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四(一一七六)漏不漏法;cf.s.35.243 ;cs.56, 229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釋氏人間遊行,至迦毘羅衛國,住尼拘婁陀園。
2.新講堂
爾時、迦毘羅衛釋氏作新講堂,未有諸沙門、婆羅門、釋迦年少、及諸人民在中住者。聞世尊來至釋氏迦毘羅衛人間遊行,住尼拘婁陀園,論苦樂義。此堂新成,未有住者,可請世尊與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報,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作是議已,悉共出城,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諸釋氏演說要法,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
3.供養
時諸釋氏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釋氏新作講堂,未有住者,今請世尊及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利,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爾時、世尊默然受請。時諸釋氏知世尊受請已,稽首佛足,各還其所。即以其日,以車輿經紀,運其眾具,莊嚴新堂,敷置床座,軟草布地,備香油燈。眾事辦已,往詣佛所,稽首白言:眾事辦已,惟聖知時!
4.廣說法要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前後圍繞,至新堂外。洗足已,然後上堂,於中柱下,東向而坐。時諸比丘亦洗足已,隨入講堂,於世尊後,西面東向,次第而坐。時諸釋氏,即於東面西向而座。爾時、世尊為諸釋氏,廣說法要,示教、照喜已,語諸釋氏:瞿曇!初夜已過,於時可還迦毘羅越。時諸釋氏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5.世尊要大目揵連為諸比丘說法
爾時、世尊知釋氏去已,告大目揵連:汝當為諸比丘說法;我今背疾,當自消息。時大目揵連默然受教。爾時,世尊四褻鬱多羅僧,安置脅下,卷襞僧伽梨,置於頭下,右脅而臥,屈膝累足,係念明相,作起想思惟。
6.云何為漏法?
爾時、大目揵連語諸比丘:佛所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
6.1.不住身念處
我今當說漏不漏法,汝等諦聽!云何為漏法?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樂著,不可念色而起憎惡,不住身念處,於心解脫、慧解脫無少分智,而起種種惡不善法,不無餘滅,不無餘永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6.2.天魔波旬伺其虛短
比丘如是者,天魔波旬往詣其所,伺其虛短,於其眼、色即得其闕,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即得其闕。
6.3.枯乾草積,尋時即燒
譬如枯乾草積,四方火起,尋時即燒。
6.4.不勝惡不善法諸煩惱
如是比丘於其眼色,天魔波旬即得其闕,如是比丘不勝於色;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受制於法,不能勝法。不勝色,不勝聲、香、味、觸、法,亦復不勝惡不善法諸煩惱,熾然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諸尊!我從世尊親受於此諸有漏法,是名有漏法經。
7.云何無漏法經?
7.1.繫念而住
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7.2.弊魔波旬,不得其短
如是像類比丘,弊魔波旬往詣其所,於其眼、色伺求其短,不得其短;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伺求其短,不得其短。
7.3.譬如樓閣
譬如樓閣,墻壁牢固,窗戶重閉,泥塗厚密,四方火起,不能燒然。斯等比丘亦復如是,弊魔波旬往詣其所,伺求其短,不得其短。
7.4.勝於惡不善法煩惱
如是比丘能勝彼色,不為彼色之所勝也;勝於聲、香、味、觸、法,不為彼法之所勝也。若勝於色;勝於聲、香、味、觸、法已,亦復勝於惡不善法煩惱,熾然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我親從世尊面受此法,是名無漏法經。
8.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知大目揵連說法竟,起正身坐,繫念在前,告大目揵連:善哉!善哉!目揵連為人說此經法,多所饒益,多所過度,長夜安樂諸天世人。
9.當受持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當受持漏無漏法經,廣為人說!所以者何?義具足故,法具足故,梵行具足故,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乃至信心善男子,在家、出家,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
10.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漏法
[經文] 云何為漏法?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樂著,不可念色而起憎惡,不住身念處,於心解脫、慧解脫無少分智,而起種種惡不善法,不無餘滅,不無餘永盡。
[論說] 如先所說不護根門補特伽羅,煩惱諸纏現前不捨,世及出世思擇、修習二力對治有所闕乏,煩惱生已,性多堅執。T30,819b
II.波旬伺其虛短
[經文] 比丘如是者,天魔波旬往詣其所,伺其虛短,於其眼、色即得其闕,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即得其闕。
[論說] 魔既了知性堅執已,便往其所,以諸境界而媚惑之。如是彼魔於性執著煩惱諸纏補特伽羅而得其便,為欲媚惑,於其相續安立所緣。T30,819b
III.枯乾草積
[經文] 譬如枯乾草積,四方火起,尋時即燒。
[論說] 又即如是不護根門補特伽羅,於般涅槃欲樂劣故,親愛劣故。譬如乾朽葦草舍宅,魔便於彼積集可愛境界炬火而焚燎之。T30,819b
IV.不勝惡不善法諸煩惱
[經文] 如是比丘於其眼色,天魔波旬即得其闕,如是比丘不勝於色;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受制於法,不能勝法。不勝色,不勝聲、香、味、觸、法,亦復不勝惡不善法諸煩惱,熾然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
[論說] 由二因緣,彼為境界常所蔽伏:一、未生纏令其生故,二、已生纏令相續故。由為境界愛所蔽伏,於廣追覓諸境界時,多行種種惡不善行;於行如是邪惡行時,復為種種惡不善法之所蔽伏。如前所說,行邪行已,失路而行,沿流而去,名順流者。與此相違,所有白品,當知是名非順流者。T30,81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