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雜阿含-672


八六九(六七二)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力: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
何等為覺力?謂慧、大慧、深慧、難勝慧,是名覺力。
何等為精進力?若於不善法、不善數,黑、黑數,有罪、有罪數,不應親近、不應親近數;離此諸法已,若諸餘善、善數,白、白數,無罪、無罪數,應親近、應親近數,如此等修習增上精勤,欲方便堪能,正念、正知而學,是名精進力。無罪力,攝力,如上修多羅說。

3.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
[論說] 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為增上故,當知建立有四種力: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罪力,四、攝受力。
1)能往現法涅槃,名為自義;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
2)當知此中,依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能有方便發起正勤。
3)依第二自義,立無罪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4)樂利他者,他義有餘,由此增上立攝受力。當知攝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T30,529c)T30,863c

II.覺力
[經文] 何等為覺力?謂慧、大慧、深慧、難勝慧,是名覺力。
[參考] cs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