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雜阿含-17-18


 





二三( 一七)非汝所應之法, cf. s22.69 anattaniya suttaṃcs.269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作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汝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斷彼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所解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所應,宜速斷除。受、想、行、識,非我所應,宜速斷除,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世尊!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言:善哉!善哉!比丘!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除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二四(一八)非餘人所應,cf.s22.68 anatta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卻住一面。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作如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時彼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如來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比丘!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非汝所應之法
[經文] 比丘!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論說] 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何等為三?T30,777ab
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所謂諸行都無有我,無有我所,亦無有餘互相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此中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所有隨眠,得畢竟斷。當知此中,為於諸行未得遍智者,令得遍智故,如來大師說正法要。若於諸行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為令唯於如先所得遍智數習得永斷故,復加勸導。

[]1)復次,經由三種相貌,在五蘊諸行中,應該知道是無我完全盡知及分別生的我見隨眠斷。哪三種?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也如此,隨其所對應。
第一、於內遍智,對於自己的五蘊諸行都沒有我,完全盡知。
第二、於外遍智,對於五蘊諸行以外的有情或非有情物,不是我所,完全盡知。
第三、於內外遍智,對於己身中眼等五處相應根所依住所有色等外處,或是對於他身中所有內色處,也都沒有其餘互相的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
2)在這裡,由於法住智,能得決定遍智,一次又一次修習此遍智的緣故,捨離與彼我見相應的所有隨眠,得以畢竟斷。
3)應當知道在這裡,為了對於五蘊諸行尚未得到無我完全盡知的人,使令他能得到遍智的緣故,如來這位大老師宣說正確、合理的法要。若是對於五蘊諸行已經得到無我遍智,但是尚未永遠斷除煩惱的人,為了使令他唯獨對於如同先前所得到的遍智,一次又一次修習此遍智的緣故,捨離與彼我見相應的所有隨眠,得以畢竟斷。還要加以勸導。

[參考資料]
1.遍智(cf.佛光大辭典)
又作遍知,完全盡知,原意指周遍了知四諦道理的無漏智。之後稱如是周遍了知之智為智遍知。另外又立一斷遍知,以智遍知為因而斷除煩惱,此乃遍知之果,係藉其因為名,故稱為遍知。亦即以周遍了知之智來斷除煩惱之過程,稱之為遍知,通常特稱為「遍知所緣斷」,意謂執著於所緣之境,原本是人之常情,然若能徹底解脫此種執著,即是遍知之真義,故阿含經亦說遍知即貪、瞋、癡之滅。

2.斷遍知(cf.佛光大辭典)
周遍了知四諦之境,由此而斷除見、修二惑。即於果(斷)附以因之名,稱為斷遍知。斷遍知以擇滅為體,共有九種,稱為九遍知。
一、欲見苦集斷結盡遍知,繫屬於欲界之法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二、欲見滅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三、欲見道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四、上二界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五、上二界見滅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六、上二界見道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七、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指欲界繫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八、色愛結盡遍知,繫屬於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九、一切結盡遍知,繫屬於無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3. 法住智(cf.會編頁96)
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什麼是法住智?就是能了知五蘊諸行的各自相貌種類的差別,以及諸行共同相貌過患的差別。什麼是過患差別?就是隨順苦的感覺、快樂歡喜的感覺、不苦不樂的感覺,這三種情況的諸行,以這些活動了知三種苦的性質。如何了知?a)樂的感覺是樂,為什麼說它是苦呢?因為不會常樂,破壞的時候,心裏面痛苦,所以也叫做苦。b)苦受為什麼是苦呢?苦本來就是令人苦惱。c)不是苦受,也不是樂受,怎麼叫做苦呢?行苦故苦。行,就是遷流變化,不停止的在變化,不停止的在流動。行,它就是苦,為什麼?就是裏面有很多的煩惱種子,隨時會出現壞苦,隨時也會出現苦苦,所以行也是苦。樂受,令人生貪心、生愛心。苦受,令人生出瞋心、憤怒、不平。不苦不樂受,令人愚癡。在樂受的時候也有行苦,在苦受的時候也是有行苦。但是樂受的時候,有貪心;苦受的時候,會有瞋心。貪心、瞋心所擾亂,不覺知有行苦的相貌;若沒有樂受也沒有苦受的時候,行苦的相貌才現出來。為什麼稱為法住智?觀察諸法因果緣起的智慧,因為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有佛無佛,這樣的因果是恆常而住,所以此語詞是法就是住,知道此法的智,稱為法住智。或是說對於此緣起法,有深刻的了解,所以內心安住,不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