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satkāra利養品
13.1. cf. 雜阿含經1064
[梵] phalaṃ vai kadaliṃ hanti phalaṃ veṇuṃ phalaṃ naḍam|
satkāraḥ kāpuruṣaṃ hanti svagarbho ’śvatarīṃ yathā ||
[漢] 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駏驉坐妊終,人為貪利喪。
[梵文分析]
phalaṃ vai kadaliṃ hanti phalaṃ veṇuṃ phalaṃ naḍam|
果 實 芭蕉 殺 果 竹 果 蘆
satkāraḥ kāpuruṣaṃ hanti svagarbho ’śvatarīṃ yathā ||
供養 惡人 殺 自胎 驢 如
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駏驉坐妊終,人為貪利喪。
[出曜經] 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駏驉坐妊死,士以貪自喪。
昔佛在羅閱城竹園加蘭陀所。爾時有比丘名曰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中坐禪入定心不移易,十二頭陀初不缺減,起不淨觀了出入息,世間第一法乃至頂法一一分別,所誦佛經六萬,象載不勝。後意轉轉退,漸生惡念,意望供養深著世利。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立,須臾退坐前白佛言:「唯然世尊!願說神足之道,我聞此已當善修行,使我得神足已,遊至他方處處教化。」爾時世尊告調達比丘曰:「汝今且置神足,何不學四非常:非常義、苦義、空義、無我之義?」是時,調達比丘便生此念:「如來所以不與我說神足義者,恐有勝己恥在不如。」調達即捨如來,往至舍利弗所,白舍利弗言:「唯然賢者!願為我說神足之道,我聞此已當善修行,使我得神足已,遊至他方處處教化。」爾時舍利弗謂調達比丘曰:「汝今且置神足,復用學為?何不修四非常:非常義、苦義、空義、非身之義?」時調達比丘內自思惟:「此舍利弗比丘者,自稱智慧第一;如吾觀之,猶如螢火比於日月。吾所誦習無與等者,猶尚不解神足之道,況復舍利弗比丘豈能解乎?」即便捨去至大目揵連所,語目連曰:「吾聞族姓子,神德無量神足變化無所罣礙,願為我說神足道。我聞此已奉而修行,遊至他方處處教化。」目連語比丘曰:「止止調達!何用此神足道為?吾聞始行之人,先學四非常,苦義空義非身之義,復當精修四禪,爾乃得神足道耳。」調達聞已即興恚怒:「此目連者,自誇神足無與等者,所以不與我說神足道者,恐神足有勝,如我若得神足,彼便無有名譽,是故不與我說神足道耳。」調達比丘內自思惟:「吾今在在處處學神足道,人皆不肯教我。吾自有弟,名曰阿難,多聞博學眾德具足,大慈四等無所不覆,明古知今三世通達,吾今當往問神足道,設授我者當善修行。」是時,調達便至尊者阿難所,語阿難曰:「吾聞卿善解神足之道,可與吾說,吾得神足已,遊至他方處處教化。」是時,阿難便與說神足之道。調達聞已,在閑靜處,專心一意以麤入微,復從微起還至於麤,以心舉身以身舉心,身心俱合漸漸離地,初如胡麻轉如胡桃漸離於地,從地至床、從床至屋、從屋至空,在虛空中作十八變涌沒自由,身上出火身下出水,身下出火身上出水,東出西沒西出東沒,四方皆爾,或分身無數還合為一。是時,調達復作是念:「吾今已得神足,石壁皆過無所罣礙。吾今寧可化作嬰孩小兒,形貌端正頭上五處面如桃華,在阿闍世太子膝上,或笑或號現嬰兒能。」然太子阿闍世獨知是調達身,終日翫弄無有厭足,或嗚嗽唾或擎身傳左右手中。時太子阿闍世內自思惟:「調達神足勝彼瞿曇沙門,能作無數變化。」時,阿闍世日給五百釜食,隨時供養不令有乏。 爾時眾多比丘,見阿闍世太子日給五百釜食供給調達,共相率合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白世尊言:「向者人間分越,見阿闍世供給調達五百釜食。」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諸人勿興斯意,貪利調達供養。所以然者,調達所得供養,自陷於罪亦陷他人,墮於深罪二俱墮罪。比丘當知!所謂自陷罪者,猶如彼芭蕉樹,愚人求實不能剋獲,竹蘆亦復如是,駏驉懷妊二命俱喪,夫士貪貨後自喪亡。調達比丘亦復如是,貪著利養,由此利養自致喪亡。」佛告比丘:「今當為汝說譬,智者以譬喻自解。昔有群鷲遊在深山各各孚乳,鷲告其雛曰:『汝若學飛玄在虛空,見地如槃慎勿上過。所以然者,上有隨藍風,傷害於汝,頭惱支節各在異處。』時雛兒不隨父母教誡,飛越過量,為風所吹喪命,支節異處。汝等比丘勿興斯意,調達比丘如是受殃近在不遠。比丘復當知之,猶如群龜告語諸子:『汝等自護莫至某處,彼有獵者備獲汝身分為五分。』時諸龜子不隨其教,便至其處共相娛樂,便為獵者所獲。或有安隱還得歸者,龜問其子:『汝等為從何來?不至彼處乎?』子報父母:『我等相將至彼處觀,不見獵者唯睹長線而追我後。』龜語其子:『此線逐汝後者,由來久矣,非適今也。汝先祖父母皆由此線而致喪亡。』諸比丘當知!猶如野狐,晝夜伺求大便,畜獸糞除已自食訖,復自於此大便而去。調達比丘貪致供養亦復如是,已自陷罪復陷他人。諸比丘莫貪著供養,如彼調達比丘。復引喻來,昔大月支國風俗常儀,要當酥煎麥食豬,時宮馬駒謂其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食以草芻飲以潦水。』馬告其子:『汝等慎勿興此意,羨彼酥煎麥耶?如是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家縛豬投於濩湯舉聲號喚,馬母告子:『汝等頗憶酥煎麥不乎?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知之審然,方知前愆為不及也,雖復食草,時復遇麥,讓而不食。」時諸比丘白世尊曰:「調達為人,其德云何,乃能致斯供養?」佛告比丘:「汝等莫興意貪著利養,如是不久自當見調達現驗之事。」爾時世尊觀察此義,為後世眾生示現大明,亦使正法久存於世,爾時世尊處在大眾而說斯偈:「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駏驉坐妊死,士以貪自喪。」
芭蕉以實死者,皮皮相裹葉葉相連,欲求其實終不可得,彼樹常宜,根生一芽樹便輒死,竹蘆實亦然。是故說: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也。
士以貪自喪者,所謂土者。勇猛大將能卻外敵內姦不起,如此之比乃名大將,然彼大將思慮不出眾人之表,貪入深陣不能自出於中自喪。或復有人。內實怯弱外現勇悍,設遭戰鬥之日見敵便懼,賞賜之際思在上首。調達比丘亦復如是,受人信施日噉五百釜食自稱勇悍,能與結使眾敵共戰反招禍患,是故說:士以貪自喪也。
駏驉坐妊死者,猶如駏驉欲深,固情交通自致其禍,既自喪身復殺其子,不能自安安能安人?調達比丘由此利養身壞命終入阿鼻地獄,所謂自陷於罪。云何亦陷他人?使阿闍世太子所施財貨不可稱計,然不致果報不獲其福,是謂亦陷他人。二罪交集故致喪身,是故說:駏驉坐妊死。
cf.
1. Vinayapiṭake
‘‘Phalaṃ ve kadaliṃ hanti, phalaṃ veḷuṃ phalaṃ naḷaṃ;
Sakkāro kāpurisaṃ hanti, gabbho assatariṃ yathā’’ti. [saṃ. ni. 1.183, 1.2.184, netti. 90]
2. 雜阿含經1064
芭蕉生果死,竹蘆實亦然,駏驉坐妊死,士以貪自喪。
常行非義行,多知不免愚,善法日損減,莖枯根亦傷。
3. 別譯雜阿含經3
芭蕉生實死,蘆竹葦亦然,貪利者如是,必能自傷損。而此利養者,當為衰損減,嬰愚為利養,能害於淨善,譬如多羅樹,斬則更不生。
4. SN.17.35. Acirapakkantasuttaṃ
“Phalaṃ ve kadaliṃ hanti, phalaṃ veḷuṃ phalaṃ naḷaṃ;
Sakkāro kāpurisaṃ hanti, gabbho assatariṃ yathāti”. Pañcamaṃ.
5. AN.4.68. Devadattasuttaṃ
“Phalaṃ ve kadaliṃ hanti, phalaṃ veḷuṃ phalaṃ naḷaṃ;
Sakkāro kāpurisaṃ hanti, gabbho assatariṃ yathā”ti. Aṭṭhamaṃ.
13.2.cf.dhp72
[梵] yāvad eva hy anarthāya jñāto bhavati bāliśaḥ |
hanti bālasya śuklāṃśaṃ mūrdhānaṃ cāsya pātayet ||
[漢] 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愚為此害賢,首落分于地。
[梵文分析]
yāvad eva hy anarthāya jñāto bhavati bāliśaḥ |
乃至 實 實 無利 知識 是 愚者
hanti bālasya śukla-aṃśaṃ mūrdhānaṃ ca asya pātayet ||
殺 愚者 白 品 頭 與 彼 落
愚者的知識帶來災害,破壞其善品,且令其頭首(即慧)墜落。
[出曜經] 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愚為此害賢,首領分在地。
如是貪無利者,調達比丘,學致神足為已招禍,設不得神足者,其罪蓋不足言,既貪利養不至究竟,是故說:如是貪無利也。
當知從癡生者,皆是凡夫人志不堅固,或從正入邪不自覺知,設得信施快自喜慶,不慮後緣當受其報,是故說:當知從癡生也。
愚為此害賢者,諸善之法皆是賢人所習,非是愚者所學,是故說:愚為此害賢也。
首領分乎地者,謂調達比丘,通出入息起不淨想,乃至頂法亦復如是,以其神通貪著利養自陷乎罪,是故說:首領分乎地。
13.3. cf.dhp73
[梵] asanto lābham icchanti satkāraṃ caiva bhikṣuṣu |
āvāseṣu ca mātsaryaṃ pūjāṃ parakuleṣu ca ||
[漢] 貪利不善性,苾芻勿羨之,住處多愛戀,希望他供養。
[梵文分析]
asanto lābham icchanti satkāraṃ ca eva bhikṣuṣu |
愚者 財 希求 尊敬 與 實 苾芻
āvāseṣu ca mātsaryaṃ pūjāṃ para-kuleṣu ca ||
住處 與 慳吝 供養 他 家族
愚者希求財,僧中求尊敬,住處多慳吝,希望他供養。
[出曜經] 愚人貪利養,求望名譽稱,在家自興嫉,常求他供養。
愚人貪利養者,不能明鑑善法,內自興嫉外望供養,欲使四部眾隨時致敬,是故說:愚人貪利養。
求望名譽稱者,晝夜伺捕國王大臣一億居士,猗豪力勢貪求名稱,觀察前意隨形應適,趣欲悅彼以獲利養,或時在眾虛談萬端欲現己智,獨望尊貴餘者處卑,內懷悕望衣被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餘者不得利養。調達比丘所誦經典,六萬象載不勝,十二年中恒處巖藪空閑山間,持戒牢固如護吉祥瓶,以其貪著利養故,所造功德盡為恚火所燒,是故說:求望名譽稱也。
在家自興嫉者,或有在家居士,家累自隨每興忌妒,吾今不欲見持行清淨之人,設有梵行清淨人來至我家者,不經日夜暫息便進,各還本居,復重生念,設欲住者恒乏利養,是故說:在家自興妒也。
常求他供養者,彼習行人復作是念:我今名在道檢,行出人表,當令蜎飛有形之類日來供養,衣服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使令餘者不得其養。設見餘人興致利養者,橫生妒嫉如失寶藏,是故說:常求他供養也。
13.4. cf.dhp74
[梵] mām eva nityaṃ jānīyur gṛhī pravrajitas tathā |
mama prativaśāś ca syuḥ kṛtyākṛtyeṣu keṣucit ||
[漢] 在家及出家,族姓諸愚迷,貪利興嫉心,我為降伏彼。
[梵文分析]
mām eva nityaṃ jānīyur gṛhī pravrajitas tathā |
我 實 常 令知 在家 出家 同樣
mama prativaśāś ca syuḥ kṛtya-akṛtyeṣu keṣucit ||
我的 自在 與 是 應作 不應作 任何
讓在家及出家知是我(作的),不管任何應作或不應作的事,是我在決定。
[出曜經] 勿猗此養,為家捨罪,此非至意,用用何益?
勿猗此養者,彼執行之人勇猛精進,少欲知足志趣牢固,常樂閑靜思惟惡露不淨之觀,其間思惟善念:夫人處世貪著利養者,自增慢惰漸墜于罪。是故說:勿猗此養也。
為家捨罪者,或在國王長者一億居士、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不令諸人知我在某處家,論說神德戒行備具,是故說:為家捨罪也。
此非至意者,捐棄惡緣修無量定,設遭遇惡違本誓願,所行事業不自為己,是故說:此非意至也。
用用何益者,亦復自隱不令人知,我持戒精進修阿練行,一坐一起復不使知,漏盡意解勇猛強記,辯才捷疾智慧無量,不欲聞人稱譽己德。是故說:用用何益也。
13.5. cf.dhp74, 75
[梵] iti bālasya saṃkalpā icchāmānābhivardhakāḥ |
anyā hi lābhopaniṣad anyā nirvāṇagāminī ||
[漢] 愚為愚計想,欲慢日夜增,異哉得利養,圓寂趣不同。
[梵文分析]
iti bālasya saṃkalpā icchā-māna-abhivardhakāḥ |
謂 愚 想 欲 慢 增
anyā hi lābha-upaniṣad anyā nirvāṇa-gāminī ||
另 實 財 近 另 涅槃 趣
愚者如是想,欲與慢增長,異哉得利養,圓寂趣不同。
[出曜經] 愚為愚計想,欲慢日用增,異哉夫利養,泥洹趣不同。
愚為愚計想者,愚人計想念念興惡,但求他養己行不均,在眾人中獨尊獨貴興致禮敬,願令餘者卑賤,是故說:愚為愚計想也。
欲慢日用增者,夫中直之人厭患利養,戒聞施惠眾德具足,解脫知見無觀不入,功德已具堪任受養,福度前人已能消化復能濟彼,是謂續如來種紹繼賢聖。是故說:欲慢日用增也。
異哉夫利養者,非法之義興利養者,日損日減非至要處,捨正就危者,當知非賢聖道教,是故說:異哉夫利養也。
泥洹趣不同者,至泥洹終其道不同,先學俗中妙法,次習賢聖道法,以次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是故說:泥洹趣不同也。
13.6. cf.dhp75
[梵] etaj jñātvā yathābhūtaṃ buddhānāṃ śrāvakaḥ sadā |
satkāraṃ nābhinandeta vivekam anubṛṃhayet ||
[漢] 能論知足者,苾芻真佛子,不貪著名譽,喜悅是智人。
[梵文分析]
etaj jñātvā yathābhūtaṃ buddhānāṃ śrāvakaḥ sadā |
此 已知 如實 佛 聲聞 常
satkāraṃ na abhinandeta vivekam anubṛṃhayet ||
恭敬 不 應喜 離 應增長
諸佛聲聞眾,如實知此已,不應喜恭敬,應增長捨離。
[出曜經] 能諦知是者,比丘真佛子,不樂著利養,閑居卻亂意。
能諦知是者,彼修行人知人利養至為難消,身有瑕隙受彼重施,猶彼朽車輪軸不牢,載以重載必壞敗車,定矣不疑。此亦如是,以無戒身受人恩施,必自墜墮惡趣。是故說:能諦知是也。
比丘真佛子者,過去諸佛弟子翼從成就此德,當來諸佛世尊弟子亦當成就此德。云何名為佛弟子耶?答曰:「四也。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如斯四部弟子,一向承佛教誡,正使外邪眾惡化作若干形像,來試四種弟子者,終不能得其便也。所以然者,以其真實諦故。凡夫下劣,不得稱為弟子者何?答曰:「所以不稱者,以彼人心猶豫不定故,或時承受佛教,或時著外道異學,如斯之類,不得稱為佛弟子。」此賢聖弟子信根牢固,一向承受佛教敬奉三寶,此乃得名佛弟子也。或有說者,於如來所得無疑信根,是故說:比丘真佛子也。
不樂貪利養者,何以故?皆由如來言無二故。如佛契經所說,告諸比丘:「利養甜美,內人惡趣,不得至道,能離此者可成果證。」問曰:「已得阿羅漢果,有何不具而復修道?」答曰:「根門未具分別故,於退轉法當求方便至不退根,不退根人當求方便進至念法人所,念法人復當求方便至護法人所,護法根人當求方便至定住根人所,定住根人當求方便至無礙根人所。」如是漸進功德之業,猶如不動牢固之行,自致無願無想空定。是故說:不樂貪利養也。
閑居卻亂意者,常當五閑淨法:一為喜,喜已所得。二為安,安止眾生。三為自守,守行不失。四為念,念定不亂。五為待,待善去惡。所謂欲界者眾亂之原,善求巧便勤求解脫,願不生欲界,是故說:閑居卻亂意也。
13.7. cf. ud.6.2
[梵] na vyāyameta sarvatra nānyeṣāṃ puruṣo bhavet |
nānyāṃ niḥśritya jīveta dharmeṇa na vaṇik caret ||
[英] Retain no fondness for anything ; deceive no man ; give up any occupation ; in (following) the law one must not be engaged in commerce.
[漢] 不愛著一切,不諂於他人,不依他活命,當自守法行。
[梵文分析]
na vyāyameta sarvatra na anyeṣāṃ puruṣo bhavet |
不 應勤 處處 不 餘 人 是
na anyāṃ niḥśritya jīveta dharmeṇa na vaṇik caret ||
不 餘 依 活 法 不 貿易 應行
不應勤一切,不應屬他人,不依他活命,以法不交易。
不應勤於一切,以得到供養、尊敬,不應歸屬於他人,不應依他而活,不應以法行交易。
[出曜經] 夫欲安命,息心自省,不知計數,衣被飲食。
夫欲安命者,安命有二事:一為身命,二智慧命。有身命則有慧命,設無身命何有慧命?如是,行人常當自護將育慧命。是故說:夫欲安命也。
息心自省者云何?息心而自省己,所謂省己者,戒聞施惠是為妙法,若在第一義,便逮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是故說:息心自省也。
不知計數者,昔有一比丘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叉手白佛言:「唯然世尊!聽諸比丘露其形體,人間遊化與世殊異,豈不快耶?」佛告比丘:「咄愚所白,不入聖律違於道教,裸形露體者,外道異學尼乾子法,非我賢聖法律所應之行。設當我眾裸形遊世者,與彼畜獸有何差別?則不知尊卑貴賤父母宗親。」復有異比丘往至世尊所,白佛言:「唯然大聖!聽諸比丘著織髮衣。」佛告比丘:「斯是外道異學所服衣被,非我賢聖法律所容受也。愚人當知!著織髮衣者有五瑕穢。云何為五?一為臭穢,二為難近,三為饒蝨,四為饒蟣,五為熱時佐熱寒時佐寒。夫為道士披僧伽梨者,過去諸佛賢聖標式,是故說:不知計數也。
衣服飲食者,已說僧伽梨復說衣被飲食耶?報曰,所謂衣被者,泥洹僧僧祇支、安陀衛、鬱多羅僧。所謂飲者,甘蔗漿、黑石蜜漿、蒲桃漿、石蜜漿。所謂食者,食本有五:穄、粟、[麩-夫+黃]、麥[麩-夫+黃]、麥頭麩,正根本食者粳米為首。」種種飲食者,惡生畏王請一比丘,敕太官:「與比丘精細飲食令如吾食。」比丘食已辭王出外。王問比丘:「飲食訖耶?」答曰:「已訖。」王意自念:「比丘所食必當麤惡,觀色不悅必然不疑。」重請明日更食。比丘辭還精舍,明日更來。王躬自斟酌若干甘饌食彼比丘已,問比丘曰:「云何道士!食為甘美耶?」比丘答曰:「如食所食。」王內興恚:「吾躬自具食,道士故言如食所食。」王復重請比丘,明日更食以苦酒煮[嘹-口+豆]豆食之,食已問曰:「云何道士!食為甘美耶?」答曰:「如食所食。」王問道士:「食好飲食亦言如食所食,得斯惡食亦言如食所食。將有何故?願聞其意。」比丘答曰:「如笮瞻蔔華,出油用膏車,臭脂膏致遠,豈貴好以醜?百味食續命,支形得行道,苦酒[嘹-口+豆]豆食,全命何假彼。」時王聞已,內自慚愧無顏仰瞻。「我之所為極為可恥,乃興惡意觸嬈賢聖,猶如愚人不自顧慮,便自興意扠須彌山,不損於彼而自傷手,以小升斗欲量海水。我今所行其猶如此,自以褊狹小意,量度賢聖。」王復思惟:「夫修行人,不自為己但欲支命,得修行道亦復不望現身受報。」今身施好後獲好報,施穢得穢如影隨形,是以智者當清淨施,莫懷妄想。是故說:衣被飲食也。
不自望利,不諂於人,不依他活,守己法行。
不自望利者,昔諸比丘初學日淺貪著乞求,所在分越得食皆惡麤弊不甘,所遊乞處正使得食或遲或疾。意轉欲退不堪習行,內懷憂慼漸興權詐,轉習世法不復論講契經律阿毘曇。世尊告曰:「汝等比丘!當觀宿緣皆有果報。猶如尸婆羅比丘、阿那律比丘,功德滿足不求自至,餘雖有福不相為譬。能知宿緣有高下者,不當興意起憎嫉心。」是故說:不自望利也。
不諂於人者,行當專一身心相應,外現愚惑內智勇猛,心念口發無所差違,姦偽邪意常當遠離。昔罽賓國拘秀那羅村,時有一人好事諂偽姦者,彼有塔寺名婆槃那,有一比丘恒給眾僧清淨水,此比丘皆欲現權詐佯如姦宄集聚阿練,比丘皆著百補納衣,其色若干,往至彼村與主人相見,相問訊訖各一面坐。其人悲泣五體投地,謂諸道士:「為從何來而至貧家?為從蓮華池來?為從他方世界?為從神仙山來?」意甚愛敬即請諸比丘:「願明日於貧家食。」諸比丘報曰:「吾等所以來者,正為君一人耳,今以相造豈得受餘人請耶?雖爾欲求度人之首良祐福田者,斯有爾許人無有過者。」即入家內敕諸僕使:「速辦種種甘饌飲食,有諸神人道士來造我家,吾欲食之。」時諸比丘報語主人:「賢士竟為知不?我等涉學積有年歲,經行進止常有法則,六時行道不與常同,意欲經行清旦至暮暮達平曉,日出則食不違典律。」彼眾中上座入語檀越:「吾一人者名曰一坐一食,飯食諸饌及以果蓏,一時齎來吾當咒願。」檀越聞已,歡喜踊躍不能自勝,辦具種種諸饌飲食投於缽中,別上果蓏前受咒願,復以酥餅蜜和[麩-夫+少]別貢上座,望道士食已缽中遺。「吾得食之必獲其福。」比丘受食咒願已訖,問檀越曰:「頗有甘漿美飲不?」檀越報曰:「如貧家中漿有數種,蒲桃甘蔗石蜜諸漿種種皆有,不審尊者上座為須何漿?」道人報曰:「向所論漿,生來不飲初不歷口,吾所問漿淳清重甘,儲在積年味不變者,吾乃飲耳。」檀越聞已甚怪所以:「咄咄禍災乃置此變。吾生斯念,謂諸道士皆獲六通羅漢清澈;今觀其蹤正是大賊。」檀越尋語道人:「自少以來酒不過口,豈敢以酒施於道人?」道人即以奢勒裏錢語檀越曰:「家若無酒,可持此錢為我酤來。」檀越聞已以手掩耳。「咄咄甚為可怪!何意道士持生業自隨?此諸人等皆是賴鞮道士,有何道心?」即語道人:「別更使人,吾非汝僕使,乃令吾酤酒室?賴鞮道人!吾先不諳墮汝欺中,我今終不為汝所誑。」比丘報曰:「止止檀越勿興斯謗,吾等所以來者,欲覺寤卿一人耳。汝前後以來費耗財貨施不值主,檀越若下意者聽我說譬喻。」報曰:「大佳願欲聞之。」「可善聽之。猶如善射之士,百步射毛時時乃中,或高或下或左或右不中其的,若以地為的而取射者,高下東西南北,所射皆著終不失地。今此大眾亦復如是,不選擇施者必值真人,若選擇施者時時乃值,多有空出費而不益。大眾之中四果備足,四雙八輩十二賢士皆悉具有。欲取珍寶,當詣大海至須彌寶山,欲求賢人得道羅漢者當詣大眾。檀越明聽,更說一譬,開意受持,明者以譬喻自解。昔此貴邦有一僑士適南天竺,同伴一人與彼奢婆羅咒術家女人交通,其人發意欲還歸家,輒化為驢不能得歸。同伴語曰:『我等積年離家,吉凶災變永無消息,汝意云何為欲歸不?設欲去者可時莊嚴。』其人報曰:『吾無遠慮遭值惡緣,與咒術女人交通,意適欲歸便化為驢,神識倒錯天地洞燃,為一不知東西南北,以是故不能得歸。』同伴報曰:『汝何愚惑乃至如此?此南山頂有草名遮羅波羅,其有人被咒術鎮壓者,食彼藥草即還服形。』其人報曰:『不識此草知當如何?』同伴語曰:『汝以次噉草,自當遇之。』其人隨語如彼教誡,設成為驢即詣南山,以次噉草還服人形,採取奇珍異寶,得與同伴安隱歸家。檀越當知,此亦如是。愚惑之人,一向直信施求羅漢得道者,何日可果?所在推覓終不可值。欲求真人羅漢者,當從大眾索之,以次供養必值賢聖獲果不疑。檀越復當明聽,昔佛在世,大愛道瞿曇彌親佛夷母,以金縷織成衣奉獻如來,佛告大愛道:『夫欲施者,當詣大眾,何為獨向我耶?吾亦是大眾之一數,亦有微分,可持此金縷織成衣往施聖眾。』如來三界特尊,猶尚不能偏受信施,辭讓聖眾不自專己。檀越頗聞此界南城內婆槃那寺主,給施眾僧水者不乎?」檀越報曰:「久聞消息,生年已來不睹其形,今方乃知賢聖之人。」比丘答曰:「前後已來姦偽虛詐誑惑萬端,侵欺檀越如我比者非徒一人,自今已始若欲設福,當詣大眾,所求果報如願剋獲。」時彼比丘即說頌曰:「毒蛇擎持頸,被服虎斑文,行如鶴伺魚,閉塞寂無聲。內無四等心,欺詐於主人,是故離諭諂,以真練精神。如來廣普教,三界廓然明,所以致利養,由有賢聖道。施者忘慳貪,盡心事三寶,是以離欺詐,以法成其性。」爾時檀越即從坐起,五體投地敬禮聖眾,願受懺悔。「今蒙潤澤昔所未聞,雖言父母尊長猶不能導引,真要遭蒙聖恩永除心垢。自今已始設當惠施不問多少,盡當詣眾不敢自專。今重自歸,願諸賢聖盡為我師,當以四事供養衣被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說:不諂於人也。
不依他活者,昔調達比丘將五百比丘,受王重養供給什物,隨時瞻視不失其意。此五百人皆仰調達得致利養,自無功德不足為貴。要當己身備具眾法,自致供養乃可為貴。是故說:不依他活也。
守己法行者,法者諸善之法恒念備具,不於餘人受教授,沙門白衣以己內教授,息心令常精勤不失法度,恒隨正法不墮邪部,是故說:守己法行也。
cf. ud.6.2
不做低劣事,不受人驅使;不依附權貴,不以法為商。
Na vāyameyya sabbattha, ~ nāññassa puriso siyā,
“One should not endeavour in all circumstances, ~ one should not be another's man,
Nāññaṁ nissāya jīveyya, ~ Dhammena na vaṇiṁ care” ti.
One should not live depending on another, ~ one should not live trading in Dhamma.”
13.8. cf.dhp365
[梵] svalābhaṃ nāvamanyeta nānyeṣāṃ spṛhako bhavet |
anyeṣāṃ spṛhako bhikṣuḥ samādhiṃ nādhigacchati ||
[漢] 自利尚無貪,豈貴他名譽,百味如膏車,支形得行道。
苾芻貪利養,不得三摩地。知足常寂靜,止觀可成就。
[梵文分析]
sva-lābhaṃ na avamanyeta na anyeṣāṃ spṛhako bhavet |
自 得 不 輕視 不 餘 貪著 是
anyeṣāṃ spṛhako bhikṣuḥ samādhiṃ na adhigacchati ||
餘 貪著 苾芻 定 不 證得
不應輕視自所得,不應貪著屬於別人的,苾芻若貪著屬於別人的所得,不能證三昧。
[出曜經] 自得不恃,不從他望,望彼比丘,不至正定。
自得不恃者,夫人執德而不見其德,為而不見其為,自不恃德[夌*欠]彼無德。調達門徒,已實無德虛受信施,皆興願求獨尊無等,是故說:自得不恃也。
不從他望者,調達弟子各立限制,不得共相誹謗,稱嘆名譽,一人不說逐出眾外,正說無德強說有德。是故世尊告諸比丘:「各各自守,慎莫虛稱功德,行不合己,則致其殃不致究竟。」是故說:不從他望也。
望彼比丘,不至正定者,意常僥倖有所希望,心意不專不履正行,於中終不能得出受定意,夫人入定,要當專意無他異念,是故說曰:望彼比丘,不至正定也。
13.9.
[梵]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ārtheṣv avekṣavān |
ahir mūṣakadurgaṃ vā seveta śayanāsanam ||
[漢] 苾芻不捨利,如毒蛇同室,坐臥睡寐畏,皆由貪活命。
[梵文分析]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a-artheṣv avekṣavān |
樂 活 欲 若 沙門 利 觀
ahir mūṣaka-durgaṃ vā seveta śayana-āsanam ||
蛇 鼠 洞 如 作 臥 坐
若欲活命樂,觀察沙門利,對於坐臥具,如蛇於鼠洞。
[出曜經] 夫欲安命,息心自省,如鼠藏穴,潛隱習教。
夫欲安命者,所謂安命者,眾善普集,闡揚幽玄以為營命,非但衣服飲食而已,是故說曰:夫欲安命也。
息心自省者,戒、聞、惠施、智慧、解脫、解脫見慧而自瓔珞,是故說曰:沙門自省也。
如鼠藏穴者,夫穴處之蟲深則牢固無所畏懼,不為惡人弊蟲所見侵害,不為暴火溢水所見燒溺,是故說曰:如鼠藏穴。
潛隱習教者,盡具沙門內禁之法,潛居隱處,心意遊寂節食知足,人若非人不得其便,是故說:潛隱習教也。
13.10.
[梵]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ārtheṣv avekṣavān |
itaretareṇa saṃtuṣyed ekadharmaṃ ca bhāvayet ||
[漢] 苾芻不捨利,下劣中劣喜。一法應觀察,少智難得脫。
[梵文分析]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a-artheṣv avekṣavān |
樂 活 欲 若 沙門 利 希求
itara-itareṇa saṃtuṣyed eka-dharmaṃ ca bhāvayet ||
彼 彼 應知足 一 法 與 應修
若欲活命樂,希求沙門利,知足於所得,且應修一法。
[出曜經] 夫欲安命,息心自省,趣得知足,念修一法。
夫欲安命者,夫人所以周流四海,超越嶮難遂增艱苦,無毫釐之善,是故說曰:夫欲安命也。
息心自省者,食知止足不廣慇懃,設欲得衣被飯食床臥具,終無榮冀,是故說曰:趣得知足也。
念修一法者,云何為一法?所謂一法者,於諸善法而悉知足,是故說曰:念修一法也。
13.11.
[梵]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ārtheṣv avekṣavān |
sāṃghikaṃ nāvamanyeta cīvaraṃ pānabhojanam ||
[漢] 苾芻遠利譽,常足不貪求,但三衣飲食,真活命快樂。
[梵文分析]
sukhaṃ jīvitum icchet cet śrāmaṇya-artheṣv avekṣavān |
樂 活 欲 若 沙門 利 希求
sāṃghikaṃ na avamanyeta cīvaraṃ pāna-bhojanam ||
僧物 不 應輕視 衣 飲 所食
若欲活命樂,希求沙門利,不應輕僧物,三衣與飲食。
13.12. cf.dhp366
[梵] alpajñāto ’pi ced bhavati śīleṣu susamāhitaḥ |
vidvāṃsas taṃ praśaṃsanti śuddhājīvam atandritam ||
[漢] 謹慎常依戒,無貪智者讚,淨行正根力,應當自思惟。
[梵文分析]
alpa-jñāto ’pi ced bhavati śīleṣu susamāhitaḥ |
少 所知 也 若 是 戒 善守
vidvāṃsas taṃ praśaṃsanti śuddha-ājīvam atandritam ||
有智 彼 讚 淨 命 不癡
縱使所知甚少,於戒善守護,有智者讚彼,淨命且不癡。
[出曜經] 約利約可,奉戒思惟,為慧所稱,清潔勿殆。
約利約可者,謹慎其行不為流耶所屈,設得利養,先勸施大眾然後自受,當為四部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或為國王大臣一億居士豪富長者,日夜咨受恒以推讓為先,然後自表,是故說曰:約利約可也。
奉戒思惟者,專意奉戒毫釐不犯,出入行來不失威儀,持心修戒如經火難,是故說曰:奉戒思惟。
為慧所稱者,諸有智人志崇高顯,恥不上及,見有執行之人,共相扶佐成就其行,便共稱歎譽其名德,是故說曰:為慧所稱也。
清潔勿殆者,晝夜精勤坐臥經行不失本業,清旦至暮暮經達曉,思惟止觀食息不廢,是故說曰:清潔勿殆也。
13.13.
[梵] traividyaḥ syāt sa ced bhikṣur mṛtyuhantā nirāsravaḥ |
alpajñātam iti jñātvā hy avajānanty ajānakāḥ ||
[漢] 具足得三明,解脫獲無漏,寡智尠識人,無所憶念知。
[梵文分析]
trai-vidyaḥ syāt sa ced bhikṣur mṛtyu-hantā nirāsravaḥ |
三 明 是 彼 若 苾芻 死 殺 無漏
alpa-jñātam iti jñātvā hy avajānanty ajānakāḥ ||
少 所知 謂 已知 實 輕視 無知者
若彼苾芻得三明,越死獲無漏,無知者認為彼所知甚少,而生輕視。
[出曜經] 比丘三達,解脫無漏,寡知尟識,智者憶念。
比丘三達者,利根高德無疑解脫棄八除入,是謂一明亦名一達,諸漏已盡是謂二明,得諸神通是謂三明。復有說者,諸漏永盡是謂一明,知所從生是謂二明,自識宿命是謂三明。是故說曰:比丘三明也。
解脫無漏者,彼執行人已去老死,死有四義:一為結使死,二為陰死,三為至竟死,四為自在天死,是謂四死。三達比丘永降二魔。云何降二魔?一者結使魔,二者天魔。是故說:解脫無漏也。
寡知尟識者,己身智慧廣普無崖,然不與人間周旋,不與知識往反,唯有智者乃能分別,是故說:寡知尟識也。
智者憶念者,為諸梵行所見愛敬,知其神力信得自在無所罣礙,是故說:智者憶念也。
13.14.
[梵] sa cet tv ihānnapānasya lābhī bhavati pudgalāḥ
pāpadharmāpi ced bhavati sa teṣāṃ bhavati pūjitaḥ ||
[漢] 其於諸飲食,依於他人得,而有惡法生,由利養憎嫉。
[梵文分析]
sa cet tv iha annapānasya lābhī bhavati pudgalāḥ
彼 若 然 此 飲食 得 是 人
pāpa-dharmā api ced bhavati sa teṣāṃ bhavati pūjitaḥ ||
惡 法 也 若 是 彼 此 是 所禮敬
然而如果他擁有飲食,縱使有惡法的人也會禮敬彼人。
[出曜經] 其於飲食,從人得利,而有惡法,從供養嫉。
其於飲食,從人得利者,皆由前身好喜惠施,顏貌端正面如桃華,生豪族家饒財多寶,先笑後言和顏悅色,神識了朗聰明智慧,高才博學無事不知,所至到處增益法事,是故說:其於飲食,從人得利也。
而有惡法,從供養嫉者,或有學人,展轉相承而得供養,互相法則從一人得養,後人效之復來供養,亦不能分別智慧深淺道德多少。有智慧人反更輕慢巧詐虛名,反更恭奉,以真為偽、以偽為真,轉相是非共興誹謗:「我智慧才技出過於人,汝所知淺。」各伺其便枉殺良善,死者無限,令諸智人隱而不出,愚惑惡人在世縱逸。是故說:而有惡法,從供養嫉也。
13.15.
[梵] bahūn amitrān labhate saṃghāṭī prāvṛtaḥ sadā |
lābhī yo hy annapānasya vastraśayyāsanasya ca ||
[漢] 自利多結怨,徒服三法衣,但望美飲食,不奉諸佛教。
[梵文分析]
bahūn amitrān labhate saṃghāṭī prāvṛtaḥ sadā |
多 敵 得 僧伽梨 著 常
lābhī yo hy annapānasya vastra-śayyā-āsanasya ca ||
得 若 實 飲食 衣 床 臥具 與
著僧伽梨衣,卻擁有飲食、衣、床、臥具,彼常得眾敵。
[出曜經] 多集知識,強服法衣,但望飲食,床臥之具。
多集知識,強服法衣者,或巧偽之人著補納衣,外陽下密內共同情,人間同處安行法步自不離前,是故說:多集知識,強服法衣也。
但望飲食,床臥具者,其有清信士女出逢見者,皆興恭敬善心生焉,當見之際,如華開敷見日鮮明,心意哀愍不能去離。然彼人雖被納衣,心如豺狼,如狸伺鼠,無戒受施不惟道德,欺惑世人不以經戒,眾生奔趣如柱崩頹,猶渴須飲裸者得衣,心意敬待立望其福,謂為良祐福田不復是過。是故說:但望飲食,床臥具也。
13.16.
[梵] etad ādīnavaṃ jñātvā satkāreṣu mahābhayam |
alpajñāto hy anutsukaḥ smṛto bhikṣuḥ parivrajet ||
[漢] 當知是過失,利養為大怖,少智不審慮,苾芻應釋心。
[梵文分析]
etad ādīnavaṃ jñātvā satkāreṣu mahābhayam |
此 過患 已知 利養 大怖畏
alpa-jñāto hy anutsukaḥ smṛto bhikṣuḥ parivrajet ||
少 所知 實 平靜 念 苾芻 遊行
已知此過失,於利養生大怖,所知雖甚少,內心平靜、有正念的苾芻能四處遊行。
[出曜經] 當知是過,養為大畏,寡取無憂,比丘釋意。
當知是過,養為大畏者,利養為病入骨徹髓,死墮惡趣必然不疑,多諸恐畏終已無安,若處人間多諸危害,欲自防護復無善助,住則畏死去則畏賊,是故說:當知是過,養為大畏也。
寡取無憂,比丘釋意者,或有族姓男女執信牢固,捐捨妻息出家學道,剃除鬚髮著三法衣,到時持缽廣福眾生,得食麤細咒願施家,緣是蒙祐盡得度脫。然少於知識,不廣周旋,捷疾辯才應適無方,復為天龍鬼神八部之眾所見尊待,來聽正法受三自歸,無數鬼神諸塵垢盡得法眼淨。是故說:寡取無憂,比丘釋意也。
13.17. cf. tha.123
[梵] nāyam anaśanena jīvate nāhāro hṛdayasya śāntaye |
āhāraḥ sthitaye tu vidyate taj jñātvā hi careta eṣaṇām ||
[漢] 苾芻說出家,三業應調伏,不邪命自活,心善常思惟。
[梵文分析]
na ayam anaśanena jīvate na āhāro hṛdayasya śāntaye |
不 此 不食 活 不 食物 心 平靜
āhāraḥ sthitaye tu vidyate taj jñātvā hi careta eṣaṇām ||
食物 安住 然 有 此 已知 實 行 彼
不食不能活,食不能令心靜,食令身安住,知此應行彼(托缽乞食)。
[出曜經] 非食命不濟,孰能不揣食?夫立食為先,知是不宜嫉。
非食命不濟者,一切眾生有形之類,依食得全其命。或有貪著飲食,以其貪故傷害眾生數千萬眾。復有眾生心無慳吝,於諸飲食不大慇懃。所以然者,皆由起八大人念,飲食知足,取支形命。是故說:非食命不濟也。
孰能不揣食者,人得飲食便有出入息,神識得定進經行道。雖有四食,揣食為先,進趣行來皆能成辦。是故說:孰能不揣食也。
夫立食為先者,彼修行人意常觀食,食從何來?為從何去?一一分別由食成果。是故說:夫立食為先也。
知是不宜嫉者,或有行人深山隱處獨樂閑靜,騏驎戴一獨無伴侶,各住隻居亦無徒眾。所以不樂貪在世者,見譏知微防慮未然,患出於對水溢於原,設無對者則我無患,是以聖人教人閑居不處憒鬧,則無復有憎嫉之想。是故說:知是不宜嫉也。
cf. tha.123
Nayidaṃ anayena jīvitaṃ nāhāro hadayassa santiko,
Āhāraṭṭhitiko samussayo iti disvāna carāmi esanaṃ.
13.18. cf. tha.124
[梵] paṅkas tv iti yo hi vindate nityaṃ vandanamānanā kule |
sūkṣmaḥ śalyo duruddharaḥ satkāraḥ kāpuruṣeṇa dustyajaḥ ||
[漢] 微細病難忍,利養最難離,供養心不動,天龍致禮拜。
[梵文分析]
paṅkas tv iti yo hi vindate nityaṃ vandana-mānanā kule |
泥 然 謂 若 實 知 常 禮拜 恭敬 家
sūkṣmaḥ śalyo duruddharaḥ satkāraḥ kāpuruṣeṇa dustyajaḥ ||
微細 箭 難出 利養 惡人 難離
若為在家人禮拜、恭敬,常知此為泥,微細箭難出,利養惡人難離。(對惡人而言,此利養如微細箭,難以拔出,難以捨離。)
[出曜經] 嫉先創己,而後創人,擊人得擊,是不得除。
嫉先創己者,猶如有人沒在污泥,不能得濟拔彼厄難。己不能度安能度人?當求方便免濟其厄。是故說:嫉先創己也。
而後創人者,己既得度,復求方便濟彼未度,是故說:而後創人也。
擊人得擊者,皆由人心未去是非,此現法報,猶仰睡虛空還下著面,不能計彼音響寂靜無形,為人所罵但有音聲,吾耳往聽了無形質,何為空寂法中橫生喜怒?愚人無慮自生識想,互相是非遂致喪亡。是故說:擊人得擊也。
是不得除,愚人執意至死不改,設遇利養計為己有,於中生嫉不能廣及,是故說:是不得除也。
cf. tha.124
Paṅkoti hi naṃ pavedayuṃ yāyaṃ vandanapūjanā kulesu,
Sukhumaṃ sabbaṃ darullahaṃ sakkāro kāpurisena dujjaho.