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一四(八二六)
學戒多福利二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何等為學戒隨福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何等為學戒隨福利?謂大師為諸聲聞制戒,所謂攝僧,極攝僧,不信者信,信者增其信,調伏惡人,慚愧者得樂住,現法防護有漏,未來得正對治,令梵行久住。如大師已為聲聞制戒,謂攝僧乃至梵行久住,如是如是,學戒者行堅固戒,恆戒,常行戒,受持學戒,是名比丘戒福利。
3.何等智慧為上?
何等智慧為上?謂大師為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若安慰,若安樂,若安慰安樂。如是如是,大師為諸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安慰安樂;如是如是,於彼彼法、彼彼處,智慧觀察,是名比丘智慧為上。
4.何等為解脫堅固?
何等為解脫堅固?謂大師為諸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安慰安樂。如是如是,說彼彼法;如是彼處、如是彼處得解脫樂,是名比丘堅固解脫。
5.何等為比丘念增上?
何等為比丘念增上?未滿足戒身者,專心繫念安住;未觀察者,於彼彼處智慧繫念安住;已觀察者,於彼彼處重念安住;未觸法者,於彼彼處解脫念安住;已觸法者,於彼彼處解脫念安住,是名比丘正念增上。
6.說偈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學戒隨福利,專思三昧禪,智慧為最上,現生最後邊,牟尼持後邊,降魔度彼岸。
7.結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尸婆迦修多羅,如後,佛當說。(見下(四七)「外道出家相應」一二‧一三經。)
一一一五──一一一七(
)
如是阿難陀比丘,及異比丘所問,佛問諸比丘,三經亦如上說。
I.學戒隨福利
[經文]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何等為學戒隨福利?謂大師為諸聲聞制戒,所謂攝僧,極攝僧,不信者信,信者增其信,調伏惡人,慚愧者得樂住,現法防護有漏,未來得正對治,令梵行久住。如大師已為聲聞制戒,謂攝僧乃至梵行久住,如是如是,學戒者行堅固戒,恆戒,常行戒,受持學戒,是名比丘戒福利。
[參考]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二,T24,531c:
佛觀十利,制斯學處。言十利者:一為攝取僧伽;二為僧伽極善;三為僧伽樂住;四為未信者令信;五為已信者令增長;六為折伏惡人;七為懷慚者樂住;八為斷現法漏;九為斷未來漏;十為我之淨行得久住故。
1)言攝取僧伽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薜舍、戍達羅等,有善男子、善女人,入正法中,深生敬信,作苾芻等以成眾故。
2)僧伽極善者,既入善說法律之中,能令善法極增盛故。
3)僧伽樂住者,謂依斯善法,還信施債故。
4)未信令信者,其未信者令生正信故。
5)已信令增長者,若已信者,善護自心故。
6)折伏惡人者,犯重之人由不護戒品,以折伏法而驅擯故。
7)懷慚樂住者,謂異生中極淳善人,為令此等無有鬥諍安樂住故。
8)斷現法漏者,謂是現纏令不行故。
9)斷未來漏者,謂煩惱業種令永斷故。
10)我之淨行當得久住者,謂如法宣說,廣利人天,展轉相教,令佛正法久住世故。
[論說]
1.T30,868c:
如來觀見十種勝利,於毘柰耶中,為諸弟子制立學處,謂攝受僧伽、令僧精懇,乃至廣說。如攝釋分應知其相。
1)若能攝受四大姓等正信出家,趣非家眾,當知說名攝受僧伽。
2)如是出家趣非家已,為其宣說:有因緣、有出離、有所依、有勇猛、有神變等甚深法教。當知說名令僧精懇。有因緣等諸句差別,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3)由五種相,應知說名令僧安樂。一者令順道具,無所匱乏。二者令擯異法補特伽羅。三者令善除遣所生惡作。四者令善降伏諸煩惱纏。五者令善永滅隨眠煩惱。
4-5)應知此中,最初安樂增上力故,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其增長。
6)第二安樂增上力故,調攝鄙惡補特伽羅。
7)第三安樂增上力故,令慚愧者得安樂住。
8)第四安樂增上力故,令善防護現法諸漏。
9)第五安樂增上力故,能令永滅當來諸漏。
10)如是獲得安樂住已,未得入者,令易入故,欲令多人梵行久住,乃至廣說,皆應了知。又此一切以要言之,正顯示最初攝受,次正攝受。既攝受已,令安樂住。及顯未來未攝受者易入方便。如是名為第二差別。
2.T30,761c:
佛世尊法有因緣者,謂有緣起,制立一切所學處故。
有出離者,謂有犯已,制立如法還出離故。
言有依者,謂由四依制立,超越一切惡戒諸毀犯故。
有超越者,制立遠離受用欲樂自苦行邊,隨順士用令成就故。
有神變者,謂由三種所現神變,為令獲得速疾神通,無間制立正教授故。
3.T30,530b:
若所說法得處有因,制立學處,是故此法名有因緣。
若所說法於所受學有毀犯者,施設還淨,是故此法名有出離。
若所說法四依所攝,施設無倒法律正行,是故此法名有所依。
若所說法能正顯示出一切苦,不退還行,是故此法名有勇決。
若所說法作三神變,一切所說終不唐捐,是故此法名有神變。
II.
學勝利住,慧為上首,解脫堅固,念為增上
[論說]
1.復次、學勝利住慧為上首,解脫堅固,念為增上。修習三學,速圓滿等,如攝釋分廣辯應知(T30,756c-759c)。T30,867b]
2.T30,756c:
A.「體」攝
(A)標舉經說
復次,如經中說「住學勝利」;當知此經,文、義為體。
(B)隨釋文義
a.文
「文」者,謂此經言:「汝等苾芻應當安住修學勝利。」
此中,有十二字、四名、一句;如是則攝名、句、字身。
此中,言說是學處相,則攝行相。
如來言說,本為苾芻請問,則攝機請。
如來所說言音,則攝於語。
→是故此經一句具攝六文。
※如是「慧為上首」等諸句中,皆隨相應知。
b.義
(a)約地
「義」者,謂地義中,但說聲聞地;或具五地:
經言「學勝利」者,是資糧地。
「慧為上首」者,是加行地。
「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是見地、修地、究竟地。是名地義。
(b)約相
於相義中,「學勝利」者,是戒自相。
「慧為上首」者,具二種相。謂於慧自相、所依、助伴等中,唯慧自體,是慧自相;慧之所依、助伴、所緣,名為共相。
「解脫堅固」者,謂永離一切煩惱麁重,是解脫自相。
「念為增上」者,是念自相。是名相義。
(c)約作意
作意義中,「學勝利」者,非諸作意;唯顯作意建立處所。
「慧為上首」者,應知了相、勝解作意。
「解脫堅固」者,顯示遠離、攝樂、方便究竟、方便究竟果作意。
「念為增上」者,當知此顯觀察作意。是名作意義。
※由此道理,於智等中應隨建立。
(d)約依處
依處義中,依於涅槃學處所攝清淨行,隨其所應,起教導等,所謂教導乃至慶喜。
當知此中亦通有善等行,隨其最勝,但說清淨行。出家補特伽羅,是補特伽羅依處。又依軟根等一切補特伽羅,應當慶喜。又於過去、現在時,應當慶喜;已證得故、正證得故。於現在時,起於示現。於未來時,起於教導及讚勵。是名依處義。
(e)約勝利
勝利義中,謂修三學速得圓滿,是勝利義。
(f)約過患
過患義中,謂出家者,不應行於異行;不應儲餘財物。
(g)-(h)所治義與能治
所治義中,謂犯尸羅、無智、煩惱、及忘失念;當知護尸羅等,即是能治義。又一切雜染行,皆是所治;三學等行,皆是能治。
(i)-(j)約略義與廣義
於略義中,謂「住學勝利」,乃至「念為增上」;此略舉宗,名為略義。
當知即分別此,名為廣義。是名略、廣義。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B.「釋」攝
(A)約法
復次,於解釋中,法者,謂於十二分教,當知此是契經所攝;又是記別,由了義故。
(B)等起
等起者,謂應當說依止處所。
a.總明悲愍
為欲自顯遍行智力故,發起此經。
又為顯示精勤修習清淨行者,
及為顯示重財利者,令信解彼所化有情,依住學勝利等精進修習,速得圓滿三學勝利。
b.別辨其事
(a)令離欲等
又為顯示四種苾芻體故。
此中經言「學勝利」者,為令遠離種姓形相苾芻體故,及令遠離詐現軌則密護威儀苾芻體故。
「慧為上首」者,為令遠離計著虛妄聲譽稱讚苾芻體故。
「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勸令修習真實正行苾芻體故。
所以者何?若有愛樂聲譽等者,雖自勉勵聽受正法,慧不增長;若有遠離前所說過,便於真實正行攝受正解脫中,堪任勸導。
(b)讚勵所攝
又為於下劣生喜足者,勸令漸漸修學增進。
為樂追求隨順世間文章咒術、於戒慢緩者,說「學勝利」。
為守尸羅、捨多聞者,說「慧為上首」。
為唯於聞、思生喜足者,說「解脫堅固」。
為於戒慧解脫起增上慢者,說「念為增上」。
如是等類,皆名「等起」。
(C)約義
a.總義
(a)標經說
義者,謂總義中,當知此經宣說正行及正行果。
(b)顯彼義
如是戒等三學,當知是名學之邊際。
又言「如是住」者,此顯正方便,四種瑜伽所攝。
又言「如是住三學」者,此顯正行果。
此中信、欲為先,攝受尸羅‧聽‧受精進、慧等方便。
b.別義
於別義中,
(a)學
1)分別差別名
所言「學」者,是「勤精進」、「如聖教行」、「若習」、「若修」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清淨身、語、正命現行,是學自性。
3)訓釋言詞
由此正行,尸羅、忍辱等修.顯發,故名為學;又為靜寂、及為清涼、進習除滅,故名為學。如是等類,訓釋名言。
又應如前說相故、自性故、業故、法故、及因果故。
4)義門差別
義門差別中,
(I)舉「學勝利」
i.自性差別
「自性差別」者,謂學勝利,是所顯示七品尸羅,或過一百五十學處。
ii.界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行中,有別解脫律儀;色.無色行中,有靜慮律儀。無漏律儀,非界所繫。
iii.時差別
「時差別」者,謂學勝利,過去已學、未來當學、現在正學。此學勝利,當知於去、來、今平等無異。
iv.位差別
「位差別」者,謂已入正法補特伽羅諸學勝利,未成熟者是下位;正成熟者是中位;已成熟者是上位。若心不喜樂、勉勵修行諸梵行者,此學勝利是苦位;若心喜樂、不自勉勵修梵行者,此學勝利是樂位;若於梵行非喜樂非不喜樂者,此學勝利是不苦不樂位。又學勝利皆是善位;非不善位,非無記位。若聽受者,是名聞位;若思惟者,是名思位;若修習者,是名修位。若未證得增上心、慧,唯是增上戒位;若證得者,亦是增上心、慧二位。如是等類,是位差別。
5)補特伽羅差別
「補特伽羅差別」者,此中意說出家補特伽羅;或是鈍根,或是利根;或貪等行,或等分行,或薄塵行;唯是聲聞,非諸獨覺,非諸菩薩──由彼獨覺別覺悟故;菩薩解脫為堅固故,不說共住修學勝利。又復此中唯說般涅槃為法者、已入正法者、無有障礙者;亦具縛者、不具縛者,非無縛者;唯人,非天。如是等類,名補特伽羅差別。
(II)例餘三句
如於「學勝利」,如是於「慧為上首性」、於「解脫堅固性」、於「念為增上性」,隨其所應,當知皆有五種差別。
(b)勝利
1)分別差別名
此中,「勝利」者,是「功德」、「增進」、「圓滿」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如說當觀十種勝利,是其自性。
3)訓釋言詞
此法能有饒益、應可稱讚,故名勝利。
又復此法,隨生有情定應隨逐,故名勝利。
又復此法,稱讚所隨,故名勝利。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當知十種差別,謂能攝受於僧、令僧精懇,乃至廣說。
(c)苾芻
1)分別差別名
此中,「苾芻」者,是「沙門」、「捨離家法、趣非家」等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其自性。
3)訓釋言詞
於其形色勤精進故,怖畏惡趣自防守故,攝無損故,名為苾芻。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剎帝利等差別故、上族下族差別故、少中老年差別故,當知是門差別。
(d)約四門明其安住
1)分別差別名
此中,「住」者,是「俯就於時」、「精勤」、「修習」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此「住」自性,離所說學無有別法。
3)訓釋言詞
種種威儀攝受時分,故名為住。此是訓詞。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威儀差別故、朝中後分差別故、日夜差別故,當知是名住門差別。
(e)慧
1)分別差別名
此中,「慧」者,是「智」、「見」、「明」、「現觀」等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簡擇法相心所有法,為其自性。
3)訓釋言詞
訓詞者,簡擇性故、治無智故,名之為慧。
又各品別能了知故,名之為慧。
又能顯了諸聰慧者是聰慧性,故名為慧。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隨其所應,如前安立。
(f)解脫
1)分別差別名
此中,「解脫」者,是「永斷」、「離繫」、「清淨」、「滅盡」、「離欲」等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自性」者,謂麁重永害、煩惱永斷。
3)訓釋言詞
「訓詞」者,謂能脫種種貪等繫縛,故名解脫。
又復世尊為種種牟尼說此以為牟尼體性,故名解脫。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待時解脫、不動解脫。見所斷解脫、修所斷解脫,欲行解脫、色行解脫、無色行解脫。如是等類義門差別,如前應知。
(g)念
1)分別差別名
此中,「念」者,是「不忘失」、「心明記憶」名之差別。
2)分別自體相
「自性」者,是心所有法。
3)訓釋言詞
「訓詞」者,追憶諸法,故名為念。
又隨所經事,隨其作意,由此能令明了記憶,故名為念。
4)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佛隨念、法隨念等,乃至廣說六種隨念。如是如「念住」差別,當知廣說差別。又復如前,隨其所應,當知差別。
(D)約釋難
復次,於釋難中,
a.釋未了義難
(a)住學勝利
問:「住學勝利」者,義何謂耶?
答:此增語顯示:於增上戒學見勝功德住。
(b)慧為上首
問:「慧為上首」者,義何謂耶?
答:此增語顯示:於諸根中,慧根第一。
(c)解脫堅固
問:「解脫堅固」者,義何謂耶?
答:此增語顯示:見.修所斷煩惱永斷。
(d)念為增上
問:「念為增上」者,義何謂耶?
答:此增語顯示:於少下劣不生喜足。
b.釋異說相違難
(a)次第相違
問:於餘經中三學次第,世尊異說;何故此中增上戒後說增上慧,非增上心?
答:此中顯示「住學勝利」。
由此言說,顯聞等所成慧攝受無悔等,由此漸次得三摩地,即是顯示增上心學。
如世尊說:「於是五根,最能攝受所攝受者,所謂慧根。由諸苾芻,成就慧根,乃至能修定根。如是乃至成就定根,當知皆是慧根之力。」
今此經中,世尊顯示慧根是三摩地引因及煩惱斷引因。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俱時而說。
(b)具闕相違
問:餘經中說三學修習進趣圓滿;何故不說增上心學修習圓滿耶?
答:如前所說,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c.釋道理相違難
(a)辨「住勝利」
問:何故此中但說「住學勝利」,不說「住慧勝利」、「住解脫勝利」等?
答:於下劣中勸取勝利,當知亦令所化有情於勝妙中攝受勝利。
又攝受於僧、令僧精懇等十種勝利分明易了、易可悟入,是故但說「住學勝利」。
(b)辨「住慧上首」
問:夫「解脫」者,於諸法中最為殊勝;何因緣故但說「住慧上首」,不說「住解脫上首」?
答:於下劣中勸取上首性,當知亦令所化有情於勝妙中攝受上首性。
又於解脫顯示不共差別功德故。何等名為不共差別功德?謂於無常無上慧邊,解脫常故,最為堅固。
d.散釋經文
(a)明總攝
問:何等名為「住學勝利」?
答:如所施設諸學處中,觀十勝利,常守尸羅、堅守尸羅,常作,常轉。如是名為住學勝利。
1)十種勝利
(I)別辨
問:攝受於僧等諸句有何義耶?
答:「攝受於僧」者,是總句。
「令僧精懇」者,令離受用欲樂邊故。
「令僧安樂」者,令離受用自苦邊故。
「未淨信者令淨信」者,未入正法者令入正法故。
「已淨信者令增長」者,已入正法者令成熟故。
「難調伏者令調伏」者,犯尸羅者善驅擯故。
「令慚愧者安樂住」者,淨持戒者令無悔故。
「防現法漏」者,隨順摧伏煩惱纏故。
「害後法漏」者,止息邪願修梵行故,隨順永斷惑隨眠故。
「為令多人梵行久住、轉得增廣,乃至為諸天人正善開示」者,為令聖教長時相續、無斷絕故。
(II)略攝
如是十種勝利略攝為三,即此三種廣開為十。何等為三?一者、令僧無染污住;二者、令僧得安樂住;三者、令佛聖教長時隨轉。此中,
i.初九句
由七種隨護,顯示無染污住及安樂住。「七種隨護」者,一、敬養隨護;二、自苦行隨護;三、資財乏少隨護;四、展轉相觸隨護;五、心追變隨護;六、煩惱纏隨護;七、邪願隨護。
ii.末一句
最後一句,顯示聖教長時隨轉。
2)常守尸羅
云何「常守尸羅」?謂不棄捨學處故。
3)堅守尸羅
云何「堅守尸羅」?謂不毀犯學處故。
4)常作
云何「常作」?謂於學處無穿穴故。
5)常轉
云何「常轉」?謂穿穴已,復還淨故。
6)受學學處
云何「受學學處」?謂具隨學諸學處故。
如是行者常守尸羅、堅守尸羅,聞正法已,獨居靜處,繫念、思惟、籌量、觀察,為欲趣求增上心.慧,依聞、思、修所生妙慧,能證解脫;此解脫性、無退法故,說名「堅固」;是出世間聖智果故。又此行者由正念力審自觀察:「我尸羅蘊為圓滿不?我於諸法為有正慧善通達不?我於解脫為善證不?」如是依止正念力持,具學勝利、發上首慧、證堅解脫。又此正念略有三種,謂或因說法故、或依教授故、或由觀察應作不應作故。
(b)明說依
1)住學勝利
問:世尊說戒有無量種,謂事善戒、苾芻戒、近住戒、靜慮戒、等持戒、聖所愛戒如是等戒;今依何說「住學勝利」?
答:依苾芻戒,由最勝故。
2)住慧上首
問:世尊說慧亦有多種。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依何慧說「住慧上首」?
答:具依三慧。
3)住解脫堅固
問:世尊說解脫亦有多種,謂世間解脫、出世間31解脫、有學解脫、無學解脫、可動解脫、不可動解脫,如是等類;今依何說「住解脫堅固」?
答:依出世間、不動解脫。
4)念為增上
問:世尊說念亦無量種,謂於身住念、於受住念、於心住念、於法住念、於久所作所說隨念、於所受誦諸法隨念、教授隨念、應作不應作隨念、佛隨念等所有諸念;今於此中,依何念說「念為增上」?
答:就勝為言,依應作不應作觀察隨念。
(E)約次第
a.圓滿次第
復次,於次第中,先應安住苾芻尸羅;次應聽受如來正法;次應如理作意思惟。如是行者,由淨持戒,無有憂悔;由無悔等,漸次生定;由正方便所攝智慧、如理作意正思惟故,增上心學速得成滿。如是名為「圓滿次第」,前前後後漸圓滿故。
b.能成次第
「能成次第」者,謂由住學勝利,能成慧為上首;由慧為上首,能成解脫堅固。云何能得住學勝利,乃至能成解脫堅固?謂由念為增上。如是名為「能成次第」。又如是住,修習三學速得圓滿,此亦名為「能成次第」。
c.解釋次第
「解釋次第」者,
(a)略釋
1)能說相
謂能善教誡聲聞弟子一切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穢外道,出現世間,故名大師。
2)所為相
(I)標義
從他聽聞正法音聲;又能令他聞正法聲,故曰聲聞。
(II)釋難
問:何因緣故,唯為聲聞說住學勝利等?
答:由聲聞眾是佛世尊隨順修學真實子故。
3)所說相
此中,「法」者,當知宣說名、句、文身。「學處」者,謂所宣說五毀犯聚。
(b)廣辨
1)約「大師」辨
(I)大悲普覆
「具憐愍」者,謂於長夜諸有情所恒住慈等諸無量故。
「具大悲」者,謂能拔濟無量眾生多苦法故。
「樂義利」者,能與眾生多樂法故。
「求利益」者,能與眾生無量品類妙善法故。
「恒悲愍」者,能拔眾生無量諸惡不善法故。
「為令多人梵行久住」者,依剎帝利等族姓說。
「轉增廣」者,即依如是有情種類後後增廣說。
「乃至為諸天人」者,謂即依彼有勢力說。此中顯示世尊大悲普覆一切,非唯一分。
(II)正善說法
「正善開示」者,謂如其所有性故及盡其所有性故。
「宣說正法」者,謂十二分教;聽受、研尋、任持、讀誦、處靜思惟如是正法。
「如是能令汝利益」者,依增上戒說。
「如是能令汝安樂」者,謂不依止弊苦、艱難、不自在行。
「如是能令汝利益、安樂」者,謂離欲者增上心行、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為「利益」;能饒益故,名為「安樂」。
復次,若於是處,世尊讚美杜多功德,是名「利益」。
若於是處、世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
若處,世尊制立三學,如是名為「利益安樂」。
(III)慧善觀察
又說「如來於諸法中以彼彼慧善觀察」者,若為利益、若為安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說。當知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觀察」:一者、長夜串習遍了知故;二者、無倒正覺悟故。
(IV)善證解脫
「於彼彼解脫善證得」者,依增上心、增上慧說。由二因緣名「善證得」:一者、到究竟故;二者、不還法故、無退法故。
2)約「聲聞」辨
(I)
不圓滿戒蘊
「我尸羅蘊不圓滿」者,謂或於尸羅修習一分;或不依止如是尸羅圓滿修習諸定地戒。
(II)不善觀諸法
「我於諸法不善觀察」者,由二種相,如前應知。
(III)不善證解脫
「我於解脫不善證得」者,由二種證,如前應知。
(c)結說
「我所應說如是已說」者,謂總結前略所標舉及廣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