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有尋有伺等三地-5.雜染施設-5.2.業雜染-5.2.3.業因

5.2.3.業因
業因云何?應知有十二種相,一、貪。二、瞋。三、癡。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 。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解]業是由什麼樣的原因發出來的呢?應知有十二種相貌。
一、貪,二、瞋,三、癡。所有的業,都是由貪、瞋、癡發出來,所以,貪、瞋、癡是通於一切業的原因。有時候,是偏於貪心,偏於瞋心,偏於邪知邪見。有時候,有貪,又有瞋,又有癡,各式各樣的情形。
四、自,就是自己要這樣做。
五、他,我叫別人去做。
六、隨他轉,隨別人的意願做這件事,我聽別人的命令,不是我要做,是別人叫我做。
七、所愛味,就是自己歡喜這樣做。
八、怖畏,是害怕。那個人他要殺我,我就殺他。
九、為損害,他的存在對我有所損,如老鼠會咬人的東西,先殺它,也叫做損害。
十、戲樂,就是做惡事的時候,像遊戲似的,非常的快樂。
十一、法想,就是認為是合法,我做這種事是對。
十二、邪見,就是撥無因果,殺生不會有惡報,不殺也不會得好報,有這種邪知邪見。
karmaṇāṃ hetuḥ katamaḥ / sa dvādaśa ākāro veditavyaḥ / lobho dveṣo mohaḥ ātmā paraḥ para anuvṛttir āmiṣa-bhayam apakāra-nimittaṃ krīḍā-rati-dharma-saṃjñā mithyā-dṛṣṭiś 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