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七(三五)心、意、識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支提竹園精舍。
2.此心,此意,此識
爾時、有三正士出家未久,所謂尊者阿[少/兔]律陀,尊者難提,尊者金毘羅。爾時、世尊知彼心中所念而為教誡:比丘!此心,此意,此識;當思惟此,莫思惟此,斷此欲,斷此色,身作證具足住。比丘!寧有色若常、不變易、正住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3.一切無常、苦、變易法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色是無常、變易之法,厭,離欲,滅,寂,沒。如是色從本以來,一切無常、苦、變易法。
4.安樂住
如是知已,緣彼色生諸漏、害、熾然、憂惱,皆悉斷滅。斷滅已無所著,無所著已安樂住,安樂住已得般涅槃。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5.結
佛說此經時,三正士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三正士
[經文] 爾時、有三正士出家未久,所謂尊者阿[少/兔]律陀,尊者難提,尊者金毘羅。
[參考] 1.阿[少/兔]樓馱
S. Aniruddha; P. Anuruddha;阿[少/兔]樓馱,阿那律陀,阿泥婁豆,阿那律;無滅,如意
1.1.一切經音義,卷26,T54, 478b:阿[少/兔]樓馱,亦名阿那律陀,亦云阿泥婁豆。並由梵音輕重有異。此云:無滅。佛弟子中得天眼者,此人最第一也。
1.2.一切經音義,卷71,T54, 769c:阿泥律陀:舊言阿那律,或云阿[少/兔]樓馱,亦言阿泥盧豆,皆一也。此云:無滅,亦云:如意。昔施[石*辛]支一食,於八十劫人天之中往來,受樂于今不滅,故云:無滅。又所求如意,亦名如意。即甘露飯王之子佛堂弟是也。
2.難提 P. Nandiya
2.1.增壹阿含經,卷3,T02, 557b:乞食耐辱,不避寒暑,所謂難提比丘是。
2.2.分別功德論,卷4,T25, 44a:所以稱難提比丘乞食第一者,餘比丘雖復乞食,或不具戒,或有貪心,或左右顧視,心不專一,或避寒暑。然此比丘當乞食時,都無此事,乞食既精,施者福多。今故引喻,以況大小。有人問射法,一人射百步懸毛,一人射地塵出,何者為難?答曰:懸毛為難,雖射而不著地,此不足言也。若施乞食,若施眾僧,何者為大?施真阿練。喻中懸毛施不得真,喻其射空。其事雖難有得有失。箭著地者,喻施眾僧。射毛雖精,有失者多。射地雖易,未曾失地。福田地厚,故無增減。阿練精麁,故有得失。難提得精故稱第一也。
3.金毘羅P. kimbila
3.1.增壹阿含經,卷3,T02, 557b:獨處靜坐,專意念道,所謂金毘羅比丘是。
3.2.分別功德論,卷4,T25, 44b:所以言金毘羅比丘者,常行七家乞食,不得過七。所以然者,立誓限七故也。乞食時欲福度眾生,專心念道無有貪想,若得好惡不以增減,隨次乞食不擇貧富。若一家、二家得食時,更有布施者,足則止,不足便受。若至七家不得食者,便還所止思惟行道,不念明日當至某家不至某家,都無分別之想,故名七家沙門也。還則靜坐,斂心在道。故稱,金毘羅於七家乞食為第一也。
4.增壹阿含經,卷16,T02, 629a:
爾時,跋耆國中有三族姓子:阿那律、難提、金毘羅。
5.cm.72:爾時,般那蔓闍寺林,有三族姓子共在中住。尊者阿那律陀、尊者難提、尊者金毘羅。
6.cm.185:爾時,牛角娑羅林有三族姓子共在中住。尊者阿那律陀、尊者難提、尊者金毘羅。
II.教誡
[經文] 爾時、世尊知彼心中所念而為教誡:比丘!此心,此意,此識;當思惟此,莫思惟此,斷此欲,斷此色,身作證具足住。
[論說] 當知由三分故,攝受圓滿涅槃:一、由隨順教授故,二、由正觀察一切行故,三、由永斷一切煩惱故。
1.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說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此據種類,不據剎那。即以如是記說、神變為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為教誡:一、於行處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如是宣說,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住處、依處。
2.又正觀察過去、未來、現在諸行,名正觀察一切諸行。T30,793b
III.漏、害、熾然、憂惱
[經文] 如是知已,緣彼色生諸漏、害、熾然、憂惱,皆悉斷滅。斷滅已無所著,無所著已安樂住,安樂住已得般涅槃。
[論說] 又有三漏;三漏為先而有欲害;欲害為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惱為先而有追求憂惱,如是一切皆永斷故,說名永斷一切煩惱。如是定住心善解脫,無相樂住無恐怖時,於現法中名入圓滿般涅槃數。T30,793b
IV.心、意、識同時出現的經文
[參考] 1.cs.289-290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
2.cs.322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3.cs.930而心、意、識久遠長夜正信所熏,戒、施、聞、慧所熏,神識上昇,向安樂處,未來生天。
4.cs.1086我說於世間,五欲意第六,於彼永已離,一切苦已斷。我已離彼欲,心、意、識 亦滅,波旬我知汝,速於此滅去。
V.心、意、識的相關資料
[參考] 1.心意識的內容
1.1.眾事分阿毘曇論,卷5,T26, 654a:
云何意根?謂若心意識。彼復云何?謂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
1.2.瑜伽師地論,卷27,T30, 430b:云何識界?謂眼、耳、鼻、舌、身、意識。又心意識三種差別是名識界。
2.心意識的同異
2.1.無有差別
2.1.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2,T27, 371a:
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三種差別云何?
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此三,聲別,義無異故。
如火,名火,亦名焰頂,亦名熾然,亦名生明,亦名受祀,亦名能熟,亦名黑路,亦名鑽息,亦名烟幢,亦名金相,如是一火有十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如天帝釋,亦名鑠羯羅,亦名補爛達羅,亦名莫伽梵,亦名婆颯縛,亦名憍尸迦,亦名設芝夫,亦名印達羅,亦名千眼,亦名三十三天尊,如是一主有十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如對法中,說受名受,亦名等受,亦名別受,亦名覺受,亦名受趣,如是一受有五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故契經說心意識三,聲雖有異,而無差別。
2.1.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38,T28, 281b:
問曰:心、意、識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如是等皆同一義,無有差別。如火,名火,亦名炎,亦名熾,亦名燋薪,如是等十名經說:帝釋名因陀羅,亦名憍尸迦,亦名釋迦,亦名千眼,一帝釋有如是等十名。如阿毘曇說受名為受,亦名別受,亦名等受,亦名覺受,一受有如是等五名。彼亦如是,一心法有三種名。
2.1.3.鞞婆沙論,卷5,T28, 449c:
問曰:心意識有何差別?一說者無有差別,心、意、識一義,無若干義。如此誦十種名,彼說火有十名,火、炎、燃熾、盡薪、惡黑、烟居、明炎、雪怨,此是火十名,彼同是一。如是誦火色者,說火色有十名:火赤多疫死,黃色起刀兵,紅炎有飢饉,雜色宜五穀,青色豐歡樂,白色國興盛,黑色境減損,此名火十色。如是餘契經說:謂痛、等痛、別痛、覺。是痛此雖多名是一痛。如是餘契經說偈:釋統勳大,千眼拘翼,日夫天王,因提在後。此雖十名故是一,如是說心意識同一義,非若干。
2.1.4.阿毘曇心論經,卷1,T28, 836c:心者,心、意、識義一異名。
2.1.5.五事毘婆沙論,卷2,T28, 993b:
問:心、意、識三有何差別?答:此無差別,如世間事,一說為多,多說一故。一說多者,如說:士夫為人、儒童等。多說一者,如說:鳥豆等同名再生。應知此中同依一事說,心、意、識亦復如是。
2.1.6.成實論,卷5T32, 274c:心意識體一而異名。若法能緣,是名為心。
2.2.有差別
2.2.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2,T27, 371b:
a.復有說者:心、意、識三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名心,名意,名識,異故。
b.過去、未來、現在
復次,世亦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
c.界、處、蘊
復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
d.種族、生門、積聚
復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
e.遠行、前行、續生
復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如有頌曰:
能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伏此心者,解脫大怖畏。
前行是意業。如有頌曰:諸法意前行,意尊意所引,意染淨言作,苦樂如影隨。
續生是識業。如契經說:入母胎時,識若無者,羯刺藍等不得成就,故知續生是識業用。
f.彩畫、歸趣、了別
復次,彩畫是心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諸傍生趣由心彩畫,有種種色。
歸趣是意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五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意根總領受彼所行境界,意歸趣彼作諸事業。
了別是識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識能了別種種境事。
g.滋長、思量、分別
復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脇尊者言:滋長、分割是心業,思量、思惟是意業,分別、解了是識業。應知此中滋長者是有漏心,分割者是無漏心;思量者是有漏意,思惟者是無漏意;分別者是有漏識,解了者是無漏識。心意識三是謂差別。
2.2.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38,T28,281b:
a.復有說差別者:名即差別,是名心,是名意,是名識。
b.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
c.說界時名心,說入時名意,說陰時名識。
d.性義是心義,輸門義是意義,聚義是識義。
e.遠行義,是心義。如偈說:獨行遠逝,不依於身,能調是者,解脫畏怖。
復次,前導義是意義。如偈說:意為前導,意尊意駛,意若念惡,即言即行,罪惡報應,如影隨形。生相續義是識義。
f.種種雜色義是心義,如說:比丘當知!畜生趣所以有種種雜色者,皆由心有種種故,有種種雜色。'歸屬義是意義,如說:比丘當知!此五根雖行種種境界,必待意分別,終歸屬意。分別物體相是識義。
g.增積義是心義,解了義是意義,別識義是識義。尊者婆奢說曰:增積義、斷義是心義,解了義、知義是意義,能識義、別識義是識義。增積是有漏,斷是無漏;解了是有漏,知是無漏;能識是有漏,別識是無漏。心意識是謂差別。
2.2.3.鞞婆沙論,卷5,T28, 450a:
a.心者過去,意者當來,識者現在。
b.界施設心,入施設意,陰施設識。
c.性義是心義,輸門義是意義,聚義是識義。猗性憍逸說心,性義是界義。恃財憍逸說意,輸門義是入義。恃命憍逸說識,陰者如怨家。
d.思是心,覺是意,知是識。尊者婆婆羅茶說曰:能思、能截是心,能覺、能惻是意,能知、能別是識。能思者是有漏,能截者是無漏;能覺者是有漏,能惻者是無漏;能知者是有漏,能別者是無漏。心意識是謂差別。
2.2.4.雜阿毘曇心論,卷1,T28, 872b:
意入者,是心意識,名、義、業、世、施設。彼名等所作差別應當知。
a.名者,名為心,名為意,名為識。
b.義者,集起是心義,思量是意義,別知是識義。
c.業者,遠知是心,前知是意,續生是識。
d.世者,過去世是意,當來世是心,現在世是識。
e.施設者,界施設心,入施設意,陰施設識。
2.2.5.五事毘婆沙論,卷2,T28, 993b:
a.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
b.復次,界施設心,處施設意,蘊施設識。
c.復次,依遠行業說名為心,依前行業說名為意,依續生業說名為識。
d.復次,由採集義說名為心,由依趣義說名為意,由了別義說名為識。此復云何?謂六識身者。
2.2.6.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T29, 21c:
論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
2.2.7.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3,T29, 180c :
釋曰:心以增長為義,能解故名意,能別故名識。善惡諸界所增長故名心,或能增長彼故名心,此心為他作依止說名意,若能依止說名識。如心意識三名一義如此。 cinotīti cittam / manuta iti manaḥ /vijānātīti vijñānam /citaṃ śubhāśubhair dhātubhir iti cittam /tad evāśārayabhūtaṃ manaḥ /āśritabhūtaṃ vijñānam ity apare /yathā cittaṃ mano vijñānam ity eko 'rthaḥ/
2.2.8.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11,T29, 394c:
論曰:心意識三,體雖是一,而訓詞等義類有異。謂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或種種義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或界、處、蘊施設差別,或復增長、相續業生種子差別。如是等類,義門有異,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異體一。
3.異門
瑜伽師地論,卷3,T30, 292c:
3.1.或立一種意:謂由識法義故。
3.2.或立二種:謂墮施設意,不墮施設意。初謂了別名言者意,後謂嬰兒意。
又初謂世間意,後謂出世間意。
3.3.或立三種:謂心意識。
3.4.或立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3.5.或立五種:謂五位差別:一因位,二果位,三樂位,四苦位,五不苦不樂位。
3.6.或立六種:謂六識身。
3.7.或立七種:謂依七識住。
3.8.或立八種:謂增語觸、相應有對觸、相應依、耽嗜依、出離有愛味、無愛味、世間、出世間。
3.9.或立九種:謂依九有情居。
3.10.或立十種者:無。
3.11.或立十一種:如前說。
3.12.或立十二種:即十二心,謂欲界善心、不善心、有覆無記心、無覆無記心。色界有三心除不善,無色界亦爾。出世間心有二種:謂學及無學。
4.勝義道理建立差別
4.1.瑜伽師地論,卷63,T30, 651b:
a.所依能依差別
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謂略有二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七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瀑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如是名依勝義道理建立所依能依差別。
b.諸識皆名心意識
復次,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餘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
c.何等為意?
何等為意?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思度為性,與四煩惱恒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六識以無間滅識為意。
d.何等為識?
何等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何等眼識?謂依眼緣色了別為性。何等耳識?謂依耳緣聲了別為性。何等鼻識?謂依鼻緣香了別為性。何等舌識?謂依舌緣味了別為性。何等身識?謂依身緣觸了別為性。何等意識?謂依意緣法了別為性。
e.轉
如是三種,有心位中心、意、意識,於一切時俱有而轉。若眼識等轉識不起,彼若起時,應知彼增俱有而轉。如是或時四識俱轉,乃至或時八識俱轉。
又一意識於一時間,分別一境、或二、或多、自境、他境,故說意識不可思議。
問:若彼末那於一切時思量為性相續而轉,如世尊說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答:名假施設,不必如義。又對治彼,遠離顛倒,正思量故。即此末那任持意識,令分別轉,是故說為意識所依。
又諸轉識或於一時一切唯與樂受相應俱有而轉,或於一時亦有苦受,或於一時亦有不苦不樂等受相應俱轉。阿賴耶識相應受,於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此於一切識流轉時,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或非苦樂俱行位中恒相續流,乃至命終無有斷絕。所餘三受當知思惟之所引發,非是俱生,時時作意引發現前。彼俱生受極微細,故難可分別。如是等類當知,是名勝義道理建立諸識俱有差別。
4.2.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T31, 666a:
云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何等為心?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
4.3.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T31, 701a:
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得增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子所積集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諸法種子故,又諸有情取為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生故。阿陀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壞故。又言心者,謂能積集一切法習氣故。
4.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T31, 702a:
當知此中由所緣故,釋義故,相應故,生起時故,顯了於意。何故聖道現前無染污意耶?由勝義智與我見現行極相違故,出聖道後,從阿賴耶識復更現起,以有學位未永斷故。又滅盡定望無想定,極寂靜故,此染污意不得現行。無間滅意者,由隨覺故,無間覺義是意義,當知此中隨顯相說。
4.5.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T31, 702a:
當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緣故,自性故,建立於識。
5.云何知有阿賴耶?
瑜伽師地論,卷51,T30, 579a
顯揚聖教論,卷17,T31, 565a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2,T31, 70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