一切諸佛言教。

聞所成地-1.標列五明處


1.標列五明處
1.1.云何聞所成地
已說有心無心地。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
[解]已經說過有心、無心地。什麼是是聞所成地?若是簡略的說,就是在五種知識中,名詞、句子、文字等類別有許多的差別不同。首先,以能覺知的生得慧,聽聞音聲,領受文句,溫習讀誦,憶念不忘。又對於依靠名身、句身、文身所顯的義,無顛倒解了,這樣才名為聞所成地。
《披尋記》四六三頁:
名句文身無量差別等者:共知增語,是謂名身,能令種種共所了知故。名字圓滿,是謂句身,攝受諸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句所依,是謂文身,亦名字身,隨顯名句名為文故。由是三種,有多差別。攝釋分中別釋其相。(陵本八十一卷一頁)堪能解了諸所說義,名有覺慧。由此為先,屬耳而聽,了知音韻差別,是名聽聞,又復領解文句差別,是名領受。於此文句諷誦溫習,具名讀誦。思惟修習,明記不忘,是名憶念。
[解]名句文身無量差別等者:大家共同認知的名字,就是所謂名身。什麼是增語?名字就叫做增語,因為名字,能增強、助長語言的表達。有名字,能令種種的事情為大家所明了、所知道。一個名字一個名字連接起來,意思的表達就圓滿,就叫做句身。為什麼呢?因為安排種種的名字,能究竟的顯了不現見的義。名字與句子所依靠的就是文身,也稱為字身。因為可以隨順需要,顯示名、句,就叫做文。因此這個名、句、文,有無量無邊的差別。在攝釋分中,有特別地解釋名句文身的相貌。能夠明瞭所說的義,就叫做覺慧。先要有覺慧,專心聽音聲,了知音韻差別,是名聽聞。又復領解文句的差別,是名領受。於此文句諷誦溫習,是名讀誦。思惟修習,明記不忘,是名憶念。

1.2.何等名五明處
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解]什麼是五明處?就是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聞所成地-總圖

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雜阿含-271


五四(二七一)低舍;s22.84 tiss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低舍之過
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

3.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
爾時、眾中有一比丘,往詣佛所,禮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低舍比丘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說:唱言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4.世尊問低舍
爾時、世尊告一比丘:汝往語低舍比丘言:大師呼汝。比丘白佛:唯然,受教。前禮佛足,詣低舍所,而作是言:長老低舍!世尊呼汝。低舍聞命,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爾時、世尊語低舍比丘言:汝低舍實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是唱言:諸長老!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耶?低舍白佛:實爾,世尊!

5.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
佛問低舍: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於意云何?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正應如是(色)不離貪欲說法。低舍!於受…。想…。行…。(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正應如是識不離貪欲說法。

6.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
佛告低舍:於意云何?若於色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色若變、若

異時,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白佛:不也,世尊!如是不異。於意云何?受…。想…。行…。識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識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答曰:不也,世尊!如是不異。

7.說譬
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今當說譬,夫智慧者以譬得解。如二士夫,共伴行一路,一善知路,一不知路。其不知者語知路者,作如是言:我欲詣某城、某村、某聚落,當示我路。時知路者即示彼路,語言:士夫!從此道去,前見二道,捨左從右。前行復最坑澗,渠流,復當捨左從右。復有叢林,復當捨左從右。汝當如是漸漸前行,得至某城。

8.其譬如是
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如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

9.佛鼓勵
佛告低舍:佛為大師,為諸聲聞所作已作,如今當作,哀愍悲念,以義安樂,皆悉已作。汝等今日當作所作,當於樹下,或空露地、山巖、窟宅,敷草為座,善思正念,修不放逸,莫令久後心有悔恨!我今教汝。

10.結
爾時、低舍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低舍之過
[經文] 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
[解說] tena kho pana samayena āyasmā tisso bhagavato pitucchāputto sambahulānaṃ bhikkhūnaṃ evamāroceti: "api me āvuso, madhurakajāto viya kāyo, disāpi me na pakkhāyanti. dhammāpi maṃ nappaṭibhanti. thinamiddhañca me cittaṃ pariyādāya tiṭṭhati. anabhirato ca brahmacariyaṃ carāmi. hoti ca me dhammesu vicikicchāti" s.22.84.爾時、尊者低舍是世尊姑媽之子在眾多比丘中如是說:諸尊!我是弱的,我的方向也不清楚,我對於法也不能區分,多樂睡眠,不樂修梵行,疑惑於法。

II.違資糧法
[經文] 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
[論說]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
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
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
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
四者、憙眠,不串習斷,故為上品睡眠所纏。
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如是五種違資糧法。T30,783b
[解]為了安住於涅槃中,卻尚未積聚匯集善法資助的糧食。大略地說有五種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回憶、思念以前曾經過的歡笑、游戲,歡喜的娛樂、奉承討好等事情,因此引發與思念、想念同時活動的作意,生起憂愁嘆息等。
第二,由於彼種種憂愁嘆息等作為依止,所以對於所領納、稟受的究竟圓滿法中,多半不能明記不忘,令心對於諸法不能明顯地了解。這是解說經文的不分別於法。
第三,所吃的食物或是過多,或是太少,由於對此食不能適量,過多令身體沈重,太少令身體瘦弱,對於諸梵行,不樂於修行。這是解說經文的不樂修梵行。
第四,憙樂於睡眠,不能反覆地練習來斷除,所以被極重的睡眠所纏繞。這是解說經文的多樂睡眠。
第五,親密接近眾多人參雜而住,因而遠離真實地思惟正法的努力。這樣五種是違背資糧的事情。這是解說經文的疑惑於法。

III. 順資糧法
[經文] 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論說]復有五種隨順彼法: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T30,783c
[解]又有五種隨順彼違背資糧的事情。哪五種?
第一,對於遠離欲的現行與種子,這二種離欲,隨順其中的任何一種欲的現行或種子,都不能遠離。就是對於欲的現行,為令欲能遠離,精勤地修習善法品類。以及對於欲的隨眠,永遠破害,而遠離欲,得到合理地對治斷除。這是解說經文的: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
第二,不能守護根門。這是解說經文的守護根門。
第三,對於飲食不知適量與適合。這是解說經文的飲食知量。
第四,在初夜、後夜的時間,不能勤修止觀, 勸勉鼓勵自己保持警覺。這是解說經文的初夜、後夜覺悟精進。
第五,不能觀察善法達到最好的狀況。這是解說經文的觀察善法。
與上面互相違背,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

IV.譬二士夫共伴行一路
[經文] 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知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
[論說] 1.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
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T30,783c
2.略有四種往趣道障。二種道等,謂由疑故不能發趣。雖復發趣,由邪尋思而往餘處,由邪分尋思、見行故。雖無是事,然不堪任教授、教誡。所言忿者,謂他諫諍時。言苦惱者,謂出家者不得自在,禁約艱難,麁弊行等。言不樂者,雜瞋事故。此之二種猶如坑澗。又此二種能障行路,雖無是事,而由利養及恭敬故,於入山林能為障礙。言猛利者,處深稠林故。所以者何?雖捨所攝受事,而不能捨此故。T30,765c
[解]1.又,諸聲聞弟子修行這樣隨順資糧的五種事情,及彼隨順資糧的因緣,在這個培養資糧當中,追求涅槃的時候,佛大導師為彼聲聞弟子,制定、建立五種正道的言語詮示之教法。正道有二義,一、佛的教法,就是針對邪道惡道,而稱佛的教法為是正確的教法。二、趣向涅槃之正直大道,指正見等八正道。為什麼這八法通名正道?正以不邪為義,現在這八法不依照偏邪而行,所以都名為正。因為能通至涅槃,所以名為道。哪五種?
第一,由於依照如所聽聞的教法,能普遍地觀察,一切五蘊諸行是無常,一切法是無我,涅槃是寂靜,暫且以世間有漏作意而得無惑、無疑。這是解說經文的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
第二,就在安住於所緣時,不貪著三件事情,而作錯誤地尋思。哪三事?一、資助身命的眾多必需品。二、他人損害的相貌。三、或是他人的毀罵,或是隨順六種無違諍法中,違越任何一種,現起不可愛的活動,與同修梵行者不具有相同部分的無違諍法。這是解說經文的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
第三,首先,有善知識的教授,由於依照師長的法音,以及內心如其所說的道理,作意、思惟,能夠生起正確的見解、思想,能夠斷除錯誤的見解、思想,應當知道這三件事,名為安住於所緣時的正道言教。這是解說經文的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第四,復有二種,在彼出定後的行動時的正道言教。就是那些有智慧的共同修梵行的人,為彼行者宣說所作事中,與道理沒有相違,或是與道理有相違的時候,不會忿恨、瞋怒。又,由於粗糙而又破舊的資命眾具,若是得到或不得到,及由於持戒等帶來的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種。這是解說經文的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
第五,對於他人所得的利養與恭敬勝過於自己的時候,心不鬱悶,是名第二。這是解說經文的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彼行者由於這樣安住於所緣時、行動時,能合理地修行到達涅槃的妙道,由此妙道不久當得涅槃,終究不會毀壞退失。這是解說經文的城者,謂般涅槃。
2.略說有四種往趣涅槃之道的障礙,哪四種障礙?疑、邪尋思、邪分尋思見、利養恭敬。所說的二種道路等,就是由於疑惑的緣故,不能出發、趣往。雖然出發、趣往,由於錯誤的尋思,而前往到其餘的地方,由於錯誤部分的尋思與見等活動的緣故。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不堪能接受教授、教誡。所說的忿(kodha),就是他人直言規勸的時候。所說的苦惱(upāyāsa),就是出家者,隨心雜染而轉,所以心不得自在。守持戒律很艱難,弊趣、惡趣所有過失。所說的不樂,參雜瞋恚的事情故。這二種猶如地上窪陷處與兩山間的水溝,又此二種能障礙行進的道路。雖然沒有這些事,然而由於利養及恭敬的緣故,對於進入五欲山林的時候,能為障礙。所說的猛利(tibba),因為處在茂盛、濃厚的五欲森林。為什麼?雖然捨棄所攝受的資身眾具,而不能捨此利養及恭敬的緣故。

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雜阿含-270


五三(二七0)無常想,s22.102 aniccasaññā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3.田夫
譬如田夫,於夏末秋初,深耕其地,發荄、斷草。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4.如人刈草
譬如比丘!如人刈草,手攬其端,舉而抖擻,萎枯悉落,取其長者。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5.菴羅果
譬如菴羅果著樹,猛風搖條,果悉墮落。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6.樓閣
譬如樓閣,中心堅固,眾材所依,攝受不散。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7.象跡
譬如一切眾生跡,象跡為大,能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8.大海
譬如閻浮提,一切諸河悉赴大海,其大海者最為第一,悉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9.日出
譬如日出,能除一切世間闍冥。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10.轉輪聖王
譬如轉輪聖王,於諸小王最上、最勝。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11.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
諸比丘!云何修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若比丘於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12.結
佛說是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無常想能斷一切煩惱
[經文]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解說] aniccasaññā bhikkhave, bhāvitā bahulīkatā sabbaṃ kām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rūp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bhavarāg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vijjaṃ pariyādiyati. sabbaṃ asmimānaṃ samūhanati. s.22.102.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有愛、無明、慢。
[論說] 1.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何等為四?T30,783a
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1.1.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b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果,謂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差別,謂譬喻差別故。修方便,謂或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解]由於四種不同,應當知道修習一切種類(sarvathā)、全部的行是無常想、是苦想。哪四種不同呢?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第一,什麼是修無常、苦想的果差別?就是修習這無常、苦想,能夠遣除一切的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應當知道,在這裡,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根本煩惱,及明顯地表示斷除三種隨煩惱。欲貪煩惱,掉舉能幫助、陪伴欲貪的生起。色貪煩惱,慢能幫助、陪伴色貪的生起。無色貪惑,無明能幫助、陪伴無色貪的生起。復有差別,就是在這裡,明顯地表示下分、上分結盡。但說欲貪就已統攝五下分結,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則是五上分結。五下分結(pañcāvarabhāgīyasaṃyojanāni),繫縛有情於欲界的五種煩惱。所謂下分,即下界,相對於色、無色的上界,而指欲界。具名五順下分結,順益下分界之五種結,略稱五下結或五下。1)貪結,貪欲的煩惱。2)瞋結,瞋恚的煩惱。3)身見結,我見的煩惱。4)戒取結,取執非理無道邪戒的煩惱。5)疑結,懷疑諦理的煩惱。其中,欲貪、瞋恚二結如守獄卒,令愚夫異生禁錮於欲界的牢獄中。若有異生以不淨觀破欲貪,又以慈悲觀破瞋恚,而生於初靜慮乃至有頂,則身見、戒禁取見、疑之三結如巡邏者,還將執彼復置於欲界。故欲界繫的煩惱雖多,偏立此五結為順下分結。五上分結(pañcaūrdhvabhāgīyasaṃyojanāni),存在於色界、無色界的五種煩惱。分是差別之意,用以顯上、下界別,故上分即上界,而上界是色、無色二界的合稱。五上分結,具名五順上分結,順益上分界之五種結,又略稱五上結或五上。1)色愛結,貪著色界禪定的煩惱。2)無色愛結,貪著無色界禪定境界的煩惱。3)掉結,二界眾生心念掉動而退失禪定的煩惱。4)慢結,二界眾生恃自凌他憍慢的煩惱。5)無明結,二界眾生癡闇的煩惱。
2.因為隨順欲貪的緣故,欲界散亂動搖,所以說為掉舉。因為隨順色貪的緣故,色界持定起慢,無色貪順無明,舉欲貪取五下分結。
3.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T30,765b
3.1.修習的結果,就是一切欲貪,乃至廣說。修習的差別,就是譬喻差別故。修習的方法、行動,就是或是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II.修習、多修習
[論說] 1.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
2.此中若修者,謂由了相作意故。若習者,謂由勝解作意故。多修習者,謂由餘作意故。又若修者,謂於所知事而發趣故。若習者,謂無間、殷重修加行故。多修習者,謂於長時熟修習故。為處者,作所依故。為事者,作所緣故。隨順者,由作意思惟故。串習者,得隨所欲無艱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殷重作意故。善發起者,無間作意故。又善攝受者,到究竟故。善發起者,正加行故。T30,765c
[解]第二,什麼是無常等想自性的差別?在這裡,
一、三慧。由於合理地修習聞所成慧,名為親近。由於合理地修習思所成慧,能趣入修止觀的緣故,名為修習。由於合理地修習修所成慧,名為多修習。
二、想之六作意。由於修習了相作意,所以名為親近。除去加行究竟作意,由於合理地修習其餘的四種作意,所以名為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為多修習,這稱為第二三種差別。
三、又由於所依的根、所緣的境、作意的心所,隨其次第,應當知道,所依名為乘,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五識所依,如同前往其他方向的時候,所搭乘的車,所以名為乘。為何事情,而前往,所以所緣名為事。作意名為隨,而建立。
四、又,由於長時間地反覆地修習,說為純熟。無顛倒,說為善能稟受。數數修習為方便,說為善能發起。
2.在這裡,所說的修,由於了相作意的緣故。所說的習,由於勝解作意的緣故。所說的多修習,由於其餘四作意的緣故。又,所說的修,於所應該知道的蘊、處、界等事而發起趣向故。所說的習,就是以無有間斷、殷重懇切作為修行的方法故。所說的多修習,因為長時間而能熟練修習故。所說的為處,作為所依的緣故。所說的為事,作為所緣的緣故。所說的隨順,由於作意、思惟的緣故。所說的串習,隨你所想要的作意,能去作意,了無困難的緣故。善攝受者,聽聞正法故。善發起者,於內如理作意思惟故。又善攝受者,專一、深刻地作意故。善發起者,能無有間斷作意故。又善攝受者,能到究竟圓滿故。善發起者,合理地努力行動故。

III.八種譬喻:斷草、刈草、果墮,樓閣、象跡、大海、日出、轉輪聖王
[論說] 1.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住持,遍行一切,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T30,783b
2.隨順欲貪故說於掉,隨順色貪故說於慢,順無色貪故說無明。T30,765c
拔除根本者,害隨眠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斷滅不增長故。以無常想所緣顯示無常想,自心作意觀無常故。臺閣者,謂解脫俱行無常想。梁棟者,謂彼依因。象跡者,謂於不淨等想為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謂解脫因俱行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謂能對治無明闇故。如輪王者,謂無學無常想。如城王者,謂所餘想。
[解說]第三,什麼是品類差別?修這樣的無常想的時候,迅速地能夠永遠拔除一切隨眠,這是斷草的譬喻。棄背、捨離境界低劣的一切善法,攝取納受境界殊勝的一切善法,這是刈草、果墮的譬喻。對於其餘的一切不淨想等,無常想是最高、第一,所緣廣大的體性,這是象跡的譬喻。無常想能善安住所得的智,保持不退,無常想能普遍地觀察三界,這是樓閣的譬喻。猶如觀察所取的五蘊事是無常、苦、無我,也這樣的觀察能取的心是無常的,若是解脫彼我慢相的障礙,能得無漏無常想。若是有漏的不淨等想,若是無漏的無常等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這是大海的譬喻。皆能對治、遮遣無明大闇,一切煩惱永遠斷除,這是日出的譬喻。永遠斷除彼無明的緣故,有學無漏清淨,無學無漏鮮白,這是轉輪聖王的譬喻。種種無學的無常、苦、無我想,全部都是由於一切無漏的有學想加強力量,助長進展作用,所以能得。T30,783b
2.拔除根本者,永遠損害隨眠,斷種子故。摧折枝條者,下地善法,由彼隨眠斷滅,福分善法不能增長的緣故,所以不能受生於下地。以無常想的所緣,明顯地表示無常想,自己內心作意,觀察無常的緣故。臺閣者,就是已解脫隨眠,與心解脫同時活動的無常想,在無學果。梁棟者,就是彼無學果是依解脫隨眠為因。象跡者,在種種足跡中,象的足跡最大,在不淨種種想中,無常想為最上、第一故,所緣廣大故。流注者,就是與解脫因同時活動的無常想能趣涅槃故。日出者,就是能對治無明大闇的緣故。無學無常想寬廣,如轉輪王。有學的無常想陜小,如小城王,也可除去無常想,其餘想等如城王也。

IV.露地
[經文] 若比丘於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論說]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T30,783b
2.3.又或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謂唯有色都無有我,如是正修加行。T30,765c
[解說]第四,什麼是修無常想的方法差別?獨處於空閑,沒有錯誤、反反覆覆地作意、觀察諸行是無常的體性。為什麼呢?由於無常想,能安住無我想。在見道中,安住無漏的無我想之後,對於向上的修道,由於有學的無常、苦、無我想,能永遠破害我慢,隨順涅槃的方便道,得涅槃的無礙道,由於具足這二個,所以能證涅槃。或是說隨得涅槃二種皆具,是指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
2.3.又,或是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空室,或居逈露,由取樹下覆障等故,即攝一切臥具遠離。唯有色無常性者,就是唯獨有色,都無有我,這樣合理地修習作為方法。

七作意
1)了相作意
瑜伽三十四卷一頁云:修瑜伽師,於四聖諦略摽廣辯增上教法,聽聞受持;或於作意,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如是名為了相作意。
2)勝解作意
若觀行者、於諸諦中,如是數數正觀察故;由十六行,於四聖諦,證成道理,已得決定;復於諸諦盡所有性、如所有性,超過聞思間雜作意,一向發起修行勝解。此則名為勝解作意。如是作意、唯緣諦境,一向在定。
又云:如是行者,乃至世第一法已前,名勝解作意。
3)遠離作意,於諸聖諦,現觀已後,乃至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4)攝樂作意
如是於修勤修習者、於時時間、應正觀察所有煩惱已斷未斷。於時時間,於可厭法,深心厭離。於時時間,於可欣法,深心欣慕。如是名為攝樂作意。彼即於此攝樂作意,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有能無餘永斷修道所斷煩惱,最後學位,喻如金剛三摩地生。由此生故;便能永斷修道所斷一切煩惱。
5)觀察作意
復從此後,為欲進斷修所斷惑;如所得道,更數修習。永斷欲界上品中品諸煩惱已;得一來果。如預流果所有諸相,今於此中,當知亦爾。然少差別。謂若行境界,於能隨順上品猛利煩惱纏處,由失念故,暫起微劣諸煩惱纏,尋能作意,速疾除遣。唯一度來生此世間,便能究竟作苦邊際。得不還果及不還相,如前已說。當知此中由觀察作意,於一切修道,數數觀察已斷未斷;如所得道,而正修習。
瑜伽九十二卷四頁云;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慾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6)加行究竟作意,當知此中金剛喻定所攝作意。
7)加行究竟果作意,最上阿羅漢果所攝作意。

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雜阿含-269


五二(二六九)非汝所應,s22.33 natumhākasuttaṃ, s22.34 dutiya natumhāka suttaṃ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非汝所應法,當盡捨離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所應法,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斷彼法已,長夜安樂。譬如祇桓林中樹木,有人斫伐枝條,擔持而去。汝等亦不憂慼,所以者何?以彼樹木非我、非我所。如是比丘!非汝所應者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3.無常、苦、無我
諸比丘!色為常耶?為無常耶?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比丘!無常者為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

4.十一種觀
比丘!是故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5.於諸世間無所取著
聖弟子觀此五受陰,非我、我所。如是觀時,於諸世間無所取著,無所取著者
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6.結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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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解說] kiñca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rūpaṃ bhikkhave, na tumhākaṃ taṃ pajahatha. taṃ vo pahīnaṃ hitāya sukhāya bhavissati. s22.33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
[論說] 1.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T30,783a
1.1.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1.2.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如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二差別之相。
1.3.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三差別之相。
2.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解] 對於五蘊諸行中,依照無我的道理,知道五蘊無我,捨斷五蘊的我見的人,應當知道簡略地說,可由三種相貌,知道其不同。哪三種相貌?
第一,就是對於五蘊諸行,能遍知(parijñā)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彼行者對於五蘊諸行是無我,常會忘失無我正念的內心活動,多半常會現行,少部份是不會忘失無我正念。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一種差別的相貌。
第二,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對於眾多的廣大可愛的境界,內心多半生起歡喜與快樂。對於眾多的低下惡劣的不可愛境界,多半生起憂愁與苦惱。當彼可愛、不可愛二境界出現在眼前的時候,不恣縱放逸的人,自己尚且不能繫守無我正念,何況恣縱放逸的人!為什麼?彼行者在那個時候,我見纏繞他的心,由於彼我見的纏繞,使令心不能解了無我。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二種差別的相貌。
第三,又對於五蘊諸行雖然遍知是無我,而我見尚未斷除的人。在自己的五蘊諸行中,離有情想,不能顯現於眼前,也不能安置建立,猶如對於草、木、葉等外在的事物一樣。若是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人,應當知道其相貌與彼相違,這是第三種差別的相貌。這樣已經斷除我見,有這三種不同的相貌,應當知道又有三種勝利:一者、永遠斷除能感後有的一切煩惱。二者、依於彼我見斷,入諦現觀之後,不久能獲得如所得道,很快地能積聚匯集彼如所得道。三者、既然已經成就自己的目標與解脫的利益,就依彼如所行道為方便,精勤修習能得現在的五蘊身,安樂而住的四根本定,由此定故,獲得極大的安樂住。

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已說非三摩呬多地。云何有心地?云何無心地?謂此二地,俱由五門,應知其相。一、地施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
[解]已經說過非三摩呬多地。什麼是有心地?什麼是無心地?這兩個地,全由五個方面,應當能明白它的相貌。哪五個門呢?一、地施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
sacittikā acittikā ca bhūmiḥ katamā/ sā dvividhāpi pañcabhir ākārair veditavyā/ bhūmiprajñāptivyavasthānato ‘pi, cittabhrāntyabhrānti- vyavasthānato ‘pi, utpattyanutpattivyavasthānato ‘pi, avasthāvyavasthānato ‘pi, paramārthavyavasthānato ‘pi//

1.地施設建立
地施設建立者,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并無想生及滅盡定,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
[解]本 地分一共十七個地,第一個地就是五識身相應地。第二個地就是意地,第三個就是有尋有伺地,第四無尋唯伺地。這四個地,完全屬於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就是 二禪以上,屬於無尋無伺地。這當中有三個要除掉,一個無想定,一個無想生,一個滅盡定,把這三個除掉,剩下來的全都是有心地。若是無想定,無想生及滅盡 定,就是無心地,就是沒有第六意識。
tatra bhūmi-prajñāpti-vyavasthānataḥ pañca-vijñāna-saṃprayuktā-bhūmiḥ mano-bhūmiḥ savitarkā savicārā avitarkā vicāramātrā ca bhūmir ekāntena sacittikā/ avitarkāyām avicārāyāṃ bhūmau sasamāpatty-upattikam āsaṃjñikaṃ nirodha-samāpattiṃ ca sthāpayitvā tadanyā sacittikaiva bhūmiḥ / sasamāpatty-upapattikam āsaṃjñikaṃ nirodha-samāpattiś ca acittikā bhūmiḥ//

2.心亂不亂建立
心亂不亂建立者,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為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亂心,名有心地。
[解]心 亂、不亂的安立。什麼是亂心呢?五蘊是無常、苦惱、無我、不淨,卻顛倒地認為五蘊是常、樂、我、淨,名為亂心。若是對此四顛倒,沒有顛倒他的心,名為不亂 心。此中亂心,也叫做無心,因為心的無記本性,被煩惱破壞。譬如說世間人看見心狂亂的人,便說這個人是無心人。由於那個人,顛狂、神經病,失掉正常心性的 情況,所以名為無心人。在心亂、不亂這一門裏,若內心裏面有:想、見、心、常、樂、我、淨顛倒。由於這七種顛倒來擾亂我們的心,失掉本性,所以名為無心 地。若是沒有常樂我淨的七種顛倒,名為有心地。這是從顛倒的立場,解釋有心、無心地。
tatra citta-bhrānty-abhrānti-vyavasthānataḥ yac caturbhir viparyāsair viparyas taṃ cittaṃ tad bhrāntam ity ucyate/ yat punaś caturbhir viparyāsair aviparyastaṃ tad abhrāntam ity ucyate/ tatra yad bhrāntaṃ cittaṃ tad acittam ity ucyate prakṛti-bhraṣṭatayā/ yathā hi loke bhavanti vaktāraḥ unmattaṃ kṣipta-cittaṃ dṛṣṭvā acitto ‘yaṃ puruṣa-pudgalaḥ unmattaḥ kṣipta-citta iti/ tad anena paryāyeṇa yad bhrāntaṃ cittaṃ tad acittikā bhūmiḥ/ yat punar abhrāntaṃ tat sacittikā//

3.生不生建立
生不生建立者,八因緣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緣故,心乃得生。此中,若具生因緣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不生心因緣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
[解]生 不生建立者,因為有八個因緣,所以心就會生起,或者是不生起。哪八種因緣,心不生起呢?第一,所依止的根若被破壞,心就不能生起。第二,境界不現前,心也 不能生。第三,根也不壞,境也現前,闕少作意心所,也是不能生。第四,沒得初禪等,初禪等的心境就不能生起。第五,互相違反,如苦受和樂受是相違,苦受生 起,樂受的心就不能生。第六,因為貪瞋癡已經斷,所以貪瞋癡的心就不能生。第七,因為前六識已滅,所以心也是不生起,譬如說入無想定、滅盡定。第八,已生 的心,是不能再生起。由此八因緣相違的諸因緣,心才得生。此中若是具足生起的因緣,心就現起,叫做有心地。若是遇到令心不生的因緣,心就不能生起,叫做無 心地。
tatra utpatty-anutpatti-vyavasthānataḥ aṣṭābhiḥ kāraṇaiḥ cittasya utpādo bhavaty anutpādo vā/ tadyathā indriya-paribhedāt viṣayānābhāsa-gamanāt manasikāra-vaikalyāt apratilambhāt virodhāt prahāṇāt nirodhāt utpādāc ca/ etad viparyayād utpādo draṣṭavyaḥ iyadbhir eva kāraṇaiḥ/ tatra ya utpādakāraṇaiś cittasyotpādaḥ sā sacittikā bhūmiḥ/ yaḥ punar anutpāda-kāraṇair anutpādaḥ sā acittikā bhūmiḥ//

4.分位建立
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解]分 位建立者,就是除了六個分位之外,應當知道其餘的,名為有心地。哪六個分位呢?第一,無心睡眠位,睡得很重的時候,前六識都不動。第二,無心悶絕位,就是 生理上受到重的打擊,悶絕,前六識也不動。第三,無想定位,修到色界四禪,在第四禪裏面滅第六識。第四,無想生位,生到無色界天,入無想定,也是無心。第 五,滅盡定位,也是無心。第六,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為無心地。
《披尋記》四六三頁:
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者:謂於極重睡眠、極重的悶絕位中,前六轉識皆不現行,是故名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
tatra avasthā-vyavasthānataḥ ṣaḍ avasthāḥ sthāpayitvā sacittikā bhūmir veditavyā/ ṣaḍ avasthāḥ katamāḥ/ tadyathā acittika middhāvasthā acittikamūrcchāvasthā asaṃjñāsamāpattiḥ āsaṃjñikaṃ nirodhasamāpattiḥ nirupadhiśeṣaś ca nirvāṇadhātuḥ/ yāḥ punar etāḥ ṣaḍ avasthāḥ iyam acittikā bhūmiḥ//

5.第一義建立
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解]第一義建立者,唯獨在無餘依涅槃界中,才是無心地。為什麼呢?因為在此界中,阿賴耶識也永遠滅盡。其餘的無心睡眠、無心悶絕、無想定、滅盡定,只是轉識滅,叫做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從真實的情況來說,還不能算是無心地。
tatra paramārthavyavasthānataḥ nirupadhiśeṣo nirvāṇadhātuḥ acittikā bhūmiḥ/ tat kasya hetoḥ/ tatra hy ālayavijñānaṃ niruddhaṃ bhavati/ tadyanyāsv avasthāsu pravṛttivijñānaṃ niruddhaṃ bhavati yena acittikā bhūmir ity ucyate/ ālayavijñānaṃ tu na niruddhaṃ bhavati yena paramārthataḥ nācittikā bhūmir ity ucyate// yogācārabhūmau sacittikā bhūmiḥ acittikā ca samāpt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