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七(二七四)非汝有者;s.35.101-102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非汝有者當棄捨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有者當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於意云何?於此祇桓中諸草木枝葉,有人持去,汝等頗有念言:此諸物是我所,彼人何故輒持去?答言:不也,世尊!所以者何,彼亦非我,非我所故。汝諸比丘亦復如是,於非所有物,當盡棄捨,捨彼法已,長夜安樂。何等為非汝所有?謂眼,眼非汝所有,彼應棄捨,棄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3.三相
云何比丘!眼是常耶,為非常耶?答言:無常,世尊!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復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4.觀察非我、非我所
多聞聖弟子於此六入處,觀察非我、非我所,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5.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