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思所成地---3.思擇諸法---3.3.建立體義伽他-頌56-70


56)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57)若於內了知,於外不能見由內果觀察,彼音聲所引。
58)若於內無知,於外而能見由外果觀察,亦音聲所引。
59)若於內無知,於外不能見彼普障愚夫,亦音聲所引。
60)若於內了知,於外亦能見英雄出離慧,非音聲所引。
[所依經文]
1.法集要頌經T040788b
諸有稱己色,有歎說名德,斯皆諸貪欲,然自不覺知。
內無人自知,外無人所見,內不見其果,便隨聲而住。
內既而知之,外無人所見,二果俱已成,便隨聲而住。
內有而所知,外有而所見,彼有其明智,不隨聲而住。
2.出曜經T4721c
諸有稱己色,有歎說名德,斯皆謂貪欲,然自不覺知。
內無自知,外無所見,內不見果,便隨聲往。
內既知之,外無所見,內見果實,便隨聲往。
內既不知,外有所見,二果俱成,便隨聲往。
內有所知,外有所見,彼有朗智,不隨聲往。
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T070985a
諸以色觀我,以音聲尋我,彼生履邪斷,不能當見我。
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法性非所識,故彼不能了。
4.uv.22.12-17
ye me rūpeṇa minvanti ye me ghoṣeṇa ca anvagāḥ /
chanda rāga vaśa upetā na mām jānanti te janāḥ //
ādhyātmam ca na jānāti bahirdhā tu vipaśyati /
bahirdhā phala darśī tu sa vai ghoṣeṇa nīyate //
ādhyātmam ca na jānānti bahirdhā ca na paśyati /
ubhaye aphala darśī tu sa vai ghoṣeṇa nīyate //
bahu śṛṇoti śrotreṇa bahū paśyati cakṣuṣā /
na tad dṛṣṭam śrutam dhīraḥ sarvam śraddhātum arhati //
---
ye rūpeṇa pramiṇvanti mām ghoṣeṇa anuyānti ca /
chanda rāga vaśa upetā na mām jānanti te janāḥ //
ādhyātmam tu prajānāti bahirdhā ca na paśyati /
ādhyātma phala darśī tu sa vai ghoṣeṇa nīyate //
ādhyātmam ca prajānāti bahirdhā ca vipaśyati /
sa tu nihsaraṇa prajño na vai ghoṣeṇa nīyate //
śrotreṇa śrūyate bahu dṛśyate bahu cakṣuṣā /
na tad dṛṣṭam śrutam dhīraḥ sarvam śraddhātum arhati //

56)此頌所明,謂如有一,體是異生,未斷虛妄分別欲貪。觀見世尊具三十二大丈夫相,遂便測量: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所說法決定微妙,其弟子眾所行必善。彼於後時,近不善人,聞不正法,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他所引故,於佛、法、僧還生毀謗。如是皆由不如實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色受想行識的體性,屬於欲界的生死凡夫,沒有消滅虛妄分別的欲貪,在欲上有愛著心。這個人觀見世尊,具足三十二大丈夫相,看見這個相貌,就立刻地在心裏面推測:這個世尊決定是佛,決定是應、正等覺。他所宣說的道理,一定是微妙的法,是最殊勝的妙法。其弟子眾所修行的法門,也決定是好的。根據表現於外的三十二相,推測這件事,說他是佛、是法,他的弟子是僧。那個異生的凡夫,在後來的時期,親近思想不好的人,聽聞不合道理的法語,隨著別人的言論,及音聲。音聲所表達的意義,叫做他論。音聲是能表達的語言。對那個人,有信順,相信那個人。被那個人的威力所攝持,繫屬於他。被那個人的威力所吸引。對於佛、法、僧還生毀謗。若以色量我,以三十二相的相來推測佛。以音聲尋我,以佛說的音聲來尋找推尋佛。這個人的心為欲貪所執持,一點智慧也沒有。他是不能知道什麼是佛。這個人先來認為是佛,加以讚歎,後來又毀謗,都是由於不如實知道如來的法身。什麼是如來?法身是佛,就是覺悟諸法如,是佛。對於這件事不知道,所以使令他自己不決定。
《披尋記》六七九頁:
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名薄伽梵;言無虛妄故,名如來;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正等覺。(陵本三十八卷三頁)是諸異生,於此功德名號不能覺了,不能隨念,但隨聽聞,故生測量。
[]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叫做薄伽梵。說話沒有虛妄,叫做如來。已經獲得一切所應得的功德,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諸法實相的勝義,覺悟一切法,名正等覺。眾多凡夫,對於如來、應、正等覺,這個功德的名號,不能明白,也不能在內心裏面現前。但隨自己的因緣,聽人說如來、應、正等覺,心裏面就在推測這件事。見到這個相是特別殊勝,所以就認為他是佛。
《披尋記》六八○頁:
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無聖慧眼,未證法性故,於如來法身不如實知。
[]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沒有慧眼,未證法性故,法性就是法身,就是諸法如義。佛所以名之為佛者,是證悟諸法如義,名之為佛,不是因為三十二相,才名之為佛。所以執著相是佛,不知道什麼是佛。

57)復有異生,由內靜慮果天眼通,遠見世尊,便作是解: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餘如前說。
[]又有生死凡夫,得色界四靜慮的果,又發出天眼通,遠遠地看見世尊,就這樣想: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餘和前面說的一樣。天眼通也是在外相上生分別心,也沒得到聖人的智慧,也不知道什麼是佛。

58)復有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見已測量;當知彼亦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
[]又有生死凡夫,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肉眼,是屬於欲界業得到的果報,是向外攀緣,就是得到人果報的眼睛。這個眼睛,若看見三十二相以後,內心也在測量。當知他也是一樣,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為什麼呢?因為內心裏面沒能證悟法性,就是這樣向外推求。這個人是欲界的人,沒有得禪,沒有天眼通,不能夠由內禪定發天眼通有所知,所以是無知。由肉眼在外面看見佛,看見三十二相。外面的肉眼,是果報,用肉眼觀察,也是隨別人的話,別人怎麼說,就是怎麼相信。

59)復有異生於爾所見,都無所有,彼普被障,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復有異生,沒有天眼通,肉眼也失掉,應該說是個盲人。若內若外,都是被障住。這個人就是聽別人說。
《披尋記》六八○頁:
復有異生於爾所見等者:前說天眼及與肉眼所觀見相,名爾所見。由是異生於內無知,復於外色都無所見,名普被障。長時無明,堪為外道之所引奪,是名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60)若諸賢聖,除斷調伏,超越欲貪,得聖慧眼。彼由如是聖慧眼故,於內證解如來法身。雖於外見如來色身,或見制多,或圖畫等,而能了知非第一義應正等覺。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如是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若是修學四念處,由外凡而內凡,乃至見道,這是賢聖人。除斷事欲,調伏煩惱欲,最後成功,就是超越欲貪,得三果聖人以上,成就聖道的慧眼,能見到第一義諦的慧眼,無我是第一義諦。彼由如是聖慧眼的緣故,不向外攀緣,在禪定裏面修四念處,觀諸法實相,證解如來的法身,通達諸法如義。雖然,肉眼能見佛的三十二相的色身,或是能見供佛舍利的塔,或是畫的佛像等。而能了知那不是第一義的如來。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佛,是第一義諦,法也是第一義諦,僧也是第一義諦,所以是決定信受,沒有人能夠動搖他的信心。這個賢聖人得到聖慧眼,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就是諸法如義,所以才有這種境界。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唯世俗見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是則決定。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沒有聖慧眼,只是由肉眼、天眼見到三十二相的佛,這個人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有聖慧眼的人,能見到諸法如的這個人,對於三寶是決定信受,不可動搖。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披尋記》六八○頁:
今當略辯上所說義等者:此中異生,或以天眼,或以肉眼見如來者,名唯世俗;此為他引,名不決定。若諸賢聖,於內證解如來法身,名以勝義見於如來;非他所引,故名決定。

61)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
[所依經文]
1.法集要頌經六識王為主,愛染為眷屬,無染則離愛,染著是愚癡。T4785b2
2.出曜經六增上王,染為染首,無染則離,染者謂愚。T4706a
3.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典六增上王,於染甚染著,不染便無染,染者謂之愚。T280738b
4.uv.16.22
ṣaṣṭha adhipatī rājā rajyamāne rajasvalaḥ |
arakte virajā bhavati rakte bālo nirucyate ||
 
61-1)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
[]今此頌中,什麼是第六增上王?就是心、意、識,就是內六處的第六處,是指心、意、識。心、意、識怎麼解釋呢?俱舍論對於心、意、識有二種解釋:第一個解釋,心,是集起;意,是思量;識,了別所緣境。第二個解釋,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叫做心。淨不淨,就是善不善。界,就是性。善的心性,不善的心性,善也有很多種,不善也有很多種,所以種種差別叫做心。二個意思,總合說,集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又能現起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叫做心。就是心為他作依止的時候,心就轉名為意。他,就是前六識。眼識乃至意識,生起的時候,要有一個依止處,才能夠生起。以誰為依止處?以心為依止處,才能了別色聲香味觸法,這時候的心,就轉名為意。意,有二種解釋,思量義、依止義。所以眼識要依眼根為依止處,要現起的時候,以意為它的依止處,才能夠活動。能依止的就是識,意和識一個能依止,一個所依止,能、所的差別。識依止意,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識有各式各樣的分別,就是淨不淨界種種差別。識的分別,把它收集起來,收藏起來,就是心。識依止意,了別外邊境界的時候,內心的種種差別就現出來。識的了別結果,又把它收回來,是心的一個作用,叫做集。又把它依止意,向外發表出來,就叫做起。
《披尋記》六八一頁:
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皆意處攝,望前五處,有勝作業,名增上王。
[]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都屬於意處所收攝,意處包括心、意、識的意思,就是意根。望前邊的眼處,耳、鼻、舌、身處,就是前五根來說,第六意處,有殊勝的作用,所以叫做增上王。增上,就是有強大的力量。王,是自在。第六意處能統攝前五處,前五處不能自主,所以第六意處稱之為王。

61-2)若有已渡五暴流,未渡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是故說彼為染自取。
[]若是有人發心修行,已經超過五暴流,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色、聲、香、味、觸上調伏,不去愛著色、聲、香、味、觸。前五識在色、聲、香、味、觸上,不動發貪、瞋、癡的煩惱,就是把五個暴流超過去。但是,第六意根,也是暴流沒有超越,沒有解脫。這個修行人,得到四禪八定,超越欲界的欲,所以叫做度五暴流。成就四禪八定的時候,內心隨順四禪八定,愛著定裏邊的境界,所以叫做染污的時候。又有一類的眾生,從無始劫以來,沒有智慧的光明,執著生命體是我,是我所。執著色受想行識是可愛,乃至色聲香味觸是可愛,執藏不捨。執,愛著我所有的東西;藏,是執著有我,愛著這個我。於可愛的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執著是我所,執著是我,不棄捨。因為眾生從無始劫來,這樣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的關係,所以喝斥這個眾生,愛著他所自取的一個己,一個我,一個我所,染著這個我。我、我所是所染著的,能染著的就是愚癡無明。

61-3)貪名為染,因貪所生當來世苦,亦名為染。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污。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
[]貪,就叫做染,有貪愛心,就不清淨,叫做染。因為有貪愛心的關係,將來的色受想行識,也叫做染,是染污心所生,也名為染。若是一個人,愛著我、我所,取著他所染污的心,就是我、我所。因為執著心是我,執著其餘的一切法是我所,就是取著所染污的心,愛著我、我所。現在,他不隨順愛著心的功用。功,染著我我所,就是愛。用,能生當來世的苦。如何不隨順他染著心的功用呢?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攝受、積集清淨心的力量,遮止我我所的執著。修學無我觀,在第六意識中,對治貪愛染污的煩惱,對治我我所的執著。如果這樣努力的修行,他現前的了別心性的心,在現在的生活中,沒有染污心。不在我所上起貪瞋癡,也不執著有我。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染污心,是當來世的一個因,因為現在有我我所的染污心,所以將來就會有很多的苦惱。現在無染心,就是沒有我我所的執著,將來不生苦惱的果報,也就沒有染污心。
《披尋記》六八一頁:
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此約貪名為染,顯無染義。貪現行時,能染於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不應隨順自心而轉,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是名修習遮止作意。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
[]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有貪愛心,就叫做染。表示若不貪,不愛著,就叫做無染。貪現行的時候,能污染自己的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決定命令我的這些染污的心,隨我智慧的力量,自在而轉,不應該隨順貪瞋癡的心活動,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棄捨貪的分別心,是名修習遮止作意。無有貪的清淨心,常勤不懈怠修習,心安住在無貪瞋癡的境界裏面,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
《披尋記》六八二頁:
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等者:此約因貪所生當來世苦名染,顯無染義。
[]表示現在能夠無我、無我所的觀慧,將來世苦也就不名為染。表示將來沒有這個苦,就叫做無染。若將來世那個貪所生苦,不生苦,名無染心。

61-4)若有於彼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
[]若是有人於彼貪愛心隨時活動,對於這件事,不加以控制,不用聖道遮止,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意,不修習對治,不修習四念處的作意,就叫做不攝受、不遮止、於彼隨作功用。依此我我所的愛著,起貪瞋癡,這是苦因。從無始劫來到現在,一直的受這個苦,受它的折磨。對於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起貪瞋癡,這是苦因,不能遠離這個苦因,不知道做這件事,所以叫做愚夫。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就是沒有染污,就是得涅槃的境界。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有我我所的愛著,就能招感苦惱,是你自己招感,是愚夫性。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2)有城骨為,筋肉而塗飾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所依經文]
1. 法句經1:身為如城,骨幹肉塗,生至老死,但藏恚慢T04, 565c
2. 出曜經18:骨幹以為城,肉血而塗之,根門盡開張,結賊得縱逸T04, 706b
3. 法集要頌經卷2:骨幹以為城,肉血而塗飾,門根盡開張,結賊得縱逸T04,785b
4. 毘奈耶雜事12:身城骨牆壁,血肉作塗泥,畫綵貪瞋癡,隨處而莊飾。可惡骨身城,血肉相連合,常被惡知識,內外苦相煎T24, 260b
5. dhp150
aṭṭhīnaṃ nagaraṃ kataṃ maṃsalohitalepanaṃ
yattha jarā ca maccu ca māno makkho ca ohito.
此城骨所建,塗以血與肉,儲藏老與死,及慢並虛偽。
6. uv.16.23
nagaraṃ hy asthiprākāraṃ māṃsaśoṇitalepanaṃ
yatra rāgaś ca dveṣaś ca māno mrakṣaś ca bādhyate.

62-1)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此城唯以骨充甎石,筋代繩絍,肉當塗漫,為形骸墉周匝圍繞。
[]今此頌中,城是什麼意思?就是心、意、識。用一節一節的骨頭當作甎,當作石頭,砌起來的墉,身體的骨頭是墉。用身體裏面的筋,代替繩絍,纏繞骨頭。用肉把骨頭包起來,不散開。這樣子用骨、用筋、用肉,造成一個有形骸的墉,周匝圍繞成為一個城。

62-2)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毘柰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二是惡說法毘柰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由著諸欲,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於善說法及毘柰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
[]這個城裏邊有違背傷害善說的法,善說的毗奈耶,這些所有的善法,有四種惡法。哪四種?四種惡法就是貪、恚、慢、覆,這四種惡法是違害善說法毗奈耶,違害所有的善法。這四種法在城裏邊是主導者,在這裏做住持,一切都由他決定。四法裏邊有兩個法是在家人,享受欲的生活的人。哪兩法?貪心與瞋心。其餘兩個是屬於惡說法、律的人,就是邪知邪見的出家人。哪兩法?驕慢心,以及虛偽,將真象隱藏起來,顯現出來另一個面目,就是虛偽的境界。什麼叫做貪、瞋?由於這個人,愛著色聲香味觸的欲,希求欲越多越好,和污穢的行為互相隨順,而不違背這些事情。對佛教中的法和律尚不信受,何況修學這種法、律的功德?
《披尋記》六八二頁:
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於已得欲染愛受用,名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污追求,名希求欲。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已經得到世間所有的欲,就是由染愛心來受用,叫做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污追求,名希求欲。著諸欲,是現在所受用,希求諸欲是沒得到,希望能得到。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62-3)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污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毘柰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
[]另一類人,仗恃惡說法,不符合緣起的道理,生高慢心,不能自己主動的到佛世尊這裏來,或者佛的弟子地方,請教正法。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心故,自往外道那個地方,然而他們由於覆、虛偽的這種煩惱,纏住他的心,染污他的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像這樣,當知與佛的法、律相應善法,因為他們有慢、覆這二種心城,不能入到佛法的法毗奈耶裏邊,不能信受。何況還能夠取為自己有,能如法修行,更不可能。取為己有,就是用它作你修行的法門。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毘柰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毗奈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3)如龜藏支於自殼,苾芻善攝意尋思無所依止不惱他,證般涅槃無所謗。
[所依經文]
1.雜阿含經600
難度難可忍,沙門無知故,多起諸艱難,重鈍溺沉沒,
心隨覺自在,數數溺沉沒。沙門云何行,善攝護其心?
如龜善方便,以殼自藏六,比丘習禪思,善攝諸覺想。
其心無所依,他莫能恐怖,是則自隱密,無能誹謗者。
2.雜阿含經1167
龜蟲畏野干,藏六於殼內,比丘善攝心,密藏諸覺想,不依不怖彼,覆心勿言說。
3.別譯雜阿含經174
出家甚為難,極難難可見,愚者作沙門,多有諸事難。
怖畏懈怠者,常無歡喜心,云何而得行,於彼沙門法?
不能禁其心,數生不歡喜,想欲得自在,云何而除滅?
比丘覆惡覺,譬如龜藏六,比丘無所依, 亦不惱害彼,比丘入涅槃,都無有譏論。
4.PTS: SN, I, 007. Dukkarasuttaṃ
Dukkaraṃ duttitikkhañca, abyattena ca sāmaññaṃ.
Bahūhi tattha sambādhā, yattha bālo visīdatī”ti.
Katihaṃ careyya sāmaññaṃ, cittaṃ ce na nivāraye;
pade pade visīdeyya, saṅkappānaṃ vasānugo”ti.
Kummova aṅgāni sake kapāle, samodahaṃ bhikkhu manovitakke;
anissito aññamaheṭhayāno, parinibbuto nūpavadeyya kañcī”ti.
5.Enomoto 1994
duṣkaraṃ dustitīkṣaṃ ca śrāmaṇyaṃ mandabuddhinā |
bahavas tatra saṃbādhā yatra mando viṣīdati ||
śrāmaṇye carate yas tu svacittam anivārayet |
punaḥ punar viṣīdet sa saṃkalpānāṃ vaśaṃ gat(a)ḥ ||
kūrmaḥ svake 'ṅgāni yathā kapāle *bhikṣur nidadhyān manaso vitarkān* |
aniśrito 'nyān aviheṭhamānaḥ parinirvṛto nāpavadeta kiṃcit ||
6.法句譬喻經T040584b
有身不久,皆當歸土,形壞神去,寄住何貪?
心豫造處,往來無端,念多邪僻,自為招患。
是意自造,非父母為,可勉向正,為福勿回。
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7.法集要頌經如龜藏其六,苾芻攝意想,無倚無害彼,圓寂無言說。T4790b
8.出曜經如龜藏其六,比丘攝意想,無猗無害彼,滅度無言說。T4730c
9. uv.26.1.
kūrmo yathā aṅgāni svake kapāle samādadhīta ātma vitarkitāni /
anihśrito hy anyam aheṭhayānaḥ parinirvṛto na apavadeta kaṃcit //

63-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捨三惡尋。所謂欲尋、恚尋、害尋。又能棄捨初靜慮地諸善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如龜藏支於其自,略攝尋思,亦復如是。無尋無伺定者,應知此上,乃至有頂。
[]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修學色界的初禪,從欲界定,經過未到地,到初靜慮。棄捨三種染污的分別。哪三種?貪欲的分別心,和瞋恨的分別心,害人的分別心。有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又,得到初禪以後,繼續修學二禪,就能棄捨初禪的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初禪是有尋有伺地,現在棄捨這種尋思,安住在第二禪、三禪、四禪,乃至到非非想處定,都叫做無尋無伺定。譬如烏龜,把六個部分收藏在自己殼裏的下面,隱藏起來。修行人減少自己的尋思,不但是惡尋思沒有,連出離的尋思、無恚尋、無害尋,也減去,收攝起來,就是無尋無伺的境界,就像龜能藏他的六個支這樣子。應該知道從二禪以上,乃至到第四禪,乃至到無色界的四空定,都叫做無尋無伺定。

63-2)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味。出已成就可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又為智人同梵行者,欣樂共住。又復成就無違諍法。
[]這個修行人,安住在二禪、三禪、四禪,乃至四空定的時候,正在入定,在定中的時候,對於定裏邊的境界,不生愛染心,叫做無所依止。這是解釋頌中,無所依止。得到二禪以上的人,若出定以後,成就可愛樂的事情,表現出來的相貌令人歡喜。什麼呢?內心裏面很調順,若去觸惱他,他不報復,能夠很調柔,能忍受。柔和,他不觸惱別人,觸惱他,他能忍受,不觸惱人。這樣子就容易在一起住。他不會觸惱有智慧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聖人,和其他的一些同修梵行,同修聖道的人。又有智慧的人,和同修聖道的人,都願意和他在一起住,不厭煩他。又復這個人成就無違諍的這種功德,不會和人家諍論、辯論、衝突,沒有這些事情。這是解釋頌中,不惱他
《披尋記》六八三頁: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堪忍他惱,是名調順。易可共住,性不惱他,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歡喜,是名柔和。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二十二頁)云何六種可愛樂法?謂具慈愍身語意業,是名為三;於諸財物和同受用,是名第四;同戒、同見,是名第五、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亦名成就無違諍法。〈聞所成地〉中說: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陵本十三卷三十三頁)若六若二,開合不同,然義無異,應可準知。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等者:此說成就六種可愛樂法。別人惱亂他,心裏面能容忍,叫做調順。容易共住,心性從來不惱亂人。與諸有同梵行者共住一處,常令彼此都歡喜,叫做柔和。如〈聲聞地〉說:云何六種可愛樂法?表現出來是有慈愍的道德,發出來的語言,和內心的思想,都是有慈悲心,是名為三可愛樂法。若有什麼財物的時候,和大家共同的受用,這是第四個可愛樂法。同受一種戒,同一個思想,都是諸行無常,無我寂靜的思想,同戒是第五,同見是第六。即此六種可愛樂法,亦名成就無違諍法。〈聞所成地〉中說: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能遮止不生違諍。其已生者,很快的就會停下來。不會彼此相鬥、相衝突;也不會到法庭上辯論。彼此不諍論,不認為有事情值得諍競。哪二法呢?一者、展轉互起慈心,我對你有慈愛的心,你對我也有慈愛的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這個財和法都能平等的受用。六種可愛樂法和這二種可愛樂法,是開合的不同。開就是六種,合起來就是二種。裏邊的意義是無差別,應可準知。

63-3)彼由如是正方便故,於諸聖諦能入現觀,及得漏盡。
[]那位修行人,因為成就四禪八定,為修聖道的前方便,為修聖道的基礎已得到。對於苦、集、滅、道的聖諦,能入現觀,就是很分明的觀察色受想行識,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都是苦,涅槃是寂靜,諸法是無我的,這樣的道理非常的分明,也非常的肯定,能這樣觀察。及得漏儘,是得果,把所有的見煩惱、愛煩惱都消除,就是滅除一切煩惱,這叫得漏盡。這是解釋頌中,證般涅槃。

63-4)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獲得善淨勝智見故,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毘柰耶真是毘柰耶。由如是知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法為非法,非毘柰耶為毘柰耶,或毘柰耶為非毘柰耶。
[]現在解釋頌中,無所誹謗。那位修行人,對於世間一切法的見地,不是聽別人東說西說而有信心。他經過修行,得到又善又淨殊勝的智慧,能見一切法的真實相,從這裏得到信,而不是聽別人說。因為得到善淨勝智見的緣故,能真實的了知苦、集、滅、道真是法,這是解脫苦惱的法。佛所制訂的戒律,真是好的戒律,能滅除一切煩惱,得到聖道。由於這個修行人,成就善淨勝智見故,終不會依止我、我所見、常見、斷見那些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決定不會顯示不合法的事情,說它是合法;決定不會顯示合法的事情,說它是非法。非毗奈耶為毗奈耶,或毗奈耶為非毗奈耶,因為得到善勝智見,所以決不會這樣顛倒。
《披尋記》六八四頁:
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謂於諸法由淨智見,如實現證,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攝異門分〉說: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毗奈耶者,隨順一切煩惱滅故。(陵本八十三卷八頁)此中法毗奈耶,應如是知。
[]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等者:經過自己戒、定、慧的修行,證悟諸法實相,所以有他自己的見地,非緣於他而生信解,是名不由他信。〈攝異門分〉說: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講苦、集、滅、道的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叫做善說法。因為學習這樣的佛法,能成就殊勝的功德而不退轉。毗奈耶者,隨順一切煩惱滅。修學聖道能滅一切煩惱,使令身口意清淨,叫做毗奈耶。此中法毗奈耶,應該這樣解釋。
《披尋記》六八四頁:
於法謗法等者:如有說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及無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於中妙行,說名為法;惡行,說名非法。誹撥俱無,名謗二種。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善說法者,四種擾亂斷對治道。何等名為四種擾亂?一、染不染,尋思擾亂;二、於勝定,愛味擾亂;三、互相違,諍訟擾亂;四、於正道,誹謗擾亂。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善說法者有四種擾亂斷對治道。擾亂,是顛倒的境界,現在能對治這四種擾亂,這種道只有佛法能對治這四種擾亂。哪四種擾亂?一、染不染尋思擾亂,這是如龜藏支於自殼,苾芻善攝意尋思染污尋思是擾亂,不染污尋思也是擾亂,超越這個境界,就是二禪以上的境界。二、於勝定愛味擾亂,在勝定殊勝的禪定裏面有愛著心,也是擾亂。三、互相違諍訟擾亂,這二是第三句,無所依止不惱他。四、於正道誹謗擾亂,這是解釋第四句,證般涅槃無所謗。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4)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舍卵生。
[所依經文]
1.長阿含經:有無二行中,吾今捨有為,內專三昧定,如鳥出於卵。T0115c
2.出曜經:知節不知節,最勝捨有行,內自思惟行,如卵壞其膜。T4735c
3.法集要頌經:知節不知節,最勝捨有行,內自思惟行,如卵壞其膜。T4791a
4.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有量無量集,能仁捨諸行,自謹慎內情,無明卵自壞。T28,803c
5. uv.26.30
tulyam atulyam ca sambhavam bhavasaṃskāram avāsṛjan muniḥ /
ādhyātma rataḥ samāhito hy abhinat kośam iva aṇḍa sambhavam //

64-1)此頌所明,謂佛示現住最後有菩薩位時,先所獲得三十有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圓滿莊嚴妙色身生,於後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其色身生與前正等。其名身生,由勝無漏不相似故,與前不等。
[]此頌所明的道理,是說佛顯現住在最後有菩薩位的時候,先所獲得的三十有二大丈夫的相貌,又有八十種隨好,圓滿的莊嚴和微妙的色身示現。出家以後,最後在菩提樹下證悟無上菩提的時候,色相身體的生命,和前邊最後有菩薩的時候的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正相等。成佛以後,和最後有菩薩的身相是相等,這是色身等。名身生,就是受想行識,這一個生命體的出現。得無上菩提以後,受想行識是殊勝無漏的境界,沒有煩惱障,也沒有所知障。這個時候的受想行識,和沒得無上菩提時候的受想行識是不相似。和沒得無上菩提之前是不相等。

64-2)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妙門樂為依止故,得定自在。如定心力,捨諸壽行及諸有行。彼捨邊際妙色身生,與前正等。其名身生與前不等,故有差別。
[]又佛顯現出來,內心的寂靜樂,就是得到四禪八定、四無量心,都叫做寂靜樂。及沙門樂,就是無漏第一義諦的境界,前面是禪悅,這個是法喜。寂靜樂和沙門樂為依止故,成就無上的定自在。如自在禪定的力量,就能棄捨他的壽行,就是壽命。行,表示壽,壽命也是一種剎那剎那變異,所以叫做行。佛捨諸壽行,以及其他的有漏的行,就是入無餘涅槃。彼捨邊際妙色身生,與前還是相等的。色受想行識裏面有無上菩提,這個身的現前與前面不一樣。有兩種:沒得無上菩提的時候,和得無上菩提之後的受想行識,當然是不等,不一樣,故有差別。第二個,捨諸壽行及諸有行,但是受想行識無上菩提沒有棄捨,所以有點不同,故有差別。
《披尋記》六八五頁:
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沙門樂等者:於現法中住靜慮樂,是名內寂靜樂;無漏界中離貪瞋癡,證勝義樂,名沙門樂。由此二種為依止故,得定自在;即此為依,捨諸壽行及諸有行。此中捨有餘依,名捨壽行;盡苦邊際,名捨有行。
[]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沙門樂等者:於現法中住靜慮樂,是名內寂靜樂。無漏的世界,就是聖人的世界。如果上進的意願強,能夠不怕辛苦,修四念處,能夠棄捨貪瞋癡,見到諸法的實相,這時候叫做勝義樂。一個內寂靜樂,一個勝義樂為依止,得定自在。即此為依,捨諸壽行及諸有行。此中捨有餘依,叫做捨壽行,就是棄捨貪瞋癡,見到真理,但是身體還是有漏,入無餘涅槃的時候,把身體棄掉。色受想行識是苦,這個苦到最後的邊際,以後再沒有有漏的色受想行識,所以這是苦的邊際,現在把他棄捨,叫做捨有行。
《披尋記》六八五頁:
其名身生與前不等者:此名身生,謂定自在。由此殊勝不相似故,與前不等。
[]這個定自在的力量是特別殊勝,和以前是不一樣。得無上菩提以後,和臨涅槃的時候,這個定自在是相等,沒得無上菩提的時候,和這是不一樣。

如因其卵生雞等,依卵而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破殼而出。如是如來色身、名身差別道理,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謂佛世尊若不棄捨諸壽行者,應滿壽量方般涅槃定力所持,捨壽行故,不滿壽量而般涅槃。
[]譬如雞鴨這些動物,是卵生,有殼,依卵而生,從卵生出以後,漸漸增長,彼此都是這樣,彼此的種類是相似。牠的母親孵育、成熟,然後破殼而出。這樣,在法上說,佛的色身和名身不同的道理也是這樣。依色身、名身,出家修行,最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時候,就是和以前不同。入無餘涅槃的時候,等於是破殼而出,類似這樣。棄捨色身,棄捨有漏,無上菩提的受想行識是不滅,所以破棄捨而出,是入無餘涅槃的時候,也是這樣子。這樣就有同,有捨有不捨,有等有不等的差別。這裏邊有一個不同的地方,佛若不棄捨,應滿壽量,才入無餘涅槃。但是佛有定自在力的控制,棄捨壽行,不滿壽量,入無餘涅槃。
《披尋記》六八五頁:
如因其殼等者:此中殼言,喻彼無明,由覆藏義,是殼義故。卵生雞等,依卵而生者,喻依色身勝名身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者,喻定自在。破殼而出者,喻捨壽行,及諸有行。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捨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捨所依因緣。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捨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捨所依因緣,就是定自在。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5)無淤泥等欲,無魑魅等瞋無羅網等癡,無江河等愛。
[所依經文]
1.法句經:火莫熱於婬,捷莫疾於怒,網莫密於癡,愛流駛乎河。T4,568c
2.dhp251
natthi rāgasamo aggi natthi dosasamo gaho natthi
mohasamaṃ jālaṃ natthi taṇhāsamā nadī.
無火等於貪欲,無執著如瞋恚,無網等於愚癡,無河流如愛欲。
3.uv.29.37
nāsti kāmasamo hy ogho nāsti doṣasamo grahaḥ
nāsti mohasamaṃ jālaṃ nāsti tṛṣṇāsamā nadī.

65-1)此頌所明,謂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世間現見,能令有情不自在轉。一者、陷溺淤泥;二者、鬼魅所著;三者、入於羅網;四者、墮駛流河,隨流漂溺。
[]此頌裏面所明,就是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就是這些虛妄不真實的境界,雖然是不真實,但是能令人不自在。世間上的人眼前就可以看見,能令有情不能自主地活動。哪四種呢?一者、陷溺淤泥。水和土合起來就是淤泥,若陷溺在淤泥裏面,就不自在,想要活動也很困難,很難跳出來。二者、鬼魅所著。為鬼魅所著,不自在。三者、入於羅網。羅網套住,也是不自在。四者、墮駛流河。墮落到水流得很快的河,隨順著它漂溺。
《披尋記》六八六頁:
能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無有實體,是名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能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是水和土合起來叫淤泥,這是方便安立的一句話,無有真實的體性,叫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65-2)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亦爾。何等為四?謂如有一,生長欲界,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
[]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也是如此。這裡所說的真實,與前面所說的世俗相反應知。因為貪瞋痴的煩惱,真實有體性,非唯假立故,所以叫做真實。或者是前面這四種不自在法,不是真實的不自在,不是嚴重。若是有貪瞋癡令你不自在,這個是太重要。哪四種?譬如有一類人,生存在欲界裏邊,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裏面,就是欲的淤泥,使令我們不自在。不能自主的引發出來,守護增長善法,想要做善法就是不自在。
《披尋記》六八六頁:
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淨,是其總句。腥臊生臭,是其別句。受用飲食,變壞所成,故名腥臊。諸肉血等,變壞所成,故名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於未生善不能自在引發,於已生善不能守護及與增長,由是說名不自在法。
[]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不淨是總說。腥臊生臭,是別說。什麼是腥臊?就是受用飲食,飲食在身體裏變壞以後,就有腥臊的排洩。什麼是生臭?肉血,是飲食的變壞所成,叫做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對於想要成就的善法,不能自在的創造出來,為什麼呢?欲使令你不能如意的修行。對於已經創造出來的善法,因為有欲的困擾,就不能夠守護善法不要失掉,善法叫他增長都不容易。由是說名不自在法。

65-3)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懷忿怒,性多惡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於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麤言擊刺,訶擯、侵惱、毀辱。
[]又譬如有一類人,把世界上的欲棄捨,在佛法裏面出家,修學聖道。心裏有忿怒,表示出來,就說一些暴惡的語言。因為被鬼魅的瞋心所控制,不能自主。又,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以後,不能夠精勤地學習戒律,身口意一動就犯錯,或者是無知而犯戒,或者有知,做不得主,也會犯戒。對於有智慧的同梵行者,沒有什麼錯誤,但是一次又一次,用暴惡的語言來擊刺,用粗言訶斥、不睬,侵犯、惱亂,毀辱同梵行者。

65-4)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入諸惡魔大癡見網。彼既入已,流轉生死,不得自在。
[]又譬如有一類人,棄捨諸欲,在外道法中出家,就等於是參加惡魔的大愚癡的邪知邪見,像網似的,把他套住。宣揚邪知邪見的人就是惡魔,宣揚出來的邪知邪見就是大癡見網。那個人在那樣的環境裏面出家以後,接受這樣的惡魔大癡見網,在生死裏流轉,不得自在,也不能解脫。

65-5)又如有一,生長上分諸離欲地,於諸愛結未能永斷,亦未遍知,不得自在,還生下界,順流而住,難可出離。
[]又譬如有一類人,生長在色界天、無色界天的境界裏,離開欲界的欲,就是淤泥棄捨,鬼魅所著的事情也棄捨。但是對於欲界的愛結,並沒能夠永久地斷除,是暫時的把欲界的欲斷滅。也沒得到無漏的智慧,能夠普遍地、深刻地認識到欲是苦,三界的欲都是苦。因為沒得到無漏的智慧,還不能夠自己做得主。從上面的色界、無色界天,回到欲界來,又陷溺在淤泥裏邊,順大環境,很難從欲裏面跳出來。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纏縛。復有差別,謂如有一,陷欲淤泥不能自在,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又如有一,為性忿怒,忿怒所蔽,憤恚纏心,尚於自身或害或損,何況於他。又如有一,成就癡品諸惡邪見,謂無父母,毀謗父母,於父母所反希敬養,況自能為。又如有一,廣集諸欲,貪愛所漂,不得自在,尚不欲自食,況能惠於他。如是四法,當知能障諸聰慧者四應知法,謂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遠離恚害、敬事父母、樂行慧施。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佛在此頌裏面,簡要地開示,欲界、色界、無色界裏面的各式各樣的人,都是愚夫,為這麼多的煩惱所繫縛。復有不同的意思,譬如有一類人,陷溺在欲的淤泥裏面,不能夠自主,想要出家有困難,就是跳不出來。欲障礙他在清淨法中出家。又譬如有一類人,為性忿怒,忿怒所蒙蔽,心為憤恚的煩惱所纏繞,瞋心大的時候,對於自己的身體,會傷害,會損害,何況對於別人。自己很難從忿怒裏面解脫出來。又譬如有一類人,成就愚癡諸惡邪見,各式各樣的罪惡的邪知邪見,都是愚癡。什麼樣的愚癡呢?不承認有父親、有母親。表示對父母沒有恭敬心,不但沒有恭敬心,還毀謗父親、母親。對於父母那個地方,還希望父母恭敬他,供養他,何況自己能供養父母。又譬如有一類人,廣集諸欲,心為貪愛所漂動,不得自在。得到廣集諸欲之後,自己都不想要享受,何況能夠惠施於別人。如是四法,當知道能障礙聰慧者,四樣應知道的事情。謂善說法毗奈耶中清淨出家,這被障住;遠離恚害,被障住;敬事父母,被障礙;樂行惠施,也被障礙。

66)虛空無鳥,外道無沙門愚夫樂戲論,如來則無有。
[所依經文]
1.法句經:虛空無轍跡,沙門無外意,眾人盡樂惡,唯佛淨無穢。T4,568c
2.法集要頌經:虛空無轍迹,沙門無外意,眾人盡樂惡,唯佛淨無穢。T4,793c
3.大婆沙:虛空無鳥跡,外道無沙門,愚夫樂戲論,如來則無有。T27,388c
4.舊婆沙:虛空無有跡,外道無沙門,愚小有戲論,如來則無有。T28,291b
5.dhp254
ākāse padaṃ natthi samaṇo natthi bāhire
papañcābhiratā pajā nippapañcā tathāgatā.
虛空無道跡,外道無沙門。眾生喜虛妄,如來無虛妄。
6.uv.29.38
ākāśe tu padaṃ nāsti śramaṇo nāsti bāhyakaḥ
prapañcābhiratā bālā niṣprapañcās tathāgatāḥ.

66-1)此頌所明,謂有眾生希樂勝欲,欲求所攝。又有眾生希樂勝身,有求所攝。又有眾生希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
[]此頌所明,有的人希望能得到所歡喜的勝欲,就這樣行動,這一類的眾生在三求裏面,是屬於欲求,就是欲界裏面的欲。又有一類眾生,希望歡喜的殊勝生命,這指禪定。是希望本身有殊勝的成就,這個是屬於禪定。又有一類眾生,希望歡喜沙門和婆羅門所得到究竟的解脫,屬於梵行求。

66-2)此中欲求、有求攝者,謂我因少分布施,少分持戒,當得往生善趣,天上樂世界中,以妙五欲而自賞納歡娛遊戲。彼既修習如是願已,得最勝欲及最勝身。譬如眾鳥翱翔虛空,遍虛空中無安足處。如是眾生於其所得無常諸欲,及身分中都無安住,當知亦爾。
[]這裏邊說欲求、有求攝,就是我因為小小的布施,小小的持戒,將來能夠生到善趣,不會到三惡道,因為持戒,所以不會到三惡道。因為持戒而又能布施,所以能往生善趣的天上,不是在人間,在天上樂世界中,就是欲界六天。天上的五欲是現成的,而且特別殊勝。自己欣賞接受五欲的歡樂遊戲,心情快樂。他有這樣的願望,又肯努力的這樣做,來滿他的所願,得最勝欲及最勝身。譬如很多鳥,在虛空裏邊翱翔,在虛空裏飛,但是普遍虛空裏邊,沒有一個落腳的地方。前面欲求、有求的眾生,對於他所獲得的諸欲,和禪定的身分都是無常,到時候都被無常所破壞。在欲裏邊又破壞,不能在那裏安住,得到的禪定也無常,也破壞,也不能在那裏永久的安住。就像鳥在虛空裏飛,飛很久,也沒有安住處一樣。眾生歡喜欲,歡喜禪定,但不是個永久安身的地方,安身立命的地方。就像那個鳥在虛空裏飛,沒有安住處是一樣。虛空裏邊,鳥在虛空裏飛,沒有一個地方是安住的地方,叫虛空無鳥跡。

66-3)若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復有二種,或依善說法,或依惡說法。
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依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沙門。正梵行求所攝受者,得有沙門。
[]若有一類眾生如沙門及婆羅門,不歡喜欲,希望得解脫,屬於清淨的境界。又有兩種不同,或者有善知識的引導,能到佛教的善說法裏面修學梵行;或者有惡知識引導,到外道裏邊出家修行。這兩種不同,都名之為求解脫,梵行求攝。大愚癡的邪知邪見,所說的法都是惡,外道輩在那裏修學,不能得到聖道,不能得到沙門果。又有一類人,雖然到佛法裏面出家,但是愚癡,不知道佛所說修行的聖道,修學的是邪知邪見,內心裏面有邪知邪見來灌輸他,結果也是沒得聖道。又有一類人,在佛法裏面出家,修學的也合乎佛意的聖道,為正知正見所灌輸,這樣修學聖道,能夠成就聖道。
《披尋記》六八八頁:
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等者:〈聲聞地〉說四種沙門:一、聖道沙門,二、說道沙門,三、活道沙門,四、壞道沙門。此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此外沙門婆羅門教空無所有。若於是處八支聖道安立可得,即於是處有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陵本二十九卷十八頁)此中說無沙門及有沙門,義應準知。又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為求不動妄執解脫,八支聖道不得安立,是故說彼亦無沙門,由說聖道名沙門故。
[]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等者:〈聲聞地〉說有四種沙門:一、聖道沙門。依據佛說的戒定慧修行,滅除貪瞋癡,得聖道果的人,叫聖道沙門。二、說道沙門。就是修學聖道,消滅貪瞋癡,為人宣說佛法,這是說道沙門。三、活道沙門。不是為人說法,但是修學聖道,來滅貪瞋癡,能夠學習佛法的經論,也能這樣修行,現在還沒有得聖道,但是因此修學,而能生出來聖道的智慧,叫做活道沙門。四、壞道沙門。沒有慚愧,破戒、破齋,完全沒有因果觀念,沒有希望得聖道。此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外道裏沒有這種沙門。若是在這個地方,在一念心裏面,有八聖道的安立可得,這樣就會有第一個沙門,就是聖道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此中說無沙門及有沙門,應該遵照這個意思去解釋。又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為求不動妄執解脫,在佛法裏面,不知道修學止觀的道理。知道心裏面不動,心裏無分別,就認為這是解脫。八正道沒能學習,是故說彼亦無沙門,由說聖道名沙門故。

66-4)又此一切,三門所攝,或欲求門,或有求門,或梵行求門,如是皆名樂著戲論。當知如來棄捨一切所有希求,故無戲論。即以此義,類知如來諸弟子眾,正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戲論。
[]又此一切,三門裏邊所攝,或者是欲求門所攝,或者有求門所攝,或者梵行求門所攝。如是皆名樂著戲論,這都是沒有意思的事情。當知如來棄捨一切所有希求,也不要欲求、有求、邪梵行求,佛是沒有戲論。對於一切境界,心裏面無所求,佛得到無願三昧,一切無所求。即根據佛陀的無戲論境界,比類知道佛的弟子,正梵行求所攝受者,也是無戲論,也是常隨佛學,也是無所求。
《披尋記》六八八頁:
如是皆名樂著戲論者:由墮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於所生處起希趣欲,即於彼彼境界起戲論愛,依此說名樂著戲論。
[]如是皆名樂著戲論者:由墮欲求、有求、邪梵行求,對於所生存的地方,願意到那地方,生起這樣的願望。就是對於所希求的境界,生起很多的愛,實在都是虛妄,不真實,所以叫做戲論。依此叫做樂著戲論。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離善說法及毘奈耶勤精進者,皆空無益。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薄伽梵此中簡要的告訴我們,離善說法及毗奈耶勤精進者,都白辛苦,得不到一點利益。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7)住戲論皆無,踰墻塹離愛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
[所依經文]
1.出曜經無垢無有住,身塹種苦子,最勝無有愛,天世人不知。T4752b
2.法集要頌經無垢無有住,身塹種苦子,最勝無有愛,天世人不知。T4794a

67-1)此頌所明,謂阿羅漢苾芻永離貪愛,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隨意遊行空閒聚落。
[]此頌所說明的道理,就是讚歎阿羅漢這位大比丘,這位聖者,永久的遠離貪愛。由四種相貌,表示阿羅漢於惡魔怨解脫自在。惡魔以佛法為怨,所以叫做惡魔怨。惡魔是凡夫的主人,凡夫是繫屬於魔王,所以叫做繫屬主。阿羅漢由四種相,解脫魔王的繫縛,能夠自主,所以叫做自在。阿羅漢隨自己的意思,可以遊行於空閒的地方,也可以遊行於聚落的地方。
《披尋記》六八九頁:
由四種相等者:謂離識住,及離戲論,踰欲愛墻,踰無明塹,是名四相。由此不為魔怨之所驅役,是名解脫自在。言魔怨者,略有四種:謂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一頁)如是魔怨,一切愚夫之所繫屬,故得主名,愚夫是彼所驅役故。
[]由四種相等者:就是四識住沒有,戲論也沒有,超越欲愛墻,超越無明的塹,是名四相。由此,魔怨不能夠控制,不能夠驅役阿羅漢,是名解脫自在。所說的魔怨,略有四種,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聲聞地〉釋。如是魔怨,一切愚夫之所繫屬,所以魔是主,愚夫是彼所驅役故。

67-2)有諸愚夫,遇見如是真阿羅漢,於最究竟自在遊行,不如實知,便於二處,妄生輕毀。云何此善男子棄捨自屬養命珍財,乃求屬他資生眾具?何故棄捨生天方便,苦勤精進求有斷滅?是諸愚夫見生天上有勝功德,見處居家有多財產,故於牟尼妄生輕忽。彼所事天,於此牟尼廣大功德尚不能了,況能事者而能識知。
[]有很多的凡夫,遇見這樣真阿羅漢,能夠究竟的自在遊行於世間,並不認識他。凡夫在兩個地方,錯誤的輕毀阿羅漢。哪兩個地方呢?第一,為什麼這個善男子棄捨屬於他自己的保養他生命的珍財,但是向別人乞求資養生命的眾具?第二個,什麼理由棄捨生天的方便道?努力,不怕苦,希望色受想行識,能夠不再繼續下去?在這兩件事上,輕毀阿羅漢。是諸愚夫看見生到天上,有殊勝五欲的享受。如果在人間,居家的生活有很多的財富,也是很好。因此,對於聖人虛妄的輕視他。愚夫所侍奉、所恭敬的天神,對於此聖人廣大的功德境界,尚且都不能明白,何況能侍奉天的人而能夠認識他呢?更不能認識。

67-3)云何離愛諸阿羅漢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死中往還五趣,非阿羅漢。
[]什麼原因遠離三界愛欲的諸阿羅漢,由四種相貌,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呢?愚夫由四識住為魔怨主所驅使,令生死中往還五趣,非阿羅漢。魔怨主驅使一切的愚夫,使令愚夫在生死裏邊往還五趣,阿羅漢不會這樣聽魔王的招呼。
《披尋記》六八九頁:
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等者:色受想行,名四識住,由彼識蘊於此住故。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由此展轉能取、能滿不能棄捨諸異生性,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如〈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四卷二頁)此中愚夫,謂即異生。往還五趣,謂即流轉相續決定。
[]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等者,什麼叫做四識住呢?五蘊中,色受想行這四個法,叫四識住。什麼理由呢?由彼愚夫的識蘊在色受想行上活動,不能超越這四種境界,愛著這四種境界,所以叫做住。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沒能厭離對於欲喜愛,也沒能夠修戒定慧來對治欲的喜愛。欲的喜愛一直在活動,造很多的業,煩惱和業都熏習在識裏邊,所以識裏邊所蘊藏的業和煩惱有力量,能取、能滿當來內身。能取,就是引業。能滿就是滿業,或者說能取是總業,能滿是別業。所潤識,就是識在色受想行上活動,活動的這些力量,又熏習在識裏邊,叫所潤識。這個熏習的力量,能取當來的內身,能滿當來的內身。由此展轉得到一個果報,還繼續的在熏習,又得果報,得果報又是繼續的熏習,所以就展轉的能取能滿,而不會棄捨苦惱的果報。諸異生性,就是我我所、貪瞋癡。有能取能滿的力量,所以在生死流轉裏邊相續不斷,是決定,不容易改變,是名為住。如〈決擇分〉說。愚夫就是生死凡夫,往還五趣,謂即流轉相續決定。

67-4)又諸愚夫如由重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發起種種執刀杖等惡不善法,墮諸戲論,生諸惡趣,令造種種諸惡業緣,非阿羅漢。
[]又眾多愚夫,由於有重大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使。重過是什麼呢?或者是增益的邪知見,或者是損減的邪知見,很多有罪惡的思想。由這樣的惡見,發動種種惡不善法,拿著刀、拿著杖、拿著槍,造作種種罪惡的事情。眾生自己感覺到我的權利很大,就是墮落在虛妄分別裏邊,將來生到三惡道裏邊受苦。他有這麼多的惡知見,使令他造作了很多很多的罪過,以此為因緣,生到惡趣裏面受苦。這件事只有愚夫,而不是阿羅漢,因為阿羅漢超越諸惡見。
《披尋記》六九○頁:
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等者:謂於無常常倒,於苦樂倒,於不淨淨倒,於無我我倒,名增益見。謂無施與等諸邪見行,名損減見。由是起邪分別,能引無義,不能引義,名墮戲論。餘相易知。
[]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等者:色受想行識是剎那剎那變壞,是無常,但是認為是常住。色受想行識是苦惱,而認為是快樂,這也是顛倒。於不淨而認為是淨,這也是顛倒。沒有我而執著有我,這也是顛倒,這叫做增益見。沒有常、樂、我、淨,虛妄分別的增加上常、樂、我、淨,所以是增益的惡見。沒有善,作善沒有善報,作惡沒有惡報,作善是有善報,作惡是有惡報,但是他認為沒有報,叫做損減的惡知見。由於有這樣的惡知見,而生起邪分別,能引發出來種種罪過的事情,不能引出種種功德的事情,這叫做戲論。餘相亦知。

67-5)又諸愚夫如由中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處欲愛繫縛垣牆,不能出離欲界生苦,非阿羅漢。
[]又諸愚夫,由於中等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使令眾生困在欲愛的繫縛裏邊,就像一道墻,不能過去,就是在欲界人天的境界裏邊。他沒有造三惡道的重過,還是能修多少善法。欲界愛所生苦,他不能夠跳出去,阿羅漢能超過。

67-6)又諸愚夫如由輕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色界及無色界,無明深塹周匝圍繞,閉在生死眾苦牢獄,於生等苦不得出離,非阿羅漢。
[]又諸愚夫,如這個愚夫由於有輕微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色界及無色界,就是四禪修成功,魔怨主能令你往生到色界天。四空定修成功,魔怨主能令你生到無色界天。生到色界天、無色界天,還是沒能出離魔王的勢力範圍。為什麼呢?因為無明,不知道諸法因緣生,無我、無我所的道理。這個無明是很深的溝,周匝圍繞色界天、無色界天,有無明圍繞著,還沒能超越無明的境界,還不知道是無我。或者說不管是三惡道,欲界的人天,色界天、無色界天,都是關閉在生死眾多苦惱的牢獄裏邊。生、老、病、死,乃至到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乃至到五取蘊苦,不能解脫,都為無明所周匝圍繞,這樣的境界就是愚夫,而不是阿羅漢。

復次,今當略辨上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一切愚夫羞不應羞,應羞不羞,於不應怖而生怖見,於應怖中生無怖見。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一切愚夫羞恥不應該羞恥的事情。應該羞恥而又不知道羞恥。於不應怖而生怖的知見。於應該恐怖裏邊,生無怖見。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披尋記》六九○頁:
一切愚夫羞不應羞等者:謂求屬他資生眾具,是不應羞;不捨自屬養命珍財,是即應羞。苦勤精進求有斷滅,是不應怖;為魔怨主之驅役,是即應怖。若於此四生顛倒見,是名愚夫。
[]一切愚夫羞不應羞等者:乞食的生活,是很高尚的事情,不應該認為這是羞恥,而他認為是羞恥。不能棄捨自己所有權的養命珍財,不肯棄捨是應該羞恥。苦勤精進求有斷滅,這件事是不應恐怖,對無我義有恐怖,這是不對,不應該恐怖。為魔怨主之所驅役,是應該恐怖。若於此四生顛倒見,是名愚夫,不應羞而羞,應羞而不羞;不應怖而怖,應怖而不怖,這就是顛倒見,這是此中的略義。
dhp.316.
alajjitāye lajjanti lajjitāye na lajjare
micchādiṭṭhisamādānā sattā gacchanti duggatiṃ.
不應羞而羞,應羞而不羞,懷此邪見者,眾生趨惡趣。
[pali註解]
alajjitāye lajjanti於不應該羞愧的事,羞愧。
lajjitāye na lajjare 當自己的私處,未遮掩,應羞愧。於應羞不羞,於不應羞而羞。
micchādiṭṭhisamādānā sattā gacchanti duggatiṃ 懷此惡見,是因為他們認同斷見,而此是與真理相違背的。接受此論點,且依此而行為的人,將墮於惡趣。
1.法句經:可羞不羞,非羞反羞,生為邪見,死墮地獄。可畏不畏,非畏反畏,信向邪見,死墮地獄T4,570b
2.出曜經:不羞反羞,羞反不羞,不畏現畏,畏現不畏,生為邪見,死入地獄T4,702c
3.法集:不羞而反羞,反羞而不羞,不畏而現畏,畏現而不畏,生為人邪見,死定入地獄T4,785a
4.uv.16.4:
alajjitavye lajjante lajjitavye tv alajjinaḥ
abhaye bhayadarśīno bhaye cābhayadarśinaḥ
mithyādṛṣṭisamādānāt satvā gacchanti durgatiṃ.

dhp.317.
abhaye bhayadassino bhaye cābhayadassino
micchādiṭṭhisamādānā sattā gacchanti duggatiṃ.
不應怖見怖,應怖不見怖,懷此邪見者,眾生趨惡趣。
[pali註解]
因為恐怖的來源,如欲貪、瞋、癡、慢等不會因乞食而生起,稱為無畏。然而欲等,卻因私處而生起,稱為怖畏。那些於怖畏中見不到怖畏,因而不遮掩其私處。

68)若有熏除諸尋思,於內無餘離分別超過礙著諸色想,四軛蠲除不往生。
[所依經文]
1.出曜經若欲滅其想,內外無諸因,亦無過色想,四應不受生。T4752c
2.法集要頌經若欲滅其想,內外無諸因,亦無過色想,四應不受生。T4794a
3.ud.6.7
能離諸尋,將其除滅淨;斷絕諸貪慾,可入無色境。超越四瑜伽,自然無再生。
“Yassa vitakkā vidhūpitā, Ajjhattaṁ suvikappitā asesā, Taṁ saṅgam-aticca arūpasaññī, Catuyogātigato na jātu-m-etī” ti.
“For he who has dispelled thoughts, Totally cut (them) off within himself without remainder, Perceiving the formless (nibbāna), beyond the shackle, Having overcome the four yokes - he surely does not come (to birth again).”

68-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已入有學位,未離欲界欲,依初靜慮,熏除欲界諸惡尋思。
[]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已經得聖道,是初果、二果,雖然是聖人,但是欲界的欲還沒能夠遠離。如何除欲?依據初靜慮,破除欲界的諸惡尋思。
《披尋記》六九一頁:
熏除欲界諸惡尋思者:謂欲、恚、害不善尋伺,名惡尋伺,由此能令墮惡趣故。
[]熏除欲界諸惡尋思者:謂欲、恚、害不善尋伺,名惡尋伺,這三種虛妄分別,是不善的尋伺。為什麼叫不善、惡尋伺?有這樣的尋伺,能使令墮落三惡道。依據初禪的善尋伺,能破除諸惡尋伺,初禪的善尋伺有出離尋伺,就是從欲裏面跳出來,修不淨觀,還有無恚尋伺、無害尋伺,三種尋伺是善尋伺。

68-2)依第二靜慮,內等清淨心一趣性,初靜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無復分別。
[]依初靜慮的善尋伺,破除欲界的惡尋伺,這個人得三果。進一步,依止第二靜慮,內等清淨,心住一境。初靜慮,有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這些分別,也沒有剩餘的完全遠離,不再有出離的尋伺,無恚尋、無害尋,叫做於內無餘離分別。
《披尋記》六九一頁:
內等清淨心一趣性等者:《顯揚論》說: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恒不現行。(顯揚二卷六頁)由內等淨,說初靜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由心一趣,說無復分別,其義應知。
[]內等清淨心一趣性等者:《顯揚聖教論》解釋。什麼是內等清淨?初禪修成功的人,不高興初禪的尋伺,為對治尋伺故,收攝自己的心念,不再生起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這樣的分別心。如果又有這樣的尋伺,知道要把它排除,這是正知。在自己的內心裏邊,棄捨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棄捨這幾種分別,而後心裏面無分別住。遠離初禪的善尋伺,住在二禪的人,認為初禪的善尋伺也是染污法,三種善尋伺還是不清淨,遠離染污法,叫做內等淨。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叫做內等;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就是內淨。什麼是心定一趣?這樣進入二禪以上,無尋無伺住的時候,很長的剎那剎那相續寂靜住。初禪的善尋伺法,長時期的不現行,不活動。(顯揚二卷六頁)由內等淨,說初淨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由心一趣,說無復分別,其義應知思。

68-3)依第三靜慮,超過第二靜慮地諸喜礙著。依第四靜慮,超過第三靜慮地諸樂礙著。依無色定,超過一切所有色想。
[]成就第二禪的人,不高興二禪裏邊的境界,依據第三禪的靜慮,超過第二靜慮地諸喜礙著。第二靜慮裏邊有喜,認為喜是個障礙,想要超過第二靜慮地的諸喜礙著。超越第二靜慮之後,有強大的樂受,樂受時間久,也不高興,依據第四靜慮,超過第三靜慮地眾樂的礙著。成就色界第四禪,也感覺到不滿意,修無色界的四空定,超越色界四禪的有想。

68-4)如是漸次,因依諸定乃至有頂,若定若生,蠲除四軛,何等為四?一、蠲除染污尋思軛。二、蠲除不染污尋思軛。三、蠲除喜樂繫縛軛。四、蠲除一切色想軛。由此因緣,於諸下地不復往生。當知異生雖到有頂若定、若生,猶為四軛所繫縛故,於諸下地還復往生。
[]這位有學聖者,按照這個次第,逐漸的從初禪遠離欲界,由二禪遠離初禪,由三禪遠離二禪,由四禪遠離三禪,乃至空無邊處定遠離第四靜慮,漸漸乃至非非想定。若定、若生,修學禪定成功,得定,壽命死掉以後,生到那個天上,叫做生。或者是定,或者是生,破除這四種境界,若成就這四種境界,就為這四種境界所困,所以叫做軛。哪四種?一、蠲除染污尋思軛。欲界的染污尋思,初禪沒成就的人,染污的尋思軛住你,苦惱你。二、蠲除不染污尋思軛。初禪所成就的三種清淨尋思,出離尋思、無恚尋思、無害尋思,是不染污,對欲界來說是不染污。成就二禪以上的境界,就破除初禪的不染污尋思軛。三、蠲除喜樂繫縛軛。成就第四禪的時候,破除初禪、二禪、三禪被喜樂繫縛的苦軛。四、蠲除一切色想軛。修無色界的四空定,能破除色界的禪,破除一切色想縛。由於這位有學的聖者,展轉的用功修行,向上面進步,對於下邊的諸地,欲界五趣雜居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乃至非非想天,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若離開以後,不會再去,聖者是這樣。當知凡夫的話,雖然很努力的修行,達到無色界的非非想天。或者是定,或者是生,還為四種軛所繫縛,還沒能究竟的遠離,只是一時的調伏,並不是真實的遠離。所以對於下面的欲界,下面的色界天,還是要去。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到有邊際有學、異生二種差別。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在此中略示,到有邊際的有學,到有邊際的異生,這兩種人的差別。有邊際是什麼呢?就是非非想天、非非想定,三有的最後邊際。異生凡夫雖然是遠離下地,但是還是要回去;若是聖者,就不再回去。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

69)惠施令福增,防非滅怨害修善捨諸惡,惑盡得涅槃。
[所依經文]
1.出曜經惠施獲福報,不藏恚怒懷,以善滅其惡,欲怒癡無餘。T4741c
2.法集要頌經惠施獲福報,不藏恚怒懷,以善滅其惡,欲怒癡無餘。T4792a
3.uv.28.2
dadataḥ puṇyam pravardhate vairam na kriyate ca samyamāt /
kuśalī prajahāti pāpakam rāgadoṣamohakṣayāt tu nirvṛtiḥ //

69-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雖處居家,而心遠離慳垢纏縛,受持七種依福業事 。由此因緣,若行、若住廣說如經,乃至生長如是福德。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類人,於佛所證的法和律,獲得正信,在佛法裏面學習,逐漸地對於佛法有信心,雖然還是在家居士,但是,內心遠離慳吝的垢染纏縛。能夠奉行,有七種依的福業事。由於奉行這七種有依福業事,若在活動,或者是在安住,他所做的福德,繼續的增長,使令他的福德越來越大,廣說如經。
《披尋記》六九二頁:
受持七種依福業事等者:此中依言,謂攝受依。〈有餘依地〉中說:云何攝受依?謂七攝受事:即自己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七攝受事。(陵本五十卷二十二頁)於所攝受隨攝受儀業用而轉,如〈菩薩地〉別釋其相,(陵本四十八卷二十六頁)是名受持七種依福業事。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往,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此中廣說,乃至生長如是福德。如應當知。
[]受持七種依福業事等者:此中依言,是指攝受依。〈有餘依地〉有解釋。什麼叫做攝受依呢?有七種事叫做攝受事。攝受,就是照顧。對你所照顧的人,隨順照顧的時候,表現於外一種很合法的相,叫做儀。照顧這七種人的時候,叫做業,有他的作用。如〈菩薩地〉解釋七種攝受事的相貌,是名受持七種依福業事。七攝受事,即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父母,要孝順;妻子,要照顧,要勸他不要做惡事,廣修善法;乃至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都要給他們金錢,使令他們生活快樂,也勸他們廣修善法,不做惡事。如契經上說,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依這七種事,使令你得很多的福。若行若往,或者睡覺,或者從睡覺裏醒覺,恒時相續,福德逐漸地在增長,繼續地會生起廣大的福德。此中廣說,乃至生長如是福德,如應當知。

69-2)若有復能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既出家已,具足忍力,為護尸羅,雖遭他罵、侵、惱、訶責,或以身手、瓦礫、刀杖毆擊、傷害,恐壞尸羅,當為障礙,心無惡念,不出惡言,唯緣彼境與慈俱心,於一切方遍滿而住。由此因緣,於現法中自他相續所有怨害,並皆止息。當生無惱樂世界中,無多怨敵,為世欣仰,眾所樂見。
[]假設有這樣的人,不但遠離慳垢的纏縛,受持七種依福業事,又能夠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清淨出家,離欲所以是清淨出家。出家以後,要有忍力。為什麼?為了保護所受戒律的清淨,雖然遭遇到別的人毀罵,侵犯,擾亂,訶斥。或者有人用身手來傷害打擊,或者是用瓦,或者是細小的石頭,或者是用刀,或者是用杖,毆擊、傷害。內心恐怕破壞清淨的戒律,若破戒,當為他聖道的障礙,所以不要破戒。遇見這種苦惱的事情,心裏面沒有惡心,也不發出惡的言語。只是觀察苦惱他的人,還是願意這麼多人得到很多的樂,對於遍滿一切方向很多的人,都是用慈來觀察,用慈心來面對。由於這位出家人,遭遇不如意的事情,能夠入於慈三昧,所以在當前的境界裏邊,自相續所有怨害止息,因為入慈三昧,瞋恨心沒有。用這樣的態度祝福一切人,他人內心的怨害被你感動,也不怨害。所以自他害心都停下來。這位出家人將來生到沒有煩惱快樂的世界,沒有多的怨敵,可能還小小有一點,只是不多。為那個世界上的人都仰慕他,歡喜他,很多的人都願意看見他。
《披尋記》六九二頁:
唯緣彼境與慈俱心等者:現前饒益,名慈俱心,當知此說慈無量定。由慈行相勝解遍滿具足而住,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是名於一切方遍滿而住。
[]唯緣彼境與慈俱心等者:慈的面貌就是利益人,對人有好處,叫做慈俱心。慈的心所法和心王在一起活動,叫慈俱心。當知此說慈無量定,這位出家人,在四禪八定裏面修四無量心修成功,得慈無量定。遇到苦惱境界的時候,就入慈無量定,用慈心來為這些人祝福,不去傷害這些人。又入於慈三昧,慈的行相,就是心裏面有慈的活動,就是殊勝的觀想,有力量的觀想。遍滿一切處,具足而住,對所有人都用慈行相祝福他,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都是慈行相勝解俱足而住,是名於一切方遍滿而住。

69-3)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當於聖諦入現觀時,則能永捨趣惡趣業及諸惡趣。
[]如是這位比丘,能修正方便,就是得到四禪八定、四無量心三昧,叫做正方便。依持戒清淨,趣向於定,所以由清淨的戒發起、成就殊勝的禪定。依四禪八定,趣向於增上慧,得到四禪八定之後,再修毗缽舍那觀,就能發出清淨殊勝的智慧,得聖道。修善,就是修殊勝的戒、定、慧。依增上心發增上慧的時候,就是在禪定裏邊修毗缽舍那觀的時候。當能於苦、集、滅、道四聖諦,很分明地,很肯定地,一點不猶豫地觀察苦、空、無常、無我的毗缽舍那觀,得初果。就能夠永久棄捨往三惡道的業力。永捨諸惡趣,也不會到三惡道。惡趣業是因,諸惡趣是果,沒有因就沒有果。

69-4)又修如先所得道故,漸次永除所有諸結,於有餘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如是後時,於無餘依涅槃界中,復般涅槃。
[]又得到諦現觀,無漏的智慧,繼續的修四念住,逐漸、次第、永久滅除見煩惱、愛煩惱所有諸結,入於有餘涅槃,三界的見煩惱、愛煩惱,完全消除,還有一個有漏果報的存在,叫做入於有餘涅槃。得有餘涅槃之後,壽命到的時候,色受想行識有漏的生命體,皆息滅,就入於無餘依的涅槃,不生不滅的境界,就是把有漏的惑業苦息滅,無漏清淨的境界獨存。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得淨信者四種正行。一、感財富行;二、感善趣行;三、離惡趣苦,清淨修行;四、離一切苦,清淨修行。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佛在此頌中簡要的開示,於佛法中得淨信的人,有四種主要的應該做的好事。一、感財富行,就是沒有慳吝心,肯孝順父母,照顧妻子等,就會感到財富。二、感善趣行,不會到三惡道。三、離惡趣苦,清淨修行。四、離一切苦,清淨修行,就是無餘涅槃。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70)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是諸佛聖教。
[所依經文]
1.法句經卷2: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04, 567b
2. 出曜經卷25: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04,741b
3. 法集要頌經卷3:諸惡業莫作,諸善業奉行,自淨其意行,是名諸佛教T04,792a
4. 增壹阿含經: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02, 551a
5.增壹阿含經卷44:一切惡莫作,當奉行其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02,87b
6. 大般涅槃經卷15: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12, 451c
7. 大般涅槃經卷14: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12,693c
8.彌沙塞五分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 200a
9.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 213c
10.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555c
11.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 565a
12.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奉行諸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 1022c
13.四分僧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奉行諸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1030b
14.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奉行諸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2, 1040c
15. 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3, 478c
16. 十誦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3, 488b
1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50: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修,遍調於自心,是則諸佛教T23, 904c
18.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20: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修,遍調於自心,是則諸佛教T23, 1020a
19. 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卷1: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修,遍調於自心,是則諸佛教T24, 507c
20.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卷1: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修,遍調於自心,是則諸佛教T24, 517a
21.根本薩婆多部律攝: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修,遍調於自心,是則諸佛教T24, 616b
22. 解脫戒經:一切惡莫作,當具足眾善,自調伏其心,此是諸佛教T24,659c
23. 善見律毘婆沙: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自淨其志意,是即諸佛教T24, 707c
24. 大智度論卷18: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25,192b
25. 十住毘婆沙論:一切惡莫作,一切善當行,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T26, 77b
26. 十住毘婆沙論卷13: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26, 92a
27.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T26,920b
28.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26,774b
2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T27, 71a
30.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9: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T28,58a
31. dhp183
sabbapāpassa akaraṇaṃ kusalassa upasampadā
sacittapariyodapanaṃ etaṃ buddhāna sāsanaṃ.
一切惡莫作,一切善應行,自調淨其意,是則諸佛教。
32.uv.28.1
sarvapāpasyākaraṇaṃ kuśalasyopasaṃpadaḥ
svacittaparyavadanaṃ etad buddhasya śāsanaṃ.
33. mvu.3.420
sarvapāpasyākaraṇaṃ kuśalasyopasaṃpadā
svacittaparyādāpanaṃ etad buddhānuśāsanaṃ.

70-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惡行,皆能斷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善受學尸羅律儀。
[]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對於佛所證悟的法,所證悟的毗奈耶,獲得正信,對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的惡行,都能斷滅,有這種堪能性,這就是有正信的相貌,能滅除身口意的惡,這是第一個相貌。第二個相貌,在佛法裏面,法、律裏邊,能夠秉受,學習戒律,就是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敢作惡,所以能夠受戒。
《披尋記》六九三頁:
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語意行,名一切種;貪瞋癡惑,名一切因緣;依有情事處,及非有情事處,名一切處所。如前自釋(陵本十七卷五頁)
[]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行、語行、意行,叫做一切種,這是一切種類。身的一切行,語、意的一切行,也叫做一切種。一切有漏法成就的因緣,就是貪瞋癡的迷惑煩惱,它是一切有漏法的因緣。在一切境界上面,發動貪瞋癡造罪,名一切處所,分兩類:一個是有情事、有情處;非有情的事,非有情的處,叫做一切處所。

70-2)彼由三相奉行眾善。謂善住尸羅,守別解脫清淨律儀,乃至受學所有學處。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依增上心學發增上慧學,彼由此故,於所知境如實知見。
[]對於佛法有信心的這個人,有三個相貌,能夠遵循佛法中所說的善法。哪三相?第一,身口意能夠安住在戒律上面,還能夠守護一條一條的清淨的戒律,不犯。乃至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最後是受學所有學處,一共六條。第二,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這位對於佛法有信心的人,能夠安住在清淨的戒法上面,,然後又繼續的努力,修學四禪八定。第三,成就四禪八定之後,以定為依止處,又發心學習增上慧學,就是毗缽舍那觀。由於有戒定慧三學的修行,對於所知的五蘊、六處、十八界,能夠如它的真實相而能知見,這叫做諸善奉行。
《披尋記》六九三頁:
彼由三相奉行諸善等者:此中三相,謂即三學。於戒學中總有六相,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略不具說,故於文中置乃至言。

70-3)如是具足諸善法已,復由三相調伏自心。謂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這位修行人,這樣具足,就是成就戒定慧的善法以後,又能由三種相貌調伏他的心。哪三相?第一,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真實的認識蘊處界的相貌是苦,是有大的過患,所以心裏面能發動厭患心,對於色受想行識,不起愛著心,厭惡它的過患。第一,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於內心厭惡,所以能遠離,不再染著色受想行識。第三,由離染故,能得解脫。由於能夠遠離染污的執著,在色受想行識上面,有愛著心,忿怒,都是染污心,主要染污的根本,就是執著他是真實。若觀五蘊是如幻如化,破除執著真實性的染污,從苦惱的境界裏面解脫出來,得自在,這是自調伏其心。
《披尋記》六九三頁:
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攝事分〉說: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陵本八十五卷十一頁)義應準知。
[]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這三種相。〈攝事分〉解釋說,怎麼叫做厭惡呢?修四念處的時候,四念處是能對治,有力量能改善,四念處在心裏面現前,不斷的觀察的時候,才會生起厭離想。生起厭逆心的時候,貪瞋癡就不生,不再現行。什麼是遠離欲染呢?由於修習四念處,修習止觀,就發出厭心的緣故,雖然這個時候,四念處沒有在心裏面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當前的時候,貪心不活動。這是由於四念處調伏的心,斷煩惱力量的關係。雖然四念處不現前,但是有厭離心,煩惱就不現前。什麼是解脫?就是對於色受想行識,常常修四念處,伏斷煩惱的關係,多多修習的緣故,永拔愛染的種子。這一段文是〈攝事分〉說,這裏說的厭患、離染、解脫的義,應該準照〈攝事分〉。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三學學果,顯自聖教不與他共。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這三句話是三學的學果,就是學習戒定慧,就會成就這樣的功德。是諸佛聖教,顯自聖教,不與外道所共有。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