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四一(六六一)二種力;cf.A.2.2.1,失譯雜阿含第十六經T2,497a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二種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種力。何等為二?謂數力及修力。
3.數力
何等為數力?謂聖弟子空閑、林中、樹下,作如是思惟:
1)身惡行,現法、後世受於惡報。
2)我若行身惡行者,我當自悔,教他亦悔我,大師亦當悔我,大德梵行亦當悔我,以法責我,惡名流布;
3)身壞命終,當生惡趣泥犁中。
如是現法、後報身惡行斷,修身善行。如身惡行,口、意惡行亦如是說,是名數力。
4.修力
何等為修力?若比丘學於數力,聖弟子數力成就已,隨得修力;得修力已,修力滿足。
5.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二力
[經]
有二種力。何等為二?謂數力及修力。
[論說]
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當知此力,能成二事:一者、能往人、天善趣,二者、能往現法涅槃。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諸念住為所依止,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T30,863c
[參考]
1.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二,T26,372a:
1)思擇力云何?
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諸多聞聖弟子,應如是學:諸身惡行,現法當來招惡異熟。謂我若行身惡行者,現自厭毀,亦復為他天神諸佛之所訶責,亦為有智同梵行者,以法譏嫌。一切世界惡名流佈。身壞命終,墮險惡趣,生於地獄。由正了知諸身惡行,現法當來招惡異熟故,能勤斷諸身惡行,亦能勤修諸身妙行。於語惡行,及意惡行,廣說亦爾。乃至勤修語、意、妙行。若能如是因思擇,依思擇,住思擇,斷不善法,修諸善法,說名思擇,亦名為力,是謂思擇力。
2)修習力云何?
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諸多聞聖弟子,修念等覺支,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等覺支,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若能如是因修習,依修習,住修習,斷不善法,修諸善法,說名修習,亦名為力,是謂修習力。問:何故名力?答:以因此力、依此力、住此力,能斷、能碎、能破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故名為力。
2.修行次第T30,822b: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為證得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
2.1.明及解脫
1)行於三世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說名三明。
2)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
2.2.四種修道
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
1)此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無學修。
1.1)若思擇力為所依上,雖取可愛、不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
1.2)若於聖諦已得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二意,而心不為纏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解脫,是有學修。
1.3)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於內無有隘迮,善脫,善修,都無一切,下至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有德,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當知修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此中,最初是初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當知亦爾。
2)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德、過失相應有情差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
3)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意,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如是有情或一向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或一向有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俱備。若於有情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有情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有情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知是名所愛、非所愛。由如是等差別因緣,適意等三有其差別。
4)又於惡行隨觀現法所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習妙行。
4.1)若於六處由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現法所有過患。
4.2)由是因緣,墮於惡趣,是名當來所有過患。
4.3)此中為他所誹毀者,謂為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頌,咸共誹毀。當知其餘,即如所說。
5)又此中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地。
5.1)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
5.2)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
5.3)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
5.4)棄捨下劣修覺分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
6)又諸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緣,恥於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為先故,心得正定。心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脫皆悉圓滿,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3.本事經,卷第五,T17,685a: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學苾芻有二種力。云何為二?謂思擇力及修習力。
1)云何苾芻有思擇力?所謂一類有學苾芻受用種種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緣醫藥、資生具時,皆善思擇,非不思擇,而便受用。於所未得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不甚希求於所已得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不深耽著。堪能忍受寒熱飢渴,風日蚊虻、蛇蝎等觸。堪能忍受他所毀謗、罵辱等言。堪能忍受身內所生猛利辛楚、酸疼難忍、奪命臨終難治苦受。堪能忍受一切世間極難忍事。能善思擇諸身語意三種惡行,能照現法、生法、後法不可愛樂苦異熟果。作是思惟:我今定當斷身語意三種惡行,我今定當修身語意三種妙行。能正了知三種惡行所有過患,復正了知三種妙行所有功德。既正知已,勤斷、勤修惡行妙行,修治自身,令其清淨,離諸罪法,如是名為有學苾芻初思擇力。
2)云何苾芻有修習力?所謂一類有學苾芻所得憶念,一切皆與覺支相順,而不相違。所得擇法及精進、喜、輕安、定、捨,一切皆與覺支相順,而不相違。修念覺支皆依止厭,皆依止離,皆依止滅,迴向於捨。修習擇法及精進、喜、輕安、定、捨覺支皆依止厭,皆依止離,皆依止滅,迴向於捨,如是名為有學苾芻後修習力。是名有學苾芻二力。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諸有學苾芻 略有二種力 思擇及修習 能伏惡魔軍
見惡過能斷 知妙德能修 能忍受思惟 是名思擇力
依止厭離滅 及迴向於捨 而修七覺支 是名修習力
II.數力
[經]
何等為數力?謂聖弟子空閑、林中、樹下,作如是思惟:
1)身惡行,現法、後世受於惡報。
2)我若行身惡行者,我當自悔,教他亦悔我,大師亦當悔我,大德梵行亦當悔我,以法責我,惡名流布;
3)身壞命終,當生惡趣泥犁中。
如是現法、後報身惡行斷,修身善行。如身惡行,口、意惡行亦如是說,是名數力。
[論說]
又思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為伴。何等名為三處羞恥?
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當為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諸天眾信佛教者共所呵毀,是名第一處思擇力。
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定當為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為斯惡行!是名第二處增上力。
三者、法處羞恥,謂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為障礙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是名第三處思擇力。
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為增上:一、世增上,二、自增上,三、法增上。T30,863c
III.相關經論
1.定義
T30,859b:
1)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當知此力能成二事:一者能往人天善趣,二者能往現法涅槃。
2)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諸念住為所依止,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
2.苦受T30,851a:
無思擇力補特伽羅,受苦受時,心極憂悴,即此苦受若身、若心,現前領納;所餘樂受、非苦樂受,由未斷故,而說相應,是故名為現見圓滿冥闇受坑難得其底。有思擇力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
3.發起正精進因緣T30,675b:
略有五種發起正精進因緣:
一宣說正法。二修行共住。三察懈怠過失見精進功德。四由思擇力相續成熟。五知所證得前後差別。
4.戒
4.1.與三處羞恥為伴T30,859b:
又思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為伴。何等名為三處羞恥?
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當為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諸天眾信佛教者,共所呵毀,是名第一處思擇力。
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定當為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為斯惡行?是名第二處增上力。
三者法處羞恥,謂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為障礙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是名第三處思擇力。
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為增上,一世增上、二自增上、三法增上。
4.2.於微小罪見大怖畏T30,402c:
云何於中見大怖畏?謂作是觀:
1)勿我於此毀犯因緣無復堪能得所未得,觸所未觸,證所未證。
2)勿我由此近諸惡趣,往諸惡趣。
3)或當自責,或為大師、諸天、有智、同梵行者以法呵責。
4)勿我由此遍諸方維惡名、惡稱、惡聲、惡頌遐邇流布。
彼於如是現法、當來毀犯因,生諸非愛果,見大怖畏。由是因緣於小、隨小所有學處,命難因緣亦不故犯。或時、或處失念而犯,尋便速疾,如法發露,令得還淨。如是名為於微小罪見大怖畏。
4.3.根律儀
4.3.1.二種根律儀T30,408a:
1)又根律儀略有二種:一者思擇力所攝,二者修習力所攝。
思擇力所攝根律儀者,謂於境界深見過患,不能於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
修習力所攝根律儀者,謂於境界深見過患,亦能於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
2)又由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故,於所緣境令煩惱纏不復生起,不復現前;而於依附所依隨眠,不能斷除,不能永拔。
由修習力所攝根律儀故,於所緣境,煩惱隨眠不復生起,不復現前;一切時分依附所依所有隨眠亦能斷除,亦能永拔。
3)當知此中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是資糧道所攝。修習力所攝根律儀,當知墮在離欲地攝。
4.3.2.四種根律儀T30,685c:
依二種對治應知四種根律儀。二種對治者:一思擇力,二修習力。
四種根律儀者:一境界護,二煩惱護,三纏護,四隨眠護。
1)境界護者,謂住寂靜勤修行時,以念自守於諸境界,心不流散故。
2)煩惱護者,謂等位行而遊行時,於諸境界遠離貪憂故,即分別此不取其相,乃至心不流逸者。若於爾時執取彼相,復起隨覺,執取隨好則便於彼修防護行。
3)以修習力守護眼根,是名纏護。
4)證眼根護,是隨眠護。
4.3.3.二種補特伽羅T30,816b:
略有二種補特伽羅:一者不能密護根門。二者善能密護根門。
云何名為不能密護根門補特伽羅?
1)謂如有一,於諸境界不能如理作意、思惟,於可愛色為貪欲纏之所纏縛,於不愛色為瞋恚纏之所纏縛。
2)又於彼境不能隨念所有過患,設有隨念,不善修習。由是因緣,心為時纏之所覆蔽,起諸纏已不能制伏。
3)又是異生未得有學心慧解脫,於上無學心慧解脫不如實知。由不知故,於諸有學心慧解脫,亦不能滿。彼於爾時未以修力為所依止,於煩惱品所有麁重,未能永害。又不依先善思擇力,念不成就為因緣故,當知不能密護根門。
4)由此三相補特伽羅,應知不能密護根門。一由纏故。二由思擇所攝對治有缺減故。三由修力所攝對治有缺減故。與此相違。當知白品。於諸根門善能密護。
4.3.4.三種T30,822b:
此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無學修。
1)世間修
若思擇力為所依上,雖取可愛、不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
2)有學修
若於聖諦已得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二意,而心不為纏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解脫,是有學修。
3)無學善淨修根
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於內無有隘迮,善脫,善修,都無一切,下至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有德,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
5.受用衣服等T30,807a:
1)由奢摩他、毘鉢舍那修習力故,淨修其心。離諸蓋已,由思擇力,於衣服等邪受用故,雖於爾時暫少成就心一境性,欲貪隨眠仍未斷故,於當來世復為雜染。彼以妙慧通達是已,便修加行,為畢竟斷,受用如法邊際臥具,離諸貪著。
2)先善修治正定資糧,漸次乃至能入清淨第四靜慮,以此為依,證諦現觀,隨得漏盡心善解脫,於一切苦得離繫故,究竟寂靜所攝受故,微妙清淨一切身心無間滿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普能領納諸無漏受,是名正行。
3)如是應知,內證無滯,及彼相違五種差別他所稱讚。彼於爾時從諸蓋纏及一切苦,心善解脫。於現法中,彼諸隨眠無餘永斷,前際、後際業,及異熟所有雜染皆善解脫,由於現法獲得聖道及道果故。
6.四念住之二因緣T30,859b:
1)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2)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聖道果真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
7.定
7.1.不淨想T30,390a:
又不淨想略有二種:一思擇力攝,二修習力攝。
1)思擇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五法為所對治。何等為五?
一、親近母邑,二、處顯失念,三、居隱放逸,四、通處隱顯由串習力,五、雖勤方便修習不淨而作意錯亂,謂不觀不淨隨淨相轉,如是名為作意錯亂。
2)修習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七法為所對治。何等為七?
2.1)謂本所作事心散亂性,
2.2)本所作事趣作用性,
2.3)方便作意不善巧性,
2.4)由不恭敬勤請問故,又由不能守根門故,雖處空閑,猶有種種染污尋思,擾亂其心。
2.5)又於飲食不知量故,身不調適。
2.6)又為尋思所擾亂故,不樂遠離,內心寂靜奢摩他定。
2.7)又由彼身不調適故,不能善修毘箤舍那。不能如實觀察諸法。
7.2.瞋恚蓋T30,329c:
問:此瞋恚蓋誰為非食?
答:有仁慈賢善,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又此慈善恒欲與他安樂為相,修力所攝。由思擇力所攝作意,調伏九惱,以能斷除瞋恚蓋故。
8.為證
8.1.為證所未得,應觀察八事T30,773c:
為欲證得所未得解脫故,應觀察八事:謂於諸行中愛味、過患、出離觀察,及聞、思、思擇力、見道、修道觀察。
1)於諸行中觀察愛味時,能善通達諸行愛味所有自相。
2)即於諸行觀察過患時,能善了知三受分位過患共相,謂於是中甚少愛味多諸過患,如是了知愛味染著多諸過患共相。
3)應已於所愛味一切行中,隨所生起欲貪煩惱,即能除遣制伏斷捨,於此欲貪不現行故,說名為斷,非永離欲故名為斷。又於彼事心未解脫,若於隨眠究竟超越,乃永離欲,心得解脫,是名一門觀察差別。
4)又修行者於彼諸行正觀察時,先以聞所成慧,如阿笈摩,了知諸行體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空及無我。彼隨聖教如是勝解,如是通達。
5)既通達已,復以推度相應思惟所成微細作意,即於彼境如實了知。即由如是通達、了知增上力故,於彼相應煩惱現行,現法、當來所有過患如實觀察。
6)由思擇力為依止故,設復生起而不實著,即能捨離。
7)彼由如是通達、了知及思擇力多修習故,能入正性離生。
8)既入正性離生已,由修道力漸離諸欲。
彼由思擇、見道二種力故,隨其所應斷諸煩惱:謂不現行斷故,及一分斷故。由修道力究竟離欲,如是由前二種漸離欲貪,由修道力心得解脫。
8.2.永斷一切纏及隨眠T30,848a:
如來為欲令彼依止思擇、修習二對治力。永斷一切纏及隨眠。宣說法要。令其獲得無倒智見。
8.3.離貪T30,854b:
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8.4.黠慧T30,863b:
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羅,
1)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由此增上發勤精進。此增上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
2)此增上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
3)此增上故,於一切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緣,能到究竟。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根最為殊勝。
9.菩薩
9.1.一切門慧T30,529a:
云何菩薩一切門慧?當知此慧略有四種:
謂於聲聞藏及菩薩藏所有勝妙聞所成慧、思所成慧。
於能思擇菩薩所應作應隨轉中,及菩薩所不應作應止息中。
思擇力所攝慧,及修習力所攝三摩呬多地無量慧。
9.2.菩薩心無厭倦T30,537c:
云何菩薩心無厭倦?當知菩薩由五因緣普於一切正加行中,心無厭倦。
一者、菩薩性自有力,故無厭倦。
二者、菩薩即於如是無厭倦心,數數串習,故無厭倦。
三者、菩薩方便攝受精進、勇猛,能正隨觀,前後所得展轉殊勝,故無厭倦。
四者、菩薩成就猛利增上妙慧,正思擇力,故無厭倦。
五者、菩薩於諸有情,猛利悲心極哀愍心,恒常現前,故無厭倦。
9.3.諸菩薩有五加行T30,546b:
諸菩薩有五加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無倒加行。何等為五?一隨護加行。二無罪加行。三思擇力加行。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五墮決定加行。
9.3.1.隨護加行
云何菩薩隨護加行?當知此復略有五種:
一者隨護聰叡,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
二者隨護正念,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
三者隨護正智,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
四者隨護自心,能善防守諸根門故。
五者隨護他心,能於他心正隨轉故。
9.3.2.無罪加行
云何菩薩無罪加行?謂諸菩薩於諸善法,無倒熾然,無量、無間迴向菩提。
9.3.3.
思擇力加行
云何菩薩思擇力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勝解行地,應知其相。
9.3.4.清淨增上意樂加行
云何菩薩清淨增上意樂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其相。
9.3.5.墮決定加行
云何菩薩墮決定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其相。如是五種菩薩加行,普攝一切無倒加行。
10.忍波羅蜜多十清淨T30,712b:
忍波羅蜜多十清淨中,當知略有二種清淨:謂前九種名思擇力清淨,其第十種名修習力清淨。
思擇力清淨復有四種:一遠離罪生清淨。二彼不現行清淨。三無罪生清淨。四遠離彼因緣清淨。一種、二種、三種、三種如其次第。不忍因緣復有三種:一無慚、二無愧、三無哀愍性。
11.菩薩生於諸有生最為殊勝T30,730b:
世尊!何因緣故說菩薩生於諸有生最為殊勝?
善男子!四因緣故。一者極淨善根所集起故;二者故意思擇力所取故;三者悲愍濟度諸眾生故;四者自能無染除他染故。
12.聽法十因T30,755b:
一恭敬聽法得思擇力。由此能受聞法勝利,如法求財不以非法,深見過患而受用之。
二善知出離。謂喪失財寶,無憂無慼,亦不嗟怨,乃至廣說。眷屬離壞,若遭病苦不甚悲歎,亦不愁惱,乃至廣說。
三於諸欲中深見過患,及見出離最勝功德。清淨出家捨離上妙臥具貪著,乃至能證諸妙靜慮。
四恭敬聽法速順證解廣大甚深、相似甚深諸緣起法。又能引發廣大善根,出離歡喜。如世尊說:我聖弟子專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法,能修七法,速疾圓滿。
五諸聖弟子恭敬聽法,所有集法皆成滅法。
六解正法已,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正法眼。
七能引攝證預流果最勝資糧,乃至證得阿羅漢果,及能引攝阿羅漢果最勝資糧。
八能引攝獨覺資糧。
九能善引攝無上正等菩提資糧。
十能引一切世、出世間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八四二(六六二)數力成就已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衞國祇樹給孤獨園。
2.數力成就已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聖弟子學數力成就已,貪、恚、癡若節若盡。如是聖弟子依於數力,盡立數力,隨得修力;得修力已,修力滿足。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八四三(六六三)修力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何等為修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為修力?謂修四念處。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八四四──八五二()
如四念處,如是修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四道,四法句,止、觀,亦如是說。
I.修力
[經文]
如四念處,如是修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四道,四法句,止、觀,亦如是說。
[參考]
1.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第八,T26,492a:
復次,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支聖道,四正行、四法跡,奢摩他、毘缽舍那,亦名應脩法。
2.T30,867c:
四種念住,乃至道支,四種行跡,勝奢摩他、毘缽舍那、四法跡等。
3.T30,346b:
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法,四行跡法、四法跡法,奢摩他法、毘缽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脫法、勝處法、遍處法,如是等法無量無邊,應當思擇。
4.T30,878b:
云何還滅清淨品事?謂滅諦事、若道諦事、若三摩地事、若諸智事、若此所引諸功德事、若七正法事、若七正作意觀察事,若三十七菩提分法事、若四行跡事、若四法跡事、若奢摩他毘缽舍那事,若四修定事、若三福業事、若三學事、若四沙門果事,若四證淨事、若四聖種事、若三乘事、若四門記事。如是等類,名為略序還滅清淨品事。
5.顯揚聖教論,卷第四,T31,501a:
復有四無量、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遍覺支、八聖道支,四種行、四法跡,奢摩他、毘缽舍那,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解脫、勝處、遍處等。
6.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九,T31,738b:
復次,道差別有十一種:謂觀察事道、勤功用道、修治定道、現觀方便道、親近現觀道、現觀道、清淨出離道、依根差別道、淨修三學道、發諸功德道、遍攝諸道道。當知此中由覺分等差別故,建立十一種道,如其次第謂三十七菩提分法、四種正行、四種法跡、奢摩他、毘缽舍那、三無漏根。
1)觀察事道者,謂四念住。由此最初以不淨等行觀察一切身受心法事故。
2)勤功用道者,謂四正斷。由遍觀察一切事已,為斷諸障,發勤精進故。
3)修治定道者,謂四神足。如是淨除一切障已,復由欲勤心觀門修三摩地,令成調順,堪任性故。
4)現觀方便道者,謂信等五根。如是修治三摩地已,為欲證得無漏聖道,勤修增上緣煖、頂方便故。
5)親近現觀道者,謂信等五力。如是已得增上緣者,為欲無間通達諦理,修習摧伏不信等障,忍、第一法近方便故。
6)現觀道者,謂七覺支。由此最初各別內證覺真理故。
7)清淨出離道者,謂聖八支道。由從此後,為令修道所斷煩惱永得清淨,修出離道故。由此道理,菩提分法如是次第。
8)依根差別道者,謂四正行。由依近分、根本等地差別,及利、鈍根差別故。
苦正行者,依止未至及無色定,如其次第,止觀劣故。樂正行者,依止根本靜慮雙道轉故。二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
9)淨修三學道者,謂四法跡。由此淨修增上戒等三學故。無貪、無恚能淨修治增上戒學,終不於貪欲瞋恚門毀犯所學處故。正念能淨修治增上心學,由不忘所緣,持心令定故。正定能淨修治增上慧學,由心得定能證如實智故。
10)發諸功德道者,謂奢摩他、毘缽舍那。由此能成辦一切功德故。
11)攝諸道道者,謂三無漏根。由此能攝初中究竟一切道故。未知欲知根攝方便道及見道,已知根攝修道,具知根攝究竟道。
II.四道
[參考]
1.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九,T31,738c:
依根差別道者,謂四正行。由依近分、根本等地差別,及利、鈍根差別故。
苦正行者,依止未至及無色定,如其次第,止觀劣故。樂正行者,依止根本靜慮雙道轉故。二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
2.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T31,741a:
四正行者,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
初,謂鈍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二,謂利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三,謂鈍根已得根本靜慮。第四,謂利根已得根本靜慮。苦正行者,謂依未至及無色地,如其次第,奢摩他毘缽舍那微劣故。樂正行者,謂依靜慮雙道轉故。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地。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二地。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十三,T30,485c:
1)問:四通行中世尊依何通行,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盡漏?獨覺依何通行?聲聞依何通行耶?
答:世尊依樂速通行,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盡漏。云何知然?經為量故。如契經說:鬘母一時來詣佛所,作如是問:世尊依何通行,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佛告鬘母:一切如來、應、正等覺皆依樂速通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爾時,鬘母便設二難:世尊往因六年苦行,乃證無上正等菩提。云何言依樂速通行?佛言:愚人!我不因彼六年苦行證大菩提,棄捨彼已,受食乳糜。然後,依止樂速通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由此故知,世尊依止樂速通行,入見道等。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乃至得菩提故,獨出獨覺如佛世尊。眾出獨覺,所依不定,如諸聲聞。
2)聲聞乘中,尊者舍利子依苦速通行,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依樂速通行,盡漏。所以者何?彼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依第四靜慮,盡漏故。
3)尊者大目連依苦速通行,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及盡漏。所以者何?彼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依無色定,盡漏故。
4)問:何故舍利子與大目連,俱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得果,離染。而舍利子,依第四靜慮,得阿羅漢果。大目連,依無色定,得阿羅漢果耶?
答:此二尊者,俱是到究竟聲聞故,決定漸次得四沙門果。是故,俱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而尊者舍利子是毘缽舍那行故,依第四靜慮,得阿羅漢果。尊者大目連是奢摩他行故,依無色定,得阿羅漢果。
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十三,T30,482a:
1)應知行跡差別有四: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
2)然諸行跡應說一種:謂趣苦滅行。趣有世間生老病死滅行。或應說二:謂趣名滅行,及趣色滅行。或應說三:謂趣三界滅行。或應說五:謂趣五蘊滅行。或應說十二:謂趣十二支緣起滅行。或應說無量:謂在相續剎那差別無邊際故。
3)問:世尊何故廣一、二、三,略十二等,建立如是四通行耶?
答:以三事故:一以地故、二以根故、三以補特伽羅故。此則總說,若別說者,但以二事:謂地故、根故,或地故、補特伽羅故。
3.1)地故、根故
a.地故、根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
b.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
c.四根本靜慮、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
d.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
3.2)地故、補特伽羅故
a.地故、補特伽羅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
b.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
c.四根本靜慮、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
d.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
4)T27,482b:
問:何故名通行?通行是何義?
答:通,謂通達。行,謂行跡。能正通達,趣向涅槃,是通行義。
苦遲通行者,問聖道非苦受自性,亦非苦受相應。何故名苦?
答:近分、無色,難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苦。根本靜慮,易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樂。
5)T27,482c:
問:何故聖道說名為遲?
答:由鈍根者所起聖道,不能速趣究竟涅槃,故說名遲。諸利根者所起聖道,疾趣涅槃,故說名速。
問:有信勝解疾至涅槃勝於見至,如信勝解精勤修行速證涅槃,見至懈怠不能速證。如有頌言:不放逸放逸,多覺寤睡眠,如乘利鈍馬,勤行者先至。
如有二人俱趣一方,一乘利馬,一乘鈍馬。乘利馬者不勤行故,不能速至。乘鈍馬者以勤行故,便能速至。如是見至與信勝解俱趣涅槃,若信勝解精勤修行,速證涅槃。見至懈怠,不能速證。如何乃說鈍根聖道不能速趣說名為遲?
答:此中意說等勤行者,若等勤行見至速證,非信勝解故說為遲。
5.本事經,卷第三,T17,674a:
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為汝略說二速通行:云何為二?一者樂行。二者苦行。謂由樂行,證彼速通。及由苦行,證彼速通。所修加行,無澀難故。所得諸根,皆猛利故,是則名為樂速通行。所修加行,有澀難故。所得諸根,皆猛利故,是則名為苦速通行,是名略說二速通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今為汝略說 二種速通行 謂樂行苦行 因斯證速通
無澀難加行 有猛利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樂速通行
有澀難加行 有猛利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苦速通行
2)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為汝略說二遲通行:云何為二?一者樂行。二者苦行。謂由樂行,證彼遲通。及由苦行,證彼遲通。所修加行,無澀難故。所得諸根,皆羸鈍故,是則名為樂遲通行。所修加行,有澀難故。所得諸根,皆羸鈍故,是則名為苦遲通行。是名略說二遲通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今為汝略說 二種遲通行 謂樂行苦行 因此證遲通
無澀難加行 有羸鈍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樂遲通行
有澀難加行 有羸鈍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苦遲通行
6.顯揚聖教論,卷第二,T31,490b:
行者,謂四種行,廣說如經。
一苦遲通,謂鈍根者。未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
二苦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三樂遲通,謂鈍根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
四樂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7.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T29,132a:
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
頌曰:通行有四種,樂依本靜慮,苦依所餘地,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
III.
四法句
[參考]
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六,T27,28c:
四法跡是:一無貪法跡。二無瞋法跡。三正念法跡。四正定法跡。
2.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七,T26,395a:
四法跡者:一無貪法跡。二無瞋法跡。三正念法跡。四正定法跡。
1)云何無貪法跡?
答:無貪者,謂於欲境諸不貪、不等貪,廣說乃至非貪類、非貪生,是名無貪。
法跡者,謂即無貪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無貪法跡。
2)云何無瞋法跡?
答:無瞋者,謂於有情不欲損害,不懷栽杌,不欲擾惱,廣說乃至非已為過患,非當為過患,非現為過患,是名無瞋。
法跡者,謂即無瞋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無瞋法跡。
3)云何正念法跡?
答:正念者,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隨念,廣說乃至心明記性,是名正念。
法跡者,謂即正念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正念法跡。
4)云何正定法跡?
答:正定者,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定,令心住,廣說乃至心一境性,是名正定。法跡者,謂即正定亦名為法,亦名為跡,亦名法跡,是故名為正定法跡。
3.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九,T31,738c:
淨修三學道者,謂四法跡。由此淨修增上戒等三學故。
1-2)無貪、無恚能淨修治增上戒學,終不於貪欲瞋恚門毀犯所學處故。
3)正念能淨修治增上心學,由不忘所緣,持心令定故。
4)正定能淨修治增上慧學,由心得定能證如實智故。
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T31,741b:
四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
1-2)無貪、無瞋能令增上戒學清淨,不因貪恚門毀犯學處故。
3)正念能令增上心學清淨,由於所緣無有忘失,持心令定故。
4)正定能令增上慧學清淨。,由定心者能如實遍知故。
5.顯揚聖教論,卷第二,T31,490b:
跡者,謂四法跡。廣說如經。
1)一無貪跡,謂能持尸羅蘊法義,故名跡。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
2)如無貪,第二無瞋亦爾。
3)三正念跡,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名跡。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廣。
4)四正等持跡,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法義,故名跡。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令增、令廣。
IV.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T31,738c:
復次,一切菩提分法無有差別,皆由五門而得建立,謂所緣故、自體故、助伴故、修習故、修果故。如初四念住有五門,所餘菩提分法亦爾。
1.四念住
1)四念住所緣境者,謂身、受、心、法。復有四事,謂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何故唯建立此為所緣境?由顛倒覺,愚癡凡夫多分計我依止有根身、受用苦樂等,取了境為相,由貪等染污,由信等清淨,是故最初為正觀察真實事相。是故,建立此四種事為所緣境。
2)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由佛經中有於身等循觀言故,及有念住言故,如其次第。
3)念住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彼者,彼念慧二法。
4)念住修習者,謂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如於內,於外、於內外亦爾。
4.1)內身者,謂於此身中所有內色處,由自身中,眼、耳、鼻、舌、身根,內處所攝故,墮有情數故名內。
4.2)外身者,謂外所有外色處,由外色、聲、香、味、觸等外處所攝故,非有情數故名外。
4.3)內外身者,謂內處相應所有外處根所依止,由己身中眼等五處相應根所依住所有色等外處,墮有情數故。外處所攝故名內外。又於他身中所有內色處,約處建立,約身建立說名內外。
4.4)云何於身修循身觀?謂以分別影像身與本質身平等,循觀於身境循觀身相似性故,名於身循身觀。由循觀察分別影像身門,審諦觀察本質身故。
4.5)內受者,謂因內身所生受,緣眼等處為境界故,依自身生故名內。
4.6)外受者,謂因外身所生受,緣色等處為境界故,依他身生故名外。
4.7)內外受者,謂因內外身所生受,緣自身中外處為境故,緣他身中內處為境故名內外。如受,心、法亦爾。如於身修循身觀,如是於受等修循受等觀,如其所應。
4.8)又修習者,謂欲、勤、策勵、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修習差別故。
欲修習者,謂為對治不作意隨煩惱。
勤修習者,謂為對治懈怠隨煩惱。
策修習者,謂為對治沈掉隨煩惱。
勵修習者,謂為對治心下劣性隨煩惱。心下劣性者,謂於勝品所證功德,由自輕蔑門,心生怯弱性。
勇猛修習者,謂為對治疏漏疲倦隨煩惱。疏漏疲倦者,謂能引蚊虻等處所生逼惱。不息修習者,謂為對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隨煩惱。由得少善生知足喜故,止息所餘勝進善品。
正念修習者,謂為對治忘失尊教隨煩惱。
正知修習者,謂為對治毀犯追悔隨煩惱。毀犯追悔者,謂於往來等事不正知而行,先越學處,後生悔惱。
不放逸修習者,謂為對治捨諸善軛隨煩惱。捨善軛者,由放逸過失故,於所造修勝進善品,捨勤方便不能究竟。
5)念住修果者,謂斷四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繫,是名修果斷。
5.1)四顛倒者,謂四念住隨其次第能斷淨、樂、常、我四種顛倒。修不淨觀故,了知諸受皆是苦故,通達諸識依緣差別念念變異故,觀察染淨唯有諸法無作用者故。
5.2)又此四種如其次第,趣入四諦,亦名修果。
由身念住趣入苦諦,所有色身皆行苦相,麤重所顯故,是故修觀行時能治此輕安,於身差別生故。
由受念住趣入集諦,以樂等諸受是和合愛等所依處故。
由心念住趣入滅諦,觀離我識當無所有懼我斷門生涅槃怖永遠離故。
由法念住趣入道諦,為斷所治法,為修能治法故。
5.3)又此四種如其次第,能證得身受心法離繫果,由此修習漸能遠離身等麤重故。
2.四正斷
1)四正斷所緣境者,謂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法。
初正斷,緣已生所治法為境,為斷已生惡不善法,樂欲生故。
第二正斷,緣未生所治法為境。
第三正斷,緣未生能治法為境。
第四正斷,緣已生能治法為境。如經所說,應廣配釋。
2)正斷自體者,謂精進。
3)正斷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4)正斷修習者,如經說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此中諸句顯修正勤及所依止。
所依止者,謂欲樂,欲為先發精進故。
正勤者,謂策勵等。於止、舉、捨相作意等中,
若由止等相作意,不顧戀所緣境,純修習對治,爾時名策勵。
為欲損減沈沒、掉舉,發起正勤。所以者何?
若沈沒隨煩惱生時,為損減彼故,以淨妙等作意策練其心。
若掉舉隨煩惱生時,即以內證略攝門制持其心。爾時,名為發起正勤。
即為顯此損減、沈掉,善巧方便,故次說言:策心、持心。
5)正斷修果者,謂盡棄捨一切所治,於能對治若得若增,是名修果。
初二正斷盡捨一切所治,如其所應,斷捨一切已生、未生惡不善法故。
第三正斷得能對治。能生未生諸善法故。
第四正斷增能對治,已生善法令增廣故。
3.四神足
1)四神足所緣境者,謂已成滿定所作事。此復云何?由已成滿三摩地力,發起種種神變等事,是所緣境。
2)神足自體者,謂三摩地。
3)神足助伴者,謂欲勤心觀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欲三摩地者,謂由殷重方便證心一境性。殷重方便者,謂由猛利樂欲、猛利恭敬方便得三摩地。
勤三摩地者,謂由無間方便觸心一境性。勤者,謂常精進無時暫間。
心三摩地者,謂由先修定力觸心一境性。所以者何?由於前生數修定力,令彼種子功能增長。由種子力令心任運於三摩地隨順轉變,由此速證心一境性。
觀三摩地者,謂由聞他教法,內自簡擇,觸心一境性。
又欲三摩地者,謂由生欲觸心一境性。
勤三摩地者,謂由策勵、發起正勤觸心一境性。
心三摩地者,謂由持心觸心一境性。
觀三摩地者,謂由策心觸心一境性。
為顯發生神足因性故,引修正斷中生欲策勵等諸句。
持心策心,是此次第。
心三摩地者,由持心故得定,持心於內,寂靜略攝,速證定故。
觀三摩地者,由策心故得定,依法觀門,策練其心,速得定故。
4)神足修習者,謂數修習八種斷行。何等為八?謂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如是八種略攝為四,謂加行、攝受、繼屬、對治。
4.1)加行者,謂欲、精進、信。欲為精進依,信為欲因。所以者何?由欲求故,為得此義,發勤精進。如是欲求,不離信受,有體等故。
攝受者,謂安。由此輕安攝益身心故。
繼屬者,謂正念、正知。由不忘所緣,安心一境故。若有放逸,生如實了知故,隨其次第。
對治者,謂思捨。策心、持心二加行力,已生沈掉能遠離故,又能引發離隨煩惱止等相故。
4.2)復次,欲勤心觀修有二種:謂并因緣、聚散遠離,修不劣、不散,彼二所依隨順修。此中顯示欲等,能遠離聚散及因緣等二種修義。
聚因緣者,謂遠離毘缽舍那故,由懈怠門所生沈沒。
散因緣者,謂遠離不淨想故,由掉動門所生高舉。
聚者,謂由惛沈睡眠門於內踧踖。
散者,謂由隨順淨妙相門於外馳散。
不劣隨順修者,謂依觀察相觀察諸法。
不散隨順修者,謂依不淨想觀察髮毛等事。
彼二所依隨順修者,謂修光明想。
依如是次第。薄伽梵說:我之欲樂無有下劣,亦無高舉。於內不聚,於外不散。有前後想及上下想,開發其心,遠離纏縛。與光明俱自修其心,當令我心無諸闇蔽。
5)神足修果者,謂已善修治三摩地故,隨所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
又於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如所願樂,能辦種種神通等事。
又能引發勝品功德。
4.五根
1)五根所緣境者,謂四聖諦。由諦現觀方便所攝作此行故。
2)五根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
3)五根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4)五根修習者,謂信根於諸諦起忍可行修習。
精進根於諸諦生忍可已為覺悟故。起精進行修習。
念根於諸諦發精進已。起不忘失行修習。
定根於諸諦既繫念已。起心一境性行修習。
慧根於諸諦心既得定。起簡擇行修習。
5)五根修果者,謂能速發諦現觀。由此增上力不久能生見道故。
又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即現此身已入順決擇分位故。
5.五力
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為力。謂五力所緣境等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所以者何?如說果者,謂能損減不信等障故,勝過於前,雖與五根所緣境界自體等相似,然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
6.七覺支
1)七覺支所緣境者,謂四聖諦如實性。如實性者,即是勝義清淨所緣故。
2)覺支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
念者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
擇法者是自體支,是覺自相故。
精進者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
喜者是利益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
安、定、捨者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如其次第,由安故不染污,由此能除麤重過故。依定故不染污,依止於定得轉依故,捨是不染污體,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
3)覺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4)覺支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隨其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所以者何?
若緣苦體為惱苦時,於苦境界必求遠離故,名依止遠離。
若緣愛相苦集為苦集時,於此境界必求離欲故,名依止離欲。
若緣苦滅為苦滅時,於此境界必求作證故,名依止寂滅。
棄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是故若緣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修習故名迴向棄捨。
5)覺支修果者,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
7.八聖道支
1)八聖道支所緣境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諦如實性,由見道後所緣境界,即先所見諸諦如實性為體故。
2)道支自體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是八法名道支自體。
正見者,是分別支,如先所證,真實簡擇故。
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發語言故。
正語、正業、正命者,是令他信支,如其次第,令他於證理者決定信有見、戒、正命清淨性故,所以者何?
由正語故,隨自所證,善能問答、論議、決擇。由此了知有見清淨。
由正業故,往來、進止正行具足。由此了知有戒清淨。
由正命故,如法乞求佛所聽許衣缽資具。由此了知有命清淨。
正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結故。
正念者,是淨隨煩惱障支,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永不容受沈掉等隨煩惱故。
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
3)道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4)道支修習者,如覺支說。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習正見。乃至廣說。如是諸句義如前所說道理應隨順知。
5)道支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令他信、煩惱障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障淨故。
8.四正行
四正行者,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
1)初,謂鈍根未得根本靜慮。
2)第二,謂利根未得根本靜慮。
3)第三,謂鈍根已得根本靜慮。
4)第四,謂利根已得根本靜慮。
苦正行者,謂依未至及無色地。如其次第,奢摩他、毘缽舍那微劣故。
樂正行者,謂依靜慮雙道轉故。
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地。
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二地。
9.四法跡
四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
1-2)無貪、無瞋,能令增上戒學清淨,不因貪恚門毀犯學處故。
3)正念,能令增上心學清淨,由於所緣無有忘失,持心令定故。
4)正定,能令增上慧學清淨,由定心者能如實遍知故。
10.奢摩他
奢摩他者,謂於內攝心令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平等攝持。如是九行令心安住,是奢摩他。
1)令住者,攝外攀緣,內離散亂,最初繫心故。
2)等住者,最初繫縛麤動心已,即於所緣相續繫念,微細漸略故。
3)安住者,或時失念於外馳散,尋復斂攝故。
4)近住者,從初已來,為令其心於外不散,親近念住故。
5)調順者,從先已來,於散亂因色等法中,起過患想增上力故,調伏其心令不流散故。
6)寂靜者,於擾動心散亂惡覺隨煩惱中深見過患,攝伏其心令不流散故。
7)最極寂靜者,或時失念,散亂覺等率爾現行,即便制伏令不更起故。
8)專注一趣者,精勤加行無間無缺,相續安住勝三摩地故。
9)平等攝持者,善修習故,不由加行遠離功用,定心相續,離散亂轉故。
11.毘缽舍那
毘缽舍那者,謂簡擇諸法、最極簡擇、普遍尋思、周審觀察。為欲對治麤重相結故,為欲制伏諸顛倒故,令無倒心善安住故。此中諸句依正行所緣境說,或依善巧所緣境說,或依淨煩惱所緣境說。
1)簡擇諸法者,盡所有故。
2)最極簡擇者,如所有故。
3)普遍尋思者,由有分別作意俱行慧建立諸法相故。
4)周審觀察者,委具推求故。
又依奢摩他、毘缽舍那立四種道:
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非毘缽舍那。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毘缽舍那。
或有一類已得毘缽舍那,非奢摩他。此類依毘缽舍那,進修奢摩他。
或有一類不得奢摩他,亦非毘缽舍那。此類專心制伏沈掉,雙修二道。
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及毘缽舍那。此類奢摩他、毘缽舍那二道和合平等雙轉。
此中依於止觀說四種道,初已得止故,宴坐住心,乃至平等攝持。未得觀故,還復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第三二俱未得,雙進修習。云何修習?謂聽聞法,由受持門進修正觀,以此為先進修於止。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
12.三根
三根者,謂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1)未知欲知根者,謂於方便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此中顯示順決擇分所攝方便道,及見道十五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言諸根者,謂意根、信等五根。由未至等地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捨根隨一。憂根者,謂方便道時順決擇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如是十根先未知真,為欲得知,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
2)已知根者,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是已知根體。所以者何?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於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故,名已知根。
3)具知根者,謂於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說九根除憂根,於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4)復次,依止修道分別修義,謂依初靜慮地現修道時,亦修欲界繫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如依初靜慮地修欲界善,如是依一切上地現修道時,皆能修習下界下地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當知此中所說義者,謂依止上地現前修習道時,下界下地所有善根,雖不現前亦皆修習。何以故?於彼得自在故。自在者,謂轉增勝現行自在故。
13.究竟道
1)究竟道者,謂依金剛喻定一切麤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何等為十?所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
2)云何名一切麤重?略說有二十四種:謂一切遍行戲論麤重、領受麤重、煩惱麤重、業麤重、異熟麤重、煩惱障麤重、業障麤重、異熟障麤重、蓋麤重、尋思麤重、飲食麤重、交會麤重、夢麤重、病麤重、老麤重、死麤重、勞倦麤重、堅固麤重、麤麤重、中麤重、細麤重、煩惱障麤重、定障麤重、所知障麤重,如是二十四種略攝一切麤重。
2.1)一切遍行戲論麤重者,謂執眼等諸法習氣,無始時來依附阿賴耶識相續不斷,即此名為戲論習氣。從此習氣,眼等諸法,及名言執數數生起。
2.2)領受麤重者,謂有漏諸受習氣。
2.3)煩惱麤重者,謂煩惱隨眠。
2.4)業麤重者,謂有漏業習氣。
2.5)異熟麤重者,謂異熟無堪能性。
2.6)煩惱障麤重者,謂猛利長時煩惱性。
2.7)業障麤重者,謂能障道無間等業障性。
2.8)異熟障麤重者,謂與諦現觀相違,地獄等自體得。
2.9)蓋麤重者,謂能障礙善品方便盛貪欲等性。
2.10)尋思麤重者,謂能障礙欣樂出家欲尋思等性。
2.11)飲食麤重者,謂極多少食於方便行無堪任性。
2.12)交會麤重者,謂兩兩形交身心疲損性。
2.13)夢麤重者,謂睡眠所發身惛劣性。
2.14)病麤重者,謂諸界互違所發不安隱性。
2.15)老麤重者,謂大種衰變所起不隨轉性。
2.16)死麤重者,謂臨命終時諸根亂性。
2.17)勞倦麤重者,謂遠行等所作支體頓弊性。
2.18)堅固麤重者,謂無涅槃法者,如其所應,所有戲論麤重等性。
2.19-21)麤、中、細麤重者,謂欲色無色所有麤重,如其次第。
2.22)煩惱障麤重者,謂聲聞、獨覺菩提所治。
2.23)定障麤重者,謂九次第定所發功德所治。
2.24)所知障麤重者,謂一切智性所治。
如是隨其所應,一切麤重永已息故,名究竟道。
如說如是行者,心解脫圓滿、慧解脫圓滿,身麤重永息。由成就念為因故,於最初門,善調、善護、善防、善覆、極善修治,謂於眼所識色乃至於意所識法亦爾。
3)繫得者,謂於麤重積集,假立繫得性。
4)離繫得者,謂於麤重離散,假立離繫得性。
5)金剛喻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復略有二種:謂方便道攝、無間道攝。
5.1)方便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為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
5.2)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
5.3)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
云何此金剛喻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
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
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
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為境故。
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
6)無間轉依者,謂已證得無學道者所有三種轉依。何等為三?謂心轉依、道轉依、麤重轉依。
6.1)心轉依者,謂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故,名為轉依。即是真如轉依義。
6.2)道轉依者,謂昔世間道於現觀時轉成出世說名有學,餘有所作故。若永除一切所治,永離三界欲時,此道自體究竟圓滿,立為轉依。
6.3)麤重轉依者,謂阿賴耶識一切煩惱隨眠永遠離故,名為轉依。
7)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盡故而起此智,名為盡智。或緣盡為境,故名盡智。
此義意言:於此位中,由永斷集,令無有餘所得智,名盡智。或緣因盡為境,故名盡智。
8)無生智者,謂由果斷所得智,或緣果不生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無生故所得智,名無生智。或緣無生為境,名無生智。
此義意言:由有當來一切苦果畢竟不生法性故,而得此智。雖緣餘諦為境,亦名無生智。或緣苦諦無生為境,故名無生智。
9)又十無學法,當知依止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說。何以故?無學正語、正業、正命,是無學戒蘊。無學正念、正定,是無學定蘊。無學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無學慧蘊。無學正解脫,是無學解脫蘊。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