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雜阿含-335

文殊問疾 文殊側

四五六(三三五)第一義空經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2.第一義空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3.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


4.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5.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勝義諦空

[論說] 1.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增上力故,亦說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空。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如是名為世俗諦空,非勝義空。若說恆時一切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知是名勝義諦空。T30,826a

2.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六、受者空,七、作者空。T30,826a

[參考] 1.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六,T12461c

云何菩薩摩訶薩觀第一義空?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觀第一義時,是眼生時,無所從來。及其滅時去,無所至。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推其實性,無眼、無主。如眼無性,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何等名為第一義空?有業有報不見作者,如是空法名第一義空,是名菩薩摩訶薩觀第一義空。

2.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T02713c

世尊告曰:彼云何為名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

3.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九T02819c

若眼起時,亦不知來處;若眼滅時則滅,亦不知去處。無有而眼生,已有而眼滅,皆由合會諸法因緣。


II.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經文] 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論說] 1.當知此中,無有諸行於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應生,於未來世諸行自性已實有故;又不應有無常可得,既有可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所從來,本無今有,是名後際空。T30,826a

2.又無諸行於過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往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應施設諸行有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若無有滅,彼無常性應不可知,既有可知,是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散滅,不待餘因,自然滅壞,是名前際空。T30,826a

[參考] 1.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T29105b

paramārthaśūnyatāyām uktaṃ bhagavatā cakṣur utpadyamānaṃ na kutaś cid āgacchati nirudhyamānaṃ na kva cit sannicayaṃ gacchati | iti hi bhikṣavaś cakṣur abhūtvā bhavati bhūtvā ca pratigacchatīti |

[] 由佛世尊於真實空經中說:眼根若生,無所從來。若滅,無所增集。比丘!如此眼根先未有有,有已後無。

[] 以薄伽梵於勝義空契經中說:眼根生位,無所從來。眼根滅時,無所造集。本無今有,有已還無。

2.成實論,卷第十二,T32333c

如說:眼生時,無所從來。滅時,無所至處。則知過去、未來眼空,現在眼亦以四大分別故空。


III. 有業報而無作者

[經文] 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

[論說] 又於剎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當知亦是常空,我空。以無我故,果性諸行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為受者、作者二種皆空。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有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於中都無捨前生者取後生者,是故說言唯有諸法從眾緣生,能生諸法。T30,826a

[參考] 1.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T29155b

paramārthaśūnyatāyām/ iti hi bhikṣavo ’sti karmāsti vipākaḥ kārakas tu nopalabhyate/ ya imāṃś ca skandhān nikṣipati/ anyāṃś ca skandhān pratisandadhāty anyatra dharmasaṃketād iti/

[] 於真實空經,經云:比丘!如此有業有果報,作者不可得,實無有故。是能棄捨此陰,往取彼陰。唯除於法,世流布語所立人。

[] 如勝義空契經中說: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捨此蘊及能續餘蘊,唯除法假。

2.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T31649b

真實空經中佛說: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捨前陰起後陰,起滅唯法。

paramārthaśūnyatāyām asti karmāsti vipākaḥ kārakas tu nopalabhyate ya imaṃś ca skhandān nikṣipati anyāṃś ca skhandān pratisaṃdadhāti | anyatra dharmasaṃketād iti deśitaṃ |


IV. 俗數法

[經文]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論說] 又一切法都無作用,無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說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宣說此法能生彼法。T30,826a

[參考] 1.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T02713c

云何假號、因緣?所謂是有則有,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如是苦陰成此因緣。 無是則無,此滅則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痛滅,痛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死滅,死滅則愁、憂、苦、惱,皆悉滅盡,除假號之法。

2.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九,T02819c

所謂因緣法者,緣是有是,無是則無。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無有而生,已有而滅,亦復不知來處,亦不知去處,皆由合會諸法因緣。是謂,長者!名為空行第一之法。


V.相關資料

1.成實論,卷10T32316c

又第一義空經中說:眼等以第一義諦故無,世諦故有。

2.成實論,卷12T32333a

又經中說第一義空,此義以第一義諦故空,非世諦故空。第一義者,所謂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是故,若人觀色等法空,是名見第一義空。

1)問曰:若五陰以世諦故有,何故說色等法是真諦耶?

答曰:為眾生故說,有人於五陰中生真實想,為是故說五陰以第一義故空。

2)問曰:經中不說有業有果報但作者不可得耶?

答曰:此因諸法說作者不可得,是說假名空。如經中說: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謂無明因緣諸行乃至老死諸苦集滅,以此語故,知五陰亦第一義故無。

3.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6T28353a

1)問曰:誰成就?為法成就?為人成就耶?若法成就,一切法無所欲,云何成就?若人成就,於實義中,人不可得。若無有人,云何成就?

答曰:應作是說:成就非法、非人。實義中,有成就、不成就,而無成就、不成就者。實義中有縛、有解,而無縛者解者。有煩惱、有出要,而無煩惱者、出要者。有生、有死,而無生者、死者。有業、有業報,而無作業、受業報者。有道、有道果,而無修道、證道果者。於實義中,有成就不成就,而無成就不成就者。或有說者法成就。

2)問曰:若然者,眼入成就十一入,十一入亦成就眼入耶?

答曰:若作是說,眼入成就十一入,十一入成就眼入而無過。

評曰:應作是說:成就非法非人。然四陰、五陰生時,有如是相似得,名成就不成就。尊者和須蜜說曰:一切法無所欲,於無所欲法中,有何成就不成就者?

3)問曰:若然者,佛經云何通。如說此人成就善不善法。

答曰:此是如來隨俗言說,而無有實。

4)問曰:云何是成就義?

尊者和須蜜答曰:不斷義是成就義。

5)問曰:若然者,具縛凡夫於一切法,不斷盡成就耶?

答曰:不也!不得彼法故。復次,不棄義是成就義。

問曰:若然者,學人不棄無學法,成就彼法耶?

答曰:不也!不得彼法故。

尊者佛陀提婆說曰:得而不失義,是成就義。若得彼法不失,是名成就。

4.佛所行讚,卷4T0433a

無作者知者,無主而常遷,生死日夜流,汝今聽我說。

六根六境界,因緣六識生,三事會生觸,心念業隨轉。

陽珠遇乾草,緣日火隨生,諸根境界識,士夫生亦然。

芽因種子生,種非即是芽,不即亦不異,眾生生亦然。世尊說真實,平等第一義。

5.佛所行讚,卷5T0447c

佛道真實義,緣愛生世間,愛滅則寂靜,因滅故果亡。

本謂我異身,不見無作者,今聞佛正教,世間無有我。

諸法因緣生,無有自在故,因緣生故苦,因緣滅亦然。

觀世因緣生,則滅於斷見,緣離世間滅,則離於常見。

悉捨本所見,深見佛正法,宿命種善因,聞法能即悟,已得善寂滅,清涼無盡處。

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8T2738c

母曰:世間無何等物?彼言:無我。所以者何?以一切行皆無我、無有情、無命者、無補特伽羅、無生者、無養育者、無作者、無受者,唯空行聚,故不應答。

8.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04T27537b

若問言:此五取蘊有我、無我?彼便定答:皆無有我,定無作者、無遣作者、亦無受者、無遣受者,唯空行聚。

9.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T2831b

若問:為有我?無我耶?彼定答言:無我。以無作者、無彼作者、無受者故,如草木糞掃等。

10.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1T28304c

有我、無我耶?答言:中無有人、無作者、受者,但是諸行糞穢之聚。

11.大乘集菩薩學論,卷14T32115b

云何為生?何等為滅?如是觀察,是身無我、無主宰、無作者、無受者,誰生?誰滅?畢竟無有生滅之者。是身亦復如是,譬若草木牆壁瓦礫無我、無主宰、無作者、無受者,因緣和合故即生,因緣離散故即滅。

12.十地經論,卷8T26168a

12.1.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

經曰: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復以勝大悲為首故,大悲增上故,令大悲滿足故,觀世間生滅故。

論曰: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者,得至不住道行勝故。不住道行勝者,不捨眾生過去、現在、未來,大悲攝勝故,一切所知法中智淨故,一切種微細因緣集觀故,不住世間涅槃故,如經復以大悲為首,乃至觀世間生滅故。

12.2.隨順觀因緣集

經曰:是菩薩觀世間生滅已,作是念: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菩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癡所盲,貪著於我。無智闇障,常求有無,恒隨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動行。以是行故,起心種子。有漏、有取想故,起未來生老死身,復生後有。業為地,無明覆蔽,愛水為潤,我心溉灌。種種見網令得增長,生名色牙,生已增長。名色增長已,成諸根。諸根成已,迭互相對生觸。觸相對生受,受後所悕生愛。以有愛,故生取。取增長已,生有。有成已,生五陰身。五陰身增長已,於五道中漸漸衰變,名為老。衰老變滅,名為死。死後生諸熱惱,因熱惱故生一切憂悲苦惱聚,是因緣集。無有集者,自然而集。無有滅者,自然而滅,是菩薩如是隨順觀因緣集。

論曰:

1)是中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者,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別,是名世間所有差別。此因緣集有三種觀門應知:一成答相差別、二第一義諦差別、三世諦差別。

云何成差別?初明唯因緣集,釋無我義。成一切世間所有受身生處,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即無我義成。若第一義中實有我相者,著我之心即是第一義智,不應在世間受身生處生。

又復若第一義中實有我相者,若離著我,則應常生世間。顯示此義。如經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故。

云何答差別?若實無我,云何著我?此中應有是難,即自答言:愚癡所盲貪著於我。此示現如經。菩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癡所盲,貪著於我故,如是實無有我有。何次第貪著於我,得有生間受身生處?成此示現。如經:無智闇障常求有無故。如是答難差別。是中,無智有無者悕求常斷,此示無明有愛是二有支根本故。

恒隨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動行

恒隨邪念者,示無明因故。

妄行邪道者,示於解脫處不正行故。

集起妄行者,示菩薩勝義故。菩薩雖行於有,不名妄行。

以是行故起心種子,有漏、有取想乃至隨順觀因緣集

是中起心種子者,示生老死體性。

復生後有者,隨順攝取成就罪福等行業為地故。前說無智闇障無明覆蔽故。常求有無愛水為潤故。如是往如是生心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我生不生如是等種種見網。

自然而滅者,性自滅故。非智緣滅。如是答難因緣集釋無我義成已。

云何相差別?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

12.3. 無有作者無有作事

經曰:是菩薩復作是念:不如實知諸諦第一義故名為無明。無明所作業果是名為行。依行有初心識,與識共生有四受陰,名為名色。名色增長有六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有漏觸。觸共生故有受。受染著故名愛。愛增長故名取。從取起有漏業名有。有業有果報名生。生陰增長衰變名為老。老已陰壞名為死。死別離時,愚人貪著心熱名為憂。發聲啼哭,名為悲。五根相對名為苦。意根相對名為憂。憂苦轉多名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無有作者。菩薩作是念:若有作者則有作事,若無作者則無作事。第一義中,無有作者無有作事。

論曰: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於中識者彼依止故,名色與識共生故,識名色迭互相依故。若無作者,於中分別作事亦無。此說因緣集有分,自體無作事故,是名有分次第因緣集觀。應知云何第一義諦差別,如是證第一義諦,則得解脫彼觀故。


VI.異譯本-佛說勝義空經-T15806c

西天譯經三藏朝奉大夫試光祿卿傳法大師賜紫沙門臣施護等奉 詔譯

佛世尊一時在俱盧數國,與苾芻眾俱。佛告諸苾芻言:諸有法門我如前說,復有正法名勝義空。汝等諦聽!極善作意!今為汝說。諸苾芻!此中云何名勝義空?謂眼生時,而無少法有所從來。又眼滅時,亦無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其眼無實,離於實法。以要而言,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此蘊既終,復他蘊攝。別法合集因緣所生。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彼意生時,而無少法有所從來。又意滅時,亦無少法離散可去。諸苾芻!彼意無實,離於實法,亦如前說。別法合集,此合集法無實可得,因緣所生。此緣生者,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即一大苦蘊生,此所生法無實可得。生已即滅,由是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處滅,六處滅即觸滅。觸滅即受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即一大苦蘊滅。如是等所說是為勝義空。諸苾芻!諸有法門如前已說,今此正法汝等當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