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八(六一六)取自心相;
s.47.8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然後退減,自生障閡。
3.譬如廚士
譬如廚士愚癡、不辯,不善巧便,調和眾味奉養尊主,酸、醎、酢、淡不適其意,不能善取尊主所嗜,酸、醎、酢、淡眾味之和,不能親侍尊主左右,伺其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自用意,調和眾味以奉尊主。若不適其意,尊主不悅,不悅故不蒙爵賞,亦不愛念。
4.不得
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辯、不善,於身身觀(念)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
5.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
若有比丘黠慧、才辯,善巧方便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彼於後時終不退減,自生障閡。
6.譬如廚士黠慧
譬如廚士黠慧、聰辯,善巧方便供養尊主,能調眾味──酸、醎、酢、淡,善取尊主所嗜之相,而和眾味以應其心,聽其尊主所欲之味,數以奉之。尊主悅已,必得爵祿、愛念、信重。如是黠慧廚士,善取尊主之心。
7.得所未得
比丘亦復如是,身身觀念住,斷上煩惱,善攝其心,內心寂止,正念、正知,得四增(上)心法現法樂住,得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黠慧、辯才,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終無退減,自生障閡。受、心,法觀(念住),亦復如是。
9.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
[經文]
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然後退減,自生障閡。
[論說]
1)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缽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應於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為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不為彼法之所惱亂?
2)若彼苾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惱染污心已,便於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為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時若復如前攝心內聚,還為如是隨惑所惱,不得靜定。T30,860b
3)云何自心相?謂有苾芻先為煩惱染污心故,便於自心極善取相,如是如是心有染污或無染污。由此方便,心處沈等。由此方便,不處沈等。言沈等者,謂沈等四,乃至令心礙著之相,或復於彼被染污心。T30,334a
4)云何外相?謂即於彼被染污心,了知自心被染污已,便取外相。謂光明相,或淨妙相,或復餘相。為欲除遣諸煩惱故,或令彼惑不現行故。T30,334a
II.不得
[經文]
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辯、不善,於身身觀(念)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
[經文]
上煩惱,於巴利文為upakkilesa。瑜伽翻為隨煩惱。
[論說]
1)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因緣,為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欣求義,復為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缽舍那為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
2)與上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
3)此中典廚譬喻伽師,主即譬於內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膳味喻執取相,上妙衣食喻於內心奢摩他等。當知黑品喻諸愚夫,所有白品喻諸智者。T30,860b
III.上煩惱-相關資料
1.cs55:云何爲受陰?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復如是,是名受陰。
2.cs201:
云何知云何見?次第盡一切結、斷一切縛、斷一切使、斷一切上煩惱、斷一切結、斷諸流、斷諸軛、斷諸取、斷諸觸、斷諸蓋、斷諸纏、斷諸垢、斷諸愛、斷諸意、斷邪見,生正見。斷無明生明。比丘!如是觀眼無常,乃至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無明斷明生。
3.cs276:
多聞聖弟子以智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使、煩惱上煩惱纏。是故諸姊妹!當如是學。於所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於四念處,當善繫心。住七覺分,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其有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於無明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
4.cs900:
若比丘於眼味著者,則生上煩惱,生上煩惱者,於諸染污心不得離欲,彼障礙亦不得斷,乃至意入處亦如是說。
5.cs1246:
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麤上煩惱、剛石堅塊隨水而去...如是,淨心進向比丘麤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漸斷令滅,如彼生金,淘去剛石堅塊。
6.阿毘曇心論,卷第二,T28,817b:
上煩惱今當說:無慚亦無愧,睡悔及與慳,嫉掉眠煩盛,故設上煩惱。
7.雜阿毘曇心論,卷第四,T28,904a:
無慚與無愧,睡悔慳嫉掉,眠忿及與覆,是上煩惱纏。
8.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T29,109b:
ukleśāḥ
vaktavyāḥ/ tatra ye yāvat kleśā upakleśā api te
cittopakleśanāt|
[真]
小分惑今當說。是大分惑,應說名煩惱,能染污心故,小分惑亦爾。何者為小分惑?
[玄]
隨煩惱云何?論曰:此諸煩惱亦名隨煩惱,以皆隨心為惱亂事故。
ye
’py anye caitasāḥ kliṣṭāḥ saṃskāra-skandha-saṃjñitāḥ/
kleśebhyas
te’py upakleśās te tu na kleśasaṃjñitāḥ//
[真]
偈曰:餘染污心法,說名為行陰,於煩惱小分,說彼非煩惱。
[玄]
頌曰:隨煩惱此餘,染心所行蘊。
ye
’py anye kleśebhyaḥ kliṣṭā dharmāḥ
saṃskāra-skandha-saṃgṛhītāś caitasikās ta upakleśā eva/
[真]
釋曰:有染污餘法異大煩惱,是行陰所攝,是心相應法,說名小分惑非是大惑。
[玄]
復有此餘異諸煩惱染污心所,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亦名隨煩惱,不名煩惱,非根本故。
9.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七,T31,24b:
1)隨煩惱者,謂所有諸煩惱皆是隨煩惱。
2)有隨煩惱非煩惱,謂除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一切心法。此復云何?謂除貪等六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忿等諸心法。(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
3)又貪、瞋、癡名隨煩惱心法,由此隨煩惱,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為貪瞋癡隨所惱亂,心恒染污。
IV.總說四念處-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九,T31,577b:
1.復次,頌曰:身等三差別,彼影像隨觀,由聞等三智,念法無迷惑。
1)身等三差別
論曰:當知身等各有三種差別。
1.1)身三種者:或有身分自性不淨,如身內分。或有身分相似清淨,如身皮分。或有身分變壞不淨,如命終已青瘀等身分。
1.2)受有三種者:所謂苦、樂、不苦不樂。
1.3)心有三種者:謂樂等受相應。
1.4)法有三種者:謂黑、白、雜。
2)彼影像隨觀
彼影像隨觀者,如尋思經說於彼身等影像隨觀,與所知事同分類故,名為影像。所言隨者,是相似義。
3)由聞等三智
又此隨觀即是三智,謂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
4)念法無迷惑
如是三智由念力故,於彼增上緣修多羅等法無有迷惑,是故說名念住於身受心法,由念力住故。
2.復次,頌曰:彼所治九種,作意當知二,修差別有三,二種無失壞。T31,577c
1)論曰:當知諸念住有九種所治障。一不厭離。二不作意。三止觀隨煩惱。四沈下。五不能堪忍。六於少劣知足。七忘失教授。八違犯戒行。九棄捨欲樂增上猛利諸妙善軛。
2)又於修念住有二種作意:謂不緩作意、不染作意。經言:熾盛者,此顯第一。正智、憶念,除世間貪憂者,此顯第二。又此第二能除三種雜染。何者名為三種雜染?
一犯戒因緣心生變悔,由此障故,能令初時心不得定。
二內心惛略,由此障故,雖已得定,心於所緣忘失沈沒。
三外心散亂,由此障故,雖證勝法,而著世間名聞利養。或未能證勝進之法,心生憂惱。
3)修差別有三者,修諸念住各有三種:謂於內、外、俱身等隨觀。又復於身或唯觀影像,或以影像比類於身,或復和合總觀,如於身三種如是乃至於法亦爾。
4)又有二種於諸念住無有失壞:
一初無失壞,謂不散亂,由此力故能善發起。
二後無失壞,謂無增上慢,由此力故善修究竟。
3.復次,頌曰:為斷於沈掉,相應道二種,觀察捨煩惱,及為盡三愛。T31,577c
1-2)論曰:於念住修位中,為斷沈掉故,應修二種相應道。如比丘尼經及取自心相經說。云何比丘尼經說(cs615)?如彼經言:為斷沈沒故,應當思惟少分可愛清淨相貌。為斷掉動故,復應略攝。云何取自心相經說(cs616)?如彼經言:由不取自心相故,令心沈沒。由取少分可愛外相故,沈隨煩惱暫時斷息。然心未得定,復更略攝其心。見沈沒過,復取外相。掉動過後,復更取自心之相。爾時能斷沈掉隨煩惱,心得正定,略攝其心取自心相,離沈掉故。
3)T31,578a
復次,由相應道觀察故,能捨煩惱應知,如鷃經說。故彼經言:
所言鷃者,喻行者心行。非所行處者,喻彼行者思惟可愛境界。被鷂所執者,喻彼行者為貪纏所執。鷃怨訴者,喻彼行者心生變悔。暫放捨者,喻彼行者貪纏暫息。土塊者,喻五取蘊。大場壟者,喻無常觀。窟穴者,喻通達真如觀。喚鷂子者,喻觀察作意。鷂迅來者,喻彼貪纏將現在前。入窟穴者,喻思惟真如觀。鷂自苦害者,喻隨眠斷。
4)復次,此相應道當知能盡三愛,謂助伴愛、利養愛、後有愛。為對治此故,顯我與法無有差別。
4.復次,頌曰:為斷增上慢,味所依顛倒,及三心趣入,修習於念住。T31,578a
1)論曰:為欲對治增上慢故,為欲對治愛味所依定故,及為對治四顛倒故,修習念住。為對治增上慢者,如經說:唯應於此身受心法,若住憶念,乃至或唯有智,或唯有見,或唯繫念。此增上慢有二種:謂於未斷身等麤重障起,及於未圓滿止觀俱品治起。
2)為對治愛味所依定者,如經說:無所依止故。為對治顛倒故者,如經說:於諸世間無少執取,由顛倒斷故。更不復執少五取蘊為常、為樂、為我、為淨。
3-4)又為三心趣入修習念住應知,謂遊行聚落時心趣於出,住憒鬧時心趣遠離,處於靜室心趣涅槃,又趣出生死,趣離煩惱,樂寂滅故,心趣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