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雜阿含-402


五九四(四0二)如來、應、等正覺;s.56.23-24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2.如來、應、等正覺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等正覺。何等為四?所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於此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等正覺。是故諸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3.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於諦現觀不生信解
[經文] 於四聖諦,平等正覺,名為如來、應、等正覺。
[解說] Imesaṃ kho, bhikkhave, catunnaṃ ariyasaccānaṃ yathābhūtaṃ abhisambuddhattā tathāgato ‘arahaṃ sammāsambuddho’ti vuccati. 諸比丘!於此四聖諦,因為如實現觀故,名為如來、應、等正覺。
[論說] 若有為修聖諦現觀,當知略有四種障礙。何等為四?一者、不信,二者、上慢,三者、待時,四者、放逸。言不信者,復有三種:一、於諦現觀不生信解,二、於僧善行不生信解,三、於佛菩提不生信解。T30,844b
為欲斷除初不信故,世尊自引現量所證聖諦現觀,告諸弟子,言我已於四聖諦理得現觀故,證覺無上正等菩提。T30,84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