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99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一天子,容色絕妙,於後夜時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身諸光明遍照祇樹給孤獨園。
時,彼天子而說偈問佛:「阿練若比丘,住於空閑處,寂靜修梵行,於一坐而食,以何因緣故,顏色特鮮明?」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於過去無憂,未來不欣樂,現在隨所得,正智繫念持,飯食繫念故,顏色常鮮澤。未來心馳想,過去追憂悔,愚癡火自煎,如雹斷生草。」
時,彼天子復說偈言:「久見婆羅門,逮得般涅槃,一切怖已過,永超世恩愛。」時,彼天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 |
於過去無戀,不希求未來,現在諸法中,處處徧觀察。智者所增長,無奪亦無動。
1)此是造賢善頌。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淨信,以正信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由五種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謂能捨離居家諸行,無所顧戀,亦不緣彼心生追戀還起染著,是名初相。
2)又於現法利養恭敬,未來種類所有諸行不生希望,亦不願求當來人天所有諸行,修行梵行,是第二相。
3)又於現在五取蘊攝色等諸法,及彼安立,能正觀察。又於現法及當來世諸身惡行及惡果報,謂我於身不應發起所有惡行,廣說如經。乃至應斷身諸惡行,修身善行。語意善行,當知亦爾。又於色等諸蘊,能隨觀察去來今世,皆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由無我故,於彼一切不執我所,乃至於彼不執為我。如是如實正慧觀察,是第三相。
4)又依初法毘鉢舍那,諸根成熟,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於當來世通達增長,非諸王等所能劫奪,是第四相。
5)又依第二法毘鉢舍那,於現法中涅槃功德能善增長,非諸煩惱及隨煩惱所能傾動,是第五相。由此五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若依如是一日一夜亦為賢善,第一賢善。當知超度此餘一切所有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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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過去無戀,不希求未來,現在諸法中,處處徧觀察。智者所增長,無奪亦無動。
1)此是造賢善頌。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淨信,以正信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由五種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謂能捨離居家諸行,無所顧戀,亦不緣彼心生追戀還起染著,是名初相。
[解]這是造作賢善的頌,由五種的觀行,使令得解脫,就叫賢善頌。譬如有一類人,於佛所證悟的法和律,得到清淨的信心,因為有信心以後,能使三業清淨,所以叫做淨信。由於有這樣清淨的信心,所以棄捨煩惱的家,往到沒有煩惱,沒有欲的那個地方。由於五個相貌,修行梵行,使令三業究竟清淨。哪五種?第一,能夠捨離家一切的諸行,就是諸欲,能捨這些諸欲,對這些欲都不顧戀。出家以後,也不再緣念彼原來的家,心裏面追戀,還起染著心,不會這樣,這是第一種梵行。為什麼可以?因為來到非家以後,修四念處,心裏面有四念處的正念,常這樣修行的時候,亦不緣彼心生追戀,還起染著。
2)又於現法利養恭敬,未來種類所有諸行不生希望,亦不願求當來人天所有諸行,修行梵行,是第二相。
[解]又對於現法利養恭敬,不生希望,不執著;未來的時候,和現在同一種類,也還是利養恭敬,不生希望,心裏面不執著。也不願求當來人天的所有富貴,不是因此而修行梵行,是為得聖道,為得涅槃而修行聖道,這是第二個梵行的相貌。
《披尋記》七○六頁:又於現法利養恭敬未來種類所有諸行等者:依現所得利養恭敬心生味著,由味著故,發起未來種種分別思惟,是名現法利養恭敬未來種類所有諸行。依此諸行,希求未來還得如是種類利養恭敬,與此相違,名不希求未來。
3)又於現在五取蘊攝色等諸法,及彼安立,能正觀察。又於現法及當來世諸身惡行及惡果報,謂我於身不應發起所有惡行,廣說如經。乃至應斷身諸惡行,修身善行。語意善行,當知亦爾。又於色等諸蘊,能隨觀察去來今世,皆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由無我故,於彼一切不執我所,乃至於彼不執為我。如是如實正慧觀察,是第三相。
[解]第三個梵行的相貌,對於現在的五取蘊所攝色受想行識,依彼五蘊而宣說四念處,等,依據佛所安立的法門,觀察色受想行識,是苦、空、無常、無我。修四念處,對於一切的名聞利養,才能夠無所顧戀,心裏面不執著。又這一位出家人在現在的色受想行識,及將來,身體所做的惡行,及惡果報,了知:我不應該做有罪過的事情。廣說如經。乃至應斷身諸惡行,修身善行,這個修行人能作如是觀。現法、當來世的語行、意行,若做惡行,也會有惡果報。所以,現在對我的語、意,不應該發起所有的惡行,能有這樣的智慧觀察。又觀察色受想行識,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這三世的五蘊都是無常,都是有變動。無常故苦,因為不長久,就是苦惱。未有而有,叫做無常;有已還滅,也叫做無常。沒有苦,忽然間有苦,所以叫做無常故苦。有已還滅,有滿意的事情,忽然間滅,也是無常,也是苦。壞苦、苦苦,行苦,都是無常。苦故無我,苦是逼迫性,不願意苦也得受,不得自在,表示沒有我。由無我故,於彼一切不執我所,所以樂不執著我所,苦也不執著我所,無我、無我所。乃至於彼不執為我。不執我所,也不執有我,觀一切法,由無常觀到無我。如是如實正慧觀察,這是第三個梵行的相貌。
《披尋記》七○六頁:又於現在五取蘊攝色等諸法等者:如《集論》說: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為取蘊。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又說:變現相是色相,領納相是受相,搆了相是想相,造作相是行相,了別相是識相。又復廣說建立色蘊,乃至建立識蘊。(《集論》一卷一頁二頁三行)此中諸義,隨應當知。由是於諸法中能正觀察。
[解]又於現在五取蘊攝色等諸法等者:如《集論》說: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為取蘊。什麼叫做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就叫做取。又說:變現相是色相,領納相是受相,搆了相是想相,造作相是行相,了別相是識相。又復廣說建立色蘊,乃至建立識蘊。此中諸義,隨《集論》上所解釋的應該知道。由是於諸法中能正觀察。
4)又依初法毘鉢舍那,諸根成熟,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於當來世通達增長,非諸王等所能劫奪,是第四相。
[解]又,前邊修四念處,修無常觀,修無我觀,由外凡進入到內凡。現在,由內凡進入到見道。見道,初果須陀洹,就是初開始見到緣起法,所修的毗缽舍那觀。在內凡的時候,信、進、念、定、慧成熟,或者福德、智慧兩種資糧都成熟、圓滿。一剎那以後,到初果,通達無我義,繼續增長無我的智慧。得到聖道以後,也不是國王,也不是土匪,能夠奪你的聖道,這是第四個梵行相。
《披尋記》七○七頁:又依初法毗缽舍那等者:謂住現法能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諸所有智,是名初法毗缽舍那。
[解]又依初法毗缽舍那等者:現在努力修行,現在這個生命體上,就能夠入於見道位。正性,就是無我我所,是清淨無漏的境界。離生,遠離一切煩惱。這樣的人諸所有的智慧,是名初法毗缽舍那。
5)又依第二法毘鉢舍那,於現法中涅槃功德能善增長,非諸煩惱及隨煩惱所能傾動,是第五相。由此五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若依如是一日一夜亦為賢善,第一賢善。當知超度此餘一切所有梵行。
[解]又依第二法毗缽舍那。第二法就是見道以後,繼續修四念處觀的時候,叫第二法毗缽舍那。能觀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就入於不生不滅的境界,這是現法的涅槃功德。這樣智慧的觀察,能夠善巧方便的努力修行,繼續的增長,就得阿羅漢果。已經得阿羅漢,所有貪瞋癡根本的煩惱,及隨煩惱都不能動搖,這是第五個梵行的相貌。由此五相,修行梵行,使令心由惡而善,由染污而清淨,得聖道,得阿羅漢果。若是一個佛教徒,能依據、能隨順這樣的五種梵行相來修行,就是只有一日一夜,這個人就是賢善,而且是最殊勝的賢善。當知這樣賢善的境界,能超越此佛法以外的所有梵行。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於善說法毘柰耶中所修梵行,於一切相皆善清淨,不與他共。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佛法裏邊的法與律中所修的梵行,於一切色受想行識相,心裏面都是不受一切法,得到聖人清淨的境界,不與外道共有。當知是名此中略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