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六(七二)所知法;S. 22. 23 Pariññā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3.所知法
云何所知法?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所知法。
4.智
云何為智?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是名為智。
5.智者
云何智者?阿羅漢是。阿羅漢者,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廣說無量,諸數永滅。是名說所知法、智及智者。
6.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
[經文] 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
[解說] Pariññeyye ca, bhikkhave, dhamme desessāmi pariññañca. s.22.23諸比丘!我當說應被遍知的法與遍知。
[論說]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T30,790c
II.所知法
[經文] 云何所知法?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所知法。
[論說] 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T30,790c
III.智
[經文] 云何為智?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是名為智。
[解說] Katamā ca, bhikkhave, pariññā? Yo, bhikkhave, rāgakkhayo dosakkhayo mohakkhayo. Ayaṃ vuccati, bhikkhave, pariññā”ti. S.22.23諸比丘!什麼是遍知?諸比丘!貪盡、瞋盡、癡盡,此稱為遍知。
[論說] 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T30,790c
IV.智者
[經文] 云何智者?阿羅漢是。阿羅漢者,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廣說無量,諸數永滅。是名說所知法、智及智者。
[論說] 1.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此即如來、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所以者何?且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T30,790c
2.云何無損惱寂滅?謂與一切依不相應,違背一切煩惱諸苦流轉生起。轉依所顯真無漏界,如說:苾芻永寂滅名真安樂住。又如說:言實有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等生起,亦有有生、有起、有作、有為、有等生起。若當無有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等生起,我終不說有生、有起、有作、有為、有等生起、有永出離。由實有無生、無起、無作、無為、無等生起。是故我說:有生、有起、有作、有為、有等生起、有永出離。世尊依此密意說言: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是謂寂滅。由於此中,所具功德難了知故,名為甚深。極寬博,故名為廣大。無窮盡故,名為無量。數不能數,無二說故,名為無數。云何此中數不能數?謂有、非有不可說故,即色、離色不可說故,即受、離受不可說故,即想、離想不可說故,即行、離行不可說故,即識、離識不可說故。所以者何?由此清淨、真如所顯一向無垢,是名無損惱寂滅。T30,577b
[參考] 1.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6,T26, 715b:
所遍知法云何?有二遍知:一智遍知、二斷遍知。
智遍知所遍知法云何?謂一切法皆是智遍知所應知故。
非智遍知所遍知法云何?謂如是法求不可得、無法、非智所應知故。
斷遍知所遍知法,即是所應斷法。此復云何?謂有漏法。
非斷遍知所遍知法,即是非所應斷法。此復云何?謂無漏法。
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18,T28, 133c:
如說:佛告比丘:我今當說智所知法、智、成就智者。
2.1.云何智所知法?
云何智所知法?答曰:五陰是也。
問曰:如智知一切法,何以但說知五陰耶?
答曰:若作是問者,如下章答。所以唯知苦。此中應盡說之。
評曰: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此中說斷智,不說知智。知五陰,不知一切法故。
問曰:若然者,應作此論。如五陰是二智所知,謂知智、斷智。何以世尊捨知智,說斷智耶?答曰:或有說者,以因此五陰得斷知智故。下答知滅等。是中盡應說。
2.2.云何為智?
云何為智?答曰:一切結盡,乃至廣說。
問曰:如佛說一切盡是名斷界。此中,何以說一切結盡是斷智耶?
答曰:此是如來教化有餘略勝之言。
復有說者:若說結盡,當知盡說一切有漏行斷。如上說,若過去者一切盡滅耶?彼中答者。此盡應說。
2.3.云何成就智者?
云何成就智者?答曰:漏盡阿羅漢是也。
問曰:如學人處處有智,何以唯說阿羅漢是智人耶?
答曰:或有說者:此是如來有餘之說,乃至廣說。
復有說者:以勝故如上答。無學人勝學人。此中應廣說。
復有說者:學人隨其所知,不悉捨有。無學人隨其所知,悉能捨有。此中亦說。云何為說。答曰:一切結盡。誰盡一切結?唯是無學人。
復有說者:此文應如是說。云何知智:答曰:若知、見、明、覺、現觀等,乃至廣說。亦如說賢年少等,乃至廣說。云何斷智?答曰:一切結盡。亦如說我今當說法智,乃至廣說。
3.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T26, 924c:
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34,T27, 176b:
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
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4.1.所遍知法
此中所遍知法,謂五取蘊者。
問:依何遍知而作是說,為智遍知?為斷遍知?設爾,何失?若依智遍知說,則應說一切法為所遍知。何故但說五取蘊?是若依斷遍知說,亦不應理。以五取蘊通二遍知所遍知故,不應但說依斷遍知。
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智遍知說。
問:若爾,則應說一切法為所遍知。何故但說五取蘊是?
答:如四諦中,但說苦諦為應遍知。彼釋所以即是此因。
有餘師說:此中但依斷遍知說。
問:此五取蘊通二遍知所遍知故,不應但說依斷遍知而作是說?
答:如四諦中,但說滅諦是應作證。釋彼所以即是此因。
此中復有一不共因,謂斷遍知唯於取蘊可得,非餘。
4.2.遍知自性
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者。
問:餘契經說:一切行斷、離、滅,名斷、離、滅界。一切行者,即是一切有漏之法。何故此中但說一切煩惱永斷名斷遍知?
答:彼經了義是無餘說,此不了義是有餘說。謂世尊說:煩惱為先諸有漏法皆永斷故。
a.復次,以諸煩惱難斷,難破,難可超越,故偏說之。
b.復次,以諸煩惱多諸過患,迷失正理,障礙涅槃及諸聖道,是故偏說。
c.復次,以諸煩惱是自性斷,斷已,不成就。餘有漏法非自性斷,斷已,猶成就,是故偏說煩惱永斷。
d.復次,以諸煩惱正與聖道展轉相違,餘有漏善、無覆無記即不如是,是故偏說。如燈與闇展轉相違,非器、油、炷。然燈生時,正能破闇,亦令器熱、油盡、炷燋。如是聖道與諸煩惱互相違故,聖道現前正斷煩惱,亦令所餘有漏法斷,彼與煩惱同對治故。
4.3.能遍知
能遍知者,謂阿羅漢,乃至廣說。
問:有學亦是能遍知者,何故但說阿羅漢耶?
a.答:就勝說故,謂無學法於諸法中,最為殊勝。無學補特伽羅於諸補特伽羅中,最為殊勝,是故偏說。
b.復次,學雖遍知,未能遍斷。無學遍知,亦能遍斷,是故偏說。
c.復次,此中但說斷遍知者,無學於此圓滿究竟。有學不爾,是故偏說。
d.復次,以遍斷故,名斷遍知。有學不爾,是故不說。
e.復次,前說一切煩惱永斷,名斷遍知。今說成就此遍知者唯阿羅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