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雜阿含-80

一三七(八0)聖法印知見清淨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於空三昧未得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諦聽,善思。若有比丘作是說:我於空三昧未有所得,而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莫作是說!所以者何?若於空未得者,而言我得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


3.於空三昧已得

若有比丘作是說:我得空,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此則善說。所以者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


4.云何為聖弟子知見清淨?

云何為聖弟子知見清淨?比丘白佛:佛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說法已,如說奉行。


4.1.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

佛告比丘: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


4.2.

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


4.3.無相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4.4.無所有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4.5.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


4.6.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

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復作是思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


4.7.聖法印知見清淨

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是名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如是廣說。


5.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離增上慢

[論說] 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T30,791a


II.

[經文] 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T30,791a


III.無相

[經文]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T30,791a


IV無所有

[經文]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論說] 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T30,791a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麤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V.八相

[經文] 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論說]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T30,792a

1.無常

無常者,謂性破壞、朽敗法故。T30, 766a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T30, 792a

2.有為

有為者,謂依前際所尋思故。T30, 766a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T30, 792a

3.

造作者,謂依後際所希望故。T30, 766a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T30, 792a

4.從緣起

緣生者,謂依現世眾因緣力所生起故。T30, 766a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T30, 792a

5.是患法

A.有盡法者,謂一分盡故。B.有盡法者,謂全分滅故。T30, 766a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T30, 792a

6.滅法

A.有沒法者,謂全分滅故。B.有沒法者,謂相續變壞故。T30, 766a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T30, 792a

7.離欲法

有離欲法者,謂過患相應故。T30, 766a

有滅法者,謂一切有為法皆有出離故。T30, 766a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8.斷知法

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T30, 792a

9.聖法印知見清淨

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T30,792b

[參考] 類似經文

1.Cs.306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

2.cs.357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是名七十七種智。

3.Cs.968若復真實、有為、思量、緣起者,彼則無常。

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04T06, 548a:彼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變壞之法、盡法、謝法、離法、滅法。

5.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T26, 505a: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滅法。

6.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0T26, 969a:遍知此是無常、有為、心所作、從緣生、盡法、滅法、離法、滅法。

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0T27, 572b:問:若爾,何故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思所作、從緣生、盡法、減法、離法、滅法。無漏豈得名離法耶?答:此中,但應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為,乃至滅法。不應說離法,而說離法者,欲顯聖者亦厭無漏,不生欣樂,故說離法。

8.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2T28, 606b:云何緣生法?老死無常、有為、緣生、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乃至無明無常、有為、緣生法、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是名緣生法。


VI.

[參考] 1.出世間空

成實論,卷15T32, 365a-b

又問:法印經中說空是世間空。

答曰:是出世間空,非世間空。

又問:是中說知見未淨,故知是世間空。

答曰:我先說無漏心能破假名,是故從破假名,來名無漏心。後見滅諦,離增上慢,名知見淨。是故,無世間空。汝說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如是應有行者具足無我想。時法相具足故,於無我說法名字。如見品中說。若人不見苦,是即為見我。苦如實見苦,即不復見我。如實者,謂見無我。是故說一切法無我。但緣苦諦說無我行。汝說佛現前見一相異相。此亦應有以界入等為一。故說一相有何咎耶?

2.空是無相

2.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04T27, 541c

法印經說: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捨諸相,名無相定。彼觀境界相而捨有情相,謂以空定觀色等法,捨有情想。於中都無女男等故。由此,尊者妙音說曰:諸有情想依境界相故,觀境相,捨有情想,女男相無,名無相定,而實是空三摩地攝。

2.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46T28, 349b

如法印經說:若斷色相,觀色,乃至廣說。眾生相是境界相。若彼比丘見於空法則除眾生相,於境界不見有男相女相。是故尊者瞿沙作如是說:眾生相是境界相。若有是空行,於境界不見有男相女相。

3.成實論,卷12T32, 333a

問曰:行者見色以無我故空,如經中說:行者見此色空,乃至見此識空。當知,非無色等諸陰。

答曰:有如是言,但非清淨。如法印經中說:行者見色等無常、敗壞、虛誑、厭離之相,是亦名空,但未是清淨。是人於後見五陰滅,是觀乃淨,故知見諸陰滅。

4.成實論,卷15T32, 363c

問曰:若不以四諦得道,當以何法得道?

答曰:以一諦得道,所謂為滅。如經中說:妄名虛誑,實名不顛倒。一切有為法皆虛誑,妄取,故知行者隨心在有為法中,皆非真實。如經中說:諸有為法虛誑,如幻、如焰、如夢、如假借等。如法句經中說:虛妄繫世間,似如有堅實,實無見如有,正觀則皆無。如實無男女法,但五陰和合,強名男女。凡夫倒惑謂之實有,行者觀此五陰空無我,故即不復見。如法印經中說:行者觀色無常、空虛、離相。無常者,謂色體性無常。空虛者,如瓶中無水,名曰空瓶。如是五陰中無神我,故名為空。如是觀者者亦名為空,亦名知見未淨,以未能見五陰滅故,後乃見滅。所謂行者作如是念,我所見聞等,故知見滅,諸煩惱盡。

5.三法度論,卷1T25, 19a

云何定?答:定者,空、無願、無想。空、無願、無想,是三種定,事空故曰空。

5.1.問:多有空?空村、空舍,如是比,此中,說何等空?

答:空者,我行、我作俱不見。我行、我作俱不見者,是謂空。

問:何得不見我行、我作?如世尊說:我爾時名隨藍梵志,復如所說。比丘!我手著虛空。

答:非如是。我行、我作是假號,但於五陰中計我,是我行,世尊不行此。若於境界計著我,許是名我作,是世尊亦無。如聖法印經說:空者,觀世間空,如是比,彼亦我、我所有俱得成,以故無咎,是謂空。

5.2.問:云何無願?

答:無願者,過去、未來、現在不樂立。無願者,不立義。是入此三中,過去、未來、現在,是一切有為,如說處經所說。彼若作是意我及涅槃。彼不攝是三。此不應爾,所以者何?一無二義故。涅槃者,離世一向無緣,彼中無意我者。離三世更無此不可說。是以三中不樂立,是謂無願。

5.3.問:無想云何?

答:無想者,事作俱想,離事作俱想。離是無想。如所說,離一切有為。一切者,事及作。可作是事,能造是作。如由無明,福、無福、不動作行。彼緣相續有生識是事,無明及行是作,如是一切有為,若離彼是說無想。復次,如聖法印經所說:無想者,不見其色相,如是一切彼中亦說。此三事作俱離,彼一切是三義,但說異。如言河無水不見水,是一義而說異。空、無願、無想亦如是,是謂定。


VII.離慢

[參考] 1.瑜伽師地論,卷90T30, 811c

若慢為因,有三過患。離慢為因,有三勝利。

當知此中懷憍慢者,於涅槃界其心退還,由怖畏故,是名第一過患。

於諸惡行恒現行中,及於可愛諸雜染事,其心趣入,是名第二過患。

於涅槃界,深生怖畏增上力故,便能生起當來生等生死重病。如由怖畏增上力故,如是亦由於諸惡行,及於可愛諸雜染事,其心趣入增上力故,堪能生起當來生等生死重病。如生等病,眼等處癰,貪等毒箭,當知亦爾,是名第三過患。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離慢為因三種勝利。若隨緣起增上力故,於現法中,後有種子或增或減。由此為因,當來後有或生不生,以能攝受種子煩惱,或有集起,或滅沒故。一切世間及出世間所有法教,如實建立。

2.瑜伽師地論,卷28T30, 437b:云何離增上慢?謂於所得、所觸、所證無增上慢,離顛倒執。於真所得起於得想,於真所觸起於觸想,於真所證起於證想。

3.瑜伽師地論,卷33T30, 467a

又了相作意,於所應斷能正了知,於所應得能正了知,為斷應斷,為得應得,心生希願。勝解作意,為斷為得,正發加行。遠離作意,能捨所有上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捨所有中品煩惱。觀察作意,能於所得離增上慢,安住其心。加行究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加行究竟果作意,能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

4.瑜伽師地論,卷92T30, 821c:又,由四相名能隨順教授、教誡。

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

二、於諸受并所依滅,離增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

三、能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

四、能超越現在諸苦,見清淨故。

a.此中,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

b.如明依燈,如影依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c.於現法中以智慧刀,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

d.顯示遍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欲,不起瞋恚,不起愚癡,顯示見道。於其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5.瑜伽師地論,卷98T30, 863b

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明脫,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VIII.印老的解說

[參考] 1.cs.80

1.1.三種三昧

現在將三種三昧作綜合的觀察:《雜阿含》八○經(勝法印知見清淨經)佛告阿難說: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此經對三種三昧,有不同的看法。空三昧是由觀無常義,不起染著,心得清淨解脫──心厭有漏雜染,而傾向於離染的清淨解脫。這空定的境界並不很高,近於平常所謂「看得破」,只是心不外馳而求清淨解脫而已。無相三昧,是斷除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相的定。沒有貪、瞋、癡三毒煩惱,叫做無所有三昧。三者有其淺深次第:以空三昧的不隨境轉為基礎;進而無相三昧不見外六塵境;最後則無所有三昧內心的欲貪等不生起。這都還不是徹底的斷除,只是由定力的執持,在定境中暫伏,外不見六塵、內不起三毒而已。所以都還「不能離慢知見清淨」。要知見清淨,必須另起增上,修習以無我為出發的三昧。


1.2.遣除我我所

經云: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何而生?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由此可見到:在定境中不受外境所繫的暫時過程,還不是究竟;必需要徹底的遣除我我所,通達無自性之法法歸滅,見滅法不可量,平等寂靜不可得,即見到了涅槃寂滅理,才能離我慢而得知見清淨。見滅而得無我,因此而得解脫,也見於《雜含》一二六六經。如云:於眼眼識及色,……見滅知滅;故見眼眼識及色,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空等三三昧是不夠的,必須要體證到法法歸滅,不可得,才能我慢畢竟斷,得真正的知見清淨。所以,「空、無相、無願」三者叫做「解脫門」,它是解脫之門,本身尚未究竟,必須進一步體知我我所之為因緣假合,無常不可得而否定之,始能達到解脫。空,在這裡,是最前面的基本,而最後歸結所證達的也還是它(終歸於空)。


1.3.異譯本

此聖法印經有兩種異譯本,西晉竺法護譯的意義與《雜含》同;趙宋施護譯的則已改為修行三解脫門的次第;但同謂此三三昧還有慢在,未得究竟。故以空為出發,經無相、無所有(或無願),再觀無我我所而涅槃寂滅;這過程是完全一致的。此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與三解脫門的關係,也更可顯見其合一。此經名「聖法印」,《雜阿含》雖處處說到無常、無我等義,但並未名之曰法印;這要到《增一阿含》才見明說。那麼這經的「法印」,究竟是什麼?不是三法印或四法印,應該是證入解脫涅槃之門的三解脫門。 (性空學探源,p.83-p.86)


2.三種三昧的關係

2.1.怎樣的關係呢?

空,無相,無所有,雖有究竟的共同意義,而在修習的方法上,到底是有所不同的。如上文的分別論究,可見這三者在佛教界分別傳授修習的情形。眾生生死流轉的原因,一切眾生是相同的,解脫生死的法門,當然也是一致的。那末傳授修習中的三種三昧──空,無相,無所有,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


2.2.經文

說一切有部的『雜阿含經』(西元五世紀譯),有經名為「聖法印知見清淨」的,正是對上一問題提出了說明。異譯本,有西晉元康四年(西元二九四),竺法護在酒泉譯出的『佛說聖法印經』是最早的譯本,文字晦澀些、內容與『雜阿含經』相同。趙宋施護所譯的『佛說法印經』,譯出的時代極遲,內容有了很大的出入。依『雜阿含經』所說,全經可分為三段,內容為:

「若於空未得者,而言我得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

「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

「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一、能修得空三昧的,才能進而得無相、無所有三昧;如沒有修得空三昧的,那無相、無所有是不能修得的。這樣,在空,無相,無所有──三種三昧中,空三昧是有基礎的先導的地位。這不是說空是更高深的,而是說:如沒有空無我我所的正見,不可能有無相、無所有的正三昧;即使有類似的修驗,也是不能究竟解脫的。

二、不能離慢清淨的三種三昧,是有漏的三昧。空三昧觀五陰是無常磨滅法。『瑜伽論』解說為:「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心向於清淨解脫。無相三昧觀色、聲等六境相斷。「斷」是什麼意義?『大毘婆沙論』引「法印經說:若觀色、聲、香、味、觸相而捨諸相,名無相定,彼觀境界相而捨有情相」。『瑜伽論』說:「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依論師的意見,是捨斷有情相的。然依無相三昧的通義,境相不外乎色等六境;六境相斷,就是「於一切相不作意」的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觀貪、瞋、癡相斷,觀察而不起現行,說名為斷。這樣的三三昧,都還沒有離慢,知見也沒有清淨。慢,論師解說為「增上慢」,「麤我慢」,就是修行者自以為能修能證,覺得自己勝過別人的慢心。

三、離慢知見清淨的三昧,依經所說,是從因緣生滅而反觀自心的。前段所說:觀五陰無常、無我,觀色等相斷,觀貪等相斷,都是觀所觀法的空、無相、無所有。然解脫道的三昧,以無我我所為本。我我所是怎樣生起的?從見、聞、覺、知而生識,世俗的識,是有漏、有取的,有識就不離我我所。所以離慢而知見清淨的三昧,要反觀自己的心識,從因緣生。從無常因緣所生的識,當然是無常的。觀無常(的識)法,是有為(業煩惱所為的),行(思願所造作的),緣所生(的)法。緣所生法是可滅的,終歸於滅的,所以是離欲法,斷知法。這樣的觀察,從根源上通達空無我性,才能離我慢而得清淨知見──無漏智。這與『大空經』的先外空五欲,次觀五取陰而內空我慢,有同樣的意義。這是一切聖者修證的必由之道,成為佛法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所以名為聖法印ariya-dhamma-mudda(空之探,p.56-p.60)


3.三三昧‧三觸‧三法印

3.1.三組

『雜阿含經』所說的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集為一聚而被稱為「聖法印」。後來,依此而演化出意義相關的三組:(一)、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三三昧,也名三解脫門。(二)、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觸──三觸。(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

3.2.資料

在空、無相、無所有──三三昧中,除去無所有,加入無願,這樣的三三昧組成一聚,是佛教界所一致的。然對比漢譯與巴利藏所傳,非常的不一致。如『中阿含經』的『大拘絺羅經』說:「空,無願,無相,此三法異義異文」,這就是名稱不同,意義也不同。與之相當的『中部』『有明大經』,沒有這一段文。『相應部』「無為相應」,有空等三三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大正藏』八九0經)卻沒有。『長部』的『等誦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在所說的三法中,有空等三三昧,而此經的論──『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卻沒有。以上,是彼此的有無不定。

3.3.次第

次第方面,如『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大毘婆沙論』,『瑜伽論』,都是以空,無願,無相為次第;而南傳的『相應部』,『長部』,『增支部』,都以空、無相、無願為次第。這樣的次第先後不定,彼此的有無不定,可以推定為:這雖是佛教界所共傳的,而成立稍遲、受到了部派的影響。

3.4.三三昧

但到底為了什麼,三三昧中,略去無所有而增入無願呢?這可能,無所有已成為無所有處,與空相通的意義,漸漸的被忽略了。同時,佛法的要義,是如實知無常,苦,無我我所──空;厭,離欲,滅而得解脫。對於世間的有為諸行──苦,厭離而不願後有,是修解脫道者應有的心境。這所以無願取代無所有的地位吧!還有,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究竟是重於空離一切煩惱的,有為法的正觀。但在佛法開展中,對超越一切的涅槃,也增加了注意。如『中阿含經』(二一一)『大拘絺羅經』(大正一‧七九二中)說:「有二因二緣,住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相;二者,念無想界。是謂二因二緣住無想定」。

『中部』與此經相當的,是『有明大經』,無想定是無相心定的異譯。所說的無相,有二方面:一是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一是超越一切相的無相界──涅槃。修無相三昧的,要不作意一切相,又要作意於無相。如佛『化詵陀迦旃延經』,本來只是不依一切相──無一切相,而依此經演化所成的,無想以外,又要有想。有想的是:「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有滅涅槃」。這樣,空是重於無常、無我的世間;無相是離相以外,更表示出世的涅槃;無願是厭離世間,向於寂滅的涅槃:空,無願,無相──三三昧,三解脫門,就這樣的成立了。

3.5.三觸

三觸,也是與空,無所有(或無願),無相有關的。『中部』的『有明小經』說:「從想受滅起比丘,觸三觸:空觸,無相觸,無願觸」。『中阿含經』與之相當的;這樣說:「從滅盡定起時,觸三觸。云何為三?一者、不移動觸;二者、無所有觸;三者、無相觸」。『大毘婆沙論』與『瑜伽論』,也是這樣說的。三三昧與三觸,當然意義不同,但名目相通,是顯然可見的。試列表對比如下:圖片

三三昧 三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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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說 新說 『中阿含』 『中部』

空 空 不動 空

無所有 無願 無所有 無相

無相 無相 無相 無願

空,從觀慧得名的;不動,不為苦樂等所動,是從定得名的。不動與無所有、無相為一聚,使我們想到了『中部』的『善星經』,『不動利益經』──漢譯名『淨不動道經』。這兩部經所說不動;不動以後,是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漢譯無想處(即無相心處)。這與不動、無所有、無相──三觸的次第,是完全符合的。在『淨不動道經』中,不動,無所有,無相,都是依慧而立定名的。淨不動道的,如不能依慧得解脫,就生在「不動」。不動是在欲、色以上的。依『大空經』說:得四增上心(四禪),修內空、外空、內外空,不動,以「不移動」為目標。所以,不動是依第四禪而向解脫的空三昧;不得解脫而生於不動,就是一般所說的第四禪。三觸是與此有關的,論師有多種解說,其中,「有說:空是不動觸,無願是無所有觸,無相是無相觸」。這是約觀慧所作合理的解說。不動與第四禪有關,更引『中阿含經』(二一一)『大拘絺羅經』說(大正一‧七九二上──中)為證:「四因四緣生不移動定,云何為四?若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乃)至得第四禪成就遊。……三因三緣生無所有定,云何為三?若比丘度一切色想,(乃)至得無所有處成就遊。……二因二緣生無想定,云何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無想界」。

從初禪到四禪的修習(四)因緣,得不(移)動定。從度一切色想(空無邊處),到無所有的修習(三)因緣,得無所有處定。依二因緣得無想定──無相心定;不得解脫的,成非想非非想處定。如約定境說三觸,那就是第四禪,無所有處定,及無想定。

再說三法印。『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七一上、六六下)說:「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雜阿含經』雖集成三句,但沒有稱之為法印。集為一聚而名為三法印的,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上文所說,稱為聖法印的空,無所有,無相──三三昧,重於道的實踐,表示了出世聖慧的特相,是約觀慧方面說的。能導向解脫涅槃的觀慧,是正知見,如實的通達諦理,而與諦理相契合的。這樣,從所觀、所證方面說,足以表示佛法諦理的,也不妨名為法印了。佛說法,有知與行(也可說知是行的一分)。如實知「無常故苦,無常苦故無我我所」;或說:「無常,苦,空,無我」。即知而行的,如『雜阿含經』說:「正觀(觀,應作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於色(等)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如是於色、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在聖道的修行中,一再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大毘婆沙論』引經而解說:「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從經論的一再宣說,可見知而後能行;修行的重要層次,主要為:厭離,離欲,滅,解脫。無常,苦,無我(空),當然也可說是法印,但從知而行而證的佛法全體來說,無常等是偏於現實世間的正觀,而沒有說到理想──解脫涅槃的實現。這樣,諸行無常與厭離,諸法無我與離欲染,涅槃寂靜與滅盡、解脫,固然是相互對應的,而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是現實的諦理,涅槃寂靜是理想的證得。這樣的三法印,表徵著全部佛法的特色。

空等三三昧,與無常等三法印的關係,如下:

空 空 諸法無我

無所有 無願 諸行無常

無相 無相 涅槃寂靜

從空,無所有,無相,著重於正觀的三三昧,演化為空,無願,無相的三三昧,只是著重於出世道的出發於厭離,終於不願後有生死的相續而解脫。在聖道中,依無常(苦)而引發的厭離(無願),是有重要意義的。施護異譯的『佛說法印經』,對離慢知見清淨部分,解說為:「識蘊既空,無所造作,是名無作(無願的異譯)解脫門。……如是名為聖法印,即是三解脫門」。三法印與三解脫門合一,雖是晚期所譯,文義有了變化,但重視無常、無願,不失原始佛教的本意。(空之探究,p.60-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