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七(八0)聖法印知見清淨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於空三昧未得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諦聽,善思。若有比丘作是說:我於空三昧未有所得,而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莫作是說!所以者何?若於空未得者,而言我得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
3.於空三昧已得
若有比丘作是說:我得空,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此則善說。所以者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
4.云何為聖弟子知見清淨?
云何為聖弟子知見清淨?比丘白佛:佛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說法已,如說奉行。
4.1.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
佛告比丘: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
4.2.空
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
4.3.無相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4.4.無所有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4.5.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
4.6.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
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復作是思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
4.7.聖法印知見清淨
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是名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如是廣說。
5.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離增上慢
[論說] 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T30,791a
II.空
[經文] 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T30,791a
III.無相
[經文]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T30,791a
IV無所有
[經文]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T30,791a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麤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V.八相
[經文] 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論說]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T30,792a
1.無常
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T30, 766a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T30, 792a
2.有為
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T30, 766a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T30, 792a
3. 行
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T30, 766a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T30, 792a
4.從緣起
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T30, 766a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T30, 792a
5.是患法
A.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B.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T30, 766a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T30, 792a
6.滅法
A.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B.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T30, 766a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T30, 792a
7.離欲法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T30, 766a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T30, 766a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8.斷知法
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T30, 792a
9.聖法印知見清淨
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T30,792b
[參考] 類似經文
1.Cs.306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
2.cs.357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是名七十七種智。
3.Cs.968若復真實、有為、思量、緣起者,彼則無常。
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04,T06, 548a:彼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變壞之法、盡法、謝法、離法、滅法。
5.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T26, 505a: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滅法。
6.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0,T26, 969a:遍知此是無常、有為、心所作、從緣生、盡法、滅法、離法、滅法。
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0,T27, 572b:問:若爾,何故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思所作、從緣生、盡法、減法、離法、滅法。無漏豈得名離法耶?答:此中,但應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乃至滅法。不應說離法,而說離法者,欲顯聖者亦厭無漏,不生欣樂,故說離法。
8.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2,T28, 606b:云何緣生法?老死無常、有為、緣生、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乃至無明無常、有為、緣生法、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是名緣生法。
VI.空
[參考] 1.出世間空
成實論,卷15,T32, 365a-b:
又問:法印經中說空是世間空。
答曰:是出世間空,非世間空。
又問:是中說知見未淨,故知是世間空。
答曰:我先說無漏心能破假名,是故從破假名,來名無漏心。後見滅諦,離增上慢,名知見淨。是故,無世間空。汝說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如是應有行者具足無我想。時法相具足故,於無我說法名字。如見品中說。若人不見苦,是即為見我。苦如實見苦,即不復見我。如實者,謂見無我。是故說一切法無我。但緣苦諦說無我行。汝說佛現前見一相異相。此亦應有以界入等為一。故說一相有何咎耶?
2.空是無相
2.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04,T27, 541c:
法印經說: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捨諸相,名無相定。彼觀境界相而捨有情相,謂以空定觀色等法,捨有情想。於中都無女男等故。由此,尊者妙音說曰:諸有情想依境界相故,觀境相,捨有情想,女男相無,名無相定,而實是空三摩地攝。
2.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6,T28, 349b:
如法印經說:若斷色相,觀色,乃至廣說。眾生相是境界相。若彼比丘見於空法則除眾生相,於境界不見有男相女相。是故尊者瞿沙作如是說:眾生相是境界相。若有是空行,於境界不見有男相女相。
3.成實論,卷12,T32, 333a:
問曰:行者見色以無我故空,如經中說:行者見此色空,乃至見此識空。當知,非無色等諸陰。
答曰:有如是言,但非清淨。如法印經中說:行者見色等無常、敗壞、虛誑、厭離之相,是亦名空,但未是清淨。是人於後見五陰滅,是觀乃淨,故知見諸陰滅。
4.成實論,卷15,T32, 363c:
問曰:若不以四諦得道,當以何法得道?
答曰:以一諦得道,所謂為滅。如經中說:妄名虛誑,實名不顛倒。一切有為法皆虛誑,妄取,故知行者隨心在有為法中,皆非真實。如經中說:諸有為法虛誑,如幻、如焰、如夢、如假借等。如法句經中說:虛妄繫世間,似如有堅實,實無見如有,正觀則皆無。如實無男女法,但五陰和合,強名男女。凡夫倒惑謂之實有,行者觀此五陰空無我,故即不復見。如法印經中說:行者觀色無常、空虛、離相。無常者,謂色體性無常。空虛者,如瓶中無水,名曰空瓶。如是五陰中無神我,故名為空。如是觀者者亦名為空,亦名知見未淨,以未能見五陰滅故,後乃見滅。所謂行者作如是念,我所見聞等,故知見滅,諸煩惱盡。
5.三法度論,卷1,T25, 19a:
云何定?答:定者,空、無願、無想。空、無願、無想,是三種定,事空故曰空。
5.1.問:多有空?空村、空舍,如是比,此中,說何等空?
答:空者,我行、我作俱不見。我行、我作俱不見者,是謂空。
問:何得不見我行、我作?如世尊說:我爾時名隨藍梵志,復如所說。比丘!我手著虛空。
答:非如是。我行、我作是假號,但於五陰中計我,是我行,世尊不行此。若於境界計著我,許是名我作,是世尊亦無。如聖法印經說:空者,觀世間空,如是比,彼亦我、我所有俱得成,以故無咎,是謂空。
5.2.問:云何無願?
答:無願者,過去、未來、現在不樂立。無願者,不立義。是入此三中,過去、未來、現在,是一切有為,如說處經所說。彼若作是意我及涅槃。彼不攝是三。此不應爾,所以者何?一無二義故。涅槃者,離世一向無緣,彼中無意我者。離三世更無此不可說。是以三中不樂立,是謂無願。
5.3.問:無想云何?
答:無想者,事作俱想,離事作俱想。離是無想。如所說,離一切有為。一切者,事及作。可作是事,能造是作。如由無明,福、無福、不動作行。彼緣相續有生識是事,無明及行是作,如是一切有為,若離彼是說無想。復次,如聖法印經所說:無想者,不見其色相,如是一切彼中亦說。此三事作俱離,彼一切是三義,但說異。如言河無水不見水,是一義而說異。空、無願、無想亦如是,是謂定。
VII.離慢
[參考] 1.瑜伽師地論,卷90,T30, 811c:
若慢為因,有三過患。離慢為因,有三勝利。
當知此中懷憍慢者,於涅槃界其心退還,由怖畏故,是名第一過患。
於諸惡行恒現行中,及於可愛諸雜染事,其心趣入,是名第二過患。
於涅槃界,深生怖畏增上力故,便能生起當來生等生死重病。如由怖畏增上力故,如是亦由於諸惡行,及於可愛諸雜染事,其心趣入增上力故,堪能生起當來生等生死重病。如生等病,眼等處癰,貪等毒箭,當知亦爾,是名第三過患。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離慢為因三種勝利。若隨緣起增上力故,於現法中,後有種子或增或減。由此為因,當來後有或生不生,以能攝受種子煩惱,或有集起,或滅沒故。一切世間及出世間所有法教,如實建立。
2.瑜伽師地論,卷28,T30, 437b:云何離增上慢?謂於所得、所觸、所證無增上慢,離顛倒執。於真所得起於得想,於真所觸起於觸想,於真所證起於證想。
3.瑜伽師地論,卷33,T30, 467a:
又了相作意,於所應斷能正了知,於所應得能正了知,為斷應斷,為得應得,心生希願。勝解作意,為斷為得,正發加行。遠離作意,能捨所有上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捨所有中品煩惱。觀察作意,能於所得離增上慢,安住其心。加行究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加行究竟果作意,能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
4.瑜伽師地論,卷92,T30, 821c:又,由四相名能隨順教授、教誡。
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
二、於諸受并所依滅,離增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
三、能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
四、能超越現在諸苦,見清淨故。
a.此中,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
b.如明依燈,如影依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c.於現法中以智慧刀,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
d.顯示遍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欲,不起瞋恚,不起愚癡,顯示見道。於其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5.瑜伽師地論,卷98,T30, 863b:
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明脫,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VIII.印老的解說
[參考] 1.cs.80
1.1.三種三昧
現在將三種三昧作綜合的觀察:《雜阿含》八○經(勝法印知見清淨經)佛告阿難說: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此經對三種三昧,有不同的看法。空三昧是由觀無常義,不起染著,心得清淨解脫──心厭有漏雜染,而傾向於離染的清淨解脫。這空定的境界並不很高,近於平常所謂「看得破」,只是心不外馳而求清淨解脫而已。無相三昧,是斷除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相的定。沒有貪、瞋、癡三毒煩惱,叫做無所有三昧。三者有其淺深次第:以空三昧的不隨境轉為基礎;進而無相三昧不見外六塵境;最後則無所有三昧內心的欲貪等不生起。這都還不是徹底的斷除,只是由定力的執持,在定境中暫伏,外不見六塵、內不起三毒而已。所以都還「不能離慢知見清淨」。要知見清淨,必須另起增上,修習以無我為出發的三昧。
1.2.遣除我我所
經云: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由此可見到:在定境中不受外境所繫的暫時過程,還不是究竟;必需要徹底的遣除我我所,通達無自性之法法歸滅,見滅法不可量,平等寂靜不可得,即見到了涅槃寂滅理,才能離我慢而得知見清淨。見滅而得無我,因此而得解脫,也見於《雜含》一二六六經。如云:於眼眼識及色,……見滅知滅;故見眼眼識及色,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空等三三昧是不夠的,必須要體證到法法歸滅,不可得,才能我慢畢竟斷,得真正的知見清淨。所以,「空、無相、無願」三者叫做「解脫門」,它是解脫之門,本身尚未究竟,必須進一步體知我我所之為因緣假合,無常不可得而否定之,始能達到解脫。空,在這裡,是最前面的基本,而最後歸結所證達的也還是它(終歸於空)。
1.3.異譯本
此聖法印經有兩種異譯本,西晉竺法護譯的意義與《雜含》同;趙宋施護譯的則已改為修行三解脫門的次第;但同謂此三三昧還有慢在,未得究竟。故以空為出發,經無相、無所有(或無願),再觀無我我所而涅槃寂滅;這過程是完全一致的。此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與三解脫門的關係,也更可顯見其合一。此經名「聖法印」,《雜阿含》雖處處說到無常、無我等義,但並未名之曰法印;這要到《增一阿含》才見明說。那麼這經的「法印」,究竟是什麼?不是三法印或四法印,應該是證入解脫涅槃之門的三解脫門。 (性空學探源,p.83-p.86)
2.三種三昧的關係
2.1.怎樣的關係呢?
空,無相,無所有,雖有究竟的共同意義,而在修習的方法上,到底是有所不同的。如上文的分別論究,可見這三者在佛教界分別傳授修習的情形。眾生生死流轉的原因,一切眾生是相同的,解脫生死的法門,當然也是一致的。那末傳授修習中的三種三昧──空,無相,無所有,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
2.2.經文
說一切有部的『雜阿含經』(西元五世紀譯),有經名為「聖法印知見清淨」的,正是對上一問題提出了說明。異譯本,有西晉元康四年(西元二九四),竺法護在酒泉譯出的『佛說聖法印經』是最早的譯本,文字晦澀些、內容與『雜阿含經』相同。趙宋施護所譯的『佛說法印經』,譯出的時代極遲,內容有了很大的出入。依『雜阿含經』所說,全經可分為三段,內容為:
「若於空未得者,而言我得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
「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一、能修得空三昧的,才能進而得無相、無所有三昧;如沒有修得空三昧的,那無相、無所有是不能修得的。這樣,在空,無相,無所有──三種三昧中,空三昧是有基礎的先導的地位。這不是說空是更高深的,而是說:如沒有空無我我所的正見,不可能有無相、無所有的正三昧;即使有類似的修驗,也是不能究竟解脫的。
二、不能離慢清淨的三種三昧,是有漏的三昧。空三昧觀五陰是無常磨滅法。『瑜伽論』解說為:「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心向於清淨解脫。無相三昧觀色、聲等六境相斷。「斷」是什麼意義?『大毘婆沙論』引「法印經說: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捨諸相,名無相定,彼觀境界相而捨有情相」。『瑜伽論』說:「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依論師的意見,是捨斷有情相的。然依無相三昧的通義,境相不外乎色等六境;六境相斷,就是「於一切相不作意」的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觀貪、瞋、癡相斷,觀察而不起現行,說名為斷。這樣的三三昧,都還沒有離慢,知見也沒有清淨。慢,論師解說為「增上慢」,「麤我慢」,就是修行者自以為能修能證,覺得自己勝過別人的慢心。
三、離慢知見清淨的三昧,依經所說,是從因緣生滅而反觀自心的。前段所說:觀五陰無常、無我,觀色等相斷,觀貪等相斷,都是觀所觀法的空、無相、無所有。然解脫道的三昧,以無我我所為本。我我所是怎樣生起的?從見、聞、覺、知而生識,世俗的識,是有漏、有取的,有識就不離我我所。所以離慢而知見清淨的三昧,要反觀自己的心識,從因緣生。從無常因緣所生的識,當然是無常的。觀無常(的識)法,是有為(業煩惱所為的),行(思願所造作的),緣所生(的)法。緣所生法是可滅的,終歸於滅的,所以是離欲法,斷知法。這樣的觀察,從根源上通達空無我性,才能離我慢而得清淨知見──無漏智。這與『大空經』的先外空五欲,次觀五取陰而內空我慢,有同樣的意義。這是一切聖者修證的必由之道,成為佛法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所以名為聖法印ariya-dhamma-mudda。(空之探,p.56-p.60)
3.三三昧‧三觸‧三法印
3.1.三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3.2.資料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0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
3.3.次第
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毘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
3.4.三三昧
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二一一)『大拘絺羅經』(大正一‧七九二中)說:「有二因二緣,住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住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3.5.三觸
三觸,也是與空,無所有(或無願),無相有關的。『中部』的『有明小經』說:「從想受滅起比丘,觸三觸:空觸,無相觸,無願觸」。『中阿含經』與之相當的;這樣說:「從滅盡定起時,觸三觸。云何為三?一者、不移動觸;二者、無所有觸;三者、無相觸」。『大毘婆沙論』與『瑜伽論』,也是這樣說的。三三昧與三觸,當然意義不同,但名目相通,是顯然可見的。試列表對比如下:圖片
三三昧 三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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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說 新說 『中阿含』 『中部』
空 空 不動 空
無所有 無願 無所有 無相
無相 無相 無相 無願
空,從觀慧得名的;不動,不為苦樂等所動,是從定得名的。不動與無所有、無相為一聚,使我們想到了『中部』的『善星經』,『不動利益經』──漢譯名『淨不動道經』。這兩部經所說不動;不動以後,是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漢譯無想處(即無相心處)。這與不動、無所有、無相──三觸的次第,是完全符合的。在『淨不動道經』中,不動,無所有,無相,都是依慧而立定名的。淨不動道的,如不能依慧得解脫,就生在「不動」。不動是在欲、色以上的。依『大空經』說:得四增上心(四禪),修內空、外空、內外空,不動,以「不移動」為目標。所以,不動是依第四禪而向解脫的空三昧;不得解脫而生於不動,就是一般所說的第四禪。三觸是與此有關的,論師有多種解說,其中,「有說:空是不動觸,無願是無所有觸,無相是無相觸」。這是約觀慧所作合理的解說。不動與第四禪有關,更引『中阿含經』(二一一)『大拘絺羅經』說(大正一‧七九二上──中)為證:「四因四緣生不移動定,云何為四?若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乃)至得第四禪成就遊。……三因三緣生無所有定,云何為三?若比丘度一切色想,(乃)至得無所有處成就遊。……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無想界」。
從初禪到四禪的修習(四)因緣,得不(移)動定。從度一切色想(空無邊處),到無所有的修習(三)因緣,得無所有處定。依二因緣得無想定──無相心定;不得解脫的,成非想非非想處定。如約定境說三觸,那就是第四禪,無所有處定,及無想定。
再說三法印。『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七一上、六六下)說:「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雜阿含經』雖集成三句,但沒有稱之為法印。集為一聚而名為三法印的,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上文所說,稱為聖法印的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重於道的實踐,表示了出世聖慧的特相,是約觀慧方面說的。能導向解脫涅槃的觀慧,是正知見,如實的通達諦理,而與諦理相契合的。這樣,從所觀、所證方面說,足以表示佛法諦理的,也不妨名為法印了。佛說法,有知與行(也可說知是行的一分)。如實知「無常故苦,無常苦故無我我所」;或說:「無常,苦,空,無我」。即知而行的,如『雜阿含經』說:「正觀(觀,應作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於色(等)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如是於色、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在聖道的修行中,一再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大毘婆沙論』引經而解說:「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從經論的一再宣說,可見知而後能行;修行的重要層次,主要為:厭離,離欲,滅,解脫。無常,苦,無我(空),當然也可說是法印,但從知而行而證的佛法全體來說,無常等是偏於現實世間的正觀,而沒有說到理想──解脫涅槃的實現。這樣,諸行無常與厭離,諸法無我與離欲染,涅槃寂靜與滅盡、解脫,固然是相互對應的,而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是現實的諦理,涅槃寂靜是理想的證得。這樣的三法印,表徵著全部佛法的特色。
空等三三昧,與無常等三法印的關係,如下:
空 空 諸法無我
無所有 無願 諸行無常
無相 無相 涅槃寂靜
從空,無所有,無相,著重於正觀的三三昧,演化為空,無願,無相的三三昧,只是著重於出世道的出發於厭離,終於不願後有生死的相續而解脫。在聖道中,依無常(苦)而引發的厭離(無願),是有重要意義的。施護異譯的『佛說法印經』,對離慢知見清淨部分,解說為:「識蘊既空,無所造作,是名無作(無願的異譯)解脫門。……如是名為聖法印,即是三解脫門」。三法印與三解脫門合一,雖是晚期所譯,文義有了變化,但重視無常、無願,不失原始佛教的本意。(空之探究,p.60-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