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雜阿含-371

五三四(三七一)四食;s.12.11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四食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3.何因,何集,何生,何轉?
此四食,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諸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轉。
此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愛受因、受集、受生、受轉。
此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
此觸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觸六入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轉。

4.六入處集
六入處集是觸集,觸集是受集,受集是愛集,愛集是食集,食集故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

5.六入處滅
如是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食滅,食滅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6.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總說四食
[論說] 1.有四種法,於現法中最能長養諸根大種。云何為四?一者、氣力;二者、喜樂;三者、於可愛事專注希望;四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如是四法,隨其次第,當知別用四法為食:一者、段,二者、順樂受觸,三者、有漏意會思,四者、能執諸根大種識。
1)當知此中,段於現法氣力為食,由氣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2)能順樂受諸有漏觸,能與喜樂為食,由喜樂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3)若在意地能會境思,名意會思,能與一切,於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食;由專注希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4)由能執受諸根大種識故,令彼諸根大種并壽并煖,與識不離身為因而住,是故說識名彼住因;由彼住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依彼而轉。如是四食,能令已生有情安住。
5)又由段故而有氣力,有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增長。由是因緣,諸有顧戀身命愚夫,為此義故有所追求,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善、惡業亦令增長,又能增長種種煩惱。如說於段,觸,意會思,隨其所應,當知亦爾。由此三門,能集後有業煩惱識;此於現法,由業煩惱所隨逐故,成其有取,便能攝受當來後有。如是四食,令求後有;愛樂後有,於其後有未能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
6)又諸段食,在欲界天名之為細,或處中有、母腹、卵殼,當知亦爾;欲界餘位,段食名粗。觸、意會思及以識食,在無色界,當知名細,餘處名粗;有色為依易分別故,無色為依難分別故。又此諸食,當知有異粗細義門:謂若能使已生有情得安住者,說名為粗;攝益求有諸有情者,當知是細。如是應知安立四食。T30,838c
2.瑜伽師地論,卷57T30619b
1)問:如經言:有四種食皆能長養諸根大種。云何四食?云何長養諸根大種?
答: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由此四種,長養五色根及意根、并根所依所有大種。
2)問:云何段食?
答:諸所食噉,若能長養諸根大種。與此相違,當知非食。如段食,餘食、非食,應知亦爾。
3)問:段食云何能作食事?乃至識食亦爾?
答:若諸段食能攝益識,令其強盛,由此長養諸根大種,亦令強盛。觸能攝受若喜、若樂、若捨一分,由此復能攝益諸識,由攝益故,復能長養諸根大種。意思為欲證得可愛境界相故,依正方便起染、不染希望喜根,緣未來境攝益於識,由此長養諸根大種。如是三食攝益其識,由體增盛及緣現在、未來生故,識復長養諸根大種,故立四食。
4)問:云何識與意根為食?
答:由三資持所任持故,能與後後為增盛因,令彼得生。
5)問:何故眠夢、梵行、等至,皆能長養諸根大種,而不立食?
答:有二種長養:一攝受別義長養。二令無損害長養。眠夢等法於後長養雖能長養,於前即非,是故不立。
6)問:何故命根能任持身而不立食?
答:若離於食,彼終不能長養身故。
7)問:何等段食名麁?
答:若非天所食。
8)問:何等名細?
答:諸天所食,由彼食已,即於身中便自消化,非漸次故。
9)問:何等觸、意思、識食名麁?
答:若在欲界。
10)問:何等名細?
答:若在色、無色界。
11)問:何等名為已生有情?
答:若於現在已生、增長。
12)問:何等名為求有有情?
答:若有希求未來諸有。
13)問:何等名住?
答:若無損害長養。
14)問:何等名安?
答:若攝受長養。
15)問:已生有情,云何由食而得安住?
答:如前所說道理應知。
16)問:求有有情,云何由食攝受?
答:由三門故,二種雜染增長,謂業、煩惱二種雜染,依識而有。由三門雜染資長識故,諸求有者於無間生,攝受餘有。
17)問:段食何時建立為食?
答:於變壞時、若受用時,建立。觸食,由彼攝受方得增益。是故,段食三處所攝,謂香、味、觸建立為食,不立色處,由彼要至味勢熟等變壞之位方損益故。或有段物於受用時有所損害,於變壞時方能攝益,如苦辛等。或有段物於受用時暫為攝益,於變壞時乃為損害,如有甘美所不宜物。故變壞時方立為食,非受用時。
18)問:更有所餘眾多行法住因可得,謂生先業、神通、因緣合會、離障,何故但說此四為食?
答:以多分故,易覺知故,於諸念住易趣入故,於日日分易資養故,唯此四種應顯為食。那落迦中無有段食,定地諸天亦復如是。諸那落迦多由先業力所任持而得久住,雖有廣大諸根大種損害因緣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諸微細風,隨入身分以之為食,難可了知,是故不說。
3.瑜伽師地論,卷66T30664a
復次,由五相故建立任持諸法差別。何等為五?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五命根。
1)若麁、段食,於欲界五趣中皆現可得,此於一分各別那落迦,非大那落迦。餘食及命,遍三界中皆現可得。由於諸行假立有情,是故世尊說此諸法任持有情令住不壞。
2)問:有七因緣,任持諸行令住不壞,何故世尊但說有情由食而住?何等為七?一生是諸行住因,由諸行生方得有住,無有無生而有住者。二命根。三食。四心自在通,由彼勢力增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住劫餘。五因緣和合,是諸行住因,謂善、不善、無記諸法,乃至因緣猶未散壞,於爾所時,相續而住無有斷絕。六由善、不善、無記作意引發先業,能牽諸行念住不絕,所謂外分共不共業之所生起。七無諸障礙,是諸行住因,由此能令諸行生時無障因緣。諸行生已,相似相續而住,遠離相違敗壞因緣。若不爾者,便應滅壞。
答:雖由如是七種因緣諸行得住,然此四食是諸行住多分因緣,由種種門能令諸行相續而住。
又此諸食能令有情相續而住,易取、易入,乃至愚夫嬰兒等類亦能隨覺,非所餘法。
又此諸食能令羸損諸根大種皆得增益。
又令疾病亦得除愈,非所餘法。
又有長壽諸有情類,若不得食非時中夭。
又此諸食令易入道,能修身等四種念住,謂一切有情食所住故。是故,由此五種因緣,世尊但說一切有情由食而住。
3)何緣復說依止命根諸行得住?
謂有是處曾無飲食有所闕乏,非求飲食有所艱難,於彼處所唯由命根勢力而住,如其所感壽量而住,是故世尊依彼處所說諸有情由命根故諸行得住。
4)復次,此中段食當言香味觸處所攝,何以故?由香、味、觸,若正消變便能長養,不正消變乃為損減。色等餘法無有長養、損減、消變,是故說彼非段食性。
若諸段物於吞咽時,令心歡喜,諸根悅豫。當於爾時,不名段食,但名觸食。
若受用已,安隱消變,增長喜樂。於消變時,乃名段食。
若有熟變,不能長養諸根安樂,彼雖熟變,不名段食。
若諸段物於吞咽時,不生歡喜,亦不能令諸根悅豫,當於爾時都不名食。即彼後時,安隱熟變,增長安樂,彼於爾時乃名段食。
若有熟變,不長安樂,彼雖熟變亦不名食。
5)問:若有段物亦是食耶?設是食者亦段物耶?
答:如其所應當作四句:
或有段物而非是食,謂諸段物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或有是食而非段物,謂若有觸、意思及識,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有是食亦是段物,謂諸段物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非段物亦非是食,謂若有觸、意思及識,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如是所餘觸乃至識,隨其所應皆作四句。

II.四食及其因
[經文] 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此四食,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諸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轉。
[解說] cattārome, bhikkhave, āhārā bhūtānaṃ vā sattānaṃ ṭhitiyā sambhavesīnaṃ vā anuggahāya. Katame cattāro? Kabaḷīkāro āhāro– oḷāriko vā sukhumo vā, phasso dutiyo, manosañcetanā tatiyā, viññāṇaṃ catutthaṃ. Ime kho, bhikkhave, cattāro āhārā bhūtānaṃ vā sattānaṃ ṭhitiyā sambhavesīnaṃ vā anuggahāya. Ime, bhikkhave, cattāro āhārā kiṃnidānā kiṃsamudayā kiṃjātikā kiṃpabhavā? Ime cattāro āhārā taṇhānidānā taṇhāsamudayā taṇhājātikā taṇhāpabhavā. 諸比丘!有四食,令已生眾生得住,攝受求有有情。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諸比丘!此四食令已生眾生得住,攝受求有有情。諸比丘!此四食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諸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轉。
[論說] 1)如上所說諸根大種,由集諦攝先愛而生,為欲令彼得增長故,追求四食。由此道理,已生有情雖由四食而得安住,然本藉愛為緣故有。
2)又有愛故,於現法中依諸食身,由三種門滋長業惑,能辦業惑,常所隨逐有取之識,於現法中攝受後有。是故一切求有有情,雖由四食之所攝益,然復藉愛為緣故有。T30,839a

III.六入處集是觸集,觸集是受集,受集是愛集
[論說] 1)又即此,於現法中,由無明觸所生諸為緣故起;
2)此無明觸所生諸,由無明為緣故起;
3)此無明,由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為緣故起。
此六處後更無餘因,於現法中唯此六處展轉相依:有色諸根依止於識,識亦依止識所執受有色諸根,由此因緣,六處已後更無所說。T30,839a

III.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食滅,食滅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論說] 或復有時,聽聞正法為外支力,如理作意正勤修習為內支力,由是因緣正見生起;正見生故,能斷無明,能生於明,彼現法中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皆得除,明界所隨六處得生,名為轉依,彼品粗重皆止息故。六處既滅,漸次乃至愛亦隨滅;由愛滅故,諸食亦滅;能取後有諸法滅故,當知後有亦復隨滅。是故應知,處於明者,不求後有。T30,83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