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禪林寶訓131.教人責己恕人,當返觀而自知矣

131.教人責己恕人,當返觀而自知矣

佛眼謂高菴曰:見秋毫之末者,不自見其睫。舉千鈞之重者,不自舉其身。猶學者明於責人,昧於恕己者,不少異也(真牧集)


《禪林寶訓筆說》:南康軍雲居高菴善悟禪師,泮州李氏子,嗣佛眼遠禪師,南嶽下十五世。秋毫者,莊子曰:秋獸生毛至微。孟子曰: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謂世人有眼力精明者,能見秋毫之微末,卻不自見其眼上之睫。睫,眉毛也。又有壯力勇健者,能舉千鈞之重,而不能自舉其身。三十斤為一鈞。比二者猶之乎學者責人最明,恕己便昧。恰似與不見睫、不舉身者,無異也。

不自見,不自舉,是人說不到的地位。試看明昧在誰?知此,可以與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