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0(三三九)六常行一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六常行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是名比丘六常行。
3.結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六一(三四0)六常行二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世間難得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六二(三四一)六常行三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世間無上福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六三(三四二)六常行四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舍利弗比丘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當知是舍利弗等。舍利弗比丘,眼見色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六常行
[經文] 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論說] 1.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一切境隨順而行,恆時不堪,乃至失念生諸煩惱,是故恆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緣,說名恆住。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慼,諸阿羅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又彼恆住,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為最勝;能成就者極難得故,說名第一真實福田,應當奉請,乃至廣說,當知如前攝異門分(T30,766c)。T30,826c
2.應招延者,約捨世財。應奉請者,約盡貪愛。欲求果報,是故招延。欲求解脫,是故奉請。應合掌者,即為二事而延請時。應和敬者,應設禮拜問訊等故,應可與彼戒見同故。無上福田世應奉施者,於彼惠施果無量故。T30,766c
3.師弟二圓滿,T30,826c:
3.1.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眾,各由二相,其德圓滿。(論義依中部(一三七)六處分別經;『中阿含經(一六三)分別六處經。)
1)云何二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1.1)謂依利他行,欲令悟入諸所有受皆是苦故,說受所依,說彼因緣,說能雜染所有隨行,說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說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1.2)又依自利行,宣說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住,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2)云何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2.1)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要為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為受持。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說音聲語言以為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2.2)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3.2.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復由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論義依中部(一三九)無諍分別經;中阿含經(一六九)拘樓瘦無諍經。)
1)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1.1)謂佛世尊,為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正行,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1.2)又於聖教未生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1.3)又於聖教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師德圓滿。云何名為四種法攝?一、於秘密,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不如法;三、 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內勤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又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當知即是於其秘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檳方調伏者,以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內究竟寂靜,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
2)云何二相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2.1)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緣,於諸法中不增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說故,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2.2)又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如是大師及弟子眾之所攝受諸佛聖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趣。
II.相關資料
1.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十五,T26,430b:
六恒住者,云何為六?
答:一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二耳聞聲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三鼻嗅香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四舌嘗味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五身覺觸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六意了法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
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者,謂眼見色,於可愛、不可愛,可樂、不可樂,可欣、不可欣,可意、不可意,或所依止,或等無間,或所緣,或處所,或增上色,以順捨處作意思惟。若於此色,由順捨處作意思惟,所生妙捨,是名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具念、正知,恒安住捨。耳鼻舌身意恒住亦爾。
問:此中捨者何所謂耶?
答: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驚覺,任運住性,應知此中說名為捨。
復次,有說:六識相應緣色聲香味觸法境,捨受名捨。今此義中,應知意說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驚覺,任運住性,行捨名捨。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六,T27,188c:
阿羅漢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廣說乃至意知法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六,T27,189a:
3.1.問:六恒住法以何為自性?
答:以念、慧為自性。云何知然?如契經說:諸阿羅漢心善解脫,具六恒住。云何為六。謂眼見色已,乃至意知法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若兼取相應俱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3.2.問:何故名恒住?恒住是何義?
答:諸阿羅漢恒於此住,未嘗捨離,故名恒住。
3.3.問: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恒住法耶?
1)有作是說:非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謂不時解脫,已得邊際第四靜慮及願智者乃有此六。
2)評曰:應作是說: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云何知然?此六恒住皆以漏盡清淨身中念慧為體,諸阿羅漢無不成就此念慧故。
3.4.問:此六恒住在何界地?
1)有說:此六在欲、色界,唯二地有,謂欲界、初靜慮。以意地者,亦與善眼識等相入出故,不在上地。
2)復有說者:在五地有,謂欲界、四靜慮。五地意識皆與眼等識相入出故。
3)評曰:應作是說:通在三界十一地有。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四靜慮、四無色。意識念慧遍諸地故。
3.5.問:此六恒住為有上中下差別不?
1)答:有。謂如來者上,獨覺者中,聲聞者下。
2)復次,不動法種性者上,退法種性者下,餘四種性者中。
3.6.問:若聲聞、獨覺亦成就六恒住法,何故說三種念住是佛不共法耶?
1)答:佛恒為眾宣說法要,是御眾生故偏說之。聲聞、獨覺無此事故,不言其有。
2)復次,聲聞、獨覺雖有少分,非究竟故而不建立。
3)復次,聲聞、獨覺雖斷貪恚,而有餘習故,若徒眾有違順時,便生相似貪、恚、憂、喜故,不建立有三念住。
4)復次,六恒住法與三念住建立有異,謂三念住依眾建立,六恒住法依境建立。於境不起憂喜則易,於眾則難故。聲聞等有六恒住,無三念住。
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T30,576c:
云何寂靜施設安立?謂由四種寂靜,施設安立有餘依地。一由苦寂靜故。二由煩惱寂靜故。三由不損惱有情寂靜故。四由捨寂靜故。
1)云何苦寂靜?謂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所有當來後有眾苦皆悉永斷,已得遍知。如多羅樹斷截根頂不復現前,由得當來不生法故,是名苦寂靜。
2)云何煩惱寂靜?謂阿羅漢苾芻貪欲永斷,瞋恚永斷,愚癡永斷。一切煩惱皆悉永斷,由得畢竟不生法故,是名煩惱寂靜。
3)云何不損惱有情寂靜?謂阿羅漢苾芻,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皆悉永盡,不造諸惡修習諸善,是名不損惱有情寂靜。
4)云何捨寂靜?謂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於六恒住,恒常無間多分安住。謂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如是耳聞聲已,鼻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是名捨寂靜。即依如是四種寂靜說有餘依地,最極寂靜、最極清涼,是名寂靜施設安立。
5.瑜伽師地論,T30,477b:
具足成就六恒住法,謂眼見色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如是耳聞聲已,鼻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