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七五)如來、羅漢差別;S. 22. 58. Sambuddha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比丘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
3.如來為法根
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4.如來、羅漢差別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5.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如來、應、等正覺
[經文] 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
[解說] Tathāgato, bhikkhave, arahaṃ sammāsambuddho rūpassa nibbidā virāgā nirodhā anupādā vimutto sammāsambuddhoti vuccati.s.22.58諸比丘!如來、應供、等正覺,因為厭、離欲、滅、不取著於色故,而解脫,稱為等正覺。
II.阿羅漢慧解脫
[經文] 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
Bhikkhupi, bhikkhave, paññāvimutto rūpassa nibbidā virāgā nirodhā anupādā vimutto paññāvimuttoti vuccati. s.22.58諸比丘!慧解脫比丘,也因為厭、離欲、滅、不取著於色故,而解脫,稱為慧解脫。
III.問差別
[經文] 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
[參考] cs.684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是名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種種別異?
[解說] Tatra kho, bhikkhave, ko viseso, ko adhippayāso, kiṃ nānākaraṇaṃ, tathāgatassa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paññāvimuttena bhikkhunāti? s.22.58諸比丘!此中,如來、應供、等正覺與慧解脫比丘,有何差別?有何不同,有何差異?
[論說] 1.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T30,791b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4,T27, 280b:
以無學位,解脫平等故,總立一補特伽羅。如契經說:如來解脫與阿羅漢苾芻解脫等無差別。
3.或有一人作如是念:如來與彼最極下劣得慧解脫阿羅漢果,無有差別,謂依解脫作是思惟:如來解脫與慧解脫阿羅漢果所有解脫,無有差別。T30, 866b
IV.法根、法眼、法依
[經文] 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參考] cs.684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解說] Bhagavaṃmūlakā no, bhante, dhammā bhagavaṃnettikā bhagavaṃpaṭisaraṇā. Sādhu vata, bhante, bhagavantaññeva paṭibhātu etassa bhāsitassa attho. Bhagavato sutvā bhikkhū dhāressantīti. S.22.58大德!諸法是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依。善哉!大德世尊!願開示所說義,諸比丘從世尊聽聞後,當受持。
[論說] 諸法皆以世尊為本者,由佛、世尊是其最初現等覺故。T30, 767c
世尊為眼者,現等覺已,為諸天人等開示故。T30, 767c
世尊為依者,所說法中隨所生起一切疑惑皆能遣故。T30, 767c
V.如來、羅漢差別
[經文]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參考] cs.684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者,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自知,得三菩提;於未來世,能說正法覺諸聲聞,所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說道,為眾將導;然後聲聞成就隨法,隨道,樂奉大師教誡教授,善於正法。是名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種種別異。
[解說] Tena hi, bhikkhave suṇātha, sādhukaṃ manasi karotha bhāsissāmīti.s.22.58諸比丘!因此,諦聽!善作意!我當說。
Tathāgato, bhikkhave, arahaṃ sammāsambuddho anuppannassa maggassa uppādetā, asañjātassa maggassa sañjanetā, anakkhātassa maggassa akkhātā maggaññū, maggavidū, maggakovido; maggānugā ca, bhikkhave, etarahi sāvakā viharanti pacchāsamannāgatā. S.22.58諸比丘!如來、應供、等正覺,是未起道能起者,未生道能生者,未說道能說者,知道者,覺道者,善巧道者。諸比丘!聲聞隨道而行,之後具足而住。
[論說] 1.自然等覺菩提
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此不與諸聲聞共。T30,791b
2.能說正法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何等為五?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
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
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
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
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T30,791b
3.行正行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又彼成就聲聞種性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性。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T30,791b
VI.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
[參考] 類似經文
1.Cs.28,365佛告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
2.Cs.34,35,46,58,103,104,108,197,209,263,301,347,827,926,937,1023,1024,1175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3.Cs.41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實知,如實見。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若心得解脫者,則為純一。純一者,則梵行立。梵行立者,離他自在,是名苦邊。
4.Cs.288若比丘於老死厭患、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名法師。
5.Cs.345若比丘真實者,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6.Cs.645於此五根如實觀察者,不起諸漏,心得離欲解脫,是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
7.Cs.684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
8.Cs.892此等諸法正智觀察,不起諸漏,離欲、解脫,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善解脫。
9.Cs.969尊者舍利弗即於彼彼法觀察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VII.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
[參考] 類似經文
1.瑜伽師地論,卷18:T30, 374c
誰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於何住何學,不懼後世死?
戒慧自熏修,具定念正直;斷諸愁熾燃,正念心解脫。
能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住此於此學,不懼後世死。
今此頌中言「勝類」者,即是四種勝上姓類。一、婆羅門,二、剎帝利,三、吠舍,四、戍達羅。以法、以正、以制、以導,教勝類生,故名為獎。此中顯示唯佛世尊能以法、以正、以制、以導,教勝類生。由此因緣,世尊自顯唯我獨為真獎導者。故為彼天作如是說:「具戒、具慧以自熏修。」又唯世尊能為四種勝上類生,宣說出離一切眾苦聖八支道,此中世尊亦自顯示是真說者。
云何具戒?謂佛世尊昔菩薩時,棄上妙欲,捨離居家,受持身語所有律儀。
云何具慧?謂即於彼受持身語律儀住者,起如是相,內正思惟,深心籌量,審諦觀察「今此世間多遭艱苦,所謂若生、若老。」如經廣說。
云何自熏修?謂於往昔無量餘生,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於六波羅蜜多,修習善修習;由彼因緣,今無師自然心趣出離,又於眾緣所生諸行,以微妙智能隨悟入。
云何具定?謂能乃至離無所有處欲,證得非想非非想處。
云何具念?謂依如是所得勝定,為斷見斷諸煩惱故,修四念住。即以如是所修念住為其導首,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云何正直?謂彼生起逆流正直聖八支道,能斷見斷所有煩惱,於逆流道得預隨流。
云何永斷一切愁憂熾燃?謂從諦現觀俱得成不還者,又能永斷五下分結,瞋恚似順愁憂,貪欲似順熾燃,於如是等皆已永斷。
云何正念?謂為永斷上分諸結,復更修習四種念住,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云何心解脫?謂已永斷上分結故,於二種障心善解脫,謂煩惱障及所知障。其心如是善解脫故,得成如來、應、正、等覺。廣說如經。由此故能獎勝類生,開出離道。
諸有四種勝類,隨一於此聖教愛樂正行,為欲證得聖八支道,於三學中勤修學者;彼定能證聖八支道及涅槃果。由證彼故,不懼當來生、老、病、死。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略顯示「唯佛世尊能令四類速得清淨,彼若於此能正修行,不唐捐故。」
又復示現「如來聖教,善說正法及毘柰耶。」
又復示現「佛是天人無上大師。」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2.瑜伽師地論,卷18,T30, 378a:
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名大覺者。
3.瑜伽師地論,卷37,T30,495c:
無師自然獨處三千大千世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T31, 694b:
佛薄伽梵是契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性,一分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眾依法隨學法為依者,法界所流故。
5.解脫道論,卷6,T32, 426b:
佛者,世尊自然無師,於未聞法正覺、正諦,能知一切,得力自在,此謂為佛。
6.菩薩善戒經,卷2,T30,973c:無師而學,自然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7.菩薩地持經,卷2,T30, 899b:無師自然,成等正覺。
VIII. 知道、覺道、識道、說道
[參考] 類似經文
1.Cm121世尊諸不調者令得調御,諸不息者令得止息,諸不度者而令得度,諸不解脫者令得解脫,諸不滅訖者令得滅訖,未得道者令其得道,不施設梵行令施設梵行。知道、覺道、識道、說道。世尊弟子於後得法,受教,受訶。受教、訶已,隨世尊語,即便趣行,得如其意,善知正法。
2.Cs.1212世尊不調伏者能令調伏,不寂靜者能令寂靜,不穌息者能令穌息,不般涅槃者能令般涅槃。如來知道,如來說道,如來向道。然後聲聞成就,隨道,宗道,奉受師教,如其教授,正向欣樂、真如善法。
3.別譯雜阿含經,卷12,T02, 457b:
世尊能使不調者調,不寂滅者使得寂滅,苦惱之者能使安隱。未入涅槃者使得涅槃。如來是知道者,是示道者,是說道者,是導道者。將來弟子相續不絕,世尊教法次第修道,恒相教習,隨順正法,常應擁護。親愛善法。
4.大寶積經,卷57,T11, 333c:
佛言:善哉!善哉!難陀!如來所說必無差異,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語者、不誑語者,欲令世間長夜安樂獲大勝利、是知道者、是識道者、是說道者、是開道者、是大導師。
5.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12,T24, 259a:
佛言:善哉!善哉!難陀!如來所說必無差異,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語者、不誑語者,欲令世間長夜安樂獲大勝利,是知道者、是識道者、是說道者、是開道者、是大導師。」
6.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卷1,T26, 328c:
經曰:而作是念: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一切智慧,所作已辦,除諸重擔,度諸有險道,滅無明,得真明,拔諸箭,斷渴愛,成法船,擊法鼓,吹法螺,建法幢,轉生死種,示涅槃性,閉塞邪道,開於正路,離諸罪田,示于福田。
論曰:能觀清淨者,示現已得菩提故。如經:而作是念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得菩提者,示現勝彼聲聞、辟支佛證智故。如經:得一切智慧故。
彼得一切智慧者,有十七種。何等十七?
一者、本願滿足,如經:所作已辦故。
二者、捨離所取重擔,如經:除諸重擔故。又重擔者,所謂五陰。
三者、善斷一切諸煩惱障,如經:度諸有嶮道故。
四者、善斷一切智障,如經:滅無明故。
五者、證如實妙法,如經:得真明故。
六者、離一切邪箭,如經:拔諸箭故。
七者、離諸顛,如經:斷渴愛故。
八者、成就出世間慧,如經:成法船故。
九者、轉妙法輪,如經:擊法鼓故。
十者、出無我妙聲,善能降伏一切諸魔,如經:吹法螺故。
十一者、善能降伏一切外道,如經:建法幢故。
十二者、善斷一切諸結因緣,如經:轉生死種故。
十三者、說世間出世間妙法,如經:示現涅槃性故。
十四者、善能遠離顛倒取相。如經:閉塞邪道故。
十五者、轉八聖道,如經:開於正路故。
十六者、善能遠離外道福田,如經:離諸罪田故。
十七者、示現三寶福田,如經:示于福田故。
IX. 慧解脫阿羅漢
[參考] 類似經文
1.別譯雜阿含經,卷8,T02, 434c: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
2.十住毘婆沙論,卷11,T26, 83a:
無礙解脫者,解脫有三種:一者於煩惱障礙解脫,二者於定障礙解脫,三者於一切法障礙解脫。是中,得慧解脫阿羅漢,得離煩惱障礙解脫。共解脫阿羅漢及辟支佛,得離煩惱障礙解脫,得離諸禪定障礙解脫。唯有諸佛具三解脫,所謂煩惱障礙解脫、諸禪定障礙解脫、一切法障礙解脫。總是三種解脫故,佛名無礙解脫。
3.阿毘曇毘婆沙論,卷57,T28, 401a:
問曰:若慧解脫阿羅漢,能起根本禪現在前者,佛經云何通?如說:蘇尸摩問諸比丘:云何起諸禪現在前?諸比丘答蘇尸摩:當知我等是慧解脫人。答曰:慧解脫有二種:一是少分,二是滿分。少分慧解脫者,能起一禪、二禪、三禪現在前。滿分者,乃至不能起一禪現在前。此中,說少分慧解脫。經中說滿分慧解脫,是故二俱善通。
4.瑜伽師地論,卷26,T30, 425b:
云何慧解脫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已能證得諸漏永盡,於八解脫未能身證具足安住,是名慧解脫補特伽羅。
5.瑜伽師地論,卷67,T30, 670c:
若諸異生聲聞,名未得眼;預流、一來及不還等,名已得眼。慧解脫阿羅漢,名清淨眼。若具三明俱分解脫,名極清淨眼。
6.成實論,卷12,T32, 339c:
問曰:若八解脫是滅煩惱法,則一切阿羅漢悉皆應得。答曰:皆得,但不能入。若得諸禪定,則能得入。問曰:行者若無禪定,云何能得身心空,及盡諸煩惱?答曰:是人有定而不能證,更有如電三昧,因是三昧得盡煩惱。如經中說:我見比丘欲取衣時有煩惱,取衣已即無煩惱,如是等。所以者何?心如電,三昧如金剛,真智能破煩惱。又此義佛第三力中說:所謂諸禪、解脫、三昧、入、垢、淨差別如實知。於中,禪名四禪。有人言:四禪、四無色定,皆名為禪。解脫,名八解脫。三昧,名一念中如電三昧。入,名禪、解脫、三昧中,得自在力。如舍利弗說:我於七覺中能自在出入,故知慧解脫阿羅漢有諸禪定,但不能入,深修習故能自在入。
7.成實論,卷16,T32, 368a:
問曰:慧解脫阿羅漢無定亦但有慧?答曰:此中但遮禪定,必當應有少時攝心乃至一念。如經中佛說比丘取衣時,有三毒,著衣已則滅。無有經說散亂心中能生真智,皆說攝心生如實智。
8.坐禪三昧經,卷2,T15, 280c:不能入諸禪,未到地中諸漏盡,是名慧解脫。
9.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6,T26, 436a:
云何慧解脫補特伽羅?答:若補特伽羅,雖於八解脫身未證具足住,而已以慧永盡諸漏,是名慧解脫補特伽羅。
10.阿毘曇心論,卷2,T28, 820a:
慧解脫當知不得滅盡定者,此六無著若不成就滅盡定,是說慧解脫,是慧力解脫,非定力。
11.阿毘曇心論經,卷3,T28, 851b,914a:
當知慧解脫不得滅盡定者,是六種阿羅漢中,若不得滅盡定者,當知是慧解脫。慧解脫者,彼唯慧力得解脫,故名慧解脫。
12.阿毘曇甘露味論,卷1,T28, 973c:云何慧解脫?不得滅盡定,是慧解脫。
13.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3,T31, 754b:
慧解脫補特伽羅者,謂已盡諸漏,而未具證八解脫定,唯究竟斷慧所對治煩惱障故。
14.成實論,卷1,T32, 246c:
不壞相者,得三昧已種種因緣不能敗壞。是人住在達分三昧,慧最利故。善取三昧入、住、起相,故不可壞,因滅盡定故。有二人不得此定,名慧解脫。
15.成實論,卷14,T32, 351a:
又有二種解脫:慧解脫、心解脫。若說斷,即是離無明,故慧得解脫。若說離欲,即是離愛,心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