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四一(七八四)邪、正;s.45.21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邪、正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邪、有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邪?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正?謂正見乃至正定。
3.正見
何等為正見?謂說有施,有說,有齋;有善行,有惡行,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他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阿羅漢善到、善向,有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4.正志
何等為正志?謂出要志,無恚志,不害志。
5.正語
何等為正語?謂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
6.正業
何等為正業?謂離殺、盜、淫。
7.正命
何等為正命?謂如法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非不如法。
8.正方便
何等為正方便?謂欲精進,方便出離,勤競堪能,常行不退。
9.正念
何等為正念?謂念、隨順念,不妄不虛。
10.正定
何等為正定?謂住心不亂,堅固攝持,寂止、三昧、一心。
11.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正見
[經文]
何等為正見?謂說有施,有說,有齋;有善行,有惡行,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他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阿羅漢善到、善向,有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資料]
譯文對比
cs154
|
cs784
|
cs1039
|
cm.15
|
cm.20
|
施
|
施
|
施
|
施
|
施
|
會
|
齋
|
報
|
齋
|
齋
|
說
|
說
|
福
|
咒說
|
咒說
|
善惡行
|
善惡業
|
善惡業
|
||
善趣、惡趣業報
|
善惡行果報
|
善惡行果報
|
善惡業報
|
善惡業報
|
此世他世
|
此世他世
|
此世
|
此世彼世
|
此世彼世
|
母父
|
父母,
|
父母
|
父母
|
父母
|
眾生
|
眾生生
|
眾生生
|
||
世間阿羅漢
|
阿羅漢
|
世阿羅漢
|
世有真人往至善處
|
世有真人往至善處
|
正到
|
善到
|
善去
|
善去
|
|
正趣
|
善向
|
善向
|
善向
|
|
若此世、他世見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於此世他世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
|
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
|
II.邪見(cs154,10.39)
cf.T30,311a,316c邪見
[經文]
1.雜阿含154
無施、無會、無說,無善趣、惡趣業報,無此世、他世,無母、無父、無眾生、無世間阿羅漢正到正趣,若此世、他世見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2雜阿含1039,
cf. A. 10. 176. Cunda
無施、無報、無福,無善行惡行、無善惡業果報,無此世、無他世,無父母、無眾生生世間,無世阿羅漢等趣等向此世他世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中阿含15,思經;中阿含20,波羅牢經;;中阿含124,八難經
無施、無齋、無有呪說;無善惡業,無善惡業報;無此世彼世,無父無母;世無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
4.長阿含27,沙門果經
無施、無與,無祭祀法;亦無善惡,無善惡報;無有今世,亦無後世;無父、無母,無天、無化、無眾生;世無沙門、婆羅門平等行者,亦無今世、後世,自身作證,布現他人。
5.增壹阿含,四意斷品第二十六(T2,636a);苦樂品第二十九(T2,655a)
無施、無受,亦無前人何所施物,亦無善惡之行,亦無今世、後世,亦無得道者,世無阿羅漢可承敬者,於今世、後世可作證者。
6.增壹阿含,聲聞品第二十八(T2,646c)
無施、無福、亦無受者,亦無今世、後世、善惡之報,亦無父母及得阿羅漢者,亦復無有而取證者。
7.增壹阿含,邪聚品第三十五(T2,699c)
無施、無與、無有受者,亦復無有善惡果報,無今世、後世,無父、無母,世無沙門、婆羅門等成就者,於今世、後世自身作證而自遊化。
8.增壹阿含,力品第三十八之二(T2,725b)
無施、無受,亦無與者,亦無今世、後世眾生之類,亦無善惡之報。
9.增壹阿含,八難品第四十二之一(T2,747a)
9.增壹阿含,八難品第四十二之一(T2,747a)
無人、無施、亦無受者,亦無善惡之報,無今世、後世,亦無父母,世無沙門、婆羅門等成就得阿羅漢者,自身作證而自遊樂。
10.增壹阿含,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二(T2,762a)
10.增壹阿含,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二(T2,762a)
無福、無施,無今世、後世善惡之報,世無阿羅漢等成就者。
III.無施、無說、無齋,無善行、無惡行、無善惡行果報,無此世、無有他世,無父母、無眾生生,無阿羅漢善到、善向,無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論說]
1.
無施、無說、無齋
1)
瑜伽師地論,T30
a.又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受命,恒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T30,0311a)
b.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非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三祀天意樂。供養火天名為祠祀。(T30,0316c)
c.無施,無愛,亦無祠祀,是名謗因。(T30,0621b)
2)成實論T32,
0317b
無施、無祠、無燒,無善、無惡,無善惡業報,無今世無後世,無父母,無眾生受生,世間無阿羅漢、正行、正至,自明了證此世後世,知:我生盡,梵行已成,所作已辦,從此身已更無餘身者。
施,名為利他故與。祠,名以韋陀語言因天故祠。燒,名於天祠中燒蘇等物。以布施現果不可得故,謂無布施。又有經書說:無布施。比知亦不決定,世間有好布施者而更貧窮。有慳貪者而得富貴,以是等因故說無施。無祠、無燒亦如是。若火燒物為灰,是中有何等果?
2.無善行、無惡行,無善惡行果報
1)a.復見有人一期壽中,恒行妙行,或行惡行,見彼命終,墮於惡趣,生諸那落迦。或往善趣,生於天上樂世界中。彼作是思: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亦無妙行、惡行二業果異熟。(T30,0311a)
b.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T30,0316c)
c.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T30,
317a,603c)
d.無有妙行,亦無惡行,是名謗用。無有妙行惡行諸業果及異熟,是名謗果。(T30,0621b)
2)成實論
善,名能得愛果三種善業。惡,名得不愛果三種惡業。善惡業報名今世善惡名等及天身等後世報。無善惡,無善惡業報者言:若神是常,則無善惡。若神無常,則無後世。無後世故,則無善惡,無善惡業報。
3.無此世、無他世
1)a.復
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羅門、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剎帝利、吠舍、戍陀羅諸種姓中。吠舍、戍陀羅等,亦復如是。彼作是思:
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T30,0311b)
b.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T30,0316c)
c.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T30,317a,603c)
2)破(T30,0311b)---生、後所受故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有生所受業及後所受業?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若俱有者,汝先所說:「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無有妙行、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
若言:「無有後所受者」。諸有造作淨與不淨種種行業,彼命終已,於彼生時,頓受一切淨與不淨業果異熟。不應道理。
3)成實論
今世名現在,後世名未來。無今世者,分析諸法終歸都無。無後世者,隨以死後不作因緣故,謂無後世。
4無父母
1)a.又見母命終已,生而為女,女命終已,還作其母。父終為子,子還作父。彼見父母不決定已,作如是思:世間畢定無父、無母。(T30,0311b)
b.又顯非撥彼所託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T30,0316c)
2)破(T30,0311b-c)---非不決定故
又汝何所欲?凡從彼胎藏,及從彼種子而生者。彼等於此為是父母?為非父母耶?
若言:「是父母者。」汝言:「無父、無母。」不應道理。
若言:「彼非父母者。」從彼胎藏及彼種子所生,而言非父、非母。不應道理。若時為父母,是時非男女。若時為男女,是時非父母,無不定過。
3)成實論
父母名能生。無父母者,亦以分分析之令盡。又說:如因糞生虫,糞非虫父母。又頭等身分,非即父母身分。又諸法念念滅故,以何為父母耶?
5.無眾生生
1)a.或復見人身壞命終,或生無想,或生無色,或入涅槃,求彼生處不能得見。彼作是念:決定無有化生眾生,以彼處所不可知故。(T30,0311b)
b.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T30,0316c)
2)破(T30,0311c)---有生處故
又汝何所欲?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為無有耶?
若言「有者」,汝言「無有化生眾生。」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是則撥無離想欲者,離色欲者,離三界欲者。不應道理。
3)成實論
眾生受生,名從今世至後世。無眾生受生者,眾生法無故今世尚無,況能受身?又思惟言:是眾生為是身耶?為非身耶?若是身者,眼見此身,埋則為土,燒則成灰,虫食為糞,故無受生。非身則有二種:若心、若離心。若是心者,心法生滅念念不住,況至後身。若離心,則不計我,於他心中尚不計我,況無心處,是故無受生者。
6.無阿羅漢善到、善向,無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1)a.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上慢已,臨命終時,遂見生相。彼作是念:世間必無真阿羅漢,如是廣說。(T30,0311b)
b.又
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因時,名此世間。
果時,名彼世間。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通慧者,謂第六。已證者,謂由見道。具足者,謂由修道。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我生已盡等。(T30,0316c)
c.
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T30,603c)
d.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名壞實事。(T30,0621b)
2)破(T30,0311c)---有增上慢故
又汝何所欲?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慢?為無有耶?
若言:「有者」。汝言:「世間必定無有真阿羅漢」。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若有發起不正思惟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此乃應是真阿羅漢,亦不中理。
3)成實論
阿羅漢名盡煩惱者。無阿羅漢者,是人見一切人飢則求食,寒則求溫,熱則求涼。毀害則瞋,敬養則喜,故無有能盡煩惱者。又經書或說:無阿羅漢。隨逐此經故生是見。
7.
cf. [無我]/【其他宗教學說的無我觀】錯誤的無我觀
http://www.gaya.org.tw/publisher/fain/bda/bda3-1.htm 根據佛教的說法,有下列三種錯誤的無我觀(或內含「無我」的觀念):無作見(Akiriyaditthi行為無效論)、無因見
(Ahetukaditthi)、空無見(Natthikaditthi虛無主義論)。在佛世時,能和佛教相抗衡的哲學觀是六師外道
(Annatitthiyas),這些宗教師提出和佛教不同的教義,他們的教義充滿極端的無我觀,其中有些觀點非常地精深微妙,致使一些如國王的高層人
士,把它們誤認為是佛教的觀點,而因此接受,即使到了今天,這些觀點也仍然可以和佛法抗衡。
1)富蘭那迦葉──任何人不論在行善或作惡,都沒有「自我」存在
六師外道中的富蘭那迦葉(Puranakassapa),持有如下的看法:
沒有功德,也沒有罪業;沒有善,也沒有惡;沒有殺、盜,也沒有邪淫;而且也沒有因為造作這些行為所犯下的罪業。即使有人殺死所有的動物,將牠們的屍體 切成碎片,將這些碎肉堆滿整個閻浮大地(印度大陸),也只是有這種行為,而完全沒有罪惡;即使有人行祭祀,或布施世界上所有的苦行者及婆羅門,也只有這個 動作,而沒有任何功德;即使有人在神聖的恆河左岸或右岸做了以上的行為,也不會有一般人所相信的功德或罪業。
這派的觀點認為除了行為或顯現的事相外,沒有任何東西存在。舉例來說,屠殺動物只是拿一把刀刺穿牠,而使牠受傷或死亡的行為而已,較嚴重的後果,也只 是把肉拿來當作食物,但這樣做仍然沒有功德,也沒有罪業。這是「無作見」(行為無效論),它否認有功德和罪業。時至今日,仍然有人持有這種觀點,例如有些 科學家只從物質層面看待事物,而認為宗教已經過時。他們大概不知道,這樣的觀點於佛陀的時代就已經存在,並一直與佛法抗衡。這種觀點主張「無我」,和佛教 一樣否定「自我」,它堅持所有事物完全只是一個物體、一個自然的個體,在任何人身上都沒有所謂的「自我」在行善或作惡。和佛法比起來,這是一種極端的觀 點,因為它否定仍然執持「自我」者所具有的功德和罪業,這種觀點只是在表面上去除「自我」,然而,仍然有相當多的人接受這種觀點,這使得富蘭那迦葉成為著 名的大師。
沒有功德,也沒有罪業;沒有善,也沒有惡;沒有殺、盜,也沒有邪淫;而且也沒有因為造作這些行為所犯下的罪業。即使有人殺死所有的動物,將牠們的屍體 切成碎片,將這些碎肉堆滿整個閻浮大地(印度大陸),也只是有這種行為,而完全沒有罪惡;即使有人行祭祀,或布施世界上所有的苦行者及婆羅門,也只有這個 動作,而沒有任何功德;即使有人在神聖的恆河左岸或右岸做了以上的行為,也不會有一般人所相信的功德或罪業。
這派的觀點認為除了行為或顯現的事相外,沒有任何東西存在。舉例來說,屠殺動物只是拿一把刀刺穿牠,而使牠受傷或死亡的行為而已,較嚴重的後果,也只 是把肉拿來當作食物,但這樣做仍然沒有功德,也沒有罪業。這是「無作見」(行為無效論),它否認有功德和罪業。時至今日,仍然有人持有這種觀點,例如有些 科學家只從物質層面看待事物,而認為宗教已經過時。他們大概不知道,這樣的觀點於佛陀的時代就已經存在,並一直與佛法抗衡。這種觀點主張「無我」,和佛教 一樣否定「自我」,它堅持所有事物完全只是一個物體、一個自然的個體,在任何人身上都沒有所謂的「自我」在行善或作惡。和佛法比起來,這是一種極端的觀 點,因為它否定仍然執持「自我」者所具有的功德和罪業,這種觀點只是在表面上去除「自我」,然而,仍然有相當多的人接受這種觀點,這使得富蘭那迦葉成為著 名的大師。
2)[末迦利瞿舍羅──生命自然運行,沒有力量能染污或淨化它]
末迦利瞿舍羅(Makkhaligosala)持有以下的觀點,並以之教導他的信徒:
生命只是完全自然的一團東西,它根據自己的特性自然運行,當它必須在某一種狀態時,就會不斷地停在該狀態中,直到停止或不留痕跡地自動消失為止。人既 不能使它成為行善或作惡的「自我」,也無法改變它,更無須擔憂如何加速淨化自己,以停止輪迴或獲得解脫,即使真的這麼做了,其結果也會和什麼都沒做一樣。 這就好比一團紗球,一個人握住線一端的結,當此人握著這個結,將紗球丟出去時,紗球將會一面滾動一面解開,愈滾愈小,最後當紗球滾完時,它就會自己停下 來,所以沒有必要去使它停下來。生命也是如此,它在生死輪迴中滾動,同時自己會解開,漸漸變得純淨或完全自動解脫,沒有人可以加快或延緩這個過程,因此沒 有原因或力量能夠污染或淨化它。所謂「好的行為是淨化的因,壞的行為則是染污的因」,其實這兩者都只是騙人的幌子罷了!
這個觀點對某些人而言,恰好投其所好,因為他們無須做任何事情,只要順其自然地發展就行了。這是一種完全否定自己和自己能力的哲學,它與佛教不同之處 在於佛法教我們清淨、不清淨是有其因緣的,假如我們造作了任何的因緣,就會根據這因緣而加速變得不清淨或清淨,結果也將影響造作這因緣的身心,也就是影響 我們自己。雖然在出世間的層次上,佛法說世事皆是「無我」,但佛教並不否定污穢和德行的存在,以及造成這種情況的因緣。
末迦利瞿舍羅的觀點符合現代科學的演化論,例如所有有機物自然演化,並依序改變成較高級的生物,演化論與此理論的差別是在於演化的過程中,我們能夠創 造因緣或力量,來阻礙、延緩、促進或加速它的進化。我們相信佛法的涅槃是所有的人最後都要到達的究竟目的,但有個例外──我們承認可以創造因緣,使我們在 此生或當下就證得涅槃;我們也承認,如果不去創造因緣,證得涅槃的時間就會延後,我們可能因此必須留在較低的境界相當長的時間。這意思是說佛教接受因緣的 力量,且並不認為因緣不能被改變,而這正是末迦利瞿舍羅完全否定的觀點,這個非佛教的觀點被歸類為「無因見」,意指沒有因果的觀念。換句話說,即使就世俗 的層次而言,也沒有做好因、做壞緣的「自我」。
生命只是完全自然的一團東西,它根據自己的特性自然運行,當它必須在某一種狀態時,就會不斷地停在該狀態中,直到停止或不留痕跡地自動消失為止。人既 不能使它成為行善或作惡的「自我」,也無法改變它,更無須擔憂如何加速淨化自己,以停止輪迴或獲得解脫,即使真的這麼做了,其結果也會和什麼都沒做一樣。 這就好比一團紗球,一個人握住線一端的結,當此人握著這個結,將紗球丟出去時,紗球將會一面滾動一面解開,愈滾愈小,最後當紗球滾完時,它就會自己停下 來,所以沒有必要去使它停下來。生命也是如此,它在生死輪迴中滾動,同時自己會解開,漸漸變得純淨或完全自動解脫,沒有人可以加快或延緩這個過程,因此沒 有原因或力量能夠污染或淨化它。所謂「好的行為是淨化的因,壞的行為則是染污的因」,其實這兩者都只是騙人的幌子罷了!
這個觀點對某些人而言,恰好投其所好,因為他們無須做任何事情,只要順其自然地發展就行了。這是一種完全否定自己和自己能力的哲學,它與佛教不同之處 在於佛法教我們清淨、不清淨是有其因緣的,假如我們造作了任何的因緣,就會根據這因緣而加速變得不清淨或清淨,結果也將影響造作這因緣的身心,也就是影響 我們自己。雖然在出世間的層次上,佛法說世事皆是「無我」,但佛教並不否定污穢和德行的存在,以及造成這種情況的因緣。
末迦利瞿舍羅的觀點符合現代科學的演化論,例如所有有機物自然演化,並依序改變成較高級的生物,演化論與此理論的差別是在於演化的過程中,我們能夠創 造因緣或力量,來阻礙、延緩、促進或加速它的進化。我們相信佛法的涅槃是所有的人最後都要到達的究竟目的,但有個例外──我們承認可以創造因緣,使我們在 此生或當下就證得涅槃;我們也承認,如果不去創造因緣,證得涅槃的時間就會延後,我們可能因此必須留在較低的境界相當長的時間。這意思是說佛教接受因緣的 力量,且並不認為因緣不能被改變,而這正是末迦利瞿舍羅完全否定的觀點,這個非佛教的觀點被歸類為「無因見」,意指沒有因果的觀念。換句話說,即使就世俗 的層次而言,也沒有做好因、做壞緣的「自我」。
3)[阿耆多翅舍欽婆羅──沒有任何事物存在]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a)否定一切事物的原理(這種觀點相當於今日的虛無主義),也就是:
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存在。人們受惑於稱呼這個或那個東西是什麼和什麼,例如他們說有父親、母親、老師、專家、尊重、慈善、此世界、他世界、天神、苦行者和婆羅門等,他們各有不同的地位,必須如何又如何地互相對待。事實上,這只是虛妄的幻相,人只是元素的集合體,當分解時,所有的元素將分離並回歸成原來的自然狀態,當人死時,他的下場只是被火化成灰燼,既沒有靈魂,也沒有到任何地方去的「自我」。像祭祀這種善行,只是將祭品燒成灰燼,既沒有功德,也沒有受益人,完完全全沒有任何事物存在。慈善是懦夫所設的,而且他們宣稱這將帶來善果,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只是一種空談罷了!世間既沒有好人,也沒有壞人,沒有惡棍,也沒有智者,只有元素的集合體,當人死時,就完完全全地銷聲匿跡。
這種觀點否定一切事物,並宣稱不論今世或來生都沒有任何事物是真實的,甚至這個世界本身也不存在,只有元素反覆地結合和分離。這種學說使得它的信仰者覺 得輕鬆,因為他們既不必去惹麻煩,也不必在任何控制下約束自己,讓事物自然發展,不論發生任何事情,都無須感到憂傷或喜悅。這種觀點和佛教不同之處在於佛教仍然接受事物的存在,當人仍有執著和煩惱時,這些事物都存在,人也必須端正自己的行為,以免給自己和別人帶來麻煩。身心是各種造作的作者和承受者,一 直到身心完全消失,這些業與業報才跟著相關的人消失,這意指佛教並不否定一般凡夫及傳統上視為當然的事相,世人可持有自己的觀點,並且根據自己的所知或所學去做事,這些都是凡俗的境界,為了達到超凡的境界就必須超越它。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的觀點被稱為「空無見」,意指這種觀點認為任何事物都不存在,所有我們賦予名字的事物都不存在。這種否定任何事物的「無我觀」,最能 滿足想要為所欲為的人,假如這不會使人變得懶惰,就會讓人做出任何他想做的髒事,因為這種觀點認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所以,這種觀點也可被稱作「斷滅見」 (ucchedaditthi),或虛無主義觀。
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存在。人們受惑於稱呼這個或那個東西是什麼和什麼,例如他們說有父親、母親、老師、專家、尊重、慈善、此世界、他世界、天神、苦行者和婆羅門等,他們各有不同的地位,必須如何又如何地互相對待。事實上,這只是虛妄的幻相,人只是元素的集合體,當分解時,所有的元素將分離並回歸成原來的自然狀態,當人死時,他的下場只是被火化成灰燼,既沒有靈魂,也沒有到任何地方去的「自我」。像祭祀這種善行,只是將祭品燒成灰燼,既沒有功德,也沒有受益人,完完全全沒有任何事物存在。慈善是懦夫所設的,而且他們宣稱這將帶來善果,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只是一種空談罷了!世間既沒有好人,也沒有壞人,沒有惡棍,也沒有智者,只有元素的集合體,當人死時,就完完全全地銷聲匿跡。
這種觀點否定一切事物,並宣稱不論今世或來生都沒有任何事物是真實的,甚至這個世界本身也不存在,只有元素反覆地結合和分離。這種學說使得它的信仰者覺 得輕鬆,因為他們既不必去惹麻煩,也不必在任何控制下約束自己,讓事物自然發展,不論發生任何事情,都無須感到憂傷或喜悅。這種觀點和佛教不同之處在於佛教仍然接受事物的存在,當人仍有執著和煩惱時,這些事物都存在,人也必須端正自己的行為,以免給自己和別人帶來麻煩。身心是各種造作的作者和承受者,一 直到身心完全消失,這些業與業報才跟著相關的人消失,這意指佛教並不否定一般凡夫及傳統上視為當然的事相,世人可持有自己的觀點,並且根據自己的所知或所學去做事,這些都是凡俗的境界,為了達到超凡的境界就必須超越它。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的觀點被稱為「空無見」,意指這種觀點認為任何事物都不存在,所有我們賦予名字的事物都不存在。這種否定任何事物的「無我觀」,最能 滿足想要為所欲為的人,假如這不會使人變得懶惰,就會讓人做出任何他想做的髒事,因為這種觀點認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所以,這種觀點也可被稱作「斷滅見」 (ucchedaditthi),或虛無主義觀。
4)[波拘陀迦旃延──行為只是元素正向和反向的移換]
波拘陀迦旃延(Pakudha
Kaccayana)所提出的學說如下:
所謂的生命只是地、水、火、風、樂、苦和生命力等七種成份的組合體,每一種成份都不能再分離成較小的元素,它自己就是穩定的,沒有人能使它感到痛苦, 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它,它既聽不見也不能聆聽,既不能愛也不會生氣,也不能做任何事。因此,即使有人砍下另一人的腦袋,或將別人的身體切成大大小小的肉塊, 也不算對人做了任何事,因為沒有人能再切割元素,只能在這些原子間穿透或通過,就如同當刀子切過水一般,只是組成水元素的原子分離,讓刀子通過而已;沒有 人能養育、壓抑、殺害或支持任何人,只有這些元素間正向和反向的移換而已。
這種觀點和佛教不同,雖然兩者都同樣說到元素的論題。佛教接受人們以此為基礎而互相對待的道德行為,只要執著還存在,佛教就不認為行為只是元素間的穿 進穿出而已。即使當一個人已經不再執著,仍然會覺得那些被規範為是善或惡的行為,就是善或惡的行為,他自己不會執取這些行為,而把它們當作是人、動物、作 者、受者,或會受這些因素影響者的善惡行為。這就好像製造一部汽車時,我們清楚地了解到,汽車只是用各種不同元素所組合起來的,我們不太在意它將帶來的利 益,我們根據情況使用它,但我們心裡不會因太執著它,以致於愚昧地誤將它當作是這個或那個,想像它可能會活起來,甚至因愛戀或關愛它而受苦。
這種觀點滿足了那些喜歡殺害別人的人,舉例來說,盜匪們互相教導說「殺戮無罪」,因為他們認為沒有人被殺,只是元素被移動到不同的地方而已,這使他們比平時更勇於作惡,印度有些武士團體甚至從古到今都具有這個觀念。
所謂的生命只是地、水、火、風、樂、苦和生命力等七種成份的組合體,每一種成份都不能再分離成較小的元素,它自己就是穩定的,沒有人能使它感到痛苦, 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它,它既聽不見也不能聆聽,既不能愛也不會生氣,也不能做任何事。因此,即使有人砍下另一人的腦袋,或將別人的身體切成大大小小的肉塊, 也不算對人做了任何事,因為沒有人能再切割元素,只能在這些原子間穿透或通過,就如同當刀子切過水一般,只是組成水元素的原子分離,讓刀子通過而已;沒有 人能養育、壓抑、殺害或支持任何人,只有這些元素間正向和反向的移換而已。
這種觀點和佛教不同,雖然兩者都同樣說到元素的論題。佛教接受人們以此為基礎而互相對待的道德行為,只要執著還存在,佛教就不認為行為只是元素間的穿 進穿出而已。即使當一個人已經不再執著,仍然會覺得那些被規範為是善或惡的行為,就是善或惡的行為,他自己不會執取這些行為,而把它們當作是人、動物、作 者、受者,或會受這些因素影響者的善惡行為。這就好像製造一部汽車時,我們清楚地了解到,汽車只是用各種不同元素所組合起來的,我們不太在意它將帶來的利 益,我們根據情況使用它,但我們心裡不會因太執著它,以致於愚昧地誤將它當作是這個或那個,想像它可能會活起來,甚至因愛戀或關愛它而受苦。
這種觀點滿足了那些喜歡殺害別人的人,舉例來說,盜匪們互相教導說「殺戮無罪」,因為他們認為沒有人被殺,只是元素被移動到不同的地方而已,這使他們比平時更勇於作惡,印度有些武士團體甚至從古到今都具有這個觀念。
5)[散若耶毘羅提子──任何事物都不能被定義]
散若耶毘羅提子(Sanjaya
Velatthaputta)所講的學說具有下列的原則:
任何事物既不能被定義,也不能以任何名字來稱呼,因為它不是任何東西。由以下的問答可以得到證明:
「人死後是否重生?」
任何事物既不能被定義,也不能以任何名字來稱呼,因為它不是任何東西。由以下的問答可以得到證明:
「人死後是否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不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有時重生,有時不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既不重生也非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有時不重生,有時也非不重生?」
「不!」
這些例子是用來表示任何東西均不能加以定義。
這個觀點稱為「不確定論」(Vikkhepaladdhi),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很可能也不很清楚要如何定義這種學說。佛教中有些人或團體也有類似的 不確定論,譬如他們說涅槃可以是有「自我」和「無我」的,或說涅槃既不是有「自我」也不是「無我」的,根本不是任何東西。假如我們要利用這種觀點作為從痛 苦中解脫的有效哲學,就必須了解它的意義,即無須在意任何東西,所有的事物都是不確定的,不能被當作任何事物,每一件事物都必須拋棄,不必恐懼或擔心,這 樣人的心靈才能從一切事物中解脫出來。這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相反地,佛教則接受既有的習俗和各種思想、理論的原貌。
根據佛教中普遍的看法,以上所談論到的學說都被認為是外道。巴利經典的註解家認為他們的觀點嚴重錯誤,巴利經典的《沙門果經》 (Samannaphala Sutta)(這是佛教本身的經典),也有提到尼乾陀若提子,雖然他的學說除了主張有「自我」存在外,其他的教義和佛教沒有太大的差異,但也被註解家歸類為錯誤的觀點。
「人死後是否不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有時重生,有時不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既不重生也非不重生?」
「不!」
「人死後是否有時不重生,有時也非不重生?」
「不!」
這些例子是用來表示任何東西均不能加以定義。
這個觀點稱為「不確定論」(Vikkhepaladdhi),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很可能也不很清楚要如何定義這種學說。佛教中有些人或團體也有類似的 不確定論,譬如他們說涅槃可以是有「自我」和「無我」的,或說涅槃既不是有「自我」也不是「無我」的,根本不是任何東西。假如我們要利用這種觀點作為從痛 苦中解脫的有效哲學,就必須了解它的意義,即無須在意任何東西,所有的事物都是不確定的,不能被當作任何事物,每一件事物都必須拋棄,不必恐懼或擔心,這 樣人的心靈才能從一切事物中解脫出來。這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相反地,佛教則接受既有的習俗和各種思想、理論的原貌。
根據佛教中普遍的看法,以上所談論到的學說都被認為是外道。巴利經典的註解家認為他們的觀點嚴重錯誤,巴利經典的《沙門果經》 (Samannaphala Sutta)(這是佛教本身的經典),也有提到尼乾陀若提子,雖然他的學說除了主張有「自我」存在外,其他的教義和佛教沒有太大的差異,但也被註解家歸類為錯誤的觀點。
6)[尼乾陀若提子──消除罪業以證得永恆的「自我」]
尼乾陀若提(Nigathanataputta)的觀點,就如在巴利經典的《沙門果經》中所記載的,內容如下:
想要成為解脫繫縛的人,就必須努力以便最終達到四個重要的階位,即以防範罪業的「法」來防範罪業,踐行能夠導致解脫罪業的「法」,以消除罪業的「法」 來消除罪業,經由消除罪業的「法」而達到莊嚴崇高生命的頂點。當他做到這些以後,他就被認為證得「自我」,修行圓滿,獲得永恆和不朽。
從一開始到現在,這個觀點就和佛教互相抗衡,假如我們讀有關歷史的書籍,或以中立、無偏見的歷史觀來看,而且不只看論釋的佛教書籍,我們將會發現這個 學說的信徒和佛教一樣多,甚至更多。佛陀時代,類似國王的高層人士對這兩種宗教學說同樣尊崇,儘管我們自己的論釋,有故意且過度輕視其他宗教學說的傾向, 但某些地方卻指出這個異端學說,在某些城鎮比佛教擁有更多的弟子和信徒。
想要成為解脫繫縛的人,就必須努力以便最終達到四個重要的階位,即以防範罪業的「法」來防範罪業,踐行能夠導致解脫罪業的「法」,以消除罪業的「法」 來消除罪業,經由消除罪業的「法」而達到莊嚴崇高生命的頂點。當他做到這些以後,他就被認為證得「自我」,修行圓滿,獲得永恆和不朽。
從一開始到現在,這個觀點就和佛教互相抗衡,假如我們讀有關歷史的書籍,或以中立、無偏見的歷史觀來看,而且不只看論釋的佛教書籍,我們將會發現這個 學說的信徒和佛教一樣多,甚至更多。佛陀時代,類似國王的高層人士對這兩種宗教學說同樣尊崇,儘管我們自己的論釋,有故意且過度輕視其他宗教學說的傾向, 但某些地方卻指出這個異端學說,在某些城鎮比佛教擁有更多的弟子和信徒。
II.正方便
[經文]
何等為正方便?謂欲精進,方便出離,勤競堪能,常行不退。
cf.cs785:欲、精進、方便超出、堅固建立,堪能造作精進、心法攝受、常不休息
[論說]
1.T30,760b
4)勇悍者,不自輕蔑故。
III.正念
[經文]
何等為正念?謂念、隨順念,不妄不虛。
[論說]
1)不懈怠者是正精進。不妄念者是正念。不亂心者是正定。T25,640c
2)是中發心有所造作是名精進。繫念緣中是名正念。攝心一處是名正定。T25,677c
3)T26,440c:
云何為念?答:若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隨念,乃至廣說是名為念。成就最勝常委念支者,謂八支聖道說名常委,此念是彼一支所攝,謂正念支。是故說為成就最勝常委念支。久作久說皆能憶念者,謂由此念於曾更事,不忘不失令心明記,是故記為久作久說皆能憶念。
IV.正定
[經文]
何等為正定?謂住心不亂,堅固攝持,寂止、三昧、一心。
[論說]
T30,450c
云何名為九種心住?謂有苾芻令心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及以等持,如是名為九種心住。
1)云何內住?謂從外一切所緣境界,攝錄其心,繫在於內,令不散亂,此則最初繫縛其心,令住於內,不外散亂,故名內住。
2)云何等住?謂即最初所繫縛心,其性麁動未能令其等住、遍住故。次即於此所緣境界,以相續方便、澄淨方便,挫令微細,遍攝令住,故名等住。
3)云何安住?謂若此心雖復如是內住、等住,然由失念於外散亂,復還攝錄,安置內境,故名安住。
4)云何近住?謂彼先應如是如是親近念住,由此念故,數數作意內住其心,不令此心遠住於外,故名近住。
5)云何調順?謂種種相令心散亂,所謂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癡、男、女等相故,彼先應取彼諸相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彼諸相折挫其心,不令流散,故名調順。
6)云何寂靜?謂有種種欲、恚、害等諸惡尋思,貪欲蓋等諸隨煩惱,令心擾動故,彼先應取彼諸法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諸尋思及隨煩惱,止息其心,不令流散,故名寂靜。
7)云何名為最極寂靜?謂失念故,即彼二種暫現行時,隨所生起諸惡尋思及隨煩惱能不忍受,尋即斷滅,除遣變吐,是故名為最極寂靜。
8)云何名為專注一趣?謂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三摩地相續而住,是故名為專注一趣。
9)云何等持?謂數修、數習、數多修習為因緣故,得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轉道。由是因緣,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名等持。
V.佛說法乘義決定經,卷中,T17,657b:
比丘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八聖道?佛言:所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
1)云何正見?於所見境,有取、有與、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所招之果、有世出世間一切眾生所作之業,乃至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此世他世、微妙善行,皆以正見,通達明了,淨修梵行,永斷惑障,所作已辦,到於彼岸,是名正見。
2)云何正思惟?謂以智慧,分別揀擇,令身語意三業無失,離諸過咎,是名正思惟。
3)云何正語?謂能永斷妄言、綺語、惡罵、兩舌,是名正語。
4)云何正業?謂諸有情永離殺生、偷盜、染欲,是名正業。
5)云何正命?謂受世間衣服、臥具、飲食、醫藥,而為資養,非邪命故,是名正命。
6)云何正精進?謂能勇猛破煩惱魔,常修善行,無有懈怠,是名正精進。
7)云何正念?謂憶過去所修善法,念念攝持,而無錯謬,是名正念。
8)云何正定?謂心能安住於奢摩他、毘缽舍那,寂然不動,是名正定。
VI.八支聖道的相互關係(T30,444c)
問:何因緣故名八支聖道?
答:諸聖有學已見迹者,由八支攝行迹正道,能無餘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是故名為八支聖道。
1.正見
當知此中,若覺支時所得真覺。若得彼已,以慧安立,如證而覺。總略此二合名正見。
2.正思惟
由此正見增上力故,所起出離、無恚、無害分別思惟,名正思惟。
3.正語
若心趣入諸所尋思,彼唯尋思如是相狀所有尋思。若心趣入諸所言論,即由正見增上力故起善思惟,發起種種如法言論,是名正語。
4.正業
若如法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於追求時,若往、若還,正知而住。若覩、若瞻、若屈、若伸、若持衣鉢及僧伽胝、若食、若飲、若噉、若甞,正知而住。或於住時,於已追求衣服等事,若行、若住、若坐、若臥,廣說乃至若解勞睡,正知而住,是名正業。
5.正命
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法,是名正命。
若遠離攝正語、業、命,彼於證得無漏作意諸覺支時,先已獲得。
問:何故此名聖所愛戒?
答:以諸聖者、賢善、正至,長時愛樂、欣慕、悅意。我於何時當正獲得諸語惡行、諸身惡行、諸邪命事,不作律儀?由彼長夜於此尸羅,深心愛樂、欣慕、悅意,故獲得時名聖所愛。獲得如是聖愛戒已,終不正知而說妄語,終不故思害眾生命,終不故思不與而取,終不故思行欲邪行,終不非法求衣服等。即由如是聖所愛戒增上力故,於修道時,乃至所有語業、身業、養命事轉,亦得名為正語、業、命。
6.正精進
依止正見及正思惟、正語、業、命,勤修行者,所有一切欲、勤、精進、出離、勇猛、勢力,發起策勵其心,相續無間名正精進。
7.正念及與正定
成就如是正精進者,由四念住增上力故,得無顛倒九種行相所攝正念能攝九種行相心住,是名正念及與正定。
如是一切八支聖道,總立二種:謂無所作及住所作。
無所作者:謂正語、正業、正命。
住所作者,復有二種:謂奢摩他、毘鉢舍那。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毘鉢舍那。正念、正定是奢摩他。如是清淨正語、業、命為所依止,於時時間修習止觀,能斷諸結,無餘永斷,能得最上阿羅漢果。長時相續名為修道,多時串習斷煩惱故。率爾智生名為見道,暫時智起即能永斷諸煩惱故。由是因緣,正語、業、命於修道中方始建立。
VII.八支聖道就是三學(T30,355a)
有八支聖道所攝,令諸苾芻究竟斷結,三種修法。謂修戒、修定、修慧。正語、正業、正命,名為修戒。正念、正定,名為修定。正見、正思惟、正精進,名為修慧。
VIII.八支聖道與障(T30,657b)
問:若成就業障,亦成就習氣障耶?設成就習氣障,亦成就業障耶?
答:應作四句。
1.或有成就業障,非習氣障。謂如有一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不作、不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
2.或有成就習氣障,非業障。謂與此相違。
3.或有俱成就。謂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亦作、亦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
4.或有俱不成就。謂與此相違。
IX.八支聖道與十業(T30,804b)
於現法中,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彼先造作惡、不善業,亦令增長。於當來世令其雜染。若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彼不雜染。
云何於現法中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云何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1.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a.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謂如有一,於諸不善身、語、意業纏所發起,能誓遠離,然於能起不正作意,相應無明,猶故發起。
b.又於諸善身、語、意業,受學隨轉。由此因緣,於現法中,於諸煩惱邪欲尋求,所作眾苦,無有差別。彼唯即於此誓受遠離,便生喜足,於現法中,不起聖道,不證涅槃。彼雖如是防護而住,於現法中,暫時不作惡、不善業。然為煩惱、隨眠、纏縛,既終沒已,後有續生,隨所受身,依先業緣,廣起雜染。
2.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a.若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有此差別。謂此依彼誓受遠離,不造新業,故業雖熟,暫觸異熟,尋能變吐。彼唯於此誓受遠離不生喜足,於現法中能起聖道,亦能證得彼果涅槃。
b.彼於爾時乃至有識身相續住,恒受先業所感諸受,於現法中彼有識身乃至壽量未滅盡位,常相續住。壽量若盡,捨有識身,於後命根更不成就。由是因緣,識與一切諸受俱滅後不相續。彼如影受與其識樹皆滅盡故,遍於一切不可施設。
c.彼於爾時由二因緣,先所作業於當來世不能為染。一由煩惱為其助伴令雜染者,無餘斷故。二由依此諸行相續成熟,雜染無餘滅故。
彼於爾時諸有情所,善友意樂相續轉故,名無怨心。
於彼所緣,瞋恚斷故,名無恚心。
於業異熟深見過患增上緣力誓遠離故,名無染心。
已具獲得能對治彼諸聖道故,名無顛倒善解脫心。
彼由如是能具證得六種恒住。若有於彼多所住者,於現法中,雖有種種諸惡、不善業緣間雜,由此遠離一向成善,由是因緣。當知此與先防護住有其差別。
X.中阿含189,聖道經,cf.
M. 117,T30,339c-340b
1.見
若見邪見是邪見者,是謂正見;若見正見是正見者,亦謂正見。
1.1.邪見
云何邪見?謂此見無施、無齋、無有咒說,無善惡業,無善惡業報,無此世彼世,無父無母,世無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自作證成就遊,是謂邪見。
1.2.正見
云何正見?謂此見有施、有齋,亦有咒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正見。
1.3.正見+正方便+正念
是為見邪見是邪見者,是謂正見;見正見是正見者,亦謂正見。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見成就正見,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見,成就正見,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見,從見方便,是故正見最在前也。
2.志
若見邪志是邪志者,是謂正志;若見正志是正志者,亦謂正志。
2.1.邪志
云何邪志?欲念、恚念、害念,是謂邪志。
2.2.正志
云何正志?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是謂正志。
2.3.正見+正方便+正念
是為見邪志是邪志者,是謂正志;見正志是正志者,亦謂正志。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志成就正志,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志,成就正志,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志從見方便,是故正見最在前也。
3.語
若見邪語是邪語者,是謂正語;若見正語是正語者,亦謂正語。
3.1.邪語
云何邪語?妄言、兩舌、麁言、綺語,是謂邪語。
3.2.正語
云何正語,離妄言、兩舌、麁言、綺語,是謂正語。
3.3.正見+正方便+正念
是為見邪語是邪語者,是謂正語;見正語是正語者,亦謂正語。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語成就正語,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語,成就正語,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語從見方便,是故正見最在前也。
4.業
若見邪業是邪業者,是謂正業;若見正業是正業者,亦謂正業。
4.1.邪業
云何邪業?殺生、不與取、邪淫,是謂邪業。
4.2.正業
云何正業?離殺、不與取、邪淫,是謂正業。
4.3.正見+正方便+正念
是為見邪業是邪業者,是謂正業;見正業是正業者,亦謂正業。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業成就正業,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業,成就正業,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業從見方便,是故正見最在前也。
5.命
若見邪命是邪命者,是謂正命;若見正命是正命者,亦謂正命。
5.1.邪命
云何邪命?若有求無滿意,以若干種畜生之咒,邪命存命。彼不如法求衣被,以非法也;不如法求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以非法也,是謂邪命。
5.2.正命
云何正命?若不求無滿意,不以若干種畜生之咒,不邪命存命。彼如法求衣被,則以法也;如法求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則以法也,是謂正命。
5.3.正見+正方便+正念
是為見邪命是邪命者,是謂正命;見正命是正命者,亦謂正命。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命,成就正命,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命,成就正命,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命從見方便,是故正見最在前也。
6.正方便
云何正方便?比丘者,已生惡法為斷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未生惡法為不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未生善法為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已生善法為住不忘不退,轉增廣布,修習滿具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是謂正方便。
7.正念
云何正念?比丘者,觀內身如身,觀至覺、心、法如法,是謂正念。
8.正定
云何正定?比丘者,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是謂正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