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雜阿含-74


一二八(七四)縛;S. 22. 65. Abhinandamāna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內縛所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所樂,讚歎,繫著,住。色縛所縛,內縛所縛,不知根本,不知津濟,不知出離。是名愚癡無聞凡夫,以縛生,以縛死,以縛從此世至他世;於彼亦復以縛生,以縛死。是名愚癡無聞凡夫,隨魔自在,入魔網中,隨魔所化,魔縛所縛,為魔所牽。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3.非內縛所縛
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貪喜色,不讚歎,不繫著住。非色縛所縛,非內縛所縛,知根本,知津濟,知出離。是名多聞聖弟子,不隨縛生,不隨縛死,不隨縛從此世至他世。不隨魔自在,不入魔手,不隨魔所作,非魔所縛;解脫魔縛,離魔所牽。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4.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內縛
[論說] 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繫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繫;愚夫乃為諸行所縛。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讎不能拘礙;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當知此中,在離欲位,魔羅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其出家位,未脫魔手;若在家位,隨欲所作。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T30,791a
[]1.由於五種相貌,愚夫自身的繫縛與彼自身外的繫縛而有差別。哪五種?
1)就是彼自身外的繫縛,為色的一部分之所繫縛,或是木頭、或是鐵、或是繩索所繫縛;愚夫乃為五蘊諸行所繫縛。
2)又彼自身外的繫縛,是他縛所繫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繫縛。
3)又彼自身外的繫縛,容易了知外縛以及外縛的因緣,解脫,解脫的方便;愚夫內身的繫縛,一切難以了知。
4)又彼自身外的繫縛,死亡之後就沒有;愚夫內身的繫縛,死亡之後,另一個五蘊諸行隨著追逐此人,或前往另一趣或投生來到另一趣,生死循環不能捨棄。
5)又彼自身外的繫縛,所有出家能夠捨棄諸欲,就得以解脫欲的繫縛,一切怨恨的仇敵不能拘捕、阻礙;愚夫內身的繫縛,雖然得到捨離諸欲,乃至達到三有之頂,就是無色界第四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尚未能夠解脫內身的繫縛,更何況唯獨是出家!
2.應當知道在這裡,這一段論就是在解說經文的隨魔自在,入魔網中,隨魔所化,魔縛所縛,為魔所牽這五種不同
1)若是處在離欲的階段,魔羅對於他不得自在;若是尚未捨離諸的階段,便得自在。
2)若是他處在出家的階段,尚未脫離魔手
3)若是處在在家的階段,隨著魔的意思,為他所控制。
4)若是尚未遠離諸欲的階段,魔縛所繫縛
5)經由世間道,雖然能生於有頂天,還是尚未解脫魔羂。羂,以繩捕物,以繩繫物。
[參考]
1.於此義中,譬如有人處在囹圄,為種種縛之所繫縛:所謂或木、或索、或鐵;又置餘人令其防守;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還執將來;或有尚不令彼轉動,況得逃避;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令彼自然心生樂著,無欲逃避。(會編頁20)
[]在這個道理當中,譬如有一個人處在監獄,
1)被種種縛所繫縛,就是用木頭,或是用繩索,或是用鐵鍊所綁住,這是第一個譬喻,三毒所繫縛。
2)又安置其他人,使令他防備守衛。這是第二個譬喻,為三毒隨眠及不正作意所防守。
3)或假設有這種情況,那個人從幽暗縶縛的地方,逃跑到遙遠的地方,還是能拘捕,將他帶回來。這是第三個譬喻,雖然能以世俗的禪定來伏除貪等,但是那些貪等的隨眠,還是能拘捕,將他帶回來。
4)或假設有這種情況,尚且能令那個人轉換姿勢,活動手腳都不可能,更何況得以逃避。這是第四個譬喻,說明不正思惟的力量,不能使令那個人捨棄貪縛等。
5)或假設有這種情況,在幽暗縶縛的地方,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屬的妙五欲,使令那個人自然內心生起歡樂、染著,不會想要逃避。這是第五個譬喻,心生樂著九結所繫。

2.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為善方便守之所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復為怨家隨欲加害,所謂打拍,或復解割,或加杖捶,或總斷命。若有能脫是四縛者,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會編頁20)
[]這樣那個人,1)被一切種種的繫縛所縛,2)以善巧的方法守備所守衛,3)是最堅固牢靠繫縛之所繫。4)還要為怨家隨時想要的方法,加以傷害,就是打拍,或還要分解、割開,或是以杖來捶打,或是總歸斷其性命。若是有人能夠脫離這四種繫縛的話,才能稱為從一切繫縛得到解脫。為縛之所縛者,總結譬喻三毒。為善方便以下,總結前面的令其防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總結譬喻九結。復為怨家以下,總結譬喻生等諸苦。打拍者,譬喻蘊魔;或復解割者,譬喻死魔;或加杖捶者,譬喻天魔;或總斷命者,喻煩惱魔。

3.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為種種縛所繫縛者,當知即譬貪、瞋、癡縛。其守禁者,譬不正尋思,及未永拔煩惱隨眠;不正尋思故,尚不令動,況得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未永拔故。雖世間道方便逃避,遠至有頂,復執將還。可愛妙欲,譬之九結,由彼結故,令於生死自然樂著,於自繫縛不欲解脫。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復四魔怨,隨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會編頁20)
[]這樣在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1)為種種縛所繫縛者,應當知道就是譬喻貪、瞋、癡縛。2)其守禁者,譬喻不合理的尋思,以及尚未永遠拔除的煩惱隨眠;不合理的尋思故,尚且不能令其活動,更何況得以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尚未永遠拔除的緣故。雖然以世間道的方法、行動,逃避,最遠到有頂天,還是被拘捕,將其帶還。3)可愛的微妙五欲,譬喻為九結,由於彼九結的緣故,令其對於生死,自然樂著,對於自己的繫縛,不想要解脫。他既然這樣被種種縛,極大程度的被嚴密繫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4)還有四種魔怨,隨其所想要,以生等苦而加以傷害他。若是能從彼四種繫縛,完善的解脫的人,才可以稱為從一切繫縛而得以解脫。

4.復次,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何等為三?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於此三縛,由三因緣,心難解脫。謂初、由種種故,第二、由堅牢故,可愛樂故;第三、由微細故。(會編頁29)
[]1)復次,在生死中而流轉的人,有三種束縛,由於這三種束縛的緣故,心很難解脫。應當知道這三種束縛,唯獨善說法律的佛法,能令心解脫,不是由惡說的外道。哪三種?一者、扣除愛結,屬於其餘八結的種種有漏事。哪八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 、疑結、嫉結、慳結。二者、愛結所染污的種種諸有漏事。三者、能生起當來的後有五蘊諸行。
2)於這三種束縛,由於三種因緣,心難以解脫。哪三種?最,由於八結種,所以是種種。第二、由於愛著,能令束縛堅牢的緣故,因為對於可愛的境界樂著的緣故;第三、由於五慢微細的緣故。

5.復次、由為貪縛所纏縛故,於能隨順樂受境界,心不能捨。如是瞋縛所纏縛故,於能隨順苦 受境界,心不能捨。由愚癡縛所纏縛故,於能隨順非苦樂受中庸境界,心不能捨。由此因緣,故立三縛。(會編頁229)
[]復次,因為被貪縛所纏繞、束縛的緣故,對於能隨順樂受的境界,內心不能捨離。同樣,因為被瞋縛所纏繞、束縛的緣故,對於能隨順苦受的境界,內心不能捨離。因為被愚癡縛所纏繞、束縛的緣故,對於能隨順非苦樂受中庸的境界,內心不能捨離。由這三種受的因緣,因此,建立三縛。

II.如實知色,集,滅,味,患,離
[參考]
1.復次、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謂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此中諸行流轉智者,略有三種因緣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謂憙集故,觸集故,名色集故,隨其所應,若色集,若受等集,若識集。即此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滅,是名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者,謂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能速證後四聖諦智,由證彼故,能於諸行如實了知。又若於前諸智有闕,必定不能以諦道理遍知諸行,要當證得,方能遍知。若於諦理遍知行智有所闕者,必定不能於上修道,以對治力斷諸煩惱,超一切行。與此相違,乃能超越,是故說言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
[]復次、有九種智慧,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周遍了知、超越。哪九種?就是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1)什麼是諸行流轉智?簡略地說,由於三種因緣集起的緣故,所以五蘊等一切行集起,對於此有故彼有的正確的智慧。哪三種因緣?憙集起的緣故,色集起;觸集起的緣故受等集;名色集起的緣故,識集起。
2)什麼是諸行還滅智?這三種因緣滅盡的緣故,三種有為滅盡。
3-5)什麼是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就是對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會編頁18)
6-9)什麼是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就是在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聲聞地卷34)
10)什麼是遍知?a)在異生的階段,修習前面的五種智慧,能夠速證後面四種聖諦的智慧,由於體證彼四聖諦的緣故,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如其真實了知。b)又,若是對於前面五種智慧有所闕少,必定不能以四聖諦的道理,周遍了知五蘊諸行,一定要當先體證得道前五種智,才能周遍了知五蘊諸行。
11)什麼是超越?若是以四聖諦的道理,周遍了知五蘊諸行的智慧有所闕少的話,必定不能在向上的修道中,以對治力斷除種種煩惱,超越五蘊一切行。與這種情況相違背,才能夠超越,因此,說有九種智慧,能夠對於五蘊諸行周遍了知、超越。

III.以縛生,以縛死
[參考]
復次、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 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又此六種死,當知有二種相:謂諸行流轉過患相,及諸行還滅勝利相。若於過去及於現在,不調、不伏,同分而死,復於未來取生等苦,及為貪等煩惱縛者,名諸行流轉過患相。若於現在已調、已伏,不同分死,又於未來不取眾苦,解 脫一切煩惱縛者,名諸行還滅勝利相。(會編頁23)
[]1.有六種死。哪六種?就是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
1)什麼是過去死?就是過去五蘊諸行沒盡,一直到命根滅盡的緣故死。
2)什麼是現在死?就是現在五蘊諸行沒盡,一直到命根滅盡的緣故死。
3)什麼是不調伏死?就是在過去世不清淨,不解脫死,所以是不調、不伏。由於這樣不調不伏為因緣,五蘊諸行相續流轉,為煩惱種子所隨逐,所以,稱為有隨眠行,從無始以來,展轉隨逐。世俗說言士夫隨眠,就是我執種子,在過去世命終之後,在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的自體而得生起。在現在世,一直到壽命滅盡,也還是這樣不調、不伏,廣說一直到而命終之後,未來五蘊自體還是得以生起。又,能夠攝取有隨眠行。由於攝取彼五蘊諸行以為原因的關係,就為生等眾苦所繫縛,也為貪等大的繫縛所縛。
4)什麼是調伏死?就是在現在世已調、已伏,沒有隨眠而壽命終沒之後,未來五蘊自體不再生起,也不攝取有隨眠行。因為不攝取彼五蘊諸行以為原因的關係,就能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也能解脫貪等大縛。
5)什麼是同分死?就像過去世不調、不伏,曾經捨棄身命,在現在世也還是這樣捨棄身命,應當知道這樣的情況,名為同分死,也可名為相似死,也可名為隨順死。
6)什麼是不同分死?若是在過去世不調、不伏,捨棄身命之後,在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棄身命,應當知道這樣的情況,名為不同分死,也可名為不相似死,也可名為不隨順死。所以,若是在現在世,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的時候,如同過去世死的情況,名為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像過去世的情況,而命終的時候,這時候,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名為不同分死及不隨順死。
2.又,這六種死,應當知道有二種相貌。哪二種?就是五蘊諸行流轉的過患相貌,以及五蘊諸行還滅的勝利相貌。
1)什麼是五蘊諸行流轉的過患相貌?若是在過去,以及在現在,不調、不伏,這二世相同,都是有不調、不伏這部分,而死亡,還是會在未來世攝取生等苦,以及會為貪等煩惱繫縛的情況,名為諸行流轉過患相。
2)什麼是五蘊諸行還滅的勝利相貌?若是在現在世已調、已伏,與過去世不相同,因為有已調、已伏這部分,而死亡,所以,在未來世不會攝取生等眾苦,且能解脫一切煩惱繫縛的情況,名為諸行還滅勝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