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雜阿含-61

五八(六一)永斷無餘;cs.982cf.cs.890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總說五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


3.細說五蘊

3.1.色受陰

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3.2.受受陰

云何受受陰?謂六受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受陰。復次、彼受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3.3.想受陰

云何想受陰?謂六想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想,乃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陰。復次、彼想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3.4.行受陰

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復次、彼行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3.5.識受陰

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


4.隨信行

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5.隨法行

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6.須陀洹果

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


7.阿羅漢

比丘!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


8.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 法住智

[經文] 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

[論說] 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

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T30,787b


II.涅槃智

[經文] 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論說] 涅槃智者,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T30,787b

[參考]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6T29, 34c:復有聖教能顯涅槃唯以非有為其自性,謂契經言:所有眾苦皆無餘斷,各別捨棄、盡、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生。此極寂靜,此極美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為涅槃。

āgamaś cāpy abhāvamātraṃ dyotayati / evaṃ hy āha /"yat svalpasya duḥkhasyāśeṣaprahāṇaṃ pratiniḥsarge vyantībhāvaḥ kṣayo virāgo nirodho vyupakṣamo 'staṃgamaḥ anyasya ca duḥkhasyāprati sandhir anutpādo 'prādurbhāvaḥ /etat kāntam etat praṇītaṃ yaduta sarvopādhipraniniḥsargas tṛṣṇākṣayo virāgo nirodho nirvāṇam" iti /


III.無餘斷等八相

[經文] 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

[論說] 1.T30,787c

又無餘斷,三相應知: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

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界者,三界如前應知。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

2. T30,766b

無餘斷者,謂是總句。

永棄捨者,諸纏斷故。

永變吐者,隨眠斷故。

永滅者,未來解脫故。

永盡者,過去解脫故。

永離欲者,現在解脫故。

永寂靜者,由見道故。

永滅沒者,由修道故。

當知此中,由二種道斷煩惱事,顯無餘斷。

3.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2T16, 843a

復言世尊:云何此愛永斷無餘?世尊告曰:見修所斷煩惱斷故,下分、上分諸結斷故,畢竟斷故,未來苦果諸愛斷故,現在苦果諸愛斷故,是名此愛無餘永斷。

復言世尊:云何棄捨?世尊告曰:諸見所斷煩惱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變吐?世尊告曰:諸修所斷煩惱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永盡?世尊告曰:諸下分結已永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遠離?世尊告曰:諸上分結已永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永滅?世尊告曰:畢竟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寂靜?世尊告曰:未來苦果愛永斷故。

復言世尊:云何隱沒?世尊告曰:現在苦果愛永斷故。

4.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5T31, 682a

何故名無餘永斷?由餘句故。

何故名永出?永出諸纏故。

何故名永吐?永吐隨眠故。

何故名?見道對治得離繫故。

何故名離欲?修道對治得離繫故。

何故名?當來彼果苦不生故。

何故名寂靜?於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

何故名?餘所有事永滅沒故。

5.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8T31, 733b

何故名無餘永斷?由餘句故。謂無餘永斷是標句,餘是釋句。是故說言:由餘句故。由後別句釋此總故。纏及隨眠皆悉永斷故,名無餘永斷。

何故名永出?永出諸纏故。此依斷諸纏說,謂已生者皆遠離故。

何故名永吐?永吐隨眠故。此依斷隨眠說,謂除根本永不生故。

如是諸滅由見、修道對治別故,建立二種,盡及離欲故。次問言:

何故名?見道對治得離繫故。煩惱聚中餘少分故,亦名為盡。

何故名離欲?修道對治得離繫故。由彼修道離諸地欲漸次所顯,故名離欲。

由有如是俱離繫故,當來苦滅故。次問言:何故名?當來彼果苦不生故,能成未來苦不生法,故名為滅。

又於現法憂惱寂靜故。次問言:何故名寂靜?於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

何故名?餘所有事永滅沒故。宿業煩惱所感諸蘊自然滅盡,故名為沒。由如是等別句,釋前無餘永滅總句。

[參考] 類似經句---永斷無餘等

1. Cs73:云何捨擔?若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永斷無餘已,滅已,吐盡,離欲,滅沒

2.集異門足論,T26, 394a:寂靜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cm162),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貪染惱心令不解脫,瞋染惱心令不解脫,癡染惱心令不解脫。苾芻!當知!此貪、瞋、癡無餘永斷,變吐、除棄、愛盡、離染、永滅、靜、沒,名真寂靜。

3.法蘊足論T26, 459a:云何名為以無量門正為開示滅真是滅?謂正開示,即上所說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永沒,名為舍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所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無動,亦名無沒,亦名無熾,亦名無熱,亦名安隱,亦名惔怕,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涅槃。


IV.不相續、不起、不出

[經文] 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

[論說] 1.T30,787b

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

2. T30,766a

不相續者,謂死歿已後,餘識不生故。

無取者,謂無所住識,無有趣入名色事故,自體永不生故。

無生長者,謂無有名色更增廣故。


V. 妙、靜、離、滅

[經文] 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論說] 1.T30,787c

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

2.T30,766a

愛盡者,謂不希求未來事故。

離欲者,謂無現在受用憙樂故。

者,謂餘煩惱斷故。

涅槃者,謂無餘依故。

3.T30, 655c

云何滅諦?所謂一切煩惱永斷。又此永斷由八種相,如前應知。此中,愛盡、離欲者,此顯有餘依涅槃界。永滅、涅槃者,此顯無餘依涅槃界。

[參考] 1.集異門足論,T26, 394a

捨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先所執受無智、無明,越正路法,今時應捨、應變吐、應除棄。苾芻!當知!最勝捨處,謂棄捨一切依、愛盡、離染、永滅、涅槃。是故苾芻應成就此涅槃,若成就此涅槃,說名成就最勝捨處。是名捨處。


2.一切行皆寂止者,謂諸五蘊皆止息故。T30,766a

3.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5T31, 682b:如是滅諦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

云何相?煩惱離繫故。

云何相?苦離繫故。

云何相?樂靜事故。

云何相?常利益事故。

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8T31, 734b:滅諦有四種相: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

何故名相?煩惱離繫故,謂流轉因煩惱離繫故名滅。

何故名相?苦離繫故。行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蘊離繫故名靜。

何故名相?樂淨事故。諸煩惱苦究竟離繫,自然樂淨以為自體故名妙。

何故名相?常利益事故。不復退還,最極安隱。如其次第名常利益、安隱利益、最勝善性是滅諦相。

5.須菩提!是一切法前後際斷故,即是寂滅,即是妙寶,所謂空、無所得、愛盡、無餘、離欲、涅槃T25, 558c


VI. 隨信行、隨法行

[經文] 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論說] 1. 二門:他教授、多聞思求

1.1.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T30,787b

1.2.大智度論,卷40T25, 349b

初入無漏道鈍根者,名隨信行,是人初依信力,故得道,名為隨信行。利根者,名隨法行。是人分別諸法,故得道,是名隨法行。

2. 三種現觀邊智

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漏智,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T30, 787b

3.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T30,787b

[參考] 1.Cs.892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內六入處,云何為六?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於此六法觀察忍,名為信行,超身離生,離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命終,要得須陀洹果。若此諸法,增上觀察忍,名為法行,超昇離生,離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終,要得須陀洹果。若此諸法,如實正智觀察,三結已盡、已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決定不墮惡趣,定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此等諸法,正智觀察,不起諸漏,離欲解脫,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如內六入處,如是外六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愛身,六界身,五陰,亦如上說。

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45T27, 232a

如世尊說:隨信、隨法行超異生地,未得預流果,定不命終。

問:何故名異生地

答:一切聖者皆名同生。此異於彼,故名異生。容受異生,名異生地。

問:若爾,聖者異異生,故應名異生。

答:一切聖者同會真理,同見、同欲,故名同生。異生不爾,可厭賤故,立異生名。不應為難。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容起異見、異類煩惱,容造異業,容墮異界,往異趣等,而受生故,名異生地。

復次,容信異師,廣說乃至求異果故,名異生地。

大德說曰:異於正法及毘奈耶,而受生故,名為異生。是諸異生生長依處,名異生地。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79b

問:隨信行者,如有爾所信,亦有爾所慧。隨法行者,如有爾所慧,亦有爾所信。何故一名隨信行?一名隨法行耶?

答:

3.1.但信他,展轉修行,而入聖道。或自思察,展轉修行,而入聖道。若但信他,展轉修行,入聖道者,名隨信行。若自思察,展轉修行,入聖道者,名隨法行。

3.2.復次,或由因力、加行力、不放逸力,皆不廣大,而入聖道。或由三力皆悉廣大,而入聖道。若由三力皆不廣大,入聖道者名隨信行。若由三力皆悉廣大,入聖道者名隨法行。

3.3.a.復次,或由止行而入聖道,或由觀行而入聖道。若由止行入聖道者,名隨信行。若由觀行入聖道者,名隨法行。

b.復次或樂奢摩他,或樂毘鉢舍那。樂奢摩他者,名隨信行。樂毘鉢舍那,名隨法行。如樂憙欲亦爾。

c.復次,或由止為先而入聖道,或由觀為先而入聖道。若由止為先入聖道者,名隨信行。若由觀為先入聖道者,名隨法行。

d.復次,或有奢摩他增或有毘鉢舍那增。奢摩他增者,名隨信行。毘鉢舍那增者,名隨法行。

e.復次,或由止熏心,依觀得解脫。或由觀熏心,依止得解脫。若由止熏心依觀得解脫者,名隨信行。若由觀熏心,依止得解脫者,名隨法行。

f.復次,或有鈍根或有利根。若鈍根者,名隨信行。若利根者,名隨法行。

g.復次,或有說智或有開智。有說智者,名隨信行。有開智者,名隨法行。

h.復次,或由緣力而入聖道,或由因力而入聖道。若由緣力入聖道者,名隨信行。若由因力入聖道者,名隨法行。

i.復次,或得增上心奢摩他,非增上慧毘鉢舍那。或得增上慧毘鉢舍那,非增上心奢摩他。前名隨信行,後名隨法行。

3.4.a.復次,如世尊說:二因、二緣能生正見。一外聞他法音,二內如理作意。若外聞他法音多者,名隨信行。若內如理作意多者,名隨法行。

b.復次,如契經說:人有四法多有所作。一親近善士,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若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多者,名隨信行。若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多者,名隨法行。

c.復次,或有多住無貪善根,或有多住無癡善根。多住無貪善根者名隨信行,多住無癡善根者名隨法行。

d.復次,或有外信有情,或有內思正法。外信有情者,名隨信行。內思正法者,名隨法行。

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80,b

見道中,依利、鈍別,建立二種補特伽羅:謂隨信行及隨法行。

5.阿毘曇心論經卷3T28, 849cT28, 910c

隨法行利見此在於十五者,見道所攝十五心人。若利根者,說隨法行。智慧隨法行,故名隨法行。此障不信於他義也。隨信行非利,當知亦在中者,即此十五心人。若軟慧者,說隨信行。是信他法,得行義也。彼人信現在前慧隨順,與彼相違說法行。

6.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T29, 122b

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者。諸利根名,隨法行者。由信隨行,名隨信行。彼有隨信行,名隨信行者。或由串習此隨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隨信行者,彼先信他隨行義故。准此應釋隨法行者,彼於先時,由自披閱契經等法,隨行義故。

7.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0T26, 499c

7.1.云何未知當知根?謂已入正性離生者,所有學慧慧根,及隨信、隨法行。於四聖諦,未現觀為現觀,故諸根轉,是名未知當知根。

7.2.云何已知根?謂已見諦者,所有學慧慧根,及信勝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而現觀為斷餘煩惱,故諸根轉,是名已知根。

7.3.云何具知根?謂阿羅漢,所有無學慧慧根,及慧解脫、俱解脫。於四聖諦,已現觀,而現觀為得現法樂住,故諸根轉,是名具知根。

8.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T26, 926cT27, 209c

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

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VII. 隨信行

[參考] 1.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答:此隨信行補特伽羅,先凡位中稟性多信,多愛、多淨、多勝解、多慈愍,少思惟、少稱量、少觀察、少簡擇、少推求。彼由多信、多愛、多淨、多勝解、多慈愍故,得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由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以無量門分別開示: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便作是念:善哉!善哉!所言諦實,定不虛妄,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我於今者應懃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作是念已,遂勤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由勤觀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故。便於後時後分,修得世第一法,從此無間生苦法智忍,相應聖道觀欲界行為無常或苦或空或無我,隨一現前,乃至未起道類智現在前,爾時名隨信行,是名隨信行補特伽羅。T26,435b

2.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從他求請教授教誡,由此力故修證果行。非如所聞、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唯由隨他補特伽羅信而修行,是名隨信行補特伽羅。T30,424c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78a

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信、多愛、多恩、多樂、多隨順、多勝解。不好思量、觀察、簡擇。由彼稟性多信等故,有時遇佛或佛弟子,為說法要、教授、教誡。,廣為開闡無常、苦、空、無我等義。彼作是念:所為我說,無常、苦、空、無我等義,甚為善哉。欲令我修如是觀行,我應無倒精勤修學。彼勤修學無常、苦、空、無我等觀,既淳熟已,漸次引起世第一法。次復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一切皆名隨信行者。此隨信行補特伽羅,或是預流向,或是一來向,或是不還向,謂若具縛或乃至斷五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預流向。若斷六品或乃至斷八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一來向。若離欲染或乃至離無所有處染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不還向。

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79a

問:何故名隨信行?

答:由彼依信,隨信行故,名隨信行。謂依有漏信,隨無漏信行;依有縛信,隨解脫信行;依有繫信,隨離繫信行。由信為先,得入聖道。如是種類補特伽羅從本以來,性多信故。

4.1.若聞他勸:汝應務農,以自存活。彼不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作。

4.2.或聞他勸:汝應商賈,或應事王,或應習學書算、印等種種伎藝,以自存活,亦不思察。廣說乃至,聞已便作。

4.3.或聞他勸:汝應出家。亦不思察:為應出家、不應出家?為能出家、不能出家?為能持戒、不能持戒?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他勸已,即便出家。

4.4.既出家已,若聞他勸:汝應誦習。彼不思察:為應誦習、不應誦習?為能誦習、不能誦習?為有宜便?為無宜便?為素怛纜?為毘柰耶?為阿毘達磨?聞他勸已,即便誦習。

4.5.或聞他勸:營理僧事。亦不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作。

4.6.或聞他勸:住阿練若。亦不思察:我為應住?為不應住?我為能住?為不能住?為有宜便?為無宜便?聞已便住。彼漸次修聖道加行,展轉引起世第一法,無間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名隨信行。


VIII. 隨法行

[參考] 1.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

答:此隨法行補特伽羅,先凡位中稟性多思惟,多稱量、多觀察、多簡擇、多推求;少信、少愛、少淨、少勝解、少慈愍。彼由多思惟、多稱量、多觀察、多簡擇、多推求故,得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由遇如來或佛弟子宣說正法、教授、教誡。以無量門分別開示,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便作是念:善哉!善哉!所言諦實,定不虛妄。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我於今者應自審知,應自審見,應自審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作是念已,便自審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由自審察:諸行無常,有漏行苦,一切法空、無我故。便於後時、後分,修得世第一法。從此無間,生苦法智忍相應聖道,觀欲界行為無常、或苦、或空、或無我,隨一現前乃至未起道類智現在前,爾時名隨法行,是名隨法行補特伽羅。T26,435c

2.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如其所聞、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不從他求教授、教誡,修證果行,是名隨法行補特伽羅。T30,424c

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78b

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思、多量、多觀察、多簡擇。不好信、愛、思、樂、隨順及與勝解。由彼稟性多思等故,有時遇佛或佛弟子,為說法要、教授、教誡。廣為開闡無常、苦、空、無我等義。彼作是念:所為我說無常、苦、空無我等義,我應觀察:為實?為虛?審觀察已,知無顛倒。復作是念:甚為善哉!欲令我修如是觀行,我應無倒精勤修學。所餘廣說如隨信行。

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79b

問:何故名隨法行?

答:由彼依法,隨法行故,名隨法行。謂依有漏法,隨無漏法行;依有縛法,隨解脫法行;依有繫法,隨離繫法行。由慧為先,得入聖道。如是種類補特伽羅從本以來性多慧故。

若聞他勸:汝應務農,以自存活。彼便思察:我為應作?為不應作?我為能作?為不能作?為有宜便?為無宜便?審思察已,然後作之。餘廣如前隨信行說。彼漸次修聖道加行,展轉引起世第一法,無間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名隨法行。


IX. 須陀洹果

[經文] 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

[論說] 1.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品。T30,787c

2.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T30,787c


X. 阿羅漢

[經文] 比丘!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

[論說] 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在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得解脫。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T30, 787c


XI. 果位

[論說] 成實論,卷1T32, 245c

問曰:以何法故名之為僧?

答曰:四行、四得,戒、定、慧等功德清淨,故名為僧。四行者,行須陀洹、行斯陀含、行阿那含、行阿羅漢。四得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

1.行須陀洹

行須陀洹有三種人: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隨無相行。

1.1.信行[本論認為是凡夫位,非於十五心中]

a.信行者,若人未得空、無我智。信佛法故,隨佛語行,故名信行。

如經中說:我於是事以信故行。

b.若得真智,則不名隨信行。

如經中說:知不作者、不信者等,是名上人。

c.是故,當知未得真智,名隨信行。

如經中說:若人於法能以少慧觀忍樂者,是名信行。過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於其中間不得命終,是名信行。

d.是人在聞、思慧中,正觀諸法,心忍、欲、樂。雖未得空、無我智,能生世間似忍法心,自此以來名過凡夫地。所以者何?後當廣說。

若無信等五根,是人則住外凡夫中。是人漸習得煖法等修慧,仍本名故,亦名信行。以終不及法行人故。是經應言:要必當得須陀洹果。不應言:不得命終。所以者何?是信行者以尚遠故。如郁伽長者供養眾僧。天神示言:某是阿羅漢,某是行阿羅漢者,乃至某是須陀洹,某是行須陀洹者。若在十五心中,不可得示。當知行須陀洹者,有近、有遠,是名信行

1.2.法行[本論認為是凡夫位,非於十五心中]

法行者。是人得空、無我智。在煖、頂、忍、第一法中,隨順法行。謂空、無我等是名法行。

1.3.無相行[本論將聖者位放於此]

是二行人,入見諦道,見滅諦故,名無相行。

是三種人,名行須陀洹果者,世俗道中無斷結故,不得名為行。三果者。此事後當說。


2.須陀洹

須陀洹者,如佛經說:若人斷三結,身見、疑、戒取,名須陀洹,不墮惡道,必得正智,極至七有。

問曰:若須陀洹見諦所斷煩惱都盡,滅無量苦,如池喻經說。何故但言斷三結耶?

答曰:此事後當廣說。謂身見盡故,餘等亦盡。不墮惡道者,後業聚中,亦當廣說。必至菩提者,是人入法流中,必至涅槃。如木在恒河離八因緣,必到大海。極七有者,是人於七世中無漏智熟。如歌羅羅等七日變成,又如服酥等極至七日,堅病則消,又如親族限至七世,又如七步蛇螫人身時,以四大力故得至七步。以毒力故,不得至八,又欺誑法極至七世,又如七日出時則劫燒盡,如是七世集無漏慧燒煩惱盡,又法應七有。有須陀洹今世入涅槃,有第二、第三、極至第七,是名須陀洹。


3.行斯陀含

行斯陀含者,思惟所斷結有九品。若斷一、二至三、四、五,是名行斯陀含者。有人言:以一無礙道斷。是事不然。佛經中說:以無量心斷。如斧柯喻經中說。又行斯陀含者,亦名家家。是人或二,或三往來,或於現身,得入涅槃,是名行斯陀含者。


4.斯陀含

斯陀含者,一來此間,便入涅槃。是人思惟所斷結薄,住是薄中,名斯陀含。是斯陀含,或今世入涅槃。


5.行阿那含

行阿那含者,若斷第七、第八品結,是人皆名行阿那含。斷第八品,是名一種。行阿那含者,或有今世即入涅槃。


6.阿那含

盡離欲界九品結故,名阿那含。是阿那含差別八種:所謂中陰滅者,有生有滅者,有不行滅者,有行滅者,有上行至阿迦尼吒滅者,有至無色處者,有轉世者,有現滅者。隨上、中、下根,故有差別。

6.1.中陰滅者,亦有三種上、中、下根。有阿那含深厭世間,有少障礙,不得現滅,是人則於中陰中滅。

生亦三種,謂生滅者、行滅者、不行滅者。

6.2.生滅者,生時深厭離有,即入涅槃,是名生滅,以根利故。

6.3.或有生已,諸無漏道自然在前,不加勤行而入涅槃,是不行滅,以根中故。

6.4.或有生已,深畏受身,勤修行道,乃入涅槃,是名行滅,以根鈍故。

6.5.上行滅者亦有三種,若從一處終,至一處生,便入涅槃,是名利根。二、三處生,是名中根。一切處終,一切處生,是名鈍根。從初禪至廣果天,是名決定。到廣果已若生淨居,是人不復到無色處,以樂慧故。

6.6.若入無色處者,是人終不生淨居天,以樂定故。

6.7.轉世者,若先世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後轉身得阿那含果,是人不入色、無色界。

6.8.現滅者,第一利根,即於現身得入涅槃。


7.行阿羅漢

7.1.信解脫、見得

復有二人:一名信解脫,二名見得。是二人者,根差別故。若鈍根學人在思惟道,名信解脫。利,名見得。

7.2.身證

若阿那含具八解脫,是名身證。是等皆名行阿羅漢者,以斷結同故。


7.8.阿羅漢

若盡斷滅一切煩惱名阿羅漢。阿羅漢有九種:退相、守相、死相、可進相、住相、不壞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不退相。是諸阿羅漢,以得信等根,故有差別。

7.8.1.最鈍根者是名退相,退失三昧。退三昧故,無漏智慧不能現前。

7.8.2.守相者,根小勝故,若護三昧則不退失,不護則退。前退相者,雖護亦退。

7.8.3.死相者,根又小勝,深厭諸有。是人不能得三昧故,無漏智慧難得現前,設得喜失,故求死也。

7.8.4.住相者,若得三昧,不進,不退是名住相。前三種在退分三昧。住相者在住分三昧。

7.8.5.可進相者,若得三昧,轉深增益,是人住在增分三昧。

7.8.6.不壞相者,得三昧已,種種因緣不能敗壞,是人住在達分三昧,慧最利故。善取三昧入、住、起相,故不可壞。

7.8.7.因滅盡定故,有二人不得此定,名慧解脫。

7.8.8.得此定者,名俱解脫。

7.8.9.不退相者,所得功德盡無退失。如經中說:佛語比丘:若我弟子以床輿我,我先所得盡無退失。如是九種名無學人,先十八學人及九無學,是二十七人,名為一切世間福田。僧中具足,是故應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