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一(七七)斷知;S. 22. 25. Chandarāga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斷知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如是受、想、行、識欲貪斷,乃至未來世不復更生。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當斷色欲貪
[經文]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
[論說]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何等為四?一、諸纏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前之二相,名煩惱斷;後之二相,說為事斷。T30,791c
[解]由四種相貌,應該知道五蘊諸行有二種斷。哪四種相貌?一、種種煩惱現行斷的緣故,二、煩惱隨眠種子斷的緣故,三、後有五蘊諸行是以煩惱為因性,已經斷的緣故,四、現在五蘊諸行的染污的內心活動斷的緣故。這樣四種相貌,應當知道總合而說,就是二種斷。哪二種?就是煩惱斷,及以事斷。前面的二種相貌,因為是煩惱的現行與種子斷的緣故,所以,名為煩惱斷。後面的二種相貌,因為是對於五蘊諸行斷的緣故,說為事斷。
II.遍知---智遍知、斷遍知
1.遍智(cf.佛光大辭典)
又作遍知,完全盡知,原意指周遍了知四諦道理的無漏智。之後稱如是周遍了知之智為智遍知。另外又立一斷遍知,以智遍知為因而斷除煩惱,此乃遍知之果,係藉其因為名,故稱為遍知。亦即以周遍了知之智來斷除煩惱之過程,稱之為遍知,通常特稱為遍知所緣斷,意謂執著於所緣之境,原本是人之常情,然若能徹底解脫此種執著,即是遍知之真義,故阿含經亦說遍知即貪、瞋、癡之滅。
2.斷遍知(cf.佛光大辭典)
周遍了知四諦之境,由此而斷除見、修二惑。即於果(斷)附以因之名,稱為斷遍知。斷遍知以擇滅為體,共有九種,稱為九遍知。
一、欲見苦集斷結盡遍知,繫屬於欲界之法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二、欲見滅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三、欲見道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四、上二界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五、上二界見滅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六、上二界見道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七、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八、色愛結盡遍知,繫屬於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九、一切結盡遍知,繫屬於無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3.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T26,924b:
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
云何智遍知?答:諸智、見、明、覺、現觀,是謂智遍知。
云何斷遍知?答:諸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斷遍知。
世尊或時於智,說遍知聲;或時於斷,說遍知聲。
3.1.於智,說遍知聲者。如伽他說:
儒童賢寂靜,能益諸世間,有智能遍知,貪愛生眾苦。
有智言應作,不作不應言,智者應遍知,有言無作者。
3.2.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
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4.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1,T29,112a:
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謂無漏智。斷遍知者,謂即諸斷。此於果上立因名故。
5.又貪、瞋、癡,及餘煩惱,皆悉應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如多羅樹永斷根頂,無復遺餘,皆得當來永不生法,故名阿羅漢。又身、語、意三種惡行,皆應永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乃至廣說,故名阿羅漢。T26,460c
6.又貪、瞋、癡,及餘煩惱所生種種難往趣法,如來於彼,永斷遍知。如多羅樹永斷根頂,無復遺餘,皆得當來永不生法,故名善逝。T26,46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