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一(七七)斷知;S. 22. 25. Chandarāga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斷知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如是受、想、行、識欲貪斷,乃至未來世不復更生。
3.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當斷色欲貪
[經文]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
[解說] Yo, bhikkhave, rūpasmiṃ chandarāgo taṃ pajahatha. Evaṃ taṃ rūpaṃ pahīnaṃ bhavissati ucchinnamūlaṃ tālāvatthukataṃ anabhāvaṃkataṃ āyatiṃ anuppādadhammaṃ.s.22.25諸比丘!應當斷除對色的欲貪,如是色將被斷除,根本已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
[論說] 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何等為四?一、諸纏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前之二相,名煩惱斷;後之二相,說為事斷。T30, 791c
II.斷知
[參考] 相關資料
1.Cm.178何者魔王、魔王眷屬所不至處?謂比丘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知滅身觸成就遊,慧見諸漏盡斷知,是謂魔王、魔王眷屬所不至處。
2.cm.187云何知?云何見?此內身共有識及外諸相,一切我、我作及慢、使斷知,拔絕根本,終不復生?
3.Cs.61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
4.Cs.80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是名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
5.Cs.112佛告羅陀:善哉所問,當為汝說。於色憂、悲、苦惱盡,離欲、滅、息沒,是名色斷知。於受、想、行、識,憂、悲、惱苦盡,離欲、滅、息沒,是名受、想、行、識斷知。
6.Cs.357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緣行智,非餘無明緣行智,過去無明緣行智,非餘過去無明緣行智,未來無明緣行智,非餘未來無明緣行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無欲法、滅法斷智。是名七十七種智。
7.Cs.373佛告比丘:凡食摶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摶食斷知。摶食斷知已,於五欲功德貪愛則斷,五欲功德貪愛斷者,我不見彼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上,有一結使而不斷者,有一結繫故,則還生此世。云何比丘觀察觸食…如是觀者,觸食斷知。觸食斷知者,三受則斷。三受斷者,多聞聖弟子於上無所復作,所作已作故。云何比丘觀察意思食…如是觀者,意思食斷。意思食斷者,三愛則斷。三愛斷者,彼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諸比丘!云何觀察識食…如是觀者,識食斷知。識食斷知者,名色斷知。名色斷知者,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
8.Cs.387云何平治城塹?無明謂之深塹,彼得斷知,是名平治城塹。
9.Cs.490舍利弗言:若說法調伏欲貪,調伏瞋恚,調伏愚癡,是名世間說法者。若向調伏欲貪,向調伏瞋恚,向調伏愚癡,是名正向。若貪欲已盡無餘斷知,瞋恚、愚癡已盡無餘斷知,是名善斷。
10.Cs.644若比丘於此五根如實善觀察,如實善觀察者,於三結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於正覺,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11.Cs.936摩訶男!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
III.遍知---智遍知、斷遍知
[參考] 1.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T26, 924b:
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
云何智遍知?答:諸智、見、明、覺、現觀,是謂智遍知。
云何斷遍知?答:諸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斷遍知。
世尊或時於智,說遍知聲;或時於斷,說遍知聲。
1.1.於智,說遍知聲者。如伽他說:
儒童賢寂靜,能益諸世間,有智能遍知,貪愛生眾苦。
有智言應作,不作不應言,智者應遍知,有言無作者。
1.2.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
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1,T29, 112a:
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謂無漏智。斷遍知者,謂即諸斷。此於果上立因名故。
IV.所遍知法
[參考] 1.阿毘達磨法蘊足論,T26,715b
所遍知法云何?有二遍知:一智遍知,一斷遍知。
智遍知所遍知法云何?謂一切法皆是智遍知所應知故。
非智遍知所遍知法云何?謂如是法求不可得,無法非智所應知故。
斷遍知所遍知法,即是所應斷法。此復云何?謂有漏法。
非斷遍知所遍知法,即是非所應斷法。此復云何?謂無漏法。
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8,T28, 55a:
已斷者,所謂斷知,乃至廣說。
斷等復是何耶?答曰:阿羅漢三界結使斷,乃至廣說。
斷等復是何耶?答曰:阿羅漢三界結使斷,乃至欲界凡夫結使斷,應隨相說。
過去亦盡者,諸過去結已斷,乃至廣說。
斷者以聖道斷,乃至廣說。
3.又貪、瞋、癡,及餘煩惱,皆悉應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如多羅樹永斷根頂,無復遺餘,皆得當來永不生法,故名阿羅漢。又身、語、意三種惡行,皆應永斷。如來於彼,永斷遍知乃至廣說,故名阿羅漢。T26, 460c
4.又貪、瞋、癡,及餘煩惱所生種種難往趣法,如來於彼,永斷遍知。如多羅樹永斷根頂,無復遺餘,皆得當來永不生法,故名善逝。T26, 461a
V.斷遍知---九遍知
[參考] 1.眾事分阿毘曇論,T26, 648a:云何斷知法?謂二智:法智、比智。
2.顯揚聖教論,卷3,T31, 495b;cf. T31, 769a;T30, 619b, 751b;T28, 848a;T27,175a:
論曰:果斷有五種者,謂諸果中斷有五種:
一、諸纏斷,謂由四種對治故,遠離現行諸煩惱纏。
四對治者:一散亂對治,二顯了對治,三羸劣對治,四摧伏對治。散亂對治者,謂於前八妙法行中方便修習。或復於餘定地善法方便修習。顯了對治者,謂於第九法行方便修習。羸劣對治者,謂由先善根資助心故煩惱羸弱。摧伏對治者。謂由世間道隨力制伏煩惱種子。
二、隨眠斷,謂由出世間道隨力永斷煩惱種子。
三、永盡貪斷,謂由永斷隨眠惑故,貪煩惱斷。如永盡貪斷,如是第四永盡瞋斷,第五永盡癡斷。應知由極淨善通達見力,諸事煩惱畢竟斷故,名永盡。
斷遍知者,謂九遍知,諸果所攝,依斷遍知說。
一、欲繫見苦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諦有漏攝故。
二、色無色繫見苦及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界定地攝故。
三、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無為攝故。
四、色無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
五、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有為攝故。
六、色無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
七、五順下分結斷遍知,由出過下界故。
八、色貪盡遍知,由出過中界故。
九、無色貪盡遍知,由出過妙界故。
3.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1,T29, 112a:
諸斷總立九種遍知,謂三界繫見諦所斷煩惱等斷,立六遍知。所餘三界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三遍知。
4.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1,T29, 112b:
於此九中,且應先辯與忍智道為果差別。忍果有六,謂三界繫見斷法斷六種遍知。智果有三,謂順下分、色愛、一切結盡遍知,由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如何忍果說為遍知?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假立王名,或忍與智同一果故。
VI.四向、四果
[參考] 1.預流向、果T26, 463c
預流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預流果,謂此無間證預流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先未能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脩現觀,名預流向。
預流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遍知,謂有身見、戒禁取、疑。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一來果證,名預流果。
2.一來向、果
一來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一來果,謂此無間證一來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已斷多分品類。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脩現觀。或住預流果已,能進求一來果證,名一來向。
一來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遍知,及斷多分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一來果。
3.不還向、果
不還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不還果,謂此無間證不還果。彼於欲界貪欲、瞋恚,由世間道,或先永斷。於四聖諦,先未現觀,今脩現觀。或住一來果已,能進求不還果證,名不還向。
不還果者,謂現法中,於五順下分結已永斷遍知,謂有身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阿羅漢果證,名不還果。
4.阿羅漢向、果
阿羅漢向者,已得無間道,能證阿羅漢果,謂此無間證得最上阿羅漢果。或住不還果已,能進求阿羅漢果證,名阿羅漢向。
阿羅漢果者,謂現法中,貪、瞋、癡等一切煩惱,皆已永斷,名阿羅漢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