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雜阿含-11-21

一七(一一)因緣一 --- s22.18 hetu sutta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因、緣無常------非我
2.1.因、緣無常
爾時、比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

2.2.無常------非我
如是諸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

2.3.---不樂---解脫
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於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無常因緣
[經文] 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解說] rūpaṃ bhikkhave, aniccaṃ, yopi hetu yopi paccayo rūpassa uppādāya, sopi anicco. aniccasambhūtaṃ bhikkhave, rūpaṃ kuto niccaṃ bhavissati. (s22.18)
諸比丘!色無常。生起色的因、緣者,彼亦無常。諸比丘!由無常所生的色,如何會是常!

II.無常因
[論說] 非斷非常:(T30,775b)
復次、由三種相應,知諸行非斷、非常。何等為三?一、以無住行為因故,二、生已無住因故,三、未來諸行因性滅故。此中諸行因無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當知諸行非常。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III.無常緣
[論說] 四緣(T30,775c);cf. 292a, 302a, 775c
復有四緣,能令諸行展轉流轉。何等為四?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即此四緣,略有二種:一、因,二、緣。因唯因緣,餘三唯緣。
1.因緣者
謂諸行種子。
2.等無間緣者
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
3.所緣緣者
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
4.增上緣者
a.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
b.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
c.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
d.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一八(一二)因緣二cf.s22.19 dutiya hetu sutta; s22.20 tatiya hetu sutta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因、緣無常------非我
2.1.因、緣無常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

2.2.無常------非我
如是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

2.3.解脫
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3.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
[經文]
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解說] rūpaṃ bhikkhave, dukkhaṃ, yopi hetu yopi paccayo rūpassa uppādāya, sopi dukkho. dukkhasambhūtaṃ bhikkhave, rūpaṃ kuto sukhaṃ bhavissati. (s22.19)
諸比丘!色苦。生起色的因、緣者,彼亦苦。諸比丘!由苦所生的色,如何會是樂!
rūpaṃ bhikkhave, anattā, yopi hetu yopi paccayo rūpassa uppādāya, sopi anattā. anattasambhūtaṃ bhikkhave, rūpaṃ kuto attā bhavissati. s22.20
諸比丘!色無我。生起色的因、緣者,彼亦無我。諸比丘!由無我所生的色,如何會是我!
一九(一三)味一;s22.28 tatiya assāda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如是眾生於受、想、行、識不味者,彼眾生則不染於(受,想、行、)識,以眾生味受、想、行、識故,彼眾生染著於(受、想、行、)識。

3.---
諸比丘!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色,以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如是受、想、行、識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受、想、行、)識。

4.出離---出離
諸比丘!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以色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如是受、想、行、識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受、想、行、)識。

5.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出、不離,永住顛倒,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諸比丘!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6.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
[經文] 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
[解說] no cedaṃ bhikkhave, rūpassa assādo abhavissa, nayidaṃ sattā rūpasmiṃ sārajjeyyuṃ, yasmā ca kho bhikkhave, atthi rūpassa assādo, tasmā sattā rūpasmiṃ sārajjanti. s22.28
諸比丘!如果沒有色味的話,眾生不應染著於此色;諸比丘!因為有色的味,所以眾生染著於色。

II.
[經文] 諸比丘!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
[解說] no cedaṃ bhikkhave, rūpassa ādīnavo abhavissa, nayidaṃ sattā rūpasmiṃ nibbindeyyuṃ, yasmā ca kho bhikkhave, atthi rūpassa ādīnavo, tasmā sattā rūpasmiṃ nibbindanti. s22.28
諸比丘!如果沒有色的過患的話,眾生不應厭離於此色;諸比丘!因為有色的過患,所以眾生厭離於色。

III.出離
[經文] 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彼諸眾生出離於色。
[解說] no cedaṃ bhikkhave, rūpassa nissaraṇaṃ abhavissa, nayidaṃ sattā rūpasmā nissareyyuṃ, yasmā ca kho bhikkhave, atthi rūpassa nissaraṇaṃ, tasmā sattā rūpasmā nissaranti. S22.28
諸比丘!如果沒有色的出離的話,眾生不應出離於此色;諸比丘!因為有色的出離,所以眾生出離於色。

IV.不如實知味、患、離
[經文] 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出、不離,永住顛倒,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yāvakīvañca bhikkhave, sattā imesaṃ pañcannaṃ upādānakkhandhānaṃ assādañca assādato ādīnavañca ādīnavato nissaraṇañca nissaraṇato yathābhūtaṃ nābbhaññaṃsu, neva tāva bhikkhave, sattā sadevakā lokā samārakā sabrahmakā sassamaṇabrāhmaṇi pajā sadevamanussā nissaṭā visaṃyuttā vippamuttā vimariyādikatena cetasā vihariṃsu.s22.28
諸比丘!乃至眾生不如實知此五取陰的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諸比丘!確實不能從諸天界、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脫、出、離,以無礙心而住。
[論說]
1. sadevakā lokā
a.并天世間者,是總句。此有二種:一并魔。二并梵。T30,764c
b.於此三處,復有三種世間愚癡:謂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如是三種世間,由三因緣應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謂若魔、若梵世間;二、由勤修得彼因故,謂若沙門、婆羅門;三、趣種種業因果故,謂若諸天、人。T30,776a
c.三種有情眾T30,776a
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應知三種有情眾別:一、於諸欲染著眾,二、於諸欲遠離眾,三、於諸欲離繫眾。
2. pajā sadevamanussā
并諸天、人眾生者,謂於天中除魔及梵,於其人中除沙門、婆羅門。T30,764c
3. sassamaṇabrāhmaṇi
并沙門、婆羅門眾生者,謂諸沙門,若婆羅門生在人中,希求魔、梵而修行者。T30,764c

V.如實知味、患、離
[經文] 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
[論說] 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
1.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T30,775c
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
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
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
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2.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淨?T30,775c
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
2.1.如所有性者
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離。
a.愛味: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是名於彼愛味,又此愛味極為狹小;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愛味。
b.過患: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是名於彼過患,又此過患極為廣大;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
c.出離: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此出離寂靜無上,畢竟安隱;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
c1.毘奈耶、斷、超越者,毘奈耶由了相勝解作意,斷由遠離等作意,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T30,764c)
2.2.盡所有性者
a.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
b.又即此愛味,即此過患,即此出離,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V.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
[經文] 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論說] 二種道T30,776a
1.又於此三處,隨其所應,能斷、作證。有二種道,離四倒心,謂已入見地,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
2.又此二種道,有四種相心解脫果:一、貪、瞋縛解脫相,二、欲貪滅、斷、出離相,三、九結離繫相,四、生等諸苦解脫相。此中前三相,顯示因處煩惱解脫;後一相,顯示果處諸苦解脫。
於此義中,譬如有人處在囹圄,為種種縛之所繫縛:所謂或木、或索、或鐵;又置餘人令其防守;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還執將來;或有尚不令彼轉動,況得逃避;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令彼自然心生樂著,無欲逃避。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為善方便守之所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復為怨家隨欲加害,所謂打拍,或復解割,或加杖捶,或總斷命。若有能脫是四縛者,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為種種縛所繫縛者,當知即譬貪、瞋、癡縛。其守禁者,譬不正尋思,及未永拔煩惱隨眠;不正尋思故,尚不令動,況得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未永拔故。雖世間道方便逃避,遠至有頂,復執將還。可愛妙欲,譬之九結,由彼結故,令於生死自然樂著,於自繫縛不欲解脫。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復四魔怨,隨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3.言離繫者,離九結故。言解脫者,解脫一切生老等故。離顛倒者,由見道故。T30,764c

與此相類似的經文:
1.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
a. cs.53:又彼沙門瞿曇如是色貌名稱,真實功德,天、人讚歎,聞于八方,為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諸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中,大智能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b. cs.379: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c. cs.894:以我於世間及世間集如實知故,是故我於諸天、世人、魔、梵、沙門、婆羅門及餘眾生,為得解脫、為出、為離,心離顛倒,具足住,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d. cs.650:諸比丘!我於此信根正智如實觀察故,信根集、信根滅、信根滅道跡正智如實觀察故,我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中,為出為離,心離顛倒,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 cs.651:諸比丘!我於信根、信根集、信根沒、信根味、信根患、信根離如實知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心離顛倒,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
a. cs.14: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已脫、已離、已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b. cs.479: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0(一四)味二; s22.27 dutiya assāda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於味,有求、有行---味隨順覺---如實見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如是於受、想、行、識味,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識味隨順覺,則於(受、想、行、)識味以智慧如實見。

3.於患,有求、有行---患隨順覺---如實見
諸比丘!我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患,有求、有行,若於識患隨順覺,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

4.於離,有求、有行---離隨順覺---如實見
諸比丘!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離,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識離隨順覺,則於受、想、行、識離以智慧如實見。

5.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
5.1.不如實知
諸比丘!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5.2.如實知
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以脫、以離、以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6.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 於色味,有求、有行
[經文] 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
[解說] rūpassāhaṃ bhikkhave, assādapariyesanaṃ acariṃ, yo rūpassa assādo tadajjhagamaṃ, yāvatā rūpassa assādo paññāya me so sudiṭṭho. s22.27
諸比丘!我過去尋求色的快樂。凡是色的快樂,我已知。乃至我以智慧已善見色味。

II. 於色患,有求、有行
[經文] 我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
[解說] rūpassāhaṃ bhikkhave, ādīnavapariyesanaṃ acariṃ, yo rūpassa ādīnavo tadajjhagamaṃ, yāvatā rūpassa ādīnavo paññāya me so sudiṭṭho. s22.27
諸比丘!我過去尋求色的過患。凡是色的過患,我已知。乃至我以智慧已善見色患。

III. 於色離,有求、有行
[經文] 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
[解說] rūpassāhaṃ bhikkhave, nissaraṇapariyesanaṃ acariṃ. yaṃ rūpassa nissaraṇaṃ tadajjhagamaṃ, yāvatā rūpassa nissaraṇaṃ paññāya me taṃ sudiṭṭhaṃ.
諸比丘!我過去尋求色的出離。凡是色的出離,我已知。乃至我以智慧已善見色離。

IV. 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
[經文] 諸比丘!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說] yāvakīvañcāhaṃ bhikkhave, imesaṃ pañcannaṃ upādānakkhandhānaṃ assādañca assādato ādīnavañca ādīnavato nissaraṇañca nissaraṇato yathābhūtaṃ nābbhaññāsiṃ. nevatāvāhaṃ bhikkhave, sadevake loke samārake sabrahmake sassamaṇabrahmaṇiyā pajāya sadevamanussāya anuttaraṃ sammāsambodhiṃ abhisambuddhoti paccaññāsiṃ. s22.27
諸比丘!我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在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能自證: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V. 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
[經文] 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以脫、以離、以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說] ñāṇañca pana me dassanaṃ udapādi, akuppā me cetovimutti ayam antimā jāti, natthidāni punabbhavoti. s22.27
我生起知、見,我的心解脫是不動搖的,此是我的最後生,沒有後有。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2T26, 510a
1.根境識
1.1.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生觸,觸為緣故生受,受為緣故生愛。乃至意及法為緣生意識,三和合故生觸,觸為緣故生受,受為緣生愛,是名受緣愛。
1.2.復次,眼味受為緣故,數復於眼,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眼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意味受為緣故,數復於意,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意,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2.取蘊經
2.1.復次,取蘊經中佛作是說:苾芻!當知,我於色味,已審尋思。諸有於色,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我於識味,以審尋思,諸有於識,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識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識,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識,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2.2.復次,取蘊經中世尊又說:苾芻!當知,若諸色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色起染。以諸色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色起染。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若諸識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識起染。以諸識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識起染。彼以識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識隨順而住。由隨順故,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3.六處經
3.1.復次,六處經中,佛作是說:苾芻!當知,我於眼味,已審尋思。諸有於眼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眼味受為緣故,數復於眼,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眼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我於意味,已審尋思。諸有於意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意味受為緣故,數復於意,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意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3.2.復次,六處經中,世尊又說:苾芻!當知,若諸眼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眼起染。以諸眼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眼起染。彼以眼味受為緣故,數復於眼,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眼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若諸意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意起染。以諸意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意起味。彼以意味受為緣故,數復於意,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意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3.3.復次,六處經中,世尊復說:苾芻!當知,我於色味,已審尋思。諸有於色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我於法味,已審尋思。諸有於法或已起味,或今起味。我以正慧,審見、審知。彼以法味受為緣故,數復於法,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法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3.4.復次六處經中。世尊又說:苾芻!當知,若諸色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色起染。以諸色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色起染。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若諸法中都無味者,有情不應於法起染。以諸法中非都無味,是故有情於法起染。彼以法味受為緣故,數復於法,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法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4.大名離呫毘
復次佛為大名離呫毘說:大名!當知,若色一向是苦非樂,非樂所隨,非樂喜受之所纏執,應無有情為求樂故,於諸色中起貪、起染、煩惱、纏、縛。大名!以色非一向苦,彼亦是樂,是樂所隨,是樂喜受之所纏執。故有有情為求樂故,於諸色中起貪、起染、煩惱、纏、縛。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若識一向是苦非樂,非樂所隨,非樂喜受之所纏執,應無有情為求樂故,於諸色中起貪、起染、煩惱、纏、縛。大名!以識非一向苦,彼亦是樂,是樂所隨,是樂喜受之所纏執。故有有情為求樂故,於諸識中起貪、起染、煩惱、纏、縛。彼以識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識,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識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5.滿月經
復次,滿月經中,佛作是說:苾芻!當知,色為緣故,起樂生喜,是名色味。彼以色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色,隨順而住。由隨順故,數復於色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乃至識為緣故,起樂生喜,是名識味。彼以識味受為緣故,數復於識,隨順而住。由隨順故,起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染,是名受緣愛。
6.大因緣經
復次,大因緣經中,佛告慶喜:愛為緣故求,求為緣故得,得為緣故集,集為緣故著,著為緣故貪,貪為緣故慳,慳為緣故攝受,攝受為緣故防護。因防護故執持刀仗,鬪訟、諍競、諂詐、虛誑,生無量種惡不善法。佛告慶喜:執持刀仗,鬪訟、諍競、諂詐、虛誑,生無量種惡不善法,皆因防護。防護為緣,有如是事。防護若無,有此事不?阿難陀曰:不也!世尊!是故執持刀仗等事,防護為由緒,防護為因,防護為集,防護為緣,而得生起。如是防護,因於攝受。攝受為緣,而有防護。攝受若無,有防護不?不也!世尊!是故防護攝受為由緒,攝受為因,攝受為集,攝受為緣,而得生起。廣說乃至如是諸求,皆因於愛。愛為緣故,而有諸求。此愛若無,為有求不?不也!世尊!是故諸求,愛為由緒,愛為其因,愛為其集,愛為其緣,而得生起。慶喜!當知,愛有二種:一者欲愛,二者有愛。此二種愛,依受而有。受若無者,二愛亦無,是名受緣愛。如是諸愛,受為緣,受為依,受為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受緣愛。
二一(一五)使;s22.63 upādiyasuttaṃs22.64 maññamānasuttaṃs22.65 abhinandamānasuttaṃ

1.略說法要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2.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比丘快說此言,云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3.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若隨(使)死者,為取所縛。比丘若不隨使使,則不隨使死;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4.色隨使使,色隨使死
比丘白佛: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隨使使,色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為取所縛。世尊!若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5.世尊稱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比丘!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6.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在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即成羅漢,心得解脫。

I. 略說法要
[經文] 今當為我略說法要。
[論說] 由三因緣,有諸聲聞往大師所,請略教授。何等為三?T30,776b
1.但略聞法,足得自義
謂唯多聞為究竟者,於諸餘行而厭背者,生如是解:但略聞法,足得自義,何藉多聞以為究竟!要修正行為貞實故。又棄捨多聞究竟欲故。
2.將不令我作意散亂
又有怖畏於所入門多所作者,為善方便而得入故或有即彼已於多法善聽、善思,彼作是念:我於多法已善聽、思,若我今者盡已聽、思所得諸法以為依止,於住心境及解脫境欲繫心者,將不令我作意散亂!若爾,住心尚不能得,何況解脫!
3.自不決定
又於如是所聞、所思一切法中,不得決定,當依何者速證通慧?當依何者速得出離?當緣何境而得住心?當緣何境而得解脫?彼既如是自不決定,若於大師,或眾所識如來弟子現前見已,便即往詣請略教授

II. 思惟所以
[經文] 善哉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解說] sādhu me bhante bhagavā saṃkhittena dhammaṃ desetu, yamahaṃ bhagavato dhammaṃ sutvā eko vūpakaṭṭho appamatto ātāpi pahitatto vihareyyanti. (s22.63)
善哉大德!願世尊為我簡略地說法。我聞佛法已,獨一靜處,精勤、不放逸而住。
[論說] 當知正教授有四種自義果得:T30,776c
謂為此出家及如此出家,即形相具足,事業具足,意樂具足,處捨取具足。依此故得無上得,現法得,自然得,內證得。

III. 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
[經文] 比丘!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若隨(使)死者,為取所縛。比丘若不隨使使,則不隨使死;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解說] upādiyamāno kho bhikkhu, baddho mārassa, anupādiyamāno mutto pāpimato'ti. (s22.63)
比丘!取著者,即為死所縛。若不取著者,則解脫於有罪。
[論說] 1.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T30,776c
1.1.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
1.2.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
1.3.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
1.4.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
1.5.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
1.6.不同分死者,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
2.又此六種死,當知有二種相:T30,777a
2.1.謂諸行流轉過患相,及諸行還滅勝利相。
若於過去及於現在,不調、不伏,同分而死,復於未來取生等苦,及
為貪等煩惱縛者,名諸行流轉過患相。
2.2.若於現在已調、已伏,不同分死,又於未來不取眾苦,解脫一切煩惱縛者,名諸行還滅勝利相。

IV. 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
[經文]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在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即成羅漢,心得解脫
[解說] atha kho so bhikkhu bhagavato bhāsitaṃ abhinanditvā anumoditvā uṭṭhāyāsanā bhagavantaṃ abhivādetvā padakkhiṇaṃ katvā pakkāmi. (s22.63)
時彼比丘歡喜、隨喜佛所說,從座而起,禮佛,右繞而去。
atha kho so bhikkhu eko vūpakaṭṭho appamatto ātāpī pahitatto viharanto na cirasseva yassatthāya kulaputtā sammadeva agārasmā anagāriyaṃ pabbajanti, tadanuttaraṃ brahmacariyapariyosānaṃ diṭṭheva dhamme sayaṃ abhiññā sacchikatvā upasampajja vihāsi. (s22.63)
時彼比丘獨在靜處,精勤、不放逸而住,不久,為彼義故,諸善男子完全地從家,成為無家的情況後,出家,為究竟無上梵行,於現法中,親自知道,體驗,已完成。
二二(一六)增諸數;s22.35 paṭhama bhikkhu suttaṃs22.36 dutiya bhikkhu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所問如上。

2.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
差別者: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若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

3.若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時彼比丘白佛言:世尊!若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世尊!若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如是世尊!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如是乃至得阿羅漢,心得解脫。

I. 增諸數
[論說] 由八種相,得入於彼諸行生起,世俗言說士夫數中。T30,777a
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如是諸相,於菩薩地宿住念中(T30,493c),當知如前已廣分別。

II. 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
[經文] 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若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
[解說] yaṃ kho bhikkhu, anuseti tena saṅkhaṃ gacchati, yaṃ nānuseti na tena saṅkhaṃ gacchatīti. (s22.35)
若比丘隨彼而眠者,因此可稱名:若不隨彼而眠者,因此不可稱名。
yaṃ kho bhikkhu, anuseti taṃ anumīyati. yaṃ anumīyati tena saṃkhaṃ gacchati, yaṃ nānuseti na taṃ anumīyati, yaṃ nānumīyati na tena saṃkhaṃ gacchatīti. (s22.36)
若比丘隨彼而眠者,則可量:若不隨彼而眠者,則不可量。
《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2T28, 730a
又世尊言:諸比丘!結常隨從,彼時有死。諸有死,是故有數。說是語時,此義云何?
1.或作是說:隨從,彼命終時習行。彼謂死受諸有。欲愛,欲受,欲陰。色愛、色受。無色愛、無色受、無色陰。已得彼陰,是謂有數。若欲界、色、無色界,故曰彼有數。
2.或作是說:使所纏,諸使纏受陰、受諸有,已得此有,是謂有數,故曰彼有數。
3.或作是說:一切結所使,若力勝者,當命終時,便自憶彼謂死,故曰彼有數染痴愚。
4.或作是說:軟色因緣起諸垢,垢色所使中色起,緣色所使起增上結,故曰有數。
5.或作是說:色著色所使,色著色死,為色所持,因生色,故曰有數。
6.或作是說:諸欲有所須,為彼所使,方便求索,已得竟,是故有數。如是諸有所須,便求索,已得彼物,彼便死,彼便有數。泥黎中,若餘惡趣。
7.或作是說:愛所使造有,持往生老病死,彼有數。
8.或作是說:垢所使結起行,持往有悔意,惡趣中,彼有數。若死時不悔,便生天上。
9.或作是說:敷演四諦世尊說法:若比丘使所使,是謂死。為現習諦。彼有數,為現苦諦。於是比丘不使所使,則不死,為現道諦。彼有數,為現盡諦。
10.尊作是說:五盛陰非使,唯無明有愛。彼相應五陰纏裹,已纏裹則有數,泥黎、若餘惡趣。
二三( 一七)非汝所應之法, cf. s22.69 anattaniya suttaṃcs.269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作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汝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斷彼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所解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所應,宜速斷除。受、想、行、識,非我所應,宜速斷除,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世尊!
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言:善哉!善哉!比丘!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除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
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I. 非汝所應之法
[經文] 比丘!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
[解說] yaṃ kho bhikkhu, anattaniyaṃ, tatra te chando pahātabbo. (s22.69)
比丘!不屬於自己者,應於彼中斷除欲。
二四(一八)非餘人所應,cf.s22.68 anatta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卻住一面。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作如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時彼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如來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再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比丘!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非汝所應之法
[經文] 比丘!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
[解說] yo kho bhikkhu, anattā, tatra te chando pahātabbo (s22.68)
比丘!若非我者,應於彼中斷除欲。
[論說] 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何等為三?T30,777ab
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所謂諸行都無有我,無有我所,亦無有餘互相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此中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所有隨眠,得畢竟斷。當知此中,為於諸行未得遍智者,令得遍智故,如來大師說正法要。若於諸行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為令唯於如先所得遍智數習得永斷故,復加勸導。
二五(一九)結所繫法 ,cf. s22.70 rajanīya 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結所繫法,宜速除斷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7.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結所繫法
[經文] 比丘!結所繫法,宜速除斷。
[解說] yaṃ kho bhikkhu, rajanīyasaṇṭhitaṃ, tatra te chando pahātabbo (s22.70)
比丘!若結所繫法,應於彼中斷除欲。

二六(二0)
染經亦如是說。

二七(二一)動搖,cf. s22.63 upādiyamānasuttaṃ; s22.64 maññamānasuttaṃ; s22.65 abhinandamānasuttaṃ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略說法要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3.世尊稱讚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4.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5.比丘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6.佛讚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若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

7.
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I.
[經文] 比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
[解說] maññamāno kho bhikkhu, baddho mārassa, amaññamāno mutto pāpimato (s22.64) 比丘!若想時則為死所縛,若不想者則解脫有罪。
abhinandamāno kho bhikkhu, baddho mārassa, anabhinandamāno mutto pāpimato (s22.65) (比丘!若喜時則為死所縛,若不喜者則解脫有罪。)
[論說] 三種縛 T30,777b
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何等為三?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
1.於此三縛,由三因緣,心難解脫。謂初、由種種故,第二、由堅牢故,可愛樂故;第三、由微細故。
2.由五相,為後有縛所繫縛者,當知有五我慢現行。謂由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自性故,因果故。
2.1.當知此中,薩迦耶見以為依止。計我未來,或當是有、或當非有,以有非有為所緣境。
2.2.此中非有為所緣境,唯有一種;有為所緣,乃有五種,謂我當有色,我當無色,我當有想,我當無想,我當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六種所緣境界。
2.3.言助伴者,謂動亂心。
2.4.言自性者,恃舉行相為其自相,戲論自性為其共相,一切煩惱戲論性故。
2.5.因果性者,謂能感生為因性故,造作業行愛隨逐故。

3.五種我慢:T30842c
3.1.何等名為五種我慢?謂於我見未永斷故,得有如是我慢現行,於其六處計我起慢,
1)乃至未為衰老所損,諸行相似相續而轉,作是思惟:是我如昔;
2)彼若復為衰老所損。
3)或於一時成就好色,或於一時成就惡色,或於一時成就大力、安樂、辯才,或於一時乃至無辯。彼若成就好色、大力、安樂、辯時,作是思惟:我今美妙。
4)若違於此,作是思惟:我非美妙。
5)若為衰老所損敗時,作是思惟:我今變異。
3.2.云何名為自性差別?謂此五種我慢為依,發起有愛及無有愛。又彼有愛,軟、中、上品差別而轉;於其無有,由審思擇方能起愛,非由意樂任運而住,是故於中無有三品差別建立。
1)當知此中軟有愛者,謂於當來願我當有,即於六處願我當有,即如是類願我當有,於同類生有希求故。異如是類願我當有,於異類生有希求故。若先自體是可愛者,願彼相應,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如今所有;若先自體不可愛者,願彼離隔,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異今所有。
2)中有愛者,謂於無有不生希欲,為治彼故,願我得有,即於六處願我得有,如前所說,即如是類願我得有,異如是類願我得有,如是一切,應知皆名中品有愛。
3)上有愛者謂即如是行相差別,作是念言:願我定有猛利思求四種相愛,應知說名上品有愛。
[參考] cs.1266有所依者,則為動搖。動搖者,有所趣向。趣向者,為不休息。不休息者,則隨趣往來。隨趣往來者,則有未來生死。有未來生死故,有未來出沒。有未來出沒故,則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純一苦聚集。如所說句。無所依者,則不動搖。不動搖者,得無趣向。無趣向者,則有止息。有止息故,則不隨趣往來。不隨趣往來,則無未來出沒。無未來出沒者,則無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滅。

II. 波旬、魔
[論說]
1.四種魔T30,447c
云何四魔?一蘊魔,二煩惱魔,三死魔,四天魔。
蘊魔者,謂五取蘊。煩惱魔者,謂三界中一切煩惱。死魔者,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殀喪殞歿。天魔者,謂於勤修勝善品者求欲超越蘊、煩惱、死三種魔時,有生欲界最上天子得大自在,為作障礙,發起種種擾亂事業,是名天魔。
當知,此中若死所依,若能令死,若正是死,若於其死作障礙事不令超越。依此四種建立四魔,謂依已生,已入現在五取蘊故,方有其死。由煩惱故,感當來生。生已便有夭喪殞歿。諸有情類命根盡滅殀喪殞歿,是死自性。勤修善者為超死故,正加行時,彼天子魔得大自在能為障礙,由障礙故,或於死法令不能出,或經多時極大艱難方能超越。又魔於彼或有暫時不得自在,謂世間道離欲異生,或在此間或生於彼。或魔於彼得大自在,謂未離欲。若未離欲在魔手中隨欲所作。若世間道而離欲者,魔縛所縛未脫魔罥,由必還來生此界故。
2.翻譯名義集,卷2T54, 1079c
2.1.大論云:魔有四種,煩惱魔、五眾魔、死魔、天子魔。煩惱魔者,所謂百八煩惱等分別,八萬四千諸煩惱。五眾魔者,是煩惱、業和合因緣得是身四大及四大造色眼根等,是名色眾。百八煩惱等諸受和合,名為受眾。小、大、無量、無所有想分別和合,名為想眾。因好醜心發,能起貪欲、瞋恚等心相應、不相應法,名為行眾。六情、六塵和合故,生六識。是六識分別和合無量無邊心,是名識眾。死魔者,無常因緣故,破相續五眾壽命,盡離三法,識斷壽故,名為死魔。天子魔者,欲界主深著世間樂,用有所得,故生邪見,憎嫉一切賢聖涅槃道法,是名天子魔。
2.2.瑜伽論云:由蘊魔,遍一切隨逐義;天魔,障礙義;死魔、煩惱魔,能與生死眾生作苦器故。今謂煩惱魔,是生死因也。五陰魔、死魔,是生死果也。天魔是生死緣也。
2.3.又罵意經:有五魔:一天魔、二罪魔、三行魔、四惱魔、五死魔。
2.4.魔羅,大論云:秦言能奪命,死魔實能奪命,餘者能作奪命因緣,亦能奪智慧命,是故名殺者。又翻為障,能為修道作障礙故。或言惡者,多愛欲故。垂裕云:能殺害出世善根,第六天上別有魔羅所居天,他化天接。輔行云:古譯經論,魔字從石,自梁武來,謂魔能惱人,字宜從鬼。
[參考] 1. 一切經音義,卷10:「波旬(梵語正云:pāpīyas)波俾掾。唐云:惡魔。佛以慈心訶責,因以為名。古人譯為波[/],秦言好略遂去[/]字。旬字本從目,音縣,誤書從日為旬。今驗梵本,無巡音,蓋書寫誤耳,傳誤已久)。」(T54, 369a)
2.一切經音義,卷12:「波卑掾(悅絹反,梵語天魔名,相傳誤云:波旬。梵語元無波旬。古譯書:陂[-+],音縣,略也。後人誤書[-+]為旬字)。」(T54, 379a)
3.一切經音義,卷12:「魔鬼(māra)(上音摩本是梵語略也,正梵音:麼,莫可反。羅,唐云:力也。即他化自在天中,魔王波旬之異名也。此類鬼神有大神力,能與修出世法者作留難事,名為麼羅,以力為名,又略去羅字)。」(T54, 376c)
4.一切經音義,卷12:「魔王(莫何反,字書本無此字,譯者變摩作之。梵云:麼羅。古譯云:能障修行出世業者。又云:能殺斷惠命故。起世經云:他化天上初禪之下有魔王波旬,宮殿、身光、壽量勝下劣上,威力自在與他化天王等常與諸佛捔力屬爾化天攝。梵語名波畢[-+],綠絹反,唐云:惡欲,多愛慾故也)。」(T54, 380b)
5.一切經音義,卷23:「天魔波旬(具云:提婆魔囉播裨。言提婆者,此云天也。磨囉障[-]也。播裨,罪惡也。謂此類報生天宮,性好勸人造惡退善,令不得出離故也)。」(T54, 449c)
6.一切經音義,卷25:「魔波旬(具足梵云:稱嚩摩羅波裨旬[-+]。嚩云天;摩羅云障礙;波裨旬云罪惡。謂此類報生天宮惟勸人造惡令退善根,不令生離欲界也)。」(T54,465b)
7.一切經音義,卷27:「魔羅,此云:破壞義。又言:魔卑夜,此云惡者;云波旬,訛也。成惡法,懷惡意也。惡魔波旬號名並述)。」(T54,484a)
8.一切經音義,卷28:「斷慧命故,名為魔。又常行放逸,而自容身,故名魔。言波旬者,訛也;正言:波卑夜,是其名也。此云:惡者。常有惡意,成就惡法,成就惡惠,故名波旬。經中作魔波旬者,存二音也)。」(T54, 496b)
9.翻譯名義集,卷2:「波旬,訛也。正言:波卑夜。此云惡。釋迦出世魔王名也。」(T54, 108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