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雜阿含46經

雜阿含4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想、行、識受陰。 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智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
  若可閡、可分,是名色受陰:指所閡,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受陰;復以此色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相是受受陰;復以此受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名想受陰;復以此想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為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相是行受陰;復以此行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是故,名識受陰;復以此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諸比丘!彼多聞聖弟子於此色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為現在色所食,過去世已曾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 復作是念:『我今為現在色所食,我若復樂著未來色者,當復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 作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色,不樂著未來色,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患,向滅。 多聞聖弟子於此受……想……行……識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現在為現在識所食,於過去世已曾為識所食,如今現在;我今已為現在識所食,若復樂著未來識者,亦當復為彼識所食,如今現在。』
  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識,不樂未來識,於現在識生厭、離欲、滅患,向滅,滅而不增,退而不進,滅而不起,捨而不取。
  於何滅而不增?色滅而不增;受、想、行、識滅而不增。
  於何退而不進?色退而不進;受、想、行、識退而不進。
  於何滅而不起?色滅而不起;受、想、行、識滅而不起。
  於何捨而不取?色捨而不取;受、想、行、識捨而不取。
  滅而不增,寂滅而住;退而不進,寂退而住;滅而不起,寂滅而住;捨而不取,不生繫著;不繫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I.宿命智
[經文]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智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
[論說]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為三?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別。T30,795a
[解]由三種相貌,善說法的佛法與惡說法的外道,對於平等的五蘊事中,宿住隨念,應當知道雜染、清淨有他的不同。哪三種?就是惡說法的外道的宿住隨念,對於彼五蘊諸行的自相、共相,不能如其真實知道,就對於五蘊諸行,或是全部計度為常,或是一部分是常,或是計度為非常,或是計度為無因。善說法的佛法的宿住隨念,因為如其真實知道的緣故,沒有錯誤的分別,這稱為第一種善說法的佛法與惡說法的外道,這二個宿住隨念的差別。

II.三世
[經文]諸比丘!彼多聞聖弟子,於此色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為現在色所食,過去世已曾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復作是念:我今為現在色所食,我若復樂著未來色者,當復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作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色,不樂著未來色,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向滅。
[論說]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T30,795a
[解]又,惡說法的外道,隨順他依照何種禪定引發宿住隨念,不能夠如其真實了知是過去五蘊是苦,就生起愛味。由於愛味的緣故,對於過去諸行,深深地生起顧戀;對於未來諸行,深深地生起欣求樂著;對於現在諸行,不能修習行向厭、離欲、滅。善說法的佛法,應當知一切與彼外道互相違背,是名第二種二念的差別。

III.減、退、滅、捨
[經文]減而不增,寂減而住;退而不進,寂退而住;滅而不起,寂滅而住;捨而不取,不生繫著。
[論說]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為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挍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麤重常所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煩惱復二:纏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挍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挍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若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三二念差別。又於此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煙。何以故?於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障者,不如實知其性弊劣諸行體相,於人、天身及彼眾具,謂為高勝,是故彼二說名高視。愛猶如煙,令心擾亂不得安隱,是故名煙。T30,795a
[解]又惡說法的外道,這樣錯誤的心行,因為四種雜染所雜染的緣故,能感招後有。
1)什麼是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第一種,業雜染。若是種種新的業造作,之後屢屢再作,令其增長。若是種種過去的業,數數觸動之後,但是尚未轉變、捨棄,這些都是業雜染。第二種,見、我慢纏雜染。若是對於五蘊諸行,錯誤地分別,生起薩迦耶見,生起這樣的見解之後,對於其他有情,譬如用種種的沙門、婆羅門等,與自己作比較,來稱量,就會認為自己比較殊勝,或是自己與對方相等,或是自己比對方低劣,這樣稱名為見、我慢纏雜染。第三種,愛纏雜染。對於自己本身,或是對於自己以外的人,所生起的貪欲,在貪愛的內心活動中,應該知道他的相貌,這稱為愛纏雜染。第四種,彼隨眠雜染。在身心前後連續無間斷中,恆常為見、我慢、愛三種品類麤重隨眠所跟隨、追逐,這稱為名彼隨眠雜染。
2)這四種,整體可歸納為二種,就是業與煩惱。煩惱又可分二種,纏及隨眠。在五蘊諸行中,首先生起錯誤地我執,之後生起貪著。由於這二種強大力量的關係,雖然還有其餘的煩惱雜染,但是採取這二種。在這二種煩惱,若是對於五蘊諸行,不與其他人比較、稱量,僅是對自己生起錯誤的執著,這種情況,說為見。若是與其他人比較、稱量,說名我慢。這樣的錯誤執著,是屬於無明的類別。由此無明的類別為先生起,之後,才會發動、生起貪著,名為愛品。
3)由於無明品與愛品這二種根本煩惱,使令眾生在生死中流轉不能斷絕。若是在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夠正確的修行的人,能夠斷除這樣四種雜染,在現世中能達到涅槃。又,由於斷除這樣四種雜染這個緣故,能夠安住在究竟圓滿的涅槃。若是不這樣斷除四種雜染的話,尚且不能夠安住於彼分涅槃,更何況究竟涅槃!是名第三二念差別。
4)又,在這裡當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煙。為什麼?在五蘊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蓋障礙的人,不能如其真實的知道他們的體性是弊惡、下劣,這些是五蘊諸行自體的相貌。對於人、天身及彼眾多資具,認為高貴、殊勝,因此,見、我慢這二個,說為高視。愛猶如煙,令心擾亂,不得安隱,因此名為煙。

IV.自相
1)受云何?謂領納。想云何?謂了像。思云何?謂心造作。
[解]什麼是受?就是領納所緣境。這時候心裏面有所覺受,這時候才算是受。如果境界現前,你不覺受,就是不受。樂受是歡喜受,苦受不歡喜受。什麼是想云何?了別所緣境的相貌。取那個相貌,是想的作用。什麼是思云何?就是開始行動,怎麼樣對我有利,我要採取行動。
2)受作何業?謂愛生所依為業。想作何業?謂於所緣,令心發起種種言說為業。思作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等為業。
[解]受做什麼事呢?就是愛著心的生起,要以受為所依。受,有苦受、有樂受、有不苦不樂受,所以有別離愛、有和合愛、有俱相違的愛。想做什麼事呢?就是在所緣境上,觀察它各式各樣的差別相,然後安立種種名字;利用種種名字,就發出來種種的言說,這都是想所做的事情。思做什麼事呢?就是它能發動尋、伺心所的活動,就是粗動的分別、微細的分別。各式各樣清淨的尋、伺,或是染污的尋、伺,各式各樣。由思心所發動,就是有目的的尋、伺。身業和語業也是由思心所發動。
3)云何自相相?謂自類自相,或各別自相。此所思惟,名自相相。
[解]什麼是自相的相貌呢?就是各自的類別、自類的相貌,比如色法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各式各樣的都是色法。青黃赤白等對受想行等,就叫做自類;自類而有自己的相貌,如色變礙就是它的自相。或是各別的自相,如色有很多種色,都有各別的自相。這樣思惟色受想行識,就叫做自相相。
4)云何共相相?謂諸行共相,或有漏共相,或一切法共相。此所思惟,名共相相。
[解]什麼是共相的相貌呢?一切有為法是以無常為共有的相貌。或是一切有漏法是以苦為共相。或是一切法是以無我為共相。能這樣思惟:一切有漏法的共相,思惟一切法的共相,名為共相相。
5)云何麤相?謂所觀下地一切麤相。
[解]什麼是麤的相貌呢?就是所觀察的下地欲界,觀察欲界的一切境界,不管是依報和正報都是粗鄙、苦惱相。
6)云何靜相?謂所行上地一切靜相。
[解]什麼是靜的相貌呢?就是所行上地的色界、無色界,一切境界都是清淨、寂靜。
《披尋記》三九四頁:
云何麤相及靜相等者:有過患義,是麤性義。若彼彼地中過患增多,即由如是過患增多性故,名為麤性。若彼彼地中過患減少,即由如是過患減少性故,名為靜性。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七卷十七頁)。如欲界對初靜慮,欲界為麤,初靜慮為靜。如是乃至無所有處對非想非非處,無所有處為麤,非想非非想處為靜。是名所觀下地一切麤相,及與所行上地一切靜相。
云何建立三世?謂諸種子不離法故,如法建立,又由與果、未與果故。若諸果法、若已滅相,是過去。有因未生相,是未來。已生未滅相,是現在。
[解]怎麼樣建立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根據什麼來說這三個事情?就是諸種子不離法。諸種子,就是一切法的種子。一切現行的諸法,一活動的時候,在阿賴耶識裏面就熏成種子,所以種子是不能夠離一切現行諸法,就是色法和心法。如法建立,如在這裏說就是隨順,隨順一切現行的法來建立三世。怎麼樣建立呢?種子是隱微的,種子的形相是不容易看出來,要觀察現行諸法的變化才可以建立時間。種子已經生出現行,就是過去;若沒有生現行的時候,就是未來;正生現行的時候,就是現在。約種子能生一切法的差別上來建立三世。又由種子已經給你果報,就叫做過去。未與果就是未來,現在與果就是現在。若果已經消滅的情況,就叫做過去。還是種子,果還沒生,就是未來。已生還沒有消滅,就叫做現在。時間,過去、現在、未來本身沒有體性,要按照一切法的因果的情況來建立三世。
7)云何領納相?謂隨憶念過去曾經諸行之相。
[解]什麼是領納的相貌呢?心隨著因緣,憶念過去曾經經過的諸行之相,就是經過事情的相貌在心裏面現出來。
8)云何分別相?謂思未來諸行之相。
[解]什麼是領納的相貌呢?內心思惟將來的事情,就叫做分別相。
9)云何俱行相?謂分別現在諸行之相。
[解]什麼是俱行的相貌呢?分別現在諸行之相。所分別的有為法的相貌和能分別的心是同時存在的,所以叫做俱。

I.色受陰
[經文]若可閡、可分,是名色受陰。指所礙,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受陰。復以此色受陰,無常、苦、變易。
[解說]1)S.22.79諸比丘!為什麼稱為色?諸比丘!被敗壞,所以稱為色。為何所敗壞耶?因寒而敗壞,因熱、飢、渴、虻、蚊、風、熱、蝎、蛇所觸而敗壞,諸比丘!因此,所惱壞故名為色。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T29,3b:色復云何欲所惱壞?欲所擾惱,變壞生故(vipariṇāma)。有說:變礙故(pratighāta),名為色。
3)tatthayaṃkiñcisītādīhiruppanalakkhaṇaṃdhammajātaṃsabbantaṃekatokatvārūpakkhandhotiveditabbaṃ.vism.443此中,有任何寒冷等壞相之法,當知一切總括為色蘊。

II.受受陰
[經文]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相是受受陰。
[解說]1)S.22.79諸比丘!為什麼稱為受?諸比丘!領受稱為受。領受什麼?領受樂、苦、不苦不樂,諸比丘!因此,領受名為色。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T29,4a:受蘊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3)itaresupanayaṃkiñcivedayitalakkhaṇaṃsabbantaṃekatokatvāvedanākkhandho.vism.452把一切有覺受相的總括為受蘊。

III.想受陰
[經文]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名想受陰。
[解說]1)S.22.79諸比丘!為什麼稱為想?諸比丘!能取像稱為想。取像是什麼?執取青、黃、赤、白。諸比丘!因此,取像名為想。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T29,4a:想蘊謂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復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
3)yaṃkiñcisañjānanalakkhaṇaṃsabbantaṃekatokatvāsaññākkhandho.vism.452把一切有想念相的總括為想蘊。

IV.行受陰
[經文]為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相是行受陰。
[解說]1)S.22.79諸比丘!為什麼稱為行?諸比丘!能造作有為稱為行。能造作有為是什麼?能造作有為的色為色性,能造作有為的受為受性,能造作有為的想為想性,能造作有為的諸行為行性,能造作有為的識為識性。諸比丘!因此,能造作有為名為行。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T29,4a: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
3)yaṃkiñciabhisaṅkharaṇalakkhaṇaṃsabbantaṃekatokatvāsaṅkhārakkhandho.vism.452把一切有行作相的總括為行蘊。

V.識受陰
[經文]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是故名識受陰。
[解說]1)S.22.79諸比丘!為什麼稱為識?諸比丘!了別稱為識。了知是什麼?了知醋、苦、辛、甘、苛、不苛、鹹、不鹹。諸比丘!因此,了知名為識。
2)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T29,4a: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此復差別有六識身,謂眼識身至意識身。
3)yaṃkiñcivijānanalakkhaṇaṃsabbantaṃekatokatvāviññāṇakkhandhotiveditabbo.vism.452把一切有識知相的總括為識蘊。

VI.宿命智通
1.十地經論,卷5,T26,158a:
宿命智通者誰能念?智能念故,如經是菩薩如實念知無量宿命諸所生處故。念何等事?如經亦能念知一生乃至念知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云何念?因名字差別,如經我本在某處如是名故。家差別,如經如是姓故。貴賤差別,如經如是生故。好醜差別,如經如是色故。供饍差別,如經如是飲食故。業行差別,如經如是壽命如是久住故。衰利成壞差別,如經如是受苦樂,我於彼死,生於此間,於此間死,生於彼間故。是中,家差別者,謂父母差別。貴賤差別者,剎利、婆羅門等差別。業行差別者,命差別,時、非時死故。是中,種種相貌者,一切諸相差別,如經種種相貌故。說者名稱,如經說故姓相者家姓等故。如經姓相等皆能念知故。」
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9,T28,592c,597a:
云何憶念宿命證智明?若智生,憶念無量宿命,憶念一生、二、三、四、五、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百生、千生、萬生、十萬生、無量百生、無量千生、無量萬生,或無量劫壞,或無量劫成。我本在彼,如此名,如此姓,如此生,如此食,如此命,如此命短,如此命久住,如此處苦樂。從彼終,生從彼,於彼終復生彼。如此具足憶念若干宿命,是名憶念宿命智證明。
3.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T26,391:
云何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答:如實憶知諸宿住事,謂如實憶知過去世,或一生、或十生、或百生、或千生、或百千生、或多百生、或多千生、或多百千生、或壞劫、或成劫、或壞成劫、或多壞劫、或多成劫、或多壞成劫。我於如是有情聚中,曾作如是名,如是種,如是姓,曾食如是食,曾受如是苦如是樂,曾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量邊際。我曾從彼處死,生於此處。復從此處死,生於彼處。於如是等若形相、若因緣、若言說、無量種宿住事,皆能隨念如實憶知,是名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前生相續智,是名明。

VII.眾生生死智證
1.十地經論,卷5,T26,158a:
生死智通者,誰能見?以天眼見故,清淨者,審見故。過人者,遠見故,如經是菩薩以天眼界清淨過人故。見何等事?謂眾生生死等,如經見諸眾生若生若死乃至隨所造業皆如實知故。云何見?如經是諸眾生成就身惡業乃至隨業受報皆如實知故。
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9,T28,593a,597a:
云何眾生生死智證明?若智生,天眼清淨過於人眼。見眾生生死,好色、惡色,惡道、善道,卑、勝。知眾生如所造業,此眾生身惡行成就,口惡行成就,意惡行成就,謗聖人,邪見,行邪見業。身壞命終生惡道,地獄、畜生、餓鬼。此眾生身善行成就,口善行成就,意善行成就,不謗聖人,正見,行正見因業。身壞命終生善道,天上、人中。如此天眼清淨過人眼,見是名眾生生死,好色、惡色,善道、惡道,卑微。知眾生如所造業,是名眾生生死智證明。
3.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T26,391a:
云何無學死生智作證明?答:以淨天眼,超過於人,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若好色若惡色,若劣若勝,若往善趣,若往惡趣。如是有情成就身惡行,成就語惡行,成就意惡行,發起邪見,毀謗賢聖,成就邪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墮諸惡趣生地獄中。如是有情成就身妙行,成就語妙行,成就意妙行,發起正見,讚歎賢聖,成就正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昇諸善趣生於天中。於如是等諸有情類業果差別,皆如實知,是名無學死生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自業智,是名明。

VIII.盡智證明
1.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0,T28,593a,597a:
云何漏盡智證通?若智生,有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世自證知成就行,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復還有,是名漏盡智證通。
2.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T26,391a:
云何無學漏盡智作證明?答:如實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道聖諦。彼如是知,如是見,心解脫、欲漏心解脫、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已,如實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無學漏盡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漏盡智,是名明。
3.雜阿含109經:如是聖弟子見四真諦,得無間等果,斷諸邪見,於未來世永不復起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一向積聚,作如是觀:一切無常、一切苦、一切空、一切非我。不應愛樂、攝受、保持。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不應愛樂、攝受、保持。如是觀,善繫心住,不愚於法。復觀精進,離諸懈怠,心得喜樂,身心猗息,寂靜捨住,具諸道品,修行滿足,永離諸惡。非不消煬,非不寂滅,滅而不起,減而不增,斷而不生。不生、不取、不著,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IX.解說已解脫者能自知
云何自內所證?當知有四種相。若於有學解脫轉時,由二種相內慧觸證。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又我已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若於無學解脫轉時,即由如是二種相故,內慧觸證。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我今尚無餘一生在,況二、況七!又隨所樂,亦能為他如實記別。如是名為自內所證。T30,773c
[解]什麼是自己內心所體證?應當知道有四種相貌。
1)若是在有學解脫轉起的時候,由於二種相貌,知道內心的無我智慧觸證滅諦,就是現前見到滅諦。哪二種?第一、我生已盡。我已經滅盡種種惡趣中所生起的五蘊諸行,就是我不會再投生到三惡趣中。又,我已經滅盡,扣除掉七生、二生、一生所剩餘的後有所生起的五蘊諸行。就是說,初果最多七生,第八有已滅盡。二果最多二生,第三生已滅盡。三果,只有一生,已滅盡第二生。第二、梵行已立。我已經安住在能夠究竟滅盡煩惱,且不會退轉的八聖道。
2)若是在無學解脫轉起的時候,就是由這樣二種相貌的緣故,知道內心的無我智慧觸證滅諦。哪二種?第一、所作已辦。就是我已經作完,為了斷除剩餘的一切煩惱,所應該學習的事情。因為一切結永遠滅盡沒有剩餘,一切道與果已經以無我智慧體證,得到涅槃。第二、不受後有。我現今尚且沒有剩餘一生存在,更何況二生、七生。又,隨其所歡喜,也能夠為他人如其真實記別。這樣稱為自內所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