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雜阿含-822-823

一一一0(八二二)圓滿一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令三學修習滿足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具足戒住者,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比丘具足戒住,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等受學戒,令三學修習滿足。何等為三?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

3.斷三結
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戒[]滿足,少定、少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戒學。彼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4.斷五下分結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戒滿足,三昧滿足,少於慧,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5.不受後有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

6.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滿足
[經文] 比丘具足戒住,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等受學戒,令三學修習滿足。
[論說] 1.復次、於性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淨戒圓滿。
於能密護諸根門等,攝受淨戒所有善法,無間受持相續轉故,當知是名善法圓滿。於遮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別解脫圓滿。
2.又依聖所愛戒,若依蘊等五種善巧,及依別解脫律儀受持世俗所有禁戒,隨其次第,應知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T30,867a

II.相關資料
1.滿足行者,具滿成就---四分律,卷第五十八,T22997b
爾時,佛告諸比丘有三學:增戒學、增心學、增慧學。
1)何等增戒學?若比丘尊重於戒,以戒為主,不重於定,不以定為主,不重於慧,不以慧為主。彼於此戒,若犯輕者懺悔。何以故?此中非如破器、破石故。若是重戒,便應堅持,善住於戒,應親近行,不毀闕行,不染污行。常如是修習,彼斷下五使,於上涅槃,不復還此。
2)若比丘重於戒,以戒為主。重於定,以定為主。不重於慧,不以慧為主如上。
3)若比丘重於戒,以戒為主。重於定,以定為主。重於慧,以慧為主。彼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在前自知得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復還此。滿足行者,具滿成就。不滿足行者,得不滿足成就,我說此戒無有唐捐。佛說如是,諸比丘聞,歡喜信樂受持。
2.四分律,卷第五十八,T22997b
復有三學:增戒、增心、增慧學。
何等增戒學?若有比丘具滿戒行,少行定行,少行慧行。彼斷下五使,便於上涅槃,不復還此。若不能至如是處,能薄三結:貪欲、瞋恚、愚癡,得斯陀含,來生世間,便盡苦際。若不能至如是處,能斷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取道,七生天上七生人中,便盡苦際。若比丘具滿戒行,具滿定行,少行慧行亦如上。若比丘具滿戒行,具滿定行,具滿慧行亦如上。
3.圓滿修得圓滿果---本事經,卷第六,T17692a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學有三種,若少分修,得少分果。若圓滿修,得圓滿果。云何為三?一者增上戒學;二者增上心學;三者增上慧學。
1)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不重等持,定非增上。不重般若,慧非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尸羅,能住所學。彼人定能永盡三結,證預流果,得無墮法,定趣菩提,極於七返人天往來,盡諸苦際。或復有能令其欲界貪恚微薄,證一來果,一來此間,盡諸苦際,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2)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尊重等持,定為增上。不重般若,慧非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等持,能住所學。彼定能盡五下分結,證不還果,得不還法,當受化生。於彼世間,當般涅槃,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3)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尊重等持,定為增上。尊重般若,慧為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般若,能住所學。彼人定能永盡諸漏,得真無漏,心善解脫,慧善解脫。於現法中,具足安住,自證通慧,能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名為增上慧學。如是名為學有三種,若少分修,得少分果。若圓滿修,得圓滿果。
4)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多住尊重戒,名於少分修,常精進熾然,便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定,名於少分修,常精進熾然,亦得少分果。
多住尊重慧,名於圓滿修,常精進熾然,便得圓滿果。
少分圓滿修,各得同類果,知如是勝劣,應捨分修圓。
4.下中上賢聖差別---本事經,卷第六,T17692b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學有三種,若正修習,令諸有情成下中上賢聖差別。云何為三?一者增上戒學;二者增上心學;三者增上慧學。
1)何等名為增上戒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不重等持,定非增上。不重般若,慧非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尸羅,能住所學。彼人定能永盡三結,證預流果,得無墮法,定趣菩提,極於七返人天往來。或成家家,或一來果,或成一間,如是名為增上戒學。
2)何等名為增上心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尊重等持,定為增上。不重般若,慧非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等持,能住所學。彼定能盡五下分結,證不還果,得不還法,當受化生。於彼世間,當般涅槃。或成中般,或成生般,或有行般,或無行般,或成上流,趣色究竟,或趣非想非非想處,而般涅槃。如是名為增上心學。
3)何等名為增上慧學?
謂諸苾芻尊重尸羅,戒為增上。尊重等持,定為增上。尊重般若,慧為增上。彼於少小所學戒中,微有所犯,即能出離。所以者何?我說彼人終不毀犯所制學處,不深慚愧,定能隨順清淨梵行,定能成辦清淨梵行。於諸學處,能住般若,能住所學。彼人定能永盡諸漏,得真無漏,心善解脫,慧善解脫。於現法中,具足安住,自證通慧,能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名為增上慧學。如是名為學有三種,若正修習,令諸有情成下中上賢聖差別。
4)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隨學因勢力,常精進熾然,下中上品修,隨得果差別。
謂下精進修,還成下品果,中修得中果,上修亦復然。
既知三品修,所得果差別,故應捨中下,宜遵上品修。
5.最上士---本事經,卷第六,T17692c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苾芻具調善戒,具調善法,具調善慧。彼於我法毘柰耶中,已具修行,名最上士。
1)云何苾芻具調善戒?
謂諸苾芻具淨尸羅安住,守護別解脫戒,軌範所行無不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具能受學所應學處。成就清淨身語二業,成就淨命,成就淨見,是名苾芻具調善戒。
2)既具如是調善戒已,云何苾芻具調善法?
謂諸苾芻勤修七種菩提分法,具足安住,是名苾芻具調善法。
3)既具如是調善尸羅,調善法已,云何苾芻具調善慧?
謂諸苾芻永盡諸漏,得真無漏,心善解脫,慧善解脫。於現法中,具足安住,自證通慧,能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苾芻具調善慧。如是名為若有苾芻具調善戒,具調善法,具調善慧。彼於我法毘柰耶中。,已具修行,名最上士。
4)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若身語意思,離諸惡不善,名具調善戒,有慚愧苾芻。
若能善修行,七菩提分法,名具調善法,有妙定苾芻。
若能正了知,自永盡諸漏,名具調善慧,真無漏苾芻。
若具三調善,威德世難思,若已具修行,最上聰明士。
6.成就無學戒定慧蘊--本事經,卷第六,T17693a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諸有苾芻成就三分,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於究竟位已得圓滿,於修梵行已得圓滿,已能窮至梵行後邊。云何為三?謂有苾芻成就無學戒、定、慧蘊,是名苾芻成就三分,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於究竟位已得圓滿,於修梵行已得圓滿,已能窮至梵行後邊。
若諸苾芻於淨尸羅已得圓滿,於究竟位已得圓滿,於修梵行已得圓滿,已能窮至梵行後邊。應知是人必不樂居村城、聚落、房舍、臥具,亦不樂與諸苾芻眾、苾芻尼眾、鄔波索迦、鄔波斯迦、勤策男等同一園林喧雜而住,應知是人成就第一寂靜心法,獨守空閑,依四依住,離諸垢穢,內守真實,棄捨所求,無染分別,不為世法之所塗染。譬如世間嗢缽羅花、拘牟陀花、缽特摩花、奔陀利花,依水而生,依水而長。雖從水出,而不為水之所染著。是人亦爾,依世間生,依世間長,雖現世間而不為諸世法所染。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無學三分成,尸羅究竟位,修梵行圓滿,至梵行後邊。
如是苾芻眾,得最上瑜伽,永盡諸苦邊,證無上安樂。
7.求三種樂---本事經,卷第六,T17693b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希求三種樂事,應於淨戒不缺、不穿、不穢、不雜。於淨尸羅,應起上品欲、勤、精進,終無懈廢。云何為三?
一者希求名譽樂事,應於淨戒不缺、不穿、不穢、不雜。於淨尸羅,應起上品欲、勤、精進,終無懈廢。
二者希求利養樂事,應於淨戒不缺、不穿、不穢、不雜。於淨尸羅,應起上品欲、勤、精進,終無懈廢。
三者希求生天樂事,應於淨戒不缺、不穿、不穢、不雜。於淨尸羅,應起上品欲、勤、精進,終無懈廢。是名希求三種樂事。應於淨戒不缺、不穿、不穢、不雜。於淨尸羅,應起上品欲、勤、精進,終無懈廢。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為求三種樂,智者護尸羅,謂世尚名譽,利養生天樂。
觀如是勝樂,智者護尸羅,當遠惡親知,如避嶮惡道。
雖不造眾惡,而親近惡人,如以吉祥茅,裹臭爛魚肉。
親所不應親,狎所不應狎,如持鮮淨物,投糞穢深坑。
世間樂淨人,常懼穢塗染,有智者亦爾,深怖惡親知。
8.應親近三種補特伽羅---本事經,卷第七,T17696a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為義利故,應當親近。云何為三?一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劣戒、劣定、劣慧。二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等戒、等定、等慧。三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勝戒、勝定、勝慧。
1)諸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劣戒、劣定、劣慧,為何義利,應當親近?
謂於此類補特伽羅,無所希求,唯深悲愍,勸令勝進,為此義利,應當親近。
2)諸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等戒、等定、等慧,為何義利,應當親近?
2.1)謂於此類補特伽羅,作是思惟:彼當為我說相似戒,我當為彼說相似戒,更互聽聞,令得相續,多有所作。
2.2)作是思惟:彼當為我說相似定,我當為彼說相似定,更互聽聞,令得相續,多有所作。
2.3)作是思惟:彼當為我說相似慧,我當為彼說相似慧,更互聽聞,令得相續,多有所作。為此義利,應當親近。
3)諸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勝戒、勝定、勝慧,為何義利,應當親近?
3.1)謂於此類補特伽羅,作是思惟:我當依彼所有戒蘊,若未圓滿,修令圓滿。若已圓滿,內攝正念,堅固任持。
3.2)作是思惟:我當依彼所有定蘊,若未圓滿,修令圓滿。若已圓滿,內攝正念,堅固任持。
3.3)作是思惟:我當依彼所有慧蘊,若未圓滿,修令圓滿。若已圓滿,內攝正念,堅固任持,為此義利,應當親近,如是名為略有三種補特伽羅應當親近。
4)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親劣為慈悲,親等為相益,親勝為已德,圓滿或堅持。
親下士德劣,親中士德中,親上士德勝,故應親上士。
9.說一切有部集異門足論,卷第五,T26388c
三修者:一修戒;二修定;三修慧。
1)修戒云何?答:於諸善戒親近數習,殷重無間,勤修不捨,是名修戒。
2)修定云何?答:於諸善定親近數習,殷重無間,勤修不捨,是名修定。
3)修慧云何?答:於諸善慧親近數習,殷重無間,勤修不捨,是名修慧。
如世尊說:
善修戒定慧,至極究竟者,已永盡諸有,無垢亦無憂。
於著得解脫,具利慧深定,超眾魔境界,遍照如日輪。
-->
一一一一( 八二三)圓滿二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滿足三學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具足戒住,善攝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微細罪能生怖畏,受持學戒住,滿足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慧。

3.斷三結
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戒滿足,少定,少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貪、恚、癡薄,得一種子道;若彼地未等覺者,得斯陀含;彼地未等覺者,名家家;彼地未等覺者,得須陀洹;彼地未等覺者,得隨法行;彼地未等覺者,得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

4.斷五下分結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戒滿足,定滿足,少於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中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是名增上意學。

5.不受後有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

6.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