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雜阿含-214

二七六(二一四)無常、有為、心緣生,cf.s.35.93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眼識,彼無常,有為,心緣生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緣生眼識,彼無常,有為,心緣生。


3.觸、受、想、思,諸法無常,有為,心緣生

色若眼、識,無常,有為,心緣生;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諸法無常,有為,心緣生,所謂觸、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4.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無常,有為,心緣生

[論說] 復次、由四因緣,於法無我能到究竟。謂一切法皆無我者,除識自性,識諸因緣,識諸助伴,其餘所有不可得故。又識自性是無常故;又此因緣是無常故;又此助伴是無常故。T30,81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