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聞所成地-2.內明處-2.2.想差別施設建立相-2.2.3.思擇現行乃至次第


2.2.3.思擇現行乃至次第
復次,嗢柁南曰:思擇與現行,睡眠及相屬,諸相攝、相應,說、任持、次第。
[]復次,嗢柁南曰:思擇與現行,睡眠及相屬,諸相攝、相應,說、任持、次第。

1)云何思擇?
a.1-5)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
[]什麼是思擇?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
《披尋記》四七二頁:
謂一行至無事句者:此中一行,即問論法。謂以一法與餘法一一互相問,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與餘法互問,如是一一問一切法。順前句者:謂於諸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問,依止前法以答所問。順後句者:謂即二法展轉相問,依止後法以答所問。四句者:謂於所問,作四句答。無事句者:謂如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 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此第四句,即無事句,唯由異句異文而起執故。如是等類,皆應例知。
[]謂一行至無事句者:這裡的一行就是問論法。用一法同別的法來相問答。再用第二法同其餘法問答。這樣每一法,一一問一切法。什麼是順前句?在諸法中隨意取兩法,更互相問,依止前面句子回答所問的問題。例如問:若智,亦所知耶?設所知,亦智耶?因為智的範圍小,所知的範圍大。所以順前句回答:諸智也是所知,但是有些所知,不是智。什麼是順後句?在諸法中隨意取兩法,更互相問,依止後面句子回答所問的問題。例如問:若所取,亦能取耶?設能取,亦所取耶?因為所取的範圍大,能取的範圍小。這裡應該以順後句回答:諸能取,亦所取。有所取,非能取。什麼是四句?提出問題,用四句來回答。第一句,譬如外道認為:生命的主體者就是我。我即是五蘊身。彼人執著我就是色。第二句,若是認為命者的我不同於五蘊身。彼執著我不是色。第三句,若是認為五蘊都是我,五蘊都不是我。這二種沒有缺少。彼執著我亦是色,亦不是色。第四句,假設彼人反對又是色,又不是色,為了對治這種,所以執著我又不是色,也不是非色。這第四句,叫無事句。唯獨由不同文句而起執著故。

b.1-10)復有有色法、無色法;有見法、無見法;有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法;有諍法、無諍法;有味著法、無味著法;依耽嗜法、依出離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繫屬法、無繫屬法。
[]復有,有變礙性的東西叫有色法。無色法就是沒有變礙性。眼根和眼識所活動的地方,就叫做有見法。不是眼識和眼根所活動的地方,就是無見法。聲、香、味、觸,是無見,但是有容受或是往來的障礙,所以叫做有對法。無對法,就是沒有障礙。有煩惱,有煩惱種子的法叫做有漏法。沒有煩惱,沒有煩惱種子就是無漏法。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有因緣、有果報,這就是有為法。滅除一切有為,成寂滅相,就是涅槃,也就是無為法。五蘊由煩惱來,從五蘊又發出來煩惱,就是有諍法。無諍法,就是沒有煩惱,不會引出來種種的煩惱。愛著、染著於五蘊,叫做有味著法。無味著法,就是對五蘊沒有味著。染著欲界的五欲,叫做耽嗜法。從欲界的煩惱解脫出去,叫做依出離法。有情的世間、器世間,叫做世間法。超越世間,就是出世間法。有欲界的繫縛,色界的繫縛,無色界的繫縛,這是有繫法。無繫法,就是聖人的境界。

b.11-20)內法、外法;麤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
[]眼、耳、鼻、舌、身、意是內法。色、聲、香、味、觸、法是外法。不光潔,沒有光明,就叫做麤法。細法就是有光明,清淨。無常、苦、不淨,這是劣法。不是無常、苦、不淨,就是勝法。在時間上說,過去、未來的事情是遠,現在,是近。在空間上說,有距離的就是遠,沒有距離就是近。眼識、耳識、鼻識、色識、身識、意識是有所緣法。地水火風是無所緣法。相應法就是心王與心所是相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在一識,同是了別性,同辦一件事,有五種相應,就名為相應法。沒有這五種相應,就是不相應。心在所緣境上有種種的活動,有種種的分別,所以心就是有行法。其他的一切法沒有這種能力,就是無行。有依法是指心說,因為識的活動,以種子為因緣,眼根是增上緣,作意心所是增上緣,前一剎那心滅,為後一剎那心作生起的因緣,就是等無間。依此四緣,心才能生起,心法說為有依法。無依法就是色法。能作因,能感果,就叫做因法。不能感果,就是非因法。果法,就是因所得到的果。努力的經營,後來有收穫,就是果法。不努力就得不到果,就是非果法。

b.21-28)異熟法、非異熟法;有因法、非有因法;有果法、非有果法;有異熟法、非有異熟法;有執受法、無執受法;大種造法、非大種造法;同分法、彼同分法;有上法、無上法。
[]無覆無記的心,就是異熟法。做善業或者惡業,將來有異熟果,叫做有異熟法。造罪的時候,懺悔或者修止觀,沒有果報,叫做非異熟法。善惡業被對治,不能得果報,就是非有異熟法。心和身體和合在一起,會執著、保護身體生命的力量,叫做有執受法。身外的東西,就是無執受法。大種若是能生果,造色也一定生出造色的果,就叫做大種造法。非大種造法,就是心法。五識與五根,彼此都是在相同的所緣境上活動,所以叫做同分。前五根本身是前後剎那剎那地相似、相續地活動,因為前一剎那和後一剎那是相似,所以叫做彼同分。無上法就是涅槃,有上法就是除了涅槃以外的法,都是有上的。

c.)又有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欲繫法、色繫法、無色繫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無學法;見所斷法、修所斷法、無斷法。
[]已生、已滅,叫做過去法。未生、未滅就是未來法。已生,還沒有滅,叫做現在法。將來能招感可愛的果報,叫做善法。將來會招感苦惱的果報,叫不善法。不是善也不是不善,叫做無記法。被欲所繫縛,是欲繫法。因色界定,有執著,而被縛,所以叫做色繫法。無色界的煩惱還存在,是無色繫縛。學習無貪瞋癡的法門,能斷除去煩惱,就是學法。以無貪瞋癡道斷盡煩惱,叫做無學法。不是有學也不是無學,一般的凡夫境界,叫做非學、非無學法。見道的時候所斷的十使,就是見所斷法。見道以後,繼續修四念處,斷愛煩惱,就是修所斷法。見煩惱、愛煩惱斷盡,沒有煩惱可斷,叫無斷法。或是聖人的無漏功德是不可以斷的,叫做無斷法。
《披尋記》四七三頁:
復有有色法至無斷法者:此中差別建立,多分如思所成地抉擇分廣釋應知。(陵本六十五卷六頁)唯除麤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當知麤法,乃至近法,如蘊善巧抉擇中釋。(陵本五十七卷五頁)有所緣法,乃至無依法,如四無色蘊抉擇中釋。(陵本五十五卷四頁)由順益義,是名因法,此有十種差別。由成辦義,是名果法,此有五種差別。如有尋有伺地中廣釋應知。(陵本五卷九頁)與此相違,當知非因及非果法。臨命終時,最後念心,是異熟法;若結生相續無間之心亦是異熟;從此以後,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異熟。此異熟法於一切處,當言唯是無覆無記。如抉擇分有異熟法中釋。(陵本六十六卷六頁)與此相違,名非異熟。
[]順益於得果,是名因法,此有十種差別。由成辦得果,是名果法,此有五種差別。如有尋有伺地廣釋。與此相違,當知非因及非果法。臨命終的時候,最後一念心是異熟法。若結生相續,那一剎那心也是異熟。投胎以後,心不與善、惡心所相應,以本來無記的自性而住,都是異熟。這個異熟法在一切時處,應該說都是無覆無記的。如抉擇分有異熟法中釋,與此相違,名非異熟。

d.)又有四緣,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又有四依,一、法是依,非補特伽羅;二、義是依、非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四、智是依,非識。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法、四行迹法 、四法迹法 、奢摩他法、毘缽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脫法、勝處法、遍處法。如是等法無量無邊,應當思擇。
[]又有四緣,種子為因緣,前一剎那心為後一剎那心生起的等無間緣。外境為心生起的所緣緣。根為心生起的增上緣。又有四依止處,第一,十二分教所說的法,是依止處,不能以人做依止處。第二,道理是依止處,文句不能做依止處。第三,說得究竟、明了的道理,是依止處,說得不明了,就不可以做依止處。第四,智慧是依止處,有漏的識不可以做依止處。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法、四行迹法、四法迹法、奢摩他法、毗缽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八解脫法、八勝處法、十遍處法。這些法無量無邊,應該思惟觀察。
《披尋記》四七四頁:
又有四無量法至遍至法者:此中四行迹法: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六卷十一頁)四法迹法:謂即無貪、無瞋、正念、正定。如攝事分別釋應知。(陵本九十八卷二十四頁)所餘諸法,繁不具指。

2)云何現行?謂諸煩惱纏。
[]什麼是現行?就是煩惱纏繞,令人苦惱。

3)云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
[]什麼是睡眠?就是諸煩惱的種子。

4)云何相屬?謂內六處,於一身中,當知展轉互相繫屬。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當知此彼互相繫屬。又諸根、境,當知能取、所取互相繫屬。
[]什麼是相屬?在這個生命體裡面有六個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展轉的互相都有關係。又若是這件事能引生那件事,應當知道,此和彼就有關連。又內六根和外六境,應當知道,六根是能取,外六塵是所取,能認識與所認識也互相是有關連。所以繫屬有三,內六根互相繫屬,六識和六根彼此互相繫屬,內六根和外六境,互相是有關連。

5)云何攝?謂十六種攝,一、界攝;二、相攝;三、種類攝;四、分位攝;五、不相離攝;六、時攝;七、方攝;八、一分攝;九、具分攝;十、勝義攝;十一、蘊攝;十二、界攝;十三、處攝;十四、緣起攝;十五、處非處攝;十六、根攝。
[]什麼是攝?有十六種攝。
第一,什麼是界攝?若沒有種子,就沒有現行,所以種子是界,能統攝現行。
第二,什麼是相攝?以蘊、處、界的積聚、生長、持義來統攝一切有為法的不同相,所以叫做相攝,為什麼呢?因為一切法相是不同,但是蘊義、處義、持義是無差別。
第三,什麼是種類攝?一切法雖然是一類一類的不一樣,但是彼此都展轉相攝。
第四,什麼是分位攝?以樂、苦、不苦不樂受的不同分位,來統攝一切法。
第五,什麼是不相離攝?以一法為主的時候,其餘法為伴,彼此不相離。
第六,什麼是時攝?以過去、未來、現在的時間,來統攝一切法。
第七,什麼是方攝?五蘊與處所,有互相關係,人趣的五蘊,不適應於天趣。
第八,什麼是一分攝?只是一部分的統攝。比如說:戒體屬於色蘊攝,就是一分。定、慧屬於行蘊,也不是全部。
第九,什麼是具分攝?全部的統攝。比如說:五蘊是苦諦,苦諦能夠把五蘊都包括,這是全分。
第十,什麼是勝義攝?聖者的智慧所緣境,名為勝義。
第十一、蘊攝,第十二、界攝,第十三、處攝,第十四、緣起攝,第十五、處非處攝,第十六、根攝。

6)云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 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
[]什麼是相應?此中,對於所緣,心與心所是同時活動,互相協助,稱為相應。應當知道這個相應的相貌,簡略地說有五種。
第一,此法與另一法,彼此和合,互相隨順,不是說自己與自己相應。
第二,此法與另一法,不會互相違背,才是相應。若是互相違背,不可以算是相應。第三,在不會互相違背中,若是軟品,就與軟品相應;若是中品,有中品相應;上品,有上品相應。其他的,就不相應。譬如說得初禪,與尋、伺、喜、樂、心一境性,這五法就是相應。內心有欲,與五蓋等心所相應。
第四,在軟、中、上品相應之中,要同在一時,才是相應。不是過去,不是未來,那就不相應。
第五,在同一個時間中,要同在一個境界,不是不同的境界。譬如說欲界地,就是與欲界相應;初禪,是另一個地;二禪、三禪是另一個境界,是不能相應。

7)云何說?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三、覺言說;四、知言說。
[]什麼是言說?有四種言說:一、因為見而有言說。二、因為聞而有言說。三、因為覺而有言說。四、因為知而有言說。

8)云何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什麼是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由於這四種食物,能任持有情,令其安住不壞,因此名為任持。什麼是段食?就是日常所用的飲食,因為是一段落、一段落而食用。為了追求段食,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引起煩惱、善惡行等,而流轉生死。觸食是什麼呢?就是悅意觸食。根與境接觸的時候,心情喜樂,能令諸根大種,得到長養。為了追求這個喜樂,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引起煩惱、善惡行等,而流轉生死。什麼是意思食呢?經過一番的觀察,建立強大的願望,希望完成。內心歡喜,有希望的時候,對於諸根大種有長養的力量。為了追求喜樂,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引起煩惱、善惡行等,而流轉生死。這三食都是流轉生死的因緣,能長養現在的生命,但同時,又能創造將來的生命。什麼是識食呢?此識是前面的段食、觸食、意思食的依止處,就是執持生命體不壞的阿賴耶識,這個也能長養諸根大種。所以這四個力量,能夠任持生命。

9)云何次第?謂六種次第 ,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宣說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第;六、等至次第。
[]什麼是次第?謂六種次第 ,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宣說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第;六、等至次第。
《披尋記》四七六頁:
六種次第等者:謂緣起支前為後緣,是名流轉次第。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如是等,是名成所作次第。攝事分說:釋經次第略有三種:一者、圓滿次第,二者、解釋次第,三者、能成次第。(陵本八十一卷十五頁)是名宣說次第。有尋有伺地說: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助伴、所緣為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陵本五卷八頁)是名生起次第。六種現觀,是名現觀次第。九次第定,是名等至次第。
[]六種次第等者:第一,什麼是流轉次第?就是十二緣起支前面的為後面的緣,名為流轉次第。譬如說無明為緣,罪行、福行、不動行生起。行的生起,無明為緣,所以無明緣行。流轉次第就是十二緣起,由惑、業、苦,流轉不斷。
第二,什麼是成所作次第?先有專業知識,隨那個人不懈怠,能精勤,才能建立一番事業。所以,先要有工巧智,然後精進,這是第二個條件。在創造事業的時候,還要有眾多資具的因緣和合,專業知識的事業就會成功。這些條件等,名為成所作次第。若說是出家,剃除鬚髮,信家非家,出家學道,栽培聖道的資糧,然後用功修行,由暖、頂、忍、世第一、然後得初果須陀洹、二果、三果、四果阿羅漢,得無生法忍,由初地、二地、乃至到第十地,這是出世間的成所作次第。
第三,什麼是宣說次第?攝事分說:解釋經的次第有三種:一個是圓滿的次第,二者是解釋的次第,三者能成的次第。(陵本八十一卷十五頁)是名宣說次第。
第四,什麼是生起次第?就是一法先要有種子,以種子為依之外,還有其他的依,前五根為有色根,是五識的增上緣依。意根為無色根,是識的等無間緣依。這樣子,識就現出來,繼續活動,才能建立事件。還有其他的因緣幫助,有所緣境。隨其所相應,世間上的有漏法靠這麼多的因緣才能生起;出世間的無漏的聖道,也同樣要有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也才能生起,名為生起次第。(陵本五卷八頁)
第五,什麼是現觀次第?有六種現觀,第一個是思現觀,在暖、頂、忍、世第一的時候。第二個是信現觀,初果須陀洹,對於三寶有不可破壞的信心。第三是戒現觀,就是無漏戒、道共戒。第四個是現觀智諦現觀,得初果,是根本智。第五個是現觀邊智諦現觀,是後得智。第六個是究竟的現觀,是到無學道。
第六,什麼是九次第定?就是四禪、四無色定、滅盡定。九次第定,要到三果聖人才能得這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