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二(七一五)有食、無食;s.46.51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依食而立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蓋、七覺分,有食、無食,我今當說。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3.五蓋依於食而立
譬如身依食而立非不食,如是五蓋依於食而立非不食。
1)貪欲蓋以何為食?謂觸相,於彼不正思惟,未起貪欲令起,已起貪欲能令增廣,是名欲愛
蓋之食。
2)何等為瞋恚蓋食?謂障礙相,於彼不正思惟,未起瞋恚蓋令起,已起瞋恚蓋能令增廣,
是名瞋恚蓋食。
3)何等為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為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
正思惟,未起睡眠蓋令起,已起睡眠蓋能令增廣,是名睡眠蓋食。
4)何等為掉悔蓋食?有四法。何
等為四?謂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樂──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起
不正思惟,未起掉、悔令起,已起掉、悔令其增廣,是名掉悔蓋食。
5)何等為疑蓋食?有三世。何
等為三?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於過去世猶豫,未來世猶豫,現在世猶豫;於彼起不正思
惟,未起疑蓋令起,已起疑蓋能令增廣,是名疑蓋食。
4.七覺分依食而住-不食
譬如身依於食而得長養非不食,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長養非不食。
1)何等為念覺分不食?為四念處不思惟,未起念覺分不起,已起念
覺分令退,是名念覺分不食。
2)何等為擇法覺分不食?謂於善法選擇,於不善法選擇,於彼不思惟,未起擇法覺分令不起,已起擇法覺分令退,是名擇法覺分不食。
3)何等為精進覺分不食?謂四正斷,於彼不思惟,未起精進覺分令不起,已起精進覺分令退,是名精進覺分不食。
4)何等為喜覺分不食?有喜、有喜處法,於彼不思惟,未起喜覺分不起,已起喜覺分令退,是名喜覺分不食。
5)何等為猗覺分不食?有身猗息及心猗息,於彼不思惟,未生猗覺分不起,已生猗覺分令退,是名猗覺分不食。
6)何等為定覺分不食?有四禪,於彼不思惟,未起定覺分不起,已起定覺分令退,是
名定覺分不食。
7)何等為捨覺分不食?有三界,謂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不思惟,未起捨覺分
不起,已起捨覺分令退,是名捨覺分不食。
5.五蓋-不食
1)何等為貪欲蓋不食?謂不淨觀,於彼思惟,未起貪欲
蓋不起,已起貪欲蓋令斷,是名貪欲蓋不食。
2)何等為瞋恚蓋不食?彼慈心,思惟,未生瞋恚蓋不
起,已生瞋恚蓋令滅,是名瞋恚蓋不食。
3)何等為睡眠蓋不食?彼明照,思惟,未生睡眠蓋不起,已生睡眠蓋令滅,是名睡眠蓋不食。
4)何等為掉悔蓋不食?彼寂止,思惟,未生掉悔蓋不起,已生掉悔蓋令滅,是名掉悔蓋不食。
5)何等為疑蓋不食?彼緣起法思惟,未生疑蓋不起,已生疑蓋令滅,是名疑蓋不食。
6.七覺分-食
譬如身依食而住,依食而立,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而立。
1)何等為念覺分食?謂四念處,思惟已,未生念覺分令起,已生念覺分轉生令增廣,是名念覺分食。
2)何等為擇法覺分食?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彼思惟已,未生擇法覺分令起,已生擇法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擇法覺分食。
3)何等為精進覺分食?彼四正斷,思惟,未生精進覺分令起,已生精進覺分重生令
增廣,是名精進覺分食。
4)何等為喜覺分食?有喜、有喜處,彼思惟,未生喜覺分令起,已生喜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喜覺分食。
5)何等為猗覺分食?有身猗息、心猗息,思惟,未生猗覺分令起,已生猗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猗覺分食。
6)何等為定覺分食?謂有四禪,思惟,未生定覺分令生起,已生定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定覺分食。
7)何等為捨覺分食?有三界。何等三?謂斷界,無欲界,滅界。彼思惟,未生捨覺分令起,已生捨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捨覺分食。
7.結
佛說此經已,諸
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五蓋解說-瑜伽師地論,T30,329b:
1.五蓋
復次,於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何等為五?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
1)貪欲
貪欲者,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觸。或隨憶念先所領受,尋伺追戀。
2)瞋恚
瞋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念昔所曾經不饒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於當所為瞋恚之相,多隨尋伺,心生恚怒。
3)惛沈、睡眠
3.1)惛沈者,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
3.2)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此惛沈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
4)掉舉、惡作
4.1)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諠動騰躍之性。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謂我何緣離別親屬?何緣不往如是國土?何緣棄捨如是國土來到於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如是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眾具。我本何緣少小出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經戲笑等事,便生悔恨:謂我何緣於應受用戲樂、嚴具、朋遊等時,違背宗親、朋友等意,令其悲戀涕淚盈目,而強出家。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由前掉舉與此惡作處所等故,合說一蓋。
4.2)又於應作不應作事,隨其所應,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次後復生相續不斷憂戀之心,惡作追悔。此又一種惡作差別,次前所生非處惡作,及後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如彼相騰躍諠動,今此亦是憂戀之相。是故與彼雜說一蓋。
5)疑者
5.1)謂於師、於法、於學、於誨及於證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懷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斷寂靜。
5.2)又於去、來、今及苦等諦,生惑,生疑,心懷二分,迷之不了,猶豫猜度。
5.3)疑依六事生: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T30,603c)
II.食與非食-T30,329c
1.貪欲蓋
1)問:此貪欲蓋以何為食?
答:有淨妙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淨妙相者,謂第一勝妙諸欲之相,若能於此遠離染心,於餘下劣亦得離染,如制強力餘劣自伏。此復云何?謂女人身上八處所攝可愛淨相,由此八處,女縛於男,所謂歌、舞、笑、睇、美容、進止、妙觸、就禮。由此因緣,所有貪欲,未生令生,生已增長,故名為食。
2)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
答:貪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T30,603b
3)問:何貪於何事生耶?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為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T30,603b
4)問:此貪欲蓋誰為非食?
答:有不淨相,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此復云何?謂青瘀等,若觀此身種種不淨,雜穢充滿,名觀內身不淨之相。復觀於外青瘀等相種種不淨,名觀外身不淨之相。由觀此二不淨相故,未生貪欲令其不生,生已能斷故,名非食。由於彼相如理作意故,遮令不生,多所修習故。生已能斷,前黑品中。由於彼相不正思惟故,未生令生,多所修習故,倍更增廣。
2.瞋恚蓋
1)問:瞋恚蓋以何為食?
答:有瞋恚性,有瞋恚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依於種種不饒益事,心生惱害,名瞋恚性。不饒益事,名瞋恚相。於九惱事,不正作意,名不正思惟,如是等事皆名為食。
2)九惱事
瞋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妬,九宿習,十他見。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T30,603b
3)問:此瞋恚蓋誰為非食?
答:有仁慈賢善,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又此慈善恒欲與他安樂為相,修力所攝。由思擇力所攝作意,調伏九惱,以能斷除瞋恚蓋故,經中唯說此為非食。
3.惛沈睡眠蓋
1)問:惛沈、睡眠蓋以何為食?
答:有黑暗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
2)問:此蓋誰為非食?
答:有光明相,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明有三種: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三依身光明。治暗光明,復有三種:一在夜分,謂星、月等。二在晝分,謂日光明。三在俱分,謂火珠等。法光明者,謂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依身光明者,謂諸有情自然身光。當知初明,治三種暗:一者夜暗,二者雲暗,三者障暗,謂窟宅等。法明能治三種黑暗,由不如實知諸法故,於去、來、今多生疑惑,於佛法等亦復如是。此中,無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證觀察,能治惛沈、睡眠黑暗,以能顯了諸法性故。
4.掉舉、惡作蓋
1)問:掉舉、惡作蓋以何為食?
答:於親屬等,所有尋思;於曾所經戲笑等念,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親屬尋思者,謂因親屬或盛或衰或離或合,發欣慼行,心生籌慮等。國土尋思者,謂因國土盛衰等相,廣如前說。不死尋思者,謂因少年及衰老位諸有所作,或利他事,發欣慼行,心生籌慮等。笑者,謂隨有一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現齒而笑,歡聚啞啞。戲者,謂雙陸、摴蒱、弄珠等戲,或有所餘種類歡樂,謂互相受用,受用境界,受諸快樂,或由同處,或因戲論,歡娛而住。所行事者,謂相執持手臂、髮等,或相摩觸,隨一身分,或抱,或嗚,或相顧眄,或作餘事。
2)問:此蓋誰為非食?
答:有奢摩他,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奢摩他者,謂九種住心,及奢摩他品所攝諸法。謂於自他若衰、若盛可厭患法,心生厭離、驚恐、惡賤,安住、寂靜。
5.疑蓋
1)問:疑蓋以何為食?
答:有去、來、今,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謂我於過去,為有?為無?廣說如上。不正思惟者,謂不可思處所攝思惟。不可思處者,謂我思惟、有情思惟、世間思惟。若於自處,依世差別,思惟我相,名我思惟。若於他處,名有情思惟。若於有情世間,及器世間處,名世間思惟,謂世間常,或謂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等。
2)問:此蓋誰為非食?
答:有緣、緣起,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由彼觀見,唯有於法及唯法因,唯有於苦及唯苦因故,所有一切不正思惟為緣無明於三世境,未生者不生,已生者能斷。若不如理而強作意,其如理者而不作意,總說此二,名不正思惟。若於是中應合道理,應知是處名為如理:謂於闇中作光明想,由此方便,如理作意,非不如理。於餘處所,亦有所餘如理作意。
6.覺支
復次、於能隨順覺支法中,略有二種無倒作意,當知總與覺支為食。何等為二?一
、正作意,二、數作意。與此相違,當知非食。T30,864c
III.斷界、無欲界、滅界(cs715)-T30,0433b,775a
1.云何諸界?(T30,0433b)
所謂三界:一者斷界,二者離欲界,三者滅界。
1)見道所斷一切行斷,名為斷界。
2)道所斷一切行斷,名離欲界。
3)一切依滅名為滅界。
思惟如是三界寂靜、安隱、無患,修奢摩他、毘鉢舍那。彼由修習、多修習故,從餘修道所斷煩惱,心得解脫。
2.五離繫品界(T30,775a)
依出世道作意修中,有五離繫品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
1)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
2)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
3)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
4-5)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
6)即此五界由一切行永寂靜故,名諸行止。
7)由我、我所、我慢、執著,及與隨眠皆遠離故,說名為空。
8)由一切相皆遠離故,名無所得。
9)於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名為愛盡。
10)於無欲界所有欲貪,皆遠離故,名為無欲。
11)於滅界中及於有餘依、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其所應皆永滅故,皆寂靜故,隨其次第,說名為滅,亦名涅槃。
12)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
13)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
14)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
九一三(七一六)內法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不正思惟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則退,所謂不正思惟。
1)五蓋
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
,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2)七覺分
未生念覺分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
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正思惟。
3.正思惟
1)五蓋
比丘!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瞋恚
、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
2)七覺分
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
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4.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九一四(七一七)外法;s.46.49-50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惡知識、惡伴黨
1)五蓋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如惡知識、惡伴黨。惡知識、惡伴黨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2)七覺分
未生念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3.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
諸比丘!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
,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
1)五蓋
若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
2)七覺分
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4.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