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老夫曰:傳持此道,所貴一切真實。別邪正,去妄情,乃治心之實。識因果,明罪福,乃操履之實。弘道德,接方來,乃住持之實。量才能,請執事,乃用人之實。察言行,定可否,乃求賢之實。不存其實,徒衒虛名,無益於理。是故,人之操履惟要誠實,苟執之不渝,雖夷險可以一致(二事坦然菴集)。
舜老夫曰:傳持此道,所貴一切真實。別邪正,去妄情,乃治心之實。識因果,明罪福,乃操履之實。弘道德,接方來,乃住持之實。量才能,請執事,乃用人之實。察言行,定可否,乃求賢之實。
《禪林寶訓筆說》卷1:此節貴一切真實。代代相承曰傳,拳拳執守曰持。此道,即無上玅道。所貴的貴字最重。一切二字總舉,下略開五條,使人知所持守也。真者不妄,實而不虗。第一治心者,要先分別邪心、正心、虗妄心。邪妄者,當遣去之。正直者,當究竟之。此即治心之真實也。第二操履者,守志不改曰操,所行合理曰履。先須知有善惡因果。罪因何致?福由何生?時中敬謹不敢錯因果,致罪招愆者滅之,合理生福者為之,此即操履之真實也。第三住持者,住法王家,持佛法事,必要弘彰聖化,力行道德。持最上之法印,惟誠惟確。接四方之學者,不矜、不慢,此即持法之真實也。第四用人者,宜先量度孰有才略?當幹何事?孰有力能?當司何執?調和爕理,內外悅豫。此即用人之真實也。第五求賢者,先須審其言行相應否?察其內外如一否?當其可用不可用之間,尤貴有先見之明。稍失覺察,利害即見。此乃求賢之真實也。
不存其實,徒衒虛名,無益於理。是故,人之操履惟要誠實,苟執之不渝,雖夷險可以一致(二事坦然菴集)。
《禪林寶訓筆說》:此節結一切真實。前五者大槩言之,至于一切所作如不存真實,徒然賣一虗名,於理何益。衒,彰賣也。所以住持人,操守行履,必要真實。若果能執守此真實二字,不變不遷。雖是平夷險阻,皆可同歸一轍,無二理也。渝,變也。夷是平夷,險是險阻。致者,理也
△造得到真實二字,是佛祖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