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九(七五九)三受;s.45.29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三受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受,無常,有為,心所緣生。何等為三?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3.有道、有跡斷此三受
諸比丘白佛:世尊!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不?
佛告比丘: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佛告比丘: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4.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
無常,有為,心所緣生
[參考]
類似經文
1.cs80: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2.cs.306: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
3.cs.357:
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是名七十七種智。
4.cs.968:若復真實、有為、思量、緣起者,彼則無常。
5.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04,T06,
548a:
彼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變壞之法、盡法、謝法、離法、滅法。
6.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T26,
505a:
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滅法。
7.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0,T26,
969a:
遍知此是無常、有為、心所作、從緣生、盡法、滅法、離法、滅法。
8.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0,T27,
572b:
問:若爾,何故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思所作、從緣生、盡法、減法、離法、滅法。無漏豈得名離法耶?答:此中,但應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乃至滅法。不應說離法,而說離法者,欲顯聖者亦厭無漏,不生欣樂,故說離法。
9.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2,T28,
606b:
云何緣生法?老死無常、有為、緣生、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乃至無明無常、有為、緣生法、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是名緣生法。
[參考]
1.論說
1)無常
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T30,
766a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T30,
792a
2)有為
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T30,
766a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T30,
792a
3)行
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T30,
766a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T30,
792a
4)從緣起
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T30,
766a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T30,
792a
5)是患法
A.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B.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T30,
766a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T30,
792a
6)滅法
A.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B.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T30,
766a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T30,
792a
7)離欲法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T30,
766a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T30,
766a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8)斷知法
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T30,
792a
2.空之探究,p.60:
離慢知見清淨的三昧,依經所說,是從因緣生滅而反觀自心的。前段所說:觀五陰無常、無我,觀色等相斷,觀貪等相斷,都是觀所觀法的空、無相、無所有。然解脫道的三昧,以無我我所為本。我我所是怎樣生起的?從見、聞、覺、知而生識,世俗的識,是有漏、有取的,有識就不離我我所。所以離慢而知見清淨的三昧,要反觀自己的心識,從因緣生。從無常因緣所生的識,當然是無常的。觀無常(的識)法,是有為(業煩惱所為的),行(思願所造作的),緣所生(的)法。緣所生法是可滅的,終歸於滅的,所以是離欲法,斷知法。這樣的觀察,從根源上通達空無我性,才能離我慢而得清淨知見──無漏智。這與『大空經』的先外空五欲,次觀五取陰而內空我慢,有同樣的意義。這是一切聖者修證的必由之道,成為佛法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所以名為聖法印ariya-dhamma-mud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